《你该被抱紧》 第1节 本书由 little-mink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你该被抱紧 作者:归渔 文案 在时砚心里,阮之之是天使。 是她在一片黑暗中把手伸向了他,让他尝试着走到光明的地方去。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有关于救赎和治愈的爱情故事。 食用须知: 1v1/双c/男主身世坎坷 都市文/救赎治愈向/请坚信男配只是炮灰 看文只为娱乐/请勿考据/谢绝扒榜 内容标签: 天作之合 甜文 都市情缘 主角:阮之之,时砚 ┃ 配角:李司晨,程风瑾 ┃ 其它: ================== ☆、1.序章 《你该被抱紧》 文/归渔 阮之之穿着厚厚实实的羽绒服,坐在a市市中心一家生意火爆的咖啡厅里,愁眉苦脸的盯着眼前零散摊开放在桌面的一叠报纸发呆。 a市今年的冬天,好像比去年还要冷。 叹了口气,她伸出手把其中一张看起来已经有些破旧的人民日报拿起来,上面占据了最大板块的头条新闻,是一桩有关于富商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心怀怨恨,遂蓄意杀妻的案件报道。 作为一个正处于试用阶段的报社小记者,boss之前给他们这一批实习记者布置了一个任务,让他们自己寻找一篇新闻事例,收集资料,而后独立撰写一篇专业的新闻报道。 因此,阮之之最近一直在翻阅往年的一些重点新闻,观摩学习那些优秀作者的新闻采访、报道、写作等方面的经验。 其实这种情杀类型的案件几乎每天都会在各个城市各个角落发生,阮之之现在虽然还处于试用期,但对于类似案件已经见怪不怪。 而之所以会选择这桩陈年旧案作为课题,自然是因为有其特殊之处。 这桩富商杀妻案的始作俑者并不是一时冲动杀人,而是在得知妻子出轨之后,进行了一系列周密的准备计划对其进行蓄意谋杀。当时他的犯罪行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确算得上是天衣无缝,如果没有那个目击举报者的话,大概凶手现在仍然逍遥法外。 那个目击举报者,是一个年仅七岁的小男孩。 富商和妻子的亲生儿子。 阮之之低头抿了一口瓷杯里的黑咖啡,苦涩绵长的味道慢慢在舌间弥漫开来。她手上捏着那张字迹已经有些泛黄的报纸,视线下意识地定格在版面右下角一张色调阴暗的图片上。 那是一个面容苍白的男孩,眼窝微陷,眼底带着一抹淡淡青色,看起来阴郁而淡漠。照片里的他静静站在门边,脊背挺得很直,望向镜头的眼睛一片漆黑,深不见底。 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竟然会露出这种深沉到令人心颤的眼神,竟然可以在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将母亲杀害之后,还能冷静沉着地去警察局报案。 这个孩子心理素质强大的程度,就连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思绪渐渐从图片上收回来,阮之之晃晃脑袋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开始认真阅读前辈们对这桩案件各个方面的采访报道。 由于是早产儿,阮之之的体质从小就比其他正常人要虚弱一些。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大概过了一个小时之后,她就已经开始头晕目眩了。 伸手端起桌上精致的瓷盘,抬眼一看才发现最后一口马卡龙也被自己吃掉了。 体质原因,从小到大她一直依靠甜食来补充糖分,活跃大脑。 伸了个懒腰,阮之之从座位上起身,打算去柜台再点一份马卡龙。 她手上拿着钱包走过去的时候,刚好跟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微微低着头的陌生男人擦肩而过。 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这个男人实在太高了,平视的话,她连对方的胸口都不到。在阮之之的印象中,个子过高的男人走起路来或多或少都会给人一点驼背的感觉,可是眼前这个男人明显不一样。 因为他的脊背挺得很直,透着点压迫感,简直就是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去。 纤长优雅的左手,懒懒散散提着一个系着粉红色蝴蝶结的包装盒。 嗯……这个包装盒有些眼熟。 或许是为了营造出幽静的氛围,咖啡厅里天花板上的吊灯很黯淡,衬着男人精致阴暗的侧脸从她眼帘一闪而过。 阮之之一路转过头,视线中是一个黑色削瘦的孤冷背影,他的步伐不紧不慢,不动声色地透着点危险意味。 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阴郁,还有些捉摸不透。 当然,说得通俗易懂一点,就是这样的男人通常都很难搞。 不过跟她有什么关系。 很快就把这个插曲抛之脑后,然而下一秒,当柜台后的服务生用非常遗憾的口吻告诉她,店里最后一份马卡龙刚被其他客人买走之后,阮之之最后一点好心情也烟消云散。 脑海中突然又朦胧闪过刚刚那个男人手里提的粉色蝴蝶结盒子,阮之之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想起来那就是这家店用来装马卡龙的标配包装盒。 一个看起来冷峻阴郁的成熟男人,竟然会喜欢吃这种甜到连女生都觉得发腻的蛋糕? 不屑地撇了撇嘴,她只好退而求其次点了一份拿破仑。 一勺一勺往嘴里塞着丝滑柔软的蛋糕,阮之之把桌上自己收集的一叠报纸全部看完,稍稍放松了一下心情。 转头望向窗外,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恰好是日暮时分。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除夕,可是除了各大商场的打折招牌,街道上的景致仍然与平常一般无二,丝毫没有即将迎来新年的热闹氛围。 她就在这样呵气成冰的深冬时节,再一次想起李司晨。 犹豫了几秒钟,手指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打开了新浪微博。 阮之之从注册微博到现在,已经有整整五年。 最开始的时候,新浪微博还没有“悄悄关注”这个功能,所以每天晚上,她都会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搜索那个人的微博昵称。 所幸那个人的名称万年不变,雷打不动。 阮之之跟李司晨曾经是大学同学,她曾经以“哥儿们”的身份呆在他身边整整四年,为他做尽这辈子所有的傻事,可直到分别的时候,都没能让他喜欢上自己。 有些做贼心虚地点进他的微博主页,网页上显示他一个小时之前刚发布了一篇新微博,一行文字,配上一张照片。 阮之之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加州santa monica的碧海蓝天。大三春假的时候,她跟李司晨,顾念还有程风瑾四个人曾经一起去旅行过。 那是她觉得自己距离李司晨最近的时候。 如今距离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已有三年,顾念跟程风瑾连终身大事都已经定下来,而她与选择留美工作的李司晨,却是整整三年未曾谋面。 大四那年在李司晨的生日party上,阮之之喝完了一整瓶60度的伏特加,趁着醉酒终于鼓起勇气向他告白。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是了,当时他显然有些手足无措,在沉默了半天之后,露出一个像以往一样阳光灿烂的笑容,语气里带着点撒娇地跟她说,之之,我们就像现在这样做朋友,每天都能见面,又没什么压力,不是很好吗? 说完,还非常心安理得地问,以后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对吧? 他就像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不过是仗着她喜欢他,便理所当然地消费她的青春年华。 可是,当时阮之之看着他一双带着恳求神色的眼睛,终于还是没出息的点了头。 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明白,永远以朋友的身份守在一个不可能的人身边,每分每秒都是煎熬。大学毕业之后,阮之之连研究生都没考,几乎是片刻不敢停留地从他身边逃回了国。 天生的好容貌使得阮之之身边从不乏追求者,再加上美国顶尖名校的学历,回国之后她的生活步入正轨,一切顺风顺水。 渐渐的,她好像也已经放下了那段回忆。 没多么难过,只是偶尔觉得心里有点空。 所以最终,她养成了偷窥李司晨微博的习惯。 伸手将一缕长发挽到耳后,阮之之的视线再次回到李司晨刚刚发的那条微博,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条微博的文字内容竟然是——a市,i’m back。 他要回国了? 就好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被丢进一颗石子,瞬间惊起一圈涟漪。 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就在她出神的时候急促响起来,阮之之拿出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她青梅竹马的闺蜜顾念。 “宝贝儿,干嘛呢?” 电话一接起来就是顾念标志性娇滴滴的嗓音,光是听声音都能想象得到这个女人的性格有多黏人。 那头的氛围有些嘈杂,阮之之稍稍把手机拿远一点,打了个哈欠懒懒回答:“没干嘛,咖啡厅找灵感写报道呢。” 顾念听着她千篇一律的回答,忍不住笑起来,“在这找灵感多没意思啊。话说,我们学校年底活动,校长给今年的一级教授报了个旅游团,每人一个名额。机会难得,可惜我要陪风瑾过二人世界去不了,想了想又不舍得浪费这个名额,所以——” “所以?”阮之之皱了点眉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情况不太妙。 “所以,在征得上方同意之后,刚刚填表的时候我就自作主张把你的个人信息填上去啦。” 顾念的声音很甜,口吻平常地就像在问她今天中午吃什么一样。 第2节 半天才消化掉对方话里的意思,阮之之深呼吸,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心平气和地正想说些什么,就听到电话那头顾念连珠炮弹似的一番话:“亲爱的,我看你最近为了工作每天吃不下睡不好,心疼的不得了,总之你回去收拾收拾行李,明天去云南放松一下吧。别太感谢我,咱俩谁跟谁,咳,那就这么说定了啊,拜拜。” 说完这句话之后,她就火速挂掉了电话,大概心里也清楚下一秒阮之之就会爆发。 捏着手机的指尖微微泛白,听着电话那头系统“嘀嘀嘀”的忙音,阮之之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只好狠狠合上了面前的笔记本电脑。 ☆、2.c1·水果糖 第二天早晨七点整,阮之之顶着两个粉底都遮不住的黑眼圈,提着一个白色行李箱出门,打了辆出租车,到了顾念就职的大学主校区门口。 刚从车上下来,远远就看到a大门口停着一辆显眼的长途大巴车。 她心里其实是不愿意在现在的实习阶段出远门的,但是她长这么大从未去过云南,现在又正好在放年假,再加上顾念已经把名额转给了她,抱着不去白不去的想法,阮之之昨天思考到凌晨两点多,还是认命地下床匆匆收拾好了行李。 据顾念说这次旅行一共五天四夜,地点依次是昆明,丽江和香格里拉。 不过,按照她说的,这次旅行是学校特地为一级教授准备的年底嘉奖活动……阮之之在脑海里大概想象了一下那些教授花白的头发和厚厚的老花眼镜,还是深深叹了口气。 除了顾念那个eq极高的怪胎,她的确不相信还有谁能在27岁的年纪在国内首屈一指的顶尖院校里评上一级教授的职称。 拖着笨重的行李箱走过去,大巴车车门口零零散散站着几个人,正在排队查证个人信息。阮之之也不着急,随便在一棵树下找了个长椅坐下。 今天的阳光很耀眼,可惜天气依旧冷得锥心刺骨。 把大红色的围巾使劲往脖子里又塞了塞,阮之之百无聊赖的四处观望,一转眼恰好看到几步之遥的地方,一个男人正站在一片树荫下抽烟。 现在室外的气温至少已经达到零下,他却只穿着单薄的白色针织毛衣和一条米色卡其裤,个子很高,阮之之要很费劲地抬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可惜他微微低着头,看不清模样。 男人嘴里懒散地叼着烟,额头碎发零散地落下来,眼前一片烟雾缭绕,说不清道不明地沾染上几分颓废味道。 阮之之觉得自己一定是还没睡醒,要不然为什么会着了魔一样盯着一个陌生的男人抽烟,还觉得他的姿态无比迷人。 她看着他把烟头掐灭,漫不经心却很准确地丢进一旁的垃圾箱里,而后面无表情地往车门的方向走过去。 难不成他也是这次旅行团里的一级教授之一? 就阮之之目测而言,这个男人最多不会超过27岁,或许更加年轻。 好吧,原来,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顾念一个怪胎。 又坐了一会儿,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阮之之也站起身来拍了拍大衣上的灰尘,拉着行李箱走过去。报了名字和个人信息之后,一上车就看到刚刚那个男人坐在最前面的靠窗位置上。 毛衣袖口松松垮垮挽到手臂处,他垂着眼,正懒懒散散地撕着一颗水果糖的包装纸。阳光从透明的玻璃车窗外折射进来,映在他干净漆黑的头发上,很柔软,隐隐似乎染上了一点透明的云朵味道,与刚刚的颓废模样截然不同。 基于礼貌,她并没有盯着他看太久,匆匆一瞥过后便迅速收回视线,在车上寻找着剩余的空座位。 因为来得比较晚,所以在巡视一圈之后,无奈地发现只剩下那个男人身后的一个空座位,抱着有美男欣赏何乐不为的想法,阮之之还是欣然在他身后坐了下来。 视线环顾四周,看到自己周围坐着的人都是年纪至少在35岁以上的,至少外表看起来很符合大学教授形象的人,不像他,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走错片场的电影明星。 不过,话说回来,有一个这样的大学教授,至少他的课堂上座率绝对有保障。 坐下把自己的背包大概整理了一下,阮之之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刚拧开瓶盖,就看到另外一个喘着粗气赶上车的年轻男人,上衣扣子两颗没扣,嘴里还咬着半片土司,满脸匆忙神色。 他走上来随意一瞥,而后毫不犹豫地坐在自己前面的那个男人旁边,口中念念有词道:“阿砚,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打电话叫我起床的嘛,害得我差点迟到。” “忘了。”男人口中含着一颗水果糖,模糊不清地开口,声音沉沉的,有一点哑,是那种沙哑到性感的音色,听得她心头一动。 正在低头刷微博的阮之之被这个声音吸引,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下一秒,却微微停留了目光。 因为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眼熟,似乎……就是昨天在咖啡店与她擦肩而过的那个人。 那个把最后一份马卡龙打包买走了的男人。 也许是她的目光太过直接,对方有些许察觉,微微转过头来,也不甚在意地对上她的视线。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呢?冷漠,阴郁,沉着,甚至还带着一些游离尘世之外的疲倦怠慢感。他的瞳孔一片漆黑,像一望无际的海面,将一切都包容,唯独没有感情。 阮之之在他的眼神里微微打了一个寒颤。 对方却突然收回了视线。 突兀地有些刻意。 他的动作成功引起了身边同伴的注意力,那个迟到的男人把口中最后一块土司吞咽下去,而后回过头来,看到坐在后排的阮之之后,眼神立刻亮了几分:“咦,我们学校里还有这么年轻漂亮的女教授吗?我竟然不知道。” 阮之之有些窘迫,赶紧开口解释:“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是我朋友有事来不了,所以就把名额转让给我了。” “这样啊,不过能与美女同行还是很荣幸的。嗨,我叫陈嘉言,请问美女怎么称呼啊?”他弯着眼睛笑起来,很清爽的模样,神色间竟然有一点李司晨的影子。 思绪无法自控地恍惚了一下,她也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来:“你好,我叫阮之之。” “那我就叫你之之啦,呐,先帮你介绍一下。我旁边坐着的这个看起来很不好相处的男人呢,叫时砚,是我们系里声誉最高性格最难搞的一名教授。话说在前面,之之,我必须得先提醒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吸引,因为这个家伙性格冷淡又怪异,喜欢上他的女人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阮之之:“……” 这个陈嘉言也太自来熟了一点,她有说过自己被这个男人吸引了吗?况且,昨天他还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抢走了那份马卡龙。 有点无语地抬起头,恰好发现时砚正垂眼看着她。 漆黑的眼瞳里,隐隐缠绕着什么她看不懂的情绪,像一层薄薄的透明雾气,轮廓很浅,好像下一秒就会在空气中蒸发掉。 脑海中突然有个模糊的念头呼啸着一闪而过,阮之之看着他,微微眯起眼睛,突然开始不确定地想,他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因为,这样的眼神太过特别,太过难忘。 大巴车很快就缓缓启动,从这里到机场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阮之之戴上耳机安静的靠在座位上听歌,打算小憩一会儿补充体力。 大概在路程过半的时候,她开始感觉到有些头晕,熟练地拉开背包拉链,伸手在里面摸索了一会儿,却一无所获。 大概是因为收拾行李箱的时候太过匆忙,竟然忘记了往包里放几颗糖果。 这么多年以来,已经习惯了依靠糖果蛋糕等甜食来补充体力,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这些食物,的确有些棘手。阮之之大脑昏昏沉沉的,有些难受地皱了皱眉头。 就在此刻,面前突然凭空出现了一只男人的手。 以为是自己看错了,阮之之使劲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面前依然是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掌心上静静躺着一颗包装五彩斑斓的水果糖,从车窗外折射出亮晶晶的光芒。而他的手指纤长而优雅,一动不动的停留在她眼前。 “要吗?”男人低低开口,带着丝丝沙哑的嗓音依旧性感地要命。 阮之之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神隐在一室刺眼日光里,毫无情绪。已经来不及思考对方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恰巧递给她糖果,身体本能地迅速道了声谢而后伸手接过来。 撕开包装纸,她把那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含在嘴里,躁动的心情终于沉静下来,渐渐涌上睡意。 一觉睡醒,大巴车已经缓缓停在机场3号航站楼的入口处。阮之之打了个哈欠直起身来,听着导游拿着一个喇叭絮絮叨叨地安排他们到了云南昆明之后跟当地导游汇合的具体事宜。 她揉了揉眼睛,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背包和行李箱。 直到跟着大部队往机场里面走的时候,阮之之才有空仔细观察一下自己在未来五天里将要朝夕相处的团友们。 目测了一下,大概一共二十五个人左右,其中有三四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推测是跟身为教授的父母一同出行的,还有就是走在路上无比招眼的时砚和他身边的陈嘉言,除此之外的,就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教授学者了。 不知道……这五天四夜的旅程会不会一帆风顺。 ☆、3.c1·梦境 一路提着行李走在人群后面,阮之之有一搭没一搭的兀自想着心事。 突然手上一轻,她有些疑惑地抬起头,才发现原来是陈嘉言自作主张地提走了她的行李箱。 眼前是对方一张放大了的俊俏面孔,笑容很是灿烂:“这么重的行李箱怎么能让你一个女孩子提呢,千万别跟我客气,给我个机会让我展示一下我的绅士风度吧。” 他说话的时候嬉皮笑脸的,口吻里隐隐还带了点撒娇意味,一刹那就把她带回七年前初次见到李司晨的那个盛夏。 七年前作为一名大学新生入校报道的她,在陌生的国度偌大的校园里兜兜转转迷了路,当时的李司晨也是像这样半路突然出现,不由分说地帮她提走了行李箱:“嗨,你是刚入校的新生吧,我也是。不过我比你早来了几天,现在已经摸清了学校里的具体路线。怎么样,愿不愿意给我个机会让我带你去女生宿舍报道?” 也许是那天午后的阳光正好,他出现的时机正好,微笑的弧度也正好。总之,一眼,就让她一颗心入了魔障,从此浮浮沉沉,暮暮朝朝。 说起来实在可笑,明明是他先靠近她的,怎么到了最后,舍不得的人反而是她。 也许是因为回忆太过鲜活,阮之之竟然没反应过来,任由陈嘉言帮她提走了行李箱。 回过神来的时候,只能有些懊恼地咬咬唇,一路小跑跟上。 一路托运行李、办理登机牌、过安检、到达指定登机口,各个环节都很顺利。 陈嘉言一直站在她身边叽叽喳喳的闲聊,话题一路从他几岁开始上幼儿园到现在的大学生作风有多开放,简直就是滔滔不绝。阮之之虽然觉得有些无聊,但基于良好的家教修养,还是做出一副很配合的模样认真地听,时不时跟着回应几句。 而从始至终,时砚站在距他们几步之遥的地方沉默不语,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机场里行人来来往往成千上百,他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无关其他,只是因为这个男人身上的气质太过独特。 他的眉眼生得极其精致,完美地像是一件橱窗中概不出售的艺术珍藏品。可是他的眼神,又如此阴郁冷漠,危险到令人甚至不敢多看。生怕多看一眼,就会被吸入不见天日的深渊。 这个男人没有柔软的心和灵魂,只有一双让人胆战心惊的眼睛。 *** 等到了昆明和当地导游成功汇合,在回酒店的路上,阮之之已经困得上下眼皮不停打架了。 大巴车上气氛倒是很热闹,导游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干练男人,谈吐风趣幽默,现在正在讲述一些云南当地的风土人情,逗得车上那几个小姑娘捧腹大笑。 打了个哈欠,阮之之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只看到坐在斜对面的时砚手里漫不经心地把玩着一个蓝色打火机,一双漆黑的眼睛映着夜色明了又灭,辨不清情绪。 阮之之盯着他的手指,开始猜测这个人的烟瘾是不是很重。 到达指定酒店之后,不知道是该说她幸运还是怎样,由于有一个人没来,所以阮之之正好自己独占一间双人房。 打开房门,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洗了个热水澡,连头发都只是草草吹了下就爬上床了。 刚沾上枕头就立刻进入了梦乡。 那天晚上阮之之做了一个无比真实的梦,梦里被一片不见五指的黑暗笼罩,四周很嘈杂,到处都是人们的呼喊求救声,气氛紧张而压抑。她的手心冰凉,一片黑暗中紧紧握着身边男人的手,口中还在强作镇定地说着些什么。 而那个人很沉默,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第二天一觉醒来,天光微亮,阮之之将自己夜里做的这个梦细节忘了个七七八八。 她踮着脚站在浴室里洗漱的时候,对着镜子出了半天神,突然恍恍惚惚地记起大二那年,学校的化学实验室发生了电路故障,大门因为助教的粗心大意被不小心反锁,导致当时正在做一项危险药品实验的数十个学生被困在里面三个小时之久。 那个时候,阮之之第一次觉得自己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梦里的氛围跟当时的情景很相似,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都是周围来自各个国家的同学们的恐慌尖叫。 第3节 可是她为什么会突然做这个梦,真是见鬼了。 阮之之往掌心里挤了一点粉底液,细细用指尖揉开覆盖在黑眼圈上,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云南这个地方成年阴雨连绵,且早晚温差极大,洗漱完毕之后,阮之之把行李箱里最厚的一件黑色羽绒服拿出来穿上,帽子围巾全副武装,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刚出门就碰见住在她隔壁的时砚和陈嘉言。 “早呀之之,昨晚睡得怎么样?”陈嘉言笑眯眯地走近,一大早就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昨天太累了,一回房间就睡了。”阮之之走在他身边,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眼角余光无意间瞥过时砚,巧合的发现,他今天也穿了一件黑色羽绒服,不过是短款,很干净清爽的样子。 他还是不说话,默不作声地走在一旁,可是天生的精致眉眼根本就让人无法忽视。 阮之之觉得这种人最让人没有办法。 什么都藏在心里,什么都不让人知道。 坐在去往石林的大巴车上,团里姓赵的导游开始认真安排这五天的行程计划,今天去昆明石林景区,晚上连夜抵达丽江,在丽江住两天,最后再去香格里拉。 基本上,阮之之对于这个行程安排还是很满意的,毕竟,90%来云南旅游的年轻人最想去的地方大概都是丽江古城。 传说中的艳遇之都。 “石林岩高数十仞,攀援始可入其中怪石林立,如千队万骑危檐逐窟。相传有人与隆冬遥见石上有李二株果实鲜红。临不及取,次日寻之不见,俗呼李子箐。这段文字提到的李子箐就是现在的石林景区。也称‘大小石林’,这是史籍中对石林最早的描写之一。” 导游的声音透过麦克风清晰传出来,阮之之坐在座位上安静听着,偶尔转过头欣赏一下沿途的优美风景,突然觉得偶尔来这么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感觉也不错。 嗯,就不跟顾念计较了。 石林景区是一座名副其实由岩石组成的“森林”,景色优美,空气清新。阮之之背着背包跟在旅行团后面,一路上怪石林立,峥嵘突兀,姿态各异。 在走到著名的阿诗玛石峰之后,导游转过身来,举着喇叭跟大家讲述阿诗玛和阿黑哥之间动人凄婉的爱情故事,阮之之听得津津有味,还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团里那三个年轻的小姑娘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正在窃窃私语。 “我昨天晚上问我爸啦,他说时砚是他们学校心理系的金牌教授,今年才26岁,得过的各种奖项就已经数不胜数,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才。” “我姑姑还跟我说他是国外留学回来的呢。” “这么厉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又有颜值又有内涵的男人。”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 “应该没有,我爸跟我说,他跟时砚当了三年同事,从来都没有见他和任何一个异性走在一起过。” “你别吓我,他该不会是同性恋吧?再或者……是身体方面有什么隐疾?” “噗哈哈哈,你这个人真是的,瞎想什么呢。” …… 身后传来女孩们嘻嘻哈哈的笑声,阮之之虽然觉得非礼勿听,不过她们的声音实在是大到让她想装听不见都不行。 视线毫不费劲地在人群中锁定,时砚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眼瞳漆黑,微微抬头望向远处高耸的阿诗玛石峰。 他明明就站在人山人海里,散发出来的气质却疏离到仿佛游离在十丈软红之外。 这种万里挑一的优质男人,竟然还是单身。虽然这么想有些不厚道,不过除了刚刚那几个女孩子所说的,好像也找不出其他原因了。 因为阮之之他们这个旅行团的团队本身比较特殊,所以相对的自由度也较高,到了午饭时间,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自行解决,看来之前都已经受够了旅游团队餐的蛊毒。 阮之之站在原地想了半天都没决定要吃什么,就在这个时候,正好被一旁的陈嘉言自来熟地拉了过去,说今天他请客。 一路跟着他走到附近一家生意火爆的海鲜馆,阮之之看到上面挂着的招牌立刻心如死灰。 非常不凑巧的,她海鲜过敏。 身边的陈嘉言一副很得意的样子,滔滔不绝地跟她推荐:“这家海鲜馆是我一个来过云南旅游的朋友特地推荐给我的,说是这里的老字号了,海鲜味道特别鲜美正宗,吃饭的话还要先预订才有位置的。” 不忍拒绝对方的好意,想着到时候就吃点别的不吃海鲜,应该也没什么问题,阮之之还是顺从地跟在他身后,走上饭店里踩起来吱呀作响的木质楼梯。 包厢就在二楼,走进去之后她才发现,在座的除了时砚之外,竟然还有同团的那三个女孩子。 时砚手里无所谓地把玩着那个蓝色打火机,看到她走进来也只是抬了抬眼,面上波澜不惊。 ☆、4.c2·关东煮 陈嘉言走进来,非常有绅士风度的帮阮之之把座椅拉开,而后跟其他人介绍道:“来来来,我跟你们介绍一下,这个美女呢叫阮之之,不在我们学校工作,纯粹是从朋友那里拿了名额过来玩的。” 阮之之礼貌地笑了笑,刚想跟着再自我介绍一下,一转眼才发现那三个女孩子的视线根本就没有在她身上做半点停留,显然对她毫无兴趣。 与此相反的,全都定格在时砚身上。 “时砚,我以前也在国外留过学,好巧啊。”开口的女生模样很漂亮,标准的大眼睛瓜子脸,一头卷发像洋娃娃一样精致可爱。 被搭讪的人也跟着靠套地回应:“是巧。” 可惜漆黑深邃的眼睛里半点笑意也没有。 不过这句不冷不热的回应已经给了那个女生莫大的勇气,阮之之看到她的眼睛瞬间就像两簇火苗一样燃起来,甚至还把座椅也往时砚身边移了移。 另外两个女生眼神里满满的都是羡慕嫉妒,只有陈嘉言略嘲讽地笑了笑,一边笑一边凑近阮之之的耳朵低声道:“之之,你可千万别像这些女孩子一样迷恋上他,阿砚这个人啊,生性凉薄,今天还跟你谈笑风生,说不定明天翻脸就不认人了。” 他说完之后还很神秘的眨了眨眼睛,严肃道:“我是看你跟这些无知小女生不一样,才好心提醒你的。” 阮之之语塞,有些哭笑不得地道:“你想多了吧,我对他一点儿那方面的想法也没有,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家饭店上菜的速度很快,几个人说话间就已经上齐了一桌各式各样的海鲜菜肴。蒜蓉粉丝蒸扇贝、咖喱梭子蟹、葱油海瓜子、芜爆海参,还有三珍汤,满满当当地摆满了整桌,瞬间让人食欲大开。 阮之之今天一大早就起床,跟着导游团走了半天,现在已经又累又饿,无奈桌上摆的几乎都是海鲜,她来来回回观察了半天,最后终于选定了一盘凉拌海带丝。 陈嘉言看她不说话,筷子一直只夹一道凉菜,于是特别体贴地夹了个生蚝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道:“之之,这家店的生蚝煎蛋是招牌菜,特别出名,你尝尝怎么样。” 阮之之看着他热切的眼神,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只好道了声谢,然后装模作样地拿筷子搅弄了几下眼前香气扑鼻的生蚝,默默地咽了咽口水。 而坐在她对面的那几个女孩子跟时砚早已聊得热火朝天,更确切地说,应该是那些女孩子单方面的热火朝天。因为被搭讪的正主手里的打火机上上下下把玩了半天,自始至终表情都很冷淡。 “时砚,我听我爸说你现在还是单身,真的假的啊?” “真的。” “啊?你今年也该有二十六七岁了吧,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啊?” “没遇到合适的。” 他抬抬眼皮,无所谓道。 这个回答瞬间激起了女生们更大的好奇心,那个长相很漂亮的女孩子撩了撩额前的刘海,略有些紧张地开口询问:“那你觉得,什么类型的女生才是合适的呀?” 她这个问题一问出口,周围瞬间安静下来,就连一直在旁边看戏的阮之之也有些好奇,这样的优质男人心目中的理想伴侣,究竟是什么模样。 时砚不说话,半天才放下手中的打火机,似是而非地回答了一句:“看缘分吧。” 这个听起来简直就是极度敷衍的回答,成功地让所有人刚才还亮晶晶的眼睛瞬间黯淡下来。女孩子们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表情,阮之之继续低头默不作声地嚼着海带丝,一边嚼一边在心里吐槽这个奇怪的回答,和这个奇怪的男人。 不过好在有陈嘉言在,气氛才得以保持热烈。 差不多吃到一半的时候,时砚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说出去抽根烟,陈嘉言习以为常的摆摆手。 他出门的时候恰好要经过阮之之的座位,正在喝汤的阮之之抬头看了他一眼,只看到他的眼色极淡,眉眼却仍然好看地肆无忌惮。 他安安静静的走过去,明明视线没有在任何人身上流连,却总是让人觉得,他刚刚似乎在注意着自己。 阮之之晃了晃脑袋,真是要命,这种错觉才是最可怕的。 时砚出去之后,几个女孩子沮丧了一会儿,立刻又打起精神跟陈嘉言聊起来。陈嘉言能说会道,并且很擅长逗女孩子开心,所以场面也算热烈。 阮之之低头看了眼手机,想着如果现在先走的话,还能在集合之前买点吃的。不然胃里空空的再走上一下午,依她的身体素质肯定直接就晕倒了。 陈嘉言在数次挽留被拒绝之后,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阮之之送到了饭店门口,并且十分热情地邀请她下次再一起吃饭。 两个人客套了几句就友好道别,阮之之转身走出饭店正门,正在心里盘算着去哪里买点小吃,刚走了没几步就看到靠在饭店门口一头石狮子旁边的时砚。 他漫不经心地斜倚着,指尖夹着一根烟,原本凛冽的眉眼因为被烟雾笼罩,给人的感觉稍微柔软了一点。 这个人抽烟的模样总是很颓废,还有些阴郁。 阮之之微微低下头,正打算趁对方没有注意到自己赶紧离开,眼角余光却刚好瞥到时砚放在一边青石板上的,一盒正在往上不断冒着热气的什么食物。 她定睛仔细看了看,竟然是一份热气腾腾的关东煮。 她最爱吃的小吃之一。 要不要问一下是在哪里买的? 短短的几秒钟里,阮之之皱着眉头在脑内做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决定向自己现在空空荡荡的胃投降。 她走过去,确保自己笑得单纯温婉人畜无害,这才极其温柔地开口:“时砚,能不能问一下,你这份关东煮是在哪里买的啊?” 对方对于她的突然出现却一点都不惊讶,表情仍然波澜不惊。 时砚微微抬眼,一张精致的脸在烟雾中忽隐忽现,轻描淡写道:“这是最后一份了。” 阮之之:“……” 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孽缘,上一次他抢走了最后一份马卡龙,这一次又买走了最后一份关东煮。 这个男人一定跟她八字不合。 “好吧,谢谢啦。”阮之之深呼吸,尽量心平气和地道了谢,转身刚想走,却突然猝不及防地被身后的男人握住手腕。 他的手指冰凉,掌心却是温热的,奇异的反差。 有些惊讶的回过头来,恰好看到时砚随手将手里的烟头扔到一旁的垃圾箱里,然后拿起青石板上的那份关东煮,放在她手里。 “趁热吃。” *** 寒冬腊月的天气里,阮之之手里提着这份关东煮站在人来人往的老旧街巷,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她突然想起刚刚吃饭的时候,陈嘉言靠在她耳边说的那句话。 他说,阿砚这个人啊,生性凉薄,今天还跟你谈笑风生,说不定明天翻脸就不认人了。 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装在塑料盒里香气四溢的关东煮,略有些担忧明天再见到时砚的时候,他对自己的态度会不会一下子转到零下。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第4节 ☆、5.c2·纹身 当天晚上大巴车就连夜开到了丽江,路上的时候有不少人都已经戴上眼罩睡着了,只剩下阮之之他们这些年轻人精神比较好,还在热火朝天三五成群的聊着天。 导游也很有精神,这会儿正站在司机旁边给大家做着心理预设:“我知道在没来过丽江的年轻人心里,对于这个地方都怀揣着各种各样美好的幻想和期望。不过俗话说啊,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建议大家还是现在先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不要过于期待,免得待会儿到了丽江古城一个个的都跑过来找我抱怨。”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很快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关于艳遇这件事儿,各位单身的男女同胞们还是可以去古城里那条酒吧街去体验一下的,说不定就碰见美女或者帅哥了呢。” 车上的年轻男女全都被导游的话逗得笑起来,只有阮之之一只手撑着下巴,望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这个时候,李司晨那边应该是早上六七点,不知道他起床了没有。 可是他起没起床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他即将回国,回到a市,跟她也没有半点关系。 三年前的他们几乎日日相对,她陪着李司晨泡图书馆、做社团工作、挑选演讲时穿的西装领带,他饿了她亲自做好便当带过来,他心情差她彻夜不眠陪他喝酒聊天。 大学四年,阮之之的眼里心里从来就没有容下过别的男人。顾念一直说她魔障,说她是不是被李司晨下了蛊,怎么在她眼里好像天底下就只有这么一个男人似的。 可是她付出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岁月和满腔爱意,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呢?一句“之之,我们就像现在这样做朋友,不是挺好的吗”?还是李司晨身边日日新鲜多变的女伴? 或许是因为如今身处与家乡相距1000公里的云南,也或许是因为身边现在坐着的全部都是素昧谋面的陌生人,阮之之靠在大巴车上难受至极的硬座上,终于也矫情了一把。 她闭了闭眼忍住夺眶欲出的泪水,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 三条腿的青蛙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大街上多了去了,何必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整整三年都放不下。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大巴车停靠在丽江古城旁边的旅游区停车场,阮之之平复心情,从座位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下了车。 导游为他们安排的旅馆是古城里面一家小桥流水古色古香的客栈,客栈老板娘穿着一身针织长裙,肩膀上围了一条宽宽大大的丝绸披肩,长度一直垂到腰际。走起路来耳朵上的流速耳坠一晃一晃,的确很有当地风情。 导游站在前台帮他们办理入住手续,阮之之没什么事做,就百无聊赖地站在一边发呆。正当她的思绪神游天外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长长的猫叫,声音不大,软软的,很像是在撒娇。 她的视线一路循着声音望过去,却发现原来是时砚蹲在客栈外面的一座假山旁边,正在逗弄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儿。 他的手指很灵巧,那只猫咪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一边撒娇一边伸着爪子往他怀里钻。 或许是这一人一猫的场景太过和谐,阮之之一时看得入神,竟然没控制住自己过于专注的眼神。 时砚逗了猫咪一会儿,终于纡尊降贵地伸出手把它抱进了怀里。他一只手穿过猫儿的前爪把它抱起来,另外一只手放在它毛绒绒的下巴来回挠痒,猫儿舒服的眯着眼,在他怀里听话的不得了。 今天因为天色已经很晚,所以没有其他的安排,阮之之从导游手中拿过房间钥匙,原本打算回去洗洗睡,却又被陈嘉言半路拦住,说要一起去酒吧街转转,同行的还有时砚以及中午一起吃饭的那几个女孩子。 她犹豫了一会儿,明明心里是想要回去睡觉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眼角余光瞥到站在一边正在逗弄怀中猫咪的时砚,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说了好。 暮色四起,灯光迷离,丽江古城的酒吧一条街一头连着四方街,一头通向古城入口大水车,是整个古城里最繁华的所在。阮之之跟着陈嘉言他们一路走在路上,青石板路上到处都是卖唱的流浪歌手,她走过去的时候,身边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年轻男人正抱着吉他在深情地唱着歌,一把沙哑的喉咙里像是揉了沙。 他唱:“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声音不算好听,唱歌也没什么技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起来却无比戳心。阮之之站在路边看了他很久,突然想起她有一个来过丽江的朋友曾经说,丽江这个城市,是她在刚下飞机到达的时候,就觉得以后老了想要葬在这里的地方。 丽江酒吧街上大大小小的闹吧和清吧不计其数,其中最出名也是艳遇率最高的,还是要数一米阳光。 阮之之跟着陈嘉言他们走进去的时候,着实被里面密密麻麻的人群吓了一跳。酒吧本身空间不算特别大,不过胜在装潢格局,还有它的音响设备。阮之之进门的时候简直是捂着耳朵进去的,因为音乐声震耳欲聋,隔着老远都能听见。 他们一行人走进去,大概是顾虑到女生比较多,陈嘉言和时砚走进去拐了个弯,一路走到另外一个相对安静的区域,才在一个长沙发上各自坐下。 陈嘉言显然很兴奋,刚坐下没多久就去吧台点酒。阮之之环顾四周,这一块略显狭小的区域更像是清吧,没有震耳欲聋的dj音乐,没有灯红酒绿的舞池和扭动身躯的人群,只有一片昏黄的灯光,和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正在浅吟低唱的大男孩。 坐在她身边的几个女孩子正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今夜会不会偶遇帅哥,阮之之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恰好看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时砚。 他的神色很放松,原本严霜凛冽的眉眼现下融进一片昏暗灯光里,从眼角开始向内寸寸柔软下来,衬得一双眼睛如同玉石般,愈发漆黑透亮。 就像是希腊神话里的维纳斯,也有着特洛伊战争中蛊惑人心的本领。 旁边的那几个女生早就按捺不住了,中午那场失败的搭讪并没有给她们留下丝毫的挫败感,反而越战越勇。 “时砚,今天我爸跟我说,你在进他们学校做教授的第二年曾经请过一次半年的长假,我特别好奇……你那段时间去干什么了呀?” 第一个开口的依然是其中长相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阮之之现在也已经从陈嘉言口中知道了一些她的个人信息,她叫严蕊,父亲与时砚同是心理系的顶尖教授。据说,她的父亲一直很想把自己的独生女儿介绍给时砚。 严蕊话音刚落,另外一个女孩子就心领神会的把话茬接了过来:“是呀是呀,该不会是去陪女朋友了吧?” 时砚斜斜靠在沙发里,伸手熟练地为自己点上一根烟,面容很快就隐进一片缭绕烟雾里,只剩下那双冷漠阴郁的眼睛,毫无笑意。 他挑了挑眉,轻描淡写地开口:“去看病。” “看病?”严蕊显然是有些吃惊,连语调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好几个分贝,“你逗我的吧?你看起来好好的啊,看什么病?” 严蕊身边的那几个女孩子现在脸上神色各异,阮之之也忍不住跟着开脑洞。该不会那天她们八卦的是真的吧,时砚之所以一直不交女朋友,是因为身体有隐疾? 时砚看着她们面上略微扭曲的表情,似乎是觉得很有趣,勾勾唇角笑了起来。他一笑,面容瞬间就像火焰一样在光影中跳跃起来,一扫刚才的阴郁淡漠,简直是明艳照人。 这个笑显然把在座的女孩子们都看呆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只剩当事人自己好整以暇的吐出一口烟圈:“心境障碍,俗称抑郁症。” 抑郁症? 阮之之歪着头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他,像时砚这种人,经济条件优越,一张脸长得这么天怒人怨,又在国内首屈一指的院校里最热门的专业当大学教授。这种平均每年都要帮国家把人均gdp拉高好几个点的人,竟然会得抑郁症? 如果她相信就是傻子。 显然周围的女生们跟她都是一个想法,不过还没等严蕊开口追问,陈嘉言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提着一箱啤酒的侍应生。 看这个架势,显然是要不醉不归。 他走过来在时砚身边坐下,又让侍应生把那一箱啤酒都放在桌子上,几个女孩子瞬间就苦了脸。 陈嘉言看到大家这个反应,立刻开口解释道:“别怕别怕,这些酒可不是为你们这些小姑娘准备的,阿砚一个人就可以全部喝光了。”他一边说一边伸手顶了顶时砚的手臂,语气无比认真,“不是我开玩笑,这家伙酒量好得惊人,反正我跟他一块玩了这么久,从来没见他喝醉过。” 因为酒吧里温度很高,阮之之抬眼,恰好看到时砚伸手挽了挽黑色毛衣的袖口,就是这个微小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了他左臂上的一个纹身。 不是图案,而是一串字符。 因为阮之之大学时的辅修专业是法语,所以现下她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一串法文单词。 l'amour est patience。 翻译成中文的话,是圣经中的一句名言——爱是恒久忍耐。 原话出自《圣经·新约》,阮之之曾经还抄录过最后一句: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时砚竟然会看圣经? 凭她的直觉来看,这种男人应该没有信仰,只信自己才对。 不过很久之后她才知道,这个男人连自己都不信,只相信她。 ☆、6.c2·斑马斑马 等到酒桌上大家玩起游戏来的时候,阮之之才开始在心里后悔为什么之前不回酒店早点睡觉。 就他们现在玩的这个叫“十点半”的游戏,她已经连输三把了,每输一局就要罚酒一杯。阮之之现在看着酒杯里那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液体,觉得自己再多看一眼都会吐出来,更别提是把这满满一杯酒喝下去。 陈嘉言显然是一个party king,这会儿完全玩嗨了,正在不停地催促:“之之,快点快点,要遵守游戏规则啊,逃酒肯定是不允许的。” 阮之之无奈,闭了闭眼,只好非常英勇地拿起桌上的酒杯。下一秒,还没举起来就被对面的男人突然夺走,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阮之之从开局到现在喝了不少,现在整个脑袋乱糟糟的,已经有点儿分不清东南西北。她晃了晃脑袋盯着对面的男人看了好长时间,才看出来把她这杯酒喝掉的人居然是时砚。 所有的人都惊讶地看着他,陈嘉言愣了一下,有点疑惑地问:“阿砚,你这是在替她罚酒?” “不是。”时砚把手里空空的酒杯放下,“我口渴。” 陈嘉言:“……” 严蕊:“……” 他说完,不管在场众人不可思议的眼神,抬了抬眼皮望向阮之之,漆黑的眼睛里还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可下一秒说出来的话却让阮之之瞬间就清醒了一大半。 “你今天晚上的酒,我都替了。” 酒吧里的灯光闪烁迷离,映在他脸上一闪一闪,明明灭灭,好看极了。 阮之之花了将近十秒钟的时间才消化掉他话里的意思,明明是想要拒绝的,然而考虑到自己万一醉得太厉害可能连回都回不去,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句“谢谢”。 对方挑挑眉,顺势回答:“不用谢,只要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就好。” 其实阮之之生平最讨厌欠别人人情,不过她抬头看了一眼桌上接近十瓶的啤酒,慎重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这个人情非欠不可。 说来说去,都怪自己酒量不好。 时砚果然没有食言,一整个晚上,阮之之所有该喝的酒,他全部爽快的喝完了。爽快到陈嘉言看他的眼神带上了几分探究,爽快到阮之之隔着两个人都能感觉到严蕊对自己满满的敌意。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出门之前忘了看黄历,总之今天晚上各种游戏里最大的输家就是她,最后桌上的酒几乎三分之二都是时砚喝掉的。 陈嘉言买来的一箱啤酒终于全部喝完,阮之之心里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抬头偷偷看时砚,对方正漫不经心地折着手里一张没用的餐巾纸,一点儿都没有喝醉了的感觉,阮之之心里的愧疚这才稍微减轻了一点儿。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视线,时砚抬眼朝她看过来,阮之之看着他一双漆黑的眼睛,忽然有些无可适从。 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半晌,阮之之才趁着旁人不注意,轻声用口型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对方抿起唇,眼睛里深深浅浅的笑意一闪而逝。他伸出手,把刚刚折好的一朵纸玫瑰递给她,也跟着用口型无声的回答:“送你。” 也许是酒精已经侵入大脑,阮之之连象征性的推脱一下都没有,就把那朵精致小巧的纸玫瑰接了过来。 上面还残留着对方手心的温度,很淡,却很清晰。 脸颊越来越烫,阮之之能感觉到酒劲正在一点一点的升高,她低头盯着手里的纸玫瑰认真思考了半天,抬起头刚打算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就被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抢过了话题。 阮之之好不容易鼓起来的一点勇气立刻宣布告罄,本身问这种问题就很尴尬,搞不好会让时砚以为自己在生拉硬扯跟他搭讪,而且她觉得他们之前见过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还是不要这么愚蠢的问出口比较好。 虽然他的眼神真的很熟悉。 阴郁,冷淡,带着些许疲倦感,总是洞若观火,总是作壁上观。 “时砚,我刚刚看到你左手手臂上有一个纹身,有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啊?” “是不是国外特别流行纹身啊?看起来好酷,我也想纹一个。” “纹的时候疼不疼啊?要不要打麻药?” …… 耳边各种各样的声音此起彼伏,阮之之脑袋越来越晕,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一下。 刚从洗手间出来,碰巧遇到了走廊上正在打电话的陈嘉言。 阮之之看到他,远远的就忍不住停下脚步。 他跟李司晨真的很像,尤其是笑起来的模样。 第5节 “之之,好巧。”陈嘉言挂掉电话,立刻朝她走过来,很是关心的问了一句,“你今晚喝得不算多,应该没醉吧?” 没醉你个大头鬼。 尽管阮之之内心风起云涌各种埋怨,表面上还是非常礼貌的笑了笑,答:“没事儿,喝得确实不多。” 陈嘉言盯着她仔仔细细看了一会儿,确认她的状态还算清醒,这才笑嘻嘻的继续聊下去:“不过阿砚那个怪胎会帮你挡酒还是蛮让人惊讶的,他平时对于这种事情一直都是冷眼旁观的,上次我们一块去夜店,同行的一个女孩子都喝吐了,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往回走,阮之之撩了撩跑到耳朵前面的头发,不怎么在意的回答:“可能他今天晚上想喝酒,玩游戏又一直没输,所以才想到替我挡的吧。” “你就想多了,阿砚不是这种人。”陈嘉言摆摆手,沉默了几秒钟才突然望向她,语气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你说,他是不是看上你了?” 阮之之一愣:“……开什么玩笑。” 一颗心却莫名其妙的怦怦直跳。 幸好这个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酒桌旁边,才终于结束了这个有些尴尬的话题。 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第一眼看过去竟然不由自主的开始寻找时砚的身影,找了半天没找到,这才发现他竟然坐在酒吧左侧舞台的椅子上。 怀里还抱着一把吉他。 时砚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睑处形成一块小小的阴影。他的手指随意抚上吉他弦,神色沉静,像海一样无边无际,深不见底。 阮之之对吉他这种乐器一窍不通,只觉得他弹得很好听,曲调有些慢,淡淡的,带着一种缓慢又浓重的孤独感。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阮之之听过,这是一首民谣歌曲,叫《斑马斑马》。 站在她旁边的陈嘉言破天荒的安静了一会儿,半晌才叹了口气:“阿砚这个人啊,也不知道整天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斑马这种动物,在夜里独自一匹的时候,是无法入睡的。 他一定是在唱给某一个人听。 阮之之歪歪头,第一次觉得这个总是让人觉得难以捉摸的男人,稍微有了一些烟火气息。 至少,他也是一个有七情六欲,或许还受过情伤的人。 她这么想着,忍不住又抬头往舞台上看了一眼,却恰好对上那个男人的视线。 他的眼睛颜色比一片笼罩的迷雾还要浓重,游离在一片灯红酒绿之外,总是很倦怠,总是很颓废,总是很……迷人。 阮之之放在羽绒服口袋里的手指无意间碰到那朵纸玫瑰,突然莫名其妙地抖了一下。 ☆、7.c3·玉龙雪山 第二天的行程是玉龙雪山。玉龙雪山海拔5596米,是北半球最南的大雪山,以险、奇、美、秀著称于世。 在前往玉龙雪山景区的路上,导游一直都在车上跟他们讲高原反应有多可怕,表情严肃地不得了。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是几年前就有一个游客因为没买氧气瓶,爬山爬到一半就因为缺氧当场晕倒,幸亏及时送往医院才保住了命。 虽然阮之之心里清楚导游话里肯定有夸张成分,但是因为她自身体质实在太差,在别人都只买一瓶氧气的情况下,她在心里翻来覆去的思考了一下,还是跟老板说要两瓶。 一旁的陈嘉言听到,立刻就走过来拦住了她,趁着老板不注意低声跟她耳语:“之之,我跟你说,这些商家跟导游他们都是合作关系,你买氧气瓶租羽绒服什么的,导游都是有提成拿的,其实到时候爬山根本不需要这些,就是让游客白花钱。” 阮之之怔了怔,觉得陈嘉言实在是有点儿太热情了。虽然知道对方是关心自己,不过让她什么都不买就这么直接去爬玉龙雪山,她慎重地想了想,觉得到时候肯定会被医护人员用担架抬着下来。 老板手里拿着两个氧气瓶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只好扭头再次向阮之之确认:“小妹,你还要不要啊?要不然拿一瓶也成。” 阮之之转过头,张了张嘴还没说话,突然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在空气中不轻不重地响起来,很冷静的样子。 “两瓶都要。” 陈嘉言愣了一下,很是无法理解地看着从店门外走进来的时砚:“阿砚,你让之之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干嘛?” “她看起来身体不大好。” 时砚漫不经心地瞥了阮之之一眼,丢下这么一句话就转身离开,自顾自地走到一旁的自动贩卖机,好像刚刚开口说话的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 剩下阮之之和陈嘉言两个人面面相觑。 陈嘉言:“……你身体不好?” 阮之之:“……是有点。” 时砚哪来的这么一双千里眼啊,连这都能看出来? 阮之之腹诽了几秒,忍不住转身望过去,一抬头就看到时砚手上拿着一瓶刚买的矿泉水出了门,慢吞吞地走在人潮里。 身边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他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发色漆黑干净,往人群里懒懒散散的那么一站,瞬间就把人山人海都比了下去。 玉龙雪山风光旖旎,美得令人窒息,可现在反倒变成了这个人的陪衬。 阮之之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一时怔怔出了神。 通往山顶除了徒步之外也可以选择乘坐缆车,阮之之在经历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还是觉得自己亲自走上去比较有意义。 因为体质太弱,阮之之从初中开始几乎就没有参加过体育课,更别说是经历长达两个小时的徒步攀山。 走到快一个小时的时候她就已经气喘吁吁了,前面带路的导游一路都是热情高涨,一边拿着喇叭跟他们讲解沿途的景点,一边脚下走得飞快,搞得阮之之叫苦不迭。 感觉到自己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再多走一步都很艰难。阮之之停下脚步,抬头看到团里的其他人都还是精力旺盛的样子,看起来一点儿都不疲惫。她叹口气,刚打算认命的继续走,突然又听到那个人熟悉的声音。 “导游,休息一下再走吧,我累了。” 开口的人竟然是时砚。 阮之之的视线随着众人一起朝他望过去,当事人面无表情,现在正低头玩着手机,刚刚说话的时候连气都不喘,偏偏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我累了”这种话。 导游闻言,想想觉得自己好像的确走得太快了一点儿,顾虑到团里的中年教授们,于是便告诉大家原地休息一会儿,拍照的拍照,去厕所的去厕所,休息的休息。 阮之之松了一口气,赶紧找到一个没有人的长椅坐了下来,一边揉着酸痛的小腿一边在心里第一百零一次埋怨顾念,早知道就不来了。 她休息了一会儿之后,觉得力气终于恢复了一些。从包里拿出氧气瓶吸了几口,想了想,又拿出一个化妆镜仔细照了照,确认自己现在的形象没有太狼狈,才放心的放了回去。 阮之之他们现在身处海拔将近3000米的高空,而且在现在这种寒冬腊月的天气里,山顶上空隙稀薄,气温也低的毫无底线。阮之之坐在长椅上,伸手环抱住自己裹紧了身上租来的棉大衣,可还是冻得瑟瑟发抖。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有脚步声由远及近地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后停在她眼前。 阮之之疑惑地抬起头来,下一秒,有些惊讶地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是时砚。 他身上还是只穿着那件略显单薄的白色羽绒服,在她面前安静地站着,阮之之费劲地把头抬得老高才勉强能看到他的眼睛。 时砚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两个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他缓缓地蹲下身子来,把脖子上围着的那条厚实的针织围巾拿下来,然后伸出手,在阮之之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围到了她的脖子上。 “好点了吗?”他开口询问,是理所当然的语气。 理所当然地知道她现在身体不舒服,理所当然地在现在冰天雪地的天气里把自己的围巾让给她。 阮之之伸出手无意识地抚上脖颈间的厚厚围巾,上面还残留着对方身上的温度。心里觉得接受不大好,抿了抿唇刚想开口拒绝,就被那个人的动作打断。 时砚蹲在她面前,整个人比她低了大概半个头,伸出手从羽绒服口袋里掏出那个蓝色打火机,然后“喀嚓”一声在她面前点亮。 有点疑惑地皱了皱眉头,阮之之刚想开口问他要做什么,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的视线。 时砚的眼神漆黑,像深海一样无边无际深不见底,明明是冷冽淡漠的,瞳孔里却仿似缠绕着某种晦暗不明的感情一般,朝她汹涌袭来,生生逼得人束手无策。 “把手放在上面会暖和点,但不要靠太近,小心被烧到。” 他开口,依然是沙哑到性感的音色,语气里竟然是一片难得的温柔。 就像是被对方突如其来的温柔声音蛊惑了一般,阮之之脑子里所有准备好的拒绝台词瞬间忘得一干二净,她伸出手,听话地放在打火机亮起的火光上面。 的确暖和了很多。 “谢谢你。” 她道完谢之后才恍然发现,从她认识时砚到现在,好像总是在向他道谢。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不好了。 时砚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点燃打火机,沉默着为她取暖。 过了一会儿,阮之之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温度正在从四肢百骸里逐步回暖,于是赶紧开口让时砚起身,毕竟他这么一直蹲在地上持续着同一个动作,现在一定很累了。 时砚抬眼,确认她脸上的血色已经回来,于是点点头站起身来,手指习惯性地伸进上衣口袋里。阮之之看到他的动作,很是好心地开口提醒了一句:“景区内禁止抽烟。” 对方听到她的话动作顿了顿,歪了点头道:“谢谢提醒。” “应该的。” 礼貌一笑算是回应,阮之之把颈间的围巾裹紧,心想总算也让他跟自己说了声谢谢,否则显得自己总是单方面麻烦他一样。 虽然……她的确是一直都在单方面麻烦他。 今天的天气情况很好,风和日丽,万里无云,他们选择在今天来参观玉龙雪山实在是很明智,因为只有无云的天气才可以清楚欣赏到雪山顶的景色。 时砚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静静站在一旁,有些飘忽不定的眼神淡淡望向远处的峰顶风光,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里毫无情绪起伏。 阮之之看着他,突然觉得好像下一秒他就会消失不见。 明明上一秒还在动作温柔地帮她取暖,下一秒就变得像是陌生人一样冷漠。 这个男人,为什么总是这么让人捉摸不透。 正当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尴尬的时候,暖场王陈嘉言适时地朝他们走过来。 “之之,你没事儿吧,身体有没有不舒服?”陈嘉言开口,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关心。 心里一暖,阮之之弯弯唇露出一个笑来:“没事儿,山下卖的氧气瓶还是挺有用的,我刚刚吸了几口,现在好多了。” 陈嘉言定定看着她,确认她看起来身体无恙,这才继续道:“没想到还真被阿砚那个乌鸦嘴说中了,幸亏你当时听了他的。要是听我的话不买氧气瓶的话……我现在可就万死难辞其咎了。” 听着对方一板一眼严肃的口气,阮之之忍不住“噗哧”一声被他逗笑了:“哪有你说得这么严重啊,我从小身体就不好,老毛病了,没事的。” 也许是她很少露出这种毫无防备的笑容来,陈嘉言看着她,一时间竟然看呆了。半晌,他回过神来,才压低了声音开口问道:“之之,问你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啊,那个……你有男朋友吗?” 他这句话一开口,刚拧开瓶盖打算喝水的阮之之动作瞬间就停顿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感觉刚刚还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的时砚眼神也往这边瞥了一下。 动作也不过停顿了一秒,阮之之仰头喝了一口水,四平八稳地回答:“没有,一个人单习惯了。” 陈嘉言的眼神就在她给出否定答案的这个瞬间亮了起来,他张了张嘴正想开口,转眼好像又想到了什么似的,话锋一转继续追问:“真的假的啊?你长得这么漂亮,性格也好,没道理会现在还是单身啊。” 阮之之拧紧瓶盖把矿泉水瓶放回包里,不是很在意地开口回答:“这有什么好撒谎的啊,你要是有什么合适的对象可以给我介绍介绍,我妈催我谈恋爱都催了两三年了。” 她说这话只是打趣,纯粹是为了活跃现在有点僵的气氛,没想到陈嘉言立刻就上了心,毫不犹豫地毛遂自荐:“你看我怎么样?二十八岁,有车有房,而且对待女生绝对体贴耐心,一心一意。” 被对方突如其来的表白式发言吓了一跳,阮之之抬头看着他的表情,还是一贯的嬉皮笑脸,只是眼神里面带着几分认真。 李司晨也总是这样嬉皮笑脸的跟她说话,今天说“之之,有你在身边真好”,明天说“之之,我现在已经彻底离不开你了”,可是一转眼,就能跟身边各种各样不同的女孩子牵手离开,把她忘得干干净净。 第6节 就像顾念说的,她在李司晨身边待了整整四年,说实话,却比一个备胎都不如。备胎哪有她这么死心塌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陈嘉言看着她脸上瞬息万变瞬间冷掉的表情,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开口,很快就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哈哈,我是逗你玩的啦。” 视线瞥过站在旁边不动声色看风景的时砚,毫不犹豫地就拉他出来救场,“其实阿砚也挺不错的,我看他对你比对严蕊她们几个女生好多了。我可从来没见他对那个女生这么上心过,说实话,我都怀疑他昨天晚上在酒吧的举动是鬼上身了。” 阮之之外面裹着一件棉大衣,一双手放在里面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取着暖。听陈嘉言说到昨晚在酒吧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指尖无意识地抖了抖,恰好又碰到上衣口袋里那只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的纸玫瑰,突然就有些心慌意乱。 她抿了抿唇,想也没想的就脱口而出:“好啦,你就不要再乱点鸳鸯谱了,我心里有喜欢的人。” 一句话,成功地让整个气氛都冷了下来。 阮之之说完之后就有些刻意地低下头摆弄着自己的指甲,不知道为什么,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敢去看时砚的眼睛。 真奇怪,他们明明不熟,除去刚才雪山上的取暖,她也不欠他什么。 ☆、8.c3·猫科动物 今天的行程安排得比较松散,主要景点就玉龙雪山一个,不过再加上在大巴车上度过的时间,等她们游完雪山回酒店的时候也已经到了晚上七点。 陈嘉言依旧热情地邀请阮之之跟他们一起去吃饭,但是对于刚刚经历了一整天高强度体力活动的阮之之而言,撑到回酒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伸手扶了扶额头,强忍住头晕眼花的不适感,阮之之礼貌地婉拒了他,随后跟在那群头发花白的教授后面走上了客栈里吱呀作响的木质楼梯。 一直到回到自己的客房之后,阮之之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下来。她坐在床上对着窗外发了会儿呆,才慢悠悠地起来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水花四溅,雾气弥漫,小小的房间里瞬间水汽蒸腾,无比温暖。 她洗完澡出来,认认真真的穿好睡衣,又吹干头发,才从浴室走了出来。从背包里随便掏出一颗水果糖补充体力,剥开糖纸的时候,才发现这颗也是橘子味的,跟时砚那天在车上递给她的一样。 奇怪……她为什么会把这些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 平心而论,这家客栈的地理位置还是十分优越的,就身处丽江古城的最中心。 将一切都收拾好之后,阮之之站在窗边,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夜景。 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突然涌上来一些身在异乡的孤独感。 阮之之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感情不合,这段只剩憎恶的婚姻撑到她上高中之后终于宣告破裂。从此之后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在她的印象中,母亲一直都是一个女强人,整日忙于工作,除了经济方面根本无暇顾及她。 由于性格相对内敛,阮之之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身边也没有多少知心朋友,直到出国之后遇到李司晨。他主动靠近她,将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在异国他乡给了她最初的温暖与陪伴。 所以三年以来,无论多难熬,她始终抱着这点儿可怜卑微的回忆念念不能忘。 阮之之靠在窗边,想着往事,怔怔出了神。 夜深,一阵风带着凉意从半敞的窗户吹进来,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明天就要离开丽江,去到香格里拉了,要不要……今晚再出去转转呢?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阮之之终于还是向自己身体内的不安分因子缴械投降。懒得再换衣服,她穿着一身纯棉睡衣,外面随便套了一件羽绒服外套,就这么披散着长发,素面朝天地走出房门。 丽江街道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历史感浓厚,且质感细腻。地上铺就的全都是五花石,古朴雅致,闪闪发亮。 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阮之之顺着人流不紧不慢地走在繁华古城里,经历了一天的忙碌之后,此时此刻心情格外轻松。 她现在正在闲逛的地方是四方街,是丽江古城的中心广场,而更多人称呼这里为古城的心脏。街内大片保持明清建筑特色,瓦屋楼房鳞次栉比,玲珑清巧。 四方街里大大小小的街道里都热闹地不得了,尤其是到了晚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亮起,灯光绚烂迷离,更衬得游人如灯似海。 视线里到处都是贩卖云南特色手工艺品的大小商铺,阮之之逛了一会儿,决定给顾念带个小礼物回去,毕竟自己这次云南之旅是免费捡了一个对方的名额。 仔仔细细地挑选了半天,终于选定了一条做工精致的粉蓝色荷花叶披肩。 可惜当阮之之拿着这条披肩去找老板结账的时候,最尴尬的情况发生了。也许是因为她刚刚出门完全就是一时兴起,所以当时压根儿就忘了带钱包。 “小妹眼光真好,这条披肩是最后一条啦。原价120的,现在就100块钱卖给你吧。”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年轻女人,语气很热情的样子,细长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可是,现在别说是一百块了,阮之之连一块钱都拿不出来。 怎么办……好尴尬……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正当她手足无措进退两难之际,那个动听到有些不真实的声音再次及时出现,拯救了她,简直像幻觉一样。 “老板,一百整。” 下意识地顺着声音回过头,视线里是时砚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白皙指尖夹着一张面额一百块的人民币朝老板递过去。 老板笑吟吟地收了钱,开始动作麻利地包装披肩礼盒。 “咳,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一会儿到了酒店就把钱还给你。”阮之之低着头赧然开口,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他。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阮之之忍不住汗颜,深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脸了。可是……为什么每次她遇到状况的时候,都刚好会遇到时砚? 这个巧合一点也不让人感觉愉悦,因为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危险了,就算是冷静自制如阮之之,也怕自己一个不慎就会跌进对方那双漆黑深沉的眼睛里去。 买完东西,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并肩走在十里人潮里。 他们并肩走着,谁也不说话,气氛莫名地有些尴尬。 半晌,竟然是时砚率先打破沉默:“你晚上没吃东西?” “嗯……还没。”阮之之诚实地摇头。 时砚停下脚步,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径直走到旁边一个小摊上,不知道买了一份什么小吃。 是给她的? ……不会吧。 当他把热气腾腾的食物递到阮之之面前时,她的确是有些发懵的。 “谢谢,但是不用了,我一会儿到酒店拿了钱包再出来买就行了。”实在是没办法一直心安理得地去接收一个陌生人的帮助,即便在眼前美食的诱惑下,阮之之还是很有骨气的摇头拒绝。 时砚皱了皱眉:“你不饿吗?” 吞了吞口水,阮之之强迫自己无视面前香气扑鼻的食物,眼观鼻鼻观心道:“不饿。” 时砚抬眼望她,语气里带了点强硬道:“吃吧,现在已经很晚了。” 言下之意是等她回酒店拿了钱包,这些摊贩估计也已经收摊回家了。 烟波十里,灯火阑珊。时砚逆着人流而立,静静看着她。一双漆黑的眼睛里总是带着些许游离尘世之外的萧索倦怠感,此刻竟好似沾染上了些许烟火气息。 仿佛一切都洞若观火,却也一切都包容。 两个人僵立半晌,最后终于还是阮之之举白旗,投降在他的深邃眼窝里。 “好吧……那谢谢你啦。” 接过对方手中的食物,阮之之打开包装袋,原来是云南的特色小吃,丽江糍粑。 入口一片温热软糯,好像连一颗心都焐热。 阮之之一边吃一边走,暗暗心想一会儿到了酒店一定要赶快把钱还给他,因为自己的记性很差,要是一会儿忘了,说不定对方会觉得自己是故意拖欠,那就实在是太不好了。 