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 第1章 《吃花禽兽》 作者:卫何早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正文】 吃花禽兽 作者:卫何早 第1章 舒兰要出嫁了,可她一点也不开心。 怎么能开心起来呢?对方是个矮如冬瓜丑如……呃,应该没有人像他那么丑吧?那张脸像捏扁的面团,五官就是上面的芝麻。 “不嫁饼子,不嫁饼子!”媒婆带来的画像,舒兰偷看了一眼,立刻吵出来:“让我嫁这么个冬瓜,以后还怎么活?你们想升官想疯了!” “还不都是为了你好。”舒夫人语重心长:“模样虽丑了点,可是家大业大,祖上又是正四品,你跟了他,下半辈子就不愁啦!” “我现在愁吗?”舒兰好歹也是生在官宦人家,家中不是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口口声声为我好,还不是看上人家权势,父亲想升官想疯了!” 舒夫人顿时不悦,拉下脸:“女孩儿家不许这么说话,父母全是为你着想,再说男人模样丑点算什么,关键是有没有本事。再丑,看惯了,也就好了。” 板上钉钉,这事就算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舒兰再不情愿,也得委委屈屈地嫁人。 其实也不是没想过逃婚,只是,逃去哪儿呢?外头有家里舒服吗?夏天有丫鬟扇扇子,冬天有毛裘吗?能什么事都不做,一上午看小猫儿打架吗?外头一定比不上家里,舒兰不用亲身体验,就已经在想象中感受过了。不用矛盾也不用挣扎,舒家千金的骨气存放在爪哇国呢,太远了,臂长莫及。 黄道吉日,舒家大喜,鞭炮不绝于耳,新郎就在这鞭炮声中骑骏马而来,胸前大红花,五官极小脸盘极大的面孔显得更加滑稽,好在舒兰是盖了红盖头的,不然看了也要晕死当场。 新娘子一出来,围观的立即一阵叫好。姣好的身段增一分嫌丰,少一分嫌薄,单看这小身段,脸子必然不俗,然后就有人嘀咕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跨火盆,上花轿。 “新娘子去婆家喽,新娘子去婆家喽!”舒兰的小弟顽皮地在花轿周围打转。 “兰兰,记得帮衬家里啊。”舒兰想起母亲在自己出嫁前一晚的嘱咐,不禁冷笑,还说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好话都被你们说尽了。美丽的新娘子,带着一丝冷笑坐进了花轿。 婆家和娘家隔了一个镇子,两个镇子间又隔了一座山,这山不是旁的,正是黑犬山。纵高伏低,地势险要,自从匪首任天带着他的一千人马占据此地,黑犬山就叫了黑龙山,这易守难攻的风水宝地,正好被他占山为王,成为附近一霸。 娶媳妇,图个吉利,新郎官为过这必经之地,早做好准备,让人备了几百两银子,万一不幸,遇上了任老大,也好留下买路财,平安度过。 不过这一路顺风顺水,什么也没遇上,就连本来阴霾的天色也突然晴朗了起来,也许任天并不如官府说的那样彪悍跋扈,吴德想,官府有时就是爱危言耸听。 突然,一声呼哨从头顶响起,紧接着,一声又一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像怪鸟结群肆意地嘶叫。 有人大叫:“土匪,是土匪!” 吴德勒马,同时,怪叫顿止,马蹄声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尘烟滚滚,足有几百人,簇拥着为首的一个满脸胡子的汉子。距他们还有几十步,那汉子冲后头打一个手势,众人一字排开,虎视耽耽地打量这个接亲队伍。 “靠,怎么是红事?”胡子汉回头,质问身后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青年很是镇定,慢条斯理地道:“不知道,问小莫吧。” 吴德见为首的不太乐意的样子,想起土匪红白喜事不劫的规矩,放下一半心,冲胡子汉拱手笑道:“这位就是任老大吧?” 汉子翻着白眼:“我是。” “在下吴德——” “行了行了,本来不想劫你,道上的规矩,发红白财遭报应,老子不想犯这个忌。”任天停了停,导致吴德喜出望外,然后他又说了一句,致使吴德掉进了地狱:“不过,道上也有规矩,既然照了面,不做到底也是让人看不起的。对不住了。” 吴德从人手中接过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忙道:“等等,任老大,在下虽身在官场,一向慕您之名,这小小意思,给兄弟们打点水酒,不成敬意。还望任老大高抬贵手……” 任天问:“哦?你是官面上的?” “家父吴闻启。” “靠,谁?”任天瞪大眼睛。 吴德重复了一遍,只听任天暴叫:“你他妈是那狗老儿的儿子?!那狗老儿没告诉你他怂恿官兵围剿老子?你还敢从这儿过?吃了熊心豹子胆!” “在下已有一年没见过家父……”吴德冤啊,老爹在京为官,为人孤傲,又一向不理会家中事务,这这,简直是冤家路窄嘛。 “我就说我跟那老头不对付,你看,今天我想不报仇都难。”任天侧首,对身后的青年抱怨一声,看着吴德,摇头道:“小子,算你倒霉,你老爹剿我,我死了二百个弟兄,今儿我非从你身上讨回来。我看你还行,肉挺多,二百刀应该剐得过来。”说着,接过手下递过的银光闪闪的大刀,纵马奔吴德而来。 吴德强装的镇定顿时瓦解,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抖着腿道:“你你你——” 任天将刀扛在肩上,骑着马围着他转了一圈,懒洋洋地:“说,先从脑袋开始,还是脚丫子?” 看这位的样子是打算玩真的了,吴德四望,可怜的家丁们早已像他一样软着身子,羔羊一样任人宰割。难道今日不是喜日,而是我的忌日?吴德一阵绝望,顿时失去重心,从马上掉落,被石头硌着也不觉得疼:“好汉爷,好汉爷饶命!” “我也想饶你,可当日,你老爹可没饶我的弟兄啊。”任天的脸上浮现一丝悲怆。 吴德筛着糠:“只要您饶我一命,多少钱我都给!” 任天笑了,大人见着做了蠢事的孩子一样的笑容:“行啊,我也不多要,给个国库吧。” “只要我能办到的!”吴德颤声。 正僵持,那青年纵马上前,压低声音,在任天耳边道:“差不多行了,你真准备杀吴闻启儿子?死的就不止二百人。” “你们这些人我知道,穷得只剩钱嘛。不过你走了,我这什么都没留下,也不好看啊……”任天白他一眼,虽嫌他罗嗦,到底是及时掉头。 吴德顿时有重获新生之感:“您想留下什么就留什么。” 任天闻言,哈哈大笑:“那把新娘子留下吧。” “行!”吴德干脆得一个磕巴都不打。 “嘎——”任天本来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对方如此爽快,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打个了哈欠,挠挠头,终于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咦,老子还没看过新娘子!” 土匪里奔来两骑,以罕有的热情驱逐喜轿边的家丁,掀开轿帘,把缩成一团的新娘子掏出来。喜帕早掉了,露出花朵似的小脸,弯弯秀眉,樱桃小嘴,肌肤晶莹剔透,娇好如一切干净清澈的事物。 “牛粪啊你!”任天一看舒兰就愤慨了,指着吴德:“你小子不道德,明白不?娶这么漂亮的老婆,难怪叫无德,奶奶的!” “老大喜欢就留下。”吴德一个劲顺着他的意,至于刚娶的媳妇,这个时候,谁还管她。女人而已,丢了一个再娶一个,多大不了的事? 任天动了动胡子,十分诧异,斜眼看他:“我说,你是不是男人?” “你是父母官还是土匪?”青年又小声地发话了:“适可而止,抢完嫁妆,扯乎吧。” 任天同情地看了看舒兰:“老子就是看不过眼,他妈的什么男人啊,这女的有病吧?嫁给他?还不如嫁给老子嘛。” 青年看他一眼,好象在说,无聊。掉转马头,示意喽罗搬嫁妆,四周顿时忙开了。 “你的狗命暂时寄存在老子这!”任天天生鄙视没骨气的男人,坏笑中拔刀,打马头吴德身边经过,大刀一挥,一快头皮飞得老远,刀身鲜血淋漓。吴德一声惨叫,捂着头顶打滚,那声音,令所有人通身一寒。 满载而归,土匪们原路返回,呼啸着如同来时,依旧是尘烟滚滚,肆意狂笑。 舒兰看着他们走远,身上的力气仿佛被抽干,什么时候落下的泪,已经不知道了。这就是我的丈夫?她一遍遍地问自己,这就是丈夫?为了活命,把我送给土匪的丈夫?这就是家人所说的“本事”?吴德依然在打滚,舒兰只用余光扫视,便再也不想多看一眼,她要回家,这个亲,不成,打死也不成了! 可是……嫁出去的女子,又如何变成收回来的水? 马蹄声再次响起,已经成为了众人的噩梦——任天带着他的喽罗们回来了。 “我说,新娘子,你男人实在不咋地。”任天在舒兰跟前勒马:“老子当你男人怎么样?” 舒兰不及说话,尘烟钻进鼻腔,已是一连串地咳嗽,惊惧与慌乱中,只来得及摇头:“不,不——” “不要也得要,老子跑回来多丢面子。”任天伸手:“来,上来。” 舒兰看着他胡子拉碴,凶神恶煞的样子,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跳起,拔脚狂奔:“救命啊!”玩命地跑,眼睛什么也看不到,一块大石毫无悬念地将她绊倒了,身体整个儿扑在地上,痛到失去知觉,眼看着任天打马追来,急惧攻心,眼前一黑,果然就失去知觉…… 第2章 任天看着周存道,这家伙长身玉立,风度翩翩,负手而立,偶尔指点,像极吟游诗人淡看人间百态,居然是在——分赃。 第2章 “这些给你。”都分完了,周存道指着大红的被子和喜服。只有这些没人要。 “我要这做甚。”任天只对钱感兴趣。 周存道轻描淡写地:“送给你的女人。” “再提,你就是嫉妒。”任天狠狠瞪他一眼。 “你在这儿做什么?”周存道像刚刚醒悟过来,忽然回身:“不会是不知道从哪下手吧?” “老子是来协助你工作的。”任天一派正气。 周存道继续分派物品,过一会儿,问:“什么时候把那女人放回去?” “老子抢到就是老子的!”任天顶不情愿。 “随你。”周存道转身,不再理他。 任天琢磨半晌,笑了:“我说,你不会是发善心了吧?” 周存道头也不回,脸上一丝笑纹也无,平静甚至有些冰冷:“我像那种人吗?” 你就是那种人,任天心里嘀咕。这周存道最近越来越冷了,从前可是连只小麻雀受伤都悉心照料,全天陪护的,谁知道他犯的什么病,表情丢失,善心更是埋到地壳里,挖都挖不出来。 舒兰是被一阵难闻的气味激醒的,妈妈呀,长那么大都没闻过那么令人作呕的味儿,三分汗味三分霉味,还有四分两者结合产生出的全新的气味,刚刚睁眼的舒兰就面临崩溃边缘。 光线昏暗的屋子,不算小,可也不大,借着傍晚余晖,可以看见不远处的破桌破椅,墙角几只箱子,地上几件脏衣服,窗外一口井,一只破缸,除此之外再无他物。我这是在哪儿?舒兰摁着头,然后发现皓如新雪的腕子上一块血痂,活动了一下身子,全身顿时又酸又痛,这才想起发生过的事。 吴家不会如此破旧,更不可能是自己家,这是……土匪的家! 舒兰从床上跳起来,又落到床上,刺鼻的气味荡漾开来,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他有没有把我怎么样?她一阵担忧,查看衣裳,似乎完好,除了跌倒是擦破之处,一切还是原先的样子。他一定是等晚上好好享用我!这个推断直把自己吓了一跳,不行,得马上逃。外面似乎没有人,舒兰缩回脑袋,蹑手蹑脚地下床,无声无息地推开门。 一看远处的情景舒兰就彻底绝望,这是山顶,下山的路只有两条,两条路上都有人,虽然每处只有一人把守——脚指甲都能想出来,舒兰小姐绝不是对手。 怎么办,难道就这样任人宰割? “哐当。”门被推开,后面的舒兰一个没站稳,脸朝地栽了个大跟头:“啊!你是谁!”额头还在痛,可对陌生人的恐惧占有巨大比例。 进来的男子身型比常人魁梧,长相凶狠,神情蛮横,扫一眼受惊小猫儿似的舒兰:“老子是你男人!” 这不是那个胡子汉吗?可是,可是他的胡子呢?舒兰结结巴巴地:“你,你骗我。” “哈哈。”任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独特语言,千金小姐真逗,连乔装都不知道:“老子不但骗你,还欺负你呢!”说着,做色狼状向她走来。 舒兰眼看着禽兽扑向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也奋起反抗了,手脚并用,拼命踢腾:“不要过来,不要!” “啧啧。”任天随手抓住了舒兰的两只小脚,一使力,对方就之剩呼痛的份了,听着舒兰悦耳的哭声,任天无比惬意:“你像周存道上次抱回来的小野猫,老子抱它,它还抓老子一下呢。” “求求你放了我吧……”舒兰放弃徒劳的抵抗,泣不成声。 “不行,老子要跟你生儿子!”任天推倒她,死死按住:“最近特别想要个儿子,因为我发现我快三十了!” 舒兰的哀叫,在夜幕降临的山顶,显得格外凄惨,宿鸟一惊,受不了这样的哀声,飞走了。 任天很少见到女人哭,事实上她很少接触女人,在此之前,打死他也想不到,女人一哭起来原来是这样的!她一直哭,他欺负完她,她还在哭,他受不了,骂了她一句,她仍旧哭,他威胁她,说要宰了她,她置若罔闻,不停地哭,总之就是哭。 趴在床上,肩膀一抽一抽地,一副任杀任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态度,的确,她什么都没了,能不能活过明天,还不知道,不哭又能做什么? “再哭以后不让你穿衣服!”任天换位思考,终于想到一招狠的。 舒兰顿了顿,短暂地出神后,垂下头,继续哭。 “再哭把你的嘴堵起来,绑到小黑屋去!” 闻言,哭泣的女人木然地回过头,嘴角残留着一丝任性,看他一眼,好象在说,巴不得,最好杀了我。 任天哪里去想女人的伤心,他还觉得这女人占了大便宜呢,老子可是童男子!纯正阳气被你吸走,老子亏大了啊!愤愤不平地出了会神,短暂地回忆了一下曾经无比纯洁的情怀,然后目光落到已经看不出本色的被单上,上面那几点触目的鲜红,童男在那一刹那,突然明白过来:“你是不是还疼?” “滚!”舒兰不听则已,一听彻底爆发了:“杀了我吧,现在就杀了我!禽兽,你这禽兽!” 任天撇嘴,杀了你?老子舍不得。多鲜的花儿啊,一辈子就这么一个女人也值了。 “野蛮,无耻,下流……”舒兰搜罗所有的侮辱性词汇,意图激怒强盗头儿,达到速死的目的,而任天似乎并不吃她那一套,他闭上眼睛,很是享受的样子。这个时候的他,凶狠和蛮横淡去许多,甚至鼓励她:“再来点儿,不够辣嘛,怎么不问候老子祖宗?” 愤怒中的舒兰颓然了,声音低不可闻:“你……你到底要把我怎么样?” “给我当婆娘啊。”任天毫不迟疑地:“生一窝崽子。” “啊——”舒兰抱头,她要疯了,下意识喊出来,却仍是那句话:“杀了我,杀了我!” 任天很不理解:“哎,有这么严重吗,女人都是要找男人的嘛,老子比那吴德还不如?你遇上老子应该高兴,知道不?以后别哭哭啼啼的,老子一高兴,会对你好的。” “谁要你对我好?”舒兰杏眼圆睁:“我要回家!” 任天脸一沉,狠劲又回来了:“放屁,你是老子的婆娘,这就是你的家!” “哇……”舒兰二话不说,趴回原来的位置,又哭上了。 好端端的千金小姐,突然变成了土匪婆。好端端的亲事,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嫁予官宦世家,突然凤凰变鸡,窝在这么个破屋子里,连自由都一去不复返。这落差不是一般地大啊,这让人怎么能受得了? 任天费了很大劲,才抑制住冲上去给她两嘴巴的冲动。其实他也知道,自己下不去手,刚才还云雨情呢,狠不下那颗心打她,就是骂她一句心里都挺不是滋味。原来我是一个心软的人,任天想,这个缺点在认识她之前,可是从未张显过啊。 “我说,那个……”任天本来想息事宁人,劝几句就睡觉,忽然发现都成夫妻了,还不知道媳妇叫啥,于是问道:“你叫什么?” “干嘛告诉你。”舒兰恨声:“你休想让我妥协,休想!” “问个名字而已,至于么。”任天摇头:“我挺喜欢漂亮女人,不过漂亮女人一般脾气大,没想到你的脾气还真大,对得起这张漂亮脸蛋。” 舒兰哪还有虚荣的心情,生平第一次被人赞美而不得意:“明天我就把这张脸毁了,毁了!” “那就把你买到妓院去,虽然脸没了,比那些年老色衰的妓女,还是略胜一筹的。”任天恶意地笑。 舒兰语塞,扭曲着五官,苦涩的恨意不停翻滚,除了禽兽二字,一时想不出其他。 任天得意洋洋,为自己而自豪。男人嘛,治不了女人还叫什么男人?降不住娘们还叫什么爷们?当然了,降住她之后,一定要对她好,不然不算彻底的胜利:“放心,老子不爱三妻四妾那一套,安心住下来,好好给老子生个大胖小子,老子不会亏待你的。” “做梦!”舒兰宁愿他亏待她:“你最好亏待死我,大家干净!” “怎么开口闭口就是这一套?”任天不满:“想死就去死,干嘛要老子把你弄死?你是不敢死,还是舍不得死?” 舒兰冷然,一字字地:“我会舍不得死?” “真想死的人,才不会像你那样咋咋呼呼,人家稳当着呢,时机一到,不声不响的就翘辫子了。”任天侧目:“我没堵你嘴吧?咬舌不是难事,可我尽见你说话,这张嘴一滴血也没流出来。” “我——”舒兰顿了顿,扪心自问,确实不是那么想活,可也不是那么想死……至少自己舍不得把自己杀了。话虽如此,还是嘴硬:“才不是呢,我是想和你同归于尽!” 任天看着他,哈哈大笑,再一次一把将她推倒:“那先同床共枕,看你有没有本事拉老子同归于尽!” 第3章 舒兰住在黑龙山的日子里,想的最多的就是:死不死?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花姿柳的舒小姐。按理说她是彻底完蛋了,家也回不去,贞洁也一去不返,整天面对恶棍一样的任天,如果自己是旁观者,一定冷冷地抛出一句:活成这样,还不如去死。 可是我有什么错?这是恐怕是舒兰最想不明白的。难道是我不知廉耻,主动向姓任的投怀送抱?是他侮辱我呀!我有什么错?为别人的恶行惩罚自己,这笔帐为何显得这样荒谬?而且,我还这么年轻…… 我是为贞洁而活的吗?舒兰咬牙,当然不是,我是为享乐而活!人都死了,还享什么乐?活着,虽然痛苦,可难保没有脱离苦海的一天,也许家人来救我呢? 第3章 也许官府清剿了这帮巨寇呢?未来太多未知,即使为了这镜花水月一样的未知,也要活下去……难道还有比现在更坏的处境? 怕是没有了,人倒霉也会有个底线,舒兰相信老天爷折磨她的兴趣已经不大了。 “咣当”,任天每次进门都要发出门板掉下一样的声音,今天也不例外。身上散发着汗臭和酒气,同样的毫无例外,他喝多了,不用猜,一定又是和弟兄们湖吃海喝,弄得醉醺醺地回来,把满嘴酒气散播到舒兰的身上,吃她的时候就像吃醉虾。 “给你的。”任天一屁股坐到床上,手一扬,一只烧鸡摔在桌上,正好落在舒兰的面前。 这就是晚饭,每次都是任天吃完喝完,顺手带点儿什么回来,像饱餐一顿的主人想起家中小狗。谁要你这破鸡?舒兰皱起眉,油乎乎的,脏死了,还不如昨天带回来的窝头呢。 “你不饿啊?”