想着想着,她灵光一闪,一个更简单易行的想法从脑海里冒了出来。 她吞下一口糍粑,嘴里有些含糊不清地道:“时砚……要不我们加个微信好友吧,我直接把钱从红包里发给你。唔……现在就可以给你,免得我一会儿忘了。” 她说完,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心里竟然隐隐有些紧张。 时砚倒是丝毫没有犹豫,即刻就把手机递给了她。 打开微信界面、添加好友图标、输入自己的微信号,然后添加,搞定。 阮之之添加完之后,一眼都没敢看时砚手机上微信界面的聊天记录,立刻就把手机还给了他。想着对方这几天帮了自己这么多忙,她思考了一下,生平第一次主动对着一个陌生人开口道:“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告诉我,只要是我能帮的,一定义不容辞。” 她本以为时砚会可有可无的点点头,更甚者直接无视她。然而,意料之外的,他转过头来垂着眼看她,唇角的弧度竟然疑似上扬:“是么?我可不会跟你客气。” “……哈哈,不用客气,有什么事就直说。”阮之之死鸭子嘴硬。心里立刻就开始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多话,这个男人看上去很不好打发的样子。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很快就走到了客栈门口的假山旁边。 “喵。”一声长长的猫叫,带着些许疑似撒娇意味的尾音,阮之之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儿飞快地从假山后面跑出来,直直扑进时砚怀里。 动物真是比人热情主动多了。阮之之打赌,那个同行的女孩儿严蕊,肯定不敢像猫咪这样大胆直接。 时砚抿抿唇,动作倒是很温柔地将其抱进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毛。阮之之在一边看着,竟然也觉得这幅一人一猫的画面很美好。 “你很喜欢动物?” “只喜欢猫而已。” 阮之之有些疑惑地追问:“为什么?” 时砚揉了揉猫儿的头,把她放走,利落起身:“猫科动物对于伴侣的要求很苛刻,总是独来独往,所以他们总是很孤独。” 很孤独…… 下一秒,完全不经过大脑思考的,阮之之脱口而出道:“像你一样吗?” 时砚却突然淡淡笑了,由于身高差距,他习惯性地垂下眼睛看她,眼底隐隐有星光流泻,而他的声音轻飘飘的,仿佛立刻就要碎在风里。 他说:“我的意思是,像你一样。” 阮之之失眠了。因为时砚的这句话。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头都大了还是想不出这句话里的意思。 鬼使神差的拿起手机,阮之之觉得时砚这个人实在是太令人捉摸不透了,所以她打算视奸一下他的朋友圈。 不过,令她失望的是,这个神秘的男人从头到尾发过的状态也不过寥寥,而且内容大多与其专业相关,枯燥乏味得很。 唯一引起她兴趣的,是三年前他发的一条状态,也是他朋友圈里的第一条状态。 是一首翻唱作品,名字叫《虚假的真》。 想起昨晚在酒吧发生的种种,阮之之心想,时砚唱歌这么好听,不听一下实在是暴殄天物,于是带着几分好奇,摁下播放键。 “不想破坏虚假的真,专一地忘掉我身份。一天你还未结婚,我就是不甘心。” 这是一首曲调伤感的粤语歌,耳机里男人的歌声低低的,有些沙哑,粤语发音却是出乎意料的准确。 他的声音对比三年后的现在,显得更加冷漠阴郁,一点人间烟火的味道都没有,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 “即使你明日结婚,我亦是不甘心。” ……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阮之之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第7节 时砚也在毫无指望的思念着一个遥远的人吗?就像她思念李司晨一样。 她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一字一句在这条状态下回复道:很好听,晚安。 ☆、9.c4·百年孤独 最后一天的行程是去参观位于香格里拉的普达措国家公园,然后下午直接赶往香格里拉迪庆机场,返回a市,至此,这段五天四夜的旅程全部结束。 依然是一大早就被闹钟吵起来,阮之之在浴室洗漱的时候,发现自己今天的气色出乎意料地好。兴许是昨天晚上的睡眠质量比较高,一夜无梦,也没有半夜醒来。 是因为时砚吗? 阮之之化好妆,对着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箱看了半天,最终才把一件宽大的粉红色羽绒服从箱底拿出来穿上。这件衣服是之前顾念陪她一起去买的,她说穿着亮色的衣服心情也会跟着变好。但愿如此。 大巴一路往香格里拉的方向行驶,阮之之眯着眼睛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向外眺望,觉得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很晴朗,尽管依然寒冷刺骨。 视线无意间瞥过坐在她斜前方的时砚,他穿着一件米黄色风衣,背脊挺直,正低着头漫不经心用餐巾纸折着一只纸青蛙。 他好像很喜欢折纸。 大巴车一路颠簸,两个小时后到达了普达措国家公园。公园拥有湖泊湿地、森林草甸、珍稀动植物等,原始生态环境保存完好,是香格里拉旅游的主要景点之一。 跟着旅游团一路买好门票走进去,依然是导游拿着随身话筒走在前面讲解,团里的中老年教授兴致勃勃地紧随其后,最后才是阮之之他们这些结伴聊天的年轻人。 “之之,昨晚休息的不错啊,看你气色很好。”陈嘉言笑嘻嘻的跟她打招呼,嗯……他永远都是人群中最热情的那一个。 阮之之也礼貌地报以微笑:“是啊,昨晚睡得很好。”说罢,偷偷看了时砚一眼,对方已经被以严蕊为首的几个女生团团围住,不知道正在聊些什么。尽管他的神色没有任何异样,阮之之就是觉得,他好像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见鬼了,好端端的她为什么要暗自揣测别人的情绪。 晃了晃脑袋,阮之之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回来,继续跟陈嘉言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不得不说,普达措公园里的景色还是非常优美的,走进碧塔海之后,随处可见大片大片茂盛生长的红色杜鹃花,层层叠叠,美不胜收。 陈嘉言深吸一口气,赞叹道:“果然高原上的空气比城市里清新多了。” 走到属都湖附近,导游挥挥手让大家自由活动。阮之之随便找了个借口从陈嘉言身边离开,一个人走到湖边发呆。 碧塔湖、属都湖这两个美丽的淡水湖泊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水蓝色的湖面清澈见底,就像一面巨大的镜子,从中倒映出蓝天白云,是大自然中真真正正的水天一色。 “在看风景?” 突然一道声音落在她耳边,明明是有些突兀的,却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反感。 阮之之笑了笑,回过头:“是啊,这里的风景很美。” 时砚从她身后不紧不慢地走过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也随着他的脚步不断缩短,直到他就站在她身后不到一公分的地方。时砚慢慢低下头来,嘴唇靠近她耳畔,声音压得很低,若有似无地带着几分亲昵:“阮之之小姐,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阮之之有些僵硬地愣在原地,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身体的本能让她很想赶快逃离这个男人的控制区域内,可是理智想到这些天以来他对自己的种种照顾,还是努力抑制住冲动,也跟着低声回答:“什么忙?” “安静的站在这里,不要动,不要躲开我。” “……好像很简单的样子。” “是啊,就是这么简单,希望你不要拒绝。” “举手之劳而已。” 嘴上虽然说得云淡风轻,其实阮之之心里早就风起云涌,记忆中除了李司晨之外,她好像从未与其他男性如此靠近过。当然,与李司晨短短几次的亲密接触也不过是为了帮他系领带,或者两个人头挨着头讲题,仅仅这种程度而已。 不过……时砚带给她的感觉与李司晨截然相反。他比李司晨神秘,比李司晨危险,当然,也比李司晨迷人。 深吸一口气,阮之之尽量让自己忽略掉从男人胸口传达的温热触感。时砚却在此时伸出手,随意帮她将被风吹乱的长发撩到耳后。 他的指尖微凉,碰到她的耳垂,一瞬间就像触电一样,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而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阮之之突然就明白了时砚这些让她无法理解的举动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她的视线刚才无意间瞥到了远远站在他们身后的严蕊。对方看着他们的亲密举动,现在好像很气愤的样子,正在指手画脚地跟陈嘉言以及几个女生说着什么。 阮之之无奈:“看来你是拿我当挡箭牌了。” 时砚低低笑了,笑声竟然是与他这个人毫不相衬的悦耳清冽,他伸出手,很自然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嘘,你知我知。” 阮之之的脸伴随着他的动作“噌“地一下红起来,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撤离。这么想着,她尽量不动声色地将身体从男人疑似拥抱的身体轮廓中退出来,面上扬起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来:“严蕊他们已经走了,任务完成,再见。” 神色毫无波澜,时砚微微低头,颇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双眼睛仍旧古井无波:“再见。” 普达措国家公园的行程到了下午两点左右结束,由于需要赶往机场,阮之之他们在旅游团里的最后一顿饭是在大巴车上解决的。一人一份盒饭,三菜一汤,荤素搭配,卖相倒也不错。可惜胃口向来不好的阮之之吃了几口就合上了饭盒。 到了香格里拉迪庆机场之后,导游仍旧负责周到的帮着他们换好登机牌,托运好行李,热情官方地对这次旅行做了一些总结陈词,才把他们送进了安检口。 过了安检,阮之之本来还想四处逛逛买点吃的,可惜登机口的指示牌上显示还有15分钟就要登记。阮之之摸摸自己的肚子,只好无奈叹气。 说起来,她也算是一个极度挑食的人了,喜欢吃一些零食小吃,但就是不爱吃正餐,因此她165cm的身高,体重却只有90斤左右,顾念总是嘲笑她风一吹就能刮跑。 正胡思乱想着,那边登机口前就已经排起了准备登机的长队,阮之之仍然坐在座位上,直到人流差不多都陆陆续续走进登机口,这才不急不躁地站起来。 等她走进机舱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找到位置坐好了。 “22c……”阮之之看着登机牌上面的座位信息,往里走了一会儿,一眼就看到了22c标号下的空座位。 她走过去,刚坐下还没系好安全带,就惊讶地发现,坐在她身边靠窗位置的那个人,竟然是时砚。 他们两个之间到底是缘分,还是孽缘呢? “嗨,好巧。”阮之之转过头看他,脸上的笑容微微有些僵硬。 一点都不巧……跟他一起坐两个半小时,一定会尴尬无聊死。 时砚对她的言不由衷视若无睹,扬了扬眉,也跟着客套回应:“好巧。” 飞机平稳起飞,由于飞行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个半小时,所以飞机上也没有准备飞机餐,只是用一袋牛奶饼干代替。 阮之之坐在座位上用手机看视频,吭哧吭哧很快就把手中一袋饼干吃完了。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沾着饼干屑的手指,颇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就在此时,一只手适时地在她眼前出现,拿着一包还未拆封的牛奶饼干。阮之之咽了咽口水,伸手下意识地接过来。她把包装袋拆开,拿出一块饼干放在嘴里,偷偷看了时砚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时砚,你不吃吗?” 对方低头专注地看书,不是很在意:“我不喜欢吃饼干。” 阮之之的视线也跟着他一路向下,发现他手里拿着的那本书是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 她嘴里吭哧吭哧地吃着饼干,大脑却不受控制地继续开口:“我也很喜欢这本书。” ……她这是在跟时砚搭讪么?太可怕了。 时砚听了她的话转过头来,眯了眯眼仿佛很感兴趣:“你最喜欢哪个角色?” 阮之之把最后一口饼干咽下去,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回答:“我最喜欢第五代里雷梅黛丝的爱情故事。” 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时砚的声音低低的,稍微有些哑,仍是一如既往的动听:“进入修道院为死去的爱人守寡,终生一言不发。的确值得尊重。” 很是赞同地点点头,阮之之原本也想问他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想了想又有些犹豫,这样……会不会显得两个人太熟稔了一点? 最终还是没问出口,用湿纸巾把手指擦干净,她划开手机,继续安静地看视频。 飞机还有半个小时降落的时候,阮之之将手机上的视频看完,抬起酸涩的脖子活动了一会儿。 身边的时砚低头抿了一口咖啡,侧脸的轮廓精致到像是橱窗里概不出售的珍藏品,静谧而优雅。 阮之之看着这样的他,忽然又觉得,或许这个男人的心思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地那么深沉,或许他跟她一样,也只是茫茫人海中一个为情所困的普通人。 “时砚,你也有喜欢的人吗?”她扭过头看着他轻轻开口,第一次试图主动与身边的人交好。 时砚合上手中厚厚的一本书,垂眼看着有些破旧的封皮:“当然有。” 果然。 “那,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知道吗?” 时砚歪了点头望着她,一双眼睛映着飞机上的照明灯明了又灭:“她不知道。”顿了顿,他又神色自若地补充道,“可她总有一天会知道,并且,总有一天会嫁给我。” 阮之之囧,刚想问他怎么这么有自信,视线移到他那张好看到天怒人怨的脸上,还是识趣地闭了嘴。 这个世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抗拒他的魅力吧。 她原本以为自己这三年来已经心如止水,没想到仅仅五天时间就被这个男人搞得心神不宁。 不过没关系,阮之之心里再清楚不过,对他的某种特殊感觉只是一时冲动,就像女孩子看到橱窗中精致的水晶鞋时,产生的瞬间心动一样,只是暂时的。毕竟美好的事物人人都喜欢,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喜欢。 飞机急速降落的时候,她听到身边的男人轻声开口,仿佛在说些什么。可惜耳膜被飞机在跑道上滑行的巨大噪音震得生疼,阮之之捂着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排队准备下飞机的时候,阮之之想了想,还是回过头来真诚地跟时砚告别:“时砚,很感谢你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如果有机会再见面的话,一定请你吃饭。” 时砚听了她的话只是微微一笑,一双沉沉的眼睛好像往外渗出迷蒙雾气般,明明是孤独的,却总是从深处透出一丝光来。 他回:“会有这么一天的。” 而且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10.c4·跨年夜 时间就像是握在掌心的沙,不管是摊开还是握紧,终将会一点一滴流逝殆尽。 距离阮之之从云南旅游回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日子依然过得平静无波,有关于那段旅行的记忆逐渐开始模糊不清,除了那个男人隐在落日下的背影。 始终孤傲,始终缄默,他独自一人在浩瀚天地间寂寂行走。 有关于她手头上一直研究的富商杀妻案也开始收尾,她熬了一个通宵,彻夜修改报告中的一些漏洞和错别字,一大早就去公司交给了boss。 至于结果如何,是否能够安然度过实习期,对于阮之之这种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的人而言,根本无需担心。 交完了这篇新闻报道,阮之之的闲暇时间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她回到空空荡荡的家里,一瞬间竟然有些不能适应。 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她走到书房,开始收拾这段时间为了翻阅资料而搞得一团糟的书桌。将所有打印下来的资料一份份分类整理好,最后映入眼帘的是桌面上随意散落的一张旧照片。照片上的男孩依旧形容苍白,眼底带着一抹疲倦的淡淡青色,脊背挺直,身形伶仃清瘦。 阮之之叹了口气,将照片夹在书本里小心翼翼地放好。 不知道这个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奋发向上,功成名就,还是彻底崩溃,自暴自弃? 在家里百无聊赖的分别看完了《美国队长》1和2,天色也一点一点的暗下来,直至窗外彻底漆黑一片。阮之之打了个哈欠,刚准备卸妆换衣服洗洗睡,顾念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让她瞬间又清醒过来。 一个小时后,两人在a市市中心一家人声鼎沸的烧烤大排档门口见面。 顾念蹬着一双将近10cm的恨天高,妆容仍旧精致耀眼,只是眼圈微微有些泛红,好像刚刚才哭过一场。 阮之之心知肚明,一定是又跟程风瑾吵架了。 点了一大堆烧烤和一打啤酒,顾念大手一挥,豪气地拒绝了阮之之买单的要求,自己一个人付了账。 羊肉串、里脊肉、金针菇牛肉卷、烤茄子、烤韭菜……还有一盘份量十足的烤鱼。 第8节 阮之之盯着一桌子满满当当的烧烤,彻底无语:“顾念,你是猪吗?还是你觉得,我是猪?” 对方却毫不在意,伸手拿过一串里脊肉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委屈道:“亲爱的,你就陪我多吃点嘛,我都是一个快要失恋的人了。” 阮之之叹气,适时地帮她倒满一杯啤酒:“失什么恋啊,你们不是连结婚日期都看好了吗?” “你不知道程风瑾有多过份,前几天他跟我说公司加班,我想着体谅他,就没多问。可是那天晚上我跟同事出去吃饭的时候,你猜怎么着?同一家餐厅,他和一个陌生女人也在那里吃饭,两个人有说有笑,他还殷勤地帮别人端茶倒水。”顾念的声音本来就是娇滴滴的,现在又带着满腹委屈,简直把程风瑾的形象描述的十恶不赦。 不过阮之之丝毫不为之所动:“也许人家两个就是普通同事,加完班正好一起吃饭呢?程风瑾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端茶倒水这种事情肯定不可能让一个女孩子来做吧?要我说,就是你想多了。” 仰头喝下一大口啤酒,顾念抿了抿嘴刚想反驳,却又觉得对方说得好像非常有道理的样子,让她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反驳,只好有些心虚地回应:“那、那我当时太生气了嘛,回家之后他还说我无理取闹,说我爱发脾气,我怎么可能受得了。”说着说着,她嘴角一撇,好像下一秒又要掉下泪来,“今晚跨年,原本我们打算一起去a市那家最好的旋转餐厅吃饭的,现在也泡汤了。” 阮之之看着她一副小媳妇的委屈模样,忍不住失笑:“是你单方面觉得泡汤了吧?你现在一个人从家里跑出来,我觉得,大概撑不过半个小时,程风瑾就要给我打电话要人了。”说着还打趣道,“顾念小姐,你说,我是把你交出去呢?还是交出去呢?” 话音还未落,她的手机铃声就响起来。阮之之从羽绒服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一副意料之中的模样接通了电话。 坐在她对面正在狼吞虎咽的顾念看到程风瑾果然来了电话,刚刚还生气的不得了,这会儿像只顺毛的猫儿一样,瞬间乖顺下来。 “好啦,一会儿他来接你,你们甜甜蜜蜜地去跨年吧,我这个电灯泡也该早点回家休息了。”挂了电话,阮之之一副功成身退的模样。 顾念看着她,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半晌,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般地说了出来:“之之,都已经过去三年了,你……还没有放下吗?” 阮之之倒啤酒的动作一怔,不过只是一秒的时间,很快就回过神来,漫不经心地回答:“感情这种东西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喉咙里有酒咽下,她的眼神茫茫然望向远处,“其实最近我也在想,我对李司晨现在余下的……究竟是爱情,还是不甘心呢?” 顾念的视线移向她一双毫无焦距的漂亮眼睛,挣扎了半天还是开口:“之之,你知道吗,李司晨马上要回a市工作了,就在市中心的晨辉大厦。要是……要是你还喜欢他的话,不如——” 她这句话才刚说了一半,就被远远的刺耳车笛声打断。 从车上走下来的人毫无意外是程风瑾,面容一贯的严谨自律,只不过此刻额前碎发凌乱,好像来得很匆忙。 阮之之莞尔一笑,抿了一口杯中的啤酒,摆摆手对顾念道:“他来了,跟他走吧。至于我的事情……放心,我知道怎么解决才是最好。” 忘掉那个人,与他老死不相来往,对她而言,才是最好。虽然她目前还做不到,但是时光早晚会将她对他最后一点儿可怜的怀念也磨光,早晚会将他的影子从她的生活中彻底抹掉。 与两人寒暄几句,再三拒绝了程风瑾要送她回家的提议,阮之之挥挥手与两人告别,转身独自走在市中心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她酒量很差,虽然刚才只喝了一杯度数极低的啤酒,此时此刻也觉得有些头晕脑胀。一阵晚风带着凉意拂过,让她燥热的脸颊稍稍清醒了一些。 今天是12月31号,过了今天,新的一年就要到了。阮之之的母亲常年在外工作,不可能记住这个无关痛痒的日子,而她身边朋友不多,除了顾念,可以共同跨年的更是寥寥。 其实还是,有点寂寞的。 霓虹灯闪烁迷离,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全部都是成双成对,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除了她。 空中隐隐约约有雪花盘旋飞舞着下坠,阮之之伸出手接住,安静地看着那片雪花在自己掌心融化消失。 到底是谁天生凉薄。 一个人寂寞地走完了一整个街区,饶是独立如阮之之,看到满大街牵手拥抱的幸福情侣,此时此刻也有点想要落荒而逃了。 她叹气,打算在下个路口拦出租车回家。 气温极低,寒风刺骨,路灯折射下来的灯光虽然昏黄,却很温暖,恍惚间让人觉得,无论是怎样卑微的人,都可以在这样的温暖中被救赎。阮之之很快就走到了路口处,脚步自发地迈出,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刚想招手打车,下一秒,就在这样寒冬腊月的天气里猝不及防地看到了时砚。 他也是独自一人,此刻正站在路边昏黄的路灯下,身影孤傲,神色寡淡,白皙指尖上有一簇火苗正在若有似无地跳跃,将他周身都笼罩在一片淡淡的灰蓝色烟雾中。此情此景,衬托得他整个人愈发脱俗,像幻觉一样不可思议。 没错,阮之之对这场意料之外的相遇,描述为不可思议。 显然,时砚也看到了她。因为他一双毫无波澜的沉沉眼睛正朝她看过来,眼神里带着一点朦胧,一点柔软,唯独没有惊讶。 被酒精侵蚀了大脑,阮之之昏昏沉沉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看到自己不觉得惊讶。 想要招手拦车的动作也无意识地停下来,她看着时砚掐灭指尖的烟,漫不经心丢进一旁的垃圾桶,然后……竟然迈步朝她走过来。 一步,两步,三步,一直走到她面前。 男人身上久违了的压迫感再次席卷而来,阮之之努力让自己清醒,弯弯嘴角,有些僵硬地开口寒暄:“时砚,好久不见。” 时砚垂下眼睛,瞳色微暗:“是好久不见。” 时间好像在这一刻凝固了,路上的行人街边的路灯通通都消失了,只剩下面前这个眼神淡漠到近乎阴郁的男人。 像宿命一样,这场相遇。 阮之之左右张望,路上很多人都向他们投来心照不宣的眼神。虽然名不副实,但是阮之之现在终于不用落单,也跟其他人一样看起来成双成对——至少在表面上。总之,她心里还是有点小开心的。 看了时砚一眼,她继续客套:“最近过的怎么样?” 谁知道时砚根本就没有接过她抛出的话题,而是走过来与她并肩,极其自然地开口:“记得之前你说过,再见面的时候请我吃饭,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吃什么你定。” 阮之之:“……” 十五分钟后,两个人并排坐在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里,眼前摆着两盒寒酸的关东煮,和两杯热气腾腾的奶茶。抬起头,偌大的落地玻璃窗外将来往的行人尽收眼底。 阮之之有点尴尬,清咳一声道:“等下次吧,下次餐厅都没关门的时候,再请你吃大餐。” 话音刚落,她就察觉到自己说错话了。下次……她和他之前,还会有下次吗?就算是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像他们这样毫无联系的人,恐怕也不大容易遇得到。 寒冬腊月的天气里,两个人并肩坐在空间狭小的便利店玻璃窗前,共享着盒子里香气四溢的关东煮,刚刚还有些尴尬的气氛也逐渐缓和下来。 酒意此时此刻已经彻底冷却。阮之之忍不住心想,如果不是因为刚刚喝了点酒,恐怕自己也不会这么干脆地带他来便利店吃饭。 抱着温热的奶茶杯抿了一口,她试探性地开始找话题:“时砚,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闲逛啊?不跟家人在一起吗?” 时砚优雅地将食物放入嘴中,眼神连闪躲一下都没有,轻描淡写道:“我父母都已经不在了。” 阮之之瞬间愣住,大脑一片空白,连思维都无法正常运转了。“不在了”这句话有很多的含义,但是,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的含义。她讪讪闭了嘴,心想自己果然不会找话题跟人聊天。 似乎是感觉到了她的歉意,时砚微微一笑,侧过头来看她,垂下来的眼睛像燃着一团火,热烈而专注:“不过,有你在就够了。” “……你说什么?”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自己听错了,阮之之咬着嘴里的关东煮,含糊不清地反问。 时砚从善如流地摇了摇头,眼底那团火在无人的地方慢慢熄灭。 就在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时,时针已经缓缓指向零点。 只听到“砰”的一声,下一秒,巨大的爆炸声从远处响起,数不清的烟花在夜空中大朵大朵的炸开来,流光溢彩,像是阵阵流星雨降落,霎那间点燃了整片黯淡夜空。 零点到了,新的一年也如约而至了。 这已经是第四年了。阮之之抬起头,透过便利店的玻璃窗向夜空中望去,在心里默默地想,今年,她一定要忘掉李司晨。 连便利店里的员工都嬉笑打闹着出门去看烟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还并肩坐在里面,各怀秘密。 转过头来看着眼神专注于漫天烟花的阮之之,时砚身上终于不再缠绕那股若有似无的疏离倦怠感,眼睛里弥漫着的雾气渐渐散开,只余下一片纯洁的白。隐秘的,深情的,不可言说的。 在心里忍住了一千次想要伸手抚她发端的疯狂念头,他沉默良久,终于还是低声,极度克制,极度小心翼翼地在她耳边轻声说:“新年快乐,之之。” ☆、11.c5·塞林格 生活依旧按部就班,平静地毫无波澜。阮之之交上去的那份新闻报道获得了boss的高度表扬,同时,她的试用期正式通过。 这个结果虽说是在意料之中,但也着实让她深深松了口气。在美国留学的时候,阮之之主修专业是商科里的金融系,与记者这个职业实在是八竿子打不着。不过毕业回国之后,她考虑再三,最终还是放弃了很多知名大型外企的面试机会,选择了自己比较感兴趣的职业,因此,母亲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给过她好脸色。 不过她丝毫都不后悔,一辈子这么长,如果浪费在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上面,实在是太可惜了。同理,一辈子这么长,如果不能浪费在自己最喜欢的人身上,实在是太悲哀了。 幸好现在试用期已经通过,自己的工作步入正轨,母亲应该也不会再有意见了。 *** 由于刚刚成为一名正式记者,阮之之现在还处于工作上比较清闲的阶段,于是,无所事事的她经常被顾念拉出去陪她喝茶聊天,理由是,顾念说自己患有婚前恐惧症。 就像今天,明明是一个完美的周末,如果没有顾念一大早的夺命连魂call的话。 阮之之打着哈欠,极其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挤牙膏的时候险些挤成了洗面奶。 随便穿了条破洞牛仔裤,上面套了件运动风格的外套,脚上穿了双亮眼的拼色运动鞋。阮之之照镜子的时候,深深觉得自己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老女人,好像打扮得着实过于年轻了一点。 正想着要不要换件上衣,顾念的催促电话又一次打过来,阮之之无奈,只好跟她说自己已经出门了,挂掉电话之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又扎了一个高马尾。 阮之之走出房门,深深地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去a大,说不定会被人认成学生。 尽管阮之之跟a大这所国内名声斐然数一数二的黄金高校毫无关联,不过由于顾念的原因,她多多少少也来过几次。 熟门熟路摸到顾念所在的教学楼办公室,刚想推门进去,就看到顾念手里抱着一摞教案匆匆忙忙地走出来。 顾念看到是她立刻撅了撅嘴,十分难过地开口:“之之,我一个同事今天有急事,所以找我代门财经课,大概一个小时后下课,你先自己到处逛逛啊,一会儿我下了课请你吃饭。”她说完看了眼手表,大概是觉得上课快来不及了,连自己穿着高跟鞋也不顾及,就这么抱着教案在走廊里一路小跑起来。 阮之之看着她的背影,默默感叹顾念虽然在感情上面有点作有点不靠谱,但是关于工作方面,还是非常认真负责的。 毕竟是a大的教授啊,闪闪发光的黄金招牌。任何一个在这所大学里就职的老师都会非常有压力吧。 就这么东想西想着,阮之之百无聊赖的在这幢大得像迷宫一样的教学楼里慢吞吞地散步。结果没过多久,就发现自己可耻的迷路了。 有些许迷茫的东张西望,恰好看到有一间阶梯教室门口半敞着,里面隐隐还有人声传出来。 有人。可能是在上课。 自己如果只是问个路的话,应该也不会影响他们多久吧? 嗯……应该没关系的。 这么想着,阮之之当机立断地朝着阶梯教室的方向走过去。由于正门紧闭,她只能从半敞着的后门偷偷溜进去。 刚一进去,就被眼前的盛况吓了一跳。因为,这间几乎可以容纳三百人的阶梯教室里,现在竟然密密麻麻坐满了人。有些人因为没有座位,甚至就直接坐在教室的阶梯上,当真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 什么课这么有魅力? 好奇心瞬间将自己原本问路的目的压下去,阮之之走到人群里,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跟着学生一起坐下来。其他人只当她是来晚了,再加上她一身简洁大方的运动装扮,根本就没有人怀疑她早已经从大学毕业了三年。 她悄悄坐下来,还没抬头就听到阶梯教室里正中央,男人清冽中略带一丝沙哑的音色,沉沉的,很从容,也很性感。 他说:“avoidant personality disorder,中文学名回避型人格障碍。这种人身上最大的特征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往往内心封闭,不愿与他人亲密接触,并具有很大的社会不安感。” 这个极其具有辨识度的声音阮之之已经听过很多次,就算想错认耳朵都不允许。 世界上真的会发生这么凑巧的事情吗? 时隔一个月之久,她再一次在这种不恰当的场合,偶遇他。 阮之之刚抬起头来,下一秒,讲台上淡定从容的男人恰好也转过身来,她毫无防备,跌进男人的深深眼瞳。 阴郁,冷漠,厌世,就像一朵沾染剧毒的罂粟花,明明知道极度危险,却仍然有前赴后继的人愿意张开双手拥抱他。 明明被人山人海包围,明明站在人群的最中央,可是时砚此时此刻传达出来的感觉,却仿佛是站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废墟里。 阮之之看着他这样冷淡到近乎冷漠的眼神,握着手机的手指忍不住抖了一下。 而这个微小的动作却仿佛被对方察觉一样,因为她敏感地发现,时砚看着她,那双毫无情感的眼睛,竟然一点一点变得柔软下来,仿佛知道自己吓到了她。 他的眼神在她身上至少停留了五秒之久,而后,他不动声色地转过身,语气依旧无波无澜:“回避型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自卑心理。而自卑感起源于人的幼年时期,由于自己的无能,只能眼睁睁目睹一些事情的发生,从而产生不胜任和痛苦的感觉。当然,也包括一个人由于生理缺陷或某些心理缺陷而产生的自我轻视。” 时砚讲课的方式并不轻松,谈吐也不风趣,甚至是有一些严肃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此时此刻坐在阶梯教室里的三百多个学生一样,阮之之也无法自拔地沉浸在他所讲的内容中。没有什么缘由,只是大脑控制不住的被他吸引,完全就是不由自主的。 第9节 这个人,真的是有魔力的。 她静静听着他授课,一刹那竟然连时间都忘了。 临近下课之际,时砚提前五分钟结束了课堂内容。他站在讲台后面,低着头眉眼淡淡地收拾手中的教案,口中漫不经心道:“下课前照例请几位同学分享一下自己近期最喜欢的一段句子。” 话音刚落,讲台下就已经齐刷刷举起了好多只手。 时砚看都没看,随手指了一个女生。 那个女生愣了愣,然后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她站起来,激动得连声音都有些发颤:“我最近比较喜欢的是《简爱》里她的一段独白:‘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 “很好。”时砚点点头,口吻简直是极度敷衍,即便这样,那个女生仍旧一脸幸福地坐了下来。 随即,他又伸手指了另外几个人。 “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 “每一个生命都要得到肯定和尊重。死亡是我们的朋友。死亡是我们生命中最大的支持力量。我们每天都向着死亡走去。”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在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 最后一个女生念完这首诗之后,抬头有点羞怯地看着时砚,咬了咬唇,半晌还是鼓起勇气问:“时教授,今天,能不能请你也分享一段喜欢的句子给我们呢?” 拿着教案的手一顿,所有人都以为时砚依旧会毫不留情的拒绝,可是今天的他没有。他仍旧维持着那个即将走出教室的动作,没有转身,没有回头。 他的背影带着浓重的雾色,孤独又疲倦,开口,依旧是淡淡沙哑却极度性感的音色:“there are some people who think love is sex and marriage and six o‘clock-kisses and children, and perhaps it is but do you know what i think i think,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 “选自塞林格《破碎故事之心》,下课。”从始至终,时砚都没有回头,他说完这句话,谁也没有看,循着那道笔直的轨迹,径自走出了教室。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塞林格的这个短篇故事《破碎故事之心》,阮之之也曾经一遍又一遍地阅读过。她记得有人是这样评价这个故事的:有些作家穷尽一生的写作,也无法用寥寥几笔写出这样具有强烈情感的句子。 从《百年孤独》到《破碎故事之心》,时砚喜欢的好像总是这样消极悲哀的故事。 或许,他们都是两个爱而不得的可怜人而已。 跟着人流一起走出教室,阮之之看了看时间,估算着这个时间顾念也该下课了,正想着随便叫住一个学生问路,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了在走廊对面的吸烟室里吸烟的时砚。 比起陌生人,是不是还是找认识的人问路好一点? 稍稍考虑了一下,她脚步换了个方向,还是往吸烟室走过去。 阮之之走到吸烟室门口,时砚此时此刻是背对着她的,高挑削瘦的背影看起来冷冰冰的,毫无感情,就像刚刚在教室里一样,浑身上下贴满了生人勿近的标签。 张了张嘴正想开口叫他,不知道为什么,下一秒,时砚却好似心有所感一样,突然在这个时候转过身来。 她毫无防备,对上他一双冷漠到近乎尖锐的眼睛。 对方看到是她,神色稍缓,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垂下眼睛,不动声色地开口寒暄:“又见面了。” “是啊,又见面了。”阮之之清咳一声,略有些赧然的开口询问,“我是来找我朋友的,但是因为校园太大所以现在好像迷路了,能不能告诉我三号教学楼怎么走啊?” 时砚抿起唇,露出一个极淡的微笑来。他掐灭手中的烟,慢慢从光线阴暗的吸烟室里走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看着他一点点从黑暗里走向光明的地方,竟然会隐隐觉得松了一口气。 “我带你去吧。”他说。 ☆、12.c5·大学校友 跟时砚并肩走在去三号教学楼的路上,阮之之深深怀疑自己刚刚的决定是错误的。她不应该让时砚带她过来,因为……此时此刻,凡是他们走过的地方,路人望过来的眼光简直就像刀刃一样刺在她心上。 阮之之眼观鼻鼻观心,努力装作一副自然平常的样子。时砚的步伐并不快,好像怕她跟不上一样。他的侧脸轮廓极其精致,而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 刚拐进三号教学楼的时候,需要步行穿过一片走廊里的密闭区域,这里没有灯,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一点儿光线也透不进来,逼仄又压抑。 身体瞬间变得高度紧张,由于之前在大学里的一次实验室停电经历,阮之之是有一点幽闭恐惧症的,虽然并不严重,但是此时此刻也足够让她心绪不安。 步履艰难的慢慢走着,阮之之额头上的汗一滴滴落下来。 突然,旁边有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握住了她的手腕。 对于她跟时砚现在的关系而言,这是一个很安全的动作。没有牵她的手,也没有搂她的肩,只是礼貌又有距离的握住了她的手腕,似乎对她的恐惧感同身受一般。 “你很害怕?”一片阴暗里,他的声音很克制,沉沉的,又有些哑。 阮之之点点头,点完之后又下意识补充一句:“我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正在实验室里做一项危险实验,突然停电了,而且门被反锁出不去,我跟其他人一起在里面困了好几个小时。所以现在只要是走进密闭的地方,心理上就会有些抗拒。” 对方握住她手腕的动作一怔,半晌突然轻轻笑了笑。他一边笑,一边恍若自言自语般地低声开口:“原来你还记得。” 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阮之之忍不住扭头去看他,一片光线阴暗的空间里,恍惚间只看见他唇角的笑容很淡,转瞬即逝。 时砚走在稍微前面一点的位置,不轻不重握着她的手腕,两个人就这样慢慢走着,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竟然觉得有些安心。 跟在他的身后,竟然会让她感到安全。 直至穿过走廊,一路走到顾念的办公室门口,阮之之站定,在心里想着怎么措辞跟他告别显得自己礼貌热情一些。 时砚就站在她对面,个子高高的,此刻微微垂了一点眼睛看着她,漆黑的瞳孔暗潮汹涌,情绪不明。 一片沉默之际,他走近,伸出手,轻轻在她脸上蹭了蹭。 瞬间感觉到浑身血液都凝固了,阮之之愣在原地,有些僵硬地睁大了眼睛。 而刚刚做完亲昵动作的男人却只是扬扬手,轻描淡写地解释:“有灰。” ……是刚刚在走廊里蹭到的? 脸颊上还残留着对方手指上淡淡的烟草味道,阮之之情绪平静下来,又觉得自己刚刚那么大的反应似乎有些丢脸。 他退了几步,歪了点头看着她,好似漫不经心地问:“你之前说过的那个人,现在还喜欢吗?” 困惑了几秒,阮之之半晌才反应过来时砚的意思,之前在玉龙雪山上,她曾经跟陈嘉言说过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当时时砚也在场。 她抬头迎上他的视线,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点点头。 觉得气氛有点尴尬,阮之之伸手撩了撩头发,也跟着随口寒暄了一句:“那你呢?现在还在喜欢她吗?” 时砚沉默,抬眼看她,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明明灭灭,半晌,也点头说是。 两个人再次礼貌告别,阮之之站在原地看着他一步步走远,阳光下,他落在地面上的影子被拉成一条很长的,细细的线。每一次告别的时候,他的背影都显得孤独又寂寞。 *** “哎呀之之你来啦,走走走,我请你吃早茶。a大附近正好新开了一家,我同事告诉我的,说特别好吃,一会儿到饭点了还要排队呢。”顾念刚收拾好东西走出办公室,看到阮之之站在门口,立刻风风火火的过来拉着她就走。 阮之之一路心不在焉地跟着她走出a大校园门口,那个港式茶餐厅距离a大不过一个街区,确实很近。 现在是上午十点多,餐厅看起来也才刚营业不久,两个人在侍应生的带领下直接走进去,还挑了一个靠窗的好位置。 顾念刚代完一节课,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她拿过菜单,照例乱七八糟地点了一大堆,完全不像是两个女生能吃完的量。 阮之之坐在她对面,无奈叹气:“我的大小姐,你这个浪费粮食的习惯,从大学到现在真是一点儿都没变。” 顾念家里虽然只是普通的小康家庭,但是作为独生女儿,她也是被父母当成掌上明珠从小宠到大的。再加上大学后谈的男朋友程风瑾身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继承人,经济条件更加优渥,所以她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做什么事情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在浪费这一方面,程风瑾也曾经无数次地说要帮她把这个坏习惯改正过来,不过照阮之之看来,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顾念浪费的习惯倒是越来越严重了。 李司晨以前经常说顾念被程风瑾宠坏了,的确如此。 相比较而言,李司晨对阮之之,残忍了何止一百倍。 因为这个点儿客人很少,所以食物上得很快。肠粉、虾饺、凤爪、萝卜糕,还有艇仔粥,在餐桌上摆了一圈,香气扑鼻,瞬间就勾起了阮之之的食欲。 顾念一边毫无形象的狼吞虎咽,一边跟阮之之碎碎念:“之之,我下个礼拜就要跟程风瑾举行婚礼了。你知道吗,我这几天晚上天天失眠,掉头发,黑眼圈都快比上熊猫了。” “怎么?你别告诉我你现在又不想跟程风瑾结婚了。” “……哎呀不是啦,我就是、就是觉得吧,一辈子这么长,万一结婚之后他对我不好怎么办?万一我们熬不过七年之痒又离婚了怎么办?万一,他发现我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怎么办?” 阮之之无奈,细心劝说道:“你这是典型的婚前恐惧症,一方面渴望结婚,一方面又害怕婚姻的束缚。”她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粥,细嚼慢咽道,“照我说啊,你能遇见程风瑾就知足吧。在这个世界上,多得是求之不得,像你们这种终成眷属的,只占极少数。” 顾念沉默,眉头紧紧皱在一起,半晌才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程风瑾已经对我很好很好了,我觉得,比起担心自己被束缚,我更怕他以后会觉得我是他的包袱。” 扑哧一声笑出来,阮之之弯弯唇安抚:“你这个包袱,他会很乐意背一辈子的。” 曾经的大学四年,最让阮之之羡慕的,不过是程风瑾对顾念的这一份全心全意,那是她从李司晨身上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 因为知道得不到,所以才更加渴望。 阮之之从小到大,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李司晨曾经给过她短暂的温暖与陪伴,却从来都没有给过她一星半点的安全感。她陪在他身边的时候,幸福,却也不安。因为她知道,他随时随地都会走。 说起来,给过她一丝安全感的,竟然是萍水相逢的时砚。 如果不是因为那五天四夜的云南之旅,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与这个人有丝毫交集。她知道他对自己有些不同,可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长得和他喜欢的女孩有些相像?又或者,他对自己的种种照顾,纯粹只是他一时兴起,举手之劳? 那个时候,阮之之设想了一千种可能性,独独没有想过,她就是时砚放在心尖上,辗转多年求而不得的那个人。 “之之,你想什么呢?半天都不理我。” 阮之之游离天外的思绪被顾念的声音重新拉回来,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回答:“我在想一个人。” 本身她只是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顾念却瞬间来了兴趣,连自己的婚前恐惧症都扔到了一边:“什么人啊?之之,是不是有人在追求你?还是……你对哪个人动心了?” 瞬间窘迫起来,怕顾念这个大嘴巴误会,阮之之赶紧解释:“你想多了,就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最多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 “谁啊谁啊?哎呀,好之之,你就告诉我嘛,不然我今天晚上又要失眠了。” 禁不住顾念的软磨硬泡,阮之之想了想,尽量简洁明了的回答:“他叫时砚,是你们学校心理系的一个教授,上次去云南旅行他也在。” 听到“时砚”这个名字,顾念愣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时砚……我一直都觉得他是整个a大里最聪明的教授,比我智商还高,人长得又超级帅。不过他这个人啊,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谁都不爱搭理,特别高冷。” 阮之之立刻赞同的点点头。 “对了。”顾念放下手中的筷子,口中含着一块萝卜糕口齿不清道,“之之,你知道吗,时砚以前跟我们是大学校友呢。” “什么?!” 阮之之的大脑好像在这一秒死机了,半天都转不过来。 时砚,跟她,是大学校友?也就是说,他曾经也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也实在是太小了一点吧。 热爱谈论八卦的顾念却一下子来了精神:“你竟然不知道?他以前在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啊,iq其高,而且本硕连读加起来四年就毕业了,总之在当时的留学生圈里是个传奇人物。” 好不容易消化完脑海里巨大的信息量,阮之之开口,语气里还是有点疑惑:“是吗?那我为什么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啊。” 第10节 顾念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怒其不争道:“你当时整颗心都在李司晨身上,哪儿还有时间去关心别的异性啊。大学四年的你,眼睛里就只容得下李司晨一个人。其他人都是布景,还是黑白的那种。” 阮之之:“……” 眯起眼睛,顾念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遥远的事情,继续碎碎念:“我记得当时我们几个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曾经好几次看到过时砚。他经常坐在我们后面的餐桌上,一个人吃饭,中途有好多人过来搭讪要拼桌什么的,都被他拒绝了。”顾念说到这里,忍不住叹了口气,“我当时就在想,他是不是在等着什么人。” 阮之之却丝毫不为所动的撇撇嘴:“是你的内心戏太丰富了吧?说不定人家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喜欢清静。”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上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吃饭,这样未免也太孤独了吧。” 孤独。 的确,这是她在时砚身上,看到最多的东西。 浓烈沉重的孤独感,即便走在人群里,也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眼神总是阴郁又尖锐,总是让人觉得游离于尘世之外,隐隐的,还有些危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总是觉得,自己跟他,好像越走越近了。 ☆、13.c6·黑色雨伞 阮之之最近有些苦恼,因为她花了两个通宵赶出来的新闻稿被boss批评了,理由是文稿里对于案件嫌疑人的心理疾病描写不够准确。 阮之之收到boss反馈的时候简直是无语凝噎,从小到大她所涉及过的专业领域跟心理系基本上毫无联系。从她的个人角度而言,这篇新闻稿的重点是陈述事实,对于这些辅助性的信息实在没有必要过于精准。不过,在她那个向来追求完美的boss眼里,仅仅做到陈述事实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自己现在只是刚刚转正,阮之之也不敢在这个关头出岔子,所以只能把稿子拿回来,勤勤恳恳地上网翻阅资料,自行修改。 如今已经是一月底,熬过这个月,到了二月就到开春了。 最近几天天气极冷,室外简直就是天寒地冻,如果不是在家里找不到感觉,阮之之根本不会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出门。 此时,她正坐在那家熟悉的咖啡馆里,由于天气寒冷,向来生意火爆的咖啡店此刻顾客也是寥寥无几,分外冷清。 不过这样也好,乐得清静。 阮之之点了杯美式咖啡和一盒马卡龙,然后习惯性地走到那个左边靠窗的座位,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这篇新闻稿的主要内容是说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由于未婚先孕,迫于家庭压力只能奉子成婚。结果婚后,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她又打又骂,而公公婆婆更对她更加漠视,不仅没有给予她作为孕妇应有的照顾,甚至连一日三餐都不保证。后来可想而知,她肚子里的孩子自然流产,女孩终于承受不了刺激,在一个老公出差的夜晚,趁公婆熟睡之际将两人杀死,随后独自去警察局自首。 可是到了录笔录的时候,女孩却又表现的非常不正常,一会儿说是自己杀害了公公婆婆,一会儿却又将自己的证词全盘否定,并且疯疯癫癫地告诉警察,自己曾偶然间听到婆婆私下里跟老公说,自己呆着这个家里毫无意义,想要让儿子跟她离婚,或者直接想个办法让她消失。 后来经过法医鉴定,认为她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所以此案至今仍在受理中。 阮之之对着笔记本电脑止不住的叹气,她已经在网上查阅了很多有关于精神分裂的症状信息等资料,可是无奈那一长串的术语外行人实在是看不懂。 正当她对着手中被退回的新闻稿愁眉苦脸之际,突然听到咖啡馆门口的风铃叮叮当当清脆地响起。 阮之之没怎么在意,觉得自己有点头晕,就顺手从背包里拿出来一颗桃子味的水果糖,剥开糖纸塞到嘴里。 “您好先生,今天有什么需要吗?” “一盒马卡龙,打包。” “好的,请您稍等。” …… 这个声音是…… 阮之之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下意识地转过头去,果然看到那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削瘦男人静静站在前台旁边,两只手都插在大衣口袋里,背影看上去挺拔又高挑,很随意的样子。 由于外面现在下起了雨,他的发梢有些淋湿了,水滴顺着额头流下来,模样看起来却不狼狈,仍然是不可思议的优雅。 阮之之看着他,更加验证了自己之前的猜测。 看吧,这个男人果然也对这家店的马卡龙情有独钟。 似乎是注意到了她望过去的视线,他漫不经心地转过头来,恰好对上阮之之审视的目光。 他看到她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就变得柔软了。 如果之前阮之之还可以告诉自己是错觉的话,现在两个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完全无法再继续说服自己。因为每一次只要当时砚看到她的时候,面对别人时冷漠阴郁的眼神总是会变得温柔下来。 她不知道为什么,可是确确实实每一次都是这样。 阮之之今天穿的羽绒服是之前跟时砚和陈嘉言他们去丽江酒吧时的那一件,她看着时砚接过服务生手里的马卡龙,手指无意识地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果然摸到了那朵纸玫瑰。 那朵很久之前他送给她的纸玫瑰,她虽然没有妥帖保管,却也没有随手丢弃。 这代表了什么? 阮之之不敢想,也没有时间想,因为她看到,那个身上有着奇怪魅力的男人,再一次向她走过来。 几乎让她无处可逃。 “在工作?” 时砚手里提着一盒马卡龙,步履优雅地走过来,一边轻描淡写地跟她打招呼,一边很自然的就在她对面坐下来。 自然到让她甚至连开口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于是也只好跟着寒暄:“对啊,你今天没课吗?” “早课,刚结束。” 他说话的时候,眼角余光无意间瞥到阮之之随手摊在桌面上的新闻稿。 阮之之注意到他的视线,瞬间灵光一动,语气一下子变得讨好起来:“对了,时砚,我问你啊,你们心理学上对于精神分裂症,关于症状病因什么的,有没有什么详细一点的解释啊?” 时砚随手接过她的新闻稿,漫不经心地瞥了几眼,然后得出了结论:“的确不太专业。” “……” 需要说的这么直白吗? “明天和后天下午五点,我的课上会讲到关于精神分裂的一些症状和形成原因,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过来旁听。” 旁听? 阮之之立刻在大脑中开始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想来想去,都觉得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反正她最近手头上的主要工作就是修改这篇新闻稿,去旁听一下a大金牌教授的心理学课,对她来说的确是有利无害。 于是她点点头,非常愉快地答应了。 就在他们两个人聊天的同时,外面的雨也下得越来越大。 阮之之收拾好东西和时砚并肩走出去,很快就察觉到了现在的尴尬处境,因为她出门的时候,没带伞。 时砚视线瞥过来,几乎一点都没有犹豫地伸出手把自己的伞递给她。 阮之之愣了一下,很快就摇摇头拒绝了:“不用啦,我家离这里很近的,走路最多十分钟。而且,我可以等雨停了再回去的。” 时砚无动于衷,仍然维持着那个伸过手的动作:“雨很大,你会感冒的。” 阮之之想了想,还是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接受时砚的雨伞,让他自己淋雨回去,于是继续推辞:“真的不用啦,你快点回学校吧,不是说下午还有课吗?” 时砚沉默,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凝重,两个人都不说话,只剩下雨水滴答滴答的声音。半晌,他终于开口,低低的,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阮之之,你一定要拒绝我吗?” 不知道是雨下得太大,还是他说话时的语气太失落,阮之之低头,看着他握着雨伞伸出来的手,半晌,竟然鬼使神差地接了过来。 “谢谢你。” 撑开伞,阮之之走了没几步又折回来,犹豫了一下,还是试探地开口问他:“要不然,我们一起走吧?” 她看到时砚轻轻笑了笑,雨水打湿了他的笑容,顺着下巴流进领口里,好看的一塌糊涂,好看的让她心惊胆战。而他开口,口吻很坚定:“不用了,我要赶回学校去上课,下次再见吧。” 他说完,没有给阮之之任何挽留的机会,径自转身,独自一人走进了滂沱大雨中。 阮之之站在原地,手指无意识地握紧伞柄,心里面满满地全都是愧疚感。 刚刚……的确不应该因为怕他失望而接过雨伞的。 阮之之从咖啡店走路回到家,一共不过花了七八分钟的样子。她走进家里,找了个干净的伞套仔仔细细地把这柄黑色雨伞套起来,放在门边,想着明天下午去听课的时候还给时砚。 家里是一贯的冷清,一点烟火气息都没有。 由于体质过差,再加上今天又是阴天又是下雨,阮之之觉得自己现在手脚冰凉,难受的不得了。她揉了揉眉心,走到客厅给自己泡了一杯红糖姜水,抱着杯子坐在沙发上,热气一点点让她冰冷的身体回暖。 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估算着时砚也该回到学校了。阮之之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到了时砚的微信号,指尖在键盘上来来回回犹豫良久,终究还是打开聊天界面,给他发了一条微信消息。 “到学校了吗?谢谢你的伞。” 过了五分钟左右,时砚回复了她:“到了,不用谢。” 收到对方回复的阮之之松了一口气,指尖在手机键盘上删删减减,最后发过去一句话: “回家后喝点板蓝根吧,万一感冒了,我会非常过意不去的。” 这次对方的回复很快:“如果我感冒了,你会照顾我吗?” 停留在键盘上的手指僵住,阮之之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一会儿,半天才试探着回答:“作为朋友,如果你有需要,我当然会照顾你。” 嗯……这样回答,应该没有错吧? “能这样的话,也很好。” 这是他的回复。含糊不清,暧昧不明。 *** 这天晚上,阮之之再次失眠了。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各种方法都试过了却还是没有办法进入梦乡。 盯着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阮之之想了很久,终于还是控制不住地伸出手。 解锁屏幕,打开微博界面,然后,找到李司晨的微博。 她好像很久都没有偷看过李司晨的微博了,久到她几乎要以为自己也是一个正常人了。 潜意识里,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应该放下李司晨,可是每一次她以为自己就快要成功了的时候,总是会前功尽弃,再一次重蹈覆辙。 有时候她也会自暴自弃地想,忘不了那个人就投降。可是她又不甘心,不甘心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浪费掉所有的宝贵光阴。 李司晨最近没有新动态,最新一条微博依然是上次她看到的那条:a市,i’m back。 上次吃烧烤的时候,顾念也跟她说,李司晨很快就要回国了。 可是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就算身处在同样的城市,也不大能够碰到面吧, 如果见不到李司晨,真的是老天爷对她最好的恩赐了。可如果两个人见到了,她又应该怎么办呢? 说实话,她真的担心自己会慌不择路,拔腿就跑。这样,也实在太丢脸了一点。 …… 第11节 阮之之就在这样不切实际的纠结和想象中,浮浮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14.c6·抑郁症 第二天天空虽然放晴,空气中却仍然弥漫着雨气潮湿的味道。由于之前已经领教到时砚授课的魅力,怕这一次又找不到座位,阮之之拿上雨伞,早早地就从家里出发了。 她打了个出租车到a大校园门口的时候,才刚刚四点半。时砚的课是五点开始,在上次的那个阶梯教室。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一会儿要去听时砚讲课,阮之之心里竟然有些紧张。已经离开校园三年之久的阮之之为此重新背了个书包,并且认认真真地准备了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钢笔,打算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多记点笔记回去改稿。 她背着书包走在校园里,听着身边学生的嬉笑打闹声,也有点怀念自己的学生时代。 到达阶梯教室的时候,距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左右,即使她已经提前到了很多,此刻偌大的阶梯教室里还是已经坐满了将近百分之八十的人。 阮之之随意在后排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与此同时不断有人从教室门外走进来,身前身后很快就坐满了学生,整个阶梯教室瞬间挤得水泄不通。 耳旁人声嘈杂,阮之之听得有点烦,就从书包里拿出耳机听歌,面前是一本空白的笔记本和黑色钢笔,阮之之趴在桌子上听歌休息,恍惚间竟然觉得自己真的回到了还在大学校园里的时候。 那个时候,天空每天都很蓝,那个时候,阮之之以为,自己可以永远默默陪在李司晨身边,永远都不求回报。 不过后来她才发现她错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傻瓜愿意不求回报的付出感情呢?一年,两年,三年,总有一天会在无尽漫长的等待中崩溃。 所以大四那年在李司晨的生日party上,她喝掉了将近一瓶60度的伏特加,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将对他一直以来的的隐秘爱意宣之于口。 不想再回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阮之之的记忆蔓延到这里,硬生生地被她压下。 大概是因为昨天失眠了一整晚,今天又早起上班的原因,阮之之在等待上课的空隙里竟然觉得自己有点困了。潜意识里觉得自己不能在这个时候睡着,可是终究还是敌不过汹涌袭来的困意,她徒劳地挣扎了一会儿,还是闭上眼睛进入了浅度睡眠。 …… “阮之之同学,睡醒了吗?” 耳旁突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音色冷冽,不轻不重地响在空气里,霎那间就让她一个激灵从桌子上抬起头来。 果然,视线里,时砚现在就站在一米之遥的教室走道里看着她,手里拿着一叠教案,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此刻正意味不明的看着她。 阮之之现在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深深觉得自己简直太丢脸了……昨天说好了来听课,现在课还没开始上,她竟然就已经睡着了。 身边人群窃窃私语,隐隐还能听到其他学生的嘲笑声。 淡定如阮之之,还是忍不住老脸一红。 “……睡醒了。”她清了清嗓子,很是羞愧地开口。 时砚点点头,没什么表情的看着她,开口,轻描淡写道:“认真听课。” 阮之之立刻点头,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 时砚回到讲台上开始准备今天课上需要的ppt时,阮之之清楚地听到坐在自己旁边的几个女孩子正在低声讨论,说时砚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阮之之囧,默默地把头又低下来一点。 由于这个小插曲,阮之之在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小时里精神都保持在高度集中的状态,简直比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期末考试都认真。 时砚漫不经心地站在讲台前面,用遥控器将ppt翻到下一页:“接下来我们来重点讲一下有关与精神分裂的症状及其形成原因。” 听到这句话,阮之之的精神变得更加亢奋了。不过与她的态度完全相反,其他学生听到时砚这么说,明显表现出一副意料之外的样子,刚刚还很安静的教室里瞬间窃窃私语起来。 “关于精神分裂症的部分我们不是前几天课上刚讲过吗?怎么今天又要讲一遍啊?” “对啊,是不是时教授记错了?” “不可能吧……关于上课这方面的东西,时教授从来都没有记错啊。” …… 人群里私下里讨论的同时,很快也有人举手提出了相同的疑惑。对此,时砚只是抬了抬眼皮,无所谓地回应:“快要考试了,帮你们提前复习一下。” 同学们:“……” 阮之之:“……” “精神分裂的临床表现有很多种,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种类型是偏执型。偏执型精神分裂意味着严重的幻觉,妄想,和不安全感。这类患者通常认为自己身心健康,而周围人都对自己抱有敌意,想要伤害自己,也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被害妄想症。” 被害妄想症? 阮之之一边记笔记一边回忆案件内容,案件里的嫌疑人曾数次向警察指控,说自己的公公婆婆要联合丈夫谋杀她,甚至证词还精确到他们将要使用的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法。后来警方也确实去她家中调查过多次,不过都是一无所获。 大概,这些都是嫌疑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后引发的妄想症吧,觉得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极度危险的处境,没有人理解,更没有人能够拯救自己,所以最后,偏激的她选择杀死自己的公公婆婆,用这种方法来逃离自己臆想中的威胁感。 阮之之笔下不停,越发觉得自己选择今天来听课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一个小时的上课时间很快就结束,由于教室里人实在太多,下课之后,阮之之慢悠悠地收拾好书包,又在位置上坐了一会儿,避开了下课的高峰期之后,才站起身来朝教室门外走过去。 谁知道刚出门就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萦绕着淡淡烟草味道,就倚在门框边等她。 “睡醒了吗?” 阮之之脸红了红,下一秒又不甘示弱地反驳回去,“时教授,我就是上课之前睡了一会儿,上课之后你没看到我全程都在记笔记吗?我打赌我是今天最认真的学生之一了。” 时砚不说话,微微垂下眼睛看着她笑,笑容竟然很温柔。 温柔,真是与他这个人毫不相符的一个词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对她笑,跟她轻声说话的时候,阮之之又觉得,这个人本该如此。 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奇怪的人,可以做到上一秒温柔,下一秒变冷淡。 阮之之看着他,竟然莫名其妙地发起了呆。 时砚伸出一只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看来是还没睡醒。” 阮之之跟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刚想说点什么,又好像想到了什么,赶紧把书包从肩上拿下来,拉开拉链在里面摸索了一会儿,最后拿出来一把叠得工工整整的黑色雨伞,以及,一包还未拆封的板蓝根。 “这个是你昨天借给我的伞。”阮之之伸手把雨伞递给他,顿了顿,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又拿出另外一只手上的板蓝根,“这个……是我担心你淋雨感冒带过来的,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吃点药预防一下,不然现在这个天气感冒了会很难受的。”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时砚不知道是在听她的话还是在走神,总之他没有回应,仍旧倚在门框上,微微抬眼看着她。 他的眼睛里好像有萤火在闪烁,明明灭灭,扑朔迷离,直看得人心里发颤。 时砚这个人的心思一直都很难猜,阮之之也吃不准他这种反应到底是什么意思,于是伸出去的手就这么僵在半空里,收回来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终于,时砚抬头,语气很冷静的问她:“你对每一个朋友都这么好吗?” 朋友,这是昨天阮之之给他回短信里提到的一个词。 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阮之之想了想,还是实话实说道:“也不是……我这个人其实没有什么朋友的,所以我一直觉得,如果谁对我好,我就应该也要对他好。” 此时时针已经指向傍晚六点,暮色四起,夕阳西沉,红色烟霞从空中四面八方弥漫开来,连他的瞳孔颜色也跟着映成黯色,几乎要将她淹没。 刚才下课的学生因为急着去食堂抢位置吃晚饭,所以早就走了个七七八八,十分钟之前还人满为患的教学楼里现在人数稀少,映着落日余晖,冷清又沉重。 “那你觉得,我对你好吗?”由于长期抽烟,时砚的声音里总是带着丝丝沙哑。 阮之之听他这么问,几乎没有犹豫就点了点头,顺带着道出了一长串的感谢致词:“其实我一直都想着要好好谢谢你,从我们去云南旅游的那段时间开始,你跟陈嘉言就一直很照顾我,包括这几次我们碰面,你也帮了我不少忙。总之,能认识你这个朋友真的很幸运。” “朋友吗?”时砚低低开口,声音很轻,恍若自言自语。 潜意识里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阮之之抿了抿唇,很快又找到了一个新话题:“对了,你今天课上讲的内容对我修改新闻稿真的非常有帮助,我刚刚上课的时候还在想,幸好今天来了。”顿了顿,又有些好奇地问,“时砚,你说,像你们这种把心理学研究得这么透彻的人,是不是得心理疾病的几率会小很多?” 时砚却摇摇头,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曾经得过抑郁症。”说罢,他看着她,没什么情绪地笑了笑,笑容里甚至有些悲哀,“医者不自医,你说,是不是很讽刺。” 抑郁症…… 他这么说,倒是让阮之之回忆起在丽江酒吧的那一夜,时砚似乎也曾经提起过。当时她的反应和严蕊那群小女生是一样的,认为他只是随口一说,像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怎么可能会心理抑郁? 她想追问原因,可是又怕自己会揭到对方伤疤,于是作罢。 “我送你下楼吧。” 他从教室门边直起身,主动结束了话题,走在她左侧,陪她一级一级走下教学楼的楼梯。 *** 时砚一直把她送到校园门口才停下脚步。 阮之之转过身来,对着他挥挥手:“送到这里就好啦,我打个车就回去了,你也累了一天了,快点回去收拾东西吧。” 风起,吹乱了他额前的碎发,时砚静静站在距离她几步之遥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却觉得此时此刻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好像很遥远。 他开口,微哑的声音夹杂在风声和汽车鸣笛声里,显得有些模糊不清。他说:“阮之之,你知道比一厢情愿更加愚蠢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你明明知道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却无法停止。” ☆、15.c7·不期而遇 阮之之今天上班的时候走了无数次神,幸好没有被boss发现。 而马上就要下班了,她还是没有想好,今天要不要继续去a大听时砚讲课。 之前虽然跟他说好了是去连着听两天课,不过她的新闻稿今天已经改好交了上去,并且成功通过检查,再加上潜意识里,她总是觉得如果自己再这么继续跟时砚接触下去,处境会很危险。 她是真的怕了,也老了,不想也不会再像七年前那样不计后果奋不顾身的去飞蛾扑火。因为她已经试过一次,带来的痛苦足够让她此生铭记。 就在她神游天外的时候,公司已经到了下班时间。记者这个职业有利有弊,好处是平时没有工作内容的时候上班十分清闲,而坏处就是如果哪天出了一桩大新闻,不管是在深夜还是凌晨,记者都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争取首发采访的机会。 不过,作为一个转正没多久的小记者,阮之之暂时还没有出过什么大新闻的现场,接手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已经盖棺定论了的刑事案件。 “之之,你发什么呆呢,人都走光了。” 开口说话的是陆婉仪,跟阮之之同一批通过实习的正式记者之一。由于之前实习培训的时候两个人被分在同一组,所以关系理所当然的亲近一些。 “没想什么,就是发了会儿呆。”阮之之听到她的话回过神来,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陆婉仪却仍然没有要离开的打算,站在原地看着她收了会儿东西,半晌,才鼓起勇气做出邀请:“之之,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立刻就有点想要收回了。平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阮之之这个人不怎么喜欢跟同事打交道,不管做什么脸上都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好像不稀罕跟别人交朋友一样。可是不知道是因为跟她之前同是实习生所以惺惺相惜,还是因为阮之之人长得漂亮,总之陆婉仪就是对她很有好感,所以刚刚才忍不住开口邀请她共进晚餐。 阮之之收拾东西的动作一顿,有点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她。 