任天翘着腿。 “恶心。”舒兰看了他一眼,也不知道是说人还是说鸡。 任天来到桌前,撕下一只腿子,三两下就吃得只剩一根骨头:“老子还没吃饱呢,最近发水,路不通,山上都快断粮了,好不容易打了几只鸡回来,给你留着你居然还不吃。” “烂鸡。”舒兰毫不领情,扫一眼他的吃相,说人还是说鸡,依然是个问题。 任天脾气本就不好,舒兰又总是冷嘲热讽,不由得光火:“你这臭娘们——” “臭男人!”舒兰的大小姐脾气天下无敌:“卑鄙无耻的臭男人!” 任天由脸红脖子粗,突然变成了眉开眼笑,在他的概念中,臭男人绝对是褒义:“对,老子就是臭男人。” 舒兰咬着嘴唇,没词了。吵架消耗体力,本来不饿,发一顿火,肚子突然叫起来。舒小姐最怕饿了,只因她哪里饿过呀,偶尔体会一次就比死还难受:“喂!”任天撕另一只鸡腿的手停下来,舒兰冷哼一声:“你还真不客气。”任天不明所以:“你不是不吃么?”舒兰拧着五官:“你脑子不会转弯呀?”任天当然知道她的意思,撕下仅剩的一只腿:“老子不喜欢拐弯抹角,以后有话直说。” 舒兰嫌恶地接过鸡腿,撕下外面的皮,丢掉,里面的肉才稍微放心一点,一小块一小块地撕下,一小口一小口地往嘴里送。 “娘们就是好玩,吃个东西像绣花。”看着都赏心悦目,任天虽是粗人,却有审美情趣,就爱她这一套:“多吃一点,吃给老子看。” 有病,舒兰心里嘀咕,不由得印在了脸上,眉头靠得近了些,眼角向上挑了些,小嘴圆了些,整个人都散发着娇气。 任天砸吧一下嘴,简直看得入迷,这娘们生气比高兴还好看!小脸一冷,却热到人心里去,燥热啊…… 舒兰食量本就小,吃了一只腿子,也懒得再吃,坐在桌边望着窗外的残月出神,只听任天道:“你怎么还不睡?”我睡不睡干你屁事,舒兰吹灭油灯:“你睡你的就是了。”任天那边没声了,良久,突然道:“你什么时候睡?”舒兰吓了一跳,满心的反感:“不睡!” 他生气,他应该生气了,下一刻,他也许会跳起来,骂她?打她?舒兰通通不怕,好象这样横下心,就能让一直存在的极度的羞耻感淡去。人在任何时候,都是需要底气的。 夜渐渐深了,舒兰双臂枕着头,在桌子上似睡非睡,有人碰她的肩膀,她感觉到了,知道是他。桌子上毕竟不能混一夜,舒兰也需要一个台阶,便装作睡熟,任他抱上床。身子被放平,然后是一阵臭味,那是块大毛皮,属于她的被子。那一刹那,沮丧像一把利剑,直插入心。舒兰睁开眼,想,我一辈子就要这样了么?与臭味为伍,与污物为伴?如果不是永远,那么,希望在哪儿? 原以为对面就此安静,没想到响起悉悉索索的声音,一股野兽的气息扑面而来,因为任天就在她的上方。 “你没睡?”他见她宝石一样的眸子,诧然。 “夜真黑。” 欲火焚身的任天愣了愣:“什么?” “夜真黑。” 任天笑了:“正好干那事儿嘛。” “别脱我衣服。”舒兰在他的手碰到自己的一刹,定定地道。 “行了行了,生米煮成熟饭,还咋呼什么。”任天搂过她亲了一下:“你就是宝贝疙瘩,只要顺着我的意,要什么老子给什么。” 舒兰抬手,缓缓擦去脸上的口水:“再碰我一下,我就死给你看。” “这话都不新鲜了嘛。”任天哄孩子似的:“乖,别闹。” 他又卷土重来,每次他一贴近,她就觉得窒息,被老虎咬住喉咙一样的窒息,他真臭,自诩男人就是臭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身上那么多毛,奇-書∧網尤其是那胸,那腿,大黑熊也似,难怪总是喊热,平白多了一张兽皮嘛。她讨厌,讨厌他的一切,于是这次她不吐不快:“你很恶心,知道吗?肮脏,明明肮脏却以为这无关紧要。我想吐,一看见你,我就想吐,你让我想起我已经和你一样肮脏,因为,这些都是你造成的,你恶心,也让我觉得自己恶心。别碰我,我不是自言自语。” “臭娘们!”任天哪里受过这样的侮辱,走到哪里要么被恨,要么吓人,于是大怒:“你他妈真以为我不会杀你?!” “求之不得。”舒兰冷笑:“你以为我当真怕死?” 任天的反骨比舒兰还多:“老子偏不让你如愿!” “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舒兰索性推开他,放开喉咙大哭起来。 哭声对任天来说已是每日例行,偶尔不听还真有点不太习惯,比如今天这晚来的嚎哭,立即让任天找到了熟悉的感觉。次数多了,任天不烦,所以也就不劝了,倒头大睡:“明天起来看金鱼喽。” 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还有这种奢侈品?舒兰的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了:“什么金鱼?” “你呀。” 舒兰气极,以手捶床。睡也不是,继续哭也不是,前者太伤自尊,后者太累,想起桌上还有半只鸡,似乎也不是那么难吃,于是披衣下床,化悲痛为食量,在黑暗中有滋有味地吃起来。 我不是决定活下来吗?舒兰啃着鸡翅膀,自问,可我为什么还要激怒那禽兽?好象不把他和自己搞疯,就对不起所受的苦难,这是什么心理?既然抱定了宗旨,选定了目标,就应该贯彻实施啊。我有时挺自相矛盾的,想法明明是那样,做出来又是另一个样。舒兰叹息,我也太想一出是一出了。 舒小姐没有想到,第二天早晨,她再次犯了这个毛病。 光顾着悲切,数日没有梳洗,头发乱如草,脸也油乎乎,衣裳更是几天没换,馊了。还好没有镜子,不然看完也要摔了它。已下决心振作,而收拾自己就是第一步!舒兰深呼吸,更自己打气,然后…… “哎,你帮我打盆水。”她对已经醒来却还在赖床的任天道。 任天翻个身:“别吵。” “快去呀!”舒兰最讨厌手脚不勤快的人了……除了她自己。 “老子又不是你丫鬟。”任天蔑声道:“你是缺胳膊还是少腿?” 舒兰想去,可没打过水,连盆也没端过,不禁撅起嘴:“人家不会嘛。” “不会就学。”任天硬下心肠,其实他最喜欢女人自称“人家”,嗲声嗲气,听得人骨头都酥了,可他不能助长她的脾性,这要都让她觉得理所应当,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舒兰气煞,自觉让他帮忙,本该是他的荣幸,可他一点也没有这种认知,真是……算了,人和人的差别有时就是那么大,以后又不能全部求助于他,什么都靠他,他的尾巴还不翘上天去?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第4章 山里的水,很清,也很凉,舒兰掬了一把,清凉的泉水立即从指缝中流走,风吹进来,留下一片清爽。没有比漂亮姑娘梳洗打扮时最美的时刻,当然,姑娘的心里一定比此情此景更美。 “这水真舒服。”舒兰哼着曲儿:“我以前从没这样洗过脸。” “赶明儿带你去山里逛逛,有趣的事多着呢。”任天瞧着她晶莹的小脸,心情大好。 舒兰暗地里“切”一声,谁要你带我去?我又不是你的囚犯,难道我自己不能四处走走么?当然了,四处走走时探探路也没什么不对,本小姐总要逃跑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好了好了,心情好,先不想这种问题,梳头吧。梳子……呃,没有梳子? 任天笑正吟吟地欣赏女人亦娇亦嗔的神情,忽见她本来喜滋滋的小脸晴转多云,多云转阴,扁了扁嘴,最后下起了大雨,眼泪洒豆子一样,一颗颗掉落在地。 “怎么啦?”他以为她不舒服。 她抽噎着,含糊不清地:“没有梳子……” 他看着看她,一头雾水。 “这日子怎么过呀。”突然袭来的脆弱使她悲从中来:“什么都没有,什么都要自己动手……” 他摸了摸她的头,不烫啊,这是怎么了? 她的自怜又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头来:“臭死了,被子臭死了,衣服臭死了,头发那么乱,梳子也没有……受不了了。” 任天听得懂,只是不理解,这算哭的理由?那老子活到现在,是不是要哭死? 舒兰只是暂时性的情绪波动,哭了一会儿,渐渐收住,轻轻叹息一声,用袖子擦了擦脸,好象什么也没发生:“好了,让我哭一下就好了。” “你……”任天心说,我也受不了了,有什么办法能让你不哭,我都愿意去做:“那个,你那嫁妆,还剩点被褥衣裳什么的,要不你拿来用? 第4章 放那儿也放坏了。” 舒兰眼睛一亮,抬起头:“真的?” “出去左拐,有间柴房,你那箱子我没动,就搁在墙角。”任天无力地:“去吧,去吧。” 舒兰喜不自胜,洁癖的她终于迎来了曙光,想到晚上终于可以不睡臭气熏天的被褥,真是比吃山珍海味还高兴。推开门,往左的确有间小屋,离这儿还挺远的,皱了皱眉,舒兰回头:“哎,你不去?” “我干嘛要去。” “东西那么多,我一个人怎么抬回来呀?” “慢慢抬。”任天决定不再理会她的鸡毛蒜皮。 舒兰犯难,如果说刚才的打水她能完成,那么马上要面对的大箱子,无论如何也是无能为力。这人怎么这样?舒兰嫌恶地看他一眼,粗鲁也就罢了,还不知道怜香惜玉,眼睁睁看着我一个弱质女子干那么重的体力活,居然还自诩大男人呢,呸! 舒兰呸了一路,终于到了地方。进去一看,墙角果然放着个箱子,和自己的嫁妆一模一样,打开,真的原封不动,嫁衣在上,被褥在下,因箱子厚实,也没什么不好的气味。真好,舒兰一看这些心情就大好,如果有人帮她搬回去,那就更好,可是,找谁帮忙呢? 木门“吱呀”一响,舒兰一惊,连忙回身,只见光着膀子的任天闷头进来,看都不看舒兰,指着箱子:“这个?”舒兰下意识地点头。任天扛起箱子:“开门。”舒兰跑过去开了门,任天依旧不看她,径直扛着大箱子回去了。 与其这样,刚才干嘛做出一副死都不理的样子?寒了人的心再来弥补,我可不领这份情,哼,你别想听到一声谢谢。舒兰边嘀咕,边尾随他进了屋,任天已放下箱子,回到床上继续养神。 “送佛送到西,你怎么连这个也不懂?”舒兰得陇望蜀:“都不知道帮人家收拾一下。” 女人是贪心的,任天从前对这句话绝没有现在的体会深刻:“闭嘴!” “要不是你掳我上山,我现在肯定过着贵妇人的生活,别说打水啊抬箱子啊,就连小指都不用动一下,早就有人把什么都准备好了,等我享用。”舒兰憧憬着曾经唾手可得的幸福:“哪像现在,要什么没什么……” 这女人对闭嘴二字全无反应,任天又不肯放下大丈夫的架子,与女人磨嘴皮,为求安静,只有违心地做出承诺:“过两天我带你下山,要什么你就买。现在别烦老子,老子要睡一会。” 舒兰瞪眼:“你可别睡,我要收拾床的!” “滚!”任天忍无可忍,咆哮。 “白天睡觉你还有理。”舒兰不敢过去推他,却敢用言语驱逐:“小孩子才赖床呢,你连小孩子也不如。” “有时候老子真想揍死你!”任天坐起来,精赤的上身散发着勃勃怒气:“再动一下嘴,老子给你撕了!” “凭……凭什么不让我说话。”舒兰怯怯地后退几步:“你没理,打人你就更没理。” “老子——”任天瞪她半天,实在想不出更有震慑力的话,反正也被她搅得睡意全无,索性下床:“折腾,想折腾就折腾吧!” 这才有点男人的样子,舒兰挑了挑眉,上前卷起了给她带来噩梦的被褥,连带床上所有东西,一齐卷了扔到窗外,再慢悠悠地开了箱子,把崭新的被褥铺到床上,经过漫长的折腾,总算勉强铺好,最后拿出绣着戏水鸳鸯的水红色软枕,刚要放在床头,突然停住了。 “又怎么了?”坐的远远的任天看着她石化了的背影问。 舒兰半晌才轻声道:“这样一来,我岂不变成嫁给你?” “你不是已经嫁给我了吗?”虽然烦人,任天承认她还是总能把人逗乐的。 “那……不一样。”舒兰出了会儿神,突然把枕头扔进去,盖上箱子:“谢谢你,再抬回去吧。” “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任天不悦,不仅因为她反复支使他,具体因为什么,他也说不上来:“这不都挺好的吗?好好的又不用了。” “我不是主动送上门的,这点你要清楚。”舒兰动人的娇容浮现出某种坚定:“我也要清楚。” 任天看着大红的被褥,突然明白他因何不快,这个觉悟令他烦躁:“你已经是我老婆了!嫁鸡随鸡,嫁狗嫁狗,嫁给老子,你就是匪婆子!要是还做贵太太的梦,老子打断你的腿!” 舒兰注视他,毫无惧色,冷然道:“我跑不出这黑龙山,你犯不着这样,也不必对自己没信心。” “我没信心?”任天仰天大笑:“姓任的纵横黑道,天不怕地不怕,会对一个黄毛丫头没信心?放他娘的罗圈屁!” 说不了两句就粗口满天飞,真是本性……不,狗改不了吃屎。舒兰冷哼一声,表明立场,也就无须死撑了,重新开了箱子,把枕头端端正正地放在叠得歪七扭八的被子上,又取出全套的喜服,放在褥单上。粉色的缎子的吉服,本是新婚第二天给公婆敬茶时穿的,没想到今日,却绫罗掉进了污泥,不复往日尊贵奢华,落了毛的凤凰不如鸡,果然如此。 收拾了半天,出了一身汗,舒兰大喘一口气:“浴盆放在哪?” “啥子?” “浴盆呀,我要洗澡。” 任天半天才反应过来浴盆是什么:“没有。” “那你平时怎么洗澡?” “后山有泉。” 舒兰犯难了:“那我怎么办?” “你也去就是了。” 舒兰无声,打死她都不敢去外头洗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倒不是最要紧的,关键是,黑龙山那么多男人,万一洗澡时突然冒出一个,那还活不活了? “去不去?”任天搓着上身:“正好老子也要洗了。” “你也洗?”舒兰慌了:“别呀!你改天再洗行不行?今儿把我带去,替我把个风。” 任天哪里经历过这么烦琐的事,洗个澡而已嘛,搞得像绕麻花:“老子洗老子的,妨碍你了?不照样给你把风?” 舒兰的手摇得快掉了:“不不不!” “头都快给你绕散了。”任天感觉他的精力大不如前,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阴胜阳衰?女人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把扯过她,凑近闻了闻:“一点味儿没有嘛!洗个屁,甭洗了。” “我们标准不一样!”舒兰差点没说是人种不同。 “到底去不去。”任天懒得听他废话,只问结果,抛出杀手锏。 舒兰低头,沉吟了一会儿,再次向任天或者是洁癖屈服:“我……去。” 第5章 后山寂寥无人,只有一泉临川泻下,聚成不大不小的一潭水,四周青石遍布,只有几只飞累的小鸟在上面小憩,见有人来,招呼伙伴,扑闪着翅膀飞走了。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舒兰惬意地伸展双臂,微笑:“若是有个渔翁,这诗可就齐了。” 任天砸巴嘴,点头道:“好,好。” “你也喜欢柳子厚?”舒兰颇为欣喜。 “柳子厚?”任天问:“哪个姑娘?漂亮不?” “滚!”舒兰抽搐嘴角,恨不能踢死他。 “老子最爱听秀才吟诗,虽然唧唧歪歪不知道说的什么,他娘的就是好听。”任天拧一下她的脸蛋:“你比秀才强多了,好听,还好看。” 我真是彻底沦落了,舒兰想,这就是天妒英才,小姐的身子土匪的命?天啊,我怎能甘心为下贱?! “好好洗吧,老子给你望风。”任天推一把正在出神的舒兰:“让总瓢把子给你当跟班,你这辈子也没白活。” 舒兰怀着沉痛的心情放下盛换洗衣服胰子梳子以及手巾的篮子,脱了外衣,正待解内衫,突然发现任天还在直勾勾地看着她,回身道:“你怎么还不转过去?” “转不转有分别么?” “当然有!你怎么能这么瞧着我?” “老子瞧自己女人怎么了。”任天偏不想转:“女人还不就是给男人瞧的。” 舒兰抱紧自己:“洗澡是多私密的事,你懂不懂?不是什么都能给你瞧的,你这样,我根本没法儿洗。” “最私密的事不也做了几回。”任天无奈,她想脱裤子放屁就随她吧,背过身去:“快点,大中午的,老子要被烤糊了。” 平静的水面不再平静,水声潺潺,一下接一下。舒兰已经下去了,用雪白的胳膊划着清凉的泉水,取下簪子,放下头发,三尺青丝水草般浮在水面,不一会儿就随水波飘摆摇曳。 背着身站在大石上的任天十分郁闷,因为这水声实在是太讨厌了,此起彼伏,没完没了,让人忍不住想象制造水声的人是什么样子……还不就是女人的样子,还不就是一张皮包一副骨,可一想到她一丝不挂的模样……任天悲哀地想,裸体女人对于男人,恐怕具有永恒诱惑。 水声大起,比刚才都要响亮,任天下意识地回头,顿时呆住。只见舒兰已经从水里走了出来,清亮的泉水只及双膝,阳光从头顶倾泻而下,点亮本就纤毫必现完美无暇的躯体,好象那白生生的人自己会发光。柔发披肩,直到腰际,像为夜明珠一样的女体披上一件外衣。那一刹那,任天看见的不是淫秽,而是圣洁。 “哎,你说话不算数,说好不看的……”圣女一开口就把沉醉中的男人打回现实:“闭上眼睛,我要穿衣裳!” 任天回过头,慌忙,甚至有些慌乱。 舒兰不紧不慢地穿戴整齐,向那一动不动的背影道:“你可以洗啦。”那背影不动,过一会儿,猛地站起,从大石跃入水中,激起的水花溅到了舒兰身上,导致舒兰的怪叫:“跳个水都那么讨厌!” 第5章 不过心里到底是得意的,舒兰娇,舒兰傲,舒兰自作聪明,斤斤计较因小失大,不过这方面,她有她的敏锐。刚才那土匪,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她又怎会看不到?什么顶天立地,男子汉大丈夫,男人啊,就是这点儿出息。 洗完澡神清气爽,那份闲适能流淌到心里去。舒兰坐在光溜溜的大青石上,从篮子里拿起玉梳,她幸存的一件嫁妆,若不是嫁娶的时候有规矩,梳子必须塞进枕头,只怕这时也没有了。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脖子上,也不心急,一缕缕地梳过,有意没意地,偶尔瞟一眼水里的任天动物一样的体毛,嘀咕一句:“毛毛熊。” 任天自然是听不见的,相反自我感觉良好,对健壮的身材很是自信,在水里使劲折腾,水声哗然。 “耶?”舒兰发现了一件无比新奇的事:“你居然有胸!” 正游得如鱼得水的任天差点没抽筋,看向她:“再胡说脸给你打平!” 舒兰真理无敌,勇者无惧:“真的耶,真的鼓出两块,我怎么没注意呢?哎,你到底是男是女?” “老子——”任天瞪着眼睛,回不回答都有失风范,索性上岸,心里发出类似于舒兰的嘀咕:胸肌都不知道,妈的,可惜了老子起早贪黑练出来的健壮身姿。 舒兰偷笑,趁胜追击:“你说带我下山买东西,这话算不算数?” 任天斜她一眼,意思说,废话。不过他不想立即兑现。 “我想买些胭脂水粉,衣裳也要添一点,手帕也不够用,这几天上火,再备点绿豆莲子,还有……” “老子头发乱了。”任天看着她眼光下接近透明的小脸,忽生支使之欲,好象这样才能彻底占有:“用你那梳子帮老子侍弄侍弄。” “休想!”舒兰差点没吐了,本小姐给你梳头?你给本小姐提鞋都不配。小脸一拉,退得老远:“把我梳子弄脏了!” 任天好整以暇:“也行,你那东西就甭买了。” “不行!” 任天望天,吹着口哨。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舒兰冷静的自尊心又冒出头来,今日妥协,日日妥协,妥协意味着彻底的失败。一咬牙一狠心:“不去就不去!” 任天看她一眼,站起来往回走。舒兰已知无望,没精打采地跟在后边,快到家门口,任天毫无预兆地回过头来,盯着舒兰似被风霜摧残沮丧的小脸,眼中的复杂把舒兰弄得无所侍从,半晌,他忽而叹息一声:“梳子拿来。”舒兰问:“干什么?”任天不语,只是伸着手,舒兰一肚子问号地把玉梳递予他,只见他接过,往头发上刮了两刮,然后揣在怀里,道:“走吧。”舒兰莫名其妙:“去哪?”任天不发一言,拉着她的手腕,只顾往下山的那条道走。 舒兰惦记着她唯一的梳子:“哎,还我。” 任天淡淡地:“没收。” “凭什么?” “你的就是我的。”任天仿佛在说真理。 突然,愤然中的舒兰似是发现什么,“咦”了一声,怕自己多话把他惹毛,反倒去不成,索性闭口。 下山啦,下山啦! 任天七拐八绕,一个时辰后,他们已经站在通往镇里的大道上。舒兰再没常识也有点明白:“我们刚才走的是小道?” “除了山上的人,谁都不知道。”任天低声:“所以我希望你忘了刚才的路径。” “恭喜你,我已经忘了。”舒兰苦笑,因为我是路痴,不折不扣的路痴,方向对我来说就是四个陌生的字眼——东南西北。 集市近乎冷清,烈日炎炎,又不是赶会的日子,摊贩也很少,路人更是绝迹,不过舒兰已经很满足了,至少她可以买到需要的东西。 任天的山寨啥也没有,就是钱多,有钱是因为长年抢劫,物资缺乏是因为懒得下山采买,这点和酷爱购买的舒兰完美结合,一挣一花,相辅相成。 从第十间店铺出来,任天的双手已经得到充分利用,恨不能变作千手观音,以便舒兰蹂躏。买东西买得尽兴的舒兰从这家窜到那家,丝毫不见疲惫,乐此不疲地为任天制造着货物。 “最后一家!”任天咬牙,受不了了,女人就不能依着她,否则倒霉的总是男人,因为她们永远不知道节制。 “东西还没买齐呢。”舒兰跺着小脚。 任天呲牙:“适可而止,你给我适可而止!” “是你要帮我拿的,又不是我逼你。你说随便我买的,都是你说的。”舒兰发现她简直恨死那座山,宁愿跑到腿断也不想回去。 “我现在说回去!”任天大声道。 舒兰向后仰了仰,做怕怕状:“拎不动就早说嘛,我自己拎着也是可以的。” “我不是……”任天颓然,怎么跟她说呢?这点东西真的不算什么,可他不喜欢这种跟班似的感觉,或者说,对行为的无力的操纵感。他不喜欢下山,这样容易被人认出,官府的赏银可是颇为丰厚的,可是她哭,他就愿意冒一次险。其实这倒没什么,最关键的是万一被同行认出……丢人啊。你说哪天道上要是流传着任老大抱着乱七八糟的女人用品满街乱转,任天想,那这黑道,我可以不用混了。 “那边还有一家耶。”舒兰又发现了一家成衣铺,雀儿似的跳了一下。 任天原地不动,本来只想对她置若罔闻,突然觉出不对劲:“妈的,你这么乱跑乱跳,是不是想把官府引来?” “怎么会,你想到哪去了。”舒兰暗自心惊,直怪自己演技太烂,居然被他看出马脚。 半信半疑的任天用眼神驱逐被舒兰美色吸引的路人,回瞪舒兰:“回去,少在这丢人现眼。” “最后一家……” 任天摇头,表示免谈。 “最后一家了嘛……”舒兰话没说完,手腕已被攥住,被任天连无情地往回拽,几乎是被脱走的。店铺离她越来越远,像逃脱的希望一样遥远,最后消失。 第6章 任天老远就看见周存道,这家伙坐在聚义厅门外,文人式的举止,文人式的微笑,身边的竹椅上,做着一个连皱纹都刻印着阴森的中年人。 “自己回去。”任天把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股脑地丢给舒兰。不想丢脸,还是丢脸了。 舒兰接都来不及,纸包啊,盒子啊,有些滚落在地,又慌忙去捡,导致手中的东西也一齐掉落:“你帮帮我呀,我一个人怎么弄回去?” “任兄。”中年人并不起身,远远地招手。 任天同样招了招手:“金兄。”那人侧首看了一眼没头苍蝇似的舒兰,似是发现什么新奇的物事,起身上前,走近了,如不其然,真是个女人,不禁笑道:“任兄艳福不浅呐。” 这个人的脸好可怕,笑容更是令人鸡皮乍起,舒兰被他看得不自在,下意识往任天身后躲了躲。只听任天淡淡地道:“从你的长蛟山到这,也有十几天行程,金刀兄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金刀大笑:“为兄是想送给阁下一件礼物。” 你能有什么好东西,任天不动声色地冷笑,走时不顺带拐我点儿东西回去就不错了。长蛟山不如黑龙山,这位寨主借生意之名,有事没事就来探听虚实,顺便打点秋风,或私银兑官银,或插一脚私盐的贩运,反正丈着吴闻启攻山那次派人救援,也不知道捞回了多少好处。 “那老子可要开开眼界。” 金刀长笑,拍了拍手,带来的手下立即抬上一口布袋,里头圆滚滚的,看样子挺沉,也不知道是什么。金刀不卖关子,直接挥手,手下解开布袋,一个浑身是血的汉子从里头露出头来,任天顿时眯起眼睛,愤恨却比愤恨更强烈的两道目光直刺此人,那人好象也感受到了刺痛,勉强抬起血肉模糊的脸,一看之下,失声:“大……大当家。” “这份礼物,任兄可满意?”金刀缓缓道。 任天微微一笑:“这叛徒,我是搜遍半个中原都没他半点影子,居然被金兄找到,佩服佩服。” “应该的,黑龙山的叛徒,就是长蛟山的叛徒。”金刀道:“若非此人泄密,吴闻启那老狗也不会那么快攻上来,自从兄弟你放出将此人碎尸万段的风,兄弟是一刻也没耽搁过呀。不知兄弟准备怎么处置这忘恩负义的叛徒?” 周存道也来了,依旧是站在任天侧后方,依旧是那不紧不慢带点寒意的声音:“这种败类,自是不能轻饶,请金寨主用些水酒,晚些,咱们共赏好戏。” 任天笑了笑,暗中向周存道使了个眼色,周存道会意,接过舒兰手里的东西,示意她跟他走。舒兰早就想撤,无奈东西太多,举步为艰,又被金刀那色咪咪明显别有用心的眼睛看得发毛,动一下也是别扭,好在任天占有欲强烈,不愿自己女人被人如此觊觎,舒兰才得以脱离苦海,跟着周存道,一路小跑着回去,别提有多麻利。 周存道推开门,把东西推桌上,桌子太小,放不下,舒兰对任天以外的人,很容易产生不好意思的情愫,小声而矜持地道:“放床上吧。” 一言不发,周存道把东西转移到大红色的床上。舒兰道谢,直觉中只觉得他在笑,于是抬头,他果然在笑:“任天的屋子被这么一收拾,真有老牛戴红花的意思。” 要么不说,要么瞎说,舒兰嘀咕,都是一路货色,都对伟大的女性缺乏尊重。 周存道环顾一番,道:“习惯吗?” 又是废话,舒兰直言:“不。” 第6章 “你待不长。”周存道淡淡地:“看你,就知道你在这里待不长。” 舒兰摸不清虚实,只得一笑:“你是任天兄弟耶。” “你以为我是在拆他的台?”周存道自始至终没正眼看过舒兰:“我只是觉得,你是他的包袱。” 换作以前,舒兰一定气得七窍生烟,郁闷几天,不过现在的她成长了,所谓成长,就是对原本在意的事,渐渐麻木:“这个包袱,不是我让他背的。” “让他带你出去,不出去,出这间屋子也行。憋在里头,永远逃不掉。”周存道开了窗,望着天空大地树木飞鸟。 舒兰天真,可也不至于相信周存道的善意,事实上她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就像任天一直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姓名在某种情况下,真是最不重要的东西。沉默中的舒兰突然对一切信任否定了,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因信任而幸福,因不信而轻松,幸福带来沉重,轻松带来凄凉。 “任天是坏人,不过,身上有一件东西不坏。”周存道临走,回了一下头:“心。” 舒兰愣了一下,随即一笑:“你们准备如何处置刚才那人?” 周存道知道她想说什么:“任天吃过很多苦,有今天,不是易事,狠点儿也是应该的。” “如果你是女人会不会以身相许?”舒兰恶趣味:“我说,这叫个人崇拜吧?” 周存道依旧是那不痛不痒,什么都无所谓又言语不让人的样子:“任天不是对谁都好,他对你好,就会一直好下去。所以,别玩他。” 舒兰简直恨死这个人,拜托,搞错对象了吧?我才是无辜的受害者,我才是这世上最不幸的人!护短也不是这么护的:“这话说反了吧?” “你比任天聪明。”周存道说完,关上门,走了。 聚义厅外,已是篝火熊熊,黑龙山上千弟兄围坐,正中央是那个不成人形的叛变者,任天和金刀则坐在一个不高的土坡上,一副超然物外之态。呼声已经越发强烈,众人等不得,都想看正戏,任天满足群众需要,挥手,两个喽罗将那人绑在木桩上,然后就没他们什么事了,上来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肩扛明晃晃鬼头大刀,喝了一碗烈酒,最后一口,喷在锋利的刀锋上。 “这家伙以前做刀削面的。”任天向金刀介绍:“以前还有个刽子手,吴闻启那次,愣给人跺了脑袋,飞了好几丈。妈的这就叫风水轮流转。” 刀削面君大吼一声,威猛无比,操起鬼头大刀,眼都不眨,刷刷刷,开始了大剐活人的好戏。 “好!”观众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同一时间,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远处的一个女人倒地不起。 任天寻声望去,果不其然,真是舒兰,这娘们这个时候跑出来干嘛?这不找晕么?任天无奈,只得下坡,过去将她抱了起来,只见她脸色苍白,虽然昏迷,却也神情无依,像只被老虎吓晕的小鹿。叫她,她没反应,拍她的脸,她像个死人,毫无知觉。看来被纷飞的血肉吓得不轻,周存道呢?任天四望,不知道遛到哪去了,自己把她送回去吧,又招人耻笑,且不能把客人晾在一边,怎么办?带着吧。 “哪儿弄的?”金刀看着任天把软绵绵的女人搁腿上。 任天不是不得意:“干一票货,顺手带上来的。” “听说吴家媳妇还没过门就被掳了,不是她吧?” “你看她像吗?”任天蔑声道。 金刀看了一眼舒兰精致的小脸,长长的睫毛还在不安地颤动,湿润的小嘴往里抿了抿,受了莫大委屈的样子,可不就是个兰花一般的娇小姐,便知任天有意炫耀:“得了便宜就别卖乖,据说吴老头气个半死,不杀你誓不归西。” “那就让他多活会儿。”任天很与人为善地道:“老子祝他寿比南山。” “我替他谢你。” 任天笑了笑,看向如火如荼的行刑现场,刀削面君的刀法也许只适合削面,到了人身上,明显不是那么个意思,一看就不内行,皮啊肉啊挂在身上,拖把似的。怀里的舒兰似余惊未止,动了动,嘤了几声,任天眼睛盯着下面,手却不知不觉地抚弄着她的柔发,像在安抚受惊的爱宠。 金刀无不羡慕地看着他们:“到底是不一样,两个人跟一个人到底是不一样。”"奇+---書-----网-qisuu." “就那么回事儿。”任天心中得意,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老婆把另一个男人谗死,对方却无计可施?嘴上却是淡淡地:“娘们而已,有闲心就玩玩。” “说得好听,我要是玩,你就得跟我拼命。”金刀嘴咧得大大的。 任天估计他也不会来真的,故而随意地:“这有什么,要就拿去。” “死了!死了!”正看得津津有味的人群中爆发出阵惊叫:“什么一千刀,几十刀就死翘翘啦!” “靠,怎么死了?!”任天站起来,意犹未尽,怪罪刀削面君:“你他妈没个金刚钻敢揽瓷器活?滚蛋,别在这丢人现眼。” 刀削面君有负众望,惭愧不已,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 任天刚想坐下,突然想起腿上的舒兰,好家伙,这下把她摔惨了,脸朝下,直接与大地母亲亲密接触,正疼得直哼哼呢,在愧疚感的驱使下,任天第一次体贴地将她扶了起来,温和得简直见鬼:“醒啦?” 舒兰的脸上全是泥,贪玩的小花猫也似,刚醒,所以迷迷登登:“谁摔的我?” “呃……”任天岔开话题,指着下面的骨架:“你就是被那个吓晕的,是我把你弄到这儿来。” 舒兰顺着他的手看去,立即“啊”地一声,发出史上最惊悚尖叫,捂着眼睛:“不要看!不要看!我要回去!” “既然来了就多待会儿,陪老子喝点酒。”任天揽过她:“来,敬金寨主一杯。” 血肉模糊的画面还在眼前闪现,舒兰被恐惧和恶心折磨的自顾不暇,哪有闲情去敬那个色狼寨主?一个劲地摇着头:“不,不,我要回去!” 任天板下脸:“听话。” “不要!”舒兰挣扎。 “要么就别来,来了就给我老实点,半途想走,门都没有。”任天凑近她,小声威胁:“敢不乖,看老子回去怎么教训你。” 舒兰怕他,但也恨他,这一次,恨意占了上峰,只因她吃软不吃硬。任性劲儿一上来,颇具威力,使劲推他:“不——要!” 太不给面子了,这死女人!任天抬了抬手,下意识地想打她,看她任性得无知的样子,又有些舍不得,可面子已经伤了,不治她一治,委实下不来台,这一巴掌落是落下,只是轻得像抚摸:“贱货,给脸不要脸!” 被“摸”的舒兰没有哭,没有叫,没有撒泼没有滚在地上要死要活,甚至,眼珠子也是静止不动的,看任天,又像不在看,又像在看别的什么。愣着,一直愣着,像只毫无生气木偶。 “还站着干什么,想回去就回去,给你一闹什么心情都没了。”任天拽过她,一用劲,甩得老远。 舒兰踉跄了几步,终于站稳,依旧是那样静静地,木然地看着对她动手的人。那一双寒星似的眼睛里只是茫然,竟无一丝怒色,导致怒气未消的任天疑惑重重,心说不会打傻了吧?这娘们一向你打我一下我必踢你一脚,只知道占便宜,什么是吃亏都不晓得,怎么碰了她一下,就像被人抽了魂?忍不住上下打量,更加摸不着头脑,也没气得发抖啊,怎么就是不说话?像被大人打怕的孩子。 老子已经很客气了,任天摸下巴,换了别人,早就一脚踹死,魂都不留。难道还要老子过去嘘寒问暖?任天转过头,决定不理,爱咋咋地,这女人纯属自找,死了也不关我事。 金刀咂嘴:“女人嘛,计较个啥。” “不管教管教,她敢拔你胡子。”任天说着,回头看了一眼,准备招她过来,要是肯认错就算了,没想到身后空空如也,舒兰早就不见了:“靠,跟老子玩来去匆匆?” 夜幕降临,篝火依然旺盛,酒香依然浓烈,人声依然鼎沸,这场不是庆功宴的庆功宴,依然热闹地进行着……只是,什么时候起风了呢? 第7章 起风了,卷着尘砂,呼啸地在人身上纠缠着,不愿离去。山里的风总是很放肆。舒兰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进屋,又出来,什么地方都站了站,又不知道站在什么地方,几番进出,渐渐觉得晕眩。她曾以为他迷恋她,为此,虽然恨他到骨子里,到底是得意的,这份得意甚至支撑她,过这种与以往天差地别的日子,可今天才知道,远不是那么回事,他只当她是把华贵的腰刀,显示身份展示魅力,不小心割伤了手?扔了扔了!这破刀…… 脸上不痛,心也不痛,只是觉得眩晕。去哪呢?舒兰不愿停下来,下山的道有人守着,只有一条通向断崖的路废弃已久,从那也下不了山。那条道儿,舒兰只是听说,没走过,这一次,借着月光,鼓起勇气往黑暗深处摸索而去。 酒已尽,夜已深,金刀已带手下而归,寨子里的弟兄也尽了兴,歪歪倒倒地陆续回去,任天和周存道靠在椅子上,有一杯没一杯地喝着残酒。 “不去看看?”周存道不冷不热地道。 任天知道他说的谁,冷笑:“哪有主动上门听人认错的?” “这一次,只怕是你跟她认错。” “老子有什么错?!”任天挥手:“不说了,喝酒时不提女人。” 周存道才不理他,自顾自说下去:“你那屋没一点光亮,她倒是跑不掉,不过,山里野兽多。” 第7章 任天有些坐立不安了:“被狼撕了也是活该。” 周存道不喜欢舒兰,却也不愿她滚下山去或者成了野兽腹中之物,故起身:“喝多了,回见。” 任天看他走远,又坐了一会儿,才随意地,慢慢地站起来,原地溜达两步,又在较大的范围内溜达了几步,这才背着手,漫无目的地往自己的屋子靠拢,走近一看,黑的,开门一看,没人。“日!”任天对着黑暗发泄着不满,迅速在周围转了一圈,还是没人! “看见新娘子没?”任天问守路的喽罗。 没有人看见,自从天黑下来,就没有人见过她。 “被狼撕了正好,没遇着狼,回去老子也把你撕了。”任天又找了一圈,无功而返。要不要发动弟兄们找找?犹豫一会儿,终究作罢。没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连面子也不要,说不定舒兰正在哪个旮旯偷偷哭呢? 把旮旯也找了一遍的任天已是满头大汗,这娘们除了化了烟,躲哪都能在地毯式的搜索中被发现,可是,没有。越找越急的任天扒了上衣,除了后山断崖,还有什么地方没找过? 后山……后山!任天猛一个激灵,直怪自己疏忽,怎么什么地儿都翻了几翻,就是没想过后山?也怪因为是弃道,根本不去想。这娘们应该就在后山,任天的直觉已经清晰地指向那儿。 欣喜若狂的任天于是向后山奔去,因为避了人,可以肆无忌惮地呼唤,所以一呼唤连自己也吓一跳,妈的,这声音,老子还有这种又软又怂的声音? 无人回应,除了远方的狼嚎,与白天的生机勃勃相比,四周静得人汗毛倒竖。只剩一个地方没找,任天开始碎碎念,不会是断崖,她不会去断崖,更不会跳下去,她那么臭美,又那么自私,怎会因为一个嘴巴而去寻死? 真无辜,不就是一嘴巴吗?新娘子要真想不开,做了傻事,任天想,老子这孽真是作大了。多鲜的一朵花儿啊,还没好好开过呢,这就灰飞烟灭,尸骨无存,简直比杀十个男人还作孽。 天边响起轰隆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就雷声滚滚,闪电短暂地照亮了四周——山里最常见的雷雨。雨倾盆而下,不一会儿,任天身上就湿透了,抹了把脸,也顾不上避一避,在风声中边呼唤着,边一脚深一脚浅地踏着烂泥,一路朝断崖而来。 近了近了,突然一个闪电,任天看向崖边,险些当场吓晕,他妈的新娘子要跳下去!单薄而伶仃的舒兰站在崖边,全身湿透,身子向前倾斜,眼看就要坠下。 “别动!”任天飞快奔去,好在舒兰似是吓住了,怔在那里没也再动,任凭狂奔而来的任天将她抱住,一滚滚出老远。 两个人都像泥里打滚的猪,脸上身上全是湿泥,惊魂初定的任天先叫了出来:“疯了?!”舒兰双眼无神地看着他,钝钝的,毫无反应。任天急了:“傻了?!”舒兰无言,咳嗽几声,冻的。人没事就好,任天也不想计较,见她瑟瑟发抖,便欲脱下外衣给她披上,然后发现因为着急,衣服早被自己不知道甩在哪儿了,总不能脱裤子吧,任天搂过她,紧紧搂住,好让她感受到一点温暖。 “傻不傻?碰你一下就跳崖。命是自己的,没了就什么都完了,懂不懂?”任天教训着怀里的舒兰,口气确是罕有的温存:“平时倒看不出来,做起傻事来胆子还真不小。” 舒兰似有所动,毫无神采的眸子转了转,越发地可怜。本不想自杀,只是想走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待着,没想到这鬼地方路那么难认,转了几转,就再也找不着回去的路。本就沮丧,又迷路,又是狼嚎,又赶上下雨,总之没一见顺心的事,对了,还有最不顺心的事——被任天掳来。怎么能不绝望呢?这种心情下,那样的一个悬崖,该多有诱惑……其实也不是想跳,只是受了诱惑,舒兰想,只是想体会一下,临死前的感觉,看看是不是比艰难的活着还要痛苦,然后发现,痛,借任天的话,真他妈的痛,自己结束自己,更痛。那一刹那,真的脆弱了,怕了,正当此时,突然被任天一把抱住,那个拥抱,那么紧…… 能让你不痛的人,本是带给你巨痛之人,该憎恨,还是感激? “回去吧。”