一直以来她都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记忆中很少有人会主动跟她打交道,说实在的,她甚至有点受宠若惊,所以几乎想也没想地就答应下来:“当然可以。” 看到她这么干脆的答应,陆婉仪立刻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来:“太好了,我知道有一家日本料理特别正宗,从我们公司门口坐公交车三站就到了,很方便的。” “好啊,我们一起去吧。” 答应她的同时,阮之之心里立刻浮现出一丝不知道是轻松还是失落的感觉,毕竟这样的话,今天就肯定不会去a大了,也不会见到时砚。 奇怪,她明明觉得自己应该松了口气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某个地方,又好像突然变得空空落落。 两个人刚走到公交站台就等来了82路公交车,刷卡上车之后,由于现在是下班高峰期,公交车上人满为患,她们也不介意,扶着扶手,随意站在公交车过道里。 第12节 阮之之本来还有些担心在公交车上的这十分钟里会很尴尬,毕竟她们两个人从来都没有单独一起出来过。可是真的到了面前她才发现,完完全全是自己多虑了。 因为陆婉仪实在太过热情主动。 在此之前,她以为顾念已经足够话多了,可是今天见到陆婉仪,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整整十分钟里,她的嘴几乎就没有停过,而且所谈及的话题范围非常广泛,一路从八卦、美食、健身,最后说到了自己的男朋友。 直到滨海路到站下车的时候,陆婉仪才恋恋不舍地总结:“总之我男朋友这个人哪里都好,就是太大男子主义了。” 那家日本料理距离滨海路公交车站步行不过七八分钟,两个人一边走路一边聊天,很快就到了。 陆婉仪推荐的没错,这件日料店看起来的确十分正宗,餐厅面积虽然不大,但是不管是装潢还是服务方面都非常讲究,每一个桌位都是用帘子单独隔开的,很好地照顾到了客人谈话时的**性。 两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由于刚才在公交车上那十分钟的短暂接触,阮之之对陆婉仪的性格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所以现在气氛很是融洽。 “我刚刚下车的时候说到哪了?“陆婉仪嘴里塞着一个鳗鱼寿司,口齿含糊不清地问。 阮之之失笑:“你说你的男朋友非常大男子主义。“ “没错。“陆婉仪把嘴里的寿司咽下去,喝了口水,清清嗓子继续抱怨,“平时我不管做什么他都要管,大到我出门见朋友,小到我涂什么颜色的口红,总之我跟他在一起整整三年,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那你爱他吗?” “当然,不爱他我才不会忍受他的坏脾气。”陆婉仪撇撇嘴,叹了口气又补充道,“其实这些性格上的问题我都可以包容,也可以忍受,唯独有一点让我无法接受的就是,直到现在他都没有要跟我结婚的打算。” 结婚? 阮之之听到这句话,再次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陆婉仪的模样。她看起来最多也就二十五岁,装束打扮偏日韩风,眼睛大大的,长长的头发编成一束鱼骨辫垂在脑后,身上穿着一条宽宽大大的t恤裙,看起来明明就还是一副小女孩的模样。 “你还很年轻啊,为什么要这么早考虑结婚的事情?”阮之之看着她,还是没能忍住好奇地问出口。 这下子换成陆婉仪觉得奇怪了:“我都快二十六岁了,早就到了嫁人的年纪啦。之之,你为什么不想结婚啊?你男朋友对你不好吗?” “呃……”阮之之听到她这么问,略尴尬地摇摇头,“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 “什么?你竟然没有男朋友?”陆婉仪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完全无法理解,“你这么漂亮,工作能力又好,怎么可能会没有男朋友?”说完好像又有些泄气,低声自言自语道,“前几天我还跟小赵打赌,说你肯定是有男朋友的,想不到我竟然也有看走眼的一天。” 的确,像阮之之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就算没有结婚生子,也一定会有一个稳定男友。上一次母亲给她打电话的时候,还特地强调,让她在新的一年里无论如何,务必要谈一个男朋友,就算是闪婚她也不介意。 “唔……莫名其妙地就剩下了,反正我也不急着结婚,一个人挺好的,至少很自由。”最终,阮之之也只能这样含含糊糊蒙混过关。 陆婉仪却并不赞同:“话虽然是这么说,不过作为一个女孩子,肯定还是需要男友照顾疼爱的嘛。要我说,你条件这么好,如果现在打算谈恋爱的话,我打赌追你的人一定很多。” “算了吧。”阮之之低头抿了一口咖啡,完全不感兴趣地摇摇头,“我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说罢,她低头,不知道为什么,眼睛透过瓷杯表面袅袅上升的热气,恍惚间竟然好像看到了时砚的模样。 她今天爽约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因此不悦,还是说,他早已将她今天本该去听课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阮之之想到这里,隐隐地又有些后悔。就算今天决定不去,也不应该连声招呼都不跟他打的,这样显得自己太没有礼貌了,时砚一定会在心里认为她不懂礼数。 “今天真的很开心,下一次我们还要一起出来吃饭哦。” 晚饭时间结束,陆婉仪心满意足地摸了摸鼓起来的肚子,真心实意地开口,希望与阮之之建立起同事之间的小小友谊。 阮之之也很喜欢对方的性格,于是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 两个人收拾好东西从座位上走出去,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身后左侧方向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声音还有点耳熟。 阮之之停下脚步,下意识地朝着声音传来的那个方向回过头去。 下一秒,就惊讶地看到坐在右侧靠窗位置的陈嘉言,以及,他身边的时砚。 阮之之此刻心里简直就是风起云涌,作为一个刚刚无故爽约的人,她现在,的确不是很想见到时砚。 不了解情况的陆婉仪却立刻兴奋起来:“之之,帅哥哎!特别是坐在左边的那一个,简直就是帅得天怒人怨。”说罢,她定睛仔细看了看,又有些疑惑地说,“咦?那个帅哥好像正在看你,你们认识吗?” 如果现在有地洞的话,阮之之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不过很可惜,现实就是,陈嘉言跟时砚都已经看到了她,她没有任何理由任何方法能够直接转身离开。 阮之之叹了口气,只好带着陆婉仪一起朝他们那桌的方向走过去。 “好久不见。” 不是很敢去看时砚的眼睛,阮之之只好先转过头来跟陈嘉言打招呼,毕竟这个家伙是暖场王,有他在,气氛想必也不会很尴尬。 “真的是好久不见,从云南回来到现在,算算也有两个月了。之之,你还是这么漂亮。”陈嘉言看到她笑得眼睛都弯了,还是一副阳光灿烂的模样。 他说完,视线从阮之之身上移到站在她身后的陆婉仪,“这位美女是谁啊,你朋友吗?” “嗯,她是我同事,今天因为我们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商量,所以就临时约了晚饭。”阮之之从善如流地回答,并且特别强调了那句“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商量”,希望时砚听到可以理解她爽约的行为。 虽然这个理由蹩脚到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嗨,你们好,我是之之的同事,我叫陆婉仪,很高兴认识你们。”作为一个局外人,陆婉仪完全没有感受到阮之之说话时语气里的尴尬,这会儿很是自来熟的开始打招呼,毕竟这一桌的颜值实在太高。 “婉仪?很好听的名字。”陈嘉言笑着跟她打招呼,几乎是在瞬间两个人就熟稔起来。 唯一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话的,就是坐在靠窗位置的时砚。 阮之之说到现在才终于放松下来,稍稍朝他的方向瞥了几眼,对方现在低眉垂眼,正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里的蓝色打火机,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住眼窝,辨不出情绪。 这个打火机,曾经在玉龙雪山上还为她驱过寒。 “时砚,真的很抱歉,今天因为临时有事所以没去听课。” 趁着陈嘉言和陆婉仪两个人打得火热的时候,阮之之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开口道歉。 “没关系。” 对方却好像并没有放在心上,淡淡回应。 阮之之抬起头看他,确认他的表情不像是有意见的模样,这才放下心来,面对他时的情绪也跟着放松起来:“我昨天带给你的板蓝根,你回去之后有没有按时冲服?” 时砚似乎是有些惊讶她还记得这件事情,望着她的眼神逐渐柔和,隐隐还带着点笑意。 两个女孩子站在这里聊了会儿天,时砚他们刚好买完单。走出餐厅的时候,陈嘉言和时砚都坚持要送她们回家,由于陆婉仪跟她住在同一个小区,送起来也很方便,阮之之象征性地推辞了几句也就点头同意了。 时砚开车,陈嘉言坐在副驾驶,她跟陆婉仪一起坐在后面。 刚刚在餐厅里已经打开话匣子的陆婉仪这会儿完全收不住,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陈嘉言又是一个捧场王,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气氛十分热烈。 “刚刚吃饭的时候我还跟之之说呢,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就已经到危险期了,如果这个时候还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就要面临着成为大龄剩女的风险。” “是啊,我身边有好多女同事年纪轻轻地就都结婚了,这直接导致了我现在都没找到女朋友。” “你找不到女朋友纯属是要求太高,现在的女孩子啊,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物质,但是只要你一心一意对她好,时间长了,都会缴械投降的。” “是吗?不过我觉得之之看起来就不会。” 陈嘉言话音刚落,两个人的视线就齐刷刷地朝她看过来。正准备安安静静低头刷个微博的阮之之听到自己的名字,很是无奈的抬起头来:“我明明一句话也没说,真是躺着也中枪。” 陆婉仪扑哧一声笑了:“之之是个例外,刚刚她还和我说,暂时没有恋爱方面的打算。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二十五岁的女生好多连孩子都有了,她却还是不急不躁的。” “之之条件好,就算晚几年也没关系。”陈嘉言笑着回答,说罢,又提高音量抬头问了一句,“阿砚,你说是吧?” 时砚却仿佛对这个话题丝毫不感兴趣,仍旧直视前方,面无表情地回答:“我在开车。” 阮之之听到他的声音,下意识地抬头朝驾驶座的方向望过去。 时砚一只手的袖口稍微挽起,随意搭在方向盘上,而他的眼睛直视前方,侧脸线条鲜明,轮廓优雅。 上帝实在是不公平的,这个男人连不言不语开车的时候都这么有魅力。 车子平缓停在小区门口,时砚这才回过头来,抬眼看着准备下车的阮之之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二十五岁也是时候考虑交个男朋友了,你觉得呢?” 被对方一双令人心悸的漆黑眼瞳直直盯着,阮之之心里莫名心虚,略显僵硬地露出一个笑容:“时教授说的也有道理,我会慎重考虑的。” 考虑个大头鬼。 简短的告别过后,黑色路虎绝尘而去,陆婉仪望着车子离去的方向,忍不住自言自语:“啧啧,这个帅哥看起来真的挺难搞的。” ☆、16.c7·牛肉面(修bug) 阮之之回到家里洗了个热水澡,刚打算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看个电视,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有什么东西不见了。找来找去,原来是钥匙串。 家门钥匙她一直随身携带,至于一些地下室和办公室的钥匙就串在钥匙串上。虽然目前没有急用,不过如果弄丢了也挺麻烦的。 奇怪,会落在哪里了呢? 早上出门的时候肯定是带着的,因为她清楚记得自己锁了门,下班跟陆婉仪去吃饭的时候自己也拿在手上,然后…… 正当她苦思冥想的时候,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阮之之拿起来,发现竟然是时砚的微信消息。 点开是一张图片,图片上是一只憨厚可爱的小黄鸭,鸭子宽宽的脖颈上套着三只钥匙,极其眼熟。 好吧,这只鸭子千真万确就是她弄丢了的那个钥匙串,现在想想,大概是回家的时候丢在他车上了。 阮之之一边汗颜自己的粗心大意,一边编辑消息给他回复:(囧),我刚刚还在找,原来在你那里。 时砚:你早上几点上班? 阮之之有点奇怪,不过还是回复道:八点半,怎么了? 对方的回复很快:明早七点一刻我在你家楼下等你,给你送钥匙,带你吃饭。 七点一刻?送钥匙?还吃饭? 阮之之咬着指甲想了半天,要不要告诉他不用这么麻烦,自己到时候下了班顺路去a大找他也是一样的,不过想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口。 *** 阮之之这天晚上做了一个剧情奇怪逻辑混乱的梦,她梦到李司晨从美国回到了a市,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站在她家楼下,笑着对她说他回来了。然后,李司晨突然开始疯狂地追求她,跟七年前判若两人,阮之之几乎要怀疑他精神错乱了。 阮之之这三个字曾经是他最不屑一顾的名字,分别的时候他将她弃若敝屣,毫无留恋。 李司晨会回头找她?阮之之自嘲地笑了笑,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荒谬得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阮之之化好妆走到衣柜换衣服的时候是早晨七点整,天气预报说今天气温会稍微回暖,她想了想,选了一件双排扣的韩版白色大衣,脚上套了一双圆头的黑色短靴。 下楼梯的时候才七点过几分,想着自己早到了十多分钟,阮之之哼着歌,慢悠悠地一路从小区走出去,路上正好碰到楼上的邻居,两个人还聊了会儿天。 等她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路虎,而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现在正倚着车门看着她。他的眼色很淡,背脊很直,远远站在那里,阴郁地仿佛与世隔绝,却又像罂粟一样诱惑吸引。 他竟然已经到了?瞬间觉得自己这幅不紧不慢的样子很碍眼,阮之之赶紧小跑几步,装作一副很着急的样子:“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我还特地早出门了十分钟。” “怕你等。”时砚眉眼淡淡地回答,顺便伸手帮她拉开车门,绅士得要命。 阮之之在他的副驾驶座位上简直是如坐针毡,心里竟然后知后觉地感到紧张,半晌,还是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氛围:“时砚,你打算去哪里吃早饭啊?” 正在开车的男人头也不回地反问她:“你想吃什么?” 阮之之顿了顿,脑海中豆浆油条小笼包鸭血粉丝走马观花般一一掠过,最终她咽了咽口水,很是礼貌内敛的回答:“随便,我都可以。” 对方挑了挑眉,转过头来看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第13节 阮之之:“……” 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时砚把车停在路边上一家名叫“卢记面馆”的店面,阮之之下车看了一眼,这家面馆里的客人很多,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非常火爆。 鼻子嗅到店里传来的香气,阮之之呼出一口气,十分凑巧,看来时砚也喜欢吃面。 两个人刚走进去,正好有一桌客人吃完了在结账。老板将桌面清理干净,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大概也就十分钟左右,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端了上来。 早已饥肠辘辘的阮之之伸手刚要去端碗,下一秒立刻被烫得眼泪汪汪地缩回了手。时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副“你好麻烦”的样子,伸手把放在桌面边缘上的其中一碗面端到她面前,然后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不紧不慢地把牛肉面上浮着的香菜全部挑出来,最后才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吃吧。” 阮之之惊讶地抬起头:“你知道我不吃香菜?” 时砚轻笑:“阮之之,你身上还有很多的习惯,我都知道。” “上次去a大的时候,我听顾念说,你曾经也在加州洛杉矶分校读书。我们……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阮之之沉默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这句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时砚却没有回答她,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不紧不慢地拆开手上的筷子。 他的眼睛垂下来的时候,由于睫毛很长,总是会让人看不清眼神。就像此时此刻,他静静坐在这里,不动声色,阮之之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个人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说破,尽管洞若观火,却只是作壁上观。 半晌,时砚开口,清淡的声音像教科书般毫无情绪:“大二那年在图书馆,我将自己不满意的论文初稿扔进垃圾桶里,你正好坐在我后排,以为我是扔错了东西,又从垃圾桶里捡起来,还将每一张纸页都压平了还给我。我当时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阮之之,我们曾经见过不止一次,你真的对我毫无印象吗?” 他抬头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恍如初见那次一般,汹涌热烈,眼底缠绕着的情绪幽深又脆弱。 阮之之的眼睛慢慢睁大,惊讶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不是她的错觉,他们真的曾经见过。 “原来……是这样啊。”下意识地抿起唇,大学时期的光景如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闪而逝。关于时砚提起的图书馆这件事,阮之之的确是有那么一点记忆的,只不过她当时只是出于好心举手之劳,根本就没有在意时砚长什么模样。 或许真如顾念所言,大学四年,她一颗心满满地全都扑在李司晨身边,对于周边的风景和人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过。 时砚看着她的表情,眼神有稍许黯淡,放在桌下的左手紧握,指甲陷入掌心。 他想伸出手触摸她,拥抱她,甚至是占有她,禁锢她。在时砚过去七年的人生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可以拥有阮之之的话,哪怕要拿他的灵魂去跟魔鬼做交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 七岁丧母,而后他亲手将生父送入牢狱,判处无期。从此之后周围的亲戚同学视他如洪水猛兽,说他克父克母,情淡福薄,是天生灾星,不祥之人。 时砚的人生没有光明,没有温暖,更没有爱情。他的影子和灵魂一样阴暗,心脏和肉身一样冰冷。 他曾以为世界是地狱,而他的出生是原罪,直到遇见阮之之。 如果他是一只无法控制自身言行与思维的野兽,也许早就将阮之之拆吃入腹,这样就能与她骨血相融,永远厮守。 可是他更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灵魂。 因为他早就交付了灵魂。 时砚垂眼,眼睛里升起一团火,映着天光明了又灭,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控制住脑海中嘶吼挣扎的野兽。 “面要凉了。” 陷入沉思的阮之之一怔,顺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 眼神不由自主地盯着时砚,看到对方仍然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阮之之想,大概他只是对自己之前的“帮倒忙”留下了印象而已,如果自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一厢情愿到认为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太恬不知耻了。 这么想着,阮之之倒也瞬间释然下来,拿起筷子刚打算继续吃面,突然觉得身后好像有一股视线在盯着自己。皱了皱眉头回过身去,只看到面馆门口有一个黑色身影擦过她的眼睛一闪而逝。 这个身影熟悉万分,就算烧成灰都不能错认。 一瞬间天地无声,阮之之握着筷子的手指无意识地开始发抖,连身体都变得冰冷。 ☆、17.c8·婚纱 阮之之想,她大概还是太高估自己了。 她真的没有办法忘掉李司晨,只要那个人再次出现在她眼前,就像七年前一样,她还是输得一败涂地。 工作的时候一整天都是一副心神恍惚的模样,就连午休时到茶水间接水都不小心洒了自己一身,旁边的陆婉仪以为她是生病了身体不舒服,担心地不得了:“之之,你没事吧?我看你今天一整天状态都特别差,要不要请假去医院看一下?” 阮之之摇摇头拒绝,嘴角勉强牵起一丝笑来:“你放心啦,我没事,可能是昨天晚上失眠,所以今天精神不太好。” 在阮之之的再三保证下,陆婉仪才勉强放下心来去工作,阮之之把头深深埋在办公桌上,继续神游。 那个身影千真万确就是李司晨,她不会认错。 他真的回到a市了,可是他在美国呆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在现在的事业上升期回来? 脑海中有关于那个人的回忆浮光掠影般一一闪过,他笑起来的样子,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样子,他喝多了笑嘻嘻揽住她肩膀的样子,还有,他对别人说和阮之之只是朋友的样子。 脑子里乱七八糟什么念头都有,阮之之下班后就直接打车回了家,一个人窝在沙发里发呆。 她拉开窗帘,看着窗外的灯火声色,觉得自己这幅魂不守舍的模样很傻。李司晨之所以回来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都跟她半点关系也没有。 阮之之抱着枕头缩在沙发里胡思乱想,连时间的流逝都忘记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思绪被迫拉回到现实世界,阮之之艰难地往外挪了挪身子,伸手把茶几上的手机拿起来。 “宝贝儿,干嘛呢,想我了没有呀?” 电话那头是顾念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年轻,娇媚,有活力。 阮之之伸了个懒腰,把手机放在耳侧,有气无力地回答:“在家闲着呢,大小姐有什么指示吗?” “既然你没事儿,陪我去试试婚纱吧,还有几天我跟程风瑾就要举行婚礼了。” 听顾念娇滴滴的声音这么一说,阮之之才恍然发现,时间过得这么快,转眼间就要到顾念和程风瑾的婚礼日期了。 下意识地咬了咬唇,她抓了抓头发,有些抱歉地回答:“哎呀,抱歉啊亲爱的,最近几天光顾着忙工作了,都忘了你婚礼的事儿,我真是要得老年痴呆了。” “没事儿没事儿,知道你最近忙,咱俩谁跟谁啊。”顾念毫不在意地笑起来,“那你收拾收拾,十五分钟后下楼,我去你家接你。” “好的。” 十五分钟后,顾念的白色宝马x5准时停在阮之之所住楼栋的门口。 阮之之打开车门坐上来的时候,顾念两只手正放在方向盘上打着节拍,嘴里还好心情的哼着歌,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 阮之之笑,忍不住揶揄她:“看来我们的顾大小姐对于自己即将嫁出去的这件事情很满意嘛。” “咳咳。”顾念扭头看她,一张瓜子脸难得红了红,“哎呀你就不要取笑我了啦,我这几天天天吃不好睡不下的,要不是因为程风瑾特别体贴,特别关心我的情绪,我早就得婚前抑郁症了。” “我的大小姐,你就知足吧,别人要是能遇上你这种人生,就算是做梦也要笑醒了。” 事业成功,无忧无虑,而且即将嫁给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这种幸运,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 顾念一路跟她说说笑笑,两个人还聊到了很多大学期间的事情,阮之之话到嘴边打了无数个转儿,最终还是没有把她前几天见到李司晨的这件事告诉顾念。 说了就是输了,这一次,她真的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车子停在一家高端购物商场的地下停车库,顾念停好了车,两个人手挽着手亲亲热热走进商场的电梯。 程风瑾为顾念选定的婚纱品牌在a市首屈一指,是很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结婚礼物。 对于阮之之而言,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踏足婚纱店。在此之前阮之之一直觉得结婚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况且她一直以来的个人主张也是晚婚晚育,就算现在已经算是半个大龄剩女,也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结婚的事情。 不过,当她真的走进了婚纱店之后,才真真正正地体会到了其他女孩子渴望爱情与婚姻的感觉。因为看着顾念一件又一件地站在全身镜前试婚纱的身影,她竟然隐隐地有些羡慕。羡慕她即将与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人步入婚姻殿堂,羡慕她可以为一个人披上婚纱戴上戒指,从此不必独自一人存活于世。 不必像她一样孤独寂寞。 顾念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前前后后一共试穿了五款婚纱,最后在阮之之的建议下锁定在第一套priness line款和第三套鱼尾摆婚纱。 阮之之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来来回回地打量,因为顾念腰细腿长,所以这两套婚纱穿在顾念的身上都非常好看。不过她看来看去,总是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顾念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阮之之当然希望她能够以最美的姿态度过一生一次的婚礼。 “请问,你们店里所有最优款式的婚纱都在这里了吗?还有没有其他的给她试穿一下?价格无所谓,她老公有的是钱。”阮之之想了想,还是扭头特意多问了这么一句。 笑容甜美的导购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随即笑笑,有些抱歉地回答:“本店的确还有一件镇店之宝,非常昂贵,只不过……这件婚纱两年前就已经有客人预订好了,所以我们一直把它收在里间,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客人试穿过。” 阮之之皱皱眉头,有些疑惑的问:“怎么会有人订了两年的婚纱都不来取呢?要不然就是他们的婚礼早就取消了,要不然就是他们有了其他更好的选择,放弃这件婚纱了。你们店也太实诚了吧……竟然一直帮他留到现在?” 导购叹气,解释道:“不是这样的,那位订购婚纱的先生很早就预付了一笔高昂的定金,并且他有时候走到这里还会特意进来看一看,让我们将这件婚纱为他保留着。” 顾念听到这里也好奇起来:“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那他的女朋友有来试穿过吗?” 导购摇头:“从来没有过。”顿了顿又补充道,“其实这件事情我们员工互相之间也一直觉得很疑惑,不过客人的**我们也不敢多打听。” “那这个男的长什么样子啊?” “特别帅,比电影明星还帅。”导购说到这里也忍不住星星眼,“当时他预订这款婚纱的时候,我们店里的小姑娘都快羡慕疯了。因为这款婚纱是我们的镇店之宝,由店里的海外设计师倾心打造,是纯手工刺绣制作的,并且婚纱上从头到尾镶满了钻石,定价非常昂贵,普通人三四年的工资都不一定买得起。我们私下讨论的时候经常会聊到,觉得他未婚妻简直太幸福了,也很期待那位小姐来试婚纱的样子。” 顾念跟阮之之听到这里,对于这件婚纱的兴趣越来越大,三个人干脆热火朝天地聊起来。不过最后顾念还是选择了那款princess line的优雅型婚纱,君子不夺人所好,况且人家还早早地预付了定金,她虽然心里好奇,却也没有提出什么过分要求。 最后在前台刷卡的时候,顾念仍然免不了要感叹一句:“比起这个满分男人,我更想知道他这么幸运的未婚妻是谁。” 阮之之站在旁边笑笑没说话,只当这是现实生活中稀有的一个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之后,当时砚带她再一次走进这家婚纱店试婚纱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个男人早就对她图谋不轨,并且早就确定,总有一天她会嫁给他。 并且是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18.c8· kiss god 阮之之陪着顾念试完婚纱,两个人回到车上。顾念发动引擎,手握着方向盘打了个弯,想了想还是开口问:“之之,一会儿你要是没事儿的话,能不能陪我去1943街上的酒吧呆一会啊?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老是空落落的,像是少了点什么似的,你陪我说说话吧。”说罢,还扭过头可怜兮兮地看了阮之之一眼,“好之之,除了你,这些心里话我也不知道该跟谁讲了,你就陪陪我嘛。” 顾念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她,撒起娇来的模样不仅是男人束手无策,就连心如止水的阮之之,也举手投降。 1943是a市最具名气的酒吧一条街,里面不管是清吧闹吧还是gay吧一应俱全,是男男女女寻求刺激和买醉的好地方。 其中kiss god这家酒吧是阮之之和顾念以前的根据地。 阮之之走到kiss god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店门口闪烁迷离的五彩灯牌,眯起眼睛想了想,自己上一次在这里喝到酩酊大醉,好像已经是两年之前的事情了。 原来,这两年以来,她对李司晨的感情真的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变淡。 好事。 舞池里仍旧人头攒动,男男女女挑逗**,舞台上穿着性感的女郎穿着高跟长靴扭动腰肢,偶尔往台下瞥去诱惑的一眼。 阮之之和顾念一如既往选了一个最角落的沙发坐下来,顾念叫来服务生,豪情万丈地要了两扎啤酒和一瓶58度的威士忌。 “之之,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阮之之看着她豪气地倒了满满两大杯威士忌,无语:“我的祖宗,我们两个边上连一个男人都没有,要是今天晚上喝完桌面上这些酒,到时候神志不清被人拐跑了怎么办?我就算不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也要考虑到时候你家程风瑾会怎么对我实施打击报复啊。” 顾念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你现在提到程风瑾,我心里真是满满的纠结……又爱他,又担心。” “程风瑾长得帅,事业有成,并且对你一心一意,有求必应。我说,你到底有什么好担心的?” 第14节 顾念仰头,将手上满满一杯啤酒一饮而尽:“之之,其实我有一个秘密一直都没有告诉你。”她伸手为自己又倒上一杯酒,“刚开始的时候,程风瑾条件这么好,之所以会选择跟我在一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长得很像他前女友。” 酒吧里dj声音震耳欲聋,阮之之却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顾念话里的关键字。 顾念……长得很像程风瑾的前女友? “说起来真的是很讽刺,也很丢脸。原谅我,之之,我一向心高气傲惯了的,这些话真的没办法对你说出口。”顾念咬咬唇,低下头来不看她,“那个时候我刚认识程风瑾,因为很喜欢他,就一直费尽心思去主动接近他,后来也如愿以偿地跟他在一起。我以为他喜欢的是我这个人,直到我们在一起三个月后,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喝醉,意识不清地对着我叫了他前女友的名字,一边叫一边说,我长得和她很像。” 信息量有点儿大,阮之之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抿抿唇,轻声开口问:“那,他清醒之后有向你解释吗?” 顾念低头,长长的刘海垂下来,遮住眼帘:“他说一开始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的确是因为我的长相和性格都很像他前女友。可是后来相处下来,他也是真的喜欢上了我。”顾念说到这里,突然抬起来看着阮之之,神色无比认真:“之之,我知道程风瑾现在真的很爱我,可是难道因为他现在很爱我,就可以将过往对我的伤害全部忽略不计了吗?” “他对我的爱一开始是虚假的,可是我没有啊,我从头到尾,都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啊。”她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掉下眼泪来,“有好几次我都梦到他前女友回来找他,他们和好如初,依然没有我的位置。” “顾念……” 阮之之看到顾念流泪,立刻就慌了,赶紧手忙脚乱的从手包里拿出纸巾给她。 “之之,”顾念吸了吸鼻子,“之之,你说我该怎么办?” 阮之之看着她红通通的眼睛,心里一酸,她伸手帮顾念仔仔细细整理了一下哭花的眼妆,半晌才回答:“顾念,你是我从小到大唯一,也是最好的朋友,所以你要相信,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你好。”顿了顿,她继续道,“只有跟程风瑾结婚,你才能够幸福。因为程风瑾对你除了爱和责任之外,还有愧疚,所以他会一辈子对你好,不会背叛你,不会对你造成二次伤害。而且,你很爱他,不是吗?” “至少现在,你们是彻彻底底彼此相/爱着的,他对你的爱也与任何人无关。” 兴许是刚刚一下子喝酒喝得太猛,顾念这会儿开始觉得头晕,她歪了歪脑袋靠在阮之之的肩膀上,一开口还是充斥着浓浓的鼻音:“你说得对,之之,我知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而且婚期已至,我其实一点儿都不想离开他。我离开程风瑾……会死的……” 她断断续续的开口,声音越来越低,直至微不可闻。 阮之之低头,看着靠在自己肩上已经闭上眼睛的顾念,忍不住叹气:“叫你别喝这么多,偏不听。” 可是现在,她又该怎么办? 顾念睡着了,自己也喝了酒,根本没办法开车。想给程风瑾打电话,又想起来今天在试婚纱的路上,顾念跟她说过程风瑾今晚要在公司加班。 所以这个电话是打,还是不打呢? 正当阮之之进退两难之际,突然听到酒吧吧台方向传来一阵骚动。 循声望去,阮之之发现刚刚还很冷清的吧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此时此刻被人群里里外外围得水泄不通。 下一秒,穿过人潮,她看到一个被人群包围的男人漫不经心回过头来。 空气好像在此刻凝固了。 四目相交的一刹那,阮之之竟然感到了些许庆幸。 那个眉眼清冽的男人从吧台上站起身来,穿过汹涌人潮,一步步朝她走来,从容又优雅。 还是熟悉的模样。 阮之之不得不承认,时砚真的是她的救星。 他总是在她最不知所措的时刻出现,然后解救她。 “阮之之,你来这里干什么?”他在她面前站定,开口,口吻竟然隐隐有些严厉。 阮之之一愣,心想他肯定是误会自己一个单身女生来酒吧找刺激,于是赶紧伸手指了指身边已经进入梦乡的顾念,下意识地就解释:“我陪顾念来喝酒,结果她喝醉了……所以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带她回家。” 说完,还可怜兮兮的抬头看了时砚一眼。 男人的目光霎时柔软下来,阮之之承认,比起别人来,他对自己,的确特别宽容。 时砚低头看了眼已经熟睡的顾念,想也没想,叫来服务员直接买了单。 阮之之赶紧站起身来阻止:“不用你买单,我身上带钱了。”一边说一边往手包里翻钱包,等钱包翻到之后,对方甚至连收据的签名都已经龙飞凤舞地签好。 阮之之:“……” 时砚无所谓地抬眼:“愣着干嘛,还不走。” 说完,他微微俯下身,动作自然地伸手拿过阮之之的手包,道:“我帮你拿着包,你扶着顾念,有问题吗?” 阮之之想也没想地就点头,点着点着头突然发现有点不对劲,想了想,忍不住开口:“虽然顾念很轻,可是我一个女孩子要一路把她扶到停车场……我觉得还是有点难度的。” 时砚叹气,在她面前蹲下身来,眼神里有几分无奈:“阮之之,我也不想让你累,可是我有轻微的异性接触恐惧症,所以……” 异性接触恐惧症? 阮之之听到他的话一愣,回忆了一下这才发现,似乎的确没有见过时砚主动伸手触碰过其他女孩。可是再仔细想想,他之前明明主动靠近过自己啊,而且还做过一些男女之间,比较暧昧的举动。 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他,两个人现在的距离近得好像能听到他的呼吸。 她坐在沙发上,他蹲下身来垂眼看着她,仍然比她高出半个头来。 酒吧里灯光迷离,震耳欲聋,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情/欲的味道。可是一瞬间,她却好像什么也听不见了,眼前只剩下这个男人的轮廓,淡漠中带着一丝暖,定定地看着她。 他的眼睛漆黑不见底,却又隐隐约约有雾气浮上来,显得他此时此刻的视线无比温情。 尽管这样零星的温情很像错觉,但是只有这一刻,她却突然很想沉沦在他的目光里。什么都不想,心安理得的依靠他。 仿佛被什么蛊惑,阮之之张张嘴,突然有些不受控制地开口:“时砚——” 正欲起身的男人动作一顿。 立刻回过神来,阮之之用力晃晃脑袋,清咳一声:“咳,我是想说,一次又一次的麻烦你,真的很不好意思。” 见鬼了,刚刚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然着了魔的想问他,是不是喜欢她。 阮之之,你一定是最近自我感觉太良好了,竟然神志不清到觉得时砚会喜欢自己。 时砚毫不在意的笑:“阮之之,我只希望下一次当你遇到麻烦的时候,能够第一个联系我。”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有碰巧遇到才会找我帮忙。 我想成为你遇到困难时第一个就想到的人。 我想证明,我可以解决你生活中大大小小所有的麻烦。 “呃……可是我怕你会嫌我烦,毕竟关系也没有特别熟。”阮之之一边回应,一边费劲儿地把顾念从沙发上扶起来。 好在顾念虽然意识迷糊,身体却很配合地作出起身的反应。阮之之把她一条手臂挂在自己肩膀上,扶着她站起身来,比想象中要轻松许多。 时砚手上拿着她的卡通手包,现在握着包上的粉色毛团,正毫不在意地在指尖打转:“也不知道为什么,见不到你的时候,每一天都很枯燥。” ☆、19.c9·婚礼 阮之之定了三个闹钟,终于成功地在凌晨四点半的时候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来。 今天就是顾念和程风瑾的婚礼了,作为顾念的御用伴娘,阮之之也要一大早去影楼跟顾念一起定妆,换礼服。 飞速洗了一个热水澡,又换了一双8cm的高跟鞋,阮之之用微波炉热了两个包子,匆匆忙忙吃完后就从家里出发了。 到达商场影楼的时候,天都还蒙蒙亮,街道上行人稀少,景色冷清。 阮之之把车子停在停车场里,庆幸现在天气已经渐渐回暖,如果是在寒冬腊月飘着雪花的时候结婚,恐怕顾念穿着婚纱也要被冻死。 走进程风瑾私人包下的婚纱定制影楼,里面已经人来人往开始忙碌了。 顾念正坐在梳妆镜前等待上妆,坐姿看起来很是端庄。阮之之忍不住笑起来,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新娘子就是不一样,今天看起来一点都不符合你的气质,倒像是一个大家闺秀。” 顾念扭头,看到她过来,眼睛顿时亮了亮:“之之你来得好早,本来想让你多睡一会儿的,我还特意嘱咐程风瑾不要给你打电话。” “哎呀,我的小祖宗好不容易嫁出去了,我怎么敢睡懒觉啊。” 两个人嘻嘻哈哈刚说了没几句,化妆师就领着大包小包走过来了。 上妆的过程的确十分枯燥,而且顾念今天画的是新娘妆,丝毫马虎不得,连眼线笔都是用得最持久防水的,化妆师的手也是全程小心翼翼。 顾念闭着眼睛让化妆师涂眼影,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口道:“对了之之,一直忘了跟你说声谢谢,那天晚上我醉得太厉害了,多亏了你把我拖回家,要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阮之之叹气:“我不需要你谢我,只希望你下次长点记性,没人在旁边的时候千万别喝酒,就算喝也不能喝醉,你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实在是太危险了。” “知道啦,放心吧好之之,要是旁边没有你和程风瑾在的话,打死我也不敢喝多的。” 阮之之耳朵虽然在听顾念跟自己说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思绪却无法控制地渐渐飘远。 那天晚上,时砚和她先是把顾念送回了家,然后又去送她。 而且,时砚以她喝了酒独自回家不安全为由,硬是把她一路送到居住楼栋的电梯门口。 阮之之当时酒劲也有点上来了,眼前视线隐隐有些模糊,时砚就站在她身边,帮她摁下了电梯按钮,手上还拿着她毛茸茸的卡通手包。 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默无语。 “叮咚”一声,电梯到达一楼。 阮之之晃晃脑袋,努力让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扭头看着时砚客套了几句:“电梯到了,那我就先上去了,今天太晚了,改天再邀请你到我家做客。” 对方伸出手,把手包递给她:“改天也不要邀请我。” 说罢,他的手指自然地抚上她发端,动作极轻极爱惜地摸了摸她的头发,“阮之之,你难道不知道吗,独自一人邀请一名正常男性回家,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 阮之之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意思,脸颊温度一瞬间变得滚烫,想忽视都做不到。安慰自己一定是酒精的灼烧感在作祟,她抬头,假装自己没有听懂,对着时砚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来:“别开玩笑啦,赶快回去吧,路上小心。”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晚安。” “晚安。” 对方垂眼看她,也如此回应。 …… 关于那个晚上的记忆到这里宣布结束。 距离在酒吧偶遇时砚的那个晚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他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就好像是在她心里落地生根了一样,无论如何都无法忘记。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竟然开始依赖时砚。 是从他在玉龙雪山上为她取暖的时候;是他在漆黑楼道里伸手握她手腕的时候;是他在大雨天态度强硬将雨伞留给她的时候……还是他伸手小心翼翼抚她发端的时候。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她与这个自己曾以为的陌路人,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回忆。 “之之?” 思绪戛然而止。 在顾念瞬间提高音调的高分贝里,阮之之强行回过神来。 那边已经完成眼妆了的顾念有些奇怪地打量着她:“你刚刚在想什么呢?叫你这么多声都不理我。” “呃……没想什么。”阮之之伸手有些慌乱地摸了摸头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竟然下意识地对顾念撒了谎。 她在想时砚,可是……她不想告诉别人。 她不想再重复一遍一厢情愿的过程,更不想做回原来那个自轻自贱的自己。 “好吧,我刚刚是想跟你说,程风瑾告诉我,送我回家的那天晚上是你和另外一个陌生男人一起去的。”顾念说到这里,忍不住开始八卦,“之之,是不是你那天晚上在酒吧有艳遇啊?快点跟我share一下!” 第15节 阮之之忍不住黑线:“你的脑袋里天天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能不能纯洁一点,那不是什么艳遇,就是我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恰好遇到了时砚,他好心送我们回家而已。” “什么?竟然是时砚?” 顾念一听到时砚的名字顿时更来劲了:“我说之之,为什么每次当你有麻烦的时候都能碰到时砚啊,而且更奇怪的是,每一次,他都毫无理由的帮你。”她摸了摸下巴,煞有介事道,“以我对时砚的了解,这很不寻常啊。他这个人最讨厌麻烦,总是独来独往,我们平时找他多说一句话都感觉他特别不耐烦,没道理在你面前就这么耐心啊。” 生怕顾念的脑洞越开越大,阮之之张张嘴,勇敢地开口反驳:“你真的是想多了。”说罢,她清咳一声,认真道,“呐,我现在就问你一个问题,你说像时砚这么优秀极品的一个男人,有什么理由会喜欢上我?” 每一次当她觉得时砚对自己差别待遇的时候,只需要这么问自己一句,就会立刻将脑子里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通通打消。 她承认自己条件不错,可是距离成为时砚的心上人,恐怕这中间还差了一个范冰冰的距离。 谁知道顾念根本不为所动:“我绝对没有想多,以我多年的江湖经验来说,他肯定对你有意思。”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而且像时砚这种男人,挑女人怎么可能会仅仅肤浅的看脸看身材看罩杯,肯定是更加注重感觉和心灵契合度的,说不定他就是看你顺眼,看其他女人都像卖菜大妈。” 顾念说到这里,化妆师正好开始准备唇妆的部分,顾念苦着一张脸,只好暂停她的八卦,乖乖把嘴巴闭上。 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的阮之之立刻松了口气。 说真的,顾念要是再这么说下去,连她自己都要厚颜无耻的相信了。 两个人的新娘妆和伴娘妆依次化好之后,剩下的就是换礼服了。 阮之之陪着顾念去里间换婚纱,看着顾念穿好一身婚纱出来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情竟然有点激动。 明明不是她出嫁,可是看到顾念幸福的模样,她竟然能够感同身受。 顾念坐在里间的洁白大床上,阮之之跑前跑后的给她穿戴首饰,戴好头纱,检查裙摆细节。 正忙着,程风瑾走了进来。 程风瑾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笔挺的高定西装,每一个剪裁细节都无比流畅,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他一步步走进来,眼睛从始至终只盯着顾念一个人,鲜少有波澜的面部表情也变得生动起来。 他手上拿着一个盒子,走到顾念身边,而后单膝跪下:“怎么这么粗心,出门的时候婚鞋都忘了拿。” 顾念吐吐舌,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 说话间,程风瑾伸出手,小心翼翼握住顾念的脚,然后为她穿上那双自己精心定制的水晶鞋。 眼前这幅画面太过温暖动人,阮之之竟然觉得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 她最好的朋友,就要嫁给自己最爱的人了,真好。 等到一切都收拾妥当,已经是正午十点多了。 阮之之陪着顾念坐婚车去到婚礼酒店的现场,程风瑾坐在副驾驶,虽然仍旧不苟言笑,不过今天的他,整个人的面部表情明显柔和了很多。 阮之之看着他,忍不住打趣:“哎,我辛辛苦苦看了这么久的顾念,最后终于还是要交到你手里了。我说程风瑾,你可千万不能欺负她,更不能玩那一套爱人变亲人的理念,你就要一直宠她爱她,永远都不要让婚姻归于平淡。” 平平淡淡才是真都是骗人的,如果真的很爱一个人,就连眼角眉梢都能瞧出爱意,又怎会舍得让她认定婚姻的真谛是平淡。 程风瑾回过头来微微一笑:“你放心,就算其他所有的事情我都不能保证,只有这一件,我一定会做到。” 顾念听他这么说,抿抿唇,低头悄悄地笑了。 过了一会儿,程风瑾突然扭头又看了阮之之一眼,若有所思道:“阮之之,今天我和念念结婚,同时也有一个惊喜要送给你。” “送给我?”阮之之挑眉,“你们夫妇会这么好心?不是惊吓就谢天谢地了。” 顾念好像对此也不知情,这会儿也十分好奇地问:“什么惊喜啊?我怎么不知道。” 程风瑾却只是神秘一笑,打定主意要卖这个关子:“别急,一会儿就知道了。” ☆、20.c9·好久不见 阮之之跟着顾念和程风瑾到达a市首屈一指的休斯敦五星级酒店时,透过车窗往外看,果然看到来赴宴的宾客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顾念和程风瑾进到酒店包厢去见一些亲朋好友,而身为伴娘的阮之之,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站在酒店大堂门口替新人收红包。 程风瑾将自己一生一次的婚礼排场做得很大,宾客也邀请得很多,其中不乏一些他们之前在国外读书时的同学好友。 阮之之一面要跟以前的那些老同学打招呼,一面还要仔细登记他们每个人送的红包,整个人简直就是手忙脚乱。 面前又递过来一个红包,阮之之头也没抬的伸手接过,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热情:“请问您的名字是?” “阮之之,这才几天,你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声音清冽中带一丝哑,低低的,仍然是性感得要命的音色。 只一句,阮之之立刻就知道,是时砚。 时砚和顾念不仅现在同是在a大授课的教授,之前在美国的时候更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他会出席程风瑾和顾念的婚礼再正常不过,她竟然把这层关系忘了。 立刻抬起头来看他,应该是为了表示对新人的尊重,时砚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外观挺括、线条流畅,而且西装细节极有质感,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具有绅士风度。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阮之之伸手接过时砚的红包,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面隐隐对他竟然有了些许不一样的感觉。 都怪顾念刚刚说的那些话。 “时砚,上次的事情还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你,而且你付了那晚的酒水单,我真的觉得特别过意不去。”阮之之低头,一边在纸上登记他的名字,一边说,“不如今天婚礼结束后我请你吃饭吧。” 时砚微微一笑,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好,婚礼结束后我在大堂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阮之之抬起头,也露出一个微笑来:“不见不散。” 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里好像揉进了漫天繁星,现在正在不停闪烁,迷惑她总是毫不费力。 等到将所有宾客的名单记录好,阮之之伸了个懒腰,将宾客礼单收起来,带到酒店后台,稳稳妥妥地送到顾念手上。 顾念的新娘化妆师和造型师现在正在对她的全身造型进行最后一次确认,因为现在宾客都已经到齐,马上顾念就要出去走红毯,在证婚人的见证下宣誓了。 阮之之拿出一个小镜子随意照了照,发现由于一个上午的忙碌,现在她的妆容已经稍微有些晕开了。不过她也不在意,反正今天的主角不是她,她只需要做一个衬托顾念的绿叶就好。 很快,婚礼进行曲在大厅中响起,而后没多久,阮之之就听到大厅里传来了热烈的掌声,想来应该是程风瑾现在已经上台了,正在正等待着将他的新娘从岳父手中接过来。 顾念听着外面的动静,回过头来看着阮之之,嘟着嘴巴道:“之之,我有点紧张……你说一会儿万一我不小心踩到裙摆摔倒了怎么办?肯定丢死人了。” 阮之之无奈,耐心安抚道:“别胡思乱想,一会儿我肯定会在你身后仔仔细细为你捧着裙摆的,绝对不会让你踩到。” 就在这个时候,顾念面前的大门缓缓打开,顾念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端庄优雅,踩着一双12cm的水晶高跟鞋一步步走出去。 与此同时,阮之之小心翼翼地在她身后扶起拖曳到地上的纱摆,也跟着一步步走出去。 面前是一片鲜艳热烈的红地毯,红毯两边依次排列着八个花篮,顾念的父亲就站在右边,伸过手,牵住了自己的女儿。 他的眼眶隐隐有些红,正在极力克制,阮之之看到了也有些触动。 顾念从小到大都是被她父亲捧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不像自己,自从父母离异法院宣布她判给妈妈之后,父亲就没有再来看过她几次。 不知道她结婚的时候,她的父亲会不会也露出这种极度不舍的表情。 阮之之低头一步步走着,人群中掌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宾客议论纷纷,都在谈论一双新人佳偶天成。 走过半程的时候,阮之之抬起头来,还没来得及打量一下四周,就在人群中捕捉到了时砚的视线。在场宾客将近一千人,大概只有时砚一个人,全程视线都牢牢锁定在新娘身后的伴娘身上吧。 他微微抬头,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定定看着她,视线竟然很温柔。 一路走到婚礼台前,程风瑾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顾念的父亲将自己女儿的手交到面前这个男人的手里,眼睛里已有泪花。 台下的掌声就在此刻更加热烈。 一对新人并肩站在婚礼台的中央,证婚人站在他们面前,高声宣读着婚礼致辞:“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请两位新人用最真诚的心郑重向所有人宣誓……” 阮之之从来没有见过程风瑾这么郑重其事的样子,他低头,如珠似宝地看着顾念,一字一句慎重开口:“我程风瑾,现在郑重承诺娶顾念为妻。我愿意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长。我承诺我将对你永远钟爱忠诚。” 按照婚礼流程来说,这个时候伴郎应该过来递结婚戒指了,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伴郎直到现在都不见踪影。 真是拖后腿。 阮之之皱眉,刚想着偷偷下台去看看情况,身边突然就凭空多出来一个人,那个人西装笔挺,步伐沉稳又从容,他走到证婚人面前,不慌不忙地把结婚戒指交到新人手里,然后慢慢转身走过来。 没有一点点防备,那个男人的面部轮廓慢慢转过来,终于,露出了清晰的面貌。 一瞬间天旋地转。 阮之之已经无法分神去看新人交换戒指,此时此刻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眼前的男人身上,整个人如置冰窟。 她看着面前男人仍然意气风发的一张脸,一句话哽在喉间,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李司晨,时光荏苒,别来无恙。 李司晨送完戒指后就自然地走到阮之之身边站好,他歪歪头,靠近她耳边极亲昵地说了一句:“之之,好久不见,我很想你。” 像是得了失语症,阮之之站在他身边,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惊讶吗?之前明明已经做好了他回来的心理准备。 惊喜吗?心里明明一点没有感到喜悦。 那么,此时此刻残留着的那些汹涌情绪又是什么呢? 婚礼进程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下面的宾客开始用餐。一对新人也换上红色喜服下到宾客席去一桌桌敬酒,按理来说,现在属于伴郎伴娘的工作已经结束了。 阮之之回到酒店后面的包厢,心神恍惚地将身上的伴娘礼服换下来,大脑现在已经无法正常运转,她甚至不知道一会儿见到李司晨要说些什么,满脑子都是要逃跑的想法。 三年了,李司晨看起来好像一点都没有变,除了眉眼比之前成熟了一些,他带给人的感觉还是像以前一样温柔,爽朗,让人讨厌不起来。 就算他曾经将她的一颗心狠狠摔碎,踩在脚下,她也还是对他讨厌不起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不是有点可悲。 阮之之闭了闭眼,强迫自己将脑海中李司晨的影子驱逐出去。 回来了又怎么样?他们之间的纠缠早已经结束在了三年前,现在的李司晨对她而言不过是曾经的大学校友,兴许可以再加上一个朋友的头衔。 仅此而已。 努力说服自己,收拾好思绪之后,阮之之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随身物品,又给顾念发了一条微信说自己先走了,这才离开。 婚礼大厅此时此刻觥筹交错,人影缤纷,一派热闹繁华的景象。阮之之微微低了点头,不想再花时间去跟熟人打招呼,趁没有人注意,一路悄悄地一路走到大堂门口。 “之之。” 那个熟悉的声音就在此刻再一次响起来,像魔咒一样。而声音的主人,从三年前到现在都是阮之之最不想见到的人。 “之之,你回头看看我好吗?” 他站在她身后再一次开口,向来意气风发的语气里竟然隐隐带了一丝哀求。 阮之之身体僵硬地站在原地,良久,终于还是一点一点,缓慢地转过身来。 那个她曾经日思夜想的人,曾经捧在心尖的人,现在就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一如既往的帅气,阳光,爱笑。 第16节 那个词是怎么说的来着? 恍如隔世。 “好久不见。”她开口,艰难地扯了扯嘴角,努力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来。 李司晨抿抿唇,一步步朝她走近:“之之,你这几年过得好吗?你回国之后的这段日子……我真的很想念你。” 他的身影此刻就在眼前,映着日光愈发清晰。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却突然一下子冷静了下来。 她抬起头来,从刚见到他时到现在,第一次没有逃避地对上他的视线:“我很好,你呢?” 李司晨听到她这么说,却低下头,有些苦涩的笑了:“你很好,可是没有了你的我,却过得很不好。” 一颗心完全不受控制的疯狂跳动,明明还是原来的那个李司晨,可是现在的他,无论是对她说话的口气还是看着她时的表情,都和三年之前的他天壤之别。 “之之,我们三年没见了,让我请你吃顿饭,就当做是赔罪,可以吗?”李司晨打量着她的脸色,再次小心翼翼地开口。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她说话竟然会小心翼翼,真是将他们两个人一贯扮演的角色本末倒置了。 “赔罪?你有什么需要向我赔罪的?”阮之之看着他,一字一句地开口,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再一次面对着李司晨的时候,她竟然能够做到这么冷静镇定。 李司晨听她这么说,眼神瞬间就黯淡下来:“之之,你还在因为三年前的事情怪我。那个时候的我太幼稚,还不懂……我承认全都是我的错,我只求你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李司晨的嘴在她眼前一张一合,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分开的时候她都懂,可是组合到一起之后,阮之之却是根本听不懂话里的意思了。 她无法适应这样面对着她时低声下气的李司晨,也理解不了他这些话里的含义。 她不说话,李司晨也不知道该怎么再开口,只能一双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她。三年前的阮之之,只要李司晨对着她露出这种眼神,撒撒娇,无论是什么事情她都会答应,无论是什么不公平待遇她都会甘之如饴。 可是现在不是三年前了。 就在两个人之间气氛僵滞的时候,突然,有另外一道声音在空气里响起来,不轻不重的样子,有些低沉,却十分清晰—— “阮之之。” 猛地打了个激灵,阮之之瞬间回过神来。她转身,发现自己的另外一边,与李司晨完全相反的位置上,竟然站着时砚。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婚礼开始之前,她跟时砚说好了,结束之后要请他吃饭。 那个时候,时砚对她说:“好,婚礼结束后我在大堂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说好了不见不散……可是她现在竟然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时砚就站在那里,微微垂着眼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里隐隐有雾气笼罩,极单薄,让人担心是不是下一秒就会在空气中破碎掉。 初次见面的时候,她只是觉得时砚的眼睛很深邃,将一切都包容,唯独没有感情。 可是现在,她发现她错了,他的眼睛明明比汹涌人潮还要热烈,怎么会没有感情。 “时砚——” 她咬咬唇,刚想开口道歉自己的坏记性,却看到时砚伸出手指对着她比出一个噤声的动作。阮之之听话的住了口,却听到他说:“阮之之,就这一次,不要拒绝我,跟我走,好吗?” ☆、21.c10·被偏爱的 如果有一天, 你曾经深深喜欢过的人,和一个一直对你非常好的人同时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选择?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连婚宴大厅里的喧闹也听不见。 阮之之从来都没有想过李司晨会再一次回到a市,更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和时砚站在对立面,同时等待着她做出选择。 从来都没有人告诉过她,这种情况下她应该怎么做。 就在这个时候, 李司晨的视线瞥过时砚, 突然再次开口:“之之, 你怎么会认识时砚?” 阮之之一愣,张张嘴竟然不知该从何说起,半晌只能非常生硬地回了一句:“就是在一次旅游中……偶然认识的。”说完,她抬起头看着李司晨, 发现他看着时砚的眼神里竟然有些敌意。 李司晨低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缓缓走近, 伸出手拉了一下阮之之的衣角, 他的动作很轻, 带着些许小心翼翼。 阮之之身体控制不住地抖了抖, 那些她以为早已经干枯褪色的回忆就在李司晨这个小动作里清晰涌现,一帧一帧,汹涌袭来。 以前他有事情求她的时候, 最喜欢伸手拉她的衣角, 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动作, 既不逾距,又略显亲昵,好像他对待她和对待旁人是不同的,轻而易举就可以让她的一颗心怦怦乱跳。 原来,如果是真心喜欢过的人,不管相隔再久,只要你再次见到他,还是会觉得紧张,无措,胆战心惊。 “之之,我带你去吃你最喜欢的牛肉面,好吗?”他的口吻里全是哀求,手指轻轻拉了一下她的衣角,根本就是阮之之完全拒绝不了的动作和语气。 阮之之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跟李司晨一起离开了酒店大堂,她只记得自己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时砚。 从始至终,他站在那里,始终缄默。 而现在,他依然一个人站在原地,一双眼睛微微垂着,看不清神色,可是全身上下都是浓重的孤独感。 他看起来并没有多么难过,仿佛在他心中,这是一个意料之中的选择。 他好像已经习惯了被放弃。 阮之之突然有点后悔。 * 李司晨带她来的,竟然也是那家她曾经跟时砚一起来过的卢记面馆。 阮之之记得,那一次在这里,结账的时候,她曾经看到过一个极像李司晨的背影一闪而过,现在看来,也许不是她的错觉。 她怔怔地跟李司晨一起坐下来,看着桌上老板端上来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心神竟然有那么一刹那的恍惚。 李司晨伸手拆了一双筷子递到她手上,看着她的时候满心满眼全是似水温柔:“之之,快点吃吧,一会儿面凉了就不好吃了。” 阮之之低下头来,牛肉面上的袅袅热气在半空中氤氲开来,她眨了眨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面竟然越发不安起来。 时砚他……连她不吃香菜这种小习惯都知道。 李司晨也拆开一双筷子,仿佛没有发现阮之之在走神,他抬起头,打量着她的神色,思索着开口:“之之,你回国之后,每一天我都在想你。” “我生日聚会那天发生的事情……真的很对不起,当时我以为自己只是把你当成朋友,当成哥们儿,但是你走之后我发现我错了。”李司晨自顾自地开口,视线逐渐飘远,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之之,你走之后,再没有一个女生能够和我聊天到深夜,再没有一个女生会让我觉得时时刻刻都想见到,也再没有一个女生……能像你一样全心全意地对待我。” 他说到这里,眼眶竟然隐隐有些红:“我发现我离不开你,一分一秒都离不开。” 周围人声嘈杂,可是李司晨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千万根细细小小的针一样扎到她心里,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阮之之觉得自己握住筷子的手正在微微发抖,大脑已经彻底死机,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以怎样的表情去面对他。 这三年以来,她几乎每天做梦都会梦到如果有一天,李司晨后悔了回头找她,她会怎样感动,怎样惊喜,然后怎样幸福地答应他。 可是现在真的等来了这么一天,她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也许她应该答应李司晨,就算是为了圆满自己藏匿四年的暗恋时光。 可是她却犹豫了。 “之之,你真的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吗?我发誓,我会一心一意地对你好,把过去这些年里欠你的全部补偿回来,不会再让你受到一丝委屈。”李司晨看到她犹豫的眼神,咬咬唇再次急切地开口,他伸手,轻轻握住了她放在桌面上的手。 他的手还是和记忆中一样温暖,不像时砚,就算掌心温热,手指也永远都是冰冷的。 阮之之怔忡了半天才终于回过神来,她抬起来,对上李司晨的视线,没来得及思考就下意识地开口:“我……我现在,还不想考虑恋爱的事情。” 她在说什么? 她竟然拒绝了李司晨,拒绝了她从小到大唯一喜欢过的男人,拒绝了她放下自尊飞蛾扑火付出四年青春的男人。 李司晨的眼神立刻黯淡下来,握住她的手也微微收紧。他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似乎是想要判断,她到底是真心实意的拒绝,还是女生在接受表白之前的一点点矜持。 半晌,他终于松手,无奈地叹了口气:“没关系,之之,我会等你,一直等你,就像你等我一样。” 吃完饭之后,阮之之婉拒了李司晨提出要一起看电影的邀请,坚持一个人打车回了家。 回到家里,打开天花板的吊灯,屋子里面看起来仍然是空荡荡的,冷冷清清,没有一丝烟火气息。 阮之之这个人看起来独立要强,其实生活中却是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她长这么大至今不会做饭,平时在家的时候最多就是煮个泡面,工作起来也是日夜颠倒,生物钟错乱,一点也不健康。 之前,她一直以为这样的生活没什么,一个人总归是自由自在。可是现在,当她一个人坐在宽大的沙发上,却突然觉得有点寂寞。 其实她也想要人陪。 时砚一定生气了。 约好了一起吃饭,说好的不见不散,可是她竟然在他面前拒绝了他,还跟另外一个人走掉了。连她自己都觉得真是罪不可恕。 时砚这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以后肯定不会再理睬她了。 可是……潜意识里,她真的不想失去时砚这么一个朋友。 顾念电话打过来的时候,阮之之正在厨房里失魂落魄地煮泡面,她伸手划开绿色的通话键,对面的环境十分嘈杂,顾念的声音急急忙忙地响起来:“之之,我听说今天你和李司晨一起去吃饭了,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重大进展?” 阮之之无语:“我跟他之前……还能有什么进展。” “咦……不可能啊,我听风瑾说,李司晨这次放弃国外高薪优渥的工作,跟家里闹翻了也要回国,全都是为了把你追回来。风瑾说,李司晨这次是真的知道错了,知道自己离不开你了,还让我劝你,让你一定要再给他一次机会。” “叮咚”一声,热水壶上的按钮亮起来,提醒她热水已经烧好。 阮之之一只手拿着手机听电话,一只手小心翼翼把滚烫的热水倒进桶装泡面里,看似动作井井有条,可是脑袋里面却是一团糟。 “不过……我却不是来当李司晨的说客的。”顾念说到这里,电话那头好像有什么人在叫她,阮之之听到顾念远远应了一声,然后继续道,“之之,一会儿我就要跟风瑾回家了,哎,今天可是我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洞房花烛夜,要不是因为我觉得这些话对你来说很重要,才不会在这个时候专门来给你打电话呢。” 阮之之失笑,找了个碗把泡面桶严严实实地盖住,漫不经心道:“快说吧,我的大小姐,你又有什么指示了?” “其实也没什么指示,我就是觉得,也许你应该考虑一下时砚,他比李司晨强多了,而且对你也要好多了。”顿了顿,顾念又若有所思地开口,“之前读大学的时候,不管我们去哪里总是能够碰到时砚,当时我没想太多,以为只是碰巧。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这么碰巧的事情呢?如果不是有一方一直在努力的话,就算是身处一个城市的两个人也不大容易碰得到。” 她匆匆忙忙说完这句话,很快就火急火燎地把电话挂断了。 留下阮之之一个人在厨房里发呆。 她的意思是说……是时砚故意找机会跟她制造偶遇的? 以时砚那样冷清的性格……不太可能吧。 夜里,阮之之手里抱着一桶泡面,懒得开灯,在一片黑暗中的卧室里摸索着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在豆瓣里面搜索:如果你暗恋过的人回头找你,你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下面回答的人很多,并且各执一词。 “别犯傻,他要真喜欢你当时就表白了,你暗恋他他肯定会有感觉。现在突然找你,也是身边没合适的,在穷极无聊的情况下又想起你对他的好,觉得你最容易得手而已。” “当然要答应啊!有一句话叫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只要能够拥有他,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我也心满意足了。” “在他拒绝我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永远失去我了。” …… 阮之之走马观花地一条条翻着评论,慢慢地竟然涌上来一丝困意,直到下一秒,她看到了一条回答: 第17节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所以她阮之之,到底如她所想是得不到的那个人,还是……被偏爱的那一个? ☆、22.c10·纸玫瑰 距离李司晨回国已经有一个星期了, 这一周的时间里,每天清晨阮之之一睁开眼睛就是他的短信。早饭、午饭,晚饭, 甚至包括宵夜甜点,全部都是李司晨一手安排,就算阮之之公司要加班或者是不想出去吃,他也会想方设法买好吃的送到她公司或者小区楼下。 三年前的阮之之,如果能够得到李司晨这样的对待, 恐怕每天晚上就算是做梦也能笑醒。可是三年后, 在经过了整整一周的时间之后, 总算可以认真消化掉李司晨回来倒追她这件事情的不真实感,也终于可以冷静地思考一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李司晨现在对她的好不像是假的,阮之之最是了解李司晨的性格,他这个人粗心大意又怕麻烦, 如果不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根本就不可能每天准时准点照顾她的一日三餐。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要答应他, 可是每当话到嘴边的时候, 却又总是说不出口, 心里面隐隐的总是觉得不安, 好像亏欠了谁一般。 三月已至,天气回暖,路面上再也看不见结冰的霜花, 道路中央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头也开始抽出嫩芽, 春回大地, 城市中到处都散发着生的气息,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 阮之之今天起得早,打算在上班之前整理一下家里的衣柜。