任天终于缓了过来,腿也有知觉了,身上也有劲了,妈的,活了半辈子,第一次吓得那么惨:“下次别干傻事,听见没有?不是每次老子都能及时赶到,你说你要是真见着阎王爷,想起自己一时负气就死翘翘了,那得多后悔。” 舒兰软软的,任他背起,那个坚实的背,依然没有止住本能的颤抖。 “真的遭报应了……”任天想起曾经红白的劫的规矩,不无感触,你说规矩这东西就是有它的道理啊,触犯了就他妈的没有好下场,你说我好好的劫什么亲?劫就劫了吧,还掳什么新娘子?脑子进水,要不就是被门挤了被鸡踩了被大象压了,也许……也许是我坏事做多的报应,这娘们就是我的劫数。老子这算栽了,彻底栽了,因果报应,在劫难逃。 雨停了,任天也回到屋中,放下舒兰,立马去找干布,转了一圈,半块也没找到,索性拿了床边舒兰换洗的衣服,递给她:“快擦,不然发烧!” 舒兰不接,水顺着头发,滑过面颊,滴在前襟,又汇聚成一大滴,落到地上。 “别跟老子玩这套,你还嫩点。”任天不耐烦,用干衣服揉她的头发,揉成鸟窝,又擦她的手掌,拎起她的腿,把鞋子拔掉,粗鲁地擦着她的小脚:“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想什么,趁早别做这种要死不活的样子。再板?再敢板脸?有本事就接着跳,没本事就给老子恢复正常!” 舒兰恍若未闻,依旧是任他摆布,偶尔眨一下空洞的眼睛,证明她还活着。 “想什么,说出来。”任天这才擦干自己:“老子给你说话的机会,说,快说。” 良久,舒兰轻声,也是被打后的第一句话:“没什么可说……” “让你说你就说!不让你说的时候比谁都积极,妈的,什么人啊。”任天插腰,眼瞪如牛。 舒兰抬起头,看他一眼,又看向地面,过一会儿:“我不过是你闲来玩玩的东西,没资格说话。” “嘎。”任天像被人掐住脖子的鸭子:“你听见了?你没晕倒?” 舒兰沉默,晕是晕了,可那时,偏偏醒来,一醒,就是任天轻蔑的话语。 “那个……”任天本想说那是外人面前充好汉,但一想,老子本就是好汉,这一说,跟冒牌的似的,岂不大失风范:“你这个人也太阴险,醒了就醒了,还装没醒……让人不寒而栗。” 舒兰冷,抱着自己,缩在床上:“那对不起了。” 任天被噎了一下,一时无言。见她还在发抖,便想问她喝不喝姜汤,话到嘴边,又觉得太婆妈,于是作罢:“别怪腔怪调的了。我脾气不好,你又太任性,所以没忍住,打了一下。行了行了,过去就算了,好好过日子,成天阴着张脸不难受啊?” “我不过是玩物,哪里有难受的资格。”没有资格,因为已经落草,连鸡都不如了。不是不屈辱,也不是不恨,长那么大,连父母都没打过她,娇弱的兰花,何曾受过这种委屈?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自尊像瓷器,一声脆响,粉身碎骨。舒兰微微苦笑,声音变调:“被活活打死,也是我的不是,只是你仔细手疼。” 任天心里老大的不是滋味:“你好好想想,当时你就没有不对吗?” “我错了,都是我的错。”舒兰小声地。 “老子最恨丢脸,你他妈还故意让老子丢脸。”任天想到那一巴掌,气也消了,愧疚也少量地袭来了,面色不知不觉柔和许多:“过来,让老子看看打伤没有。” 舒兰把自己抱得更紧了:“没事,不麻烦你。” “这破调调还玩上瘾啦?”任天消了气,自己先开心上了,一把扯过舒兰,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让老子闻闻,嗯,这下臭了,都是泥巴味,明天咱们一起洗澡,嗯?” 舒兰又开始发抖,别过头,被他触碰,虽不是满脸不情愿,却也是颇为抗拒。 “还不高兴?”任天停下脱花朵儿衣服的手,费解地:“老子不是跟你说清楚了吗?你到底还有什么不开心?” 半晌,舒兰哽咽:“没……有。” “咋又哭上了!”任天原先还为她终于坚强而庆幸:“不哭一场你就是不舒服啊,得了,哭吧。”说着,放开手,任她缩成一团,无声地哭泣。 夜那么深,任天看她哭一会儿,渐渐困了,翻身睡下。问她睡不睡,她也不答,自顾自地哭着,那么投入……算了,随缘吧。任天再没心,也知道她是对自己寒了心。有什么办法呢?老子是男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向一个女人低头,任何时候,老子都是强者,任何时候! 第8章 任天梦见他摘了朵花,淡淡的紫,清清的香,随风摇曳,任是无情也动人。想都不想他就据为己有,拿在手里把玩,凑进鼻端,嗅着它勾人的芬芳。正闻着,不知哪里一阵呻吟,像受伤的小人儿,又像丛林间活蹦乱跳的小动物,一声声地,悲鸣呜咽。 任天举目四望,并未发现异常,目光重新落到花上,只见它在颤动——原来悲声是它所出。 花儿也会哭泣吗?它们为什么哭?只因被人采摘?无人摘取,无人欣赏,花开一遭,开了又谢,岂不可惜?难道花儿也有悲哀,任其凋谢是悲,被人采下,只供一人欣赏,却是大悲? 第8章 她们到底是想被千人艳羡,万人赞美,狂蜂浪蝶,还是被人摘下,占为己有,居一室,插一瓶,枯燥寂寥而残? 任天翻了个身,耳边仍然回荡着花朵的呻吟,那么悲伤,任天反感悲伤的东西,那会让人心里湿漉漉的,坠得难受,可那声音依然在耳旁,导致任天大爆发,坐起来,狂吼一声:“他妈的一朵破花老哭哭哭,哭什么?!” 哭声仍在继续,任天低头,只见舒兰的小嘴一动动地,悲鸣就像泡泡一样从嘴里吹出来。原来是她!任天对扰人清梦者怒目而视。白天哭也就算了,连睡着了都哭,女人不是水做的,而是盐水做的! “你可以歇一歇了!”任天拍她的脸,试图将她拍醒,刚一碰到,手立即弹回来。老天,她是火炭做的! 那么烫,一定是发烧,及时擦干,还是发烧了,女人真是柔弱得不像话。任天倒了碗水,摇醒她:“起来,再哼哼,不烧死也哼死了。” 舒兰小嘴颤动得更厉害,过一会儿,慢慢睁开眼睛:“我……热。” “多喝点水。”任天把碗凑到她唇边,她得了圣水一般,就着他的手,咕嘟咕嘟,一眨眼就喝了个干净。任天问:“还要不要?”舒兰迷迷糊糊地点头。又倒了碗水,舒兰把昏沉沉的头埋进碗里,不一会儿就又喝得精光。 扶她睡下,见她睁着眼睛,烧得烤鸡似的,他便道:“明天如果还没退烧,给你请个大夫吧。” 舒兰此时已清醒不少,对他的厌恶也光荣回归,身上热,心里依旧冰冷:“乡下大夫,多是骗人的玩意,能瞧出什么?” “那你睡吧。”任天懒得搭理她。 舒兰靠在褥子上,悠悠道:“从前,我在家的时候,有一点儿不舒服,都要请大夫看看,一请就是两位……从前,我在家的时候,哪里淋过雨呀?除了洗澡,连水都没沾过,洗脸的手巾都是丫头拧好了放在我手上……从前,我在家的时候,哪里有人这么气我呀?都是我气别人……从前,我在家的时候……” 长夜漫漫,舒小姐的美好回忆仍在继续,任天已是鼾声如雷,睡得比她的回忆还要香甜。 舒兰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睡下的,到了早上,只觉得周身火烫,竟比昨夜还要严重。不想没骨气,却还是忍不住一连串呻吟,求助地看向旁边,任天已不在床上。 不能怪别人没良心,这能怪老天生人太残缺。舒兰叹息,除了自己,真是谁都不能指望呀。 “舒什么的你醒啦?”任天风风火火地进来,一脚把门踹上,端着个大碗,重重地放在桌上。 “什么舒什么的……那么难听。”坐起来,她一字字地:“我叫舒兰,兰花的兰。” “对嘛,就是什么兰嘛。”任天挠头,周存道跟他说的,他总是记不全:“你好点没?” 舒兰一阵阵眩晕,面子却输不得,冷下脸:“离死远着呢。” “那就好。”任天不接她的招,端过大碗,递给她:“吃。” “什么?”舒兰本能地往后闪了闪,厌恶之色溢于言表,见里头白花花的一团粘呼呼的东西,皱着鼻子:“你……你怎么能让我吃鼻涕?” 任天被她说的要吐:“有眼不识泰山,粥,这是粥!” 舒兰又往后退了退,轻轻摇头:“不想。” “前天不是听你说想吃粥?”任天不耐烦:“熬好了又不要,你玩我啊?” “我今天又没说……” 任天突然抬起她的下巴,强行灌下:“没说也得吃,老子熬碗粥不容易,你他妈该觉得荣幸!” “放开我,你弄疼我了,咳咳,呛死了,我自己来,我自己来还不行么。”舒兰徒劳地挣扎,泪水顺着光滑的面颊一路流淌。 任天没想她会哭,愣了一愣,回顾刚才的粗鲁,一时也觉得不好意思,怎么就没克制住呢?忘了这个什么兰最大的爱好就是哭,早知道就不灌了,爱吃不吃,饿死是她的事,甚至连粥也不该熬。不该可怜她,不该看着她病得可怜巴巴的小脸心软:“生个病也哭,屁事都哭。行了,老子不管你,不吃拉倒。” 舒兰抽噎着,擦去嘴边的残粥,嘚啵一下嘴,发表高论:“稠了,糊了,该放些豆子,百合也该放一些。” “天上下豆子你倒是能喝上红豆稀饭。”任天哼了声,做梦。 舒兰挑了挑眉,嫌弃地将粗瓷大碗撂到桌上,撅起嘴:“那你这儿还有什么?” “米,面,野菜,几只鸡。”任天也不清楚,只是平时吃的就是这些,具体情况得咨询后勤部长周存道。 前几样听起来就没胃口,鸡倒是还凑合,舒兰极不情愿地翻了翻眼,勉强道:“那就弄个鸡粥吧。” “哦。”任天点头,坐下喝水。 “去呀!”舒兰一见他不动就不高兴,催促:“我可等着呢。” “我?”任天指着自己,瞪大眼睛。 舒兰四顾:“不是你还有谁,我刚才说话你没听到?” “靠。”任天简直服了她了:“老子以为你要自己做。” 舒兰仰天长叹,木头就是木头,猪就是猪,永远不知道体贴与温柔,他们的脑子就是与人类相差千万里:“让重病的女人去煮饭,你什么不做,光看热闹?亏你是男人,亏你还说吴德不是男人,我看你自己是不是爷们这个问题,还暂不清楚呢。” “没事提什么吴德。”任天满心反感:“你是不是还怀念那软蛋?那软蛋有什么可怀念的?瞎了眼还是脑子进水,老子对你那么好,你居然看都不看!” “你对我好我怎么还会生病?!”舒兰立即反唇相讥。 “呃……”任天语塞,确实是他造成了她高烧的事实,其实他也不是不想帮她弄吃的,只是已经弄过了,又不是不能吃,干嘛还要折腾?女人真麻烦,越可怜她就越麻烦,却又忍不住去可怜:“今天是你病着,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知道啦——”舒兰用眼神驱逐他。 一个时辰后,舒兰如愿喝上了鸡粥。所谓鸡粥,不过是把煮烂的米粒沥干,放到鸡汤里,搅一搅了事,舒兰却吃得香甜无比。自打来到这里,就没吃过一顿这么香的饭,虽然打死也不承认,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任天不辞辛劳,二下厨房,满足了女人无垠的虚荣心。 似乎可以小小的原谅一下他,舒兰想,这厮到目前为止,表现还不错,对错误行经也进行了有效的弥补,用行动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唯一的不足,就是语言简直欠扁。 女人怎会放弃追求完美:“我知道你有三个字,一直想对我说。” “你怎么知道?”任天诧异。 舒兰一笑,并不答言,偏过头,等待那三个字的降临。 “你真烦。”任天缓缓地,悠然地道出心中滚过无数遍的真理。 被震撼的舒兰面部扭曲,像被人从后脑勺拍了一板砖:“你……你……” “这粥味道咋样?”任天端起她剩下的粥,一股脑地喝光光,匝着嘴:“不错不错,周存道的手艺就是比老子好。” 脆弱的舒小姐怔住,已经失去了追究的能力,因为她不知道是先质问他为什么不说对不起好呢,还是鄙夷他盗版他人手艺,据为己有的好,两样都让她欲哭无泪,索性“咕咚”一声,借着病势,昏死过去。 第9章 周存道问:“真要下山?” “你也看到了,再不找大夫,她会烧死。”任天隔着窗户看一眼屋里的舒兰:“请大夫太费时,我怕回来,正好看见她的尸体。” 周存道咳嗽一声,老大,有那么严重么,发烧而已啊:“你比我更知道外边多少人找你。” “我不会成全他们的。”任天自负地吹起口哨:“找老子的人多了,老子下山的次数比他们的人还多。” 周存道沉默,劝不了他,他会选择另一个途径。 任天回到屋里,换了身农夫装扮,抱起昏迷了一天的舒兰,裹上一张薄毯,临去,嘱咐一声:“帮我看着。”不等周存道回答,径自下山。 快快快,任天一路飞奔,脑子里只剩这个字。她的身体比任何时候都要烫,像抱着一团火,她又一直在呻吟,像垂死之人发出的最后的一点声响。他把她弄上山,是为了对她好,如果她死了,他会很不开心,因为他没有对她好,或者来不及对她好,她已经香消玉殒。那样的话,他会后悔,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后悔。 “你在干嘛?”被颠醒的舒兰有气无力地:“你要把我……扔掉吗?” “让你失望了。”任天抱着她的手紧了紧。 “骨头……都散了。”舒兰说完,眼睛闭了几闭,继续沉昏。 日头是一天最毒辣的时候,大地被烘烤着,汗滴下地,还没显形就消失无踪。任天来不及擦汗,也没手擦汗,到了镇上,看见医馆的牌子就一头扎进去,直到大夫的手指搭上舒兰的细细的手腕,看着山羊胡子的大夫一脸平静,一颗心才放下来。 “高烧因伤风而起,昏迷则因肝气郁结。静养既可,无大碍。” 大夫开了张药方,任天接过,有些摸不着头脑:“啥叫肝气郁结?” “就是气的。” 任天一愣,回想前天晚上她突然倒床不起的样子,心说老子没气她呀,还做东西给她吃来着,她让我说三个字,我就说你真烦,难道她就是因为这个气得病重?不至于呀,就算老子没猜对,还可以继续猜嘛,什么“你真美”、“赛仙女”、“花一样”,多的是嘛,任天还挺喜欢做这种游戏的,除了“我爱你”这么无耻的话,其他的都挺乐意说,怎么玩了一半就眼一闭人一倒,不省人事了呢? 第9章 老大夫看他一眼,山羊胡子翘了翘:“你婆娘?” “是啊。”任天颇为自豪。 大夫起身,摇了摇头,自去做自己的事,却有一个声音悠悠飘来:“糟蹋了……” 任天的精神全集中在舒兰身上,倒是没留意,喂了碗水,重新抱起她柔软的身子,出了医馆的门,往药铺而去。日头依然毒辣,舒兰动了动,居然被晒醒,一路直哼哼:“你怎么……还没把我丢掉?” “找阴沟呢。”任天淡淡地。 舒兰烧糊涂了,哪有时间地点的概念,抱他的是谁都搞不清楚:“唔,随便丢哪儿都行,阴沟太脏了……” 这个时候还洁癖,任天啼笑皆非:“行,听你的。” 镇上只有一间药铺,靠近城门,如任天所料,贴的密密麻麻的悬赏公告,不单有自己,还有一些同行,熟多生少,又有些衙役来回转悠,像在满大街寻找可疑人物。任天苦笑,这世道啊,永远不太平。 说了几句话,舒兰的头晕缓解不少,也知道这是要去哪。病中送医,雪中送炭,全身无一处舒坦的舒兰到底是一股感激之情油然而生——他原来在乎我的生死。药铺渐渐近了,沉默中的她轻轻地道:“你真是死鸭子嘴硬……我以为你真要把我丢掉呢。” 任天真就是鸭子嘴:“那倒不是,你死了不打紧,老子只怕损了阴德。” 舒兰气急,肝气再一次郁结:“你——” “吵死了,你除了吵就是闹,就不会干点别的?”天热,任天本就一肚子烦躁,把她放下:“自己走,老子才不抱你呢。” 舒兰一个没站稳,晃了几下,差点摔倒:“该死的——”那不经意地一瞟,先是一愣,随即惊喜无限,然后,舒兰突然浑身充满了力气,向城门口的衙役挥舞着手臂,做了让她一生悔恨的事:“我在这啊!我是舒兰!” 远处的衙役齐刷刷看过来,再去看城门上的画像,这个呱呱乱叫的女人居然就是失踪的舒家大小姐,再看她身边的男人,须臾,众人眼睛突然一亮,黑龙山匪首任天! 任天完全没想到舒兰会来这一手,虽然知道她恨自己,她做梦都想离开黑龙山,却从没想过她会害他,她会招他的死对头来对付他!那一刹那,舒兰出声的刹那,浑身冰冷。 叛我者,当诛! 任天手搭衣内刀柄,下意识想把背叛者的脑袋切下当球踢。舒兰已在狂奔,看着她的背影,顿时没有一个背影能让他这么恨!刀出鞘,一半,突然硬生生停住……算了,杀了她也改变不了被围攻的事实,既然她那么想回家,就让她去吧。他不能给她更多,虽然把能给的都给了。她不爱他,恨不得他死,何必拉她一起呢?因为……他爱她。 衙役越聚越多,瞬间就把前后包抄了个结实。按以前的反应,任天早没影了,哪有他们围上来的份,可刚才那么好的机会,他用在了抉择舒兰的生死上,这么好的机会,就这样丢掉了。 “无胆匪类,还不束手就擒!”捕头大人气势十足地发话。 狂奔的舒兰一头栽在墙角,本就病着,这一跑,更是耗尽所有力气。头晕目眩地看着远处的对峙,终于脱离苦海的舒兰,那一丝丝愧疚,居然沼泽里的气泡似的,越冒越多,渐渐的聚成老大一块石头,压在胸口,几乎窒息。好在身边两个衙役走来,分散了这要命的痛楚:“你是舒兰?”舒兰点头。其中一个问:“那是任天?”舒兰犹豫一下,依旧点头。那人又问:“你确定?”舒兰咬着唇,点了一下头,那沉重的头颅,再也抬不起来——她为了自己,害他。 极轻的声音,他们以为她听不到,或者是听见了也不能怎么样,他们在耳语:“吴大人吩咐,找到舒兰,立即灭口。你看是待会儿动手,还是趁现在这乱劲,干掉了事?” 舒兰偏偏是听见了,怔了片刻,才惊叫,这一叫,简直要愧死:“任天救命啊!他们要杀我!!” 那边已经动起手,任天当然无法前来救援,何况正是她害他必须面对这么多狼,他是虎,可猛虎架不住狼多,那么多人一涌而上,那么多刀,总要分出精力去应付,就算他想来,也是爱莫能助,何况他一定恨死了她,巴不得她早点见阎王。 那两衙役怕给她嚷开,影响不好,稍一犹豫就拔出配刀:“对不住了,舒小姐,上头的意思,我们也没办法。” “不要,不要……”舒兰退到墙根,看着寒光闪闪的刀锋,全身瘫软,徒劳地求饶。 刀挥动,一抹寒光闪现,刀寒,心更寒。舒兰在那一刹那,绝望了。 “往河边跑!”身子突然一轻,重重摔在地上,她直痛得眼冒金星,好不容易爬起来时,只见任天正和众衙役战在一处,背朝自己,那魁梧的背上,已经见血。竟是他救的我,为了救我,他竟受伤…… “愣什么,赶紧跑!”任天抽空吼了他一句,这当口,又被人一刀划向肩头,骂了一声娘,任天回身,一刀挥过,那人被拦腰砍断。 到处是刀光,到处是残肢断臂,吼声,哀叫,血腥。舒兰跑不动,腿早软了,也不想跑,小小面孔坚毅得紧绷着。他把她扔出去的刹那,她就决定留下来。陪他,一直陪他,无论生死。她要向他说一声对不起。 舒兰静静地想,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蠢货,回去报信!”任天见她不动,心急如焚。 她这才反应过来,又是心急,又是心痛,丢下他,那是万万不能,可自己在这儿,一点忙也帮不上。他又中了一刀,有人偷袭他,弓箭手也在不远处戒备,时机一到,立即放箭。不走,真的来不及了。舒兰咬牙,走!回去报信,还有一丝希望。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一声呼哨,马蹄声急踏而来,马背上坐着一个淡漠而坚定的年轻人。 “周存道!”舒兰眼睛一亮,如同目睹天神降临:“快,快救任天!” “不救你他也跟我没完啊。”周存道抽剑,挥啊挥,轻松扫去射来的箭羽:“上马,抓紧我。” 舒兰坚持:“先救任天!” “放心,他暂时死不了。”周存道把握十足地看向战团。 舒兰只得上前,狼狈不堪地爬到马鞍上,抱紧他的腰。一声鞭响,马儿向前冲去。激战中的任天单臂一挥,刀光划出个半圆,逼退周围的军兵,借周存道伸出那一只手的力,翻身上马,鞭声接连不断,一路向来路狂奔。 “老任,还有多远?”风声呼啸,周存道在挥鞭间隙问道。 “远着呢。”任天大笑:“爽,好久没这么大杀一场!” 舒兰一阵绝望,因为任天说的远着呢,真是不知道他怎么笑的出来。 “舒什么的,你别误会,周存道问的远,是老子离死还远不远。”任天好象能猜透她心中所想,拍着她的纤弱的背:“这人鬼肠子忒多,一个不留神就容易上当。” 舒兰放下心,同时,又沉下心,他还愿意跟她说话,还愿意毫无芥蒂的开玩笑,可见心胸阔达,可是,她又怎能当这一切没有发生? “我说周存道,你小子挺有眼光,老子说这匹马像驴子,你非说他是千里马,老子说宰了吃了,你非要留着,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你他妈真是老子的福星啊!” 舒兰的心又沉了沉,无限悲哀地想,他是福星,那我就是灾星。 日行千里的良驹,早把官军甩得老远,马儿上山不便,三人下马,任天在它屁股上扎了一刀,马儿吃痛,一声嘶鸣,撒开蹄子向前奔去,一会儿就跑得没影。 “可惜了好马……”任天看着远处的尘烟,喃喃道。 周存道打量他:“别可惜马,先可惜可惜你自己吧。” “老子有什么可惜的。”刀早扔在城门口,任天解下空空的刀鞘,扔得老远:“老子什么怕过死……”话没说完,身子后倒,声也没来得发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第10章 血还在往外冒,舒兰看着床上的任天,一筹莫展。 “出去吧。”周存道有条不紊地撕开他的衣服,往伤处上金疮药:“你帮不了他。” 不但帮不了他,还害他,舒兰简直要触柱而死,我怎么那么无耻?只顾自己,却从没想过他的死活。他呢?被我害得身陷险境,还奋不顾身地救我……我简直不是人! “留点力气,等他醒的时候再忏悔吧。”周存道在挖苦,口气却是淡然:“他会很乐意听到的。” “他……还有救吗?”舒兰怯怯地问。 周存道扎上最后一处绷带:“因人而异。他壮得像头牛。” 意思很明显,换作舒兰也许早就死翘翘,任天却只是睡一觉就恢复的事儿。周存道绷着张脸,又从来不待见自己的样子,舒兰也不好再问,听话地滚了出去。 任天在她出去的刹那睁开眼睛,轻声:“何必那么说她。” “我不喜欢她,这里的人本来很喜欢她,可他们如果知道你为什么差点丢了一条命,也会像我一样不喜欢她。”周存道收拾零碎东西:“虽然你喜欢她,这就够了,不过……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任天没有被问住,他一向比别人想得早,确定一件事,从不反悔:“是。” 周存道耸肩,没什么可说的了。 “她在后悔。”任天迷恋她的身体她的性情她的美丽的一切:“再说当时,她烧糊涂了。” 周存道怒极反笑。 “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任天叹息,难道他不知道这是纵容她吗? 第10章 可是自己不要她,她又能去哪儿?现在的她,无处可去,无家可归。他不能看着她无依无靠,再说他说过要对她好,说过的话,不能反悔。看着屋顶,任天缓缓道:“我决定原谅她。” 为了不破坏良好风度,走存道只得迅速离开,以免呕吐或是发疯。 “让舒兰进来吧。”任天对他的背影道。 须臾,舒兰没进来,周存道倒是进来了:“她不见了。” 任天本来闭目养神,这下神也养不成了,急道:“哪都找了么?” “连茅房都找了。”周存道无奈:“跑了吧?” “不可能,她没地方去,下山就是个死。”任天想了想,忽道:“去后山!” “她有胆子跑去那地方?” “快去,去断崖找,她要寻死觅活的别理她,只管制住然后拎回来。”任天借鉴上次的经验:“哭得多伤心也别管,拎回来再说。” 周存道半信半疑,舒兰会自杀?长得就不像会自杀的。见他说得十拿九稳,只得领命而去。 老远,舒兰的哭叫证实了任天的判断,这娘们果然又去跳崖了,这一次显然比上次伤心得多,嗓子都哭哑了。门推开,周存道把舒兰往地上一扔,摸了摸脸上的血痕,再把手掌上的血迹展示给任天看,导致任天怪笑:“老周,你比老子逊色多了,这娘们的爪子可从来不敢碰老子一下。”周存道做口形,晦气,像被狗咬的倒霉路人,重重关上门,走了。 “长本事啊,会抓人了。”任天冷冷地:“说,要不要帮你剪剪爪子?” 舒兰满心愧疚,无暇气愤他的侮辱,挣扎着爬起来,跪在床边:“你好一些了么?” 任天面无表情,像在说,你看我像好一些的么? 几处伤口都是又长又深,血透过绷带晕了出来,依然可怖,舒兰恨不能带他受伤,心中大恸:“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任天冷着脸:“你可以走了,明天,或是现在。” 舒兰看着他,像是意外之极又早有预料,受了末日宣判的似的,动了动唇,眼波荡了荡,长睫毛眨了眨,无力地垂下头。 任天目的达到,心下暗喜,就是要好好吓唬一下这不知好歹的女人,不然下次还得犯,一次治到底,终身不用愁:“去找你的无德老公吧,老子对你再没兴趣。” “我……”舒兰苦着脸,苦水直要冲开堤坝,冲到岸上来:“他要杀我……我恨他。” “哦。”任天麻木地翻了翻眼皮。 舒兰咬着唇,直到嘴里冒出股腥气,才知用力过大而不自知,竟然出了血。抿了抿唇,小声道:“你……能不能……让我留下?” “留不起呐。”任天尾音拖得长长:“不敢留呐。” 舒兰挣扎了半天,想到吴德,想到家里,想到即使回家,吴德也不会放过自己这个耻辱的见证,顿时绝望到谷地去了,那两个字也不显得那样难出口:“求你……” “我求你。”任天直视她,那种目光,毫无掩饰的轻蔑:“老子一生没怕过什么,除了你,怕了你了,真的!” 舒兰嘤嘤地哭起来,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他不要她,可是,她有什么资格怪他?他已仁至义尽,自己脸皮再厚,也不能奢求更多。走吧,他那样恨,何必赖着不走,惹他厌烦? 任天暗数,七,八,九,第十步,看舒兰跨出去,然后唤道:“那个什么兰!” “叫我?”失魂落魄的舒兰回身。 任天停了许久,才缓缓道:“老子口渴。” “哦。”舒兰连忙倒了水,喂他喝了。 “那个舒什么的!”任天叫住再次转身而去的舒兰。她站住,显着那么任劳任怨,静静地等他说话。任天却不开口,半晌,轻声道:“刚才想说什么来着?忘了。等老子想起来再告诉你。”舒兰呆立,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本不是笨人,片刻,也就明白了。虽然知道被耍,可喜悦比恼怒多了不止一点……原来如此留恋。 “我知道我没资格说谢谢。”舒兰的傲气全在生死刹那任天那一救里消散,剩下的只有驯服,还有无边无境的自责。 任天本就逗逗她,给她个教训,也让她长长记性,现在玩也玩了,除了舒兰的爽快离开引起了他些许失望外,其他都还令他满意。其实任天也还算高兴,毕竟媳妇不是那一味犯贱的人,为了口饭求爷爷告奶奶。她这是清高。任天喜欢清高的生物。过去的事嘛,就别提了:“想留下就留下吧,好好给老子当老婆,生个大胖小子,再有不听话的时候,想想今天。今天可不是老子逼你留下的。” 舒兰低下头:“知道了。” 总算走完了精心策划的过场,任天长出一口气,恢复本来面目,粗声笑道:“过来,让老子抱抱。” 这样的土匪面孔是舒兰所熟悉的,不再因为对方的君子像而惭愧不已,轻松起来,人也不害羞,跑过去伏在他身上,任他抚摩着头发,那是舒服的,灵魂抚平的舒服。舒兰轻叹一声,雍懒地闭上眼睛。 “吓坏了?”任天不习惯她温柔寡言。 “在后怕。”舒兰微微颤抖,悠悠道:“你说我万一真嫁了那吴德,该是多恐怖的事儿啊。” 任天沉默一会儿,还是问道:“舒兰,你是因为无容身之处,才留在老子身边的吗?” “不是。” 任天心里那个美啊:“是因为老子救你?” “不是。” 任天心里乐开了花:“那为什么?” “为了你这个人。”千言万语,涌上心头,舒兰定定地:“你这个人!” 任天哪里会不懂?他完全理解。要的就是她这句话嘛。笑了又笑,还是喜不自胜,摸着下巴自问:“这就是人格魅力吧?” 满心柔情的舒兰立刻汗颜,老大,话不要讲的那么明好不好……自己是不能夸自己的。他怎么就不明白什么是谦逊呢?这个土匪,到底是土匪啊……有魅力的土匪,捉弄她,她也不恨的土匪。 第11章 已正式成为土匪婆的舒兰发现一件事,着实令她困惑。 从前,她最恨的就是任天的气味,混和着汗味,臭酒味,还有那么些野兽的气息,他一靠近,就让人喘不过气来。那种危险的味道加上攻击的动作,让人不战而降——虽然她没有真正降过。可不知为何,舒兰从那晚开始,再也闻不到那样的气味了。她很奇怪,野兽始终是野兽,气味无法改变,那么改变的就是自己的嗅觉!舒兰认为自己的鼻子出了问题。为此,她做了实验,跑去茅房华丽丽地深呼吸,然后……差点熏晕了,灰溜溜地跑回去,晚饭也没胃口吃。 难道真是他变干净,经常洗澡的缘故? 问任天,任天说没有,他还是几天都懒得洗一次澡。本来嘛,山上凉快,没必要像舒兰那样,天天磨着任天陪她去洗澡,替她把风。既然不是,那因为什么?舒兰心事重重,总以为自己年纪轻轻身体就出了毛病。 还有一件事更令舒兰不解,同时,也解了所有的迷惑。这就是任天的胡子。 男人都有胡子,任天更认为胡子是大男人的明显标志,且十分珍爱,冒得老长舍不得刮,总是舒兰实在受不了,好说歹说,威逼利诱,半个月才刮一次。可是那晚之后,她居然也不觉得胡子刺人了!他的唇吻上她光滑的肌肤,脸,颈,肩……她只觉得异常的火热与温存,哪有当初的又痛又痒,深刻厌恶?缠绵之余,总对这些奇怪的现象大惑不解。 “为什么我觉得你好看了很多?”舒兰的小手摸着他粗线条的面孔。 “因为老子本就玉树临风。” 舒兰撅嘴:“正经一点!” 任天于是一本正经:“老子是不会变的,变的是你的眼睛。” “还有鼻子。”舒兰终于明白了。 “可老子觉得你丑了很多啊。”任天斜着眼睛,恶意地道。 舒兰吓一跳,连忙跑到铜镜前端详一番,确实发现了问题,自己已不如从前动人。发饰,还有衣衫,和卖菜的大婶有什么区别?都是这破山闹的!什么也没有,连盒粉都没有,谈什么修饰,谈什么神采奕奕?连任天那么粗犷的汉子都发现她的瑕疵。不,不嘛,不要嘛! 任天只是说着玩,没想到舒兰又哭上了,败了的表情:“你不是已经有梳子和头绳?衣服又不是没有,买也买了,就是山上穿起来不方便,将就一下吧,啊?” “将就,什么叫将就?”舒兰生平酷爱完美享受,最恨委屈自己:“将就是一时的,可我这算什么?难道一辈子都要这样过?” “一辈子又咋了。”任天生平习惯于不站在他人立场上考虑问题:“这不挺好?” “讨厌!”不是撒娇,是真觉得他讨厌:“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可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我是不是也喜欢?!” 任天骂了一句娘:“不喜欢你跟着老子做甚!” 舒兰愣了愣,满脑子的念头,只是不知从何说起,半晌,缓缓道:“只是想跟着你……” 过于真实的心声,有种坚硬而残酷的美,那最坚硬的,偏又显得软弱,竟是亦硬亦软,亦苦亦甘。任天的心里也是如此滋味:“放心,老子不会亏待你。” 舒兰拭了拭泪,抽噎了一会儿:“这话,谁都会说。” 女人才是追求真相的专家,他们心思细密,酷爱刨根问底,心情好的时候,最喜欢闪闪烁烁,模糊又有趣的玩意儿,可是心情真正良好的时候不多,这时,她们的爱好便是把一切搞清楚,安安稳稳地评价一个人,一件事。 第11章 安全感随之而来。 任天不习惯做出承诺,也不习惯把计划好的事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像摊主铺摆货物。他是神秘的商人,只出售价值不菲的珍宝:“说出来有什么用,说得再好听办不到也是一样。” 舒兰觉得不够,非常不够。她需要聆听,她要熟知他的计划,因为她的未来不是未来,而是一种安全感,这种感觉只能从眼前这个男人身上获得,而这个男人太吝啬:“前面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跨出一步又一步……你没感觉,我会疯掉!” “跟着老子不就成了。”任天讨厌这样追问,这代表了不信任,也是种侮辱:“记住老子不会亏待你,别的少废话。” “自私鬼。”舒兰嘀咕。 任天不悦,侧目:“老子自私?你好好想想,自从你来了,哪件事老子没依你?说!有吗?吃的穿的用的,你要什么老子没给你?说!” “不是这些!”舒兰把脸埋进膝弯。 任天想不明白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他也没兴趣想,甩手就出了屋子:“女人的话他妈的不能信,什么死心塌地跟着老子,给老子当婆娘,都他妈扯淡!” 本性难移的舒兰被刺到痛处,这时,她才发现承诺与现实的距离太过巨大,可已经晚了,她得跟着这个男人,她要跟着这个男人,她爱这个男人……这就是不如意吧?生活把原本美好的东西变成鸡肋,甚至负担,眼睁睁看着它面目狰狞,却无回天之力。 人到底是为自己而活的,除了自己,生活却并不那么爱你。 按以往的规律,小吵之后,肯定是大和,任天会忘记当初是怎么吵起来的,舒兰也会消气,自诩心胸宽广,两人都爱显得大度,可这次没有,任天懒了,觉得每次都给她给自己找台阶太累,舒兰动了真气,觉得过了这么久,他怎么还不给我台阶?一个上午过去了,花也等谢了!当任天终于耐不住寂寞,去找舒兰和解的时候,发现又找不着她啦。 “你自己过来吧。”任天插着腰,对坐在断崖边的舒兰道。 “多走几步腿会断?”舒兰就是想让他来请自己。 任天偏不想每次让那么多步:“难道你的腿断了?” “我要跳下去!”舒兰站起来,气鼓鼓的。 任天哭笑不得,她会跳崖,老母猪上树。每次都是虚晃一枪,虚跳一崖,每次都是完好无损地回去,最大的收获是挽回了面子。任天对她太了解。 “不走,就不走!”舒兰扭着身子:“我今天就在这儿过夜!” “让人看了笑话你。”任天恨铁不成钢地:“现在全知道你一不顺心就跳崖,人家都叫你‘跳崖姐姐’了。” 舒兰才不在乎,只要不是“丑姐姐”,什么都行:“你是个自私鬼,自私鬼!” 僵持不下,任天心说,谁让我是男人呢,得,过去吧。与她面对面,终于能切实地威胁到她:“老子要把后山封起来!” “不想想我为什么跳崖,倒要口口声声封山,自私鬼果然是自私鬼。”舒兰嘲弄。 任天像以前一样一把扛起她,踏着崎岖的山路往回走,走了一段,两人吵累了,都沉默着,最后任天打破沉默:“老子还不够对你好?你说你成天跳崖,好意思么。” 舒兰像以前一样,下巴贴着他的腰:“不能让女人过好日子,你还是不是男人?” “现在的日子怎么不好?” “不是我想要的!”舒兰不假思索地回答。 任天一句话就全部否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嫁拉倒。” 又一次从后山跋涉回家,任天把舒兰放到床上,长出一口气,进行统计:“第六次跳崖。”舒兰小鱼儿一样地扑腾一下,坐起来:“应该是你第六次气我!”任天无言,望天冷笑。 累了,就要休息,任天仰倒在床上,四肢摊着,见舒兰依然端坐,与自己行动不一致,一把扯下她的衣裳,又将她拉倒,翻个身,用半个身子固定她。 “大白天的,禽兽!” “好久没听到这两个字。”任天像古稀之年回忆往昔:“美妙而熟悉。” “别想一顿……就把我糊弄过去。”舒兰两条好看的眉毛拧到一处:“咱们有好多话要说呢。” 任天想起业内一句名言,笑道:“床上不谈政治。” 舒兰被他的大手摸弄得也没了谈政治的心情,弱弱地哼唧了几声,也就让他得手了,大白天的,禽兽不是蜜蜂胜似蜜蜂,采了大量花蜜,享用个干净。 蜜蜂离开花儿时吻了一下,花儿颤了颤,几欲化作流水,蜿蜒流去。 “嘿。”沐浴在绵软中的舒兰忽而突发奇想,抓着他的胸肌,又揉又压,导致了任天的困惑,问她不好好闭着眼睛享受即将退却的美妙,却抓着他做什么。舒兰笑道:“跟你学!”任天想了想,吐了,靠,好的不学,这个学来做甚?!坏事的吸引力永远比好事大啊,打掉她的手:“女人不准!”舒兰不高兴了,说他是浪费资源,那么好的胸……肌,不玩做什么?难道等到过年割下来腌了吃?任天恼羞成怒,使劲抓着她的,咬牙切齿:“男人能,女人就是不能!”舒兰的童心被无情地摧毁了,撅起嘴:“你抓我我就能抓你,这叫平等!”任天不理,手上加劲,于是舒兰就不叫平等了,改成了:“嗷嗷,痛死了,绕了我吧……” 花儿与蜜蜂的故事,仍在继续。 第12章 舒兰发现她的葵水没有如期而至,不禁担忧起来,按说来这儿才半年不到,不会这么快有情况吧?可也难说,任天那么强,每晚都要……可是,可是不会真的有了吧? 见鬼也没这么恐怖的,舒兰在这个清新的早晨,突然感到毛骨悚然。一个孩子,一个长在肚子里的活的东西,他会慢慢变大,大到快撑破她的肚子,然后自己蹦出来,从此会哭会闹会跑会跳,会叫她娘,叫任天爹。要吃饭,要尿尿,要穿衣服要讲故事……舒兰再次颤抖,不,不要,绝无仅有的冷静,她不要这个东西! 自己还是个孩子,还不能照顾自己,也搞不定纷繁复杂的情绪,常常为它左右,哪有精力顾及一个比自己更脆弱的生命?生孩子,多简单啊,是个女人都行,可生下来呢?你得好好对他,尽其所有善待他,让他幸福,让自己没有遗憾,你得对的起他,对的起父母的身份,对的起自己。 要么不生,只要生下来,就得彻头彻尾地负责,而舒兰不想负责,所以,不生是最好的选择。 “任天。”舒兰最近总是懒懒地,胃口奇好又打不起精神,太阳晒到屁股了,还靠在床头不愿起来,此时的她正在练习劝说的台词,似乎觉得这个称呼不妥,于是换一个,语重心长地:“相公。”还是觉得不好,想了想:“老公。”呕,肉麻。“夫君!”舒兰终于想到个令自己满意的称呼,大点其头:“夫君!” 称呼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正文,舒兰酝酿良久,对这墙壁柔声道:“夫君,妾身知道,你一直想要个孩子,今天,我可以正式地告诉你,你如愿以偿了!好,你先惊喜,再激动,然后……来,坐下,听我慢慢跟你说。你知道我多大吗?十八,十八岁,是的,这个年纪,要孩子刚刚好,我也不是一辈子不要孩子,可眼下的问题是,咱们适合要这个孩子吗?或者说这个家庭适合这个孩子的降生吗?你是做什么的,不用我提醒,试想,如果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是土匪的后代,今后也就是土匪的命,对他来说,难道不是一种悲哀?不,别跟我说这不是,纯粹自欺,欺不了人。与其今后后悔,为何不今日恨下心来,当断则断?我们还年轻,你又那么年富力强,不用担心将来没有孩子。来日方长,细水长流嘛,一味地任性,只能害人害己。孩子是无辜的,你也不希望他被我们连累吧?听我一句,不要了吧,为你,为他,顺便为了我,别让他到这绝望的人间饱受煎熬吧!” 动情的演讲,舒兰把自己都感动了,扯起床幔,擦了擦眼角的泪,又摸了摸肚子,自信地笑了。多么在情在理的一番话,任天简直没有反对的理由嘛!反对也没用,这个决心,舒兰早早地就下过了,只要人天还是土匪,他就永远别想有自己的孩子。和报不报恩无关,舒兰在这一点上分得极清,即使他救了她,这条命是他的,也不能拿孩子还账。不想生就是不想生,她是她,孩子是孩子。 宝宝,妈妈是混蛋,妈妈是自私鬼,对不起,对不起……舒兰的笑脸上,又挂上了两行清泪。 任天打猎去了,下午回来,手上多了一串野兔,另一只手上是一头鹿崽,小鹿被箭擦伤屁股,乖乖地被任天擒获。 舒兰仍在床上,一见小鹿心就软了,也许是对方单纯的眼神像极了无邪的幼童:“快放下,你怎么能倒拎着它?” “老子还八抬大轿抬着它?好久没吃鹿肉,晚上烤了。”任天将它往墙角一扔:“你也尝尝鲜,这东西香着呢。” “哎呀,你摔痛它了!”舒兰下床,蹲下摸了摸受惊的小东西,嘴里喃喃:“你娘亲呢?是不是不要你了?” 任天简直莫名其妙:“你不是最怕脏?看见一只狗都能吓多远。” “没有同情心。”舒兰嗤之以鼻:“我不要吃鹿肉,这孩子这么可怜,咱们养着吧。” 任天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我已经说过晚上烤肉,那么多人听着,怎么着,晚上吃不成,然后我说,对不起啦弟兄们,那鹿我老婆要养,老子……”弯腰,非礼有视了一下小鹿:“老子有闺女啦!” 第12章 “我就要!”舒兰娇滴滴地嗔道。 任天翻了翻眼,他妈的,太美了,这娘们撒其娇来真是比笑起来还美,不行了不行了,老子成仙了:“乖,下次带火狐给你玩,那玩意儿才有意思呢。” “就要这个!”舒兰抱住小鹿,不愿撒手:“夫君,就要这个嘛!” 任天咽了咽口水,喉头滚动:“你叫我什么?” “夫君呀。”舒兰微微低头,轻轻地道:“夫君……” 从开始到现在,舒兰对任天的称呼仅仅是“哎”,连名字也很少提起,这个夫君,简直让任天成了仙又从云层掉下来,只因兴奋过度。这是老子的娘子,任天看着舒兰,默念道。终于有了个家,从这一声夫君开始,一切都美好了:“喜欢就留着吧。” “谢谢夫君。”舒兰发现这个称呼极其利于达到目的,又见任天喜形于色,兴奋得一个劲搓手的样子,更有把握,甜甜的笑道:“夫君真好!” “还有更好的那!”任天扑过去,比箭还快,一举擒下上辈子就失散于世间的发妻——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禁锢住她,使她动弹不得:“你终于心甘情愿当我老婆。” 舒兰深吸一口气:“我一直都是心甘情愿的啊。” “终于找到你了!”任天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温情路线没走多久,本性难移,又开始了禽兽路线,没几下就把舒兰的衣裳扒了个干净。舒兰突然意识到什么,下意识推他:“不,不能!”任天哪里理会,继续他的暴行,舒兰本欲再推,转念一想,正愁怎么劝他不要这个孩子,他那么想要儿子,一定不听,与其闹翻,不如顺水推舟,依了他,如此一来,孩子是很有可能保不住的,这个责任,肯定不是我负,自己野狼一样扑过来,到时我装傻充愣,他一定不好意思怪到我头上。 恶毒就恶毒吧,长痛不如短痛,今后,还有很多机会补偿夫君。 孩子,再见…… 舒兰的心分明痛了,那一下,痛彻心扉,仿佛原本完整的人活生生分家。任天浑然不知,欢畅地阴阳调和着,尽兴之际,只觉舒兰神色痛楚:“不舒服?” 舒兰觉得痛,又不觉痛,也不知道是心痛还是身痛,最后都不知道到底痛不痛,一会儿睁眼,一会儿闭上:“夫君……” “哎。”任天响亮地答应。 舒兰唤了他,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半晌,分明是没有觉出疼来,原来只是错觉,一动不动,又躺了许久,依旧没有预期的感觉。失败了?他那样猛的动作,一点也不造成影响,这……这孩子也太恋恋不舍了。 “想什么呢?”任天吻了吻她的发顶,怕她冻着,替她盖上毯子。 舒兰因这样的细心而惭愧,又因失败的流产而懊恼,后者占了多数,导致她脱口而出:“咱们不要孩子行么?” “不行!”任天脱得更快:“除非老子变成太监!” “我们还年轻——” “老子二十八了!”任天坐起来,直视舒兰:“好好给我生儿子,听见没有?” 舒兰转过身,表示没听见。 任天硬生生扳过她,一字字地:“听见没有?” 这下无处可逃,舒兰索性沉下脸:“老娘就是不愿意给你生孩子,凭什么你要我生我就生?是你生还是我生?现在可以告诉你,我不愿意,你要是想要儿子,尽可以找别人,别找我就行。” “混蛋!”任天怒斥:“这是哪门子混账话!” 舒兰蔑声:“三妻四妾不是你们男人的最终理想?恐怕还不止,三千佳丽更好,一个女人睡一夜,最好不带重样儿。” “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任天扶头:“刚才还说孩子,现在又绕到小老婆上。” “被我说中了吧?一被说中你就扶这脑袋,哼,当我不知道你们男人这点儿德行?”舒兰撅起樱桃小嘴:“等我老了,不漂亮了,你就越来越烦我了。不讨厌也觉得讨厌,总之就是面目可憎,怎么着都不顺眼,不想尽办法把我踢走,也得弄个新人儿回来,不枉此生。” 任天动了动嘴,本想说有了你就不枉此生了,话到嘴边,忍了忍没说:“总之孩子是一定要的,你是不是害怕生出个女娃?没事,闺女就闺女,头胎养闺女是大福。来日方长,总能生到胖小子的,慢慢生。” “你还准备要几个?”舒兰快吓死了。 “越多越好。”任天慢条斯理地:“老子又不是养不活。一个是养,十个也是养,又是小子又是丫头,闹哄哄,多带劲!” 舒兰真的萌生死意,面色灰败:“我要跳崖……” “可是你自己说要跟着老子的,老子没逼你,你也别逼老子断子绝孙。”任天抱住她,做结束语:“只要你生,甭管生男生女,老子今后一定不会亏待你!” “老婆就是用来生孩子的吗?”舒兰满心抵触:“我不是母猪,我不下崽,除非我自己愿意下,我是我自己的,是我自己的!” 任天松开怀抱,怎么跟这娘们就是说不通呢?是他的表达能力有问题,还是她的理解能力太差?怎么简单的问题一到她那儿总是变复杂呢?她的脑子一定比别人多几道弯:“你到底是不是我老婆?生个娃而已,至于闹这么大动静?” “你根本不尊重我!”舒兰发现他们之间的分歧比爱大多了,这真是令人头痛,接受爱,得连带着把这份爱的主人的一切承接过来,包括他的缺点,她最不能容忍的地方。 “老子……”任天因那个字犹豫了一下,一想,妈的,多大的事啊,一个字都不敢说,算什么大老爷们:“老子爱你,怎么会不尊重你?!” 舒兰顿时愣住,只因自己尚且又所顾及,从不提那个字,他倒是一点也不吝啬,随随便便就说出口。只是,这么容易说爱,是不是真爱呢?人总是有一点儿贱,越容易到手的东西,越是不稀罕。她从一开始就拥有他的爱,她瞧不上,因而轻视,觉得是包袱,若不是那次救了她,她还以为那是世上最讨厌对可怕的东西。对了,他不顾自己的性命,救了她,可见任何东西都没他的心真。他应该是真的,他绝对是真的……可为什么他只顾自己,不顾她的感受?他当然可以看出来,她满心的不愿意,为什么他就不问问原因,何她好好谈谈,而是独断专行地下命令? 连早已准备好的通篇的腹稿都不想说了,他这样的态度,说了也是白说。 “慢慢生,生的多了也就习惯了。”任天轻描淡写地,跟自己已经生过十个八个似的,极有把握:“别怕,有老子在,出不了什么事。” 第13章 舒兰经常思考他们的未来,每念及此,眼前总是一片白茫茫荒野,云雾缭绕,寸草不生。这个画面令她担忧,也为肚子里的不为人知的孩子担忧。任天大概不知道什么是稳定吧?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刺激是唯一的追求。他从中得到快乐,却不想想跟着他的人从中得到什么,不但不问,还只会要求别人付出,急了,就撂下一句:嫁鸡随鸡。人毕竟是人,何况她是女人,他为什么不想想,他的快乐,未必是别人的快乐,有时候,甚至是痛苦。 女人最在乎的,是什么?安定,永远是安定。有了前者,才能谈爱,爱精贵着呢,没有保暖安逸的支撑,便摇摇欲坠,早晚要落下,摔得粉身碎骨。 舒兰叹息一声,下床穿了鞋,站在屋子中央,愣神的时候,想起母亲。 他们对她不坏,可也不算顶好,女孩儿嘛,早晚是别人家的,付出那么多精力,有什么用?到时不过便宜外人,且无人感激。他们有儿子,一个大儿子,早已成家,去外省为官。一个小儿子,比舒兰小十岁,正式调皮捣蛋活泼可爱的年纪。他们才是父母的重心,剩下的爱,才是舒兰的,不过那已足够,他们不可能为她做更多。闺女,越精贵着养,以后越能找个精贵的人家。他们细致地养她,她没受过一天委屈,她的愿望基本能够实现,上天眷顾她,又给了她美貌。她明白自己在父母心中的重量,绝比不过兄弟,所以知足常乐,这美好的待字闺中的岁月,过得很是舒心。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现在过的什么日子,会心疼吗?母亲……女儿最无助的时候,总会想起母亲,即使想一想,也是种安慰。 到底怎样才能把肚子里的东西拿掉呢?舒兰想到摔一跤,这个万无一失,可是……疼啊,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个没摔好,孩子是掉了,也把自己摔死了呢?这个行不通。拿棍子打?妈呀,当即吓得一抖,打死也下不去这个手。一番冥思苦想,最后,她决定蹦。多蹦几下,重重地蹦,狠狠地蹦,一累,孩子就自己掉下来啦! 舒兰于是蹦,一下,两下,三下……记不清多少下,累得气喘吁吁,头晕眼花,实在支持不住,只好停了下来。痛,真痛,不是肚子痛,而是脚底板!龇牙咧嘴地跑到床边坐下,这几十年没走几里地的小脚啊,痛得都麻了,待会一定得肿,要命的是肚子一点反应也没有。哇呜,多行不义果然没有好下场。 周存道路过任天的屋子,突然想起任天让他带的话,便敲了敲门。门很快就开了,舒兰见是他,愣了一下,笑道:“稀客。” “任天让你打扮一下,出去见客。” 又是见客,烦都烦死了。舒兰皱眉,任天的坏毛病不是一般的多,最大的毛病就是爱炫耀。初来时,他总是要她每天傍晚陪他散步,好让整座山的人都看见他的漂亮老婆。 第13章 舒兰当然不愿意,又不是宠物,哪有一天一遛的道理,为此他威逼利诱,极尽恐吓之能事,也没使她屈服,才就此作罢。如今舒兰是自愿跟着他了,他的种种恶习又有了外冒的趋势,只要那些狐朋狗友,道上同道一来,那是绝少不了请她去,她倒是什么都不用做,只消被他搂在怀里,使他享受或羡慕或妒忌或觊觎的目光,那张嘴直能咧到天上去。 “我不舒服。”舒兰道:“让他别来烦我。” 周存道比任天高明多了,向来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行,反正这次是女客,见你的兴趣估计不大。” “女客?”舒兰本欲关门,闻言立即全身戒备:“什么样的女客?” “金刀的妹子,来找他哥,谁知道他哥早去闽南了。”周存道淡淡地:“是个绝色美人,不过你大概和她一样,对见彼此没什么兴趣。” 舒兰咬了咬唇:“她和任天很熟吗?” “比他哥熟,他们很早就认识。” 舒兰立即把门一摔,连打扮都忘了,拉着周存道就走:“他们在哪里?快带我去!” 周存道哪里见过这样的舒兰,打仗也似,被她的小手拉着,手背顿时一阵滑腻,心中一荡,连忙抽手:“放心,抢不了!” “谁说我担心他被人抢走?”舒兰梗着脖子,违心地。 这本是周存道情急之下随口一说,手回来了,轻松许多:“任天要是喜欢她,也不会有你了,明白吗?” “如果你以为我在嫉妒,那你就错了。” 一路多话,不知不觉到了地方。聚义厅内,酒香与肉香扑鼻,众人早已乐在一处,有人举着坛子斗酒,有人划拳,有人一面让人家多喝一面拼命灌自己,有人“咣”一声,醉倒在酒桌上,醉态不一而足。舒兰一进门,最先关注的却是任天。一看过去,小脸立即耷拉下来,乖乖,看他乐成什么样了?一手执杯,一手比划着,与身边坐着的美女不知道说什么,那一连阵笑啊,比发了笔横财还高兴。舒兰不禁冷哼,你,任天,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是不可以和一个美女如此谈笑风生的,明白否?你不知道,我可以给你上一课。免费哦! “相公。”舒兰一步一摇,步步生莲,颤巍巍上前,娇声道:“怎么来客也不告诉妾身一声?哎呀,这就是金姑娘吧?真是美人儿呀!” 任天一愣,平时死催活催,才肯姗姗而来,为何今天如此积极?对她的迅速到来还在意外,后面的话更加令他摸不着头脑。不是老子让你来的?老子不说,你咋知道,咋能这么颤啊颤的来了? 金姸起身,干净利落,丝毫没有舒兰的娇态:“久仰,任夫人。” “彼此彼此。”舒兰完美地笑,对这声“任夫人”还是极其受用的,顺势坐在任天身边:“我家天哥就是不爱我抛头露面,成天看得我紧紧的,好烦呦。若不是素来慕‘金雁子’之名,今天也不得来见呢。” 任天翻眼,打死都不明白自己啥时候成天哥了,杀了他也不明白,舒兰又为什么突然小鸟依人。看向周存道,只见他坐得老远,一脸幸灾乐祸,向自己举杯,任天瞪他一眼,不予理会。 “今日得见嫂子,总算知道什么叫兰心慧质。”金姸对任天一笑,那笑容,分明有些苦涩:“天哥哥和兰姐姐,一对壁人,天生佳偶。” 舒兰维持着微笑,心里却是惊雷密布,嘛嘛咪!居然比老娘多一个字,天哥哥,呕!肉麻得要死,真搞不懂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女人怎么说出口的!兰姐姐?咦,她怎么知道? “天哥连我的名讳也跟你说了?”舒兰靠着任天肩膀,娇羞无限。 金姸笑道:“天哥哥一直跟我提起你。” 老公再破,也不容人抢夺,任天是讨厌,可也不能随便贴上别人的标签啊。东西是她的,有人来夺,怎么着也不会拱手让人,哪怕再一文不值,收回去摔烂也不能给人!看他们的样子,不是青梅竹马,也是同道中人,红颜知已。她那么美,连舒兰那么自负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没她那份天然气韵。她简直是女人中的翘楚,任何庸脂俗粉见了她,都要自惭形秽。胭脂铺的老板怕是最恨这种人了,世上女子若都生得这样,他们非得喝西北风不可,珠宝商人也会望而却步,因为她本身,就是最亮丽的珠宝。不,不是绝色,她让人觉得一定有比她更漂亮的,只因她没有霸气,可见了她,你便会觉得美貌不是那么重要了。 最难得的,是她不张扬,她就是那么淡淡地坐着,非得你去发现她,一看,眼睛又怎么舍得离开? 任天怎么会认识这种人?又怎么没和她成就好事?她看他的眼神,分明带着爱意,可他看她,永远像在看周存道——哥们。据说他们早就认识,难道任天一直对佳人熟视无睹?会吗?他又不是瞎子。舒兰的心又开始悬着,周存道说任天要是喜欢她,如今也不会有你舒兰。金姸要是成功,任天早就是她的,即使今天她出现,任天也还是你的。 这些她都懂,可是一看见他们谈笑风生,她还是难受得要死。 舒兰内心盘算,思考怎么撵走这女人,念头转了无数个,总是做不到不着痕迹。太过明显,自然不好,任天极爱面子,撵走他的客人,会让他颜面尽失,回去一定没好果子吃。舒兰气恼,非常气恼,关键时候,脑子怎么就不够用了呢……哎呀不好!他给她夹菜了!她冲他笑。哎呀呀!他也在笑。笑来笑去,就笑到一起去啦!危险!! 来不急慢慢琢磨了,保住老公要紧,舒兰一狠心,凑过去,与任天耳语一番,话音刚落,任天又惊又喜,连声问:“真的?你确定?”舒兰肯定地点头:“不会错!”任天仰天大笑,突然起身,大声道:“都给老子停下!”众人不知发生什么事,顿时安静下来,眼巴巴看着他,只听任天喜悦之极地宣布:“老子有儿子啦!” “恭喜大当家……大当家贵人贵命……恭喜大当家后继有人……”众人七嘴八舌,纷纷道喜。 任天叉着舒兰的肩,提起她,反复念叨着刚才的话:“有儿子啦,儿子……”说着,觉得不过瘾,忽而一把抄起,来了个横抱,大笑着一路往爱巢而去:“有儿子啦……老婆生儿子啦!” 舒兰目的达到,一劳永逸,又因怀孕之事还是让他知道了,懊恼不已。环境逼人啊,不付出代价,连本都要蚀了,再说流产计划毫无效果,过个十天半月,肚子大起来,他早晚要发现。间接赶走了情敌,倒是特大收获,以后的麻烦,以后再说吧。 任天一进爱巢,门也不关,将她放在床上,就是一阵狂亲,舒兰实在受不了窒息的亲吻,挣扎着:“关门,关门呀!” “就是要让人看见,都知道才好。”任天又亲了几下,才放过舒兰的小脸:“老婆,好样的!” 舒兰估计他不会再回去,于是摘下贤惠的面具,还原本来面貌,眼角眉梢皆是骄纵之气:“真谦虚,怎么不夸夸自己?” “功劳主要在你嘛。”任天狂喜之下,没觉出她在讽刺。 “不敢当。”舒兰冷冷地:“还是魅力十足的任寨主的恩典。” 任天莫名其妙了一下,恍然大悟,这娘们原来是在嫉妒,居然是在嫉妒!她肯吃醋,她居然肯为我吃醋!说明什么?他在乎我啊。转了转念头,任天决定好好享受一下美妙滋味:“你说金刀他妹?” “看着我,觉得我被比下去了吧?”舒兰知道自己的美多少带点儿俗气,脾气又不好,致命缺点:“人家多十全十美啊,名声比他哥大,又是自己闯出来的,多有本事……” “那倒是,人家从不无理取闹,待人可亲近了。”任天笑嘻嘻。 舒兰捂脸大哭:“你去吧,你去吧,去陪她吧。别管我!” 任天笑不可抑,捉弄她真好玩,她也真不经逗,一逗就炸锅,哭的稀里哗啦,好不可怜:“那我去啦。” “滚!”舒兰扔一个枕头,可惜没砸中。 “哭成小花狗了。”任天拾起枕头,上前擦了擦她的泪,他的手几乎和她的脸一样大,几下就抹干净了:“儿子都有了,还像小孩子,你说你惭不惭愧?” “不惭愧!”舒兰知道他故意开玩笑,却也不放心:“不许去!” 任天苦笑,女人啊,摆在最前的爱美之心,其次就是妒忌心了,她们小偷和强盗的结合体,先偷再抢,毫不留情,男人的心只要稍稍软一点,立马万劫不复。女人啊,就没有手软的。 说起来,这样冒冒失失地回来,把金姸丢在那里,实在不算尊重。不过也没事,金姸一定不介意,认识了这么多年,她大度着呢,哪像舒兰,一点小事就能吵一天。金姸是懂事的,也是惹人喜爱的,其实冷眼看去,她比舒兰可爱多了,那是种韵味,年轻女人很难拥有的味道,她却有。男人是迷恋这种韵味的,任天也承认自己喜欢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呢?也许没有,是他自己的问题。他对她永远只是好感,很难再进一步。她暗示他,他也尝试,可就是举步维艰。她那么优秀,他知道自己若是娶了她,成个家,这个家一定让他省心,可只要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中就蹦出两个字:无聊。 人多犯贱,没有历经一番周折,好事多磨,到手的东西永远不会珍惜,何况没有到手——放在他手边,就是懒得拿。 “不去不去。”反之,任天一看到舒兰就满心雀跃,兴奋不已,或调笑或蹂躏,总是有滋有味:“老婆好,老婆妙,老婆是宝呦。” 第14章 舒兰的心一被填满,就转骄气为柔情,悠悠地道:“夫君,我要……” “要什么?”任天见她犹豫的样子,笑道:“你要什么还不就是一句话。” “要你陪我。”舒兰滚在他怀里。 