她把一叠厚厚的冬装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件仔细叠好,然后塞到闲置的箱子里。 叠到最后一件羽绒服的时候,她把衣服摊平,例行公事地检查一下,却发现这件羽绒服的口袋里有点鼓,好像装着什么东西。 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阮之之把手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却无法克制地怔住了。 这里面,是那朵时砚很久之前在丽江酒吧送给她的纸玫瑰。 她已经一周没有见过时砚了。 之前,明明无论在哪里都可以遇到他的,可是这一周里,无论她去到哪里都没有再见过时砚,包括之前他经常去买马卡龙的那家咖啡厅。他就好像是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从她的生活里消失地干干净净。 偶尔,阮之之甚至会有种错觉,她是不是其实从来都不曾遇见过时砚。 因为,怎么可能会有一个人,明明与你素昧平生,却心甘情愿地为你付出,一次又一次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恰好出现,就像是童话里的黑骑士,永远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要不是阮之之早已经过了相信童话故事的年纪,大概真的会以为时砚是上帝派来拯救她的天使,虽然这个天使长了一张冷淡至极的脸。 阮之之站在衣柜边上出神,直到手机里提醒她出门上班的闹铃响起,才堪堪回过神来。 她扭头看了一眼摊在床上的羽绒服,突然就有些意兴阑珊。 接下来的一整天阮之之都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工作的时候也打不起精神来,一个人趴在办公桌上发呆。幸好今天李司晨公司出差,不然一会儿恐怕又要来公司给她送饭。 她现在其实不太想看到李司晨,因为他总会让她动摇。 午休的时候,阮之之没什么胃口,于是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玩手机,旁边的陆婉仪悄悄观察了她半天,确认她午休没有计划才走过来搭话:“之之,怎么今天你男朋友没有过来接你吃饭啊?” 阮之之一愣,思考了半晌才意识到她口中说的“男朋友”应该是指李司晨,她抿了抿唇解释道:“他不是我男朋友,只是一个朋友,我们……曾经是大学同学。” 陆婉仪听她这么说也愣住了,然而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打趣道:“你就别骗我啦,哪有普通朋友愿意一天二十四小时那么准时的来送饭啊?而且他看你的那个眼神,瞎子都能看出来,满满的全是爱好吗。” “真的不是,我们——”阮之之话说到这里顿了顿,想到陆婉仪是自己在公司里唯一交心的朋友,还是决定对她实话实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之前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他,可是那个时候他对我好像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后来我毕业回国,他留美工作,我们之间断了联系,我也觉得自己已经从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里走出来了。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回国了,还跟我说他喜欢我。” “我现在脑袋一团糟,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阮之之一口气把这些话说完,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 陆婉仪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随即有些不解地问:“之之,你还喜欢他吗?喜欢的话就答应,不喜欢就拒绝,明明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烦心的呢。” “我不知道。”阮之之叹了口气,“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对他还有感情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不应该答应他。” “我懂了。”陆婉仪扬扬眉,“一定是你心里还有其他人,对不对?” “其他人?”阮之之微微皱眉。 “对啊,比如上次我们吃饭时遇到的那个帅哥,你看他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不说,还懂得跟女生保持距离。那天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他的眼睛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过一秒,这种男人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的。我猜啊,你一定是因为心里面已经有他了,所以在面对另外一个人的追求时才会犹豫不决。” 陆婉仪手里抱着一杯热咖啡,语气十分肯定,说完之后低头吹吹热气喝了一口,余下阮之之一个人发呆。 所有人都说时砚喜欢她,可是即便这样,她也不能真的就想当然地认为时砚喜欢她吧。万一不是的话,自己该有多丢脸。 而且,如果他真的喜欢她,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跟她联络呢。 亦或是说……因为李司晨的出现,他决定放弃她了。 * 最后阮之之还是拗不过陆婉仪,穿了件外套跟她一起出去吃饭。 由于午休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所以两人就在公司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麦当劳,准备速战速决。 麦当劳里不管什么时间段永远都是人满为患,阮之之和陆婉仪百无聊赖地站在人群里排队,周围人来人往,空气拥挤,声音嘈杂。 陆婉仪盯着人群出神:“记得我刚来公司实习的那会儿,几乎每天都来这家麦当劳吃饭,那时候觉得时间就是金钱,为了能顺利转正一分一秒的时间都不想浪费。”她说到这里笑了笑,继续道,“我还记得我当时接手的第一个采访稿是关于一个贪污案的,那段时间为了整理资料,我几乎每天都是日夜颠倒。” 被陆婉仪的情绪所感染,阮之之也跟着她一起回忆起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我当时拿到的新闻稿是一桩情杀案,案件内容我记得特别清楚,一个男人在经过精心设计之后杀害了出轨的妻子,没想到却被自己八岁的儿子看见整个作案过程。然后儿子报警,亲口向警察指认了自己的父亲,随后男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那个小男孩好可怜啊……才八岁就要经历这样惨痛的事情。我光是听你讲就已经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了,真不敢想象他当时的心情。” “是啊,那是一桩二十多年前的案子了,现在那个男孩应该有二十六七岁了,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肯定不会过得好吧,父亲是杀人犯,母亲婚内出轨,死在自己丈夫手上,而且他还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那个孩子顶着世人的流言蜚语,就算能平安活到现在,估计也早得精神病了。” 两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了一会儿,队伍排到她们,两个人赶紧收心过去点餐,很快就忘记了这个话题。 在这个世界上,除非刀子也插到你身上,否则永远也不可能对另外一个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点好餐找到座位坐下之后,陆婉仪去前台拿番茄酱和纸巾,阮之之刚把餐盘放下,就听到身后响起一个熟悉清朗的声音:“不好意思,请问能拼个桌吗?” 阮之之回过头来,果然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陈嘉言。 “之之?!竟然真的是你,刚刚我就看你的背影特别眼熟来着。”陈嘉言看到她也很惊讶,下一秒脸上立刻挂起了熟悉的笑容,看上去一派阳光灿烂。 被他的笑容所感染,阮之之的心情也开朗起来,指着对面的空座位道:“坐吧,这里只有我和婉仪。” 陈嘉言刚把东西放在座位上,陆婉仪就回来了,她看到陈嘉言显然也很惊讶:“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吃个麦当劳都能碰见你。” 陈嘉言眨眨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a市就这么大,而且a大离这里也不远,碰见我有什么好稀奇的。” a市就这么大,可是,她却再也没有碰见过时砚了。 阮之之忍不住动了动嘴,最终还是强自压制住想要开口问时砚消息的话。 她有什么立场去询问他的近况呢。 陆婉仪挨着阮之之坐下,扭头看她眼神,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哎,我说,之前跟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帅哥怎么今天没来啊?” 陈嘉言一边用手撕开汉堡的包装纸,一边随意回答:“你说阿砚啊,他今天请假没来上班,而且我看他最近心情不太好,不敢去招惹这个祖宗。”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前段时间心情是真的很好,整个人看起来冰消雪融的,我都要怀疑他被外星人附体了。” 时砚他……最近心情不太好? 不会是因为她吧? 阮之之默默听着陈嘉言和陆婉仪聊天,偶尔低头食不知味地咬口汉堡,思绪早已神游天外。 ☆、23.c11·红糖水(修bug) 也许是这几天工作太过疲惫, 再加上每天因为私事心神不定,阮之之这天一大早起床就觉得头晕目眩,连站都站不稳。 知道自己贫血严重, 阮之之一只手摁着太阳穴,慢慢从床上下来走到客厅里,想要从茶几上拿几颗红枣先将就吃一下。 没想到由于头晕,她刚走几步就不小心撞到了茶几的菱形桌角,想都没想地就伸手去挡, 结果下一秒就传来钻心的痛。 阮之之这下子彻底清醒过来, 她晃晃脑袋, 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手掌心已经被尖锐的玻璃桌角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一点一点从里面浸出来,阮之之皱眉, 努力忍住想要开口喊痛的冲动,深吸一口气, 开始尝试着自己处理伤口。 一个人独居惯了, 平时一些小的磕磕绊绊她自己完全应付得来, 只是……阮之之一边用碘酒往伤口上消毒, 一边用绷带把手掌绑起来止血,尝试了半天还是宣告放弃。 这次的伤口有些深,看来还是得去一趟医院。 胡乱套了件外套, 阮之之连唇膏都没有来得及涂, 就这样素面朝天的走出了家门。 等到阮之之到达a市最为出名的军区医院时, 痛感已经快要忍耐不住。她咬咬牙,每走一步都用尽全力,就这样一个人强撑着挂号,排队,最后当她见到医生的时候,连嘴唇都已经全无血色。 诊室里穿着白大褂正在低头写字的医生看到她明显一愣,立刻就直起身来让她坐下:“怎么回事,脸色这么差?” “医生,没什么事,我就是今天早上不小心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流了点血。然后因为平时有点贫血,所以现在才显得气色差。”阮之之小心翼翼坐在医生对面,有气无力地阐述病情。 医生很快就安排人手给她包扎止血,处理好伤口之后,阮之之走出诊室,仍然觉得眼前视线一片模糊,无奈之下只能先走到诊室门外的休息区稍做休息。 真是流年不利。 阮之之把脑袋缩进高领毛衣里,掌心先前钻心的刺痛已经逐渐缓解,可是由于没有补充足够的糖分,她的大脑仍然昏昏沉沉。 靠着医院冰凉的座椅坐下,阮之之咬着下唇,开始思考要不要给顾念打个电话寻求支援。手机都已经拿在手上了,转念又一想现在是顾念的蜜月期,还是决定先不去打扰她。 “没事,睡一会儿就好了。” 自顾自地低头安慰着自己,思绪越来越沉,终于,阮之之把头埋进衣领里,控制不住昏昏噩噩地睡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之之,醒醒。” 好像有人在叫她,一遍又一遍,声音低沉中带着一丝哑。语气原本是平静的,然而在她的无回应中变得越来越焦灼。 阮之之皱了皱眉,在那个人的声音中有些不情愿地挪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渐渐睁开眼睛。 眼前视线仍然恍惚一片,她还没来得及抬头,就看到面前有人放着一杯红糖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阮之之伸手握住玻璃杯,想也没想就将面前温热的红糖水一饮而尽。 “好点了吗?” 还是那个声音,只是这一次更加清晰。 阮之之放下玻璃杯,视线一点点向上蔓延,从男人的深蓝牛仔裤一路蜿蜒,最后终于定格在那熟悉的一双漆黑眼瞳。 那双眼睛向来是漫不经心贯了的,可是此刻望着她,却带着隐隐的担忧。 阮之之看着这个眉眼熟悉的男人,恍惚之间竟分不清现在自己究竟是身处梦境抑或现实。 半晌,她张张嘴,声音仍旧虚弱至极:“时砚,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男人发色漆黑,白毛衣牛仔裤,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二十八岁的大学教授,任谁看都会觉得是一个眉眼精致的大学生。 时砚盯着她的脸色看了一会儿,然后弯下腰,半蹲在她面前,从口袋里拿出来一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剥开包装纸放到她嘴边:“吃糖。” 他撕糖纸的动作很温柔,面对着她时的声音更温柔,温柔得让她眼眶几乎酸涩。 “谢谢。”空无一人的休息区,阮之之低着头道谢,极力控制住自己语气中的哽咽。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极其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半晌才低声道:“吃完我送你回家。” 他的手指仍旧带着淡淡挥之不去的烟草味道,掌心落到她头顶,是温热的。 第18节 阮之之想,在某些特定的时刻,能有一个人陪在身边,原来,真的会让人产生依赖感。 她好久没有依赖过一个人了。 一整杯红糖水喝下去,再加上口中含着的水果糖,阮之之伸手摁了摁太阳穴,终于觉得自己的意识清醒了一些。 时砚视线落在她左手上被包扎好的伤口上,然后又伸手拿过她的病历单:“我现在帮你去拿药,你在这里等我一下。”顿了顿,语气很轻地又叮嘱了一句,“乖乖的,不要乱跑。” “好。”下意识地点头,直到时砚的身影走远,阮之之呆在原地,伸手碰了碰仍有余温的玻璃杯,觉得一切都好不真实。 他还是出现了,在她需要的时候。 像宿命一样。 时砚开车把她送回家,两个人一路无话。 他双目直视前方,认真专注地开车,而阮之之就安安静静地在副驾驶坐着,脑子里一团糟。 这种时候,她竟然在想早上出门的时候有没有把卧室的被子叠好,还有客厅的桌面有没有整理干净。 然而等到真的开门把时砚带进去的时候,阮之之有些绝望地发现,客厅果然一片狼藉,沙发上竟然还有一件她早上从阳台拿进来没来得及收的白色文胸。 阮之之:“……家里有点乱,别介意。” 时砚的眼神望向那件看起来略显单薄瘦小的文胸,视线收回来,又意味深长地往她胸口的位置看了一眼。 阮之之:“……” 自觉地在玄关换了双拖鞋,时砚走进客厅,明明是第一次来她家,一举一动却显得比她还要熟悉。他一路走到厨房外的饮水机倒了杯温水,然后从药物袋里把医生开的药拿出来,一起递到阮之之手上:“这是消炎药和止痛药,一天三次,一次一粒,记得准时吃。” 忍不住抬头看他,阮之之一边伸手接过药和温水,一边默默思索时砚现在这样是不是代表着已经原谅了自己上次的爽约。 “还有,刚刚医生跟我说,你的伤口今天要换一次药。”时砚目光环绕房间一周,然后对着她扬扬眉,道,“你坐到沙发上吧。” “啊?现在?”阮之之有点懵。 “对,现在。”男人回应完,视线看到早上出门之前被放在茶几上的医药箱,走过去开始准备换药。 被动地坐到沙发上,阮之之看着他准备纱布等一系列熟练的动作,莫名觉得这里看起来更像是他家。 时砚做好换药前的准备工作,把身子转过来,单膝跪在冰凉的地板上,轻轻将她受伤的左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一会儿碰到伤口可能会有点痛,忍一忍。” 阮之之低着头看他,时砚的眼睫毛很长,温顺地垂下来,遮住大半眼帘,更显得视线捉摸不透。就这么透过阳台外洒落进来的阳光看他,他的皮肤白得很透,整个人被衬托得愈发不真实。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下来了,阮之之垂着头看他,一时间竟然忘记了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感。 或许,当下这一刻的时砚,就是最好的止痛药了。 男人用碘酒小心翼翼地对伤口进行消毒,然后动作轻缓地一圈圈在她掌心缠上纱布,最后在手腕处打了一个漂亮的结:“明晚记得再换一次药,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 他话音刚落,阮之之正想说些什么,就听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手机急促地响起来。 心里咯噔一下,阮之之用另外一只手动作迟缓地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来电显示上的名字果然是李司晨。 时砚直起身来,恍若没有看到一样,径直走向了阳台。 这是在给她留出接电话的私人空间吗? 阮之之抿抿唇,接通了电话。 “之之,我后天就可以回去了,这几天你一个人没出什么事情吧?” 李司晨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左手,迟疑了几秒钟还是回答他:“没什么事,一切都好。” “那我就放心了,等我回去带你去吃好吃的,你现在实在太瘦了,需要赶紧吃胖一点,不然走在路上我总担心下一秒你就会被风吹跑。” 电话那头,李司晨仍然在喋喋不休,每一句话里面都是对她的关心,可是听在阮之之的耳朵里,却怎样都没有办法像三年前一样全心全意了。 “李司晨,你……你还是不要对我太好了。”她顿了顿,继续道,“我怕,我没有办法给你你想要的答案。” 电话那头的声音微不可闻地怔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笑着回答:“说什么傻话呢,我对你好完全是我心甘情愿的。之之,你等过我四年,现在换我来等你,这很公平,没有什么好内疚的。” …… 电话挂断之后,阮之之好不容易轻松下来的心情再次变得沉重。 如果不能回应给他相同的感情,或许,就应该早点把这段缘分剪断。 毕竟,三年前就应该断了。 阮之之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步步走到阳台的时候,意料之中地看到时砚侧对着她,现在正倚在墙上抽烟。 他的侧脸在阳光下勾勒出一个精致的弧度,额头碎发随意落下来,眼前一片烟雾缭绕,如初见时一样颓废阴郁,仿佛与世隔绝。 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突然很想开口劝他戒烟,不过很快就忍住了这份冲动。因为她的心里很清楚,烟对于时砚来说,就像是可以暂时缓解痛苦的止痛药,在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之前,是没有办法割舍的。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就这么站在他身边,气氛很静谧,一瞬间仿佛连空气的流动都变得缓慢了。 良久,终于还是时砚先开口:“他对你不好吗?” 这个“他”是谁?是……李司晨? 不知该作何回答,阮之之抬头看他,却看到男人无所谓地将烟头掐灭,然后准确地扔到阳台上的垃圾桶里,“你去医院,他为什么没有陪着?” 大脑有些死机,阮之之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时砚可能是误会了她跟李司晨之间的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急躁,几乎没有经过思考,立刻开口想要解释:“我跟李司晨之间——” 可下面半句话还没来及说出口就被对方打断,时砚转过身来望着她,一字一句无比清晰:“阮之之,如果三年前和三年后他都对你不好,为什么你的眼睛不能看一看别人?” ☆、24.c11·狄金森 阮之之的睡眠质量本来就差, 今天夜里又意料之中的失眠了。手伤带来的隐隐痛感此刻已经显得微不足道,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知道为什么, 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浮现出时砚的模样。 他今天临走之前在阳台上跟她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个“别人”,指的是他吗?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如她所想喜欢自己……还是说这一切只是他一时兴起? 他总是这样,明明已经对她百分之九十九的好,可那剩下的百分之一,就是不肯清楚说明。 可是阮之之没有想过, 只要时砚不跟她表白, 这就代表着, 她永远都没有机会拒绝他。 这一天夜里,她的脑海中抱着各种各样复杂难言的念头,直到次日凌晨才终于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清晨七点左右,天色才刚刚亮起来, 阮之之就听到门外有敲门声,一下又一下, 不急不躁, 并且很有规律。 阮之之在脑海中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 终于还是决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去开门。 以为是快递小哥, 没想到一打开门,就看到时砚提着一个纸袋站在楼道里。 他今天穿了一件简单的黑色卫衣,脚下踩着一双白球鞋, 看上去很干净清爽的样子。此时天光才微微亮, 而他就这么静静站在灰暗的楼梯间里, 瞬间就照亮了整个楼道。 看到阮之之出来开门,他面上仍旧是冷冷淡淡的模样,瞥了她一眼就毫不客气地登门入室。 他换好拖鞋走进客厅餐桌,然后将手中的纸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碗粥,一盒生煎包和几碟小菜,整整齐齐摆在桌面上。 做完这些之后,时砚转过身来,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面前睡眼惺忪的阮之之:“还没起床?” 阮之之脸微微一红,低头胡乱理了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还没。”说完,忍不住又快速为自己辩解,“你起得也太早了,现在天都还没亮呢,而且还是周末。” 时砚挑挑眉,完全无视了她的辩解:“去刷牙,一会儿粥就凉了。” 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次望向面前的高挑人影,确认自己现在不是在睡梦中,阮之之云里雾里地点头答应,然后转身走进了浴室。 她走到洗手台前,盯着架子上摆放整齐的一排洗漱用品,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该从何下手。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有轻浅的脚步声响起来,紧接着,身后就围过来一个人。那个人的胸膛此刻与她后背之间的距离不过咫尺,他身上的味道很干净,仍然萦绕着淡淡烟草味道,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让她心跳加速。 身后的男人环住她,然后伸手从架子上拿下来一副牙刷牙膏。阮之之深吸一口气,偷偷抬起头望向面前的半身镜。 从镜子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高只能堪堪够到时砚的胸口,他的胸膛现在贴近她的后背,双手做出的动作就像是正从背后拥抱她一样亲昵,而他现在……正低着头,聚精会神的挤牙膏。 挤好牙膏之后,又打开水龙头接了一杯水,这才把牙刷递到她手上:“刷牙吧。” 他竟然连她单手不方便挤牙膏这种小事都考虑到了。 阮之之手里握着牙刷,看着时砚转身离开的背影,心头慢慢涌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就这样,阮之之在时砚的全程照顾下吃完了早餐。 餐桌上,这边阮之之还在啃最后一个生煎包,就听到一直沉默不语的时砚突然开口提出要求:“一会儿你跟我去学校吧。” 阮之之愣了一下,费劲地把最后半口生煎咽进肚子里,嘴里含糊不清地问:“去学校干嘛?” “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还是时刻放在我的视线之内比较安全。”时砚漫不经心地回答,明明视线都没有在看她,语气却很强硬,完全没有给她拒绝的余地。 就这样,阮之之拖着一个裹得堪比粽子的左手,套了件驼色的斗篷风衣,跟着时砚亦步亦趋走出家门。 *** 再次来到a大校园门口,身边的大学生三两走过嬉笑打骂,每个人面孔瞧上去都朝气蓬勃,仿佛一切都有希望。阮之之看着他们,不禁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老了。 跟时砚并肩走进a大校园,着实是需要一番勇气的,再加上阮之之手上有伤,于是更加吸引路人的视线。 莫名感觉有些心虚,阮之之低着头快步跟在他身后,头垂得低低的,一副犯了错的学生模样。 刚走进三号教学楼的时候,仍需要步行穿过一片走廊里的密闭区域,这个地方四周紧闭,密不透风,上一次时砚曾经带着她走过一次。由于阮之之有一点幽闭恐惧症,所以对这个压抑的狭小空间依然记忆深刻。 时砚站在她身前,率先走进一片黑暗里。刚走了没几步,想了想却又停下来,扭过头,望着她的眼神里带着些探究。 半晌,他朝她伸出手来,低声开口:“怕黑的话就拉着我的手。” 阮之之低着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鼓起勇气伸出手,轻轻拉住了他一根小指。 指尖冰凉一片。 时砚垂眼看着那只小心翼翼握住自己的手,微不可闻地笑了笑。 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这片封闭的幽暗走廊,似乎是为了给自己壮胆,阮之之主动开口搭话:“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之所以害怕密闭的地方,完全是因为之前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因为停电被困在化学实验室里。当时实验室里有好多易燃易爆炸的危险药品,所以停电而且打不开门之后,我整个人都快吓傻了,生怕下一秒耳边就能听到爆炸声,然后我的生命就潦草地在这里画上休止符。” “我知道。”时砚的回答十分漫不经心,说完之后顿了顿,又用极轻的声音补充了一句,“那天,我也在里面。” 不痛不痒的一句话,阮之之却一刹那惊讶到极点。 脑海里各种各样的念头呼啸着一闪而过。 对啊……时砚跟她曾经是大学校友,所以那一次,如果说他因为做实验同样被困在实验室里,也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阮之之,你真的不记得了?那天停电之后,你惊慌失措地拉着我的手,哭着跟我说你不想死,还让我千万不要放开你。” 时砚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来,一字一句清晰到无法错认,明明是近在咫尺的,听在她的耳朵里却像幻觉一样不可思议。 阮之之低着头,一张脸红得几乎可以滴出血来,就连拉着他小指的手此时此刻都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这件事情她当然是记得的,只是当时,她完全是出于本能地抓住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一片黑暗里她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看清楚,只是因为惊惶恐惧到了极点,才会不经大脑说出那些丢脸的话来。 第19节 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时砚。 简直就是难以置信。 一双眼睛瞪得像兔子一样看着他,阮之之仿佛一瞬间丧失了语言沟通的能力。时砚也不再说话,气氛再次陷入沉默。 就这样一路沉默着走到时砚办公室,由于是周末,办公室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时砚走到饮水机前给她接了杯热水放在办公桌上,不放心地叮嘱:“我马上要去监考,大概一个小时后回来,你乖乖呆在这里等我,如果有事的话立刻给我打电话。”他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左边抽屉里有糖,头晕的话就吃几颗。” “好。”怔怔点头,阮之之现在仍然没有从刚刚的震惊里回过神来。 对方却淡定地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神色自若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而后拿了一叠考卷,步伐懒散地走出办公室。 他似乎很喜欢摸她的头发。 阮之之看着他的背影,再一次深深觉得像时砚这样的男人来当大学教授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呆坐着实在是很无聊,阮之之一只手费劲地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习惯性地打开连连看消磨时光。 玩了一会儿之后觉得眼睛有点疼,于是又把手机放下开始发呆。 一颗心在半空中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时砚刚刚说的话上。 如果说……那天在实验室里被自己情急之下抓住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他应该是早就知道有阮之之这个人的存在了。 阮之之眯起眼睛,开始仔仔细细地回忆那天发生的事情。 那么深刻的记忆,就算是时隔多年也无法忘记。 她记得,当时停电之后自己极度恐惧,死死抓住旁边一个人的手不放,还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他不要松开自己的手。 当时持续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她握着那个人的手不停碎碎念,从自己刚出生时发生的事情一路讲到读大学。包括父母离婚时她的绝望,刚来美国的时候由于人生地不熟被房东欺负,以及,一直默默喜欢李司晨却得不到回应。 长达二十年的人生,就在那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全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一个陌生人。 那个人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却也始终都没有松手放开她。 她记得,他的掌心温热,手指却冰凉一片。 最后,灯光终于亮起来,实验室的大门也被维修工人从外部打开,阮之之跟着众人一起欢呼雀跃,欣喜地甚至没有回过头看一眼他的样子,就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拿手机给李司晨打电话报平安。 思绪陷进早已干枯发黄的回忆里,阮之之目光空洞地定格在空气中的某一点,思绪久久无法平静。 时砚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她,宽容她,是这样吗? 可是从头到尾,从过去到现在,她好像一直在享受着他的照顾,却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 就这么神游天外,良久,阮之之回过神来,觉得有些头晕。想起时砚临走时说的话,她低下头,摸索着打开了办公桌右下方的抽屉,里面果然放着一包拆开了的水果糖。 随手拿了一颗出来,阮之之把糖纸剥开,刚含进嘴里就看到抽屉里面还放着一叠书签纸。 反正四下无人,她有些好奇地拿出来,发现上面是时砚做的一些摘抄和笔记。 时砚的钢笔字的确很好,下笔行云流水,字迹力透纸背,从纸面上透着一股随心所欲的洒脱感。 阮之之把这张书签纸举起来,上面写着一行英文: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e the shade 这是美国诗人emily d/ickinson所著的一首四行诗歌,如果翻译成中文的话,意思大概是——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阳光。 ☆、25.c12·创可贴 周末的闲暇时光转瞬即逝, 很快就到了新的一周,阮之之的手伤已经到了结疤的阶段,不需要再包扎, 每次出门之前只要贴上一个创可贴把结疤的地方遮住就好。 周一的早晨,阮之之被闹钟声叫醒,洗漱装扮好之后拿着包出门赶地铁上班。 阮之之随着人流走到3号地铁站的入口时,上一班地铁刚刚呼啸着疾驰而过,剩下人们无奈的继续等待下一班。 阮之之站在人流中耐心等候, 周围人流拥挤, 喧哗嘈杂。视线穷极无聊的打量着周围的陌生人, 人群中有行色匆匆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有穿着校服三五成群去上学的高中生,还有牵手拥抱看上去极尽甜蜜的情侣。 女孩子撅着嘴靠在男人身上,娇声娇气地抱怨没有来得及乘坐上一班地铁, 男人无奈的笑,低头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发安抚, 眼神里满满的都是爱意。 阮之之就这样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这对情侣的亲密举动, 竟然怔怔出了神。 时砚也喜欢偶尔摸一下她的头发。 说起来, 这个周末, 每天二十四小时,除去晚上睡觉的时间之外,她几乎时时刻刻都跟时砚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 每一次看着他的侧脸, 阮之之都会恍惚间回忆起一些大学时期的事情。 顾念之前跟她说过, 每一次当他们四个人一起出去的时候,不管是去图书馆,食堂,或是学校附近的超市,总是能在周围恰巧碰到时砚。 阮之之垂下头,视线扫过掌心处时砚特地从药店买给她的防水创可贴,终于相信这一切都不是巧合。 可是他不说,她也只能装作不知道。 好不容易挤上地铁,阮之之踩着点风风火火走进公司办公楼打了卡之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她这个月还想拿全勤奖来着。 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整理了一些今天需要的文件资料,正想起身倒杯咖啡,刚好撞上了一个快递员。 那个快递员的手上抱着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由于层层叠叠的花束太过厚重,他抱起来显得有些吃力。 这些玫瑰看上去至少有九十九朵,阮之之随意瞥了一眼,心想大概是又有人想追求公司里的女同事,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已经屡见不鲜了。 手里拿着马克杯正想绕路离开,就听到快递员中气十足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响起来:“阮之之是哪位?有你的快递。” 阮之之听到自己的名字一愣,再三确认之后,才相信这的确是送给自己的玫瑰。 云里雾里地在快递签收单上签了字,然后从快递员手上把玫瑰花束抱过来,阮之之没办法,只得折步回去,找了个妥帖又隐蔽的地方把这束玫瑰花安置好。 花束正中央别着一张紫色贺卡,阮之之皱皱眉,有点疑惑地把贺卡打开,上面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字迹: 之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晚上下班后我来接你,等我。 落款龙飞凤舞,是李司晨的名字。 是啊,今天已经周一了,李司晨已经出差回来了。可是……他们真的还要这样继续不清不楚地来往吗? 正晃着神,身后突然有个人拍了拍她的肩膀,阮之之被吓了一跳,回过头回过头来才发现身后站着的人是陆婉仪。 陆婉仪满脸好奇地伸过头瞥了一眼贺卡上的内容,忍不住揶揄:“啧啧,看这肉麻的,还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之,这个男的对你很上心嘛,周一大清早的就开始送花了。”说完,她走过去嗅了嗅玫瑰传来的芳香,继续追问,“怎么样?你的芳心有没有被俘虏呀?” “别开玩笑了,不是跟你说过了,我跟他之间什么也没有。”阮之之慌乱收起贺卡,下意识地反驳。 热爱八卦的陆婉仪却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她,振振有词道:“现在什么也没有,不代表将来也什么都没有呀。都说日久生情,再加上女人又是感性动物,有这么一个优秀英俊的男人锲而不舍的追求,被拿下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说到这里,她煞有介事地停下来,偷偷打量了一下阮之之的脸色,这才继续一板一眼地开口:“除非——就像我上次说的那样,你心里已经有了另外一个人。” 心跳就在此刻突然变得剧烈,阮之之垂眼盯着自己的掌心,突然有些心慌意乱:“好了,别在这打趣我了,快点去工作吧,不然晚上又要留下来加班了。” “唉,我的命真的好苦。”一提到加班,陆婉仪刚刚还兴高采烈的神色立刻黯淡下来,乖乖的回去赶稿。 *** 下班的时候已经临近七点,夜幕降临,阮之之和陆婉仪走出公司大楼,李司晨的车子果然就稳稳停在马路对面。 看到阮之之出来,李司晨调转车头朝她们开过来,然后摇下车窗:“之之,工作一天累坏了吧,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放松一下。” “什么地方?” 李司晨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神秘一笑道:“到了你就知道了。”话音落下,他眼角余光瞥到陆婉仪,心领神会地开口邀请,“这是你的同事吧?如果晚上没有安排的话,就跟我们一起去吧。” 陆婉仪听到这话明显有些激动:“真的吗?那太好了,我正愁晚上怎么打发时间呢。” 阮之之想了想,虽然心里也希望陆婉仪流下来陪自己,不过还是善意地出言提醒:“你要是回去晚了,男朋友会生气吧?” “哎呀没关系,他这几天出差了,我一个人每天窝在家里都快要发霉了。”陆婉仪摆摆手,不在乎的回答。 阮之之这才放下心来,跟陆婉仪一起上了车。 李司晨带她们来的地方很熟悉,是a市最著名的1943酒吧一条街,和众多都市年轻人一样,阮之之跟顾念周末时曾经是这里的常客。 不过现在他驱车停下的这间酒吧,看上去却很眼生。 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疑惑,李司晨把车子在路边的停车位上停好,开口解释道:“这间酒吧是我一个朋友开的,今天算是正式开业的第一天,我想应该会很热闹,所以带你们过来玩玩。” “太好了,我现在急需酒精的麻痹。”陆婉仪欢呼一声,下车之前不忘拿出一个小镜子和气垫粉底认真补妆。 阮之之无奈:“你别忘了明天一大早还要起来上班。” 陆婉仪却毫不在意:“没关系,今朝有酒今朝醉嘛,之之,你这个人怎么什么时候都这么理智啊。”她说完,拿出一只阿玛尼501色号的口红仔仔细细涂上,“我说,你的人生难道没有失控过吗?” 失控?当然是有的。 在阮之之冷静自制的人生里仅有过一次重大失控,就是单恋李司晨的那段时光。只那一次,就痛得让她永生铭记。 驾驶座上,李司晨现在正给酒吧老板打电话进行确认,阮之之看着他仍然熟悉的眉眼,突然有些自嘲,原来她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痴情。 曾经深深喜欢过的人就在眼前,而她此刻却近乎心如止水。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到你。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于得到你。 这家酒吧从门面上看起来规模很大,装修地富丽堂皇不说,灯光也打得非常绚烂,五彩斑斓的,看上去的确是一个适合醉生梦死的好地方。 远远望去,酒吧门口进进出出的女孩们穿得都很性感,现在的天气不过十几度,可是她们却都穿着单薄清凉的紧身裙。阮之之看看她们,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毛衣裙和短靴,深深感觉到了不合时宜。身边的陆婉仪倒是一副热情高涨的样子,这会儿正拉着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今天晚上人真的好多啊,我好久都没来过这么热闹的地方了,说不定一会儿还会有艳遇呢。”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已经是一个有妇之夫了。” “哎呀,我只是开个玩笑嘛。” …… 李司晨在一旁听着她们聊天也跟着捧场的笑,一行人走到门口,李司晨带着她们熟门熟路地走进去。 进到酒吧里之后,耳边的dj声越发震耳欲聋。 酒吧老板正在门口招呼客人,看到李司晨过来眼睛瞬间亮了:“哎呀你总算来了,今天是我第一天开业,我还以为你要放我鸽子呢。”动作亲密地捶了李司晨一拳,他转过头,又看到站到一旁的阮之之和陆婉仪,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可以啊兄弟,还有两个美女作陪。” 毫不在意他的打趣,李司晨只是一笑,单身揽过阮之之的肩膀:“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之之,我之前的大学同学,也是现在正在追求的对象。” 猝不及防被李司晨拉上前介绍的阮之之却显得有些不自然,她抬头看他一眼,然后轻轻扭动身子,局促不安地想从他的肩膀里逃出来。 “你别开玩笑了,怎么还有我们的李大公子搞不定的女人啊。”酒吧老板的语气很轻佻,望向阮之之的眼睛带了点探究。 第20节 阮之之不喜欢他说话时的语气。 怕她感觉不舒服,李司晨转头看她,有些抱歉地说:“之之,我跟这里的朋友去打个招呼,你们先找地方坐吧,想喝什么吃什么随便点,一会儿我来买单。” 点点头,阮之之简直就是求之不得地拉着陆婉仪先走进去。 两个人在吧台前找了两个空位坐下来,陆婉仪明显就是被她大男子主义的男朋友限制久了,这会儿就像重获自由一样,叫来侍应生二话不说先点了一扎啤酒:“之之,你酒量怎么样?” 阮之之思考了一下,然后非常诚实的回答:“极差。” 陆婉仪闻言,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没事,那你少喝点,我多喝点就是了。” 两个人说说笑笑,就这样坐在吧台前聊着天喝着啤酒,倒也惬意。 后来,只喝啤酒已经不能满足陆婉仪,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吧台调酒师调酒时一气呵成的帅气动作,忍不住开口找他要了两杯鸡尾酒,并将其中一杯递给了阮之之。 阮之之这会儿也有点头晕,她低头盯着面前酒杯里的液体,是很纯净的冰蓝色,透明得几乎可以从杯中折射出自己黑色的瞳孔,真的很美。 禁受不起美好事物的诱惑,阮之之仰起头,不计后果地将其一饮而尽。 “酷!”陆婉仪兴奋地吹了个口哨,也跟着把自己杯中的鸡尾酒喝光。 不过,装酷显然是需要代价的。 一杯鸡尾酒下肚,没过多久,阮之之已经感觉有些头重脚轻了。 胃里就好像被人点了一把火,现在正熊熊燃烧,几乎要将她的理智吞没。她皱了皱眉头,脑海中残存的理智告诉她,她现在应该去卫生间催吐,顺便用冷水洗把脸清醒一下。 陆婉仪这会儿显然也是玩嗨了,根本注意不到她这边的状况。阮之之晃晃脑袋,用意志力强撑着自己站起身来,一步一步晃晃悠悠走向卫生间。 眼前视线一片模糊,只能看到五颜六色不停闪烁的灯光,身边男男女女意乱情迷,听在她的耳朵里却都不过是同一种刺耳的噪音。 终于冲破重重阻碍成功找到卫生间,阮之之现在整个人完全是懵掉的,连门口无比醒目的“男”字都没有看见,直截了当的推门而入。 视线里一看到垃圾桶立刻就控制不住了,阮之之脚步虚浮地走过去,刚蹲下身子就忍不住张开嘴呕吐起来。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周身全部都是弥漫开来的酒气,她蹲下来抱着垃圾桶,不管不顾地吐了个天昏地暗。 将胃里一整天的食物吐得干干净净,阮之之头晕眼花,由于胃酸上涌还在忍不住干呕。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卫生间其中一间的门被打开,下一秒,是男人克制中难掩惊讶的声音—— “阮之之,你在这里干什么?” 这个恍如魔咒的声音一响起来,已经神志不清的阮之之瞬间就回了神,虽然意识仍然飘忽,可她瞬间就分辨出来,这是时砚的声音。 从垃圾桶里抬起头来,阮之之看着眼前难掩怒气的时砚,歪了歪头,含糊不清地开口提醒:“时砚,你走错了,这里是女厕所。” ☆、26.c12·万物生长 时砚一双漂亮至极的眼睛定定望着她, 听到她满含醉意的话反而笑了,那笑容虽然清淡,却好看极了,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恍若有星辰流转,忍不住让人意乱神迷。 她想,聊斋志异上美艳妖娆的女鬼,恐怕也不及他半分之一。 卫生间门口突然有熙熙攘攘的声音传来, 听着像是有很多人正一起往这里走过来。阮之之皱着眉头仔细听了好几遍, 有些惊讶地发现那些竟然都是男人的声音。 今天晚上怎么回事, 都喝高了吧,怎么这么多人走错厕所? 张张嘴正想跟时砚说些什么,却看到对方眉头紧皱,下一秒,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走过来一把抓起来,然后, 几乎与卫生间外人群的动作同时发生, 门外的人走进来, 而她, 则被时砚眼疾手快地拉进了其中一间卫生间,迅速把她放在马桶上坐好。 卫生间内地方狭小,原本只能容纳一个人的空间现在硬生生被塞进来两个人, 阮之之现在清醒了一点, 四下看了看, 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只好认命地靠在马桶上,与时砚面对面呆在这个局促的地方。 外面进来的几个人明显有些喝醉了,现在正聚在一起抽烟聊天,语气轻佻地讲着一些黄色笑话。 阮之之听了会儿,觉得有些尴尬,正想开口,却被时砚伸过来的手把嘴捂了个严严实实。 “唔……” 嘴里含糊不清地抗议,时砚皱眉,俯下身子对上她的眉眼,压低声音道:“阮之之,你走错男厕所这件事情还想被多少人知道?” 阮之之一愣,一双眼睛眨呀眨的,终于成功安静下来。 时砚看她安静下来,也把手从她嘴上移开。 气氛沉默下来,此时此刻,卫生间内的他们仿佛与外面的人们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个小小世界,别人在外面的世界里纸醉金迷,而他们蜗居在这小小的一方天地里岁月静好。 因为怕她意识不清从马桶上摔下来,时砚一只手松松搂着她的腰。他半蹲下来,漆黑眼瞳仔细打量了一下阮之之,而后伸手从一旁抽出张纸巾,神色非常温柔地把她唇角残留的酒渍秽物慢慢擦掉。 阮之之看着他的动作,咬了咬唇还是试图往一边撇过脸,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开口:“别擦了,脏。” 时砚却不理会,伸手把她的脸转过来,把脸上的污秽全部擦干净之后,又温柔地理了理她凌乱的头发:“不脏,很干净。” 她在他的心里,一直比任何人都要干净。 一颗心就在他这句极度暧昧的话里不受控制地狂跳,阮之之怔怔看着他,突然紧张地连指尖都在微微发颤,一张脸也跟着慢慢红透。 实在是太丢脸了,为什么只要是一碰到跟他有关的事情,她就会变得不像自己。她现在的这副模样,完全就是一个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啊,哪里有半点都市白领成熟女性的影子。 定了定神,她努力让自己的音调平缓:“时砚……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得到了对方的允许,阮之之略心安地思索着继续询问:“你之前曾经跟我说过的,那个你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可不可以告诉我,她是谁?” 如果答案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一个,就可以死心了。 及早抽身,也好过深陷泥潭不可自拔。 毫无指望的等一个人爱一个人,实在是太绝望了,她无法承担再一次,也不想让自己的人生重复两次相同的悲剧。 时砚的瞳孔微不可闻地动了动,他开口,向来淡定从容的语气变得有些飘忽不定:“你真的想知道?” “真的,很想知道。” “阮之之,知道了,可就不能反悔了。” 他的声音明明很轻很淡,可是尾音却有些颤抖,像是有某种隐秘的感情破土而出,在她若有似无的鼓励下已经蔓延到无可自控,只能任其疯狂生长。 被酒精怂恿的阮之之毫不犹豫地点头:“你说吧,我不反悔。” 时砚看着她,极珍惜的笑了,向来冷淡的面容好像覆上了一层薄纱,恍惚间朦胧而温柔。她被他的笑容迷花了眼,而他看着她,张张嘴正欲开口。 就在此刻,阮之之突然从外面听到了李司晨和陆婉仪的声音,正在一声一声叫她的名字,语气十分焦急。 立刻就反应过来,大概是自己消失的时间太久,让他们担心了。 时砚显然也听到了他们的声音,他想了想,还是先把阮之之从马桶上抱起来:“现在可以走路吗?” 她慎重地点点头。 “现在外面没人了,我带你出去。”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帮阮之之仔仔细细整理好头发,理好头发之后又看到她的短靴鞋带散开了,想也没想就很自然的蹲下去给她系,“至于你刚刚问我的问题,如果酒醒之后还想知道的话,随时都可以来找我。” 阮之之,无论多久,我总是等着你的。 被时砚难得耐心的声音所蛊惑,阮之之也不说话了,努力保持冷静的点点头,一步步被他牵着从男厕所走出去。 回想起自己先前还信誓旦旦地告诉时砚是他走错了卫生间,她立刻窘迫地想找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走出男厕所,耳朵重又被震耳欲聋的dj音乐声占领。阮之之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男男女女形迹混乱的地方,她竟然下意识地往时砚身边靠了靠。 在她的心里,时砚已经成为一个完完全全可以随意依赖的人了。 所以说,情况或许比她预想的还要糟糕。 两个人刚一前一后穿过卫生间前面的走廊,就在拥挤人群中看到了一脸紧张的李司晨和陆婉仪。 陆婉仪看到她的时候差点就要哭出来了:“之之,你跑到哪里去了,我一清醒过来就发现你不见了,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这里人多口杂的,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我可怎么办,呜呜。” 阮之之听到她语气里的哽咽,心头一暖:“我没事的,就是刚刚头晕去卫生间洗了把脸而已。”说完,转头看到一旁由于跑得太急现在还喘着粗气的李司晨,有些内疚道,“抱歉,让你们担心了。” “之之,你知不知道,刚刚我走到吧台看不见你的时候真的快要吓死了。”完全无视了站在一旁的时砚,李司晨快步走过来双手抓住阮之之的肩膀,连眼眶都有些发红,“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让我找不到你了,好吗?” 阮之之有些迟钝地抬起头,看着他担心的神色,一时不知该作何回应。 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时砚却突然讽刺的笑了笑:“李司晨,你如果真的爱她,就不要给她从你视线里离开的机会,不要总是错过之后才想起回头。”他说到这里,动作有些强硬地向前一步,生生横插在李司晨和阮之之中间,将他们两个人隔开,“没有人会一直停下来等你。” 李司晨恍若这一刻才发现有时砚的存在一般,由于时砚比他高出了半个头,他需要微微抬头才能看到对方的眼睛:“时砚,你有什么立场对我说这些话?你又是之之的什么人?” 他顿了顿,不甘示弱地回击:“三年前之之选择的人是我,三年后也一样会是我。” 时砚双手抱胸倚在墙上,一双漆黑的眼睛映着满室灯光亮得惊人,他开口,口吻一贯的淡漠:“可是很明显,你照顾不好她,也做不到爱她胜过爱自己。” 说罢,他垂眼望向阮之之,语气也软下来,“之之,你值得更好的。” 仿佛瞬间被人说中了痛处,李司晨肩膀细微地抖了抖,而后他扭过头来,看着站在一旁神游的阮之之,伸出手,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哀求:“之之,别听他的,跟我回去吧,好吗?” 他的眉眼,动作,声音,明明都与之前她最喜欢的那个人一般无二,可是如今望着他的眼睛,阮之之却再也找不回来心跳加速手足无措的感觉了。 时空仿佛在此刻被倒转回到了顾念婚礼上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那一刻,她也像现在这样站在时砚和李司晨的中间,心慌意乱不知所措。 阮之之仍旧混沌的大脑一霎那走马观花般掠过了很多念头,到了最后却都交织成为那个人永远淡漠骄傲的脸。 她曾以为他生来孤独,现在才明白或许他的孤独都是为了等待重逢。 她曾以为他天性凉薄,现在才明白或许他心里的那团火只为一个人燃烧。 不管他多年以来心心念念的那个女孩是不是她,她都不舍得再一次将他放弃。 气氛沉默到近乎诡异,与舞池里热情高昂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陆婉仪一副自己走错片场了的表情,忍不住悄悄打量起面前明显就是三角恋的情景。 阮之之抿抿唇,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抬起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望着时砚,开口提出请求:“时砚……你要是有空的话,送我回家好吗?” ☆、27.c12·葱油面 今晚月色很美, 夜空中繁星点点,一轮明月清澄澄挂在半空中。偶尔有阵凉风吹过来,向来体弱的阮之之双手抱肩, 忍不住微微瑟缩了一下。 一旁的时砚看见,想也没想就把身上的连帽衫拉下拉链披到她身上。 “谢谢。”阮之之悄悄抬眼看他,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此刻正并肩走在她身边,面上还是一副冷淡至极的模样。他走路的姿势很好看,虽然懒散, 却不动声色地透着从容优雅。 她想, 时砚虽然不善言辞, 可是每一次,哪怕她有一点点的不适,他也能够立刻发现。 这是他的特异功能吗? 从酒吧出来到现在,他们已经就这么沉默着走了将近十分钟的路程, 早已经偏离了停车场的轨迹,阮之之思索了半天, 都不知道是否该开口问他一下。 不过, 万一他没有把车停到停车场呢? 她这边正在心里兀自纠结着, 就看到时砚停下了脚步。 第21节 “刚刚吐过, 现在饿了吧?”时砚开口问她,脚步停下的对面是酒吧区附近一条热闹的小吃街。 这会儿心情终于轻松下来了的阮之之,听着小吃街里各种商铺传来的叫卖声, 嗅着各种食物袅袅的香气, 还没来得及回应, 肚子就非常不争气地叫起来。 时砚抿唇笑了:“走吧,你身体太弱,一餐都不能缺。” 阮之之站在原地晃了下神,心想,今天晚上时砚笑的次数似乎有些多。他一笑,她就心神不宁。 这人真是一个祸害。 走到那条小吃街需要横穿一条马路,现在还是红灯,阮之之和时砚跟着人流一起停下来,耐心等待。 六十秒的时间,在阮之之等红灯的记忆里并不算长,可是,她却几乎从来都没有跟异性站在一起等红绿灯的经历,更何况现在站在她身边的还是一个万众瞩目的发光体。 果不其然,身边已经有三两成群的女孩子在对着他们窃窃私语。 “你看,那个男的好高好帅啊,看他身高至少一米八五以上。” “而且五官长得这么精致,气质也好,走在路上真是想看不见都难。” “你们说他会不会是个模特啊?或者最近刚出道还不火的小鲜肉?” 阮之之听到这里忍不住扑哧一声笑起来,时砚这样不近人情性情冷淡的人如果是小鲜肉,估计就算再衷心的粉丝也会被他吓跑。 “站在他身边的那个女孩是不是他女朋友啊?” “十有**是,你没看见她身上披着那个帅哥的衣服吗?” “啊……真的是太可惜了,他完全可以找一个像明星一样漂亮的女朋友啊,而且这个女生身高最多一米六吧,怎么配得上他。” 阮之之:…… 她明明有一米六五,而且已经越过了中国女性平均身高线。 正不着调地想着,就看到眼前绿灯亮起来,六十秒的时间过去,现在身旁已经聚集了乌泱泱一群人,现在正争先恐后地走过斑马线。 很快就被拥挤人潮包围,阮之之皱皱眉头,努力试图拨开人群,下一秒,手就被一个人紧紧握住,永远偏低的体温,不用抬头看也知道这只手的主人是谁。 “你怎么连马路都不会过。” 仗着天生的身高优势,时砚皱着眉头,毫不费力地把她从人堆里拎出来,说话的语气简直就像是幼儿园老师在教育小朋友。 阮之之撇撇嘴,不甘示弱地反驳:“你这种个子高的人当然体会不到我们的心酸。”说完,想到刚刚那几个女孩子说的话,脱口而出就问,“话说,你谈恋爱的话会介意女孩子的身高吗?或者长相之类的?” “什么意思?”时砚皱皱眉,好像没听懂她话里的意思。 周围人潮汹涌,时砚从刚刚拉住阮之之的手后就没有放开,怕她被行人撞到,还特地走在她后面一点的位置,替她挡住路人。 阮之之无语,不死心地继续追问:“就是说,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女生长相或者身高,比如说你的理想对象一定要一米七左右,或者是一定要看起来清纯可爱。” 两个人说话间就已经穿过了斑马线,走到了马路对面的小吃街入口处。 时砚这才停下脚步,松开阮之之的手转而摸上她的额头:“你是不是酒还没醒,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哎,我现在是很严肃的在问你问题,也希望你能够同样严肃的回答我。”阮之之板起脸,故意做出一板一眼的样子来。 时砚歪着头看她,一双漆黑的眼睛终于变得认真起来,他开口,很冷静的样子:“阮之之,我喜欢上你的时候,甚至不知道你的模样。” 他说的……是那次实验室停电的时候? 的确,一片漆黑中,伸手不见十指,更遑论分辨彼此模样。 等等,他刚刚说,他喜欢她? 完全无法控制,心跳就在这个瞬间攀升到顶点。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你才开心的话,”时砚抿抿唇,略略打量了一下她:“大概是165左右,体形偏瘦,长发大眼,“说到这里,他的视线下移,落到阮之之胸上,极认真地补充了一句,“还有,a罩杯的女生。” 阮之之瞬间沉默,一张脸红了又白,最后终于决定闭嘴,趁早结束这个话题。 两个人走进这条古色古香的小吃街,街道两旁的商铺前挂满了大红灯笼,看起来很是热闹。一时间,店家的叫卖声,行人的交谈声,当然还有各色食物散发出的香气,席卷了阮之之的全部神经。 现在好像有些人间的烟火气息了,阮之之想,之前跟时砚相处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很不真实。他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有自己的一片领域,任何人都不得窥见。 正想着,就看到时砚在一个商铺前停下,买了一份小吃。她好奇地凑上去看,才发现是一份冒着热气的关东煮。 老板十分热情,一边招呼他们,一边仔仔细细把各种食物放在盛着热汤的纸盒里。 阮之之想起很久前在云南旅游的时候时砚也曾经给过她一份关东煮,有些好奇地问:“时砚,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关东煮?” “大学的时候,你每周宁愿坐一个多小时的大巴,也要去唐人街买一份关东煮。” 他竟然连这个都知道? 还不待细想,就听到老板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来:“小姑娘,要淋番茄酱吗?” “要一点,谢谢老板。”阮之之心不在焉的回答,满脑子仍然在想之前读大学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那些年来,她一直全心全意地追逐李司晨,或许真的将身边的人和事全部错过了。 老板把热气腾腾的关东煮递到阮之之手上,时砚立刻就自觉地付了钱。阮之之接过关东煮,想了想还是开口对他说:“时砚,我有手有脚,养得起自己,真的不需要你每一次都给我花钱。” 时砚静静看着她,良久终于开口:“阮之之,你不需要永远都独立坚强,有人愿意惯你。” 拿着竹签正在蘸番茄酱的阮之之一顿,胸口突然涌上来些许感动的情绪。 从小父母离异,父亲从此对她不闻不问,母亲忙于工作,除了打钱对她再无关心。她向来是独立惯了的,习惯一个人扛起所有的事情,习惯在人前做出一副百毒不侵的模样,就连之前陪在李司晨身边的那段日子,李司晨也将她视为哥们儿,认为她坚强自立,无所不能。 从来都没有人把她真正当作是一个柔弱的小姑娘,也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说,你不需要永远都独立坚强。 心神恍惚地咬了一口关东煮里的竹笋,阮之之舔了舔酱汁,不太能适应这种温情气氛,张张嘴,略生硬地问了一句:“你吃吗?” 以为肯定会被拒绝,没想到对方却低下头来,真的从她手中拿过竹签,直接咬掉了那口她剩下的竹笋。 阮之之措手不及的石化了。 两个人一路往前走,经过一间面馆的时候,怕她一盒关东煮吃不饱,时砚以她太瘦为由,坚持把她带了进去。 店面不大,却被老板收拾的十分干净整洁,尽管现在已经是夜里将近十点,客人还是很多,基本上都是情侣,估计也跟他们一样是从酒吧街过来的。 他们走进去找了个木桌坐下,老板走过来,有些抱歉地告诉他们现在剩下的面只够再下最后一碗,阮之之毫不介意地点点头,毕竟她已经快吃饱了。 没过多久热腾腾的葱油面就被端上来,时砚把筷子擦干净,然后小心翼翼从碗里把香菜挑了出来。 “吃吧。”他把挑出香菜的面碗推到她面前。 阮之之又推回去:“我已经吃了一份关东煮了,还是你先吃吧。” 时砚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没有拒绝,低头拿起筷子十分优雅的吃起来,筷子触碰到面碗时一丝声音都没有。 就算是身处简陋的市井小巷,周围都是嘈杂人声,他看起来还是那么的从容优雅,即使外面的烟火气息再浓,他仍不沾染分毫,在自己的世界里高贵又孤傲。 看他吃饭着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时砚,你刚刚说了喜欢我,对吧?”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狂风巨浪,阮之之悄悄打量了一下他的神色,小心翼翼地开口求证。 还是要求个心安的,现在的阮之之在爱情里,完全就是一只敏感自卑的刺猬,不管怎样,总归是要确认了不会被拒绝被抛弃,才敢小心翼翼地迈出脚步。 时砚看她一眼,随即把筷子放下,语气仍旧冷静,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阮之之,从任何角度来讲,我都比李司晨更适合做你的男朋友。” 话题被转移的太快,不过他这样回答,无疑是默认了她的提问。 阮之之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完完全全地落回胸口,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她眨眨眼,故意反问:“是吗?你怎么知道?” “从家庭情况来讲,我父母早亡,如果和我结婚,你不需要有任何婆媳关系方面的担忧。从经济条件来讲,我有车有房,并且收入养你绰绰有余。从人际关系来讲,我有轻微的异性接触恐惧症,你不必担心婚后我会对你不忠。最后——” 他有条不紊地将自己的优势一一阐述,而后垂眼,准确对上她的视线,双眸灿若繁星,“我比李司晨更加爱你。” 阮之之以为自己早已经过了为爱冲动的年纪,可是亲口听到时砚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却还是没出息的脸红心跳了。 抑制住内心想要答应他的冲动,她沉默了一会儿,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时砚,我承认我现在对你很有好感。可是毕竟曾经投入过四年时光,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把对他的感情彻底放下了,如果无法做到一心一意就跟你在一起的话,对你实在太不公平。” 抿抿唇,她继续说,“能不能给我点时间好好想想,我发誓不会太久。” 一口气说完这些话之后,阮之之立刻就感到有些后悔。坐在她面前的男人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在意自己的人了,可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更加不想辜负这份爱。 时砚却无所谓的笑了:“你不需要现在就答应我,我给你足够的时间去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不过阮之之,有一点你要清楚,对你,我势在必得。” ☆、28.c13·晨跑 阮之之回到家里已经是深夜了, 她和往常一样打开灯在玄关换好鞋走进浴室,洗漱完刚想上床睡觉,想了想还是又走到书桌前, 打开右边一列最后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本厚厚的密码锁日记本。 这里面记录着所有她陪在李司晨身边的那些时光。 那些日日爱而不得,夜夜辗转反侧的时光。 阮之之一页页地翻看着,尽管明白自己心里对他已经没有多余的感情,还是忍不住有些唏嘘。 时间果然是最锋利的武器, 她曾经以为那些深刻的, 难忘的, 如今也被一一抚平。 轻轻翻到最后一页纸,那是新年第一天夜里她所写下的话:李司晨,今年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指尖微微一动,她取下笔记本扉页上夹着的钢笔, 在这句话后面补充: 2016/03/28 李司晨,谢谢时隔多年后你的再次出现, 让我恍然发觉, 不是我先前以为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而只是我对于自己曾付出那些青春岁月的不甘心。 过了这么多年, 我终于可以放下你,也放下过去。 希望你以后过得好。 阮之之合上日记本,重新放回那个不起眼的抽屉里, 而后关上台灯, 钻进了温暖的被窝里。 今晚, 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大三那年的春假,那个时候她跟李司晨,顾念还有程风瑾四个人去了加州十分出名的santa monica的海边沙滩。 夜很深了,海边的礁石上躺着一排排的海豹,他们露着肚皮舒舒服服的休息,偶尔发出一两声惬意的叫声。 沙滩上到处都是游人,里里外外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也是其中之一。 旁边程风瑾不知道是跟顾念说了些什么,换来她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两个人一路笑着闹着在沙滩上嬉戏打闹,渐渐跑远。 阮之之有些羡慕地看着他们,而后她的目光收回来望向自己身侧的李司晨,装作随意地跟他闲聊,小心翼翼掩藏着满腔爱意。 而她的身后,远远地站着另外一个男人,他独自一人,沉默阴郁地站在一片黑暗里,跟其他人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在阮之之原本的记忆里,去旅游的那个时候她是没有看到这个男人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处当下的梦境里,她却清清楚楚地看见了。 他极安静地站在暗处,看着她面对另一个男人时甜蜜的惊慌,漆黑眼瞳深不见底。 这么清冷幽深的眼眸,分明就是时砚的模样。 第22节 阮之之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床边的手机刚好在这个时候响起来。 她晃了晃脑袋,心跳仍有些剧烈地接起电话。 “起床了吗?” 声线清冽中带一丝哑,低低的,却是很温柔的语气。 阮之之握着手机的动作顿了顿,恍惚间竟然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另外一个梦境。 梦境中阴郁的时砚,和电话那头此刻温柔的时砚,逐渐融为一体。 她咬了咬唇,尽力让声音保持平静:“还没……” 对面的男人轻声笑了笑,一副意料之中的语气:“那就现在起床,半个小时后我在a大的操场等你。” “去操场干嘛?”阮之之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 “跑步。”男人的声音仍旧淡定从容,“阮之之,你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差了,为了避免出现上次医院发生的意外,我认为你有必要每天坚持晨跑,锻炼身体。” 阮之之汗,下意识地就想要驳回这个提议:“可是我的体育从初中到大学就没有及格过。” “所以要笨鸟先飞,只要坚持,总有一天可以及格。” 阮之之:…… 说得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天色微微亮,阮之之洗漱好之后,翻遍了衣柜都找不到一条宽松的运动裤,到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一条弹性很好的紧身牛仔裤。 上身随便套了一件白色流苏毛衣,她走到浴室的镜子前,看到自己一张素净苍白的脸,想了想还是涂上豆沙色的口红,又认真画了眉,描了一条细细的眼线。 在玄关换了一双白色运动鞋,她站在全身镜前仔细的照了照,确认自己已经打扮好,这才背了个书包满意的走出家门。 半个小时后,阮之之准时到达a大。她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又背着书包走进校园的时候,满意地发现自己和其他大学生看起来,完全没有违和感。 毕竟二十六岁,在这些年轻人眼中,估计也算得上是阿姨一辈的人了。 a大的操场两旁整齐种植着一排排枝繁叶茂的梧桐树,阳光透过梧桐树的罅隙透下来,在塑胶跑道上洒下一片阴影。 阮之之有好些年都没有见过学校的操场了,她看到这种红色的塑胶跑道,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每次八百米她都是班级里垫底的那一个,即使补考也没办法按时跑完,最后老师没有办法,体育课的时候就让她在一边帮其他同学捡球,总之是找尽各种机会给她增加运动量。 曾经以为那样的生活是地狱,每天做梦都想逃脱学校的束缚,早些步入社会独立。现在想想,那些年的读书生涯却是自己人生中最快乐轻松的时光了。 阮之之刚走到跑道边上,就看到不远的地方,那个熟悉的人穿着一身清爽干净的运动装,现在正漫不经心倚在升旗台的柱子上,一双漆黑的眼睛散淡地望向远处。 再仔细看,男人的指尖上竟然有火苗在若有似无的跳跃。 他竟然在学校里的升旗台上,这么光明正大旁若无人的抽烟。 简直枉为人民教师。 撇了撇嘴,她正想朝他的方向走过去,就看到时砚旁边快速跑过去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下意识地停住脚步。 还来不及思考,阮之之就立刻往旁边的梧桐树阴影里靠了靠,做贼似的偷看着他们那边的动静。 她看见那个女孩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时砚身边,偷偷抬眼看他,神色极度小心翼翼地开口:“时教授,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时砚无所谓的抬了抬眼皮,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女孩略略放了点心,而后她开口,语气有些急促:“请问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时砚摇头。 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一般,女孩看着他,一双眼睛闪闪发光:“那,你需要一个女朋友吗?研究生学历,身高一米七,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还能给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的那种。” 阮之之叹气,她还以为这个女孩子是过来提醒他校园公共区域内不能吸烟的。 时砚这次连眼皮都没抬,声音也很冷淡,毫无情绪:“不巧,我喜欢一米六五左右,而且不会洗衣做饭的那种。” 躲在暗处偷听的阮之之愣了愣,这分明是在讽刺自己。 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 女孩也一时愣住了:“时教授,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不是。”时砚从柱子上直起身来,朝着阮之之的方向扬了扬下巴,“喏,就像她那样的。” 阮之之瞬间像被雷劈中一样,原来他早就发现她了?瞬间黑线,她回忆了一下,觉得自己这样在对方眼皮子底下躲起来偷听的行为简直太智障了。 那边的女孩子已经满脸失望的离开了,而她一步一步,动作极其缓慢地挪过去,最后在他身侧站定。 似乎是想要找回点面子,阮之之开口,非常严肃地说:“时砚,公共区域内禁止吸烟,你身为一名大学教授,更需要以身作则,不能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 “哦。”他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随即,姿态懒散地把烟头掐灭扔进垃圾桶里。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阮之之:…… 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听话。 时砚伸手把放在一旁冒着热气的食盒拿过来给她:“先吃早饭,再去跑步。” 阮之之乖乖接过来,打开,慢条斯理地开始吃。 两个人就这么并肩坐在升旗台上,她一口口吃着早餐,时砚就坐在她旁边静静地看着她。 身边偶尔有来操场晨跑的学生,很多都跟时砚打了招呼,当然,望着她的表情也是五花八门极度精彩的。阮之之对此眼观鼻鼻观心,极力佯装视而不见。 抱着食盒里热气腾腾的鸡丝馄饨,阮之之鼓着嘴,有些好奇地问他:“时砚,像你这样的人,是不是从小到大在学校里都是风云人物啊?就是特别受欢迎,走到哪别人跟到哪的那种。” 时砚没有回答,像是在回忆些什么,一双本就漆黑的眼睛此刻如同渗着墨一样,更令人觉得难以接近:“不是,我的学生时代没有朋友。” 听到他的回答被噎了一下,阮之之翻了个白眼,不是很相信:“别骗我了,你这种人肯定朋友一抓一大把。” 时砚却伸手点燃了另外一支烟,口吻不轻不重的回答:“阮之之,我的确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你是第一个主动走向我,对我伸出手的人。是你拯救了我,所以我的人生中不能没有你,为此就算等待再久也无所谓。” 晨风中,他的声音淡淡的,很轻,夹杂着烟草味道飘散在空气中,很快就无迹可寻。 气氛陷入沉默,阮之之嘴里咬着馄饨,实在听不懂他话里的意思,可是察觉到他语气中浓浓的阴郁孤独,却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应该多问。 时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还是十分悲伤的故事。 阮之之想,她有这个责任让时砚走出黑暗,走向花团锦簇的光明。 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在她身边扮演着守护神的角色。 她也应该带给他一些快乐。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朝气蓬勃地开口:“时砚,我吃完了,我们去跑步吧!” 时砚闻言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立刻从善如流地街上:“距离你上班只剩下一个小时,今天就先跑五圈吧。” 五圈?!她之前高中跑八百米的时候才四圈半。 阮之之瞬间垮下了脸,语气很绝望:“你这是在要我的命。” 对方却笑了,是很淡很美的那种笑容,混着清晨温柔的风一路吹到她心尖上。 他一笑她就不由自主,头脑不清。 “我陪你一起跑。” 男人说完,率先从她身侧跑过去,他的动作不快不慢,跑起步来的姿势仍然从容优雅。他往前跑了几步,而后回过头,对着她招了招手。 阮之之忍不住笑了,也抬腿跟上。 他是千方百计的想跟她殊途同归。 ☆、29.c13·酸菜鱼 此后连着一个礼拜, 时砚每天早上准时叫醒她一起晨跑,阮之之从刚开始的跑几步就喘,到现在已经能够坚持跑上三圈了。虽然依照时砚六圈的标准还远远不够, 不过对于阮之之而言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周五这天中午,公司照旧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阮之之和陆婉仪和往常一样准备去公司写字楼旁边的麦当劳随便吃点,没想到一下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车。 陆婉仪有些惊讶:“之之,李司晨来了, 肯定是在这等你的。”顿了顿, 又由衷地补充一句, “看不出来,他还挺痴情的。” 李司晨? 阮之之心里咯噔一下,自从上次酒吧那件事情之后,她跟李司晨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联系过了, 她以为他们之间的纠葛已经彻底结束了。 李司晨看到她,很快就把车子停好从车上走下来。 他走近的时候, 阮之之清楚看到向来意气风发的李司晨现在满脸憔悴, 下巴上冒出胡茬, 还有两个浓重的黑眼圈。 “之之, 有时间吗?我想找你聊聊。” 阮之之想了想,还是点点头。 一刻钟之后,两个人坐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奶茶店里。 阮之之在座位上坐着发呆, 不一会儿李司晨就端来一杯芋头奶茶递给她。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 每次去唐人街吃饭, 她都会点一杯芋头奶茶。 这么看来,李司晨也不是对她全然不上心的,如果没有时砚的出现,她大概会选择跟李司晨在一起吧。但是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因为有了时砚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可以对自己这么好。 因为他太好,所以显得其他人都不够好了。 “之之,你真的要跟时砚在一起吗?”李司晨低着头,沉默半天还是不甘心地询问。 阮之之抱着手里温热香甜的芋头奶茶喝了一口,诚实道:“我跟他现在还没有在一起。” 李司晨听到这句话仿佛瞬间松了一口气:“之之,那天晚上在酒吧发生的事情,我后来反反复复想过很多次。我承认,之前的确对你的关心不够,但是我真的已经很努力在做了,只要你愿意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 他的声音沙哑,说到最后连眼眶都在微微发红。 阮之之抿了抿唇,一字一句道:“很抱歉,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时砚才是更适合恋爱的对象。” “他比我好在哪里?之之,你说出来,不管什么我都可以改。”李司晨的语气里有些哽咽,“之之,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时砚比李司晨好在哪里? 阮之之垂下眼睛,沉默半晌才轻声开口:“跟时砚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孩子,不用成熟,不用伪装,也不用坚强,只需要跟在他身边被照顾就好。可是李司晨,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需要做很多事情去博取你的关注,我觉得很累。”她垂眼,有些自嘲地轻笑一声,“再深刻的感情也敌不过日复一日的消磨,这些年来,你真的把我对你的感情消磨光了。” 李司晨双手紧紧握拳:连青筋都爆出来:“之之,我发誓我会改,这些我都会改。你知道的,我从小到大都习惯了站在人群中央,所以有的时候会忽略你……可是你要相信我,在我心里,你现在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说完,他伸出手,动作有些急迫地把手提包打开,从里面小心翼翼取出一叠贺卡,整齐摊开放在阮之之眼前。 那些全部都是她曾经寄给他的贺卡。 第23节 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尽管两个人租的房子只隔了一个街区,但是每当有节日的时候,她还是乐此不疲的寄贺卡给他,为此经常被顾念骂是神经病。 圣诞节的时候,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多穿衣服注意保暖;感恩节的时候,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别忘了吃火鸡;还有万圣节的时候,她寄贺卡让他出门小心,避免被嗑药份子当成人肉靶子。 …… 原来这些贺卡,他还都保留着。 “之之,你以前很喜欢我的,你不会对我这么狠心的。”李司晨喃喃自语,眼神逐渐变得茫然,“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吧,我会做得很好,不会比他差……” 阮之之看着他这样,觉得鼻头有些酸。 无论如何,在这一刻,她的心里是感谢李司晨的。感谢李司晨愿意将她少女时代的那些甜蜜与惊惶妥帖收藏,而不是她想象中的不屑一顾,弃若敝屣。 她把奶茶轻轻放在桌面上,抬头对上李司晨的眼睛:“李司晨,谢谢你,但是很抱歉,我现在对你真的没有多余的感情了,我或许可以跟你做朋友,但是恋人却不可能。”说完,她站起身来,很有礼貌的跟他告别,“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还要回去上班。” 说完,她把手包打开,从里面拿出十五块钱整齐放在桌面上。 一杯芋头奶茶十五块钱,阮之之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之之。” 阮之之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男人叫住了她,他的声音很低,仿佛正在压抑些什么,“你没有听过外面的那些传闻吗?时砚命途坎坷,克父克母,是一个情缘淡薄的人。况且他有严重的抑郁症,就像是一个□□,说不定哪天就会爆炸,你跟他在一起,下半生真的会幸福吗?” 她的脚步在李司晨的话语声中停顿了一刻,但也仅仅是一刻,随后就毫不留恋地继续向门外走过去。 命途坎坷?情缘淡薄? 时砚也许天生凉薄,性情冷漠,可是阮之之知道,他的内心深处仍旧是一个善良的人,什么克父克母,更是无稽之谈。 阮之之对人对事向来是一个理智客观的人,可是这一次,她连求证都没有,就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时砚,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经过这些日日夜夜的相处,时砚真的给她灌了什么**汤。 阮之之回到公司之后,距离上班时间可以过去十分钟了,她从电梯口出来,一路低头猫腰小心翼翼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上,确认隔壁玻璃门内的主管没看到自己,这才松了一口气。 到了明天三月份就结束了,自己就可以拿到全勤奖了,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后面原本在认认真真改稿的陆婉仪看到她回来,立刻激动地凑过来,低声道:“之之,我刚才听主管他们说,过几天我们公司要举办一个舞会,听说这次的参与人员不仅限于我们公司内,到时候还会邀请很多其他领域的成功人士。”陆婉仪说到这里满脸都是憧憬,“不知道能不能走后门给我男朋友也拿一张票。” 阮之之忍不住笑:“你男朋友要是过来,看到你对着别的男人犯花痴,肯定要气死了。” 毕竟陆婉仪跟她抱怨过不止一次,说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人。 对方撇了撇嘴:“也是,算了,他还是不要来了,这样我还有机会跟帅哥跳个舞喝杯酒什么的。” *** 下班之后,阮之之婉拒了陆婉仪想跟她共进晚餐的邀请,独自打车去了a大。昨天说好的,今天晚上跟时砚一起吃饭。 阮之之到了a大门口,天色已经有些黯淡了。 时砚今天有晚课,估计现在还没来得及吃晚饭,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现在距离他下课还有半个小时,她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给他买点吃的。 a大附近就有一条专门为学生供应的小吃街,阮之之在里面漫无目的地逛了半天,有些挫败的发现,自己竟然连时砚平时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跟他在一起的,他总是迁就着自己吧。 最后纠结了半天,终于走进一家门面整洁的24小时便利店,柜台上依次摆列着一份份米饭套餐,有糖醋排骨,鱼香茄子,还有酸菜鱼等等。 阮之之盯着这些套餐看了半天,觉得自己选择恐惧症都要犯了。 旁边的老板娘看她拿不定注意,态度十分热情地走过来推荐:“小姑娘,我们店里的糖醋排骨和酸菜鱼套餐都卖得很好的,现在各剩一份,你可以试试看,不好吃的话尽管来找我,我全额退款。” 阮之之在脑海中斗争了一会儿,觉得大晚上吃糖醋排骨可能会觉得腻,最后还是选择了酸菜鱼。 老板娘动作很麻利地把饭菜盛出来放在食盒里,还贴心地放在微波炉里又加热了几分钟,阮之之在这段时间里又跑去后面货柜上拿了一瓶全脂牛奶。 老板娘看着她的动作忍不住笑了:“我从十分钟之前就看到你一直在这附近转来转去的,表情还特别纠结,是来给男朋友买饭的吧?” “……”阮之之囧,“呃,也不是男朋友。” “那就是喜欢的对象啦?”微波炉“叮”得一声响起来,老板娘一边问一边把食盒拿出来,打开一个纸袋,仔细把冒着热气的食盒放在底部,又把牛奶放在上面,最后把纸袋的边角仔细折好,这才递到阮之之手上。 阮之之从钱包里拿钱,想了半天回答:“算是吧,他对我很好,帮了我很多,我却没有为他做过什么,正好这次有机会,就想着来给他买份晚饭。” 从便利店走出来的时候,距离时砚下课只有十分钟了,阮之之抱着怀里的纸袋,快步走进了a大。 因为之前已经来过很多次,阮之之驾轻就熟地走进时砚授课的三号教学楼,一路走上楼梯,拐了个弯走到教室门口。 她之前也曾经在这个教室里听过两节课,说起来还有点怀念。 动作很轻的踮起脚尖,阮之之透过窗户看到教室里的学生现在正在低着头记笔记,而时砚就懒懒散散地站在讲台上讲课,眼神仍旧冷淡,很从容沉静的样子。 阮之之看了他一会儿,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身上的确是有魔力的。 他就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必做,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吸引别人的视线。 正想着,下一秒,不知道是不是心电感应,时砚淡漠的眼神就直直朝着窗外的她看过来。正在进行偷窥行为的阮之之看到他,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而后十分狗腿地举起了手中冒着热气的纸袋。 时砚漆黑的眼睛柔软下来,很亮,比满天星辰更耀眼。 上课时间很快就结束了,有些学生抱着笔记本去讲台问问题,时砚也很认真地讲解。从阮之之此刻的角度刚好可以将时砚的侧脸尽收眼底,他的眼睫毛长而密,像蝴蝶一样在眼上优雅绽放,眼神褪去了平时的凌厉,在教室里灯光的映照下,现在显得十分温柔。 她想,如果放在古代的话,时砚一定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美人。 阮之之就这么倚着门框看他的侧脸,不知不觉就入了迷。 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跟陆婉仪一样的花痴行为,阮之之有些窘迫地往别处扭了扭头。 教室里收拾书包离开的学生看她的表情虽然仍旧精彩,却也没有之前几次那么不可思议了,大概是已经习惯了经常在时砚身边见到她。 她还听到有几个女生在低声讨论,说时教授单身这么多年终于想通了,愿意交女朋友了。 阮之之想起自己刚认识他的时候,也曾经误会过他是同性恋,忍不住笑起来。 等到教室里的学生走得干干净净之后,阮之之走进空荡的教室,时砚正在整理讲台上的杂物。 她把手上的纸袋放在讲台上,把里面冒着香气的餐盒拿出来:“先吃饭吧,这些我帮你收拾就好了。” 时砚对此充耳不闻,不过最后在阮之之的坚持下还是妥协,放下手上的教案材料去吃饭。 阮之之一边收拾材料,一边偷偷观察时砚的表情:“酸菜鱼是老板推荐的,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言下之意是甩锅给老板娘,如果不好吃的话跟自己可没有关系。 时砚低头尝了一口:“很好吃。” “哦,那就好,这是我精心挑选了很久的。” “不是老板推荐的?” “虽然她推荐了,可是最终决策者是我,归根结底还是我慧眼识珠,在芸芸众菜中选中了这份酸菜鱼。”阮之之理直气壮的反驳。 时砚忍不住笑了:“阮之之,我倒是不知道,原来你这么伶牙俐齿。” 阮之之看着他的笑容瞬间什么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了,收拾好东西后就在讲台下前排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安安静静地看着时砚吃饭。 连流动着的空气都变得温柔了。 什么时候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呢? 阮之之歪着头看他,突然又有些后悔那天没有立刻答应他。 ☆、30.c14·first hug 周五下午, 阮之之趴在办公桌上百无聊赖地刷微博,正津津有味地围观着演艺圈当红小鲜肉的粉丝因为一点芝麻大小的事情撕逼,下一秒就被急匆匆走过来的主管吓了一跳。 立刻把手机收起来放好, 阮之之连同其他同事一起从座位上站起来。主管一般不怎么会在上班时间来视察他们工作,除非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 “a组徐正宇,c组阮之之,一分钟准备时间,准备好录音笔和电脑, 现在跟我去现场采访。” 果然, 有大新闻了。 转正了这么久, 终于有机会出现场了,得到主管点名的阮之之兴奋地不得了,马上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 在赶赴现场的路上,阮之之和a组的同事徐正宇就像两个小学生一样在商务车后排正襟危坐, 认真听主管描述这次的新闻背景。 “刚才我接到可靠通知,今天下午两点左右, a大有一名大四女生从女生宿舍坠楼, 身上无明显外伤, 法医初步鉴定为自杀。现在坠楼女生的家属, 警察以及一些任职教师都在现场接受调查,我们要做的就是比别家新闻社的人更早到达,采访出更多有用的信息。” 主管说到这里顿了顿, 想到这是他们第一次出现场, 还是不放心地叮嘱道, “你们要记住,身为记者,写出吸引人眼球的新闻稿才是最重要的,一会儿你们不要理会外界的干扰,只要一门心思去问你们想要知道的问题就可以了。” 言下之意是,不要在意死者家属的情绪,也不要去管问题是不是恰当,只要最终得到的东西有价值就够了。 阮之之低着头,原本是在认真做记录的,这会儿却突然有些意兴阑珊。 她以为,身为记者,最重要的是要尊重事实,为读者还原事件真相,而不是为了报纸和杂志的销量,虚构出一些莫须有的事情博人眼球。 不过……如果事故现场是在a大的话,那么,时砚会不会也在那里? 希望他没有被牵连。 阮之之心乱如麻,纠结要不要给时砚打电话问问情况,又怕被主管知道自己有a大的朋友牵扯出更多事端,想了想还是把手机放回了衣服口袋里。 商务车很快就抵达a大门口,此时门口还没有什么围观群众,想来阮之之他们公司应该是最早得到消息的一批人。 主管向门卫出示了记者证,然后带着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进入了女生宿舍坠楼现场。 坠楼女生的尸体已经在第一时间被法医带走做尸检报告,现场如今只剩下一滩触目惊心的深红色血迹,以及法医人员用粉笔圈出的一块现场痕迹固定线。 第一次见到这种血腥场面的阮之之觉得头有些晕,胃酸也不断上涌。 这种时候,她突然有些想念时砚。如果时砚在的话,一定会站在她身后,捂住她的眼睛,告诉她不要怕。 旁边的徐正宇看到她脸色苍白,笑了笑安抚道:“你是第一次见到死亡现场吧?没事的,习惯就好了。” 说罢,他从公文包里拿出录音笔,道:“今天我们是partner,为了保证效率,你先去采访死者家属,我去周围找找死者的同学和授课老师,向他们打听一些线索。” 阮之之礼貌地点点头,努力遏制住想要干呕的冲动。 两个人很快分头行动。 阮之之从口袋里拿出来一颗阿胶蜜枣放进嘴里,晃晃脑袋往人潮最集中的地方走去。根据她一直以来翻阅新闻报道的经验来说,在事故现场,死者家属的情绪通常都比较激动,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几率会和学校方面发生争执,严重的话还会动手打人。 努力拨开围观人群走进去,果然看到一对中年夫妇站在人群中央,并且情绪已经到了无法安抚的状态。女人的眼睛已经哭肿了,头发也很凌乱,而那个男人正蹲在地上一支又一支地抽着烟,脸上愁云密布。 刚步入中年,还没来得及享受天伦之乐,就失去女儿,两个人看起来着实可怜。 “你们这是什么破烂学校?我把好好的女儿送过来读书,马上我家孩子就要大学毕业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你们告诉我她死了,她自杀了。不接受,我绝对不可能接受!”女人的声音嘶哑,已经快要歇斯底里,“我女儿的死,如果你们学校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去上访,就算是一路告到北京,我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a大的校长王崇明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博士学历,并且祖父还曾经跟在革命领袖身边发展过新中国初步教育事业,可谓是德高望重。 可是现在,他满面愁容,不断安抚着中年女人的情绪:“这位女同志,你听我说,李芮溪同学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确认是自杀。而且学校里的监控录像警方都已经调查过,的确是没有谋杀这种可能性的。“王校长说完,也忍不住深深叹口气,“我承认,学校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我们没有及时关注到李同学的情绪和心理健康,是我们的错。但是我敢保证,李同学的死亡原因绝对不是学校造成的。” 第24节 “呵,你们一个个官官相护,我女儿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她马上大学毕业,况且还被保送研究生,未来大好的前程等着她,你告诉我,她有什么理由在这个时候突然去跳楼?!”女人显然听不进去解释,只是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 气氛一时陷入僵局。 “她跳楼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你,不在于学校。” 突然,空气中有男人的声音响起来,淡淡的,却极冷冽。 四周瞬间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时砚? 这种时候来这里,不是自找麻烦吗? 阮之之皱眉,随着人潮一起朝着声音响起的方向望过去。 那个熟悉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针织外套,不紧不慢地从人群外走进来,越发显得纤尘不染。他的眉眼从容,仍旧是很冷静的模样:“我叫时砚,是李芮溪的心理系负责导师,你们有什么事可以找我谈。” 女人看到他,显然也是愣了愣,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重又换上一副油盐不进的无理模样:“负责导师是吧?你倒是说说,要怎么对我女儿的死来负责!” 时砚冷笑一声,望着她的眼神很轻蔑:“我已经说过了,李芮溪自杀的原因在于你,该负责的人自然也是你。” 人群就在他话音落下的时候变得嘈杂,阮之之听到周围的学生都在窃窃私语,其中有两个女生站得离她很近,阮之之可以将她们的对话全部听得清清楚楚。 “时教授说得对,芮溪就是因为压力太大了,一时想不开才去跳楼的。” “是啊,她妈妈平时除了念叨着让她学习,让她考研,让她光宗耀祖,就没说过别的事情了。我听说芮溪这次考研失败了,兴许是怕遭受父母的打骂责罚,这才选择自杀的。” …… 阮之之听到这里心里一动,立刻转过头来向两位女生求证:“不好意思同学,打扰你们一下,我是来采访现场的记者,刚才你们的对话里提到李芮溪的父母一直逼迫她考研,但是她今年考研失败了,请问确认是事实吗?” 两个女生被她突兀的声音打断,显得有些慌乱,不过听到她是记者,很快就定下神来:“我们说的都是事实,这一届的考研分数已经下来了,校长和高层教授的办公室里都有名单的,你不信的话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好的,太感谢你们了!”阮之之握着手里的录音笔向她们道谢,心里定了定。 而纷乱喧哗的人群中,时砚的声音如结了冰的霜花一般,凉凉的,在空气中再次响起来:“李芮溪根本就没有拿到保研名额,她是怕受到责罚,才欺骗你们说被保研。事实上她一直都在备考今年的研究生入学测试,可是很遗憾,她没有被录取。这才是她跳楼的真相,罪魁祸首就是你们,是你们的步步紧逼将她推上绝路。“ 时砚说到这里的时候,一直在另一边采访的徐正宇此时也穿过人潮走过来:“怎么样?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了吗?“ 阮之之朝着死者家属所在的方向扬了扬下巴:“那对夫妻就是死者李芮溪的父母,我在这里观察很久了,刚才也得到了一些死者同学的信息,我认为事实真相应该就是像时教授说的那样,李芮溪是因为考研失败压力太大。从而选择跳楼自杀的。“ “不可能!我不信!我不信!“人群中,中年女人突然爆发出一声极悲怆的哭声,“我的女儿不会就这么自杀的……不会的……” 而她身边,一直蹲在地上不发一言的男人,就在这个时候站起来,有些无力地抱住了自己的妻子:“老婆,我觉得这个老师说得没错……好几次夜里我下班回来,都听到芮溪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地哭。我想过找你好好谈谈,让你不要对女儿管束地太严厉,可是因为工作太忙,总是睡一觉起来就忘了……是我不好,是我害死了我们的女儿,害死了我的芮溪……” 男人说到最后,已经控制不住语气中的哽咽。 阮之之站在人群里,亲眼目睹着这样悲凉绝望的一幕,也忍不住心有戚戚。 事情到这里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好求证的了,警方很快就派来更多人手封锁现场,无关人员被要求迅速离开,阮之之和徐正宇就在这个空档努力凑上前找死者家属又问了一些问题。 等到他们采访结束的时候,刚才的围观群众已经差不多全都散去了。 觉得身体有些疲乏,阮之之忍不住伸手摁了摁太阳穴,刚才场景这么混乱,时砚大概没有看到自己吧。 那边主管已经开始催促他们离开,阮之之和徐正宇最后核对了一遍今天采访到的信息,然后收拾公文包准备回去。 虽然今天牢牢掌握了第一手消息,不过却没有非常令人信服的人证物证之类的东西,不知道一会儿回去会不会被主管骂。 旁边的徐正宇显然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阮之之扭头看他,好心安抚道:“别担心啦,肯定可以顺利交差的。” “啊?”似乎是思绪被人打断,徐正宇回过神来,随即又皱起了眉头,“我不是在想这个,阮之之,刚才人群里的那个大学教授看起来很眼熟,我总觉得我曾经在哪里见过他。” “你说你曾经见过时砚?”阮之之想了想,不是很在意地回答,“a市就这么大,也许就是凑巧碰到过吧。” 毕竟她曾经几乎每天都能碰巧见到时砚。 徐正宇却十分干脆的摇头:“不是碰巧,我记得很清楚,我应该是在哪桩案子里见过这个人,只不过现在一时想不起来了而已。” 阮之之看着他钻牛角尖,有些无奈,心里只觉得是徐正宇记错了,没有想太多,继续收拾公文包,就在这个时候—— “之之。”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阮之之下意识就抬起头来。 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尽管刚才经历了死者家属的一番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可是眼下他的样子看起来仍旧优雅,仍旧淡定,仿佛刚才只是跟路人打了个招呼一样。 “时砚,刚才那些人没有再去纠缠你吧?”阮之之看着他,脱口而出就是关心,完全就是不由自主。 对方伸手,动作很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别担心,我没事。”说完,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本边角有些破损的日记本,压低了声音道,“这是李芮溪生前交给我的日记,我想你大概会需要它。” 死者生前的日记?这的确是再珍贵不过的材料了。 阮之之伸手接过,日记本上面仍有余温。 有些疑惑地抬头看他,却看到时砚眼里褪去了一贯的阴霾晦暗,此刻清透地像风,仿佛是在告诉她,阮之之,你要认真撰写这篇新闻稿,给死者一个交代。 抿了抿唇,她点点头,十分慎重地回答:“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调查再去写稿的。” 身后主管的催促声越来越急,阮之之匆忙跟时砚告别,正想转身离开,手腕却被人抓住,下一秒,猝不及防跌进一个陌生又熟悉的怀抱里。 男人的身上总是有股干净的薄荷香气,混杂着淡淡烟草味道,简直让人意乱情迷。那首诗是怎么说得来着?此时此夜难为情。 四肢僵硬地靠在时砚的胸膛上,他的心跳声有些急促,一下又一下,但是她知道,一定没有自己的心跳剧烈。 时砚的手指温柔落在她头上,极珍惜地帮她整理刚才被风吹乱的头发,声音低低的,有些沙哑,却带着些许令人手足无措的亲昵:“人世无常,如果下一个死去的人是我,我一定会后悔没有像现在这样抱过你一次。” ☆、31.c14·爱情的轮廓 周末, 阮之之废寝忘食不眠不休的在家写了整整两天的新闻稿。 电脑桌上的咖啡已经是第五杯,阮之之双手飞速在键盘上打字,手边摊放着那本有些破损的日记本。 她在这个日记本里看不见光明和温暖, 铺天盖地都是少女的压抑和绝望。 键盘上,阮之之打下最后一个句号,紧接着,她听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来,竟然是顾念的电话。 阮之之揉揉眉心接起来:“好久不见啊大小姐, 蜜月度得怎么样?” 电话那头依旧是顾念千娇百媚的声音:“特别完美, 我跟风瑾去巴黎看了埃菲尔铁塔, 去纽约看了自由女神像,还去了巴厘岛的阳光海滩,这一个月简直度过了我人生中美好圆满的巅峰。” 听到她语气里掩盖不住的幸福感,阮之之也跟着笑起来:“你开心就好, 新婚快乐。” 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哎呀, 我给你打电话不是想说这个的。”顾念似乎是意识到自己跑题了, 赶紧换了一个话题, “之之, 我听说你拒绝了李司晨的表白,真的假的啊?别人不知道,可我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你当年喜欢他喜欢得死去活来的, 怎么现在竟然狠得下心拒绝?” 阮之之一怔, 半天才回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回国后的那天起,生命里就没有跟李司晨在一起的这种可能性了。” 顾念叹气:“总之,拒绝了也好,你跟李司晨之间的前尘太多,就算在一起也不一定会幸福。倒是我之前跟你说的事情,你有没有好好考虑?在我眼里时砚真的是一个很完美的恋爱对象,首先他人长得帅,其次多金,最后,我跟他共事多年,他一直保持着单身零绯闻的形象,别提有多洁身自好了。”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然后试探着继续道,“之之,我知道你在感情里现在有些胆怯,害怕受伤,就是因为我太了解你,才觉得时砚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最适合你。” 气氛很安静,静得只能听到墙壁上挂钟走过的声音,一下两下三下。 “我知道他对我好,我只是觉得,如果我只顾自己的感受,是不是对他太不公平。” 她知道时砚很喜欢她,他看着她的眼神恨不得把全世界都给她。 可是她扪心自问,阮之之,你真的可以做到像时砚喜欢你一样喜欢他吗?如果做不到的话……是不是暂时先保持朋友关系比较好。 顾念却显然不这么认为:“我说之之,谈个恋爱而已,没必要想太多。人嘛,都是要活在当下的,不试试看的话你怎么知道结果是什么?说不定在一起之后,你会发现你们两个很合拍,感情也会越来越深呢?” …… 会这样吗? 跟顾念通完电话之后,阮之之陷入了漫长的发呆。 她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 第一次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他在她前面,刚好买走了店里最后一份马卡龙。后来在去云南旅游的大巴车上,他慷慨赠予她一颗糖。 丽江酒吧的那一晚,他随手送她一朵纸玫瑰,此后日日夜夜,她一直放在那件羽绒服的口袋里,鬼使神差地没有丢掉。 后来回到a市,跨年夜,他们阴差阳错在街头偶遇,为了感谢旅游时他一路的照顾,她请他吃了一顿着实寒酸的晚餐,两个人还碰巧共赏了漫天烟花。 那天大雨倾盆,他执意将手中雨伞给她,独自一人走入雨幕,背影寂寥。 医院里她面色苍白如纸,昏昏沉沉的时候,他叫醒她,为她递上一杯红糖水,还为她将伤口妥善包扎。 两天之前的采访现场,人群中,他第一次伸手抱住她。他冷冽的声音落入她耳里,一遍又一遍,像入了魔障一般,忘不掉。 …… 还有很多很多,只有这样一桩桩一件件地回想,才能发现,原来,那个性情冷淡面容阴郁的男人,早已经在一点一滴的相处中,付出了全部的真心。 以为自己心如止水的阮之之,一刹那好像听到了什么融化的声音。 她想,或许她真的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一个拥有幸福的机会。 阮之之就这么坐在地毯上思考人生,做出决定了以后终于觉得一身轻松,这段时间以来的压抑和无措感顿时烟消云散。 她从地毯上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觉得胃里有些空虚,懒得穿外套,直接穿着一件毛衣裙,拿了个钱包就下楼觅食。 一路哼着歌,心情很好地从楼梯上走下来,阮之之在心里盘算,等到下一次跟时砚见面的时候,就告诉他,自己已经想好了,想好要跟他在一起了。 今夜月色很好,如水般宁静温柔,漫天的星星一眨一眨的,仿佛在跟她说话。阮之之步伐轻松地走在路上,因为出来时没穿外套,多多少少感觉到有凉意,所以决定不走远,就在小区附近找点东西吃。 现在已经快到九点,这个时候出来吃饭的人不多,街道两边的小吃摊也差不多都收掉了,阮之之寻觅了一阵子,终于看到一家还开着门的糍饭团店铺,心里一喜,加快脚步走进去。 走进去,店铺老板正戴着手套在餐台前忙碌,队伍里除了她之外还有两个人,看来自己还是赶上了。阮之之心里定了定,跟着在队伍的最后站好。 等排到她的时候,老板抬头看她一眼,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来:“小姑娘来得很巧啊,剩下的糯米饭只够做最后一个饭团了。” “看来我比较幸运。”阮之之也笑,习惯性地让老板在里面加了肉松和香肠,最后做好的时候,对方还非常好心地免费赠送了一个鸭蛋黄包在饭团里。 阮之之付完钱,手里抱着一个热乎乎的饭团走出店铺的时候,觉得今天实在是非常美好的一天。 她走出来,延着原路返回小区,路上的人此刻已经逐渐稀少了,只余下一些遛狗回家的上班族,和出来约会的小情侣,偶尔也能看到满头白发,拄着拐杖散步的老人。 一辆大型的消防车闪着红灯一路风驰电掣从马路中央疾驰而过,扬起一地灰尘。阮之之往人行道里靠了靠,而后觉得有些冷,又把毛衣裙的袖口往下扯了扯。 夜色重又变得安静起来,安静地只剩下脚步声。阮之之抱着怀里的粢饭团,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灯光刚好由绿转红,她也不急,跟着人群停住脚步耐心等待。 五秒,四秒,三秒—— 阮之之打了个哈欠抬起头,漫不经心地往马路对面看了一眼,下一秒,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定格住。 时砚的身影……她应该不会眼花认错吧? 此刻月朗星稀,与她一街之隔的男人,穿着一件纯白色的棒球衫外套,高挑削瘦,背影带着股淡淡的疏离味道,独自一人寂寂行走。 昏黄街灯下,他侧脸的轮廓冷清得像峭壁上的一朵花,危险又痴迷。 第25节 他好像快要走远了,阮之之心里突然有些急躁,指示灯还没转绿就已经忍不住迈出脚步。 夹在如水人潮里面走过去,每一步都显得无比艰难,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想要见他的**却愈发强烈起来。 终于一路拥挤着走到马路对面,阮之之这个时候突然又有些不敢抬头张望,生怕那个熟悉的背影已经从茫茫人海中消失。 就在她进退无措的时候,毫无征兆的,面前有一只修长优雅的手伸出来,很安静,就放在她眼前。心念一动,阮之之连头都没有抬,就下意识地握住了这只手。 指尖是冰凉的,一直蔓延到掌心才有了点热度。 而后一点点抬起头来,映入眼帘是男人冷淡至极的眉眼:“过个马路总是慌慌张张的。” 他看着她的表情一点都不惊讶,好像这十丈软红里,合该着他们要相遇。 阮之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刚想说点什么,突然鼻尖一痒,下一秒不受控制地就打了一个喷嚏。 时砚皱了皱眉,拉着她往人行道里面靠了靠,而后毫不犹豫把自己的棒球衫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似乎是觉得只是盖上还不够,他展开衣袖,开始往她胳膊上套。 阮之之有些发懵地配合着他的动作穿上外套,低头,看到时砚微微弯了点腰,将拉链对准,一路往上拉,直到将她的下巴都严严实实裹住。 两个人站着的地方刚好是一家奶茶店,时砚扭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很自然地就过去点了一杯热牛奶给她。 阮之之站在与他一肩之隔的地方看着他,幸福感就在这个瞬间如潮水般汹涌袭来。 时砚手上握着一杯热牛奶转过身来,牛奶向上冒出的热气氤氲了他的面容,显得雾里看花般模糊,只余下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像火苗,将她的理智都要烧没了。 她觉得今夜的时砚格外迷人,又或者是她终于卸下心防的原因。 “时砚,现在我说什么,你就回答我什么,好吗?”她抿了抿唇,似乎是下定决心般的开口。 时砚把滚烫的牛奶放进她手中让她取暖,没什么情绪的嗯了一声。 阮之之深吸一口气,十分郑重的说:“现在,说你喜欢我。” 对方眼睛眨也没眨,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喜欢你。” “说你非我不可。” “我这辈子非你不可。” “说,想要我做你女朋友。” 阮之之话音落下的这刻,天地恍惚间一片静默。她一双眼睛定定看着时砚,说话时的尾音稍稍有些颤抖,却固执地不肯退让。 周围人潮汹涌,万家灯火,而他却恍然不觉,瞳孔在灯光下显得特别亮,热烈地几乎要将她淹没: “阮之之,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做你男朋友。” 她闻言轻轻笑了,像一只轻盈的蝴蝶,极干脆地回答:“好,我答应你。” ☆、32.c15·舞会 阮之之曾经有一本很私密的日记本, 里面大大小小毫无遗漏地记录着她单恋李司晨的那些青涩时光。 那本日记最开始的时候就放在她的床头,后来有一天被她收进了书桌最底下的一个抽屉里,而现在……阮之之走到抽屉前将日记本拿出来, 伸手摸了摸略显破旧的封皮,而后,轻轻丢到了垃圾桶里。 她终于遇到了更好更值得的人,值得让她忘记所有过往,重新伸手拥抱爱情。 这天夜里, 阮之之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男人眉眼有些阴郁, 却很精致,他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看上去有些孤独。 她咬咬唇走近,明明看起来是不远的距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走了很久很久, 还是碰不到他。 她有些急了, 忍不住开口叫他, 终于, 他听到她的声音回过头来。 男人对着她笑,一双结了霜花的眸像是被敲碎了一样,从里到外渗出温柔意味, 他转过身, 一步步朝她走过来, 直到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差毫厘。 然后,他伸出手,极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发,他说,不要急,之之,我总是在这里等着你的。 还在睡梦中的阮之之无意识地弯起嘴角,幸福地笑了。 阮之之一觉睡醒,只觉得自己神清气爽,记忆中似乎很久都没有睡过这样一个好觉了。 她伸了个懒腰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随手把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拿起来,屏幕上面显示她收到了一条微信消息。 心里一动,几乎是有点迫不及待地点开,果然是时砚发来的。 ——今天有早课,没办法陪你吃早餐,晚上下班后我去接你。 时砚发来的文字消息就像他这个人一样,简洁明了,没有半句废话,甚至连个表情都没有。 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每一帧都历历在目,说起来,缘分的确很奇妙,最开始去丽江旅游的时候,她以为她的人生无论如何都不会与时砚有任何联系,可是时光兜兜转转过去,她才发现,原来上帝真的在她平淡无波的人生中蕴藏了一个巨大的惊喜。 就像是一棵树,一直在她心里沉眠,而后趁她不备破土而出,须臾间就开花结果。 阮之之一路哼着歌心情很好地走进公司大楼的时候,迎面就碰到了陆婉仪。 “之之,好巧啊。”陆婉仪看到她显然很高兴,立刻就朝她跑过来,途中还不小心被裙子绊了一下,险些摔倒。 阮之之先是吓了一跳,看她没摔倒又忍不住笑:“都快奔三的人了,怎么还冒冒失失的,你这样,你男朋友是怎么放心把你一个人放在a市出差的。” 陆婉仪也是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而后看到她的脸,却显得有些惊奇。她定定站住,仔仔细细将阮之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之之,我怎么觉得……你今天有点不一样啊。” 阮之之听到她的话脚步一停,不知道为什么莫名有些心虚:“哪里不一样?这才两天不见,我就算去整容时间也来不及啊。” 旁边的陆婉仪却不听她说话,只是密切关注着她的表情,看到她无意识垂下去的眼睛,忍不住开口拆穿:“之之,你今天看起来春风满面的,跟前段时间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可是天壤之别,我就算想无视都不行。”顿了顿,又道,“别说,让我来猜一下。” 说罢,她眯起眼睛假装在阮之之周围闻了闻,而后狭促道:“啧啧,我怎么觉得,好像闻到了一股恋爱的酸臭味。” 阮之之听她这么说,本来也没想瞒着,于是抬起眼,大大方方地回答:“就像你猜的那样,我恋爱了。” “果然!”陆婉仪听到这个意料之中的答案眼睛一亮,“是那个开着豪华跑车的李司晨,还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时教授?” “是时砚。”提到他的名字,阮之之忍不住甜蜜地笑了笑,“我们昨天晚上刚确定关系的。” 陆婉仪听到这个回答一点都不意外,反而很是赞同地点点头:“我也觉得时教授比较适合你。” 从她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李司晨对阮之之固然有爱情,更多的却是占有欲,就像是一个小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于是迫不及待想要抢回来一样。 可是时砚每一次看着她的眼神,温柔到恨不得把全世界都给她。每一次只要阮之之在,他的视线里就容不下别人。 陆婉仪不知道阮之之是怎样收服这个极品男人的,她只是觉得,这样全心全意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两个人一路说说笑笑上了电梯,电梯里陆婉仪看到一些女同事的手里抱着礼服,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开口提醒阮之之:“对了之之,今晚公司就要举办舞会了,总经理发话,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都是强制性要穿礼服出席的,你没忘吧?” 舞会?礼服? 阮之之的视线也跟着移到女同事手里拿的黑色礼服裙上面,回想了好一会儿,终于记起上个礼拜好像是听陆婉仪说过这件事。 当然,这一周发生的事情太多,她的确将舞会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了。 陆婉仪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肯定是忘了,忍不住幸灾乐祸地笑,笑完了又十分义气地说:“没事,今天会提前下班,等下班我陪你去附近商场选一件合适的礼服就是了。” 阮之之点点头,忍不住心想,估计今天也没办法跟时砚共进晚餐了,她垂下眼,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下班之后,阮之之和陆婉仪风风火火从公司大楼走出来,拦了一辆出租车去附近最大的商场。 上了车之后,怕时砚一会儿过来接自己吃饭,阮之之赶紧给他打了个电话。 电话刚响了几秒,很快就被对方接通:“之之。” 他的声音隔着手机从另一端传进来,轻飘飘落在她耳畔,好听得有些不真实。阮之之突然从心里生出一丝难得的羞涩来,顿了顿才说:“时砚,今天晚上我们公司有舞会,boss规定所有员工都要出席,所以……可能没办法跟你一起吃晚餐了。” 她已经尽力让自己的语调平和,可是字里行间还是忍不住泄露出一丝遗憾。 时砚顿了顿,而后极轻的笑了:“好,那你自己多吃一点。” “嗯……你也好好吃饭。”听到他的笑声,阮之之的语气忍不住变得更加柔软,抱着手机温言软语的,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 坐在她身边的陆婉仪看着她这幅难得一见的面孔,忍不住捂了捂自己的脸颊。 真是牙都要酸倒了。 到了商场之后,陆婉仪尽职尽责地帮她挑选礼服,而阮之之却显得有些兴致缺缺:“哎呀,无所谓的,随便买一件就行了。” 说完也不顾陆婉仪的反对,连试都没试,直接就选了店员推荐的一套白色抹胸长裙,顺带着,在陆婉仪的怂恿之下,又买了一双银色的水晶鞋。 等到手上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到家门口的时候,阮之之才后知后觉地开始心疼,这件礼服裙和鞋子都价格不菲,而且她觉得,自己极有可能只穿这一次,着实太不划算。 要不然等今晚的舞会结束就拿去退了吧,嗯,晚上要小心一点,不能把裙子弄脏了。 这么想着,阮之之开始小心翼翼地换衣服,当她穿上这身仙气很浓的抹胸长裙站在全身镜前的时候,倒真有几分衣袂飘飘出尘脱俗的气质。 尺寸意外的合适,长裙从大腿根部开始分叉,裙摆是薄纱材质的,有些透明,若有似无映出她一双白皙光滑的长腿。 恰到好处的风情万种,只是……会不会有些太暴露了? 阮之之突然有些后悔刚刚没有试穿,不过现在就算后悔,时间也来不及了。因为本身对舞会并不上心,她也没有认真化妆,随便描了描眼线,把皮筋解开,一头黑色长发散下,连口红都没涂,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计程车停在公司大楼的时候,阮之之透过车窗,看到正厅门口来来往往的客人已经络绎不绝。她不紧不慢地从出租车上下来,刚走了没几步就觉得有些冷,有点后悔自己只拿了一条针织披肩。 等进到厅内的时候,里面已经人山人海,男男女女觥筹交错,调笑声,碰杯声此起彼伏,一副歌舞升平的景象。 阮之之看到自己平时很多素面朝天的女同事,现在都打扮的花枝招展,穿着也是极尽暴露,正拿着酒杯,站在不同的男人身前巧笑倩兮。 这种云集了上流社会精英的舞会一年只有一次,所以很多女孩都想要抓住机会,就算钓不成金龟婿,能够为自己在社会上多积累一些人脉也是极好的。 阮之之不觉得这些女孩的行为是轻/贱的,可是她也没兴趣这么做。 从来往的侍应生手里端了一杯度数极低的红酒,她把针织披肩拿下来放在手上,一个人四处晃悠着取食物吃,倒也乐得清静。 正躲在角落吃着一块慕斯蛋糕,突然听到身后有人提高音量叫了她一声,这个分贝,简直让她想视若无睹都不行。 有些无奈地转过身来,果然看见了盛装打扮的顾念。 她就知道,这种高调的公开场合,顾念作为一个在a市有头有脸的上市公司总经理夫人,当然不会错过。 “之之,好久不见,我想死你了!” 顾念提着花纹繁复的裙摆一路小跑过来,阮之之失笑:“我的大小姐,你小声一点儿,我可不想被同事发现躲在这里偷吃。” 顾念心领神会,走到她身边,也跟着拿起一块蛋糕,压低了声音,直奔主题道:“之之,我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到李司晨了,这会儿正跟风瑾在外面聊天呢,估计马上就进来了。”说完打量了一眼她的神情,忍不住问,“你跟李司晨现在的关系怎么样了?我刚刚听他俩说话的语气,他好像还没放弃呢。” 李司晨也来了?阮之之拿着勺子挖蛋糕的手一顿,莫名有些心慌,不过转念一想,上次在奶茶店,她跟李司晨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于是又放下心来,十分从容道:“我跟李司晨之间已经彻底翻篇了,我们现在就是两个陌路人,当然如果见了面肯定多多少少还是会寒暄几句的,毕竟曾经是大学同学嘛。” 这下轮到顾念惊讶了,她看着阮之之,眼底浮过一丝不可思议,她从来没有见过阮之之用这么云淡风轻的口吻谈及李司晨,就像谈及一个陌生人一样。 阮之之和李司晨之间的这段过往,旁人不清楚,可她顾念是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的,她知道阮之之交付了什么,又付出了什么。 可是此时此刻,阮之之的神色平静到近乎平淡,仿佛一夜之间脱胎换骨。 难道她的好友,真的彻底放下了这个男人,也放下了这段回忆? 顾念平静下来,又觉得这件事实在可喜可贺。 第26节 两个人闲聊了一会儿,舞会很快就开始了,周围的男士纷纷邀请自己心仪的女士跳舞,宴会大厅内一时变得热闹无比。 而程风瑾和李司晨也朝着她们所在的方向走过来,李司晨还是那副意气风发的模样,远远地看到阮之之,一双眼睛熠熠生辉。 两人走近,程风瑾对着顾念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被强行拉走跳舞,这片小小的角落很快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气氛很沉默,显得有些尴尬。阮之之想了想,还是主动开口打破沉默:“好巧,你也来参加舞会啊。” 李司晨却道:“不巧,我是特地来找你的。”说罢,他顿了顿,神色间像是经历了一番挣扎,而后终于伸出手来,语气里带着一份恰到好处的忐忑,“之之,我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他伸出来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她,似乎很害怕她会拒绝。 阮之之有些不知所措,她以为自己上次已经跟他说得很明白了。 察觉到四周已经开始有暧昧不明的目光朝这里望过来,怕被同事误会两人之间的关系,阮之之赶紧开口:“李司晨,上次我不是已经把话说清楚了吗?我们之间绝无可能,你……你不要再这样了。” “之之,你就这么狠心,连一支舞的机会都不给我?”李司晨固执地不肯将伸出的手收回,一双向来骄傲的眼睛此时此刻如同蒙上了一层雾,竟然显得有些可怜。 如果是三年前的阮之之,看到他这副模样恐怕早就溃不成军了,可是现在的她,尽管直视着他的眼睛,内心却平静到毫无波澜。 气氛就在双方的不肯退让之下变得更加尴尬,阮之之把求救的眼神朝人群中正在跳舞的顾念望去,却发觉程风瑾似乎正在有意地用后背阻拦着顾念的视线。 于是放弃求救,她把眼神转回来,深吸一口气道:“李司晨,我不可能跟你跳这支舞的,而且有一件事,我想应该告诉你,”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而后,一字一句地开口,“我跟时砚——” 后面半句话还没说出口,突然感觉到手上一凉。 人群中有人走过来,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这个人指尖冰凉,一直蔓延到掌心,才有了些许温度。 阮之之刚刚还有些慌乱的神色立刻安定下来,下意识地反手握住他,阮之之回过头来,视线里先是看到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而后一路蜿蜒向上,最后定格在男人漆黑冰凉的双眼。 语气瞬间又惊又喜:“时砚,你怎么来了?” 时砚听到她的声音,眼角眉梢的冷意逐渐消退,他垂眼摸了摸她的头发,第一次毫不掩饰语气中的宠溺:“我看你这么想跟我共进晚餐,不忍心让你失望。” ☆、33.c15·美梦成真 阮之之听他这么说, 忍不住脸上一红,也许是舞会大厅里的吊灯光线太过明亮,折射到时砚身上, 衬得今夜的他格外好看,一双总是冰凉入骨的眼睛甚至显得有些温暖。 刚刚还有些慌乱的阮之之突然就安下心来了。 “时砚,虽然你曾是我的同系师兄,可是我跟之之两个人的私事,希望你一个外人不要插手。”站在一旁被忽略良久的李司晨, 在看到阮之之脸上毫不掩饰的依赖感之后, 终于忍不住愠怒开口, 并且一字一句中,着重强调了“外人”两个字。 尽管阮之之已经明确地拒绝了他,但是在李司晨的心里,其实一直以来都不相信她可以完全将自己放下, 更不相信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移情到别人心上。 阮之之内心深处是一个极其慢热内敛的人,他花了一年时间才让她卸下心防, 慢慢喜欢上他, 而如今她跟时砚不过相识数月, 她怎么会对着他露出那样的眼神? 他无法接受。 时砚却有些讽刺地笑了, 人山人海的舞会大厅里声音喧哗,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个小小角落里的动静,他一步步走近, 仗着天生的身高优势低下头来, 俯视着李司晨, 口吻凉薄:“外人?这个词或许应该退还给你,李司晨,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总是错过之后才想起回头。” 他说到这里,回头看了一眼垂着眼不说话的阮之之,眉眼稍缓,“之之现在是我的女朋友,以后也不会跟你再有任何瓜葛,希望你不要再缠着她。” 他说话时的神色很平淡,声音很轻,却很阴冷,让人听了甚至有些不寒而栗。 阮之之站在他身侧,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握住了他。 感受到从她柔软手心里传来的温度,时砚微微垂下眼帘,眸中种种情绪一闪而过,他反手握住她,动作很温柔,似乎是知道自己刚刚的语气吓到了她。 李司晨双手垂下,紧握成拳,他没有再跟时砚说话,而是扭头望向阮之之,一字一句,艰难无比地开口:“之之……你跟他……是真的,在一起了吗?” 阮之之轻声回答,不知为何突然有些不忍:“是真的,所以……我跟你之间,真的完完全全没有可能了。” 李司晨很久都没有再说话,他的双肩下陷,似乎一瞬间被抽空了所有力气。 时砚拉着阮之之的手一步步向前走,路过李司晨身边的时候,他顿住脚步,低下头来,在他耳边以只有他们二人能够听到的音量低声道:“李司晨,三年前她诚惶诚恐取出一颗真心,却被你摔得粉碎,如今我倒是要感谢你,你们原本是有机会在一起的,只是从现在开始,却再无可能了。” 李司晨没有回答,只是一动不动地立在原地,眼神空洞,像是听到了他说的话,又像是没听到。 时砚和阮之之渐行渐远,而他在一片模糊人潮中闭上眼睛,恍惚间似乎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盛夏,那时她孤身一人行走在校园里,身后拖着一个笨重的行李箱,神色茫然,忍不住让人心生怜惜。 眨眨有些酸涩的眼睛,场景又转回大四那年的毕业演讲,她为了让自己能有一场完美的演讲回忆,跑了六条街买来领带,上场之前,她在后台,神色羞涩,低头小心翼翼为他系领带,祝他演讲顺利。 …… 曾经这么爱他的阮之之,终究还是被他弄丢了。 *** 眼前衣香鬓影,耳边觥筹交错,阮之之脑子里乱糟糟的,刚才离开之前她看到李司晨的神色很黯淡,潜意识里,作为相识多年的朋友还是有些担心他,却也知道这个人以后与己无关。况且……时砚此时此刻就在她身边。 而就走在她身侧的男人,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垂下头来,语气温柔地问她饿不饿。 听到他询问的声音,阮之之这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饥饿感,回想一下,她这整个晚上也就跟顾念一起聊天的时候吃了几口蛋糕而已。 时砚看到她的表情,眼角眉梢漫上笑意:“要不要带你出去吃点东西?” 阮之之先是眼睛一亮,随后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有些泄气地回答:“今晚我们公司里的主管都在,万一被他们发现我提前溜号,怕到时候挨批评。” 时砚听她这么说,点点头,回身带她去自助餐桌上找吃的。 阮之之端起一盘炸薯格,极力控制腹中传来的饥饿感,矜持地小口小口咀嚼。毕竟作为一个新晋女友,该有的端庄优雅还是要有的。 时砚望着她,沉默良久,轻声开口:“你再不快点吃,一会儿侍应生就要来收拾餐桌了。” 阮之之:…… 这个人真是没有情调。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嘴上还是加快了咀嚼的动作。 时砚轻笑,似乎是有些无聊地随手从餐桌上取过一张餐巾纸,就这么斜斜靠在桌上,动作懒散地开始折纸。 他的手指灵巧而纤长,像两只交错飞舞的蝴蝶,就连指尖都泛着好看的颜色。 阮之之歪头看他手上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突然就想起了很久之前,在丽江酒吧的那晚,他伸手递给她的那朵纸玫瑰。 “你很喜欢折纸吗?” “无聊的时候,用来打发时间而已。” 阮之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发自内心般赞叹道:“好厉害啊。” “喜欢吗?”时砚垂眼,眼睛专注看手上的半成品,仔仔细细将纸对折成五边形,又沿着压出来的虚线利落撕开几个对等的角,而后,不待她回应,漫不经心地开口,“喜欢的话,以后每天都给你折。” 阮之之一颗原本平静的心,听到他这句极像情话的话,简直如同枯木逢春一般,瞬间怦怦直跳,连带着整个人的呼吸都变急促了。 片刻之后,一只栩栩如生形容可爱的小兔子就在时砚指尖诞生。他伸手,动作很温柔地递给她,像上次一样,言简意赅道:“送你。” 可阮之之这次没有像上次那样犹豫,直接伸手接过了。在接过来的瞬间,她突然有些庆幸,自己之前没有将那朵纸玫瑰随意丢弃。 手中的小兔子似乎还带着他身上的余温,阮之之伸手摸了摸兔子耳朵,心里就在此刻像浪潮般浮起汹涌的幸福感。 跟他在一起度过的时间,幸福到近乎静止。 两人正在聊着天,大厅中央的灯光突然全部灭下来,紧接着,最前方的舞台上洒下一束白色追光,阮之之看到他们公司的领导走上去,开始发表致词,内容无非是一些逢场作戏冠冕堂换的官话。 与此同时,刚刚还很分散的人群也十分配合地聚集到舞台前方来。 阮之之一边跟着人潮走过来,一边想,太好了,领导致完词后,时间就比较自由了。 想到时砚为了陪自己吃饭特地赶来参加舞会,阮之之心里忍不住有些愧疚。她默默往时砚身边又移了一寸,伸手小心地戳了戳他的腰,轻声道:“时砚,你饿吗?” 刚刚自己在那狼吞虎咽的时候也不见他吃,这会儿应该饿坏了吧。 对方垂眼,看着她落在自己腰间的小动作,似乎很是受用,也跟着轻声在人潮中回应:“不饿。” 说完,他的手指向下,动作很轻地抓住她刚想从他腰上逃走的手指,而后一点一点,拢入掌心。他不说话,两个人拥挤在人潮里,灯光昏暗也无人注意,只有阮之之知道,他现在正伸手,用自己的指尖一下一下,毫无规律地轻轻挠着她的手心。 有些痒,还有些烫。 救命……等一会儿大厅里的灯亮起来,一定会发现她的脸已经红透了。 时砚这么做简直就是犯规。 很快,领导致词结束,大厅里的开关被工作人员打开,触目所及之处又变得灯火通明,时砚也停止手上的小动作,从善如流地收回手。 阮之之脸红红的看着他,想要质问,又觉得太矫情,于是作罢。 自己都已经快二十六岁了,怎么还像个怀春的小姑娘一样,动不动就脸红心跳的,连她自己都觉得唾弃。 时钟指向九点,夜幕早已降临,晚风袭来,很是凉爽,空中繁星密布,灿烂耀眼,很多人都走到室外游泳池附近,跳舞聊天。 时砚低头问她:“想回去了吗?还是再待一会儿。” 阮之之想了想,怕一会儿被同事看到自己跟时砚在一起,又要被当成熊猫一样围观,于是回答:“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时砚点点头,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大厅,沿着波光粼粼的游泳池向出口走去。 晚风温柔拂过,吹皱了一池春水。 两个人走了没几步,迎面就看到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端着一杯红酒走过来,挡在他们面前。女人个子高挑,腰细腿长,容貌相比阮之之也毫不逊色。 “帅哥,我注意你很久了,一起喝一杯?”她说话的时候,不经意地撩了撩一头波浪长发,恰到好处的诱惑与勾引。 阮之之忍不住向时砚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对方收到她的眼神,很是明白地伸手揽上她的腰,淡了语气道:“借过。” 女人一怔,似乎是没有想到他会对自己视若无睹,而时砚没有看她,折了步伐,揽着阮之之从她身边快步走过。 阮之之略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又忍不住叹气:“你说你一个男人,怎么长得比女孩还勾人……” 时砚这个人,平时神色冷厉寡淡倒还好,怕就怕他眉眼一软,露出温柔神色来,这才是真要人命。 就像那烽火戏诸侯里的周幽王,尽管知道后果可能无法挽回,为了褒姒那颠倒众生的一笑,便是误国也心甘情愿。 就在阮之之脑海里天马行空的时候,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有男人在暗暗打量自己。 晚风吹得有些急了,将她的薄纱裙摆吹起,由于长裙从大腿根部开始分叉,此时此刻被风一吹,难免露出一双纤细白皙的长腿来。 当事人对此毫无所觉,时砚却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 “之之,你的裙子很漂亮。” “啊?”思绪被从天外拉回来,阮之之抬头看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拨了拨刘海,“谢谢。” 时砚抿唇,斟酌着开口:“我不是对你的着装有什么要求,只是现在毕竟还没入夏,我建议你还是多穿一些,否则这种天气一旦感冒,没有一个星期是痊愈不了的。” 阮之之:…… 原来是嫌她的穿着太暴露了。 阮之之囧,低头看了看自己行走间被风吹起的裙摆,像个被老师叫去谈话的小学生一样乖乖回答:“这条裙子是我今天匆忙之中买的,确实是有些冷……我打算明天就把它拿去退掉了。” 第27节 时砚看她这样低着头温言软语近乎小心地跟自己说话,喉间一梗,竟然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 七年前的自己,就像见不得光的贼一样,日日藏匿在她身后无人窥见的角落,即便不能与她说话,只要能一直偷偷看着她,也觉得圆满。 那个时候她也是像这样,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笑容分享给另外一个男人,他有的时候也会想,如果阮之之愿意对他露出这种笑容,要他付出什么都可以。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明白阮之之于他的重要性,从小到大,周遭亲戚好友将他视为病毒,退避三舍,只有她,主动走向他,关心被他扔掉的论文初稿,对着他笑,在一片黑暗中向他伸出手。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阮之之,在童年经历过那样惨烈的家变后,其实他也是怕黑的,所以当实验室里她瑟瑟发抖伸出手来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 被人需要的感觉真好,从那次以后,他食髓知味,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非她不可医。 七年前的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像现在这样站在他面前,眼睛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小心翼翼地对他说话。 时砚垂眼看她,薄薄的唇抿出一个细小的弧度来,神色幽深,从眼瞳里映出汹涌亮光来,下一秒,他有些情难自控地伸出手,紧紧将她抱在怀里。 阮之之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但是并没有拒绝。 这是时砚第二次抱她,阮之之缩在他的怀里,心里默默地想,她是喜欢时砚的,不然,她的心不会在跟他拥抱的时候跳动得这么剧烈。 而男人弯下腰,将自己的头垂在她细弱的肩膀上,借以掩饰自己发红的眼眶。 原来,这就是美梦成真的感觉。 ☆、34.c16·千纸鹤 第二天一大早, 晨光熹微,阮之之把自己裹在被子里,还在跟周公缠绵, 突然,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十分突兀地叮铃铃响起来。 以为是闹钟的声音,阮之之半梦半醒间努力挣扎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向铃声恶势力低头,迷迷糊糊地伸手去够手机。 明明现在应该还没到七点半啊……还是她今天睡得太沉了? 把手机从床头柜上拿起来, 她揉揉眼睛, 把亮着光的手机屏幕举到眼前看了看, 下一秒整个人立刻就清醒过来了。 原来不是闹钟,是时砚的电话。 阮之之把电话接通,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清醒:“时砚?” “是我。”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清淡,还有些散漫, “出来开门,我在你家门口。” 阮之之:…… 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问他一大早过来干嘛, 阮之之挂了电话, 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了下来, 然后跑进浴室动作迅速地刷牙洗脸换衣服。 这个人也真是的, 每次过来都不提前说一声,搞得她手忙脚乱的也就算了,万一还因此被时砚误会是一个喜欢赖床的人, 那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五分钟之后, 阮之之穿着一件维尼小熊的纯色家居服, 头上戴着一个粉色蝴蝶家的发带,素面朝天地跑去开了门。 阳光顺着被打开的门缝毫不客气地倾洒进来,显得有些刺眼,阮之之揉了揉刚接触到阳光的眼睛,看到走廊里,时砚的模样逆在一片澄澄日光里,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不待她反应,时砚手上提了一个纸袋径自走进来,而后动作极其自然的将纸袋放在客厅里的餐桌上。 阮之之像个排队等着打饭的小学生一样乖乖在餐桌旁坐下,看到一样样冒着热气的食物被他从纸袋里依次取出来。 蟹黄汤包,糯米烧麦,红豆粥……最后,竟然还拿出来了一个系着蕾丝蝴蝶结的粉色方盒。 这个包装盒的样式似曾相识。 阮之之花了01秒的时间想起来,这就是之前她常去的那家咖啡厅里的标配包装盒。 心里一动,时砚竟然大早上特地跑去那里去给自己买了甜品。 由于最近工作太忙,阮之之已经很久都没有时间去光顾那家咖啡厅,更遑论排队买甜品。 对于阮之之突然热烈的眼神觉得有些奇怪,时砚伸手把小方盒往她面前又推了推:“你血糖低,需要多吃点甜的。” 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包装盒,只见样貌精致的盒子里面,安安静静排列着四个不同颜色的马卡龙,现在正往外散发出诱人的香甜气味。 选了一个自己最喜欢的柠檬香草口味,阮之之一脸幸福地把马卡龙放进嘴里,熟悉的味道顿时充斥整个味蕾,连她的大脑都变得活跃了起来。 时砚从厨房里走出来,把洗好的餐具拿出来给她,看她吃得一嘴渣,忍不住开口:“先吃早餐。” 阮之之闻言把最后一口马卡龙放进嘴里,眯了眯眼睛,口吻很是大度道:“看在你一大早专门给我买马卡龙吃的份儿上,我决定原谅你之前做过的那件令人发指的事情了。” 时砚按照阮之之的口味往红豆粥里洒了一勺糖,闻言挑挑眉,不是很在意地问:“哪件令人发指的事情?” 十分惬意地低头喝了一口粥,阮之之一边回忆一边控诉道:“很久之前,那个时候我还没转正,有一次去那家咖啡厅写稿。”她说到这里,忍不住鼓了鼓嘴,“排队的时候你刚好就在我前面一个,然后买走了店里最后一份马卡龙。” 对方听到她振振有词的指控,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朦胧记起了个大概,了然道:“怪不得我离开的时候,总觉得身后有人在看我。”说罢,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看着阮之之的神色里带了几分打量,“原来,你从那个时候就开始注意我了啊。” 阮之之喝粥的动作一顿,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莫名的心虚,于是赶紧反驳道:“才没有!我注意的是你手上提着的马卡龙盒子。” 当然不能被他知道,自己当时还对着他的背影失了会儿神来着。 没有纠结于这个问题,时砚坐在她对面,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快点吃,不然一会儿上班要迟到了。” 阮之之一愣:“你一会儿还打算送我去上班吗?”她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摇摇头拒绝,“真的不用,我天天都坐地铁去上班,早就习惯了。” a大和她上班的公司是两个方向完全相反的地方,如果要时砚先送她去上班的话,这么一来一回,最少也要花费他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她怎么能让他这么辛苦。 “是吗?”时砚闻言轻轻笑了,侧过脸来看她,“那么,以后你要再花些时间,习惯我送你。” 时砚这个人平时总是一副疲倦厌世的模样,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入眼,可一旦笑起来,总是严霜刺骨的眉眼就会变得柔软,瞳孔好像由里向外都泛着细碎的光。沾染上了烟火气息,所以格外动人。 就在她还沉浸在美色里不可自拔的时候,下一秒,男人的手指突然凑过来,然后,很温柔地捏了捏她的脸颊。 他的手指还是很凉,捏在她脸上酥酥麻麻的,这种感觉有点像是触电,又像是烟花炸开的瞬间,总之……很奇妙。 脸上被他触碰过的地方温度逐渐升高,阮之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神色忍不住有些恍惚,接下来,想要拒绝的话却是怎样都说不出口了。 她忍不住挫败地想,生理反应果然是最诚实的。 吃完早餐之后,两个人稍微把餐桌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径直坐电梯前往b2的地下停车场。 电梯里空无一人,阮之之站在时砚旁边,两个人都不说话,气氛很安静。 说实话,由于本身轻微的幽闭恐惧症,平时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阮之之是宁愿一路爬上十三楼也不愿意坐电梯的。独自身处于一个狭窄逼仄的密闭空间里,不可控制地会让她觉得紧张或压抑,况且,她平日里总是独自一人,很少有别人陪同坐电梯的机会。 想到这里,阮之之忍不住悄悄抬头看了看时砚。 他站在她身边,让她觉得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忽然就变得安全了,好像无需恐惧,也不再孤单。 明明是这么凉薄的一个男人,竟然可以让她的小小世界变得温暖。 电梯显示屏上的红色数字正在一个一个逐步下降,一片寂静中,男人的声音轻轻响起来,很温柔,像柔软的雪花:“不害怕吗?” 阮之之想起,很久之前,他曾经带着她穿过a大三号教学楼的一条阴暗走廊,那个时候,他也曾经问过她是不是害怕,然后,伸手极轻极小心地握住了她的手腕。 低头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阮之之开口,小声地问他:“如果我说不怕,你是不是就不会牵我的手了?” 对方显然是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回答,向来淡漠的眉眼竟然难得地恍惚了一下。就在他晃神的刹那,电梯已经稳稳停在负二楼,应声而开。 时砚却在这个时候突然拉过她的手,口吻里有些欲盖弥彰的平静:“地下停车场里也很黑。” 阮之之低下头,看着视线里两人交叠的双手,抿起唇慢慢笑了。 这不是阮之之第一次坐时砚的车,但却是她第一次以女朋友的身份,这么光明正大地坐在副驾驶座上。 黑色商务车一路平稳驶出小区门口,似乎是怕她无聊,时砚伸手打开音响,一阵舒缓优雅的钢琴曲缓缓倾泻出来。 阮之之伸手从包里拿出一颗水果糖,剥开包装纸放进嘴里,含了一会儿,突发奇想地问:“时砚,你猜我手上这颗糖是什么颜色的,猜对的话……”顿了顿,发现自己的确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回馈,于是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猜对的话,这颗糖就送给你了。” “橘子味。” 时砚的回答,几乎就响起在她话音落下的一瞬间。 “……”阮之之沉默半天,“你是有透视眼吗?” 安静开车的男人偏过头来看她一眼,语气十分平静:“你不知道自己偏爱橘子味的水果糖吗?” 今天的天气很晴朗,车子一路行驶在平稳的柏油马路上,窗外景物瞬息万变,阮之之垂眼看着自己手心里那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很久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比她自己更了解她的喜好。 车子很快就到达阮之之的公司楼下。 平心而论,拥有一个这么优秀的男朋友,阮之之心里多多少少也是有些压力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去买彩票的时候踩狗屎运中了五百万大奖,于是小心翼翼把彩票藏在怀里等着去兑,生怕被别人发现一样。 于是,她透过车窗仔仔细细观察了一圈,确认周围没有自己熟悉的面孔,这才偷偷摸摸的打开安全带,准备下车。 而时砚看着她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忍不住皱眉:“阮之之,你有几个男朋友?” 正准备下车的阮之之一愣,不明所以道:“一个啊。” “是吗?”时砚点点头,一只手随意搭在方向盘上,语气无波无澜道,“我还以为自己是你一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阮之之听出他语气里的别扭,有点囧,赶紧解释:“……你别误会,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就是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再发展出一堆情敌来,到时候就有的受了。” 