任天一笑,拍着她的腰际:“简单呦,世上最简单的事!” 第14章 有身孕的第二个月,舒兰开始呕吐,每每翻江倒海,苦胆都吐了出来。吃了吐,吐了吃,其痛苦程度不亚于去死,不,比死更惨,那至少是一时的,可这简直是慢性残杀啊! 人一不舒服,精神就不好,脾气自然也坏了,舒兰的脾气本来顶坏,这下更是发挥到极致,立刻把自己变为世上最可怜的人,也最该发脾气,稍有不如意就歇斯底里,摔盆砸碗。特殊时期,要求自然也高了,吃的穿的,都拣好的使,哪能样样都合上心意呢?免不了使性子发邪火,任天就成了最大受害者。 “稀里哗啦”,舒兰又吐了,难受得直哼哼,任天连忙跑来,拍着她的背,用手帕帮她擦嘴,又倒了杯水,给她漱口,伺候完了,扶她躺下,听她抱怨。 “糊涂油蒙了心,生什么孩子,孩子没生出来,倒把自己累死了。自私鬼,你这个自私鬼,你害的我好惨,好惨啊……” “省点力气,待会还要吐呢。”任天替她掖被角:“今晚想吃什么?” 舒兰眼角滑下一颗晶莹的泪珠:“什么都不想吃。” 吐了这么多天,就是龙肉也不想吃了,仍然不断的吃了吐,还不是为了孩子。任天知道她一定会吃的,不过是在使性子,笑道:“不吃正好,老子也不用陪你忌口。鹿姑娘呢?牵出来,烤了让众弟兄大吃一顿!” “哎呀,你还在打她的注意?!”舒兰吓坏了,小鹿好不容易逃过一劫,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正准备过几天放回山里去呢,没想到还是被禽兽惦记了:“不行!敢动她一根鹿毛,我跟你拼命!” 任天掏耳朵,说她虚弱吧,嚷起来比谁都大声:“好,留着吧。” “你还是有人性的。”舒兰夸道。 任天掏另一只耳朵:“养大了再吃。” 舒兰倒床不起。 日子渐长,现怀以后的舒兰的脾气越发坏了,同时滋生的还有强烈不危机感,几乎时时刻刻处于焦虑与恐慌中,生怕哪天官军攻上来,任天出个什么事,自己和孩子岂非也保不住?即使自己不死,可怜的孩子也是没爹的娃了。其实这个问题,从打定主意跟着任天,就已经赤裸裸地蹦到了她的面前,因此,她不要孩子。虽然任天向他保证,这种情况一定不会发生,可舒兰不信,在她看来,土匪就是亡命天涯,四处为家的行当,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任天可以让自己活得滋润,可是,他可以负责妻子与孩子的保暖安逸吗?舒兰对他没信心。 严重缺乏安全感的舒兰最近又生出一个毛病,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先睡眼惺忪地找任天,任天必须第一时间抱住她,持续一炷香的时间,才可以干别的事,否则她会郁闷一整天。这天早上舒兰提前醒来,坐在床上,看了一圈,没有任天的影子,心里顿时空落落的,带着哭音呼唤他,须臾,任天两手湿漉漉地一路小跑而来,到了跟前不做别的,先抱抱,让舒兰哼唧一番。 “你去哪了?” “洗衣裳啊。” “早上吃什么?” “馒头啊。” 舒兰扭动:“不要馒头。” 任天问她想吃什么,她沉思片刻,突发奇想:“从前在家里,吃过一种野菜包的饺子,特别香……”任天问她是不是荠菜,舒兰点头,又撒娇:“咱们就吃这个嘛……”任天拍拍她:“衣裳洗好就给你做哈。”舒兰的肚子叫了两声:“快一点嘛。” 自从怀有了伟大的身孕,舒兰从此再没干过一样活。从前她是只洗自己的衣裳,只保持床上的整洁,其他一概不管,所以任天和屋子,依然是脏乱差的状态,与没有她时一样。世事无常,现在的情况发生了逆转,任天包揽起了一切家务。大男人干这些,凭良心说,任天宁愿脏死也不愿动一根手指头,可自己脏死无关紧要,总不能让舒兰一个孕妇成天邋遢吧?她又不能端个木盆去河边弯腰撅屁股地洗洗涮涮。特殊时期,只有自己来了。她又说,屋子这么乱,一看心情就不好。任天困惑啊,真想问,那从前您老人家又是怎么忍受的呢?而且这屋子里难道只有我住?您没来之前,东西少,虽然脏吧,可想乱也乱不起来,自从您移驾到此,放眼望去,哪里没有您留下的痕迹?您又酷爱买东西,东西不断增多,屋子都快搁不下了,难道这些完全与我无关的杂物,也都归我收拾?您……好吧,您是孕妇,您老大,您别跟我吵了,一说您的生活习惯不好您就跟我吵,说我嫌弃您,一准闹翻天。得,我干,我都干,您就瞧好吧,包您满意! 认识舒兰之前,任天没有别的女人,更不曾有接触孕妇的经验。在他看来,女人只要一怀孕,那就什么也不能做,最好手指头也别动一下,就这样等十个月之后,孩子自己蹦下来。舒兰更是不知道怀孕是怎么回事,印象中只看过一次嫂子的大肚子,惊叹之余,只觉得好丑,别无他想。 两个纯洁的灵魂,就这样相濡以沫,当然,任天的沫明显多些。 饺子做好了,热腾腾地端上来,舒兰的脖子已经等得老长,张着嘴,如嗷嗷待哺的雏鸟。任天小心翼翼地扔进去一只,舒兰嚼了嚼,明显失望的表情:“不是这个味。” 碗里的饺子有的破了,绿色的菜叶飘浮着,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舒兰家里的饺子,秀气着呢,一只比大拇指差不了多少,哪里像任天的,榔头那么大,险些把她噎死。 “老子又不是厨子……”如此掷地有声的话,被任天虎头蛇尾。 舒兰勉强吃了几个饺子,便不要了:“周存道是南方人吗?” “他家在长白山附近。”任天问:“怎么突然说起他?” “难怪,饺子做得这样差。”舒兰抿嘴一笑。 任天接过她的碗,呼啦呼啦,把剩下的连汤解决掉,用袖子擦了擦嘴,打了个饱嗝,不紧不慢地:“是老子做的。” 舒兰小吃一惊:“哦?没想到你是个多才多艺的土匪。” “小意思。”任天知道舒兰说的是反话,不过他会自我欣赏的:“老子的优点多着呢,保管你接都来不急。” “是目不暇接吧?” “呃——”任天挥手,掩饰白丁的尴尬:“就是那个接都来不及嘛。” 舒兰恶寒了一会儿,闲着没事,只有借动动上下嘴唇打发时间:“哎,周存道如此人才,怎会落草为寇?” “人才?”任天瞥嘴,心里老大不是滋味。他是人才,老子就不是啦?看她嗲兮兮的样儿!女人真是浅薄:“他是神经病。” 舒兰以为他在玩笑,顺嘴说道:“你才是神经病!” 一时口快,任天有些后悔,大笑道:“老子是疯子,你就是疯婆子!” “啊,那我们的儿子岂不成了小疯子?”舒兰与他相视而笑了一会儿,锲而不舍地继续上一个话题:“周存道不像你们这些人,他为什么甘心同你们混在一起?” 任天侧目:“跟老子混委屈他啦?你去问问他,他委屈不,要是说个‘是’,老子立马恭送他下山。” “你怎么听不懂人话?”舒兰白她一眼。 任天想了想,跟她说也没关系。本来没什么,让她觉得他有什么刻意隐瞒,反倒惹她多心:“他是老子亲戚。堂弟。” “你当我傻子?”舒兰刮着脸蛋,示意他不害臊:“连姓也忘了的。” 任天淡淡地:“老子和娘姓。” “你爹呢?”舒兰眨着纯真的大眼睛。 “天打雷劈了。” 舒兰不明所以,看他的神情,只有盛怒之下才会如此,鼻翼一动一动,牙齿噶嘎作响,像要吃人。他一定恨他的爹吧?他爹对他不好?还是不要他了?他爹还活着吗?舒兰进行判断,结论是依然存活。如果死了,他一定不会吃亏不说:“你娘呢?” “她……走了。”任天的眼神突然温和,语气也惆怅起来。 “去哪啦?” 任天好似走得好好的突然被绊了一下,看着舒兰,哭笑不得:“地下。” 舒兰脸红,这顿臊啊,这死任天,不知道把话说清楚啊?为缓解尴尬,又扯到可怜的周存道身上:“你堂弟是读书人吧?” “瞎读一气,啥也没捞着。”任天一向认为读书就是为了做官,居然有只为读书而读书的,一直以来,特别不理解周存道的一切举动。 舒兰侧头想了想:“就是因为这样,你才带他干这个?” “他是让人带的人啊?”任天冷笑:“再说我们不是一块长大,成年后才认识的,他没把我当哥,我也没把他当弟。也就是搭个伙,做个伴吧。” 不见得,舒兰回忆周存道对任天的关心,和任天生活琐事上对周的依赖,两个嘴硬的家伙,还以为彼此是对方的伙伴吗?只怕行单影孤时,分外空虚:“其实周存道人还行,就是老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他以前不这样。”任天打开话匣子:“老子也不晓得他怎么变成这样,以前是什么都爱操心,现在是什么都不操心,即使操心了也装作没操心。” 舒兰分析:“该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吧?” “刺激……肯定是有的。”任天含含糊糊地。 “说嘛!” 第15章 舒兰娇声。 男人在女人面前,很难保住另一个男人的秘密。任天摸着她亦喜亦嗔的小脸,过一会儿道:“他有病。” “身体不好?看不出来呀。”舒兰不解。 任天指了指脑袋:“这儿。” “胡说。”舒兰没劲了,他总是忽悠自己:“去去去,打桶水来,帮我洗头。” “骗你干嘛?”任天急了,全盘托出:“知道他喜欢谁吗?表妹,他的表妹!” 舒兰一笑:“那又怎样。” “知道她表妹多大?”任天低声:“十二岁,十二岁!喜欢她的那年,他二十五,她刚满十岁!你能想到吗?老子做梦都想不到,他们才见过几次啊?认识她没几天,周存道就向他姨母提亲。妈的,这世界,这他妈的世界!” 舒兰着实一惊,倒吸一口冷气:“天那……” “所以我说他脑子有病。”任天对他当日不听自己的劝告,还是有些记恨的:“活该,被人当成疯子被涂抹淹死都是活该!老子才不管,老子吃饱了撑的管他的破事!” 这他妈的世界,非疯即傻,非傻即痴,这世界啊,就没个正常的时候。 第15章 黑亮的长发丝般漂浮于水中,像片巨大的水草。任天挑起一把捧在手中,只觉柔得出奇,亮到心里,不禁轻声:“像我母亲的头发……” 舒兰咯咯笑:“快洗,嘟囔什么呢。” “和她一样。”任天自言自语,那一束头发握在手里,人的心跟着柔起来。 “神神鬼鬼的。”舒兰伸手,淡黄的槐花落在掌心,痒痒的,风吹来,四处清香。院中除了他们,空无一人,只有鸟儿被他们奇特的举动吸引,叽叽喳喳地靠拢了来。 任天突然回到现实:“妈的,是要快点,弟兄们看见老子给女人洗头,还不传遍了。” “那又怎样。”舒兰夺过他手中的手巾,自己擦了头发,快速挽了个松髻,只把木梳带走,剩下的交给他收拾:“你呀,就是放不下面子。有什么啊?是大丈夫怎么着都是,不是就不是,顶天立地的人,和女人亲近,还怕别人说三道四?” 说这娘们白痴吧,说的还头头是道,让人无从辩驳,说她明智吧,有时做出来的事又让人哭笑不得。任天挠挠头,不语。 “我爱你,我就是爱你,那又怎样。”舒兰本来也不是干脆人,还不是被任天气的:“承认了少一块肉?少一块肉我也要承认!” 人天看着她英气勃勃的面孔,被震撼的同时,涌出一股感动:“老婆……” “受教了吧?”舒兰得意洋洋:“学着点儿。” 人天忙不迭表示敬佩:“是是是……”话音未落,只见头顶一束白光冲天而起,同一时间,院外充满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声。有人叫道:“大当家,不好了,官兵打上来啦!”有人的声音像尿了裤子:“大当家,好几千人啊,到了山门口了!”有人干脆道:“大家快逃啊。” 把受惊的舒兰推进屋子,出了院门,外边已经乱成一团,任天大吼一声:“都他妈闭嘴!” 顿时安静,简直是寂静。 “周存道呢?”任天问小莫。 周存道的跟班,多少沾染了周存道式的不紧不慢,火燎屁股了还不急,站在人群中,鹤立鸡群:“二当家去探个虚实。” “越活越怂。”任天指指小莫,又指了指山下,最后指了指吓傻的众人,好像在说,人和人啊,差距啊。 大当家的不急,喽啰也不敢急,拿着兵器枕戈待旦。一个时辰后,毫无动静,连舒兰也将门开了一条缝,伸着脑袋往外望,被任天狠狠瞪一眼后,乖乖地关山门,缩回去。 过了一会,周存道回来了:“十几个眼线,试试水。” 任天意料之中:“老子就说,凭咱这地势,几千人也攻不上来。” “最近会有麻烦。”周存道底气不足地:“一时不慎,让一个伤病逃脱了。” 任天耸肩:“该来的总会来的。” “过分乐观就是悲观。”周存道恢复冷漠,淡淡地甩出一句。 任天才没空跟他磨嘴皮,他忙着呢,忙着去看舒兰,刚才那娘们小脸都吓白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一时不见,真有点儿想得慌啊。 “虚惊一场。”任天推门进来,冲背对着他的舒兰笑道:“怎么,吓坏了?都不敢看老子了。” 舒兰一动不动,只有一只淡淡的影子投在墙上。 “咋了?刚才还笑嘻嘻的。”任天转过她的下巴,发现她在哭,嗯,哭,正常,很正常,他不打扰她,静静地等她哭累。许久,舒兰累了,用袖子胡乱抹了抹脸,仍带哭音:“你就喜欢这样的日子?”任天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是啊。”舒兰沉默一会:“刚才我吓坏了,以为我们都要死了。”任天大笑:“死虽然很容易,却也不是这么容易啊。”也许是有所触动,片刻,舒兰叹息:“我们不该认识的。” 这娘们,事到如今,娃都快出来了,说这种伤人的话有什么用?任天怒道:“你是觉得老子会不让你走?想走就走,老子绝不拦着!” “我又没说要走!”舒兰又哭了,吓的:“我只是……只是可怜咱们孩子。” “身为咱们的孩子,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别人求还求不到呢。”任天盲目自信,胸挺得老高。 舒兰停止哭泣,诧异地抬首,问道:“你不觉得自己是过街老鼠?” “啥?”任天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词汇:“你在说什么?” 世上就是有这种人,特征无比明显,自己却浑然不觉,总是别人提起,他倒比所有人都惊奇,是吗?是这样吗?不会吧,我不是这样啊…… 任天心说老子不会这样啊,不会是老鼠,想到舒兰的小嘴毒得很,顿时领悟这份讽刺:“皮痒了吧?几天不揍别扭了吧?臭娘们,不好好教训你,不知道厉害!” 舒兰的态度是无比真诚的,问话也是无比严肃的,被任天这样歪曲,顿时不悦,拍着微微隆起的肚子,一哭二闹三上吊,不可开交:“一尸两命了啊,虐待孕妇了啊,大男人打女人了啊……” 任天哪里舍得真打,连梦里也没弹过他一指头,只是舒兰一说后悔他就怒气冲天。她怕他,倒是让他平息怒气:“老子不喜欢闷罐子,可也不喜欢太折腾的女人,尤其是一天折腾几次。乖,你给我乖,懂不?” 舒兰含泪点头,安静了一会儿,突然叫了一声:“呀!” 任天双拳紧握,表情痛苦,缓缓转过头来,听她发言。 “你现在让着我,是因为我怀着你的孩子,等孩子出生,你会不会从此再不理我?”舒兰上前,晃着他的肩:“别笑啊,说啊!” 任天于是忍住笑,漫不经心地:“看你乖不乖喽。” “不能不理我……”舒兰才不管自身的缺点,扑到任天结实的胸膛上,揉啊蹭啊:“不准不要我,不准厌烦我,不准有别的女人。” 任天清清嗓子,也开始了“三不准”,内容分别是:“不准胡乱使性子,不准出了吃饭睡觉什么活也不干,不准老子干了你还挑三拣四。” 舒兰低头,权衡一番,发现她的三不准比任天的实行起来简单得多,虽然觉得自己没什么不对,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本就是要疼女人的嘛,不然要男人干嘛?但是幸福总是由牺牲处得来,为了美好的将来,只能违心地保证,抬起头,弱弱地道:“好吧……” “老子怎么会把你扔了呢?又怎么会又别的女人?”任天苦笑,想起他的母亲,想起了他见一个爱一个的父亲,想起了二十多年来他们母子所受的苦。曾几何时,他是那么痛恨父亲,痛恨所有用情不专的男人,并暗下决心,自己绝不做这样的男人:“老子的老婆,一定是世上最快活的女人。老子的娃儿,一定得有爹有娘,该有的,他都有。” 舒兰又哭了,这次是感动的,抬起泪水涟涟的双眼,悠悠地道:“如果我没有遇见你,这一生定会很遗憾吧?” “不后悔了?” 舒兰嫣然一笑:“只要你能不做土匪,给我安定的生活,给孩子一个好出身……” “你还是不愿跟着老子!”任天仿佛突然爆炸的火药,威力惊人:“滚!不想跟着老子就滚!找你的无德去,看他对你有没有老子好!” 舒兰知道自己戳到他的痛处,也知道他这次动了真气,惹了祸的她抓着任天的衣角,就是不撒手:“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 “你嫌弃老子,你委屈。”他目光灼灼,仿佛看穿了她的心。 “我只为孩子!”舒兰泣不成声:“你知道刚才我有多害怕?如果他们不是几个人,而是几百几千人呢?我们是不是都完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还没出生啊,你想让一把大刀同时捅死我们两人?你说你爱我,爱我们的孩子,可你从来没有替他着想,一次也没有!你只在乎自己,在乎别人对你的态度,我想什么,你根本不在意,我需要什么,你从来懒得想。你只给我你认为重要的!” 任天气得直抖,厉声:“那你说你要什么?!” “我想要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舒兰倦了,松开攥着他衣服的手:“安安稳稳,与世无争的家。” “白痴。老子是任天,官府恨我入骨的任天!你以为你不争,别人就不同你争了?” 舒兰垂头:“我们可以走得远远的。” “停止天真的想法吧。”任天冷哼:“女人就是异想天开。” 第16章 难道我一生都要这样过?舒兰望着他跋扈的面孔,绝望了。人就怕有个对比,人与人,人与物,一比,再好的都不是那么好了。舒兰是有初衷的,那便是同心爱的人一起过安宁的日子。任天啊,你毁了我的初衷,却没有东西去弥补那块空白。一个缺了一块的人,不会轻松,只会沉重。 第16章 沉重的舒兰现在真的沉重了,因为已是第七个月。她快生了。 “产婆挑个干净的,最好别是个粗妇人。”某一日,舒兰这样吩咐。 任天茫然地:“产婆?”差点问这是什么东西。 “忘了你不懂……”舒兰想起他也是个粗人,无奈地:“周存道有空么?让他去吧。” 任天挑眉:“老子的儿子干嘛让他插手?” “那你准备让我一个人就这么生?”舒兰恨死他的种种怪癖:“让人帮忙恨丢脸吗?可你自己又石像似的,推都推不动!” 这娘们的屁事怎么这么多啊,任天烦透了:“就这么生。” “天哪!”舒兰发出一声灵魂深处的惊叫,顿时倒退几步:“你是不是人?!” 任天当然是人,只是看不上她一惊一乍的样子,有意吓她。话说她捂着胸口睁大眼睛的样子真是好看,比放归自然的鹿姑娘还可爱。好人见了,心生怜惜,坏人见了,更想作弄。任天是坏人:“你不是说老子是禽兽?” “我我……”舒兰说不出话来,真窝火,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 “乖就请,不乖就自己生。”任天捏一下她的俏下巴。 舒兰又退了几步:“我没不乖。” “这几个月你话都懒得跟我说,这张嘴就没咧过,不是不乖是什么?”任天拉长声音,严厉地道。 “我又没同你吵架,又没挑三拣四。” 任天不得不承认他还是喜欢从前那个任性的舒兰:“老子就是要你吵!” “你有病。”舒兰最近已跟他话不投机,说不到三句话就想撤:“你无理取闹。” 