对方手指无意识地放在方向盘上敲了几下,对于这个解释不置可否。然后,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时砚伸手,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只精致小巧的千纸鹤来,伸手递给她:“这是今天的。” 一下子有些反应不过来,阮之之下意识地就伸手去接。 他竟然还记得昨天晚上在舞会上说过的话。 她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 她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 动作小心翼翼地把这只栩栩如生的千纸鹤放在手心里,阮之之脑海里无法控制地开始想象时砚一个人折纸鹤的画面。或许是在车上,或许是在家里,或许是在教室……不管是在哪里,至少证明,那个时候的时砚,在想她。 视线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纸鹤看了一会儿,阮之之突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时砚最近好像很少抽烟了。 因为,这只千纸鹤身上,一丝烟味都没有。 抿了抿唇,一句埋在心里的话突然就不受控制的脱口而出:“时砚,谢谢你,我觉得……我现在很幸福。” ☆、35.c16·蜻蜓点水 生活本身就是平淡而苍白的, 不会每一天都让你开怀大笑,相反的,它总是会让你感到疲惫, 感到失望。 可是,这样平淡的生活里如果突然闯入了一个值得的人,他了解你所有的喜好,他自愿担负你的人生,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么阮之之想, 她大概会心甘情愿的被生活消磨。 她跟时砚刚确定恋爱关系一周, 家里的折纸艺品就已经快摆满一个书桌了。一开始她把这些折纸都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桌前的窗台上,可是后来总是担心自己拉窗帘的时候会不小心碰掉,所以后来专门跑到家居创意店买了一个心形纸盒,把这些折纸全部仔细地放了进去。 第28节 以后, 会越来越多的吧。 今天是难得的一个不用加班的周五,阮之之早早下了班, 打算去a大等时砚下课了一起吃晚饭。 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 阮之之却突然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 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 终于发现自己心里隐隐的这股不安感来自于最近过于安静的陆婉仪。 明明陆婉仪在她心里一直是一个极其活泼开朗的女孩,可是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上班的时候总是感觉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也不像之前那样喜欢过来缠着她聊八卦了。 一直以来, 陆婉仪都是在公司里面给予了她最大善意的人,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们两个已经成为了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看到她心情低落,阮之之当然做不到袖手旁观。 嗯……反正今天下班比较早,阮之之思考了几秒钟,决定去找陆婉仪聊聊,看看有没有自己能帮上忙的地方。 恰好看到身后愁眉苦脸的陆婉仪刚收拾好东西要走,阮之之赶紧快步跟上,开口叫住她:“婉仪!” 对方听到她的声音一愣,停顿了几秒钟才转过身来,笑容里有些勉强:“之之啊,怎么了吗?” “今天下班早,你要是没有安排的话,我请你喝奶茶好不好?”阮之之做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顿了顿,看到陆婉仪有些犹豫的神色,又补充道,“你最喜欢喝的草莓奶盖,再加一份芒果班戟,够不够?” 最终还是不忍心拒绝她的好意,陆婉仪眉心舒展了一下,走过来像往常一样挽住她的手臂:“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一会儿我还要吃奶茶店旁边的那家梅花糕。” 阮之之失笑:“好好好,上个星期刚发了工资,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十五分钟后,两个人步行走到了公司附近那家她们最常光顾的奶茶店,阮之之还非常贴心地先跑到旁边店里给她买了一份梅花糕。 回来的时候,透过奶茶店的玻璃窗,正看到陆婉仪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失神,面色很苍白,似乎下一秒就会哭出来。 阮之之心里一凝,赶紧推门快步走进来。 “你最喜欢的梅花糕,趁热吃吧。” 陆婉仪看她回来,赶紧整理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抿了抿唇有些感动地道:“谢谢你,之之,你对我真好。” 她小心翼翼拿起梅花糕,吹了口气,然后拿了把小勺一口一口慢慢吃起来。 现在刚好是下班放学的时间段,奶茶店里的生意很好,人头攒动,声音嘈杂,可是她们身处的小小角落却与这种热闹格格不入,安静地有些可怕。 阮之之盯着她看了很久,终于还是决定主动开口询问:“婉仪,我看你这几天精神状态不太对,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麻烦的话,可以告诉我,作为你的朋友,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解决。总之……不管什么事情,就是不要一个人憋在心里。” 话音刚落,就看到对面的陆婉仪眼眶红了。 气氛很安静,她不回应,阮之之也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良久,陆婉仪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声音极轻地告诉她:“之之,我怀孕了。” 怀孕? 阮之之先是一愣,随后很快就反应过来:“恭喜呀,你要做妈妈了。”说完又觉得不太对劲,疑惑道,“怀孕不是一件好事吗?你该不会是因为未婚先孕而伤心吧,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而且你跟你男朋友感情这么稳定,赶紧去领证结婚吧,这可是双喜临门,叔叔阿姨也一定会很开心的。” 她絮絮说到这里,陆婉仪却突然控制不住地哭出声来。 阮之之话音一滞,赶紧手忙脚乱地帮她拿纸巾,柔声安抚:“哭什么呀,再哭妆就花了。” 陆婉仪拿纸巾擦了擦哭得通红的眼睛,半晌才有些哽咽地开口:“我前段时间发现我男朋友劈腿了……你还记得我跟你说他去临市出差的事情吗?其实他根本没有去出差,他是跟那个女的出国旅行去了。” 宛如晴天下了一道闪电,阮之之帮她擦泪的动作僵硬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些词穷。 在自己怀孕的时候,发现男朋友出轨…… “我告诉他我怀孕了,他说他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打算这么快就做爸爸。他已经二十七岁了,跟我说还没做好准备,我又不是十八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怎么可能还信他这一套。”陆婉仪说到这里,有些嘲讽的笑了笑,“怪不得我催他结婚这么多次他都不愿意,原来是因为还没玩够,原来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跟我定下来。是我太爱他了,以为自己可以做他生命中最后一个女人,没想到,最后我和其他女人也没什么分别,不过是个过客。”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情绪较之前已经平复了很多,语气也不再哽咽,可是听在阮之之耳朵里,只觉得心乱如麻。 阮之之想了半天,还是试探着问她:“那……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说到孩子,陆婉仪的表情变得很矛盾,似温柔似残忍,“昨天我都已经走到医院门口了,可最后还是没有勇气踏进去。不管怎么样,他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跟我骨血相融,我做不到那么狠心……” 阮之之抿唇,一时不知该怎么再安慰她,因为,这件事情要是放在她身上,她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纠结,陆婉仪笑了笑,反过来安慰她:“之之,别担心我,我这些天已经好多了,孩子现在刚一个月,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去考虑要不要留下他。”她低头喝了一口平时最爱的草莓奶盖,佯作轻描淡写道,“跟你说完之后我觉得心里舒服多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现在单身妈妈在社会上也不少,我工资又不低,肯定养得起他。” 阮之之叹了口气:“你别难过就好,为了这样的男人不值得。总之,不管你的决定是什么,作为朋友我都会陪在你身边的。”顿了顿,又不放心地嘱咐,“这段时间,如果觉得肚子疼或者身体哪里不舒服的话,一定要及时给我打电话,反正我平时很闲,正好去你家照顾照顾你。” 陆婉仪闻言垂眼笑了,半晌,她抬起头来,很真诚地开口:“之之,谢谢你。我真的没想到,会在a市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 *** 直到跟陆婉仪分开,坐上了去往a大的出租车,阮之之还是有些恍惚。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可以对另外一个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作为朋友,她不知道这些天陆婉仪是怎么熬过来的,只能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关心。 她觉得有些挫败,挫败于自己的无能为力。 当她还在怔怔出神的时候,出租车已经到达a大门口,阮之之付了钱下车,发了会儿呆才走进校门。 努力晃晃头,让自己的情绪从这件事情里抽离出来,她低头看了一眼手机,现在时间是晚上七点半,距离时砚下课还有十五分钟左右,时间应该刚刚好。 阮之之一路轻车熟路地走到时砚所在的三号教学楼,上楼梯的时候思绪又有些恍惚,如果这件事情放在时砚身上的话,他会怎么做?会毫不犹豫地带自己去民政局领证吗? 作为一个21世纪的成熟女性,尽管她至今仍然没有与任何男人走到过那一步,但也并不认为未婚先孕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可如果是像陆婉仪这样碰到男友劈腿的状况,就有些复杂了。 做一个单亲妈妈当然不是不可以,可是身为她的好友,阮之之同时也要考虑到陆婉仪一个人带孩子的辛苦,以及将来重新组建家庭时带来的影响。 说来说去,都怪那个渣男。 她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那个熟悉的教室门口。 收敛心神,阮之之动作很轻地踮起脚尖,透过玻璃窗看到教室里面的同学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似乎正在做小组讨论。 可是视线来回搜索了好几圈都没有发现时砚的身影,她眨了眨眼睛,突然莫名有些心慌。 正想着给他打个电话,手机还没来得及从口袋里拿出来,突然腰上一紧,下一秒,温热的呼吸落在她颈间,男人的声音在一片寂静中低低响起来,带着一贯的沙哑,却很性感。 他问:“在找我吗?” 阮之之被他的呼吸撩拨的呼吸有些不稳,她扭头,在黯淡月色下看到时砚的侧脸,轮廓棱角分明,在泠泠月光下有些朦胧,却显得愈发迷人。 “你作为老师,上课时间怎么在教室外面……太不敬业了。”她深呼吸,努力让自己的心跳平稳。 时砚把头埋在她颈间,低低笑了,阮之之甚至能够感觉到他的声带在震动,酥酥麻麻的,带着些许烟草味道,几乎要将她颈间那一块烧起来了。 “他们在小组讨论,我有点想你,就出去抽了支烟,结果一回来就看到你在这里东张西望。”他的下巴终于从她的脖颈离开,阮之之也终于松了口气,这个男人……一举一动,真是太要命了。 时砚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轻声安抚道:“差不多也该下课了,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阮之之点点头,赶紧把他推进了教室。 希望刚刚他们两个人在门口的亲密举动没有被里面的学生看到……说起来,她跟时砚两个人的年纪加起来都五十多了,怎么她谈个恋爱比十八岁的大学生还放不开。 没多久,就看到教室里的学生开始收拾书包,然后教室门从里面被打开,学生们陆陆续续从里面出来,看到阮之之站在门口,竟然还有人跟她打招呼。 阮之之忍不住老脸一红,只能努力保持端庄地回应一个笑容。 她透过敞开的门看到时在讲台上收拾教案,正想着要不要进去帮他一下,却看到又有一对情侣从教室里面走出来,两个人手牵着手,看上去很甜蜜的样子。 她听到女孩抬头问男孩:“哎,我妈妈今天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 男孩听她这么说,语气有些紧张:“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谈了呀,我说我男朋友对我可好了,天天送我上课,给我买饭,来姨妈的时候还知道帮我捂肚子。” 男孩听到她这么回答,似乎放下心来,语气里还有些小得意:“那是,我媳妇儿是什么身份,当然要小心伺候着了。” 女孩却道:“不过我妈妈说了,男生在谈恋爱的时候都是无微不至的,等到时间久了就腻了,当时的什么海誓山盟全都是骗人的。” “哎呀,你跟咱妈说,我跟那些人不一样。”男孩听了立刻否认,“再说了,就算骗,我也争取骗你一辈子。” …… 两人手牵着手渐行渐远,声音也渐渐小到她听不见。 阮之之歪了歪头,觉得心里有种久违的感动。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有人走过来,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看什么呢?” 阮之之转过身来,眉眼弯弯地笑:“看你们班的小情侣谈恋爱呢。”说完,她下意识地伸手挽住时砚的手臂,问,“我们去吃什么啊?” 时砚低头看她,漫不经心道:“听你的。” 现在教室外已经没什么人了,夜幕完全笼罩,气氛很静谧。两个人并肩往楼梯口走过去,阮之之想起刚刚那对情侣,忍不住有些好奇地开口问他:“时砚,你以前读书的时候谈过恋爱吗?” 时砚垂眼看她:“你是我第一个女朋友。” 阮之之闻言笑了:“好巧,你也是我第一个男朋友。”说完,她眯了眯眼睛,望向空中银白色的月亮,“曾经我一直都觉得很遗憾,没有在学生时代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是跟你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上帝真的是公平的。之前我以为自己缺失的那些部分,现在全部都弥补回来了,甚至,弥补得比我失去的更多。” 她说完,下意识地转过头来,却发现时砚正定定地看着她。 他的眼睛里有某些深刻的情绪弥漫开来,黑白汹涌,此时此刻映着夜色愈发深邃,像酒,再看几眼就怕会醉。 也许是今晚夜色太温柔,也许是他眼中交错的情感太热烈,阮之之看着他,一时之间竟然有些恍惚。 溶溶月色下,他低下头来,轻轻地,像羽毛一样,在她额头印下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 太珍惜了,珍惜到甚至不敢吻她的唇。 怕更多更深的触碰,会变成对她的亵渎。 ☆、36.c17·解谜游戏 阮之之最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总是喜欢在网上搜索一些跟母校有关的事情。 好吧,她承认,她是想多了解一些时砚在大学时代所发生过的事情。 说起来, 有一个这样优秀到近乎完美的大学校友,尽管时砚对于以前的事情总是不愿提起,但是阮之之觉得,她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猜到时砚在读大学的时候有多受欢迎。 她打开电脑登录进了人人网,虽然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用人人网, 不过在她读大学的时候, 身边所有的中国同学几乎都有一个人人账号。 一只手撑着下巴, 一只手握着鼠标,阮之之开始在她关注过的同学里面一个一个搜查。抿了抿唇,她突然觉得顾念说得没错,自己当年实在是一个傻逼, 大学四年里满心满眼就只有那一个人,好像全世界就只有这么一个男人, 其他任何人任何事都充耳不闻。 顾念说过, 之前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 总是能看到时砚坐在离他们不远的桌子上, 一个人安静地吃饭。她当时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阮之之心里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 有些人天生喜欢清静, 可是此时此刻想来, 她突然觉得,当时的时砚一定很孤独吧。 是啊,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天生就喜欢一个人吃饭呢,更何况还是在公共场合。 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残忍。 没来由的。 就在阮之之胡思乱想的时候,鼠标已经翻完三个大学同学的人人相册,这三个相册里面都没有时砚,哪怕是一个侧影。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时砚这个人眉眼阴冷又高傲,平时总是独来独往的,身边朋友不多也很正常。 心里面有一种渴望让她迫切地想要窥探一下时砚的大学时光,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要知道他的过去,更遑论这个男人的过去,每一分每一秒或许都和她息息相关。 她也想参与进他的人生,哪怕只是一点点。 第29节 今天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周末,时砚因为学校里有教研会走不开,所以阮之之只好在家里留守。 她抱着笔记本电脑窝在沙发上,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流逝,数以千计的照片里,她一张一张认真地浏览,生怕错过一张与他相似的脸。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已经看完了十六个人的人人相册,阮之之揉了揉眼睛,发现剩下的大学联络人只剩下三个了。 鼠标移到下一个联络人的头像上,这个女生的名字叫黄怡宁,是阮之之读大学时偶然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同届同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她记得,这个女生本科时的专业也是心理系。 心念一动,阮之之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她的个人主页。 和其他人已经寸草不生的主页不一样,这三年以来,黄怡宁仍然时不时会更新一下人人,看起来好像至今仍在使用。 点进相册,里面的照片林林总总有一千多张,阮之之也不着急,温了一杯含糖牛奶,就这么一张张细细翻阅起来。 鼠标很快就滑到三年前的照片,照片里出现了阮之之再熟悉不过的教学楼、图书馆、还有ucla的音乐喷泉。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竟然渐渐地浮上来一丝紧张感。 “今天小组竞赛拿了第一名,全程都要感谢师兄的carry(鼓掌)。不过虽然大腿很粗,但是大神师兄极其高冷,而且好孤僻,平时对谁都爱搭不理的,有点不太敢抱。(吐舌)” 这条文字的配图里,三个人站在一起,中间的女生怀里抱着一个水晶奖杯,笑得一脸灿烂。阮之之满怀希望地望向女生身边的两个男生,可是很遗憾,那两个男生的眉眼模样都无法与他重叠。 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阮之之刚想把这张照片翻过去,下一秒,眼角余光一瞥,却瞬间连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也许是拍摄手法问题,或者该说是他站的位置光线太差,阮之之仔仔细细盯着照片的右下角看了十几秒,才确定这个只露了一张侧脸的男生真的是时砚。 照片的右下角,时砚静静站在热闹人群之外,脊背挺得很直,他的面容有些苍白,眼窝微陷,眼底带着一抹淡淡青色。他看上去很疲倦,表情恹恹,整个人仿佛游离于红尘之外,阴郁又冷漠。 阮之之看着看着,眼眶突然就红了。 她忽然觉得,她真的错过了很多。 右键点击把这张照片保存,阮之之继续往下翻,直至翻到相册的最后一页,才找到另外一张时砚的照片。 “今天是ucla的迎新会,超级热闹,我认识了很多很厉害的人,越发感觉自己接下来的四年一定要好好学习了。对了,我还在我们专业看到一个帅哥,帅哥一个人站在角落,好多女生过去搭讪都被无情拒绝了,有点怕。” 这张看起来像是一张偷拍的照片,照片里被偷拍的男生大概十**岁的模样,他穿着一件黑色卫衣,戴着一顶黑色棒球帽,帽檐低下来,遮住大半张脸。 但是就算化成灰阮之之也能认得出来,这个男生一定是七年前的时砚。 因为他身上的特质太过难忘。 照片里的时砚微微低着头,靠着墙斜倚在一个角落里,手里握着什么东西,好像很专注的样子。 阮之之眨了眨眼睛,努力将这张因为偷拍不甚清晰的照片放大,反复看了无数遍才发现,原来他手上拿着的是一张被折叠过的餐巾纸。 他在折纸啊。 她想,时砚没有骗她,他真的……一直都是一个人。 可是为什么呢? 阮之之盯着这张照片看了半天,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 明明是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即使父母双亡,可是怎么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呢?明明就应该一路花团锦簇,万众瞩目的啊……可是为什么,他的眼睛里总是氤氲着浓重的孤独感,几乎让人胆战心惊。 不知道就这么恍惚了多久,阮之之终于压下心里缠绕着的,大概是某种名为心疼的情绪。晃了晃鼠标,电脑屏幕重新亮起来。 她原本是打算就看到这里的,可当鼠标移到电脑右上角红色的叉号时,却突然发现,黄怡宁的人人,此时此刻是在线的。 鼠标上的指尖像是凝固住了一样,无论如何都按不下去。 阮之之深吸一口气,终于还是打开了黄怡宁的聊天框。 阮之之:你好,还记得我吗? 大概过了半分钟的样子,对方回复了她。 黄怡宁cindy:天哪,是之之啊,当然记得。 黄怡宁cindy:我还以为现在还在玩人人的就只有我一个了呢。 阮之之失笑,手指在键盘上敲出一串文字,想了想又一个一个地删掉。 先不说她跟黄怡宁不过是点头之交,就算她们曾经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她大概也不好意思三年后突然莫名其妙跟她打探一个男人的过去。况且,在黄怡宁的心里,时砚和阮之之这两个名字,代表的大概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 就在她咬着指甲有些纠结的时候,对方看她没有回答,又发过来一条消息。 黄怡宁cindy:怎么啦之之,突然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就在同一时间,阮之之也终于鼓起勇气摁下了回车键。 阮之之:你还记得时砚吗? 这一次对方沉默了一会儿。 大概过了一两分钟,阮之之才收到她的回复。 黄怡宁cindy:原来,你也知道时砚啊,之前我还一直以为你们不认识呢。 阮之之咬唇,想了想,不知道这么突兀地告诉她时砚现在是自己的男朋友到底好不好,于是决定换一种委婉的方式。 阮之之:他毕业后也在a市工作,a市就这么大,很难不认识。 阮之之:我也是一时冲动,看你在线就忍不住发了消息。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你跟时砚之前熟不熟悉,想知道一些他以前的事情。 顿了顿,终于还是又补充一句: 阮之之:我觉得我可能是喜欢他。 如果不告诉对方自己对时砚的感情,就这么贸然跟她打探一个陌生人的消息,对方大概会觉得她有病吧。 她这三条消息发过去之后,对方很久都没有回复。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五分钟,阮之之的耐心一点一点消磨殆尽。 检查了一下电脑确定没断网,又看到黄怡宁仍然是在线状态,阮之之皱皱眉,不大确定自己现在应该怎么做。 正当她已经放弃,打算关掉人人网页的时候,对方终于回复了她的消息。 黄怡宁cindy:我跟时砚师兄其实不怎么熟悉,原本他是我同专业的同学,可是他花了两年半的时间就本科毕业了,所以后来我都改口叫他师兄。 黄怡宁cindy:时砚师兄这个人平时很孤僻,不喜欢跟人交流,总是独来独往的,所以很抱歉,我也不知道有什么能告诉你的。 阮之之看到这里,也不好再强人所难,于是很体贴地回答: 阮之之:没关系,本来也是我太冒昧了,不管怎么说,还是很谢谢你。 她这行字刚打完发过去,就看到对方又给她发过来一条消息: 黄怡宁cindy:我刚刚往你的人人邮箱里发了一封邮件,里面有一个游戏安装包,是时砚师兄大三那年辅修课上的一个作业。我刚刚在电脑里找了找,幸好还在。 黄怡宁cindy:他设计过一个解谜游戏,不是很难,你试试看能不能通关吧。 解谜游戏? 阮之之有些疑惑,不过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于是只好跟对方道了谢,然后点进邮箱下载。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游戏安装包并不大,阮之之花了十几分钟就安装在了电脑上。 她打开,果然是一个冒险解谜类游戏。游戏里玩家需要扮演一名侦探,一共有七个案件需要破获,玩家每破解一个案件会得到凶手留下的一串密码,等到七个案件全部破解之后,将得到的七个密码组合破译,会得到一行文字,也就是游戏里凶手留下的最终谜底。 阮之之原本以为自己一定不会喜欢这种又枯燥又考验智商的游戏,可出乎意料的是,当她打开案件一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时砚设计的这些案件每一个都很有趣,并且极其烧脑,刚解开一个谜团,很快就发现自己陷入了更深的谜团里。游戏整体气氛十分诡异,还带有些许的恐怖元素,如果现在是在晚上,阮之之恐怕都不敢一个人去厕所了。 越玩越上瘾,已经注意不到时间的流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阮之之终于艰难地玩到最后一个案件。她抬眼看了一下游戏界面左上角的金币数量,发现已经被自己用得所剩无几了。 游戏里如果遇到实在无法侦破的案件,可以用金币换取线索,阮之之有些汗颜的发现,经过六个案件之后,自己的金币果然已经花光了。 可是最后一个案件又的确很棘手,阮之之来来回回试了无数次,还是只能玩出be的结局。 半个小时之后,她终于受不了了,拿起手机对着游戏屏幕拍了一张照片,打开微信找到自己的置顶好友,然后发送了过去。 之之:时砚,我到了这里老是死……那四个线索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全部收集到啊? 没过多久,她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 时砚:你怎么会知道这个游戏? 阮之之囧,不打算告诉他自己像个变态一样在网上各种搜索他的消息,只好瞒混过关。 之之:哎呀,这个不重要,你快点告诉我该怎么玩,我好想知道结局的谜底啊。 时砚:你真的想知道? 之之:真的想知道。 这条消息发过去之后,阮之之耐心等了一会儿,终于收到了对方长长的提示。 时砚:第三天的时候去花园找医生聊天,仔细观察一下地面,有线索。第五天的时候先见伯爵夫人再去见伯爵,伯爵离开之后选择悄悄跟在他后面,进地下密室,密室的墙壁上有七盏灯,要把它们都拆下来,拆灯的顺序跟伯爵家客房上的门牌号一致,174,2536。 之之:给你一个爱的么么哒,我去了!你好好开会,别再玩手机了。 时砚:…… 在得到了完美的场外求助之后,阮之之终于成功将游戏通关了。 很快,屏幕上慢慢浮现出她得到的七个密码,竟然是一串冗长的摩斯电码。 阮之之有些泄气,果然,谜底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不过巧合的是,阮之之在高中的时候,因为看一些谍战片所以对摩斯电码很感兴趣,还专门买了本书研究过一阵子。 她飞快地跑到书架上把那本已经泛黄发旧的书取下来,又拿出来纸笔,开始对照着一个字一个字的破译。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心满意足地放下笔,揉了揉太阳穴。 然而,终于通关的喜悦还没来得及跟时砚分享,阮之之视线落在白纸上自己最终得到的答案,却突然喉间一哽,然后,眼泪无法控制的夺眶而出。 原来,游戏里凶手留下的最终谜底这么简单,简单得只有七个字。 这七个字是,阮之之,我喜欢你。 ☆、37.c17·first kiss 阮之之的眼泪来得猝不及防, 她平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可是此时此刻,对于那些不听使唤就夺眶而出的泪水毫无办法。 眼泪掉到膝盖上的白纸上, 将那行文字晕染打湿。 那些年来,她满心满眼都是李司晨,每天都在想尽办法希望多靠近他一点,可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原来那些年来, 有这么一个男人, 曾经也这样默默地, 毫无指望地喜欢过她。 第30节 她以为自己独自承担着爱而不得的痛苦,因为对方的一句话甜蜜或绝望,每天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可是时砚比她痛苦何止十倍。 当时的他看到自己天天跟在李司晨身边嬉笑打骂,心里, 又是怎样的难过呢? 阮之之有些不敢去想,越想, 越觉得自己残忍。 时针就在此刻缓缓指向下午六点, 阮之之呆坐了一会儿, 忽然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蹦起来, 她好像很着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奶牛斑点家居服, 拿了个手机钥匙就快步出了家门。 她好想见时砚, 一分一秒都等不了了。 一路小跑到小区门口, 迎面刚好过来一辆出租车,阮之之赶紧挥手,觉得简直连老天爷都在帮她。 说起来,从自己家通往a大的这条路她明明已经烂熟于心,可是此时此刻,每一条街的景致看在她眼里,却都像初见一样陌生。 满脑子都是时砚,时砚垂着眼沉默的模样,时砚伸手摸她头发的模样,还有,时砚对着她笑的模样。 他长得那么好看,就算是递过来一瓶砒/霜也能让人心甘情愿地吞进去。 阮之之想着想着,眼眶不受控制地又红起来。 这么多年,是她辜负了他。 眼看着出租车又拐过一个街口,还有两条街就要到达a大,阮之之此时此刻却突然生出些许近乡情怯的情愫来。 一种突如其来的紧张感攫取了她,让她紧张到连指尖都微微颤抖。 深呼吸,她付钱下了车,尽量让自己的心情保持平静,踏进了那个早已经烂熟于心的校园。 a大校园里风景如画,道路两旁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栀子花,远远望去像是被纯白色的海洋包围,芬芳扑鼻。 阮之之一步步走在校园里的林荫小道上,脑海中的景象逐渐与自己的大学时代重合。 她想起自己大二的时候有一次在图书馆自习,一道高数题解了半天都解不出答案,于是干脆趴在桌子上自暴自弃地玩手机。没过多久,突然一个纸团被人从前面丢过来,稳稳落在她旁边的废纸篓里。 当时,她有些疑惑地抬起头来,看到自己的正前方有一个陌生的男生背影。这个男生的发色漆黑,看起来像是一个中国人,他的个子很高,脊背挺得笔直,有些削瘦。也许是因为实在太过无聊,阮之之有些好奇地伸手把纸团从废纸篓捡起来,一寸寸展开,然后发现,纸上竟然是一份论文初稿的提纲。 这份提纲的内容就算是被编进教材书里都毫不过分,阮之之看了一会儿,深深感觉到,尽管都考进了同一所大学,人和人之间也还是有着很大差别的。 顿时她看着前面那个背影的眼神就不一样了,学霸啊。这个纸团肯定是他扔错了吧,这么优秀的提纲呢。 这么想着,她小心翼翼地把纸团铺平,然后伸出手,用笔尖轻轻戳了戳他的后背。 前面的人对于她的动作好似毫无所觉。 阮之之并不气馁,只觉得是他学习太投入了,于是锲而不舍地继续戳。 半晌,男生终于有些不耐烦地回过头来。 阮之之抬头,为了避免被对方当作神经病,赶紧毫不吝啬地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来,然后把手中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递给他:“同学,这份提纲是你刚刚不小心丢掉的,呐,还给你,下次要细心一点,不然重新写一份要花好久呢。” 她说话的时候,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单纯无害,不过视线,却半分都不曾在男生面上停留过。 转身过来的男生垂眼,视线落在那张已经被她重新铺平的纸张上面,很久都没有说话。 后来的事情,阮之之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总之在她不甚清晰的记忆里,她记得男生最终取走了那张纸,似乎,还对她说了句谢谢。 这种几乎每天都会在校园里发生的小插曲,如果不是上次吃面的时候时砚提醒她,她大概早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吧。 可是每一件与她有关的事情,他却都记得很清楚。 阮之之一路胡思乱想着,抬脚迈上通往三号教学楼的楼梯。 她知道今天a大在开教研会,所有学校里的一级教授全部必须出席,所以只好走到时砚的办公室去等他。 一路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穿过走廊,教室里仍然有很多学生在上课,有的在认真听课,有的在偷偷玩手机,还有的已经趴在桌上去见了周公。阮之之将视线收回来,拐了个弯绕到后面的教授办公室。 走到办公室门口,她深吸一口气,像做贼一样偷偷往敞开的门缝里瞥了眼,看到里面空无一人之后,才放下心来。 把门推开,她径直走到时砚的办公桌上,百无聊赖地坐下来。 时砚办公桌上的摆设仍旧简洁明了,除了教学材料和学生的作业之外空无一物。 窗外夕阳逐渐西沉,阮之之偏头望过去,看到日头从下面开始泛出微红,轻轻地,比天上的云丝还要淡,而后,慢慢烧成绛红色,抖落出柔和的光。 阮之之看了一会儿,双臂合拢趴在时砚的办公桌上,心想,不知道一会儿等时砚回来看到自己在这里等她,会不会觉得有些惊喜。 不过,时砚这样的性格,幸好是大学教授,要是让他去教个小学啊初中什么的,那么一张冷冷淡淡的脸还不得把学生吓哭。她想到这里,把头埋进臂弯,忍不住笑起来。 就这么神游天外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紧张感怎样都无法消散。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在等待自己的暗恋对象一样,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惴惴不安。 叹了口气直起身来,阮之之掏出手机,打开系统自带的前置摄像头照了照,发现自己由于出门匆忙,现在头发乱糟糟的,妆也没化,身上还穿着家居服。阮之之闭了闭眼,觉得还是不要再照了。 百无聊赖地关掉手机,她记起时砚的办公桌右边抽屉里有糖,于是动作很是熟练的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颗水果糖,剥开包装纸放进嘴里。 躁动不安的心情这才平复了些许。 就在此时,透过敞开的窗户,突然听到楼梯拐角处好像有声音传过来。 心里一紧,阮之之偷偷伸长脖子往窗外望过去,果然看到远远的有几个人影一边交谈一边走过来。 一定是时砚和别的教授开完会一起回来了。 一颗心立刻怦怦直跳,阮之之腾地一下从沙发椅上坐起来,突然有点想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 不过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很快,阮之之就听到了门外把手轻叩的声音,伴随着的是几个人的交谈声。 “阿砚,今天又有学生来找我了,说要我帮她向你转交一份情书。你说现在的小孩天天脑袋里都在乱想什么,什么年代了还想玩师生恋呢。” 说话人的声音十分清朗,语气里带着笑,很熟悉。 是陈嘉言的声音。 他也在?阮之之囧,那不是更尴尬了,陈嘉言他……应该不知道自己跟时砚的事情吧。 还不待她多想,办公室的门就从外面被推开。 霞光就在门被打开的瞬间从外面大片大片地涌进来,阮之之看到几个人有说有笑地走进来,走在前面的是几个五十多岁,看起来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然后,她看到了一边扭头跟后面说话一边走进来的陈嘉言,再然后,她终于看到了那个不紧不慢走在人群最后面,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时砚。 他的身上好像披着晚霞的光,柔和又朦胧。 陈嘉言看到她明显也是一愣,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跟她说话,而是侧过头去:“阿砚,你看是谁来了。” 他话音落下,身后眉眼清冽的男人懒懒散散抬头看过来。 两人视线相撞的一瞬间,恍惚间万象皆是他眉眼,几乎让她目眩神迷。 阮之之想,性格不论,时砚这张脸长得真是无可挑剔。 男人看到是她之后,漫不经心的神色一顿,有些惊讶地开口:“之之,你怎么会在这?” 终于见到时砚的阮之之却觉得一瞬间心神大定,她张了张嘴,小声回答:“我、我想你了。” 这是一句真心话。 一直站在旁边一脸惊讶的陈嘉言这会儿终于反应过来,跟其他人解释道:“咳……这个美女是阿砚的女朋友,你们都还没见过吧?” 于是,几个年过五十的老教授互相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压下眸中的惊诧神色,低头窃窃私语起来。 “最近是刮的什么风啊,连时砚都谈女朋友了。” “就是说啊,我还以为,等我孙子出生的时候都看不见他结婚呢。” “哪家的姑娘啊,长得倒是眉清目秀的,像是个正经人家的好孩子。” …… 被当成大熊猫围观了半天的阮之之,莫名觉得脸有些红。 站在门口的时砚这会儿终于回过神来,抿了抿唇,走过来轻轻拉住她的手,而后,什么都没说就把她从办公室里带了出来。 他握着她的手很凉,也不说话,只是一直往前走。 气氛很安静,偶尔能听到楼道里来往的学生看着他们窃窃私语。 阮之之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一声道:“时砚,你的学生都在看我们。” “看就看。”对方显然不以为意,“反正他们都知道,我最近交了女朋友。” 于是阮之之也不说话了,她用另外一只空出来的手拨弄了一下刘海,愈发后悔出门前没有梳洗打扮一下。 时砚一路带她走到a大操场后面的一条林荫笑道,才停下脚步。 这里风景很美,而且很安静,没什么人。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然后。 “时砚——” “之之——” 两个人同时开口,又在听到对方开口的瞬间同时停住。 气氛有些尴尬,半晌,还是时砚先开口,他的声音很淡,情绪莫名:“通关了吗?” 阮之之一怔,那阵莫名其妙的紧张感又满溢出来,小声回答:“通关了。” 时砚垂眼,沉默了很久才开口:“被我喜欢了这么久,会不会让你困扰?”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想要弥补什么似的,又补充道,“我喜欢你是我心甘情愿的,别想太多。” 夕阳已经完全落下,洒下一片霞光余辉。 阮之之低着头,想到那个解谜游戏里的最终谜底,不知道为什么有点不敢抬头看他:“时砚,对不起……”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可潜意识里就是想跟他道歉。 一根冰凉的手指伸过来抵住了她的唇,阮之之抬头,看到时砚望着她的神色很温柔:“之之,别说对不起。我说了,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跟你无关。” 她听到这里语气有些哽咽了,想了想,终于还是问出了那个困扰至今的问题:“时砚,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 论样貌,她虽然长得漂亮,却也算不上绝色;论性格,她虽然性情温柔,骨子里却很固执;论家室,她年少时父母便离异,从此母亲独自抚养,更谈不上什么大富大贵。 这么优秀的时砚,为什么会喜欢上她? 时砚却笑了,他低眉垂眼看她,眸子里的尖锐像是被敲碎了,望着她的神色万般柔情千般意,简直让人心旌摇荡。 阮之之第一次发现时砚竟然也可以是温柔的。 他说:“你不知道你对于我来说的意义是什么,我也很难跟你说清……但是,现在这些你都不必知道了。”他说完,伸手习惯性地摸了摸她的头发,“都不重要了,只要现在,陪在你身边的人是我就好。” 阮之之听到这里,闭了闭眼,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眼眶里落下泪来:“我以前从来没想过,也会有人把我放在心上,为我做这么多事情……” 因为李司晨,大学四年里的阮之之心里多多少少是有些自卑的。她觉得一定是自己不够好,不然为什么她都做到这种地步,李司晨还是不喜欢她。 于是从美国毕业回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无法走出这段情伤的阴影,也一直都没有办法去认识新的男人,开始一段新的恋爱。 亲情缺失,爱情受挫,在阮之之之前二十六年的人生里,没有多少爱和温暖,所以她一直都很独立。 第31节 可是认识了时砚之后,一切都变了。 阮之之一直都记得,之前她手被茶几割破的那次,时砚早上过来找她,给她买早餐,还亲手帮她挤牙膏。 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 时砚看她眼泪掉个不停,神情罕见地有点慌乱,他伸出手,皱着眉头帮她擦眼泪:“别哭,之之,你笑起来最好看。” 她笑起来,他的世界里才有光。 仔仔细细把她的眼泪擦干净,紧接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伸手从衣服口袋里拿住一只小小的纸青蛙:“给你今天的,别哭了。” 阮之之却哭得更厉害了。 时砚的手指触碰到她的眼眶,有点凉,又奇异般的温暖。她哭着望向他一双有些无奈的眼睛,下一秒,突然不管不顾地伸手抱住他。 伸手圈住男人的脖颈,她费尽力气地一点点踮高脚尖,然后抬起头,毫不犹豫地堵上他的唇。 在此之前连男人的手都没有主动拉过的阮之之,在覆上那片冰凉的时候,内心紧张到无以复加。 可是紧张又怎么样,反正后悔也来不及了,抱着这样的想法,阮之之抱着时砚,干脆闭上眼在他唇上横冲直撞的啃咬起来。 还没等她咬够,时砚终于反应过来,一把拉开了她。 阮之之一顿,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一样乖乖立定站好。 时砚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唇,一双漆黑的眼睛里神色不明,隐隐的,好像有光:“阮之之,这是我的初吻。” 阮之之闻言有些委屈:……一个大男人在乎什么初吻不初吻的,我还没说什么呢。 他伸手,动作有些强硬地把她拉到怀里,“你亲了我,就要对我负责。” 又紧张又羞涩,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大脑彻底宣布死机的阮之之被他牢牢圈进怀里,铺天盖地都是男人身上清凉的气息,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道,像是被宿命笼罩,无处可逃。 与此同时一阵阴影笼罩,她看到男人俯下身来,而后,毫不犹豫地覆上她的唇。 时砚的嘴唇一直很凉,刚刚被她咬了一阵,现在终于有了些许温热气息。这一次他没有像之前一样浅尝辄止,舌尖在她唇上流连舔舐,而后撞开她的牙齿,在那片从未有人踏足过的领地里一路攻城略地,逼得她节节败退,只能弃甲投降。 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时候,阮之之好像在耳边听到了烟花炸开的声音。 原来接吻的感觉这么甜蜜。 ☆、38.c18·天使之心 时光飞逝, 转眼又过去了一个礼拜。 工作依旧是每天/朝九晚五按部就班,盒子里的折纸手工艺品已经多到放不下,在阮之之的强烈要求下, 时砚终于勉强同意将每天送一个改成每周送一个。 自从上次两个人有了实质性的亲密接触之后,阮之之觉得自己面对时砚的时候已经越来越自然,越来越依赖,也越来越相信,以后的时光都可以与他共度。 一切都很好, 除了, 越来越消瘦的陆婉仪。 这一周里, 每天下班后阮之之都会陪陆婉仪去她家待一会儿,而她的家里,属于另一个男人的存在痕迹已经完全被抹去。 陆婉仪说,她前几天终于还是忍不住想念给那个人打了电话, 放低姿态问他,能不能回来, 和她一起等待这个小生命的降临。 可是电话那头的他, 一改往日温柔, 变得冷漠又绝情, 他说他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用婚姻和孩子把自己束缚住。后来大概是被她逼得烦了,他竟然说, 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他的还未可知。 这通电话结束之后, 陆婉仪终于彻底死了心。 她把家里跟他有关的所有东西全部扔得干干净净, 连一只多余的牙刷都没留下。 那几天阮之之每天一睡醒就给陆婉仪打电话,密切关注着她的情绪,生怕她一时想不开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不过,陆婉仪并不是一个脆弱的女孩。一直以来她在人前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可是直到现在,阮之之才惊觉,原来,她竟然这么坚强。 这种事情不管发生在谁身上,大概都会觉得天崩地裂。可是从那次在甜品店两个人谈过心之后,阮之之再也没见她哭过,即便是当她的前男友那样残忍地将两人三年的感情彻底否定的时候,她的神色也很冷静。 阮之之很心疼她,却也不知道除了陪伴之外,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由于心里一直记挂着陆婉仪,阮之之这几天也没有心思睡懒觉,生怕对方有什么急事找她。周五的时候,阮之之陪陆婉仪去了一趟市区医院做产检,医生说b超显示陆婉仪的胎位不是很正,前几天还落了红。 并且,在听陆婉仪说怀孕前几个月她曾因为发烧服用过一周的抗生素之后,医生最后给她的建议是让她不要留下这个孩子,因为生出来很可能具有先天缺陷。 陆婉仪当时没有回复,出了诊室之后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沉默了很久,然后拨通了那个人的电话。 当时的她想,无论如何,只要他的态度有一丝丝缓和,她都愿意为了他,千方百计地生下这个孩子。 可是对方没有接。 陆婉仪放下手机,极讽刺地笑了笑,阮之之就胆战心惊地站在一边,再多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因为这种时候说什么话都是徒劳。 然后,她预约了两天后的堕胎手术。 也就是明天。 今天,阮之之照旧起了个大早,还在床上躺着晃神的时候,就听到床头柜上的手机急促响起来。 心里一震,她迅速起身把电话拿过来,一看,却是顾念的电话。 瞬间松了一口气,接通了电话:“大小姐,这么早找我,有何指示啊?” 电话那头的顾念声音依旧活力十足,带着些许揶揄:“我今天来学校查资料,正好碰到一个教授,他跟我说,上个周末在办公室碰到时砚女朋友了。” “……” 阮之之囧,原来是为了这件事情专门打电话过来。 顾念看她沉默,啧啧称奇道:“没想到你们的感情发展得这么迅速,这才刚谈了一个月就已经这么难分难舍了,人家开个研讨会的功夫都得眼巴巴地过去找。” 阮之之脸上烧起两团红霞:“你就别打趣我了,赶紧操心你的造人计划吧。” 对方被她噎了一下,不甘示弱地反驳:“我跟风瑾这都老夫老妻的了,哪比得上你们热恋中的小情侣浓情蜜意啊。”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补充道,“话说之之,你跟时砚……发展到哪一步了呀?” “……就是仍然很纯洁的那一步。” 顾念惊讶:“不会吧?你们两个人的岁数加起来都快六十了吧,还在这玩柏拉图呢。” 阮之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你以为谁都是你跟程风瑾吗?刚在一起,就迫不及待的深入了解,灵肉结/合。” “哎呀,被你这么一说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呢。” “……不要这么做作好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说,你大清早的给我打电话,就为了说这些无关紧要的话吗?” “我们都这么久没有好好坐在一起吃个饭聊聊天了,打个电话联络感情怎么就无关紧要了?你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 两个人就这么抱着电话聊了很久,最后还是顾念学校那边有工作要做,才依依不舍地挂断。 她跟顾念之前的感情已经深厚到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可以猜中彼此的心思。 就在刚刚那通电话的时间里,阮之之想了很久,还是没有把陆婉仪的事情告诉她。 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再说顾念这个人平时嘴上又没有个把门的,万一不小心说漏了嘴,那她可就万死难辞其咎了。 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等到明天自己陪她去医院把手术做完,再让她好好修养几天,很快,生活还会继续。 阮之之坐在床上想了会儿心事,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到九点了。 她跟顾念的电话粥竟然煲了一个小时之久。 今天是周末,她跟时砚约好了十点钟出门约会。 想到时砚,一颗心很快又变得甜甜的了。 她从床上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开始洗漱装扮。 现在已经是四月底,虽然偶尔会有冷风,但是温度基本上已经稳定在25度以上,总之不会再让人觉得冷。 阮之之洗漱完毕之后,对着衣橱看了很久,来来回回试了三四件衣服,最后终于选择了一套白色针织衫和黑色阔腿裤。 换好衣服之后,她又坐在梳妆台前,认认真真地画了一个妆,郑重到一条眼线来来回回画了三遍才满意。 这边她刚收拾好,时砚的微信消息就发过来了,说已经到了小区门口。 于是她也没心思考虑搭配什么包什么鞋了,随便穿了双尖头凉鞋拿了个钱包,就急匆匆出了家门。 她不想让时砚等,因为他已经等了她太久。 一路走到小区门口,时砚正倚在车身上看她。 跟以往相比,算得上是盛装打扮的阮之之低头撩了撩头发,觉得有些羞涩。 时砚走过来帮她打开车门,她坐上去之后又帮她系好安全带,这才折回去绕了一圈上车。 阮之之坐在副驾驶座上,透过车窗发现小区门口的保安正在津津有味地盯着他们两个人看。 瞬间有些难为情,清咳一声,她转过头来,有些生硬地转移了话题:“时砚,我们今天去哪里啊?” 时砚已经启动了车子,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外一只手伸过来握了握她放在腿上的手:“想逛商场吗?” 听到他说逛商场,阮之之瞬间眼睛一亮,忙不迭地点头。 由于顾念前段时间抛弃她成为了已婚妇女,所以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跟朋友一起逛过商场了。 于是二十分钟之后,时砚的车子停进了a市一家高端购物商场的地下停车库。 阮之之下了车,觉得这里有些眼熟,回忆了一下,想起来几个月之前,她来这个商场陪顾念试过婚纱。 时砚把车停好,走下来很自然地牵过她的手:“走吧。” 阮之之笑了,往他身边靠了靠:“时砚,你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我买给你啊。” 对方挑眉:“你这句话是不是说反了?一般不应该是男朋友给女朋友买礼物吗?” “可我们不是一般人啊,再说了,你对我这么好,多少也让我表示表示嘛。” “别想了,没可能。” “……小气鬼。”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幼稚地聊着天,然后走进了商场电梯。 由于今天是周日,所以来逛商场的人很多,有抱着孩子恩恩爱爱的一家三口,有抱着饮品嬉笑聊天的闺蜜,当然也不乏像他们这样手牵着手的情侣。 阮之之看了一会儿,感叹道:“我以前一直觉得在公众场合牵手特别傻,可是现在突然能理解那些情侣了。” 太喜欢了,一分一秒都不想分开。 两个人走到一家装修精致的家居创意馆门口,阮之之平时就很喜欢这些小物件,所以看到橱窗里正在旋转的音乐盒之后,瞬间就走不动路了。 第32节 时砚很适时地问:“进去看看?” 阮之之点头,两个人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间创意馆很大,里面的东西从饰品到家具一应俱全,逛得人也很多。 时砚看起来对这些小东西兴致缺缺的样子,不过阮之之毫不在意,一个人逛得津津有味。 她逛了一圈,视线停在柜台上一个精致小巧的旋转木马上面。 这个旋转木马看起来有些特别,它是用木头制成的,摸上去表面很平滑,中间的旋转平台上有四匹木头刻成的小马吊在支杆上,每一匹马的颜色都不同,额头上还点缀着五颜六色的灯。 阮之之把它拿起来看了一会儿,很快就有导购走过来:“小姐眼光真好,这个样式的旋转木马我们店里就只剩这最后一个了。” 一直站在旁边的时砚打量着她的神色,问也不问,直接就跟导购员说:“把这个包起来吧。” 阮之之一愣,赶紧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道:“我还没说要呢。” 时砚皱眉:“这么喜欢,为什么不要?” 阮之之叹气,趁导购员没看到轻声跟他耳语:“我刚刚看了眼标签,这么小的一个旋转木马要买328,太贵了,划不来。” “我给你买。” 阮之之闻言立刻摇头:“好好的你给我买东西干嘛。” 时砚垂眼,似乎是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后天就是五月一号了,提前给你买劳动节礼物。” 阮之之:…… 导购员听到他简直生硬到极点的理由也愣了愣,很快就反应过来,有些羡慕地说:“小姐,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阮之之有些无言以对,欲言又止地看着时砚买了单,直到两个人走出店门口,才十分严肃地跟他说:“时砚,我跟你说过了,我有手有脚养得活自己,不想老是花你的钱。” 对方手里提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包装袋,揉了揉她的头发:“可我就是想给你买。” 阮之之被他难得宠溺的语气堵得哑口无言,半晌才鼓起嘴勉强道:“那好吧,下不为例啊。” 随后两个人逛了逛,又走进一家银饰店。 这间店跟上一家比起来就显得有些冷清了,不过当阮之之踏进店门的时候,很快就找到了原因。 这家银饰店看起来很高档,不太像她之前喜欢逛的那种夜市路边摊。 阮之之心里顿时警铃大作,拉拉时砚的手转身正想走,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眼前一位笑容甜美的导购员快步走过来,开口把他们叫住:“小姐都进来了就逛逛嘛,我们店里所有的银饰品都是经由独家设计师设计之后制作出来的,每一样都只有一个,带出去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不用担心跟别人撞。” 说完,她动作麻利的用钥匙打开柜台,从里面取了一条细细的银链子出来,展开悬挂在阮之之面前:“这条项链叫天使之心,是我们上周才来的新品,只有这一条,制作非常别致。”她打量着阮之之的神色,看对方有些犹豫,于是非常热情地道,“不如试戴一下吧?小姐你长得漂亮皮肤又白,配上这条粉水晶一定很好看。” 阮之之就在对方糖衣炮弹的攻势下,稀里糊涂地让她把这条项链给自己戴在了脖颈间。 导购员给她戴上之后,又拿过来一面小镜子:“看看,多好看啊,不信问你男朋友。” 这面小小的镜子里刚好可以看见阮之之莹白如玉的脖颈,一条细细的银链子温柔地缠绕在她颈间,衬得两根锁骨愈发伶仃纤细。这条银质项链的正中间被打磨成一朵小小的花,每一朵花瓣都栩栩如生,花骨朵处镶嵌着一颗清透浑圆的粉水晶,看上去温柔又妥帖。 阮之之看着镜子里的花骨朵,心里有些犹豫,这条项链好看是好看,可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价值不菲,至少也要上千。时砚才刚给她买了一个328块钱的旋转木马,她怎么好意思再让他破费。 想到这里,她伸手想把项链取下来,正要说自己不喜欢,下一秒,却从镜子里看到男人伸手挡在了她前面。 他的手轻轻抚上她的锁骨,摩挲了一下那颗小小的花朵,动作很暧昧,却也并不让人觉得轻浮。 “买单吧。” 他的声音很轻很淡,像雪花,很快就融化在空气里。 阮之之扭过头来,认真道:“时砚,我不喜欢这个,真的。” 对方直接无视了她。 一旁的导购听他说要买,立刻喜形于色,态度较之前更加热情周到:“好,那我现在就去给您护理一下项链,再包装一下。” 时砚点点头,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举步,懒懒散散地去收银台买单。 阮之之从后面轻轻拉住了他的手。 手腕被女孩手上温柔的气息包围,他心一软,脚步不受控制地停下来。 回过头来,却看到阮之之一张委屈的脸:“时砚,我们不买了好不好,我真的不想再让你破费了。” 他笑,忍不住伸手在她白嫩的脸上捏了捏:“六一好像也快到了,就当是提前送你儿童节礼物。” 儿童节…… 阮之之腹诽,她又不是小孩子了。 最终还是拗不过时砚。 导购员满面春风地把他们送出来,阮之之看着时砚手上提着的两个袋子,抿了抿唇,为了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热情提议道:“时砚,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们现在去买吧,我上个月发的工资都没怎么用,正好给你买点什么。” 时砚摇摇头,想也没想地就拒绝了她。 阮之之没有气馁,再接再厉地正想说些什么,突然—— “之之?” 这道突兀的声音从他们正前方传过来,是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有些严厉,带着几分迟疑,落在她耳朵里,简直就像是警钟一样震耳欲聋。 阮之之带着几分侥幸地抬头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望过去,下一秒,立刻心如死灰地垂下了眼。 时砚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下意识地握紧了她的手。 阮之之眨了眨眼,而后一字一句,有些不知所措地开口:“时、时砚,那是我妈……” ☆、39.c18·睡前故事 十分钟后, 三个人坐在商场里一家满记甜品店里。 生平第一次跟男朋友逛街被家长抓到的阮之之,就像是犯了错的小孩子,现在有些不知所措地低头玩手指。 气氛很安静, 她小心翼翼地抬眼,果然看到自己的妈妈正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时砚。 再偷偷看一眼时砚,只见对方唇角抿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不躲不闪,很有礼貌的回望对方。他的态度不卑不亢, 这么匆忙的见面好像也没有让他感到慌乱。 阮之之感叹, 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啊。 果然, 阮妈妈打量完毕之后,低头摸了摸自己手上的戒指,而后看着她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来:“之之,谈恋爱了怎么也不跟妈妈说一声呢?” 是指责的语气, 无端地让她有些意兴阑珊。 有些时候阮之之会想,她跟自己母亲之间的关系到底该如何定义。 她高中的时候, 父母离异, 父亲留下一笔优渥的抚恤金, 然后就与这个家彻底断了联系。此后除了逢年过节例行公事的打个电话之外, 再无问候。 而母亲离婚之后似乎是想用工作来麻痹自己,陪伴她的时间越来越少,同时开始长时间的出差。 那段时间阮之之一直都很想逃, 高中毕业之后她一个人备考托福, 申请学校。后来被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录取之后, 妈妈还是没什么反应,只是把那笔抚恤金拿出来,送她出了国。 其实潜意识里,阮之之很想和自己的母亲亲近,因为在她心里,母亲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她就算是再不称职,好歹也一手将她养到这么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母亲在下意识地拒绝她的亲近,同样的,也并不想来亲近她。 也许是因为,面对着自己的时候,会让她联想到那段失败的婚姻。 她想起往事,怔怔出了神,时砚看她不回答,适时地开口道:“因为我和之之刚确定关系不久,可能她是想过段时间感情稳定些了再告诉您吧。” 说罢,服务生恰好端过来饮品。 时砚起身,动作周到地端了杯热茶放在阮妈妈面前,而后,又把阮之之喜欢喝的西瓜冰递给她,轻声道:“喝吧。” 阮之之看他,听话地伸手接过了。 对面的阮妈妈看到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小动作,想了想,斟酌着开口:“你跟我女儿认识多久了?” 时砚张张嘴正想回答,却被一旁的阮之之抢了先:“妈,我来跟你介绍吧,他叫时砚,我们两个人以前是大学同学,去年年底的时候因为都在a市工作就偶然认识了,时砚现在是a大的一名大学教授,和顾念一个学校的。”她一口气说完,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们已经在一起一个多月了,他对我很好,我们两个是很认真的在交往,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 阮妈妈听到她说对方的工作是名流大学的大学教师,态度立刻好起来。 原本,她看这个男人样貌长得过于招人,眼神又有些阴郁,还以为对方是一个靠着脸招摇撞骗的情场浪子。不过大学教授,听起来倒是一份很让人满意的体面工作。 想到这里,她笑了笑,严厉的眉眼也缓和下来:“大学教授啊,那是不错,待遇好,福利也好。”说完,她转脸望向之之,“你这个孩子也真是的,谈恋爱就要第一时间告诉妈妈,你都已经是二十六的大姑娘了,妈妈每天做梦都想看着你结婚。” 阮之之听出她语气里真心实意的爱护,老老实实地低头认错:“我错了妈妈。” 阮妈妈喝了口热茶,想了想,开口问时砚:“冒昧地问一句,除了大学教授之外,你还有做别的生意吗?” 时砚笑了笑,语气很自然地回答:“私下里有跟朋友做些投资,运气好,挣了点钱。” 阮妈妈满意地点点头,又问:“那,在a市有没有房?” 阮之之拿着勺子挖西瓜球的动作一滞,抬眼,有些不赞成地望向妈妈,正欲反驳,却被时砚轻轻握住了手。 她转头,只看到他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在莲花湖旁边买了一套,等将来结婚,如果之之喜欢的话,我会考虑在市区里再买一套。”说完,他转头看了阮之之一眼,“之前我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中没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所以手头上还有些积蓄。” “这样啊,那很好。”阮妈妈听到这里,基本上觉得这个女婿已经无可挑剔了。 剩下的时间度过的十分愉快,阮之之第一次发现原来时砚的脸上也可以出现这种如沐春风般的笑容,而且他跟长辈说话的时候,不那么谄媚,不急于插嘴,却又总能恰到好处地接上话。 她还以为,时砚这个性格,见到谁都是一样冷冰冰的。 聊了一会儿,阮妈妈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她低头看了一眼腕表,而后道:“时间也差不多了,之之,妈妈这次过来也是临时出差,只能住一晚,明早就走了。” 时砚听她说完,才开口:“明早什么时候?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送您去机场。” 阮妈妈笑着摆摆手拒绝了:“不用不用,我跟同事开一辆车过去就行了。” 就在谈话进行到尾声的时候,阮妈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看似不经意地提起:“不知道,你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 阮之之心里一沉。 时砚正在喝水,听到对方的询问,他的动作仍然很优雅,表情一点变化都没有。 喝完水,他放下水杯,十分从容地回答:“父母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不在了,我小时候都是家里亲戚在照顾。” 刚刚还笑容满面的阮妈妈,一时没反应过来,笑容僵在了脸上。 阮之之看她这副模样有点着急,脱口而出道:“这没什么的,我读高中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可我现在不还是过得很好。” 阮妈妈看自家女儿为了维护男朋友家丑都能外扬,忍不住沉了语调:“瞎说什么呢。” 一次原本应该十分愉快的见面,因为临别前的这个问题,似乎染上了一层小小的阴霾。 聊完之后,在阮妈妈的要求下,阮之之只好不情不愿地跟着她离开。 第33节 时砚看起来并不在意,把手上提着的两个袋子递到她手上,礼貌地跟她们道别。 临走的时候,他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晚上回去打电话给我。” 阮之之心里稍微定了定,依依不舍地点头。 *** 回家的路上,阮妈妈开车,阮之之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抱着那两个纸袋,母女俩一路无话。 由于阮之之不会做饭,家里并没有多少食材,所以晚饭吃得很简单,阮妈妈炒了两个清淡小菜,煮了一锅阳春面。 饭桌上依然很安静,阮之之从小就被父母教育,食不言寝不语。 可是吃着吃着,却是自己向来严厉的妈妈先开口:“之之,关于你跟时砚的事情,你是怎么想的?” 阮之之对于她的问题毫不意外,她回答地很快,口吻也很坚定:“妈妈,我真的很喜欢他,我已经想好了,一定要跟他结婚。” 阮妈妈叹气:“这个时砚自身条件是挺好的,年纪轻轻就有车有房了,可是之之,他那样的家庭……你怎么知道,心理不会有什么问题。” 幼年时期父母双亡,这跟普通的离异家庭出来的孩子是不一样的,离异家庭的孩子只是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却并没有失去父母的疼爱和教育。可是父母双亡,这意味着在时砚从小到大的人生里,是完完全全没有亲情,没有温暖,也没有人来引导的。 他的人生中缺失掉了亲情这么一个重要的部分,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特殊的生长环境,没有发展成一个心理变态就已经很不错了,她又怎么能放心地把女儿交给他,去圆满他残缺的人生。 阮之之听出她话里隐含的意思,没来由地有些烦躁:“妈妈,时砚他的心理没有问题,他很健康,很优秀,也很爱我,我们在一起很快乐。”放下手里的筷子,她抬头,一字一句对上阮妈妈的眼睛,“您不是说过吗?怎么样都好,只要我愿意认认真真地交男朋友,听话的结婚,您都不会管我的。” 从小到大在阮妈妈眼里,自家女儿一直都是一个性格极其内敛的人,几乎从来不会用这么强硬的态度跟她说话。 她的眉头忍不住皱起来,试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之之,不是妈妈古板,不理解你,你仔细想想,他的父母八岁的时候就过世了,他说是亲戚照顾他,可是这年头,去哪里找这么不求回报的亲戚?我猜他年幼的时候一定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白眼,这种人长大了最容易形成反社会人格。现在你们认识的时间短,可能你还没有发现,但是以后如果你们结婚了,婚姻里多得是一些鸡毛蒜皮乱七八糟的小事,时间一久,他的本性就会暴露出来,到那个时候,你再想离婚就晚了。” 不想听。 这些话阮之之一个字都不想听。 “妈妈。”她终于受不了了,把碗筷往桌面上一放,开口打断她,“我吃饱了,想休息了,今天就不帮您洗碗了。” 说完,她起身快步上了楼梯。 身后传来母亲的叹息声,声音不大,却很沉重。 阮之之回到卧室里,把门关上,抱着龙猫抱枕躺在床上,这才觉得世界重新清静下来。 她安静地蜷缩在一角,不知为何有些心烦意乱。 就这么呆坐了一会儿,她从床上爬下来,打开了今天时砚给她买的礼物。 她先是打开了那个小小的旋转木马,拿出清洁布极爱惜地把木马的边边角角全都擦干净,又抱着看了半天,然后才放到床头柜上最显眼的一个位置。 紧接着,又拿出那条细细的银质项链小心翼翼地戴上。 这条项链真的很漂亮,水晶的质感也好,阮之之盯着花骨朵中间那颗小小的粉水晶,想起刚刚在店里试戴的时候,时砚的手指轻轻抚过她的锁骨,心跳变得有些急促。 时砚现在在做什么呢?吃过晚饭了吗?是不是也像她一样……正在想他? 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她凝神听了听,发现客厅里面已经没有动静,想来妈妈一天奔波劳碌的,现在应该也累了。 她觉得自己刚刚那么跟妈妈说话有些不孝,可是,她又没有办法容忍别人在自己面前诋毁时砚。 时砚怎么会有心理疾病呢? 就算他说过他曾经得过抑郁症,可是在阮之之心里,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时砚现在的状况很好,她跟时砚相处这么久,从来没有觉得他是一个病人过。 他们都是一样的,正常的。 她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想到临别的时候时砚说了让她打电话给他,几乎是有些急切地拿起手机,摁下那串已经烂熟于心的号码。 电话刚“嘟”了两下就被对方接起来。 那边的气氛不像她这里一样静谧,有些嘈杂,隐约夹杂着风声。 “时砚,你在外面吗?” “嗯。”男人的声音透过电子设备不轻不重地传过来,带着几分沙哑:“家里没烟了,我出来买几包。” “不是跟你说了嘛,吸烟对身体不好。”阮之之听他说去买烟,立刻忍不住念叨,“你看看那些过来人的病例,凡是步入中年后患肺癌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吸烟者,而且你嗓子现在都有些哑了,再吸烟以后会更难受的。” 他笑了,声音沉沉的,带着几分克制:“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怀念烟味。” 阮之之一听到他笑就没脾气。 她乖乖地住了嘴,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床上,视线停留在天花板上,一颗刚刚还惴惴不安地心就这么奇异般地安定下来。 两个人很久没有开口,电话也没有被挂断。 听着手机那头时砚的呼吸声,她才感觉到安稳。 这种感觉就像是,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残酷,只要有他在,她的小小天地就依然会花团锦簇,岁月静好。 半晌,她开口,柔柔地说:“时砚,我想你了,你想我吗?” 电话那头的男人声线依旧冷冽,听她这么说,口吻里有些无奈意味:“你说呢?” 阮之之扑哧一声笑了,顿了顿,她又有些抱歉地说:“时砚,对不起……今天我妈妈说的那些话,你不要放在心上。况且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自己选择想要的爱情和生活。” “之之,该道歉的是我。”他开口,向来淡薄的声音里难得有了歉意,“我不太会跟长辈相处,但是我保证,以后一定会认真学习。” 是啊,从八岁以后,他的身边就没有长辈了,又怎么会知道如何相处。 阮之之心里的那点酸越来越多,她眨了眨有些涩的眼睛,嘻嘻哈哈地跳过了这个话题。 “时砚,我睡不着,你给我讲个故事听吧。” 电话那头,时砚一个人走在冷冷清清的大街上,听她这么说,在路边拐角处找了个巷口停下。 他用肩头把手机顶在耳边,拿出那个蓝色打火机,动作利落地伸手点燃一支烟。 黯淡月色里,他的指尖燃起一簇火焰,衬得漆黑的瞳孔明了又灭。 他开口,声音比徐徐吹过的晚风更沉迷:“从前有一只孤独的兔子,他一直都是一个人,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朵玫瑰。玫瑰很美,被花丛包围。她看到兔子一个人,就主动开口跟他聊天。兔子爱上了玫瑰,但他不喜欢别人对她觊觎的眼神,所以试着把玫瑰摘下来,但却被茎上的刺扎破了手指。他知道,玫瑰并不想跟他走。于是兔子明白,爱情需要忍耐。” 阮之之抱着手机静静地听,听到这里,突然想到时砚手臂上的那个法语纹身。 爱是恒久忍耐。 她觉得自己的手有点抖。 “于是他就一直默默看着她,后来玫瑰被园丁移到了另外一片森林,兔子就也跟了过去,他试着接近她,可是玫瑰看起来却好像不认识他了。兔子想这样也好,因为以前的他很自卑,他也希望自己现在可以用更好的样子重新认识她。” 四周很安静,静到阮之之甚至可以听到烟草燃烧时发出的声音。 “然后呢?” “然后……可能是兔子真的变好了,玫瑰越来越依赖他,直到有一天,玫瑰告诉他,那是爱情。” 眼泪吧嗒一声掉下来。 阮之之捂着嘴,很久都说不出话来。 时砚一支烟抽完,找了个垃圾桶把烟头捻灭,语气里有笑意:“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该睡了,我的小玫瑰。” ☆、40.c19·手术 阮之之第二天一大早起来, 妈妈就已经离开了。 她洗漱完从楼上走下来,看到客厅的餐桌上摆着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和一叠色泽金黄的鸡蛋饼。 叹了口气, 阮之之走过来吃饭,一边吃一边反思自己昨天对待妈妈的态度。 自从父母离婚之后,她一直都觉得母亲独自抚养她很辛苦,她一个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职场打拼, 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嫁。反观她的父亲, 在离婚后不到两年就已经重新组建了幸福的家庭, 现在连孩子都出生了。 阮之之想,等到这阵子过去,妈妈气消了,她一定要找个时间, 母女二人认认真真地聊一次。她得告诉妈妈,时砚对她来说的重要性。 潜意识里, 她明白, 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时砚。不仅仅只是因为她爱他, 更因为, 她担心如果自己离开时砚,他的世界会彻底陷入黑暗。 她刚认识时砚的时候,觉得这个人浑身上下都冷冰冰的, 他甚至没有一柔软的灵魂, 只有一双让人胆战心惊的眼睛。 可是这段时间, 他们在一起之后,她感觉得到,时砚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改变。 他的身上有了些许烟火气息,变得越来越像是一个鲜活的人。 阮之之脑海里想着心事,食不知味地吃完了一顿饭,然后妆也没花,随便穿了身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就出了家门。 陆婉仪到现在都没有打电话给她,可能是心里害怕会麻烦到她。 可是她怎么会忘记,今天是陆婉仪做手术的日子。 之前两个人约好的,早上八点在市区医院门口见面。 阮之之一路走到小区门口,急匆匆打了辆车,上车之后,她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地给陆婉仪打了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被接起来,那端陆婉仪的声音有些欲盖弥彰的冷静,故作轻松道:“之之,你起的好早啊。” 阮之之有点心疼她,却也只能陪着她一起轻描淡写:“对啊,我已经坐上车啦,现在时间还早,应该不会堵,我估计二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到医院了。” “我也差不多,那我们一会儿在医院门诊楼门口见。”她的声音停了一下,然后,控制不住地有些哽咽,“之之,谢谢你。” 电话挂断之后,阮之之忍不住叹气。 昨天一整个晚上,陆婉仪又是怎么熬过来的呢? 二十分钟后,阮之之准时到达市区医院门口。由于今天是周末,向来人满为患的市区医院更是人山人海,排队进停车场的长队甚至都排到了马路上。 道路中央的交警正在焦急地比手势维持秩序,阮之之下了出租车,快步朝门诊楼的方向走过去。 刚上了台阶,一眼就看到站在门口的陆婉仪,她看起来精神不大好,面色萎靡,一张脸苍白地毫无血色。 阮之之就在这个瞬间恨透了那个薄情寡义的男人。 有些时候世界真的很不公平,明明是他犯下的错,为什么要让一个女孩子受这么多苦?而他随便拉黑一下对方的联系方式,就可以当作没有这个人存在过一样,继续游戏花丛。 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有报应存在? 陆婉仪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看到她过来,露出了一个略心安的表情,忍不住拉了拉她的手:“之之,我……我有点害怕。” 阮之之收敛心神,伸手抱了抱她:“哎呀,这有什么好怕的,有病治病嘛。”她一边说,一边拉着陆婉仪的手朝门诊楼里走过去,“我前几天在网上查过了,大家都说这种手术对于医生来说,就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小手术,半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了。到时候打了麻药,你就安安心心地睡,等睡醒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由于之前已经有了预约,现在所有的手续都齐全,他们不需要再去诊室,于是两个人直接乘电梯上了五楼手术区。 这是阮之之第一次踏足这种地方。 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阮之之看到指示牌上写着“计划生育手术区”。 再往前走,看到走廊两侧的长椅上已经坐满了人。 第34节 有沉默不语的情侣,有父母陪同的小姑娘,还有一些看起来神态自若的夫妻。 阮之之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到一个空位,她让陆婉仪坐下,然后去手术室门口帮她报到。 门口的护士带着一个宽宽大大的白口罩,右手正快速在手术册上记录着什么,看她过来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开口就问: “姓名?” “陆婉仪。” “年龄?” “二十五。” “有过几个孩子?” 阮之之沉默了一下:“……第一个。” 护士记录完毕,看了眼时间道:“好了,半个小时后叫到名字就过来排队。” 阮之之点点头:“谢谢。” 她回到嘈杂的等待区,有很多人都在神色不明地看着她。 阮之之对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打量视线置若罔闻,她回到陆婉仪身边,很柔和地说:“手术大概半个小时后开始,一会儿我就进不去了,你一个人也别害怕,等你出来我再接你。” 陆婉仪点点头,她的视线有些空洞,无意识地盯着地面某一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阮之之看她不想说话,也知趣地不讲话,在一边站着静静陪她。 时间过得很快,周围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被叫过去排队、脱鞋、做检查,然后进手术室。陆婉仪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愈发心乱如麻。 阮之之察觉到她平放在膝盖上的手有些颤抖,身边的人刚好听到名字后离开,于是她坐过来,轻轻拉住对方的手:“婉仪,你不要自责,不是你的错,只是这个孩子跟你没有缘分。你没有听到医生说吗?就算你和他都想要这个孩子,恐怕也保不下来,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要用另外一个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陆婉仪抿着嘴不说话,半晌还是忍住了眼眶里的泪水,道:“我知道,之之,你放心,我都这个岁数了,又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没什么挺不过去的。” 两个人正说着话,就看到手术室门口的小护士翻着手上的手术册,开始高声喊陆婉仪的名字。 她的身子下意识抖了抖,阮之之最后抱了她一下:“别怕,我一会儿去接你。” 陆婉仪点点头,站起身走了过去。 她的背影看起来很清瘦,脚步轻飘飘的,看上去像行尸走肉一样。 阮之之觉得心里很难过。 陆婉仪进去之后,她坐立不安地等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感同身受般的紧张,良久,终于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给时砚发微信。 之之:时砚,你在干嘛? 对方的消息回得很快:刚晨跑回来。 阮之之握着手机,刚刚一时冲动给他发了微信消息,这会儿对方回复了她,她一下子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而手机那头的男人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异常,电话很快就打过来。 阮之之略有些紧张地抿了抿唇,然后摁下绿色的通话键。 “之之,你在哪里?” “呃……”听到他开门见山的问话,阮之之愣了一下,下意识就扯谎道,“我在家里啊,刚吃完早饭。” 对方的语调沉了一点:“在我面前还要撒谎?” 阮之之瞬间觉得后背一凉,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他,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乖乖道:“我在医院陪朋友做手术呢。” 时砚语气这才软了一点:“市区医院吗?我过去陪你。” “啊?”阮之之一惊,赶紧拒绝,“不用不用,就是一个小手术,住院都不用的那种,你还是别——” 下一秒,她话还没说完,电话已经被对方挂断。 阮之之握着手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这个电话打完没多久,手术就已经结束了,在听到小护士喊“陆婉仪的家属在哪里”的时候,阮之之一个箭步就从人群外冲进来。 小护士看着她和善地笑了笑:“陆婉仪刚刚已经乘坐病人专梯到三楼的临时病房去了,你现在过去找她吧,病房号是312,具体注意事项一会儿会有医生过去跟你说的。” 阮之之向她道了谢,转身又匆匆忙忙地往电梯口走过去。 等她找到了312病房,轻手轻脚地进去后,看到陆婉仪还在昏睡,可能是麻药的药效还没有过。 她一个人安安静静躺在病床上,连嘴唇都毫无血色。 阮之之叹了口气,走过去帮她轻轻盖好被子。 这个时候有医生走进来,看到她,翻了翻手上的病例道:“是陆婉仪的家属吧?一会儿去药房领下药,还有就是,这几天要让病人注意不能劳累,至少要卧床休息三天,忌食生冷辛辣,最好多吃些大补的东西,一个月之后记得过来复查。” 阮之之听得很认真,一一记下,等医生走了,她看陆婉仪还在睡,想了想,决定先出去领药。 一路走到领药的窗口,发现排队的人很多,于是她只好耐着性子等在人群里。 怕陆婉仪一会儿睡醒找不到她,她打开手机发过去一条微信,说自己在药房这里排队领药,很快就回去。 大概过了七八分钟,阮之之手上接过一个沉甸甸的塑料袋,她略略扫了一眼,发现这些药里面中药西药,内服外用的全都有,不由有些咋舌。 网上那些人没说手术后要吃这么多药啊……肯定是医生故意开的,顺便从中牟利。 回病房的路上,却突然被人叫住。 这个声音有些耳熟,阮之之停下脚步,疑惑地回过头,发现眼前站着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同事,徐正宇。 因为曾经和徐正宇一起出过a大坠楼案的采访,所以她对这个人还算是有些印象。 ☆、41.c19·火锅 徐正宇看到她, 面上有些惊喜,快步走过来:“真的是你啊,我刚刚看背影还不太确定, 犹豫了半天才叫的。” 阮之之看到他手上也提着一大袋药物,估计也是刚排完队,于是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来:“这么巧,你也来医院陪病人啊。” 他点点头,很自然地回答:“我外婆头上长了一个肿块, 最近总说头疼, 所以我就趁着这个周末带她过来, 做了小手术切除掉了,幸好是良性的,医生说发现得早,没什么大碍。” 说完, 他垂下眼,神色似乎有些欲言又止, 半晌, 才鼓起勇气抬头道:“那个, 是这样的, 我想跟你打听一下关于陆婉仪的事情。” 阮之之听到陆婉仪的名字心头一凝,有些戒备地看着他:“你想打听什么事情?” 徐正宇看她好像误会了自己,赶紧解释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 就是我看她这段时间精神状态很差, 除了你之外, 对谁都爱搭不理的,所以有些担心她。” 是这样啊…… 阮之之看他模样诚恳,也缓了语气,脱口而出道:“你喜欢她?” 徐正宇听到她的问题,眼睛不自然地望向别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摸了摸头,半天才回答:“婉仪长得可爱,性格也好,我是挺喜欢她的……” 说完,他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神色又有些黯然,“不过她平时虽然性格大大咧咧的,跟谁都玩得来,可是当我想跟她深交的时候,她却又对我特别客气。之前我请她吃饭好几次,她都没有答应。” 阮之之笑了:“之前她不答应你可能是怕男朋友生气,不过现在她跟那个男人已经分手了,我想,如果你表现得够好,应该是有机会的。” “真的吗?”徐正宇得到了她的鼓励,瞬间眼睛一亮,“你们俩平时在公司里走得最近,听你这么说,我瞬间又有动力了。” 阮之之态度也放松下来,两个人站着聊了一会儿,气氛也不算尴尬。 徐正宇提出跟她交换号码,说平时有情感问题可以找她咨询,阮之之想了一下,也没有拒绝。 如果徐正宇能真心对待婉仪,也算是一段缘分。 由于急着回病房看望陆婉仪,阮之之也不想跟他多聊,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要离开。 临别的时候,徐正宇像是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问起:“对了,之前我们去a大出现场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个你的朋友,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阮之之点点头,“他现在是我男朋友了。” 脸上挂着笑的徐正宇听到这里,笑容却突然僵硬了一下,原本想说的话似乎又有些犹豫。 见阮之之着急回去,他张了张嘴,半晌也只是隐晦不明地说:“我看那个人的眼神过于阴郁,看得人心里发怵,总之不大像是个普通人,我觉得……你还是多跟他相处相处,等了解透彻了,再决定要不要进一步发展。” 那次在a大见过他之后,徐正宇就总是觉得他的眼神很熟悉,那样过于触目惊心的眉眼,见过一次就很难忘记。 他回到家之后在网上搜了半天资料,又把自己过往参与过的案件调查都翻出来浏览了一遍,最后终于找到了源头。 这样一个身世复杂的人,跟他生活在一起,无异于是在身边安装了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炸,把她炸得粉身碎骨。 他想,有关于时砚的身世,阮之之一定不知情。如果知情的话,又有哪一个正常的女孩子愿意跟这种人交往呢? 原本是想要提醒的,可是徐正宇转念想想,自己不过是个局外人,跟阮之之私交甚少,不太好插手别人的私事,况且,眼下也算不得是一个恰当的时机。 还是等哪天有空了,两个人再坐下好好聊聊吧。 心里这么想着,徐正宇看着阮之之疑惑的表情,也只是这么含糊不清地提醒了一句。 阮之之闻言,神色却毫无变化:“我们很好,谢谢你的提醒。”说完,毫不留恋地转身快步离开。 回病房的路上接到了陆婉仪的电话,她的声音很虚弱,似乎刚醒过来。 阮之之加快脚步,走到门口的时候,看到陆婉仪正侧头望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脚步顿了顿,她想了想,步子又折回去,转身去走廊尽头接了杯热水,又从包里找出一包红糖粉倒进去,搅拌均匀,这才端着水杯重新走回病房。 “渴了吧?来,喝水。” 陆婉仪听到她的声音扭过头来,听话地接过水杯一饮而尽,然后才开口:“之之,我刚刚做噩梦了……睡醒的时候,满脸都是泪。” 阮之之摸摸她的头发,细声细语地安慰:“没事的,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陆婉仪现在情绪不稳定,还是过段时间再把徐正宇的心思告诉她好了。 两个人聊了会儿天,陆婉仪的情绪好了很多,时不时还会笑笑。 突然,阮之之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她低头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跟陆婉仪说了一声,走到病房外去接电话: “时砚,你到了啊。” “嗯,你在几楼?” 阮之之扭头又确认了一下病房号:“我在门诊楼三楼,312号病房。” “是吗?”时砚却突然笑了笑,“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 他话音刚落,她就感觉到本该从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变得过于清晰立体,然后,身前洒下一片阴影。 抬起头,果然看到握着手机的男人就站在她面前,歪了点头看她,神色很温柔。 312病房门口挂的牌子是“计划生育科病房”,时砚走过来的时候不可能没看见。 第35节 可是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仿佛对此毫不在意。 阮之之放下手机,也对着他笑。 她想,时砚真的很好,和那些浅薄庸俗的人不一样。 两个人一起走到病房里,陆婉仪看到时砚也并没有过多地惊讶,还笑着打了个招呼:“大帅哥,又见面了。” 时砚点点头,还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陆婉仪也不在意,继续跟阮之之聊天。 阮之之把医生开的那些药仔仔细细跟她核对了一遍,把用法和药量都弄清楚后,又不放心地补充:“医生说,回家后至少也要卧床休息三天才能正常活动,不然这几天我也请假去你家照顾你吧?” 陆婉仪闻言赶紧摇头:“不用不用,我之前在家政网上雇了一个临时保姆,这几天专门照顾我的起居。之之,你不要担心我,好好上班吧,这段时间麻烦你这么多,我心里已经很过意不去了。” “也好,那你自己平时注意一点,不要劳累,让保姆多给你熬汤补补身子。” “放心吧,这些我都知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 从始至终,她们说话的时候,时砚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站着,不插话,也没有露出任何嫌弃或轻视的眼神。 出院的时候,自然而然是时砚开车送陆婉仪回去。 在去地下停车场的路上,阮之之小心翼翼地扶着陆婉仪,看着走在前面的时砚,轻声跟她解释:“我跟你说,时砚这个人有点轻微的异性接触恐惧症……不然我就让他把你抱下来了。” 陆婉仪失笑:“我又不是来做截肢手术的,哪用得着人抱啊。”说着,她抬起头看了看时砚的背影,语气里有些羡慕地说,“时砚是一个好男人,之之,作为朋友,我真的很替你开心。” 阮之之听到她夸自己的男朋友,忍不住抿唇笑了。一颗想要炫耀的心忍不住想多聊聊时砚,可想到陆婉仪如今的处境,话到嘴边又拐了个弯,道:“放心,你也会遇到一个好男人的。” 陆婉仪闻言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在车上的时间很安静,陆婉仪一个人侧躺在后座,这会儿闭着眼睛,看上去好像睡着了。 阮之之怕打扰到她休息,还特地把车上音响的声音调低,空调也关掉了。 时砚眼角余光瞥过她这些小动作,没有说话。 等到终于把陆婉仪送回家,阮之之把医生开的药先交代着让她吃掉,因为不放心,一直等到陆婉仪请的临时保姆过来敲门,她跟时砚才离开。 两个人重新回到车上坐好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临近六点,基本上,一天也过去得差不多了。 想到自己耽误了时砚一天的时间,还让他来来回回地跑腿,阮之之觉得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看了眼时间,也差不多该吃晚饭了,于是十分狗腿地提议:“时砚,我们一起吃晚饭吧,今天你辛苦了,我决定好好犒劳你一下。” 时砚闻言,挑了挑眉问:“你准备怎么犒劳我?” 阮之之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我请你吃火锅吧,听顾念说淮海路那边最近新开了一家火锅店,味道挺不错的,每天排队的人特别多。” 顾念作为一枚不折不扣的吃货,基本上,a市无论哪里开了新店,就算再低调,她也能循着味道摸过去。 对方无所谓地点点头,然后启动了引擎。 反正只要跟她在一起,吃什么都不重要。 *** 半个小时后,两人到达这家火锅店门口。 时砚把车子停好,两个人走下来,发现店门口果然是人声鼎沸,门庭若市。 阮之之让时砚在外面等她,自己非常迅速地挤进人群里取号,等她拿了号回来,一转身就看到时砚安静地站在熙攘人群外。 远远看去,他的站姿很懒散,神色平静又淡漠,一双漆黑的眼睛里隐隐有些疲倦感。 她想起妈妈的话,又想起今天偶遇到的徐正宇,抿抿唇,快步走过去拉住他的手:“店员说,等个十五分钟左右就有空桌了,你饿了吗?” 听到她的话,时砚游离的情绪恰到好处地收敛,他垂下眼睛,习惯性摸了摸她的头发:“不饿,你呢?” 阮之之摇摇头,看着他温柔的眼神,突然有些恍惚。 从第一次见到时砚的时候,她就觉得时砚长了一双高深莫测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神太矛盾,太复杂,太难被人读懂。 也是因为这样,刚开始的时候,因为猜不透他的心思,她总是对他有些防备。 可是此时此刻,他垂眼看她,一双深邃的眼睛里是极致的黑,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只有她。 阮之之看着这样的他,心想,就算时砚真的有心理疾病,那也无所谓,反正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出第二个像他一样爱她的男人了。 他给的爱最隐秘,也最深情。 阮之之知道,她跟时砚之间早已不是单向关系,就像他离不开自己一样,自己同样离不开他。 看她有些出神,时砚皱皱眉,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在想什么?” 阮之之回过神来,眨了眨眼睛,怕又被对方看穿,赶紧胡乱回应道:“想婉仪现在在干什么,也不知道有没有按时吃药。” 时砚闻言,眉头皱得更深了:“你很关心她?” “那当然了,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而且她在a市一个人也很孤单,这种时候尤其需要我的照顾。” 听到她理所应当的口气,时砚侧过头,忍不住问:“如果我生病了,你也会这样照顾我吗?” 阮之之一愣,很快就鼓着嘴,有些生气地回答:“呸呸,你胡说什么,好好的怎么会生病呢。”说完,像是安抚一样,她往时砚身边亲昵地凑了凑,很温柔地回答,“你要是生病的话,我会比照顾她更用心地照顾你,一定让你很快就好起来。” 听她这么说,男人刚刚还乌云密布的一张脸立刻转晴。 她知道,时砚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 她不在乎。 不过,提到陆婉仪……阮之之偷偷看了一眼时砚,半天才试探着问:“时砚,婉仪她做的手术……你知道的吧?” “知道。”他不在意地点点头,然后面无表情地回答,“计划生育。” 阮之之听着他一板一眼的语气,有些无语,只能问得更加深入一些:“那么,你心里对她有没有什么想法啊?” 时砚转过头来,似乎是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看了她半天才不确定地回答:“你希望我有什么想法?” 阮之之:“……” 算了,跟他讨论这种话题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42.c20·压马路 差不多二十分钟之后, 两人被热情的服务生一路领进火锅店,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阮之之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这家火锅店里面简直是座无虚席。 瞬间就有了底气, 觉得自己带着时砚来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她伸手从服务生手里接过菜单,把其中一份放在时砚面前,十分豪爽地道:“看看,想吃什么随便点, 我最近手头很充裕。” 毕竟跟时砚在一起之后, 她的钱包就很少有出来透气的机会。 时砚随手翻了翻, 不是很有兴趣的样子:“按照你的口味点就可以。” 那边阮之之正在低头研究菜单,闻言也不在意,抬头问他:“你能吃辣吗?” 时砚点点头。 她也点点头,继续道:“可是我不能吃, 那就点个肯定不会出错的鸳鸯锅吧,辣的和不辣的都有。” 时砚:“……” 说起来,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正式的请时砚吃饭, 于是阮之之卯足了劲, 点了满满一桌子菜。 肥牛卷、羊肉卷、鸡翅、金针菇、黄豆芽、鹌鹑蛋, 茼蒿……满得桌子都快要放不下了。 食材被一样样端上来的时候,阮之之隐约还听到邻桌的人在议论他们,说看起来都挺瘦的, 没想到这么能吃。 不过她毫不在意, 心情很好地说:“时砚, 这是我今年第一次吃火锅。” 吃火锅这个活动,是最不能忍受孤独的,因为它至少也需要两个人或以上才可以完成。 尽管阮之之已经习惯了独立,但也从来没有尝试过一个人出来吃火锅。 因为一个人吃火锅的话,就意味着需要一个人点餐,一个人调料,一个人涮肉……想想就很恐怖。 她记得自己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篇微博,总结人类最孤独的十个等级,其中一个人吃火锅位列第五。 不过现在有了时砚,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孤独地消磨时光了。 而坐在对面的时砚已经很自觉地开始帮她涮羊肉,火锅汤面上弥漫出的雾气很快就模糊了他的脸,在吊灯下显得有些朦胧的美感。阮之之一只手撑着下巴,坐在对面看他,心里面全都是满足。 过了会儿,她开口:“对了,我们还没有去调火锅料呢。” 时砚闻言侧过脸去,看到店里中间摆放调料的区域现在正被人群拥挤着,里里外外水泄不通,有几个女孩子还被匆匆走过的人不小心撞到,看起来好像很疼。 他皱皱眉,道:“你乖乖坐着,我去帮你调。” 阮之之抿着嘴,想故作矜持一下,但是因为太开心还是忍不住笑。 时砚放下手中的火锅筷,起身走过去,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道:“羊肉可以吃了。” 阮之之一边回应一边拿起筷子去捞,眼角余光瞥过时砚的背影,人群中他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她把冒着热气的羊肉全都捞上来,又往时砚的碟子里放了一半,这才吹吹放到了嘴里。 嗯,果然很好吃。 看来这一次顾念的推荐还是很靠谱的。 然后,她转过头,偷偷地观察时砚的身影。 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脸,棱角分明,轮廓隐在昏黄灯光下。他的动作很利落,垂着眼面无表情挑选着柜上的调料种类,身边有几个小姑娘在非常明显的偷看他,他也毫不在意,一副心如止水的模样。 阮之之忍不住拿起手机远远地拍了一张照。 等到她的小动作做完,时砚刚好端着两个调料碗回来。 他把其中一个放到她面前,阮之之低头,里面没有蒜,没有香菜,没有辣椒,相反的,有芝麻酱,沙茶酱,还有葱花和白芝麻。 完完全全就是她的喜好。 她想,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时砚一定偷窥过她很多次。 阮之之抬头看他,对方正用漏勺滤掉浓汤表面的一层浮沫,面色依旧很平静。 她叹气:“时砚,我身上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知道的吗?” “当然。”对方听到她的话,也抬眼看她,“你身上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我慢慢去发现。” 他说话的时候,视线无意识地在她胸口流连了一会儿,阮之之注意到他的视线,脸上温度抑制不住地升高,瞬间就不说话了。 于是两个人开始低头吃火锅。 第36节 时砚吃饭的模样一直都是很安静的,基本上都是阮之之在叽叽喳喳地说话,他时不时回几句。 阮之之安静了一会儿,忍不住又感慨道:“哎,想想我们真的是很不容易,以前在国外的时候,我天天做梦都想回国吃一顿火锅,可是等真的回国了,又懒得出门。” “火锅很容易,如果想吃的话,我随时可以给你做。” 阮之之听他这么说,有些惊讶地睁大眼:“你会做饭?” 时砚想了想,回答:“会做一些简单的。” “哦……”阮之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虽然好像挺惭愧的,但是……我的确不会做饭,如果以后我们结婚了——” “没关系,我做。” 阮之之听到他的回答愣了一下,其实她原本是想说,以后结婚了,她可能要花一段时间去学。 一颗心变得暖暖的,她看着他,发自内心地说:“时砚,你真好。” 时砚没有说话,只是把涮好的茼蒿放在她的碟子里。 阮之之已经很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一顿火锅吃下来,她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忍不住感慨:“这一顿吃完,我至少要胖两斤。” “你太瘦了,应该多吃。” 关于帮助阮之之增肥这件事情,时砚一直以来都在不遗余力地贯彻实施。每次见面的时候,他都会带很多巧克力或者蛋糕之类的甜点给她,平时如果有事没法见面,到了饭点他也会不厌其烦地打电话过来,一遍遍地提醒她吃饭。 事实证明是有成效的,阮之之在跟时砚谈恋爱之后的这一个月里,体重从90斤飞速飙到95斤,并且还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阮之之忍不住叹气:“等哪一天我要是真的变成一个大胖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时砚轻轻笑了一下:“听你这么说,我倒是有些期待。”说完,他优雅地放下筷子,看了阮之之一眼,动作很自然地抽出纸巾,帮她把嘴角的油渍一点点擦干净。 “吃饱了吗?” 阮之之点点头。 “那走吧,时间也不早了。”时砚从座位上起身,习惯性地伸出手,阮之之毫不犹豫地牵住。 这一次,时砚没有阻止阮之之买单。 两个人吃完火锅出来,天色已经黑透了。 入了夜,街道上行人稀少,显得有些冷清。 阮之之却很喜欢这种静谧的氛围,她想了想,开口提议道:“时砚,我今天吃得太多了……你陪我在马路上走走吧。” 时砚没什么意见,偏头看了看她,轻声问:“冷吗?” “不冷。”她笑得有些甜蜜,伸手挽住时砚的肩膀,“以前读书的时候,我一直幻想着能和喜欢的人晚上出来压马路,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成真了。” “如果你喜欢,每天晚上我都可以陪你。”时砚垂眼看她,眼神里带着小心翼翼的珍惜。 “我可舍不得每天晚上拉着你熬夜。”阮之之摇头道,“一周陪我一次就够了。” 她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今晚的月色很美,银白色的月光淡淡的,像温柔的流水,静静倾泻下来,将地面点缀得斑驳陆离。 道路两旁的路灯坏了一个,显得有些黯淡,偶尔有行人三三两两地走过,路灯映出来的影子折射在地面上。 也许是这样美好的夜晚,容易让人卸下心防,阮之之盯着地面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说些埋藏已久的心里话。 “时砚,我跟你认识这么久,你好像从来都没问过我关于李司晨的事情。” 时砚的脚步顿了一下,而后,他淡淡回应:“我以为,你应该不想说。” 阮之之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开口:“现在不一样了,关于我所有的事情,我都想和你分享。” 说完,她也不等时砚回应,自顾自地继续,“我第一次见到李司晨的时候,是在大一刚开学的那天,我在校园里迷路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是中国面孔,当时,他很热情地帮我带路。” “后来很自然地就认识了,经常一起出去吃饭什么的,我想,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实在太孤单了,才会对别人给予的一点点温情念念不忘。” 她咬了咬下唇,偷偷抬头看了时砚一眼。 他面上的表情依旧很淡,一双眼睛却黑压压的,仿佛山雨欲来。 阮之之深呼吸,继续道:“时砚,其实我跟你一样,都很孤独。虽然我双亲健在,但是从小到大我也没有真正意义上体会过亲情是什么,他们一直不太管我,我虽然表面上不说,但是心底里也渴望被人关心,被人在意。” “虽然我知道那些感觉其实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冲动,但是在当时,李司晨真的给了我这种假象。”她说到这里,忍不住抬头去寻找他的眸,“我想我们是一样的,你对我的感情,同样来源于当时我对你无意的关心,就像我对李司晨的感情一样。” 她说话的口吻很认真,认真到时砚不得不停下脚步,凝神细听。 “可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那种感情不过是一时的错觉。就像是一只路边的流浪狗,那个人只不过给了它一根火腿肠,它就误以为可以永远依靠。”阮之之说话的时候,语气里隐隐有些颤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仍然固执地望着他,“那么你呢?” “时砚,你会不会有一天也发现,其实你对我的感情,从头到尾,也不过是一场误会呢?” 如果是几个月之前的阮之之还好,但是此时此刻的阮之之,完全无法接受这种可能的存在。 因为她已经彻底爱上他了。 在她过去二十六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了解过自己的内心。 她想要时砚。 “阮之之——” 一直静静听她讲话的时砚,终于忍不住开口打断了她,“你现在说这些已经太晚了。” 他看起来仍然很冷静,可是口吻里,却隐隐有些孤注一掷的疯狂,“我已经回不了头了,你明白吗?” 晚风冷冷清清地吹过,吹乱了阮之之的长发。 时砚伸出手,如初见一般小心翼翼地帮她把乱发拨到耳后,轻声道:“你对李司晨的感情是什么现在已经不重要了,而我对你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很清楚。” 他说到这里,低下头,冰凉的唇吻上她有些酸涩的眼睛。 “来不及了,你就算是现在要跟我分手也没用,我不会放你走。” 这些年来,她就像是一个梦魇,日日夜夜纠缠于他。 他摆脱不了,只能认输。 说他偏执也好,疯狂也罢,她这辈子只能是他的。哪怕她不爱他,哪怕是被迫,也只能是他的。 ☆、43.c20·闺蜜 某个阳光明媚的周末, 阮之之还躺在床上抱着龙猫睡懒觉,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在敲门,一下又一下, 一下比一下急促。 有些不情愿地揉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她一边下楼梯一边想,时砚没说今天要来找她啊,这么早,会是谁呢? “宝贝儿, 别睡懒觉了, 快来开门!” 这个声音, 这个语气—— 阮之之无奈,快步走到门口把门打开,忍不住叹气:“我的大小姐,你下次光临寒舍能不能提前通知一声?我现在没洗脸没刷牙的, 不太想见人。” 门口的顾念看她过来开门,毫不吝啬地赠送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穿着一条红色的紧身连衣裙, 面上妆容依旧精致, 脚上踩了一双10cm的恨天高, 十分自来熟地走进来:“哎呀, 你喝醉酒抱着垃圾桶吐的样子我都见过好几次了,没洗脸算得了什么。” 她走到玄关,非常自觉地换了双拖鞋, 想了想又有些委屈, “我们都这么久没有单独见过面了, 怎么你看到我过来一点惊喜的感觉都没有,你说,你是不是外面有狗了,想抛弃我了?” 阮之之打了个哈欠,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给顾念拿了一罐她最喜欢的旺仔牛奶,口中安抚道:“我怎么敢,你可是陪了我这么多年的糟糠之妻,抛弃谁也不能抛弃你啊。” 顾念有些惊讶地接过牛奶喝了一口,也跟着凑近往冰箱里看了看,啧啧称奇道:“以前我一直觉得你家里空荡荡的,看起来一点儿生气都没有,现在谈了恋爱就是不一样,冰箱里这么多零食,连旺仔牛奶都有了。” 一直以来,阮之之一人独居,因为不会做饭,平时也不喜欢出门逛超市,所以她的冰箱里除了矿泉水,常年空空荡荡,顾念之前过来的时候,每次都要自掏腰包买两大袋的零食饮料带过来。 可是刚刚,她看到阮之之家的冰箱里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零食塞得满满当当,看起来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人的冰箱。 阮之之闻言,有些不自然地清咳一声,莫名有些扭捏:“这些都是时砚给我买的,他说我太瘦了,平时要多吃点。” 顾念沉默,半天才感叹:“真是一物降一物,我在a大工作的这三年,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别人在讨论时砚,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几乎全都在八卦他的私生活和性取向。” 说到这里,她脑海里灵光一闪,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之之,之前你去云南旅游的那一次,同行的人里面是不是有一个叫严蕊的女孩?” 严蕊? 阮之之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儿,半天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个女生,长相很可爱,像洋娃娃一样,旅途中还一直对时砚献殷勤。 顾念看她表情,心领神会道:“就是那个女孩,她爸爸也是我们学校的一个老教授了,平时就特别欣赏时砚。凑巧的是,他女儿有次去办公室找他,正好碰到时砚,结果被迷得七荤八素的,从那之后在她爸的鼓励下,倒追了好长时间呢。” “是吗?”阮之之有点惊讶,她还以为,那次去云南,也是严蕊跟时砚的第一次见面。 “可不是,严老爷子为了给自家女儿创造机会,旅游名额也让给她了。不过谁让她不争气,费尽了心思,到头来人家还是看不上她。”说到这,她又扭头看阮之之,语气有些揶揄地道,“还是我们家之之优秀,长得比她好,学历比她好,身材也比她好。” 阮之之黑线,很有自知之明地回答:“身材就算了。” 她165cm的身高,体重却只有90多斤,根本就是瘦过了头……尤其是胸,远远望去简直是一马平川。 顾念听她这么说,心照不宣地往她略平坦的胸部望了一眼,煞有介事道:“你听我的,每天坚持喝鲜榨的木瓜牛奶,早晚两次,平时洗完澡之后记得用精油做胸部按摩,时间久了,一定会有成效的。” 阮之之没什么兴趣地摇摇头:“算了吧,我又不看重这个。” “你不看重,不代表别人也不看重啊。”顾念皱眉,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她,“你想想,从来只听说男的嫌弃自己女朋友胸小,可没见过有人嫌弃女朋友胸大的。男人嘛,就算表面上不说,心里面也会这么想的,而且你跟时砚早晚有一天要坦诚相见,你也不想到时候摸起来像平原一样,破坏兴致吧?” 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虽然被顾念搞得心里有些动摇,但是阮之之表面上还是波澜不惊地回应:“时砚跟程风瑾不一样,他不是那种肤浅到只看皮相的人,我们两个人的交往,注重的是彼此心灵之间的契合,跟**无关。” 振振有词地说完,她伸了个懒腰,走到洗手间去刷牙洗脸。 刚挤好牙膏,身后的顾念就执着地跟上来,倚在洗手间的门上看她刷牙,继续苦口婆心道:“哎呀,姐姐是过来人了,而且咱俩这个关系,这些话我不跟你说,你还能指望谁跟你说?”顿了顿,她又打算用自己的亲身实例来感化她,“我刚跟程风瑾在一起的时候只有b罩杯,虽然他那个时候没说什么,不过后来当我凭借自己的努力变成c罩杯之后,明显能够感觉到他在床上对我比之前更热情了,时间也比之前持久,有的时候还——” 正在漱口的阮之之听到这里终于忍无可忍:“别跟我说细节,我对你们床上发生的事情不感兴趣。” 顾念一愣,看到她脸上两团可疑的红晕,有些不可思议:“之之,你虚岁都二十六了,我们讨论一下性不是很正常嘛,你怎么还脸红了。” “我没有脸红。”阮之之下意识地反驳,低头洗了把脸,然后拿毛巾擦干净,“只是我跟时砚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你现在跟我说这些不合适。” 顾念不屑地撇撇嘴:“只要时砚那方面没什么问题,你们很快就要发展到那一步了。”说完,又忍不住开始小声地自言自语,“话说,时砚不会真的有什么隐疾吧,他现在正是精力充沛的年龄,有这么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天天在眼皮子底下放着,怎么可能忍得住。” 阮之之不理她,擦干净脸,开始认认真真地做护肤工作,毕竟她现在也不算年轻了,关于保养皮肤实在是马虎不得。 她涂好护肤品,又拿出一把梳子把乱糟糟的头发梳顺,这才觉得镜子里的人顺眼了一点。 看了眼站在门口的顾念,发现对方还在盯着自己看,只好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跟你说过,时砚跟别的男人不一样。”说到这里,想起她跟时砚之间,连初吻都是自己主动的,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他肯定是想等到结婚的那一天。” “不会吧?作为一个具有正常需求的成年男性,等到那个时候的话,他大概已经憋死了。”想到这,顾念突然又皱起了眉,开口提醒她:“之之,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觉得你有必要平时把他看紧一点,免得他在外面偷腥。” “时砚不可能这么做。”她想也没想地就反驳。 “我知道他对你好,可是男人嘛,寂寞太久,很容易抵抗不住诱惑的。”顾念眨眨眼,有些暧昧地说,“总之,你看好他就行。” 阮之之叹气,换了个话题:“我的大小姐,你今天来我家除了弘扬□□知识之外,还有别的指示吗?” “别的指示啊……”顾念想了一会儿,摇摇头,“好像也没什么,我就是想你了,正好程风瑾今天有事不在家,我就想着来你家坐会儿,顺便跟你聊聊天。” 第37节 听她这么说,阮之之心念一动,拉着她的手走到卧室,坐下,然后神神秘秘地说:“既然你没什么事儿,那不如帮我想想,时砚的生日我该送他什么生日礼物。” 她说到这里,有些苦恼的叹了口气,“再过十天就是时砚的生日了,我这几天日思夜想,还在网上查了好多攻略,可越看脑子越乱,到现在还没想好要送什么。” 顾念挑挑眉,漫不经心地回答:“这还不简单,把你自己送给他就是了,我打赌,他肯定会很开心的。” 阮之之微笑:“你再不严肃一点,我就要送客了。” “……那就送他一样自己亲手制作的东西吧,显得比较有诚意,去年风瑾过生日的时候,我就亲自织了一副手套送给他。” “这些我都想过了,织手套围巾的话现在天气太热了,不合适,绣十字绣之类的我又觉得太廉价了,也显得不真诚……” “对了!”正在阮之之碎碎念的时候,顾念突然眼睛一亮,道:“我突然想到,十天后a大有一个去落霞山野营的活动,据说还要在山上过夜。到时候时砚如果参加的话,肯定会带上你。”她说到这里,忍不住幻想了一下那个画面,“多浪漫啊,生日当天两个人还可以肩靠着肩坐在山顶上看星星,聊心事。” “真的?这么巧啊……” 那么,她是不是应该提前准备好礼物和蛋糕带过去,等到晚上夜深人静了,再把蛋糕和蜡烛偷偷拿出来,给他一个惊喜。 时砚一定会很开心的。 *** 由于很久没见面,两个人有很多话要聊,所以阮之之的晚饭也是跟顾念一起吃的。不想走远,两个人步行去了阮之之小区附近的一家川菜馆,等到吃完饭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阮之之今天整整一天都没有见到时砚,虽然知道临近学期末,时砚有很多工作要做,可是她还是很想他。 旁边正在叽叽喳喳聊着八卦新闻的顾念,将阮之之心神不宁的模样尽收眼底。 走到小区楼下的时候,两个人略有些难分难舍地道别。 阮之之看着她,不放心地提醒:“你晚上开车注意点,到家了给我发微信。” “知道啦知道啦,你怎么还是这么啰嗦。”顾念背对着她,千娇百媚地撩了撩自己的长卷发,刚走了没几步,却又停下。 她慢慢转过身来,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轻声开口:“亲爱的,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你对时砚的感情……已经有些不可控了。”顿了顿,她又说,“这是件好事,其实前几天风瑾还跟我说,让我平时多探探你的口风,他说李司晨最近心情一直很低落,老是借酒浇愁,好像还在等你回心转意。” 然后她笑了,笑容一如既往的娇媚,带着几分真心实意的祝福:“不过我才不会听他的呢,李司晨是他的兄弟,你同样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认识你这么久,你开心起来是什么样子,难过起来又是什么样子,我心里一清二楚。所以……一定要幸福,要跟时砚好好的。” 顾念平时一直是一副娇滴滴的小女人模样,她们两个人之间,从来都是她依赖自己多一些,很少听她这么正经地说话。阮之之先是有些怔,然后,忍不住也笑了:“我会的,以后的日子里也要请大小姐多多指教。” 明明几个月之前在参加顾念的婚礼时,她还是孤身一人,羡慕她终于嫁给了爱情。 可是几个月之后的现在,就算是一个人走夜路,阮之之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孤单了。 是他完整了她的人生。 ☆、44.c21·做蛋糕 步入六月, 终于迎来炎热盛夏。 阮之之的生活依旧平淡而忙碌,除了上班之外,其余时间都想法设法地跟时砚呆在一起。由于最近是毕业季, 时砚忙于批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比之前忙碌很多,所以阮之之经常下班了带饭去a大找他,没过多久,几乎整个a大都知道了时砚有一个温柔漂亮的女朋友。 同时, 距离他的生日也越来越近。 在准备生日礼物的时候, 阮之之才发现自己几乎对时砚的喜好一无所知, 她觉得有些挫败,只能想办法尽力弥补。 比如,去逛商场的时候,她原本是打算送给时砚一块机械手表的, 可是在买完手表走出来之后,又被橱窗里展示的一支派克钢笔吸引了目光。 时砚是大学教授, 送他一支钢笔的时候, 他一定会每天都带在身上。 抱着这种想法, 阮之之又走进去买下了那只价格不菲的派克钢笔。 基本上, 买完了这两样生日礼物之后,她这个月接下来的日子只能省吃俭用地度过。 可她仍然觉得不够。 手表和钢笔虽然贵重,可这些都是走到商场里立刻就能买回来的东西, 根本突出不了自己对于时砚生日的重视程度。 于是, 阮之之一周之前, 义无反顾地在市中心一家很出名的蛋糕店报了个七日速成班,决心到时候亲自制作一个生日蛋糕送给时砚。 她记得,时砚也是喜欢甜食的。 对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阮之之来说,这着实是迈出了生命里非常重大的一步。 今天是周五,周日就是时砚的生日了。 上班时间,阮之之趴在办公桌上发呆,满脑子都是时砚。 她心里有点慌,因为时砚至今仍然没有跟她提及这周末去落霞山野营的事情,原本应该对此不知情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主动提起,于是一来二去的,就拖到了今天。 其实阮之之对于野营本身没有什么兴趣,她只是被顾念的话打动,觉得生日那天可以两个人肩并肩地坐在山顶看星星会很浪漫。 这是她第一次给时砚过生日,她希望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给他留下一个完美的回忆。 坐在后面的陆婉仪看她一整天都在发呆,忍不住凑过来,有点担心地问:“之之,你怎么啦,今天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 阮之之闻言回头,距离陆婉仪做完手术已经过去了一月之久,陆婉仪现在不仅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已经完全愈合,看起来还是和往常一样阳光开朗。 歪了歪头,她忍不住叹气:“后天就是时砚的生日了,我竟然有点紧张。” 在阮之之过去二十六年乏善可陈的人生里,除了李司晨,从来都没有过任何异性准备过生日惊喜。 当然,李司晨那个人平时性格外向,交际面广,自己的生日一早就打理地妥妥当当,阮之之不用操心什么,只需要出席他的生日聚会,然后送上礼物就可以了。 可时砚的家庭背景特殊,阮之之觉得,他一定很久都没有认真地过过生日了。 陆婉仪看她一副愁眉苦脸地模样,忍不住笑:“这有什么好紧张的,你就算是送他一块石头,估计他也会虔诚地摆在家里,每天擦洗。” 阮之之听她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正想回应些什么,却看到徐正宇从她们面前端着马克杯走过去,他看起来神色自若,可眼角余光却不断往陆婉仪身上瞥。 想到那天在医院里发生的事情,阮之之想了想,低声跟陆婉仪说:“婉仪,关于徐正宇对你——” “我已经知道了。” 她话音未落,就被陆婉仪打断,她开口,声音很平静,“他前几天跟我表白,不过我已经拒绝了。” “拒绝了?”阮之之一愣,忍不住道,“徐正宇人不是挺好的吗?之前我们隔壁组有一个女生倒追他都没有答应,你就算现在对他不来电,也可以先从朋友做起,慢慢考虑,干嘛要急着拒绝呢?” 陆婉仪笑了笑,笑容里有些苦涩:“我现在这样……真的没心思谈恋爱了。” 陆婉仪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自从做完手术之后,阮之之再也没听她跟自己提及那段灰暗的日子,也没有听她诉过苦,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再来上班的时候还是一副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模样。 她以为陆婉仪已经走出阴影了,可是现在看来,显然有些伤痛,需要更久的时光才能彻底根治。 看着强颜欢笑的她,阮之之一时间什么劝说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她不该去干涉别人。 *** 下班后,阮之之照旧去了市中心的那家蛋糕店。 这家蛋糕店面积很大,装修风格偏向欧式,一共有两层,楼下是卖蛋糕和饮品的地方,楼上,则是提供给像阮之之这样喜欢做蛋糕的人。 不过说实话,阮之之本身其实并不喜欢做蛋糕,因为她实在没有这方面的天赋,烘焙时间老是掌握不好。昨天好不容易其他步骤都做得很完美,打出来的奶油也足够细腻,可是后来因为在烤箱里多烤了十分钟,最后导致口感发硬。 她并没有气馁,打算今天再接再厉,如果练习成功的话,明天就可以过来准备生日蛋糕了。 阮之之走上二楼,也许是因为今天周五,所以来做蛋糕的人格外多,其中不乏一些看起来还是学生的情侣。 二楼的面积不如一楼大,一共加起来只有十个桌子,每个桌子上可以容纳两个人,不过一般而言,也没有这么多人像她一样天天风雨无阻地过来做蛋糕。 年轻的女店员看到她,笑了笑走过来:“阮小姐,今天又来了啊,还是要准备制作那款草莓恋人吗?” 阮之之点点头,经过她这段时间以来的观察,她发现时砚在水果里比较偏爱草莓。 店员取来手套和围裙,然后走到后面的冰箱里去帮她准备做蛋糕需要的物品。 阮之之自己低头把围裙系好,刚打算把背包寄存,就听到包里的手机响起来。 拿出手机,是时砚的电话。 她来这里学做蛋糕的事情,之前并没有跟时砚提及过。原本是打算到时候出其不意,给他一个惊喜,可是这几天,时砚看她的眼神越发怀疑,阮之之想了想,还是打算有选择性地告诉对方一些东西。 这么想着,她接通了时砚的电话。 “下班了吗?” “嗯,刚下班,我现在在市中心的一家蛋糕店呢。” 对方闻言有些疑惑:“昨天不是刚给你买过蛋糕吗,吃完了?” 阮之之囧,赶紧解释:“没有,我哪有这么能吃啊,我是过来学习怎么做蛋糕的。” “为什么要学这个?” 阮之之:“……” 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说起来,时砚的生日是6月17号这件事情,并不是时砚主动告知,而是阮之之有一次在办公室等他,无意间翻到他的大学教师资格证,看到上面恰好标注了出生日期而已。 难道时砚自己都不记得后天是他的生日吗? 阮之之抿抿嘴,语气不由自主地软了很多:“你今天忙完了?我就在淮海路旁边的那家猫先生蛋糕店,我们之前去过的。要不要考虑过来找我,我给你露一手。” 她听到时砚轻轻笑了一下,很快就答应道:“我二十分钟后到。” 挂了电话之后,阮之之想了想,怕一会儿时砚过来找不到她,于是没有把手机寄存,转而放在了牛仔裤口袋里。 等回到自己的桌上时,店员刚好端着琳琅满目的烘焙材料过来。 店员走到她旁边,忍不住笑着打趣:“阮小姐,我刚刚听到你跟男朋友打电话了,你是为了他天天来学习做蛋糕的吧?” 阮之之面色一红,装作十分淡定地回答:“对啊,我男朋友快过生日了,我想自己亲手做一个生日蛋糕送给他,这样显得比较有意义。” “你长得这么漂亮,还这么细心,你男朋友真是好福气。” 阮之之笑了笑,没有回答。 能遇到时砚,她才是好福气。 等到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阮之之按照桌上摆放的书面攻略,开始准备第一步,打奶油。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其他人都在旁边说说笑笑,偶尔还能看到情侣亲昵地把奶油涂到对方身上打闹,只有阮之之这边一片安静。 她现在简直就是心无杂念,眼睛里只剩下面前这个还未成形的蛋糕胚胎。 时砚问过店员,一路找到楼上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角落靠窗的桌边,阮之之低着头,认认真真地在蛋糕坯上抹奶油。 蛋糕店二楼的窗户开了几寸,夕阳西沉,光影落在她身上,温柔又宁静。 她的神色很虔诚,动作带了点小心翼翼,仿佛面对着的不是一个蛋糕,而是某个易碎的艺术品。 第38节 他的脚步就这么无意识地停下来,站在楼梯口,静静地看着她。 良久,终于有一个年轻的女店员走过来: “那个……帅哥,你也是来做蛋糕的吗?” 店员的声音很轻,有些慌张,还有些羞涩。 时砚近乎迷恋的视线从阮之之身上收回来,礼貌回应:“我找人。” 说完,径直朝着角落的方向走过去。 身后的女店员揪着衣角,很失望地叹了口气。旁边正在忙碌的同事看她这样,凉凉开口:“做什么白日梦呢,你看那个男人的皮相也知道,他肯定有女朋友,说不定,还不止一个。” 而对于这些插曲,阮之之丝毫不知。 她刚刚成功地把第一层奶油抹平,现在松了口气,把先前切好的新鲜草莓拿过来,一片一片规律地平放在奶油上面。 恍惚间感觉腰上一紧。 有一只手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他的动作明明很轻,却让人觉得无处可逃。 后背紧贴男人的胸膛,他身上清爽的气息和烟草味道混合起来,阮之之觉得自己脸颊的温度正在急剧攀升。 有些做贼心虚地抬头打量四周,她侧过头来,小声道:“时砚,这里是公共场合,好多人都在看我们。” “可是我想你了。”男人的声音落在她耳边,隐隐地还带着声叹息,“你好好的,学这个干什么?” 阮之之一愣,下意识地就想问他记不记得自己的生日,话到嘴边幸好忍住。顿了顿,她一边铺放草莓一边含糊道:“就是突然想学,而且,你不是也喜欢吃甜食么?” 时砚见状,也没有过多追问。 他松开手,一低头刚好看到阮之之脚上的马丁靴鞋带散开了,于是弯下腰,很自然地去给她系上。 远处,有几个店员在窃窃私语。 “原来他就是阮小姐的男朋友,怪不得她这么上心,我要是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恐怕每天也要想方设法地讨好他,真是太没安全感了。” “哎,果然,颜值高的异性才能彼此吸引。” “你看见了吗,他刚刚还帮那个女孩系鞋带,简直对我这种单身狗造成了一万点暴击。” …… 她们讨论的声音不大,阮之之并没有听到,她现在已经涂好了两层奶油,只差最后一层,无暇他顾。 时砚就站在一边静静看着她。 她的眼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眼睑处形成一小块阴影,像正在栖息的蝴蝶一样,让人不敢惊扰。视线向下,看到一双红润的唇,微微张着,比她手里拿着的草莓更加娇艳欲滴。 她身上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良久,终于忍不住靠近,嘴唇暧昧地碰了下她的耳垂。 只是蜻蜓点水的一下,很快就抽离。 他的唇很冰,引得阮之之身子瑟缩了一下,手一抖,奶油就抹偏了。 阮之之突然就不受控制地想起顾念跟她说的话。她说,男人嘛,有这么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朋友天天在眼皮子底下放着,怎么可能视若无睹。她还说,他一定忍不到结婚那天。 在此之前,阮之之从来没有深入地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可是现在……她悄悄看了时砚一眼,心想,他们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且双方都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他真的提出要求,那么她…… 阮之之想到这里,一张脸不知不觉地已经红透。 “想什么呢?”似乎是不满她的走神,时砚捏了捏她的脸。 阮之之回过神来,莫名有些羞耻,赶紧回答:“没什么,我的蛋糕做好了,放到烤箱里烤半个小时就差不多了。”匆匆说完,她抱着手上的蛋糕,逃也似地跑了。 时砚蹙眉,若有所思地盯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 那边的阮之之把蛋糕放进烤箱,设定好时间之后,把围裙手套都还回去,又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这才镇定自若地走回来。 时砚坐在角落的桌边,偏过头望向窗外,只露出一个模糊的侧脸,似乎是在看风景。 阮之之抿抿唇,快步走了过去。 她坐在他身边,想到刚刚心里想的事情,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时砚也同样没有说话。 他们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和其他区域的嬉戏打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察觉到气氛不太对劲,阮之之顿了顿,犹豫着开口:“时砚——” 对方闻言回过头来。 她正想继续说些什么打破现在尴尬的氛围,却率先听到了时砚的声音。 他坐在她身边,侧了点头看她,口吻很平静:“之之,以后,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不碰你。”顿了顿,似乎是怕她不信,又慎重地补充,“我保证。” 阮之之一愣,然后又有些着急,原来他是误会了。 张张嘴,她有些徒劳地解释:“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只是……” 可是她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又怎么说得出口呢,难道要她告诉时砚,她在慎重地考虑两个人怎样能够更加深入的发展吗? 时砚看到她手足无措的模样,却突然笑了,他伸过手揽住她的肩膀,轻声道:“这样可以吗?” 阮之之看到他笑,整个人一下子就变得软绵绵的,她点点头,乖巧地靠在他肩膀上。 两个人亲昵地聊了会儿天,与此同时,蛋糕很快就好了。 当店员把那个八寸的草莓蛋糕端过来的时候,阮之之心里着实紧张了一番。 她已经在这里学了七天了,如果今天再做不出一个像样的蛋糕,那么什么借口都没用,只能归结于是自己的智商问题。 店员把蛋糕端上来,又偷偷看了时砚一眼,对方的表情波澜不惊,自己在他眼里就像是一抹空气。 她垂下眼,转身离开。 阮之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蛋糕,论卖相来说,她觉得自己这一次还是很成功的,至少看起来跟摆在橱窗里等待售卖的没什么区别。不过味道……就不敢保证了。 由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也不讲究,直接拿勺子挖下来一小块草莓最多的蛋糕,递到时砚面前:“尝尝,我做了好久的。”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就算不好吃也别说出来。” 对方垂眼,就着她的勺子咬了一口,然后十分认真地点评:“很好吃。” “真的吗?”阮之之的眼睛立刻亮起来,迫不及待地自己也尝了一口。 味道的确比前几天要好,只是可能糖放多了,口感有些过甜。 阮之之有那么一点点的失望,叹气道:“我下一次会做得更好的。” “已经很好了。” 他的声音很温柔,带着些诱哄。 看到他嘴角有一小块残留的奶油,下一秒,她想也没想地,就凑过去伸舌舔掉。 两个人都是一愣。 阮之之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举动,一瞬间内心简直是风起云涌。 完了完了,她离家出走的矜持…… 她看到时砚眯了眯眼看她,表情有些危险,似乎正想要说些什么。于是赶紧抢在他前面,极其生硬地扭转话题:“对了,时砚,你们学校周末是不是有一个去山上野营的活动啊?” 时砚顿了顿,点头,配合着她转移了话题。 “我也想去,可以带我一起吗?” 时砚忍不住皱眉:“你想去?” “对啊对啊。”阮之之赶紧点头,“我还从来没有去野外露营过呢。” 山顶温度低,树林里毒虫野兽多,阮之之平时体质又弱,他心里其实是不想让她去的。而且,他自己本身也没打算去。 可是,如果她想的话。 他点点头:“那好。” 原则呢。 ☆、45.c22·野营 深夜, 万籁俱寂。 阮之之抱着龙猫抱枕趴在床上, 双手握着手机, 口中念念有词地低声倒数道:“6、5、4、3、2——” 下一秒,她深呼吸, 眼疾手快地发送过去一条微信消息。 此时, 时针刚好指向零点。 2017年6月17号,00:00, 时砚二十七周岁的生日。 发过去了这条生日祝福之后,阮之之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压抑许久的困意终于不受控的汹涌袭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随手把手机丢到一边, 正打算睡,却突然听到手机震动的声音。 时砚平时作息极其规律, 该不会现在还没睡吧? 抱着几分疑惑,几分期待, 阮之之又把刚刚丢开的手机拿回来, 亮着光的屏幕上, 果然是那个熟悉的名字。 时砚:你还没睡? 阮之之无语,这不是重点吧,重点是自己刚刚删删减减斟酌半天敲下的一大段生日祝福好吗? 之之:(微笑)我专门守零点给你发的生日祝福,你不觉得很感动吗?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 回复: 时砚:我不记得我的生日了。 果然。 尽管这个回复在她的意料之内, 但是亲眼看到他发过来的这行字, 还是不可避免地让阮之之觉得有些心酸。 于是, 她一字一句地回答:没关系,以后的每一年生日,我都陪你过。 对方很快就回过来一条消息,他说:之之,我从八岁以后,就再也没人记得我的生日。 窗外夜色如水,除了偶尔经过的汽车鸣笛声才无其他杂音,阮之之窝在自己小小的一张床上,把这句话反反复复看了很久,一颗心像是被揉碎了,柔软又酸涩。 正准备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却看到对方又说:很晚了,明天还要早起,睡吧。 第39节 明天就是去落霞山野营的日子了,阮之之今天去猫先生蛋糕店做好了生日蛋糕,现在已经放到顾念家的冰箱里。 阮之之想了想,怕顾念会忘记,于是又不放心地发条微信提醒她,明天出发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蛋糕带上。 跟时砚道过晚安,她关上手机,很快就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她想,余下的生命中,时砚再也不会孤身一人了。 *** 第二天一大早,也许是心情太过兴奋,闹钟还没有响阮之之就睡醒了。 她伸了个懒腰从床上下来,此时刚刚六点半。 预计出发的时间是八点,还有一个半小时。阮之之的行李前一天晚上就全部收拾好了,所以她洗漱好之后有些无聊,干脆坐在梳妆镜前仔仔细细地化了个妆。 等到她把睫毛膏拧开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如果要在山上过夜的话,那么晚上卸妆应该很麻烦。想到这里,她很果断地把睫毛膏放下,放弃了全妆的打算,还是跟往常一样化了个淡妆。 反正她再丑的样子,他都已经见过了。 因为之前时砚提醒过她山上温度低,所以炎热的六月份,阮之之依然穿上了长袖长裤。 她打开手机地图搜索了一下,发现这里距离落霞山的车程要四个小时之久,而且他们乘坐的是一辆旅游大巴车,那么可能会耗费更久时间。 时砚路上会不会觉得饿…… 想到这里,阮之之灵光一现。 她昨天去做蛋糕的时候,顺便做了几袋曲奇饼干,虽然味道不算很好,不过聊胜于无,拿来充饥还是可以的。 草莓也洗一盒好了,时砚喜欢吃。 …… 她就怎么来来回回地折腾,原本空空荡荡的背包硬生生被塞满,直到时砚的电话打过来。电话那头,他告诉她自己已经到楼下了,还非常体贴地问她要不要上来帮她拿东西。 因为只住一晚,阮之之本身也没带多少行李,所以拒绝了他,一个人快步下了楼。 由于大巴车停在a大门口,所以时砚先开车过来,然后接她到a大。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她看到时砚今天穿了一身蓝色的运动服,袖口松松垮垮地挽起来,很随意,明明是优雅淡定的模样,可他抬手间,手臂上若有似无地露出部分纹身,又让人觉得颓废的味道更重。 她一看到他,双脚就控制不住地加快步伐。 时砚已经打开了后备箱,见她走过来,很自然地绕到她背后去取背包,等帮她把东西放好之后,他又把后备箱关上。 一路上,时砚安静地开车,阮之之献宝似的把自己洗好的草莓拿出来喂他,对方明显就是一副不想吃的模样,可是看她伸手过来,还是配合地吃了好几颗。 阮之之心满意足地把剩下的草莓放好,不再打扰他开车,开始低头刷微博。 很快就到达a大,阮之之透过车窗,看到一辆白色的大巴车已经停靠在学校门口了。 忍不住回头去看时砚,却看到对方伸手从车后座上拿过来一个小型的急救药箱,然后放进双肩包里。 看见她的眼神,他解释道:“山上蚊虫多,我给你带了止痒膏和风油精。” 然后,他下了车,开始自觉地把行李往大巴车的后备箱里运送。 阮之之觉得自己很清闲,有他在,她好像什么都不需要想,也不需要做,只要像一个孩子一样等着被照顾就好。 于是她舒舒服服找了个树荫下的长椅,然后坐下。 视线百无聊赖地望向大巴车的方向,那个高挑削瘦的背影就站在车门处,似乎正在登记信息。 这个场景仿佛似曾相识。 他的背影一如初见般,懒散,萧索,透着浓重的孤独感。 阮之之看着他,突然就从长椅上站起身来,下意识地想走过去。 仿佛是心有所感一般,他回过头来,那双漆黑的眼睛好似漫不经心地投来一瞥,当看到是她,原本严霜凛冽的眉眼又变得柔和。 然后,他看着她,远远地笑了。 仿佛天地都静默在他的笑容里,时空倏忽间不断倒退,一路颠沛流离,最后终于回到那个冬天的早晨。 那个时候,阮之之也是坐在相同的长椅上,远远地,有些着迷地偷看他抽烟。 她从来都没有问过向来心如止水的自己,明明对任何异性都不感冒,明明已经对爱情丧失希望,为什么偏偏在他身上不断栽跟头。 或许这就是命。 注定要被他吸引。 思绪从回忆中抽离出来,阮之之也绽出一个笑,然后快步跑过去,挽住时砚的手臂:“准备集合了吗?” 对方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发,道:“人都齐了,我们也上车吧。” 还是有些区别的。 那一次,她一个人拖着笨重的行李箱走上大巴车,而这一次,是他牵着她的手,带着她走上车。 两个人上了车之后,一眼就看到坐在前排的顾念和程风瑾。 阮之之看到程风瑾并不惊讶,因为顾念之前就告诉过她,这一次的野营,程风瑾会作为她的家属一同参加。 顾念看到她,极其热情地打招呼,两个人窃窃私语了一会儿,确保蛋糕被放置妥当,阮之之这才放心地跟着时砚往后排的空座位走。 顾念说她把蛋糕放在了副驾驶座的座位底下,为此还买了条烟讨好了一下坐在副驾驶的老教授,让对方帮忙看顾,免得在路上磕到碰到。 阮之之听了之后十分感动,决心等回去之后多给她买几罐旺仔牛奶。 因为他们上车比较晚,所以现在只剩下了最后一排的座位,阮之之也不在意,拉着时砚的手就去坐下。 两个人刚坐下,前排的陈嘉言就笑眯眯地回过头来打招呼:“阿砚,之之,早上好啊。” 时砚把自己和阮之之的背包都收好放在脚边,淡淡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陈嘉言无奈道:“你这是什么眼神啊,我又不会把你女朋友拐跑。” 阮之之囧,赶紧出来打圆场:“好久不见了,你最近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呗,光棍一个。”说完,陈嘉言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开口提醒道,“对了之之,你还记得那个叫严蕊的女孩吗?我听说她这次野营也要来。” 听到严蕊这个名字,阮之之心里瞬间警铃大作,毕竟不管怎么说,严蕊也算是她的情敌,虽然在她眼里并没有什么竞争力。 可是视线环绕车内一周,都没有发现那个印象中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精致的女孩。 陈嘉言看出她的疑惑,心领神会道:“据说是上午有课,所以下午跟严教授一起开私家车过来。” 四个多小时的路程呢……这么拼啊。 阮之之有些惊讶,开口正想跟陈嘉言再讨论些什么,下一秒,旁边的男人听到现在,几乎是有些忍无可忍地伸手捂上她的眼:“你不是困了么?睡吧。” 男人冰凉的手掌合上来,眼前瞬间一片黑暗,当然,也将眼前陈嘉言的身影完全抹去。 她什么时候说自己困了……阮之之忍不住腹诽,不过,面上还是乖巧地点头,靠在时砚身上闭目养神。 算了,出门在外,要给自己的男朋友面子。 前面的陈嘉言见状,也不再攀谈,悻悻地转回了头。 就在他们的交谈声中,大巴车很快就稳稳启动。 阮之之原本是没有困意的,可能是靠在时砚身上太过安心,慢慢地,竟然真的觉得眼皮有些沉重。 周围有些吵,男女老少的交谈声、嬉笑声,此起彼伏地响起来。 闭着眼的阮之之无意识地皱了皱眉。 时砚伸手捂上她的耳朵,片刻后,似乎又想到了更好的办法。 他从背包里耳机线拿出来,插到手机上的接口处,然后轻声问她:“要不要听歌?” “好啊。”阮之之睁开眼睛,毫无异议地接过那根细细的耳机线,然后塞进耳朵里。 戴上耳机之后世界立刻清静下来,她放松情绪,舒舒服服地整个头都埋进对方的胸膛里。 耳机里温柔舒缓的女声娓娓道来,像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惹我错付了情衷,难道看我失魂落魄,你竟然心动……” 歌声莫名耳熟。 脑海中忽然有什么模糊的念头呼啸着掠过,阮之之就在这个柔软到近乎隐忍的声音里,影影绰绰地记起一些往事。 她记起,大三那年的除夕夜,她跟李司晨他们在同学家包饺子,然后和家人视频,一直玩到深夜才回宿舍。 那个夜极黑,极冷,她一个人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满脑子都是儿时听说的那些鬼故事。 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猜测一般,不远处的梧桐树下,竟然真的有一个削瘦身影,在一片黑暗中向她走近。 她当时恐惧到了极点,一时间竟然不敢乱动。 那个黑影站在距她一米之遥的地方停下,竟然会说话。 他的声音沙哑,却很平静,近乎绝望。 他说,阮之之,你好,我喜欢你。 后来发生了什么? 阮之之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想起来了自己当时的回答。 她说,你是不是有病。 说完,她像是逃离瘟疫一样,快步绕过那个身影,往女生宿舍的方向一路小跑过去。 身后,那个黑影的手机铃声恰好响起。 旋律恍惚间与这首歌重叠。 *** 睡梦中的阮之之,眼角毫无意识地流下一滴泪来。 坐在一旁玩手机的时砚看到,有些慌了手脚,他伸手帮她把泪擦掉,语气很温柔地问:“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怕被对方看到自己这幅狼狈模样,阮之之不肯睁眼,只是把脸贴在他胸口上,半晌,才闷闷地说:“时砚,我喜欢你。” 他闻言笑了,像是哄孩子一样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道:“我也喜欢你。” 如果她当时也是这么回答的,该有多好。 ☆、46.c23·看星星 第40节 大巴车行驶缓慢, 再加上车上多得是一些拖家带口的老教授,所以路上在休息区难免多停了一段时间。就这样,到达落霞山之后,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阮之之走下大巴车,跟着时砚一起到后备箱去取行李, 她原本是想要分担一些的,只不过还没来得及伸手去拿,就被时砚拒绝了。 他一个人手上大包小包的, 拿下了所有的行李,阮之之有点心疼,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旁边碎碎念:“时砚,我帮你提一个吧, 你看那个方形的纸袋,那个一点都不沉,我完全可以提得动。” 时砚还没说话,一旁的陈嘉言就开始唉声叹气:”之之,你要是这么想帮忙的话,不如帮我拿个袋子吧,我带的东西太多了,好累……“ 当然, 阮之之和时砚很有默契地同时无视了她。 后面跟程风瑾一起走过来的顾念看见她这幅小女人姿态, 忍不住揶揄:“哎哟, 第一次见两个人抢着拎行李的。”说完, 扭头看了程风瑾一眼, 教育道,“看看人家,你还好意思让我帮你背包吗?” 程风瑾看她一眼,没说话,默默把自己手上的行李箱放下,然后把顾念肩膀上背的双肩包取下来,自己背上了。 一行人说说笑笑走到了露营地点,阮之之有点惊讶地发现,这里的条件比自己想象中要好得太多了。 空气清新,风景如画,远处还有一排看起来非常原生态的木屋。每一片营地的区域都划分的很清晰,营地自带的烧烤架看起来也很干净卫生。 并且,意料之外的是,除了洗手间之外,这里竟然还有澡堂。只不过可能是面积受限,所以只有一个公共澡堂,不分男女。 阮之之来回看了一圈,觉得能有这样的条件,自己已经非常满意了。 旁边刚把东西收拾好的阮之之看她一个人发呆,于是偷偷走过来跟她咬耳朵:“话说,你的蛋糕,是打算晚上烧烤的时候当面送给他,还是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悄悄给他?” 阮之之想了会儿,然后回答:“时砚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再说了,这是我陪他过的第一个生日,我还是想两个人有些私人空间。” 她有很多话想说,但只能他一个人知道。 顾念一副了解的模样,然后道:“那好,反正蛋糕我先帮你收着,等到晚上其他人都睡了我再过来给你。” 说完,她像做贼一样朝四周打量了好一会儿,又勾勾手示意阮之之走近一点,然后才偷偷摸摸地从口袋里取出一个薄薄的东西,飞速地装进了阮之之的运动裤口袋里。 做完这些,顾念像是完成了一个重大任务一样,拍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咱俩这个交情,这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了。” 阮之之被她莫名其妙的举动搞得有点懵,直到对方非常潇洒的转身离开,才想起来看看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然而,刚把那个薄如纸片的正方形物品拿出来,很快,她就重新塞了回去。 与此同时,脸上温度可疑地上升。 顾念竟然给了她一包杜蕾斯…… 好像还是橘子味的。 她这是什么意思?是在暗示自己今晚要跟时砚……吗? 可是她还没有准备好,而且这里可是野外,难道她的第一次这么刺激,要在户外野战吗? 阮之之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了一会儿,那边时砚把东西分门别类地放好,很快就找到了站在一旁发呆的她:“之之,在想什么?” “啊?!”就像是做坏事被抓包的小孩子,阮之之一听到他的声音,吓得赶紧转过身来。 时砚看她面色红得有些不正常,皱了皱眉,走近,弯下腰探了探她额头的温度,确认没有发烧后,才轻声问:“他们要去旁边的超市购买烧烤食材,你想去吗?” 阮之之收敛心神,几乎没有犹豫地点点头:“嗯,我跟你一起。” 那些上了年纪的教授和家属,车马劳累了一天,这会儿已经找到阴凉处坐下打牌聊天了。而顾念性格比较娇气,也是不愿意去的,所以讨论到最后,只有时砚,阮之之,程风瑾和陈嘉言四个人去超市购买食材。 平心而论,超市距离营地并不远,步行也不过十分钟左右。 路上,阮之之拉着时砚的手,口中讨好道:“时砚,你累不累,渴不渴,我背包里有水,要不要拿出来给你喝?” 时砚摸摸她的头发,刚想回应,转眼看到地面上有一只蜘蛛爬过,于是又不放心地询问:“给你的防蚊液涂了吗?” 阮之之一愣,半晌才有点心虚地回答:“我忘记了。”顿了顿,又认真保证道,“我一会儿回去一定涂。” 咳,自从顾念给了她那包杜蕾斯,她就什么心情都没有了,满脑子都是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 走在他们身后的陈嘉言见状,忍不住叹气:“好好的周末,我不在家打排位,为什么非要来看你们秀恩爱。” 而程风瑾全程冷眼旁观,对此不置一词。 逛超市的过程中,四个人也非常默契地分成两个队伍,时砚和阮之之一组,陈嘉言和程风瑾一组。 野外烧烤的话,一些工具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木炭,助燃剂,打火机,锡箔纸等等。 逛了半天,等到东西差不多购买齐全的时候,一行人走到收银台前排队。 阮之之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拉拉时砚的手,小声说:“时砚,我刚刚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我没带睡袋。” 时砚闻言挑了挑眉,道:“你今晚不睡帐篷,我给你订了房间。”说完,他好像又有些愧疚,补充说,“由于落霞山是5a级景区,近几年已经不允许修建多余的酒店,所以只能委屈你住一晚木屋。我检查过了,房间虽然简陋一点,不过设施都很齐全,还有热水。” 他的话音刚落,阮之之就下意识地问了一句:“我睡房间,那你睡哪里?” “我睡帐篷。”他一边说,一边自然地取出钱包准备付钱。 能够住房间当然好,不过他睡帐篷的话,那她今晚的计划怎么办?她忍到现在都没有提及跟时砚生日有关的话题,就是为了晚上认真酝酿一个惊喜。 阮之之忍不住皱眉,开始在脑海中思考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难道要她主动开口,邀请对方跟自己一起睡吗? 时砚大概会觉得她很随便吧。 她就这么咬着指甲思考了很久,直到夜幕降临,大家说说笑笑地架上烧烤架,阮之之只能暂时抛到脑后,也很体贴地跟着去,帮忙把一会儿要烤的东西串进竹签里。 顾念就在这个时候鬼鬼祟祟地凑近了她:“之之,我刚刚听风瑾说,你晚上也住房间?” 阮之之无精打采地点了点头。 顾念却瞬间激动起来:“那更好了,你房间号多少,我一会儿直接把蛋糕放你房间里,晚上你可以直接把时砚带回来,到时候房门一关,也不用担心会被别人发现了。” 听到这里,阮之之终于回过头,虚心求教道:“时砚这个人很正经的,我怕他不愿意跟我回去。” “……你脑子有病吧,他这么喜欢你,你又主动邀请,他如果拒绝的话,那只有一个可能,”夜幕里,她扭过头开,一双眼睛更加妩媚,“他不行。” 阮之之沉默一会儿,不确定地道:“可是我还没想好,今天晚上到底要不要……” “人生苦短,”顾念拍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及时行乐吧。” 两个人就这么聊了一会儿,炭火已经熊熊燃起,时砚程风瑾他们主动分担了烤串的重任,再加上陈嘉言从家里带过来的秘制调料,很快,烧烤架上就香气四溢。 阮之之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一个不速之客。 严蕊。 她看起来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脸上妆容却仍然精致,甚至在这样的野外环境里,还非常勇气可嘉地穿了一条白色连衣裙。 顾念显然也看到了她:“哟,情敌来了。” 不远处的严蕊对着她笑了,笑容里带着些挑衅。然后,她松开严老教授的手,朝着她们这边走过来,落落大方地打了个招呼:“之之姐姐,好久不见了。” 话语里着重强调了“姐姐”两个字。 阮之之被无形地呛了一下,面上仍是维持着好风度好教养,点点头道:“是好久不见。” 严蕊走过来,也跟着帮忙用锡箔纸包玉米,嘴里仿佛自言自语地道:“我还以为姐姐有多心高气傲呢,去丽江的时候明明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没想到现在转眼就跟时教授在一起了,也没我想象中那么清高嘛。” 话里的意思,大概是想讽刺她是心机婊。 “我说你一个女孩,说话怎么阴阳怪气的啊。”顾念放下手里的一次性碗筷,忍不住过来抱不平。 考虑到严蕊毕竟是严教授的女儿,顾念如果跟她起冲突的话在工作上会有麻烦,于是阮之之赶紧拉住她,好说歹说才让她重新到一边去继续整理碗筷。 而她重新走过来,毫不在意地继续撕下一张锡箔纸:“是啊,我的确什么也没做就跟他在一起了,总比一些人费尽心思,还是吸引不了他的注意要要强一些。” 严蕊手下动作一顿,语气变得有些尖锐:“你现在是在跟我耀武扬威吗?” 阮之之很温和地笑了:“你想多了,我只是想说,山上入夜气温低,你就这样光着腿,难保以后不会落下关节炎。”说完叹了口气,又苦口婆心地规劝,“有些事情强求不来,你现在年纪小,以后就明白了。” 说完,她端着手里整理好的一盘土豆,施施然走了。 留下身后咬牙切齿的严蕊。 她端着一盘土豆,一路拨开人群,最后终于走到时砚身边。 对方懒懒散散站在炭火旁,垂着眼,正漫不经心地往三文鱼上撒着调料粉。 入了夜的山间一片漆黑,火光照亮他的侧脸,好看得惊心动魄。 阮之之走过去把盘子放下,然后伸手戳了戳他的后背,问:“时砚,你一直在这烤,是不是还什么都没吃呢?” 对方闻言转身看她,不在意地安抚:“我不饿,你多吃一点。” 阮之之有点心疼,于是重新回到人群里,费力地抢了几串羊肉和鸡翅,邀功似的一路小跑过来:“快吃,还热着呢。” 怕他拒绝,阮之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吹了吹气,然后把肉串举到他面前。 时砚垂眼,很配合地低头吃了好几口。 旁边有人看到,忍不住打趣道:“阿砚好福气啊,找的女朋友又漂亮又听话。” 时砚笑了笑,把手中的三文鱼翻了个面,语气柔和:“她是很好。” 等到烧烤接近尾声,人群也各自散开,睡觉的睡觉,消遣的消遣。 阮之之陪着时砚他们收拾垃圾,酝酿了一会儿,然后试探着开口:“时砚,帐篷不舒服,不然你也去开个房间吧。” 时砚低头捡起一个饮料瓶,不是很在意地回答:“没事,我带了睡袋,而且现在也没空房了。” “那你跟我一起吧。” 这句话几乎是下意识地开口,随即,时砚手上的动作顿了顿,他侧过头来,一双漆黑的眼睛映着篝火愈发明亮,盯着她看了很久,才慢慢开口,“之之,你是在邀请我吗?” 阮之之有点紧张,却没有退让:“时砚,你还记得吧,今天是你的生日。” 在看到时砚点头后,她又继续说,“你想看星星吗?我刚刚在这附近发现了一个秘密基地,很适合看星星。” 此时此刻人群已经彻底散去,四周重新归于寂静,只剩下地面上仍在燃烧的篝火,和夜幕里的满天繁星。 时砚的眸子软下几分,把手中的垃圾丢到不远处的垃圾桶里,又洗干净手,这才折步回来,牵起她的手:“从现在开始,我的时间全部留给你,你想去哪就去哪。” 想去哪我都陪你。 阮之之放心的笑了,欢快地拉着他,快步朝自己刚刚发现的秘密基地走过去。 这里是落霞山后山的一片空地,周围被繁茂花草包围,却唯独空出了这么一块地方,仿佛刻意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两个人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并肩坐下,阮之之的视线往上望,夜色像浓稠的墨,沉沉地化不开,更显得满天繁星璀璨耀眼。 浩瀚宇宙里,她从未觉得自己距离漫天星河这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捉到一颗星星。 她看了一会儿,然后视线收回来,重新落到他身上:“时砚,我给你买了生日礼物,因为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我买了一块表,又买了一支钢笔。”顿了顿,又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但是我今天没带过来,我这个人粗心大意的,怕自己不小心弄丢了……等我们明天回去,我再拿给你。” “之之,我不需要礼物。”时砚垂着眼没有看她,口吻很轻,“今天有你陪我一起度过,我已经很满足了。” 阮之之手上力道无意识地加重,握紧了他的手。 她总是觉得,时砚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就像是一只刺猬,拔掉了所有的刺,只为了靠近她。 第41节 可是他有没有想过,如果她不愿意的话,那么他一身鲜血淋漓的伤口,又要怎么治愈。 ☆、47.c23·圆满 入了夜, 温度降低,晚风吹过, 染上几分凉意,阮之之伸出手, 无意识地抱紧了自己的肩膀。 时砚扭过头来看她,轻声道:“夜深了,再呆一会儿, 我怕你感冒。” 阮之之没有说话,过了很久,才仿佛下定决心一般地开口:“时砚, 你跟我回一下房间吧, 我……我有东西要给你。”说完,似乎是怕他拒绝,又撒娇似的拽了拽他的袖子, 补充道, “就一小会儿。” 天知道,她作为一个女孩子,为什么反而要求着男人跟她回房间。 所幸每一次她撒娇, 都是奏效的。 十分钟后,时砚跟阮之之一起走到山顶那家看起来有些陈旧的宾馆。 时砚在之前已经拿到了房卡, 所以两个人走进门,直接拐进了旁边的电梯里。 电梯有些破旧, 上升的时候吱呀作响, 不过这些阮之之都已经不在乎了, 她低头,小心翼翼看了一眼手机,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九点半,距离时砚的生日过去还有三个半小时。 时砚看起来倒没什么异样,或许是因为,他并不知道此时此刻阮之之脑子里在打什么主意。 两个人一路走到房间门口,时砚拿房卡开了门,阮之之突然转过身来,眼疾手快地把他挡在门外:“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进去准备准备,等我说能进来了的时候,你再进来。” 说罢,她快步走进了房间,连一个询问的机会都没给时砚留下。 大概过去六七分钟之后,房间内,那个温软的声音响起来:“好了,你可以进来了。” 她话音落下,时砚重新拿房卡刷开了门,想也没想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走进去,却看到房间内一片漆黑,她没有开灯。 四周静寂无声,有影影绰绰的灯火在黑暗中亮起来,时砚走近,凑着那星星点点的光亮,看到阮之之手上抱着一个精致的草莓蛋糕站在房内,而那些微弱萤火,来自于蛋糕上面插着的七根蜡烛。 向来冷静的大脑出现了几秒钟的迟钝,然后,他听到她熟悉的声音非常欢快地响起来,她说:“时砚,生日快乐!” 有多久没人跟他说过生日快乐。 阮之之以前从没有给别人准备过生日惊喜,所以在当下的这一刻,心里其实是有些忐忑的。她看时砚不说话,于是又凑近了点,把手上的蛋糕举高,口中催促道:“快许愿,许完愿然后吹蜡烛,愿望一定会成真的。” 房间内,零星微光里,他看着她,竟然真的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很快,他的眼睛重新睁开,低头吹灭了蜡烛。 阮之之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可是她却没有注意到,蜡烛被吹灭的那一刻,房间内已经彻底落入黑暗。 她靠着直觉把手上的蛋糕放在旁边的茶几上,然后摸索着移动:“我先过去把灯打开,然后我们一起吃蛋糕,我保证,这一次的蛋糕一定好吃。” 话音未落,就被面前的男人抱了个满怀。 原来她最近学做蛋糕,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是为了给他一个生日惊喜。 时砚的呼吸声有些沉,极亲昵的俯下身来,在她颈边耳鬓厮磨。 他说:“之之,我想吻你,可以吗?” 心跳忍不住变得急促,阮之之有点害羞地闭上了眼睛,对方却半天都没有动静,恍惚意识到是现在太黑了他看不见她的反应,于是只能忍着羞涩开口:“你别问我啊……我又不会拒绝你。” 于是下一秒,他的气息将她包围。 阮之之躺在时砚怀里,原本还有理智残存,可在他的唇舌撩拨下,很快,觉得自己浑身都瘫软成了一滩水,如果不是被他抱着,大概连站都站不稳。 眼前一片漆黑,触感就变得格外清晰。 她闭着眼,感觉到他的手从她的发端慢慢往下移,一路掠过她的下巴,脖子,锁骨,最后,没入了她薄薄的衣领。 阮之之想,她应该阻止他,可是话到嘴边,又尽数被他吞入舌尖。 恍惚间,她想起了顾念刚刚说过的话,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大脑昏昏沉沉,所有的意识都模糊成了泡沫,脑海中有两种声音争先恐后地开口,一个劝她慎重,一个要她放松。 阮之之就在这样的天人交战里,伸手摸上了对方的胸口。 与他以往冰凉的体温截然相反,此时此刻,时砚的胸口滚烫,她一只手覆上去,近得甚至能触摸到他的心跳声。 就像是被蛊惑了一样,阮之之的手从他胸口一路向下流连,在摸到腰带时,终于被伸手捉住。 他退了几步,开口,语气里有些沙哑,却仍然很冷静:“我先回去了,你早点休息。” 说完,他放下她的手腕,转过身,打开了一盏床头的台灯。 漆黑的房间重新亮起来,不过一盏台灯的光亮,并不刺眼,反而让人觉得更加柔和。 阮之之看着他的背影,咬咬唇,开口挽留道:“时砚,你还没有吃蛋糕,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 男人脚步顿了一下,然后,他转过身来,走到茶几前,拿起塑料刀贴下一块蛋糕,端起来,镇定自若道:“我回房去吃。” 阮之之沉默,半晌,语气里带了点委屈:“你就这么不想留下吗?” 昏黄灯光下,男人的眉眼有些无奈:“之之,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啊。”阮之之嘴硬道,“我就是想让你留下,陪我聊聊天什么的。” 时砚却突然笑了,神色不明地问:“你确定我留下来,会仅仅单纯的陪你聊天?”他说到这里,似乎是也坦然了,“之之,我想你大概是高估了我,如果今晚你让我留下,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即使你不愿意,我也不保证自己会停下。” 说完,他端着手上的草莓蛋糕,再次重复:“我先回去了,你早点睡,明天还要早起。” 阮之之看着他黯色的背影,恍惚间觉得一切都回到了最初,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他还是一个人,独孤又寂寥。 身体的本能盖过了理智,她跑过去,从身后紧紧搂住了他的腰。 室内无风,窗外可以清楚地看到满天星河,阮之之贴在他后背上,一动不肯动,像是一只紧紧怀抱树干的考拉。 良久,她缓缓开口:“时砚,这是我第一次陪你过生日……我想做些什么,让你永远记住这一天。” 时砚很久都没有说话。 阮之之能感觉到,他的后背很僵硬。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这像是一场持久的拉锯战,双方都不肯退让。 她试探着伸手摸了摸他的腰,轻轻捏了一下。 然后—— 眼前视线天旋地转,连阮之之自己都不知道,她是怎么被时砚抱到了床上。 他把她放下,而后起身,动作仍然优雅地脱下了自己的运动外衣。 光线尽管黯淡光线,却并不影响阮之之看清楚他裸/露在外的上半身。 这是阮之之第一次看到异性的身体,她曾经以为自己会很排斥,会闭上眼睛,会落荒而逃,可是眼下,这些她没有做。 与想象完全相反的,她伸出手,动作极轻地抚摸上他的小腹。 因为有腹肌的关系,他的小腹很硬,带着烫手的温度。 而阮之之对此恍然不觉,她现在满心满眼,只有时砚身上纵横交错深浅不一的伤疤。 尽管伤口早已愈合,痕迹却仍触目惊心。 阮之之闭了闭眼,直觉自己现在不该问,可终于还是忍不住:“这些伤口……是怎么来的?” 对方却避开不谈,他俯下身来,将她压在自己身上,然后一寸一寸把她的外衣剥下来。 他看起来很有耐心,不急不躁,阮之之的脸却越来越红。 刚才想问的东西早就忘得一干二净,直到上衣被脱下来,阮之之下意识伸手抱住光裸的肩膀,心里突然生出一股莫名的恐慌来。 夜色里,她有些支支吾吾地问:“时砚,你会不会得到了就不珍惜了?” 对方手上动作一顿,想也没想就回答:“不会。” 她放了点心,又继续问:“那你会不会腻了后就把我甩了?” 他也跟着认真回答:“不会。” “我现在年纪也不小了,等过几年我长皱纹了,没有现在好看了,你会介意吗?” 他压下来,细细密密的吻落在她身上,口中亲昵地回答:“你在我心里,怎么样都好看。” 否则为什么在遇见她之后,他的心就再也容不下别人。 理智已经快被吞没,耳边全是他温柔的情话,阮之之放下捂在胸前的手,转而去抱他的腰。 时砚的动作却在此刻忽的停下,他起身,去拿散落一地的衣服。 阮之之有点懵,软软地问了一句:“你去干嘛?” “乖,在这等我一会儿。”他一边轻声安抚,一边从层层衣物中找到了自己的运动外衣。 阮之之就在这个时候福至心灵一般,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薄薄如纸片般的东西,问他:“你是不是去买这个?” 从刚进房间门的时候,她就把这包杜蕾斯偷偷藏在了枕头底下。 时砚借着黯淡灯光看清她手里拿的东西,穿衣服的动作一顿,而后,似乎是有点不可思议地问:“你随手带着这个?” 阮之之赶紧摇头,紧张地连说话都有点结巴:“……不是,你听我解释,是这样的……这个、这个杜蕾斯是顾念硬塞给我的,我当时没想要的其实……” 关键时刻,当然要毫不犹豫地把顾念卖了。 他沉默半晌,却忽然笑了。这个笑容近乎妖调,惊艳到一下子就把漆黑房间点亮。 阮之之从来没有见过时砚笑得这么纯粹,这么不设防。 美色当前,她色从胆边生,主动过去拉他上床。 随手把刚拿起来的衣服重新扔下,他任由她牵引着走到床上,眼睛仍然平静,却又很勾人,意味深长道:“原来你这么想要我。” 意识陷入模糊之际,阮之之恍恍惚惚地想,原来时砚身上的温度,也会变得这么烫。 她听到他低声说:“可能会有点疼……疼的话,要告诉我。” 他没有说,疼的话要忍一忍,而是说,疼的话,要告诉我。 一颗心**的,像是刚从水里捞上来,温润又潮湿。 她抱紧他结实的后背,心想,一会儿一定要忍住。 可事实证明,当那一瞬的痛感来袭,阮之之还是没忍住,小声呜咽着说:“时砚,疼……” 她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真的停了下来。 第42节 床头那盏小小的台灯可能是年久失修,光线越来越暗,阮之之皱着眉头,感觉到有汗滴到自己眼皮上。 可他仍然没有动,声音沙哑,已经克制到了极限:“乖,放松一点。” 温柔的吻烙下来,他手上动作也没停,明明像羽毛一样轻柔,所到之处却可燎原。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像被撕裂般的疼痛感褪去,取而代之地,是一种完全陌生的欢愉。 情/欲弥漫上涌,她一双眼睛半闭半睁,如丝般,抑制不住地呻/吟出口:“时砚……好热……” 对方闭了闭眼,所有忍耐在她天真的呻/吟声中溃不成军。 在她温暖的体内横冲直撞。 一片汪洋大海中,如果他是船,那么她就是紧紧绑在船头的帆,陪他浮浮沉沉,颠沛流离。 当理智尽数被情/欲吞没之际,她竟然还强撑着问了一句:“你怎么……一点都不像是第一次。” 时砚闻言低低的笑了,他用力一撞,她的身体就又软成一滩泥,而他声音轻柔,比夜色更撩人:“我发誓我是。” 阮之之费力地抬头看他一眼,眸光有些羞涩,如水般潋滟。 身体无意识地紧绷,快/感一路冲上了天灵盖,视线却恍惚间变得模糊。 发丝尽数被汗水浸湿,他眯着眼睛看,身下包裹着他的女孩逐渐与梦魇中的身影重合。 那些年的日日夜夜,每一个孤独难眠的夜晚,他闭上眼睛,面前全都是她躺在自己身下的细弱身影。 她挑逗他、亲吻他、抚摸他,却唯独不让他进入她。 梦境里,女孩笑得天真又妖冶,她说,你死了这条心吧,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梦境外,她仰起下巴,费力地捕捉他的唇,口中低声呢喃道,时砚,你轻一点。 他的眼眶温热。 在这个瞬间,他甚至有了那么一丁点儿的恍惚,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一场更加沉迷的梦境。 他低头深深吻下去,快感如潮水般袭来,却不仅仅是身体。 这个夜晚很漫长,仿佛永远都不会结束。 不知道做了几次,不知道过了多久,阮之之只觉得筋疲力尽。昏昏沉沉之际,她费劲地睁开眼睛,看到时砚拿着一条热毛巾,正在帮她擦拭身体。 她有点不好意思的往被子里缩了缩。 对方安抚般地抚摸她的后背,而后,温热的毛巾触及私密处,阮之之忍不住抖了抖。 直到时砚把她的身体擦得干干净净,才重新回到床上,帮她把被角掖好。 他的发丝还是湿的,大概刚洗完澡。 阮之之往他怀里钻,然后有些迷糊地问:“现在几点了?” 时砚吻上她的眼皮,道:“11点59分。” 她忍不住笑了,蹭了蹭他的胸口,极温柔地说:“生日快乐……这个礼物,你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忘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抱紧了她。 黑压压的夜里,她睡着的侧脸,安静地像朵花。 时砚视线专注地看着她,似乎要将她睫毛的根数都一一数齐。 他从地狱里走来,前路泥泞漆黑,不见天日。 像是一个深陷泥沼的人,他本已放弃挣扎,她偏要拉他上岸。 就这样吧,时砚勾起唇角笑了笑。 人活在这世上,总是要有软肋。 ☆、48.c24·热水 阮之之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 旁边已经没了人。 她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又在床上赖了一会儿,这才慢吞吞地坐起身来。 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一闪过, 阮之之脸红了红,从床上爬下来洗漱。 没有像想象中那种浑身腰酸背痛的感觉, 除了走动的时候那个不可言说的地方有些痛之外, 阮之之觉得一切都还好。 她有些自嘲地想, 大概是因为自己已经是一个二十六岁的老女人了吧,身子没有小姑娘那么娇贵。 站在浴室里的全身镜前, 她看到自己身上的吻痕,忍不住别过视线。 不过, 脖子上倒是没有什么痕迹。 阮之之一边刷牙一边想,时砚真的是一个很贴心的人。 她洗漱完毕之后,正好接到时砚的电话。 电话那头隐隐有风声,他的声音响起, 带着些小心翼翼:“之之,你醒了?” 她笑了笑, “嗯, 刚洗漱完。” 时砚的声音顿了顿,才轻声问:“有觉得哪里不舒服吗?” 阮之之闻言, 有点不好意思地拨了波刘海, 道:“没有, 我没事, 你放心。” 对方应了一声, 又说:“我下来给你烧热水,一会儿就好,还有早饭,我也一起带上去。” 阮之之听着时砚温柔到简直脱胎换骨的声音,觉得他现在简直是在把自己当成六岁的孩子宠。 她看起来自理能力很差吗? 阮之之有点不平,心里面却又觉得很甜。 电话挂断之后,她把衣服穿好,想着出去溜达溜达,刚出门没走几步,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哎呦,你轻一点,好疼啊。” 阮之之忍不住黑线,快步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果然看到走廊里,顾念的房门正坦荡荡地开着。 走近几步,她到了房门口,往里面看了一眼,却看到顾念正坐在床边上,而程风瑾单膝跪在地上,一只手握着她莹白如玉的脚踝,另外一只手好像拿着个药瓶,正往她脚踝上倒。 阮之之有点惊讶,忍不住开口问:“亲爱的,你的脚怎么了?” 顾念听到她的声音抬头,立刻可怜兮兮道:“我刚刚下床的时候太急,一不小心把脚扭了……” “跟你说了走路小心一点,老是冒冒失失的。”向来沉默寡言的程风瑾也忍不住皱着眉头训她,手上的动作却是温柔又小心。 顾念吐了吐舌,没有说话。 阮之之忍不住笑,低头看了看,除了扭伤的地方有些红肿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再抬起头的时候,却看到顾念正偷偷对她挤眉弄眼,竟然在做唇语。 阮之之轻咳一声,道:“既然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回房收拾行李去了。” 说完就转身匆匆离开。 顾念的唇语分明是在问她,昨晚进展如何。 可是程风瑾还在旁边呢,她怎么说得出口。 阮之之从顾念这里往自己房间走过去的路上,恰好看到手里提着一堆东西,从对面走过来的时砚。 他看到她,停下脚步。 走廊上,他站得笔直,身影逆着日光愈发清晰。 两个人四目相对,一时怔忡。 连空气的流动都变得暧昧不明。 最后还是时砚先走过来,用另外一只空着的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道:“先吃早饭吧。” 还是既冷淡又温柔,跟以前没什么区别。 阮之之乖乖地跟着他回房,这才意识到自己恐怕已经错过了早餐时间。 直到闻到袋子里冒出来的香气之后,阮之之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饿。 简直是狼吞虎咽地把一碗蛋羹吃完,阮之之手上拿着一块刚烤好的红薯,一边吹气一边问:“时砚,我们是不是今天就回去啊?” 她一把老骨头,着实是不想再折腾了。 时砚仿佛读懂了她话里的意思,轻声安抚:“嗯,等他们钓鱼回来了,我们就回去。” 钓鱼…… 真是一群老年人的爱好。 阮之之忽然就明白,为什么之前时砚不想来了。 她吃完早饭之后,时砚放在一旁的热水也差不多能喝了,阮之之咕咚咕咚喝完,还是觉得渴。 时砚忍不住笑了笑:“我一会儿再去给你烧。” 阮之之放下水杯,心里腹诽着,明明都怪他,要不是他,她昨天晚上怎么会叫得嗓子都哑了…… 两个人收拾好行李,阮之之刻意回避了床单上那一抹干涸的红,坐到床边,弯着腰准备穿鞋。 时砚看见她的动作却皱了皱眉,他快步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运动鞋,低着头仔细帮她穿上,然后又把鞋带仔仔细细地系好。 阮之之垂着眼看他,觉得一颗心像是被什么填满了。 不能再多,再多的话就要溢出来了。 他们牵着手走出房门的时候,迎面就碰上同样提着行李出来的顾念。 顾念看到他们两个人一起从房间里走出来,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来,阮之之对此只能假装看不见。 晨间,山林云消雾散,满目苍翠,掩映着远处的悬崖峭壁。 阮之之伸了个懒腰,心情也变得轻松。 时砚从双肩包里取出一瓶防蚊液,又开始兢兢业业地往她身上喷。 阮之之有点不好意思,原本想说她自己喷就好,下一秒,眼角余光却刚好瞥到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严蕊。 于是话到嘴边转了个弯,像是撒娇般地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什么事都要你来做。” 第43节 对方沉默,还是坚持着把她□□在外的皮肤都顾及到。 他连在床上都不舍得用力,怎么能让她被毒虫咬到。 喷好之后,他又把防蚊液装回背包里,让阮之之在这附近自己呆一会儿,他去帮她烧热水。 阮之之一边跟他说话,一边密切注意着不远处严蕊的动静。 时砚临走的时候,她抓住他的手,故意踮起脚尖在他下巴上亲了一下。 原本是想亲脸的,无奈身高悬殊太大,够不到。 他的身影渐渐走远,阮之之的视线收回来,却发现严蕊也抬步跟了过去。 顾念手里抱着一瓶旺仔牛奶,一瘸一拐地走到她身边,八卦道:“情敌追过去了,你不去看看?” 阮之之毫不在意地摇摇头,“没这个必要。” “啧啧,恋爱中的女人啊……”顾念感叹了一下,而后又凑近,小声问她,“你刚刚还没跟我说呢,昨天晚上到底成没成啊?” 略有些不自然地摸了摸运动衣的袖口,阮之之点了点头。 顾念眼睛亮起来,八卦之魂瞬间熊熊燃烧,“快来分享一下,阮之之小姐,请问你的感觉如何?” “感觉……”阮之之回忆了一会儿,然后回答,“妙不可言。” 那边,怕阮之之等急,时砚的步子极快,严蕊一路小跑才勉强跟上。 终于与他并肩,严蕊抬头看他,语气里带着羞涩:“时教授,你要去干嘛啊?” “烧水。”时砚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没什么情绪地回应。 “你想喝热水吗?”严蕊闻言,主动把自己的水瓶递过来,热情开口,“我爸爸刚给我灌了一瓶热水,给你喝吧。” 时砚终于纡尊降贵地停下脚步,他侧过脸,抬了抬眼皮道:“我女朋友想喝。” 严蕊的动作瞬间僵硬下来。 然后,他不再看她,径直往前走过去了。 严蕊站在原地,视线里是他清俊笔直的背影,隐隐地带着距离感,怎么努力都无法缩小的距离感。 明明是她先喜欢上的,为什么到头来反而被阮之之捡了便宜。 她哪里不如阮之之? 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严蕊吸了口气,跺跺脚,还是继续追了过去。 时砚走到炭火旁,把矿泉水倒到一个四四方方的容器里,然后架在火上慢慢地烧。 身后严蕊的脚步很急,她走过来,看到四周无人,甜美的面具上已经现出一丝裂缝,面上却仍保持镇定道:“时教授,我喜欢你,你知道吧。” 他没回头,也没回答,只是弯下身子,细心地用过滤网滤掉水里的颗粒杂质。 严蕊的语气愈发委屈,“我哪里不如那个阮之之?之前去云南旅游的时候,她明明对谁都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这才几个月过去,她就变得这么快,天天黏着你。”咬了咬唇,她下意识地道,“我觉得她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你。” 耳边鸟语蝉鸣,阳光愈发强烈,时砚站起身来,口吻平静:“不管她是不是真心,可我知道,我是真心喜欢她。” “我承认,阮之之长得是好看,可是除了长相之外,她有哪里值得你的喜欢?”严蕊说到这里,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时教授,我喜欢你很久了……之前,每天我都缠着爸爸让他带我去a大,就是为了制造跟你见面的机会,后来知道你要去云南,我就也跟着去。我对你的感情明明比她久,也比她深,可是你为什么,就是不能考虑一下我呢?” 容器里原本平静的水开始沸腾,时砚戴上隔热手套,小心翼翼把容器取下来,然后把烧好的热水灌进水杯里。 他垂下眼睛专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双漆黑的眼睛平静又从容,仿佛心无杂念,总之很引人注意。 水灌好后,他站起身来,淡淡道:“我已经等了她很久,眼里看不见别人。”时砚回过头来,看着严蕊的眼神就像老师在教育学生一样,“你还小,前面还有很多人在等你,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会有结果。” 说完,他拿着手里的水杯,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身后的严蕊一个人站了很久。 或许爱情真的是不讲道理的,就像她没有理由的迷恋他,他也没有理由的迷恋另一个女人。 我们总是要等到撞了南墙才明白,年少时喜欢一个人,往往伴随的都是失去。 ***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一行人启程返回a市。 山路难行,崎岖不平,曲折蜿蜒。每当大巴车急刹车或是发生摇晃的时候,时砚都胆战心惊地把阮之之护在怀里。 周围人声纷杂,时砚低头看她,忍不住确认:“没有撞到哪里吧?” 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阮之之略显苍白的面色浮出两团红晕,道:“没有,都说了我身体没事的,不用特殊照顾。” 说完,她想起自己来之前拿了些零食,现在正是饭点,怕他饿,于是把双肩包拿起来,在里面摸索了一阵,然后取出两袋曲奇饼干递给他:“这是我亲手做的,虽然卖相不是很好,不过味道还可以。” 她说着,把包装袋撕开,从里面拿出一块放在他唇边,献宝似的道,“你尝尝吧。” 对方很配合地接过去。 前座的陈嘉言闻言,也厚着脸皮扭过头来要饼干,阮之之笑笑,非常大方地又递给他一袋新的。 时砚看他一眼,眼神有些冷。 陈嘉言赶紧抱着饼干扭过头坐好。 大巴车行至一半,阮之之有些困了,她一只手撑着下巴往窗外看风景,看着看着,眼皮就忍不住微微合上。 她想,果然自己的年纪还是大了……昨天晚上做了一会儿运动,现在就困得不行。 旁边的时砚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于是伸手把她的脑袋放到自己肩膀上,“困了就睡会儿,等快下车的时候我叫你。” “嗯……”她在他肩膀上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 迷迷糊糊的时候,她睁了睁眼,却看到时砚在折纸。 他的手指灵巧又优雅,像两只在花丛中翩翩飞舞的蝴蝶。 阮之之盯着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开口问他:“时砚,你为什么会喜欢折纸啊?” 一片喧哗中,他垂下来的眼睛很温柔:“因为折纸能让我心静。” 她打了个哈欠,低低地道:“以后,你也教给我吧。” “好。” “不过我从小到大,除了学习好点之外,几乎一无是处,你到时候千万别嫌我笨。”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轻声回应:“没关系,我有一生一世的时间来教你。” 而靠在他肩膀上的女孩,已经沉沉睡去。 *** 结束了兵荒马乱的一天,阮之之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又累又困,她换了拖鞋走进去,连行李都不想收拾,直接瘫倒在了床上。 好累啊……不知道时砚现在到家了没有。 这么想着,她强忍困意拿出手机,怕影响他开车,没敢打电话,只是发了一条微信,让他到家了给自己回个消息。 发完这条微信之后,筋疲力尽一般,阮之之趴在床上,很快就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踏实,阮之之醒过来的时候是凌晨三点。 她其实只是口渴了想喝水,可当她习惯性地拿起手机时,却觉得有点发懵。 亮着光的屏幕上显示她有两条消息。 消息列表里,排在下面的是几个小时之前时砚发过来的微信,说他到家了,让她早点休息。 而上面的那一条…… 阮之之眨了眨眼睛,几乎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因为,上面那一条显示,这是一个李司晨在三分钟之前打来的电话。 也就是刚刚。 她跟李司晨已经有几个月都没有联系过了,微信联系方式阮之之已经删除,原本手机号码也想删掉,可后来想了想,觉得毕竟曾经是校友,李司晨也的确给过她很多帮助,于是就留在了联络人列表里。 可是现在,莫名其妙的,他为什么又来联系她? 阮之之皱着眉头,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手机就突然又嗡嗡震动起来。 她看了一眼,竟然还是李司晨的电话。 现在是凌晨三点,他大半夜的不睡觉,为什么要给她打电话? 掌心里的手机此时此刻就像一个烫手山芋,阮之之忽然想到,顾念上次来找她的时候说过,李司晨最近一直都很消沉,还总是借酒消愁。 他该不会是喝醉了来劝自己回心转意的吧? 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时砚清冷的脸,阮之之盯着手机看了很久,直到停止震动,才稍稍松了口气。 她和李司晨之间早就结束了。 没有必要再多纠缠。 ☆、49.c25·冲突 第二天早晨, 阮之之睡到自然醒,伸了个懒腰坐起身来,发现才七点钟。 她好久都没有起得这么早了, 可能是昨天睡得太好。 打了个哈欠, 她起床慢吞吞地去洗漱, 却正好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阮之之觉得有些受宠若惊, 因为母亲从来都没有这么频繁地联络过她。 于是想也没想地就把电话接起来, 亲昵地叫了一句:“妈妈。” 电话那头的阮妈妈语气依旧很严肃,先是关心了一下她最近的生活, 然后话题绕啊绕的, 终于还是回到了时砚身上。 “之之, 你跟时砚现在还在一起吗?” 阮之之一只手握着手机,一只手在洗手台上无意识地转着圈,道:“嗯,我们感情很稳定。” 然后她听到母亲叹了一口气。 气氛有点僵。 过了一会儿,阮妈妈又忍不住教育道:“你这个孩子就是太死心眼了,你这个条件, 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就算他模样再好, 可是也不能拿来当饭吃吧。”说完,她像是想起了什么, 又问她, “对了, 之之, 你老实告诉妈妈,你跟他之间……发展到哪一步了?” 第44节 她问得很隐晦,可阮之之还是一下子就听明白了。 于是她开口,非常认真地回答:“我跟他,能做的都做过了。” 那端一下子就安静了,过了很久,她才听到母亲有些疲惫的声音响起,“算了,你长大了,会自己拿主意了,妈妈管不住你了。” 阮之之抿抿唇,尝试着心平气和地和母亲沟通:“妈妈,我知道你现在可能不理解我,但是这是我自己的婚姻,好不好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会选择时砚,是因为只有跟他在一起,才能让我体会到相爱是什么感觉,才能让我得到安全感。” 不是爱,也不是被爱,而是两个人□□。 她的声音停顿了一下,然后,带了些委曲求全,“妈妈,我真的已经离不开他了。从小到大,我几乎从来都没违逆过你什么……可就这一件事,就算得不到祝福,也希望你不要阻拦。” 四周很安静,电话那头也听不到回音,阮之之不知道自己抱着手机等了多久,终于等到母亲的一句回答。 她说:“有机会,再叫他一起吃个饭吧。” 阮之之挂了电话,觉得鼻头有点酸。 无论如何,她想,母亲还是爱她的。 *** 由于现在已经临近暑假,除了大四的学生之外,其他年级的学生基本上都已经离校,所以时砚他们这些教授的工作变得很清闲,也不必再早起授课。 于是阮之之好说歹说,才说服对方不再每天大清早过来接自己去上班。 她觉得时砚在他们两个人的关系里付出的太多了,她不想看到他这么累。 她想让时砚知道,他和她之间的关系,不需要他费心维持,也一样坚不可摧。 久违地坐地铁去上班,因为母亲那边好不容易松了口,所以阮之之觉得现在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 下了地铁之后,她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手机,心里却顿时响起警铃。 一路狂奔到公司刷了卡,她看了眼时间,这才松了口气。 幸好赶上了…… 自己果然是这段时间天天被时砚开车接送,日子太过安逸了。 在没有采访可出的上班时间里,着实是很枯燥的,于是阮之之整理了一会儿文件,忍不住开始出小差。 想着骚扰一下时砚,刚拿出手机,正好看到徐正宇从自己身边走过去,在和陆婉仪说话,手上还拿着陆婉仪最喜欢喝的草莓奶盖。 两个人聊了大概几分钟,徐正宇转身离开,阮之之立刻迫不及待地挨过去,“哎呀,这才几个礼拜,你们两个人进展神速啊。” 陆婉仪面上却还是淡淡的,看到她过来才露出笑意:“哪有什么进展啊,我们现在说好了做普通朋友,纯友谊的那种。” 阮之之撇撇嘴,忍不住反驳,“你都多大了,还相信男女之间会有纯友谊?” 陆婉仪低着头,一边在电脑上打字一边回答:“如果不做朋友的话,我跟他就只能做陌生人了。” 她说完,又抬起头来看阮之之,道,“之之,我最近才发现,你跟时教授两个人真的很有缘分。” “是吗?”阮之之有点好奇,“怎么发现的?” 陆婉仪有些惊讶:“前几天徐正宇告诉我的……你不知道吗?” 徐正宇告诉她的? 他怎么会了解自己跟时砚之间的事情? 联想到那天在市区医院徐正宇欲言又止的表情,阮之之皱了皱眉,摇摇头道:“我确实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啊?” 陆婉仪闻言,似乎是有些犹豫,半晌才开口,“其实我也还没证实过,不过徐正宇告诉我,时教授的家庭背景不一般。说起来,他也挺可怜的,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是起码我会真心祝福你们。” “……亲爱的,你说重点好吗?” “咳咳。”看她有点着急,陆婉仪也不再卖关子,往阮之之这边凑过来,表情很严肃,像是要讲述一个惊天秘密般,结果张了张嘴还没开口,恰好看到boss来巡视。 于是两个人迅速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区域,继续兢兢业业的工作。 下班后,阮之之还没来得及问陆婉仪到底是什么事情,就接到了顾念的电话。 以为顾念又和程风瑾吵架了,阮之之摁下接听键,漫不经心问:“大小姐,今天又有什么指示?” 电话那端的声音十分嘈杂,仿佛人来人往,而顾念久久没有回应。 皱了皱眉头,阮之之觉得事态可能比较严重,于是匆匆收拾好东西就从公司走出来,一直走到电梯旁边那条安静的走廊,才停下脚步,又问了一句:“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吗?” “呃……之之,”对方吞吞吐吐了半天,才道,“是这样的,李司晨他……昨天凌晨出车祸了。” 思绪有那么一瞬间的断片,阮之之有些不可置信,于是又确认了一遍:“李司晨出车祸了?不会是你跟他们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不是不是,是真的。”顾念赶紧否认,“我跟风瑾现在都在医院呢,警察说,李司晨昨天夜里出去跟朋友喝酒,凌晨一个人开车回来,因为酒驾,一时没留神撞上了公路旁边的护栏。” 她沉默了一下,又小心翼翼地补充,“他伤得还挺严重的……医生说他肋骨有三处骨折,有一处牵涉到腿部大动脉,导致大出血,而且脑部还有挫裂伤……唉,怎么说呢,反正,挺可怜的。” 大脑有些混乱,阮之之花了十秒钟的时间来消化这件事情。 然后,还没等她开口,顾念又自顾自地道,“风瑾说,李司晨在失去意识之前,最后两通电话都是打给你的……所以,他希望这段时间,你能来医院陪李司晨几天,毕竟、毕竟不管怎么样,我们也曾经是大学同学嘛。” 原来昨天凌晨接到的那两通电话,不是他一时兴起。 看她一直没反应,顾念有些犹豫地问,“之之,你还在听吗?” 阮之之回过神来,问:“医生是怎么说的,情况危险吗?” “之前说很危险,不过手术挺成功的,他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里,医生说再观察24小时,如果没什么情况的话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去了。” “既然这样,”空无一人的走廊里,阮之之垂眼站着,语气很平静,“那我就没什么必要去看他了。” 顾念听到这个意料之中的回答,没说什么,轻轻叹了口气。 电话那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刺耳杂音,等消退之后,声音却换成了程风瑾的。 他开口,心平气和道:“阮之之,其他不论,好歹司晨在大学四年里也对你无微不至的照顾过,我承认当年是他辜负了你,不过你现在跟时砚在一起,两个人也算是扯平了,不拖不欠。”顿了顿,程风瑾向来淡漠的语气里隐隐有些讽刺,“哪怕是以大学同学的名义,让你来医院看望他一下,很难吗?” 阮之之握着手机,竟然有些晃神。 过往回忆一幕幕,像泛黄发旧了的照片,在她眼前掠过。 很多事情都已经记不清了,但她知道,当年对李司晨的感情是真的,而现在不爱了,也是真的。 她走到窗边,语气很淡:“你明明知道,我跟他之间的关系很复杂。程风瑾,我跟你打个比方吧,假如现在,你的前女友病重,需要你去医院看望,你会不会去?” 阮之之心里再明白不过,如果只是去医院看望一下李司晨,对她而言其实没什么别的意义,顶多会花费她半天时间而已。 可是如果时砚知道了…… 时砚这个人,控制欲强,想得又多。 她已经欠他很多了,不能再做这种明知道会让他疑心的事情。 程风瑾没有说话,半晌,却突然笑了笑:“只是来医院看望一个朋友而已,阮之之,如果你心里真的这么坦荡,为什么不敢来?” 似乎是察觉到两个人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顾念赶紧抢回了手机,急匆匆道,“哎呀你看你们两个,有话好好说嘛。”说罢,又忍不住叹气,“之之,我也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李司晨现在孤零零躺在这里,家人都在美国,挺可怜的……而且他最后两通电话打给了你,我觉得,你应该是他在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最想见的人。” 最想见的人吗? 当年她片刻不离陪伴左右,他又什么时候多看过她一眼? 真是一切都乱套了。 阮之之忍不住有些烦躁,她揉了揉眉心,视线无意间往窗外一瞥,却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路虎静静停在公司路边。 而时砚动作懒散地倚在车门上,微微低着头,好像在抽烟。 他在等她。 皱皱眉,阮之之转身快步往电梯走过去,道:“我还有事,先挂了。” “好,那……那我跟风瑾在医院等你。” 说完这句话,顾念眼疾手快地把电话挂断了。 连拒绝的机会都没给她留下。 阮之之有些心烦意乱,今天明明就是很美好的一天,怎么偏偏碰上这件事。 怕时砚等得着急,她下了电梯,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出了公司门。 他就站在马路对面,背对着她抽烟。 不知道为什么,想见他的心情愈发急迫,阮之之左右张望了一下,明明车辆仍然川流不息,她咬咬牙,还是动作飞快地从斑马线一路跑过来。 路上有很多车在朝她摁喇叭,她也懒得去管。 直到气喘吁吁地停在他面前。 时砚背对着她,刚好抽完了一支烟,他动作散漫地把烟头捻灭在垃圾箱里,而后转过身。 一回头就看到阮之之呼吸急促的模样。 他皱了皱眉,走近几步,很自然地伸手帮她擦汗:“跑这么快做什么,我又不着急。” “不想让你等嘛。”阮之之笑,面上若无其事地挽住他的手臂,然后两个人亲昵地往车上走过去。 一路都很安静。 时砚平时话就少,而阮之之现在心里装着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这么开了二十分钟左右,眼看着就快要到达她居住的小区门口。 直觉不想这么快跟他分开,阮之之看到窗外的便利店,脱口而出道,“时砚,你陪我去一趟便利店吧,我有点想吃里面的关东煮。” 时砚闻言,脚下急刹车了一下,然后稳稳停在便利店路边。 两个人从车上走下来,阮之之心里觉得这件事情还是要让他知道,可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她就这么在内心天人交战着,眉头都皱成了结。 旁边的时砚看她神色纠结,轻声问:“之之,你有心事?” “啊?”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阮之之推开便利店的大门,一边往里走一边斟酌着开口,“是这样的……那个,今天顾念给我打电话,说……” “说什么?” 阮之之纠结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勇敢地回答,“说李司晨出车祸了,伤得很严重,希望我能够去医院看看他,可能还要陪护几天。” 她一口气说完,竟然有些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气氛瞬间冷了好几度。 她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突然又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告诉他了…… “所以,你要去看他吗?” 第45节 良久,时砚开口,声音是意料之外的平静。 阮之之下意识地摇摇头,可是想到顾念的话,又有些犹豫:“我没想去,可是顾念说,她跟程风瑾会在医院等我,所以我现在有点心烦。” 思绪纠结成麻,她一边说,一边心不在焉地拿过一个塑料盒去取热气腾腾的关东煮。 “既然不想去,有什么好犹豫的?” 或许是他的声音里温度太低,阮之之忍不住回过头看他。 时砚静静站在一旁,神色像结了冰的霜花,隐隐地又透着阴冷意味,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他这个样子,就像是之前她在黄怡宁人人里看到的照片那样。 厌世,并且自厌。 阮之之有点慌,随手把关东煮放到一旁,下意识去拉他的手:“我没有犹豫,我就是……怕你生气。” 便利店里人来人往,别人看到他们,只当是小情侣在吵架,并不在意。 时砚垂眼看着她白皙的手腕,然后,用力地反握住。 良久,他的声音低低响起来,带着些许小心翼翼的试探。 他问:“之之,你很怕我吗?” 她不知道他的过去,不知道他的母亲和人通奸,不知道他是一个杀人犯的儿子,更不知道他亲手在法庭上指认了自己的父亲。 如果她知道了…… 时砚不敢去想。 ☆、50.c25·谜底 他的声音很轻,很淡, 也很……脆弱。 阮之之想了半天, 终于想到了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脆弱。 她从来没有想到, 自己有一天竟然会用这个词来形容时砚。 毕竟一直以来,他在她心里几乎无所不能。 阮之之张了张嘴, 正想说些什么, 却听到便利店的收银员正在叫她: “哎,那位小姐, 我看你一盒关东煮抱着半天了, 结账吗?” 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看起来很像是在逃单, 阮之之有点不好意思, 正想过去, 时砚的动作却比她更快。 他走到收银台, 又帮她点了一杯喜欢的热奶茶,然后低头买单。 两个人拿着吃的,坐在这家24小时的便利店窗前时, 阮之之想了想, 然后问他:“时砚,跨年夜那天我们也来过这家便利店, 点了两份关东煮, 你还记得吗?” 时砚抬眸看她, 轻轻点头。 她低头, 慢慢喝了一口奶茶, 又问:“你知道, 我当时心里在想什么吗?” 这一次时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摇头。 阮之之却突然笑了,她歪了点头望向窗外的夜景,缓缓道:“当时是跨年夜,马路上所有人看起来都是成双成对的,只有我是一个人。原本我是想赶紧逃回家的,可是刚好,在那个时候看到了你。” 她的视线透过面前透明的玻璃窗,好像遥遥望向了远处,“时砚,有句话我从来都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别人都以为我很独立,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一直都过得很孤独,”她说到这里,转过头来看他,轻轻道,“直到遇见你。” “你说,在这个世界上,到哪里去找像我们两个这么合适的人呢。” 在这个偌大的星球上,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尽管渺小,也终于还是遇到。 说完,似乎是觉得自己这样莫名其妙的告白有点花痴,阮之之清咳一声,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道,“所以我怎么会怕你啊,我依赖你还来不及呢。” 她说话的时候,时砚坐在旁边从始至终都很安静。 他薄薄的唇微抿着,良久,慢慢的,露出一个上翘的弧度来。 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到阮之之的小区门口,刚刚在便利店里的那点不愉快就像是风起时扬起的灰尘一样,早就烟消云散。 就在这个时候,阮之之的手机又响起来,她低头看了一眼,是顾念的电话。 下意识地不想被时砚听到,她找了个借口走远几步,把电话接起来。 电话那头,顾念的声音依然很甜:“之之,你还过来吗?” 阮之之抬头看了看星星,问:“我可以带着时砚一起去吗?” 顾念沉默,半天才道:“还是算了吧,我怕李司晨被你们刺激地再昏过去。” 阮之之想到那个画面觉得有点好笑,又问她,“他现在没事了吧?” “已经醒啦,医生说他身体各项指标都很稳定,没什么大碍了。” “那就好,那我就不过去了。” 这一次,顾念没有强求。 挂电话之前,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开口跟她道歉,“之之,对不起……身为朋友,我不该强迫你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阮之之听出她语气中的愧疚,忍不住安抚:“我们两个之间,不需要说对不起。” 一通电话打完,她的心情重新放松下来。 转过身,恰好看到时砚懒懒散散地站在一片树荫下抽烟。 如墨夜色里,他微微低着头,侧脸隐在弥漫的青色烟雾里,有些颓废,却很迷人。 阮之之快步朝他走过去,下意识地就说:“时砚,你别抽烟了,对身体不好。” 他听到她的声音,微微抬了点头,刚好对上她清澈的眼睛。 真奇怪,为什么她的这双眼睛,七年如一日的清澈。 下一秒,他开口道:“我把烟熄了,你别去见他。” 阮之之被他莫名其妙的话搞得有点懵,一时没有回答。 时砚直起身来,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之之,我从前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可是当对象换成你的时候,我没办法控制自己。”他看着她,语气变轻,“我不会要求你做任何事情,我只希望你可以留下来,哪也不要去,就留在我身边。” 他宁愿承认自己没有安全感,也不会假装大度地让她去见另外一个男人。 她只能是他一个人的。 说完,他伸出手,动作极快地把烟熄灭在垃圾桶上面的白沙里,道,“我就当你答应了。” 阮之之愣了半天,此刻终于忍不住笑出来。 幼稚鬼。 *** 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夏季中最炎热的七月。 日子依然很平淡,阮之之的生活里也依然只有三件事情,上班,回家,时砚。 偶尔跟顾念见面的时候会听她提起李司晨的近况,听到她说李司晨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好,再过一周就能出院,阮之之也发自内心地觉得开心。 那些曾经久久不能释怀的往事,就像被扬在风里的沙,早已了无痕迹。 最近,boss又布置了新的工作内容,需要阮之之他们走访几家孤儿院,然后撰写一篇正能量的新闻稿,劝说大家多做慈善,献爱心。 所以阮之之最近几天一直很忙,基本上时间都花在了陪孤儿院的孩子做游戏上面,也没什么机会跟时砚见面。 平心而论,虽然一开始是被迫过来拍照参观,虽然自己一直都是晚婚主义者,可是看到那些年幼的孩子们,阮之之还是不可避免的泛滥出爱心。 这些孩子里,最大的不到十岁,最小的才两三岁,都是小小年纪就因为种种原因变成了孤儿,没有父母的疼爱,世界只能围困在这个小小的孤儿院里。 相比较正常家庭中的那些小霸王,这些孤儿院里的孩子都听话懂事得让人心疼。 阮之之每一次过来都会买很多零食和书本给他们,日子久了,这些孩子对她也生出几分依赖来,常常会拉着她做游戏,要她讲故事。 同组的同事都说他们只是来做个采访装装样子,让阮之之不必认真。 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不想看到这些孩子失望的眼神。 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只是这样,就缩短了很多跟时砚相处的时间。 关于来孤儿院看望孩子这件事情,阮之之并没有告诉时砚,因为时砚也是一个孤儿。 她怕会让他回忆起不开心的童年往事。 有些时候,孩子们在院子里玩游戏,捉迷藏,她就一个人坐在板凳上翻相册。 虽然她跟时砚在一起已经半年多了,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合照却寥寥无几。 阮之之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突然心念一动,打开一个自己常用的相机软件,将他们两个人的照片p到了一起。 她就这么乐此不疲地p图,旁边刚好有个小男孩跑过来抓住了她的袖子。 “之之姐姐,我们去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吧。”男孩说着,视线无意间瞥过她的手机屏幕,变得有些惊讶。 他问,“姐姐也认识时砚哥哥吗?” 这回轮到阮之之惊讶,她抬起头,“你认识他?” 小男孩又仔仔细细盯着照片看了看,然后很肯定地点头,“时砚哥哥经常来这里看我们,还给我们买好吃的,院长跟我们说,他是一个很可怜的人。” 很可怜的人…… 阮之之手指无意识地停在亮着光的手机屏幕上,很久都没有说话。 *** 等她忙完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这几天,a大又有一届大四生陆陆续续地毕业,时砚作为心理系的金牌教授,必须参加学生们的毕业典礼,所以阮之之只能寂寞的在家煮泡面。 把冒着热气的泡面桶放在茶几上,她习惯性地打开笔记本电脑,想到今天在孤儿院里发生的事情,又有点疑惑。 明明都是孤儿,为什么院长独独说他可怜? 难道时砚的身世还有什么更深的隐情? 她突然想起之前陆婉仪没有说完的话,由于被李司晨住院的事情搞得心力交瘁,阮之之那几天一直都忘了去问问这件事,而陆婉仪也没有再主动提起过。 为什么只要提到时砚,不管是李司晨,徐正宇还是陆婉仪,全都是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 第46节 有什么隐秘的线索昙花一现般从她的脑海中掠过。 阮之之皱了皱眉,突然觉得,或许自己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什么。 她就这么兀自想着心事,手指无意识地点进了人人网主页。 等她反应过来的,刚想退出,却发现有人给她发送了人人消息。 定睛一看,竟然是黄怡宁。 黄怡宁cindy:之之,在吗? 阮之之打字回复道:在。(笑脸) 那边很快又发送过来一条消息:上次我发给你的那个游戏……你通关了吗? 阮之之想起那个谜底,心底还是无法控制地觉得甜蜜。 阮之之:嗯,已经通关了。 黄怡宁cindy:那就好。 然后,似乎是犹豫了一会儿,才又问她。 黄怡宁cindy:那……你跟时砚师兄,现在在一起了吗? 阮之之一愣,然后有点羞涩地回答:在一起啦,说起来,还要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游戏的存在。 对方听她这么回答,好像才终于放下心来,然后,发过来一段很长的话。 黄怡宁cindy:其实我也是去年有一天清理电脑内存的时候,发现还保存着这款游戏,我之前一直没有玩到通关,那天误打误撞通关了,就发现了那句话。 黄怡宁cindy:时砚师兄这个人平时对谁都冷冰冰的,对谁都不在意,我真的没想到,他喜欢的人是你。 黄怡宁cindy:我当时本来是想要告诉你的,可是我以为你们两个不认识,而且……你那个时候一直喜欢李司晨,所以我就什么都没做。 顿了顿,她终于发过来最后一句真心实意的祝福。 黄怡宁cindy:不过,兜兜转转,幸好你们还是在一起了。 …… 跟黄怡宁聊完天之后,阮之之开始吃泡面。 一口,两口,三口…… 不行,她真的很想念时砚。 就算知道对方现在在忙,阮之之还是忍不住拿起手机给他发了一条微信。 之之:你在干嘛呢? 对方回复地却依然很快。 时砚:参加学生的毕业典礼。 阮之之嘴里含着一个叉子,想了想,问他: 你想看星星吗? 对方发了一个问号过来。 阮之之笑了笑,快速地打了一行字过去。 之之:我想你了。 微信聊天界面上瞬间掉落一片亮晶晶的星星。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复她: 明天下午,最后一场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去接你。 阮之之把叉子重新放进泡面桶里,很乖巧地回应说好。 放下手机后,她觉得空虚的内心终于被填满了一些,于是继续吭哧吭哧吃泡面。 过了一会儿,忍不住又把自己之前从黄怡宁人人相册里找到的照片拿出来看。 那个时候的时砚,眉眼看起来没有现在这么成熟内敛,倒是有些锋芒毕露的模样。 而且,比起现在,显得更加不合群。 明明是一起获得了小组荣誉,可是照片里,他远离花团锦簇的人群,一个人站在阴暗角落。 他站得笔直,面色苍白,眼窝微陷,像是很久没有睡好的样子,眼底带着一抹淡淡青色,整个人疲倦又阴郁。 这不是阮之之第一次看这张照片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她却突然觉得这张照片有些眼熟。 恍惚间似曾相识。 一颗心扑通扑通地狂跳,阮之之眼睛紧紧盯着电脑上的这张照片,眨都不敢眨,生怕遗漏了什么。 半晌,她突然从沙发上跳起来,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这样一路跑进了平时工作用的书房。 得益于阮之之平时工作习惯的整洁,所以眼下她站在书柜前,翻了没多久就找出一份新闻档案来。 伸手翻开文件夹的扉页,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指尖竟然有些颤抖。 然后,她又看到了那张熟悉的照片。 已经泛黄了的老照片里,那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倚靠在门框边,脊背挺得笔直,不哭不闹,静静看着远处。 他的面色同样苍白,而那双淡漠到触目惊心的眼睛,落在阮之之的视线里,逐渐与另外一个人融合。 心脏已经快要跳出嗓子眼,她取出这张照片,又去检查自己之前记过的笔记。 上面赫然写着,这个富商的名字,叫时远。 ☆、51.c26·the end 一瞬间仿佛天旋地转。 阮之之脚下无意识地退了几步, 然后撞在书柜冰凉尖锐的边角上。 手臂上蔓延开的疼痛感让她的意识清醒了一些,然后, 她捏着手里那张色调阴暗的旧照片,看了很久都回不过神来。 潜意识里, 她实在没办法接受时砚的人生原来这么灰暗, 她更没办法想象如果这些都是真的, 那么他这些年是怎样一步步从废墟中走来, 又是怎样艰难地走到她身边。 阮之之呆立一会儿, 然后, 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 把手机拿起来,有些急切地给徐正宇打电话。 她记得,之前在医院, 她跟徐正宇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 电话嘟了几声, 很快就被对方接起来。 阮之之开口, 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 她问:“徐正宇吗?这么晚了打扰你,真的很不好意思。” 对面传来的声音很嘈杂,仿佛正身处闹市区, 徐正宇的声音随后响起来:“是之之啊,你这是说得什么话,大家都是同事, 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说完, 他好像是换了个相对安静一些的地方, 声音里掩盖不住喜色,道“我今天约婉仪出来吃夜宵,没想到她竟然答应了,说起来还得谢谢你平时在她面前帮我说好话。” 阮之之现在却没心情跟他打趣,勉强笑了笑,问:“上次在市区医院的时候,你还记得跟我提起过时砚吗?” “当然记得。”他回答,好像是预感到了她要问什么,语气瞬间正经下来。 “那就好……我想跟你打听一下,关于他的身世,你了解多少?”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徐正宇的声音慢慢响起来,似乎还带了些不忍,“我之前接触过他家里的案子,就是十九年前那场轰动一时的富商杀妻案。他们家里当时运营着一家上市公司,总之很有钱,不过时砚的妈妈……不是什么正经的女人,在外面有一个情夫,他爸因为工作忙常年出差,所以被瞒了几年。” 他说到这里,叹了口气,“后来纸还是包不住火,东窗事发,他爸爸对自己的妻子恨之入骨,我去警察局采访的时候,警察说他把妻子软禁在家,虐待殴打,后来杀人焚尸。因为他妻子只是一个家庭主妇,没什么交际圈,家人又远在外地,所以原本这件事情要瞒也是能瞒下来的,不过天网恢恢,偏偏作案的时候被自己儿子看到了。” …… 接下来的话,曾经同样接手过这桩旧案的阮之之比谁都清楚。 根据时砚当时在警察局提供的口供,当年富商的儿子年仅七岁,半夜醒来看不见妈妈,想到最近妈妈身上伤痕累累,觉得很奇怪,就悄悄跟踪着爸爸到了家里别墅的地下室。 然后,就看到自己的父亲正在肢解一个女人的尸体。 她看起来还是那么漂亮,温柔,只不过,再也不会笑着过来抱他了。 阮之之挂掉电话之后,只觉得浑身如至冰窟。 她想到时砚那双过分阴郁冰冷的眼睛,想到那天月色下他身上深深浅浅的伤疤,想到大三那年的除夕夜他躲在夜色下生硬的告白…… 不知道是从哪一个片段开始,阮之之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脑海中有一个无比清晰的念头浮现出来,她要见时砚。 没办法等到明天。 *** 在此之前,除了偶尔陪同时砚一起去他家里拿下东西什么的,阮之之从来没有主动去他家找过他。 她觉得这样会显得自己太随便轻浮,所以一直不好意思开口。 可是此时此刻,什么都顾不上了。 直到下了出租车,踏进了时砚居住的高档小区大门,阮之之才终于有了些许真实感。 现在已经没有办法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些只是猜测,为什么这么多证据,这么多线索,她之前却从未留意过。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过于迟钝。 阮之之心神恍惚地走到时砚所居住的单元楼门口,却发现他家里的灯是灭着的。 他已经睡着了?或者是还没从学校回来? 她仰着头看了很久,猜了很久,最后有些迷茫地靠着墙坐下。 她终于冷静下来,开始思考一些事情。 时砚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身世告诉过她,这代表着他并不想让她知道这些事情。 可是既然已经决定跟她一起度过余生,为什么还要把她瞒在鼓里? 阮之之就在这个时候,有些挫败的发现,时砚在面对着自己的时候,如他所言,并没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怕说出这些过往,她会选择离开他。 要怎么做才能让他明白,死心塌地非你不可的人不止他一个。 夜深了,当时砚停好车,揉着眉心有些疲倦地走到自己家楼下的时候。 落入眼帘的就是阮之之抱着膝盖缩在墙角的瑟缩背影,她的头深深埋在膝盖里,肩膀在抖动,看起来小小的一团。 第47节 她在哭。 这个几乎可以确认的事实让他立刻变得心慌意乱。 阮之之躲在角落里无意识地掉眼泪,明明没想哭的,可泪水就是止不住。 她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一个称职的女朋友。 她觉得自己要对他更好,因为他值得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一切。 直到头顶有一只冰凉的手覆上来,她才终于止住抽泣。 漆黑夜色下,她慢慢抬起头来,那个熟悉的男人皱着眉看她,语气却很温柔,他问:“之之,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想也不想地站起来扑到他怀里,阮之之的语气有些哽咽:“我想你了……想见你。” 时砚闻言,好像有些愧疚,“我最近工作太忙,陪你的时间太少。”顿了顿,又小心翼翼地讨好道,“明天带你去逛商场?买衣服?” 阮之之忍不住破涕而笑,道:“我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不用你给我买这些。” 她一双眼睛现在哭得像兔子一样,又红又肿,时砚有点心疼地伸手摁在她发红的眼角,轻声问,“好好的,怎么哭成这样?” 吸了吸鼻子,她低着头,所有想说的话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后,她只是说:“时砚,我今晚,想在你这里过夜。”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耐下心来回答:“现在已经十点多了,我家里暂时没有女性用品,还是开车送你回家吧。” 阮之之闻言剧烈摇头,道:“我就是想留下来陪你,你不想吗?” 时砚盯着她看了半天,终于还是带她进了家。 这不是她第一次来他家,却切切实实,是她第一次在他家里过夜。 家里还没开灯,四周一片漆黑。 阮之之感觉到时砚蹲下来,帮她脱下了凉鞋。 然后,他贴着她的身体站起来,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她回应得很热情。 于是欲/望一发不可收拾。 两个人一路从客厅厮磨到了卧室,一片黑暗里,他的呼吸声有些沉,烙在她身上,像剧烈燃烧的火。 在开始之前,他的动作突然有些犹豫。 阮之之意识恍惚间看出他的想法,主动伸腿夹/紧了他的腰,道:“没事……不用那个也行。” 说完,她好像是有点羞涩,问,“如果中奖了,我们就结婚吧。” 她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精虫上脑。 她是真的想跟时砚结婚,她想告诉时砚,无论前路有多艰难,她都不会再放开他的手。 男人的身体有些僵硬,良久,才反问她:“之之,你是认真的?” 阮之之摸索着去找他的唇,道,“认真的,反悔是小狗。” 一片黑暗中,唯独他一双眼睛亮着光,比满天星河更加闪烁。而他的吻,没有上次那么温柔,多了几分急切,几分渴望。 所有理智全都模糊成了不见端点的线,偏偏他的手指又伸过来,撩拨着她本已经溃不成军的身体。 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在丽江的时候,曾经看到他用手指逗猫。那个时候,他说过她喜欢猫。 “时砚,你不是喜欢猫吗?等我们结婚了……可以一起养……唔……养一只猫。”她一边喘着气说话,一边伸手去抱他。 他在她耳边呢喃着说了些什么,不过她已经没有办法分神去听了。 …… 今晚的风很安静,阮之之乖顺地搂着他的腰,力竭般地靠在他怀里。 卧室里的窗帘开了一条缝,她借着月光看到了他线条凌厉的侧脸,漆黑发丝被汗打湿,而他的眼神却很温柔。 她伸手,若有所思地摸上他腰腹间的伤痕,然后,凑近轻轻亲在那道伤疤上。 他的身体抖了抖。 一片寂静里,时砚终于开口,他问:“之之,如果有一天,我告诉你,我的家庭其实很复杂,你……” 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打断,“有多复杂?” 而后,她伸出手,轻轻在他唇间比了一个“嘘”的手势。 她不想让时砚回忆起那些血淋淋的过去,更无意在他的伤口上撒盐。 “你的过去我全都知道,也全都不在意。我喜欢的是你,我想要共度余生的也是你,不是你的家庭,你的过去,或者你的父母。”说完,她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声音很柔软,“时砚……前路即使再险恶,你别想丢下我。” 他好像一下子愣住了,沉默了很久。 良久,终于低低笑起来,印象中,时砚的笑容很少这么纯粹,好像终于释怀了什么。 而后,他贴近她耳畔,轻声问:“那天晚上,你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 他说的,应该是他生日的那个晚上,阮之之想了想,然后诚实地摇摇头。 她当时没有问他,是因为觉得愿望说出来就不灵验了。 他抱紧她,然后低头,在她花朵似娇嫩的唇上吻了吻,音色淡,却很慎重:“我许愿……让你早点嫁给我。” *** 阮之之一觉醒来时,床边已经没了人。 她揉揉眼睛坐起来,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九点过了一刻。 大概是昨夜太累,今天起得这么迟。 时砚现在应该正在参加最后一场毕业典礼吧。 昨天夜里,阮之之知道了另外一件让人惊讶的事情。 原来那件婚纱是时砚一早就订下的。 ——那个活在现实生活中的童话故事,女主角竟然是她。 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昨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虚幻,可是阮之之的心境,却从未如此平稳。 她无意追问他的过去,也不想重新提起,她现在只想陪着他,用余下所有的时间来淡化他曾经受过的伤害。 作为一个坚定不移的不婚主义者,阮之之现在却迫不及待地想结婚。 她想给他一个家。 于是,阮之之起来之后,里里外外地把时砚家里认真打扫了一遍,当然,他的家里原本就是井井有条一尘不染,所以她并没有费什么力气。 然后,她像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一样,把他衣橱里看起来比较旧的衣服全部拿出来用熨斗熨了一遍,然后工工整整地挂好。 临走前,还帮他浇了浇阳台的花。 她回到自己的家里,第一件事情就是翻箱倒柜地去找户口本。 因为在此之前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结婚的一天,阮之之搬好家之后就再也没有留意过户口本,所以眼下着实是费了一番功夫才在卧室一个不起眼的抽屉里找到。 她擦了擦额头的汗,十分郑重地把户口本放进了自己的手提包里。 如果跟时砚领了证,或许会让他有更多安全感。 她整理好一切之后,就坐在沙发上,几乎是掐着点在计算时间。 阮之之第一次深刻明白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 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终于,听到手机铃声响起来。 摁下那个绿色的通话键,阮之之听到时砚的声音,说已经到了她家楼下。 气氛很安静,阮之之深呼吸,下定了决心,问:“时砚,你带户口本了吗?” 对方沉默了一下,似乎是明白了她的意图,于是,阮之之生平第一次听到他紧张到有些七零八落的声音。 他说:“我……要不然……我回家去拿?” 于是她笑了,很温柔地说:“我陪你去吧,你等着我。” 心情忐忑又兴奋地走出家门,她站在门口等电梯,却迟迟不来,于是转过身,极干脆地跑到了楼梯口里。 她一路气喘吁吁地下了楼,然后走出那扇熟悉的门。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云朵柔软,偶尔有风吹过,于是闷热的空气里就携来一阵花香。 时砚就站在对面树荫遮盖的阴影下。 日光顺着树叶的罅隙洒落进来,他的侧脸因此浮上斑驳的光影,淡淡的,像是一层轻轻摇曳的光晕。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身上好像在发光。 阮之之忽然觉得庆幸,庆幸即使生活如此绝望,即使每天醒来都是痛苦,他却从来都没有放弃过。 也没有放弃过她。 仿佛心有所感,时砚就在此刻抬眼望向她。 他眼里好像写着千言万语。 阮之之看着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然后抬步走过去。 那些年所有她没在意的话语和情绪,她想,她有一辈子的时间去了解。 -the end- 本书由 little-mink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