任天绝倒,无奈却也承认舒兰是聪明的,不动声色地就把反手制了他一下子,无理取闹本是任天对舒兰的口头禅:“咱们儿子要是像你一样聪明就好了。” 舒兰本欲走,自请周存道帮忙去,听了这话,迈出的脚又收回来,笑如牡丹,色若春晓:“咿呀,这是你一生中第一句人话吧?” 肤浅的女人,只爱听恭维。任天暗地里鄙视她一下,无奈大脑和行动得不到统一,头还在看不起人家,身子却跑过去搂着人家的肩:“原来你喜欢这套?那容易,奇-書∧網老子这里要多少有多少,买得多了,还有赠品。” “去你的!”舒兰还真没发现他这么油嘴滑舌,享受着他结实的双臂和全方位的温暖,幽幽道:“还说我,你有多久没抱我了?” “那不是你总拉着个脸么。” 舒兰沉默一会儿,缓缓道:“天哥……你不是不憋坏了?” “没有啊。”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是多么想要她。 “自从有了咱们儿子,你一下也不敢碰我……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能亲热,你说万一可以呢?万一不会伤到孩子呢?” 舒兰太年轻,没有经验,任天一个粗汉,又是大男人,更是迷茫,反正自从得知有孕,他一次也没动过她,虽然自己快憋疯了:“不行,不能半途而废,都坚持小半年了,到了关键时候出了岔子,后悔都来不急。你说我要是没忍住,不仅你恨我,我都要恨死我自己!” 舒兰低头,绞着手帕:“哦……” “儿子下来,咱们有的玩。”任天亲一下她的小脸,浅尝辄止,生怕克制不住自己,闯下大祸,在她耳边悄悄地:“老子要把你玩到走不动道儿。” “不要脸!”舒兰娇嗔,小粉拳落到他胸前,捶啊捶:“不害臊,就知道在床上折腾人家。” 任天笑:“地上折腾男人,床上折腾女人。地上的好弄,一把刀的事儿,床上的就难喽,最好是永远别下地,不然她总会反手一招,你还舍不得还手。” 舒兰脸红得像胭脂,捂着俏脸一连声地走了,边走边道:“羞死了,羞死了!” 次日,任天亲自下山,去请产婆,为此,周存道少不了教育一番,可惜效果甚微,任天依然我行我素,当天晚上,产婆终于上山,并且闪亮登场! 小脚老太太,头插一朵花,一对三角眼,脸似福橘皮,还未见人,先闻其声,虽然年迈,身量却比任天还灵活,一路蹦跳着来到舒兰的小屋,老远就听她说:“放心放心,我接生过的孩子数不清,从没出过岔子,那个叫什么?哦,经验丰富!经验绝对丰富,猪牛羊人,全都接生过!” 舒兰在里面听了,差点没小产,一连声地叫:“你请的什么产婆?!我是母猪吗?” 任天只得扔下她,进屋按住狂暴的舒兰:“稍安勿躁,她一路上尽吹牛,牛都不知道怎么吹!别听她的,我打听过了,她从来只给人接生,做了十多年。” “让你别找粗人。”舒兰满心别扭,眉头皱得紧紧的:“看看,都把我和猪并列了。” 任天拍着她,哄了一阵,舒兰才勉强接收这位经验丰富的产婆大人,并同意出去看一看,把要求讲一讲。于是任天扶着步履蹒跚的舒兰到了门外,一见对自己笑嘻嘻的产婆,头上还斜插着一朵娇艳的小粉花,舒兰顿时大笑:“花,她还戴花……哈哈哈。”话音刚落,只觉腹部一阵剧痛,笑声变成哀号:“哎呀!痛哇,痛死了!” 产婆一个大跨步扶住舒兰,果然经验十足:“笑得太猛,娃儿提前出来啦!” 任天吓得一跳:“小产?!” “背进去。”产婆成了最高指挥官,进了屋,又指着任天:“男人看不得,去烧开水,准备剪子!” 这么快就进入状态,任天措手不及,结巴着:“这这这,这是要生?” 舒兰痛得满床打滚,宣布自身状况:“我要生了啊,痛死了痛死了!任天……你别走。” “老子待会就回来,很快。”任天飞也似的出去,把一系列生前准备交给了周存道,又飞也似的跑回来,再回来,眼前的景象就把他惊呆了。舒兰下身全是血,床褥上的血迹正在迅速扩大,简直触目惊心。相比之下,惨叫却不那么令人揪心。任天哪里知道生个孩子会留这么多血啊,他以为随随便便就生下来了呢。产婆驱逐:“男人避开,见了红晦气!”任天才不管,上前握住舒兰的手,焦急地看着她惨白的面颊:“还要生多久?”产婆像回答一个千篇一律的问题,语调毫无波澜:“快到一个时辰,慢到一整天。”任天心肝肺全都要吓出来,声音都变了:“这么久?”产婆白他一眼:“你以为是母鸡下蛋那?” 任天满心愧疚,看着痛到灵魂出窍的舒兰,无能为力。他倒宁愿替她痛,可是不能,生孩子这么辛苦,简直是送命,他从前要是知道,也可以对她好点儿,不计较她的坏脾气和挑剔,让她在临痛之前快乐一些,可他也没有。 她的汗湿了全身,尤其是脸颊鼻尖,顺着两边流到枕上,任天想帮她擦,发现没手帕,急得原地转一圈,发现实在帮不上忙,产婆又正好在催:“你走不走?一个大老爷们看女人生孩子,你不怕晦气你婆娘怕!” “舒兰,要我陪你吗?”任天怕她真觉得别扭。 舒兰痛到无法用言语表达,连思维都没了,哪里听见他说话?不表态,就是默认,于是任天不走了,理直气壮地握着她的手,撕下一片衣角为她擦汗。 一刻钟,半个时辰,一个时辰…… “哇——”一声婴啼,响亮而执着,这个世界从此又多了一名成员。 产婆进行着一贯的检测,看了今后儿童不宜的部位一眼,宣布:“带把儿的。”任天欢呼,舒兰虚脱,导致任天想感谢她都没了对象,只能独奏:“老子有儿子啦!老子有香火啦!”亲了昏睡中的舒兰一口,并在“今后一定要对她好”的决心下一蹦三尺高,正好蹦到儿子的小襁褓旁,亲了亲小红老鼠一样的儿子,顺便迷惑一下儿子为什么谁也不像,也许长大一些就好了? 儿子呀…… 第17章 大人哭,表示受了巨大的打击。孩子哭,表示受了足可以扁着嘴流鼻涕的委屈。婴儿呢? “哇……哇……哇。”宝宝从早上嚎到夜里,哭声在静谧的夜中格外刺耳,小嗓子都哑了,还在眼一闭,小嘴一张——哭! 任天第无数此从美梦中醒来,有一个刹那,甚至想永远沉睡不起。受不了了,他相信自己已经到了极限:“你儿子比你还好哭!”舒兰动了动眼皮,正在月子中的她是完全不必起来哄孩子的,任天要儿子,他就去享受呗,她可不管:“……换尿布。”任天下床,为宝宝换上湿了无数次又被自己洗干净无数次的尿布,拍一拍宝宝:“命根子,你是爷们,可不兴哭啊。”宝宝不晓得什么爷们,扯着嗓子继续折磨可怜的父母。任天简直想把手中的吵人的东西摔到地上,如果这不是儿子的话:“兰!他是不是有病?老哭!”舒兰打一个哈欠,翻身向里:“不是请大夫看过了吗?哭是正常的。”任天悲愤地:“都满月了,还哭。”舒兰动也不动:“孩子就是这样,你以为养他容易?生下来简单,养大可废老了劲,我又不是没跟你说过。”任天于是乎绝望了。 抱着哄着,一个时辰后,仍然断断续续地哭着。 “你给喂点奶。” 第17章 黎明到来,任天悲哀地发现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舒兰反正天天都躺床上,不怕睡不够,支起身子,拢了拢头发,接过宝宝:“可怜,小脸都哭红啦。” 终于接触到床的任天差点掉到床底下:“你还有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老子的眼睛比他的脸还红!” “跟个毛孩争,亏你好意思。”舒兰边给孩子喂奶,边讽刺一番始作俑者。 任天蒙着被子,只有翻眼的份儿。 “又睡着啦,一吃奶就睡着。”舒兰叹了口气:“吃个奶都要一上午。” 任天总算找回那么一点点心理平衡:“像你,你吃个饭能磨蹭一个时辰。光看见嘴动,饭不动!” “你又好到哪去?吃饭像打仗,恨不能一股脑倒进嘴里。你那不叫吃,叫灌!”舒兰最嫌弃的就是他不雅的生活习惯以及小节。 宝宝被父母无休无止的斗嘴吵醒,咿咿呀呀地要吃奶,这一顿豪饮,小嘴就没停止过吸吮,导致舒兰不敢给他多喝:“不吃就不吃,一喝就止不住。怎么不知道撑呢?” “是不是嫌你那奶太贵,不舍得给我儿子吃?”任天怪眼乱翻。 “废话,我自己的孩子!”舒兰唏嘘:“就算要喝金子,也得给他呀。” 任天笑嘻嘻:“这还差不多。” “废话,我用你说?”舒兰爱怜地摸着宝宝的肚子,惊叫:“妈呀,又撑圆了!这样下去会不会有问题?” “能吃还不好。” “会撑坏的!”舒兰多少有一点常识,没收了宝宝的奶水,轻轻拍打着他:“乖乖,睡觉喽。吃饱了睡觉,给个神仙也不做喽。” 宝宝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没了美味,“哇”一声,又干嚎起来。 任天被孩子吵得睡不着,晚上也就罢了,白天也捞不到补眠,一听孩子的哭声就光火:“靠,你他妈就不能让他不哭?!” 舒兰理直气壮:“你让他不哭,看他听不听你的。我倒是想让他不哭……” “烦死了!”任天翻身而起,夺过宝宝就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掌:“再哭,再哭把你喂狼!” 舒兰惊叫,上前抢救,宝宝已经在突然袭击中哭得岔气,一阵揪心疼痛,舒兰锤孩儿他爹一拳:“不是你亲生的啊?怎么就下得去手?!” “是老子亲生的老子才打。”任天做严父状:“再大一点,哭一次打一次!” “灭绝人性。”舒兰嘀咕一声,兀自哄儿子,不再理他。 片刻,已闻任天呼噜声。 宝宝总算累了,哭声渐渐小了下去,舒兰放他在摇篮里,摇啊摇,终于安静地睡去。这样清新的早上,居然如此寂静,待在这座不大的屋子里,甚至有一点寂寥。安静的环境,是与内心接触的最好的机会。 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舒兰看着睡相不雅的任天,轻轻摇头。在此之前,她对这样的生活也从未有预感,一切都是毫无征兆的,人对毫无征兆的事总是不易接受。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真是两个世界啊,无一相同,他看不惯她,于是不尊重她,她更加看不上他,迫于无奈,不得不粘着他,虽然是爱,可爱不是一切。人总是自私的,做任何决定,首先当然为自己考虑。这样的日子,被孩子和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占满,你的存在,只是服务他们,你的价值亦在于此,多少有些可悲。 也许是过于自我了,可失去自我,意味着失去整片蓝天。人和人的需求不一样,百样人百样活法,舒兰天生不会付出,只知索取,虽然不是好性情,总是无法改变的事儿。 不如意,不快乐。 任天白天就是睡不熟,被宝宝逼的,只能白天睡,到底没过一会儿就醒了,睁开眼睛,正对着舒兰沉思中的面孔。想开口,张到一半又闭了,沉默着看她紧闭的双唇和寒星般的眸子。她还没这么严肃过呢,他与她相处时日不算短,能分辨出这是一个抉择的表情。她在想什么? “你是不是想家了?”任天缓缓开口,温和得不像他。 舒兰苦笑:“没有我,他们照样活,我不过是家里一个大花盆。镂金刻玉的大花盆。” “到底是你的家人……”任天想起她同他说过,当初嫁吴德,他们不顾她的反对,执意把他嫁到吴家,只为升官发财,为此她对家人寒了心:“你和他们,也一起有过快乐的时光。” 舒兰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沉默一会:“怎么突然说起这些?” “我也有过出门在外想家的时候,男人尚且如此,你就更不用说了。”任天有些惭愧:“怪我,从没想到这一点,确该多替你考虑。你是因为这个疏远我的吗?” 舒兰心酸:“算了,现在不想家了。” 现在不想,说明以前想过,那时,我在干嘛?任天回忆,我在拼命地让他为我生儿子,她吵,她闹,我认为她无理取闹,老婆嘛,就该为老公生孩子。她深夜无端哭泣,我觉得她很无聊,简直欠扁。她为孩子的将来跟我争执,我一味否定,只因早已筹划安排妥当,搁在心里,懒得同她说,说了也白说,她是女人嘛,懂什么,只管跟着男人走就是了。原来错了,错得厉害。她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女人,理清了这个顺序,才能家和万事兴。 “你是不是特别恨我?”任天坐起,首次以平等的姿态对待舒兰。 “什么恨不恨的……你是我孩子的父亲。”舒兰意味深长。 任天沉默片刻:“如果不是呢?” “都已经是了。”舒兰的心忽而荡了荡,轻声问道:“你怎么了?睡一觉起来,变得这么怪。” 也许是心静的缘故吧,最接近本心,任天凝视她:“你刚才,在想什么?” 舒兰一惊,有一种光天化日下暴晒隐私的感觉,不知不觉有些慌乱:“我能想什么……” “无论做什么决定,请不要伤害孩子。”任天看一眼她的神色就什么都知道了,忍着心痛,字字是血:“我们都爱孩子,你别伤害他。” 舒兰忍了忍,没忍住,到底是一贯的哭泣:“我没想……我什么都没想……想了又怎么样,又不会真做……我都是个有夫有子的妇人了,还能怎样?不过就是想想……我会安心的,跟着你四处漂泊,担惊受怕,你在听你的,将来你不在了,听儿子的。你们是我的头上青天,我这一生都是你们的。还不够么?这样还不够么?你不喜欢我胡思乱想,我就不想……我离不开你!” “别说了。”任天搂过她:“这也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什么听我的听儿子的,那是扯淡。听你自己的,你是一个人,当然听你自己的。” 舒兰还是头一次听他这么说,有些不敢相信:“你吃错药了吧?你是任天吗?” “老子是你男人!”任天的语气恢复跋扈状。 舒兰立即破涕为笑:“真是你。” “等孩子断奶,你回一躺家吧。”任天心中万般不愿,谁喜欢老婆不在身边呢?除了不爱老婆的男人。叹息一声,缓缓道:“顺便,想想今后。你的决定我都会尊重,不过,希望你不要伤害儿子,他还小,他需要你……我们都需要你。” 舒兰万般滋味在心头,这个家,回也不好,不回也不好。回去,说什么?我已经成亲了,和掳我的土匪成亲了,还生了个孩子。他们会伤心,很伤心,这样好的机会,女儿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倚仗的婆家,就这样鸡飞蛋打,怎么?还跟土匪生孩子?疯了吧!一定又少不了问:还回去吗?这个问题怎么回答?没有答案。 就这样过吧,混完一生,收拾心情,下辈子重新开始。家也甭回了,高傲收起来,早就是落了毛的凤凰,鸡都不如,还学什么改变命运,不甘下贱?没有那个资格了! “不回……”舒兰幽幽道:“回了又有什么用?让他们觉得我死了,免去多少烦恼。” 任天侧首,不可置信:“你不想家?” “没有牵挂,不是吗?有大哥,还有小弟,父母不愁人侍奉。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不是缺我不可。”舒兰想起自己十多岁他们就准备着把她嫁出去,一个总是推你出去的家门,如无意外发生,谁想回去呢?而且她不知道他们的态度,不愿赌,只因不想失望:“知道他们平安就好。” 任天不是那一味假客气的人,闻言也就点了点头:“实在不行就过一阵子,孩子大了再说。你要是想,随时都能回去看看。” “谢谢你,不怕我借机跑了。”舒兰苦笑。 任天淡淡地:“我不说,倒有可能,我让你回家,你反而不会跑……我说的对吗?” 舒兰心头一喜,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咦,你居然这么了解我?我以为你只知道欣赏自己呢。” “睡觉!给小东西折腾得不人不鬼。”任天抒情完毕,重新关注起最实际的问题。终于能躺下好好睡一觉,惬意地闭上眼睛,一会儿就进入状态。朦胧中有人替他盖被子,他知道是舒兰,立时甜到心里,踏实到骨子里。还是老婆好,老婆贴心,后来的无论如何也没第一个好。怎么就有人喜新厌旧呢?真是不能理解,那些人的心都不是肉长的……好了,不想这种深奥问题,睡觉! “夫君呀,其实我还是挺想家的。”舒兰轻柔的发梢触到他的下巴,在他耳边轻声:“等到立冬,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任天吓醒了,仿佛遇到了世上最没道理的事,不过遇到舒兰,本身就是最大的理性颠覆:“你……你刚才还说……你为什么现在又要……你到底想怎么样?” 第18章 “我决定啦,回家!”舒兰兴奋地绽放笑容:“不改啦!” 任天虚脱,只一味应承:“好,好。”总算领教什么是想一出是一出了,敢情这娘们以前没找着状态,有所保留,这次真叫个超水平发挥! 第18章 三个月后,天气转凉,山上下了一场小雪,单薄的雪花随处飘落,舒兰就在这一天启程。 小屋内,周存道有些不情愿:“你干嘛的?” 任天抱着嚎哭不止的孩子,来来去去地哄着:“我得带娃儿!” “我宁愿带娃儿。”周存道面露痛苦之色,示意外边:“你老婆你不知道?比十个好哭的娃儿还难伺候。难伺候倒不要紧,关键是她经常犯浑,万一关键时候脑子不转,又乱叫一嗓子,我还不得与她共赴黄泉?那是你老婆,我陪她一起死算什么?” 任天死不松口,做癞皮狗状:“把孩子丢下我不放心,把她交给你我却很放心。兄弟,哥哥可没求过你呀,你说我开一次口容易么?多大的事啊,送个女人回娘家,你能搞不定?就真的驳我的面子?” 周存道哭笑不得,挥手:“别来哥哥兄弟这套,朋友妻不可欺,你就不怕个万一?” “怕谁也不能怕你呀。”任天脸上写着把握十足。 周存道注视他:“如果不是我,是她呢?” “她不会跑。”任天亲亲儿子,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 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周存道收拾行装,舒兰趁他回去的空儿,进来暖手:“周存道一个人,路上罩得住么?” “他一个顶十个,放心,赵子龙加吴用呢。”任天看着她,微微一笑,她今儿披上了件雪白狐裘,是嫁妆之一,头也精心梳理过,海棠式的发髻一丝不乱,上头的金钗发着黄晕的光。她完全恢复了,毫无疑问,比从前更迷人,稚色褪尽,唯有沉淀的韵味,像一杯甜味的醇酒。她是个小妇人了。 火炉把淡红的光映照在她光洁的面孔上,随着她不停地搓手,光忽明忽暗,摇曳不止。忽然蹦出一颗火星,“吡啪”一声,立刻消失不见。她吓了一跳,捂着胸口直起身子,冲任天吐舌头。任天嗤笑,像在说胆小鬼。她撅起小嘴,学他的样儿耸了耸肩,做鬼脸。 宝宝的嚎哭打断了无声的温情,他笑,她也笑。心有灵犀,不用开口,彼此的意思就一清二楚。 “叫任舒仰吧。”任天道:“你走之前,把名字定下。舒仰,永远仰着活,永远不折。” 舒兰歪着头,明知故问:“那舒是什么意思?” 任天知道她的小算盘,故意不说:“舒服着仰着啊,硬邦邦地抬头,未免太累。” “坏蛋。”他不说,舒兰也不说,这个谢谢于是埋在心里:“小名儿就叫小天,不许反对!” 门外响起周存道的咳嗽声,只咳了一下,不过意思很明显。任天冷哼:“嫉妒什么呀?老子和老婆说悄悄话也要管,兰,别理他,咱们说咱们的。” “让我抱抱小天。”舒兰忽然不舍,从任天手里接过孩子,贴着脸爱怜了一会儿,喃喃:“等着妈妈,妈妈很快就回来,很快很快……” 半个时辰后,舒兰拿着包裹出来,眼泡肿着,生离死别一般。 “准备完毕?”周存道在女人面前永远的面无表情,一句平淡的话都像是讽刺。 还未从分别的伤感中缓过来,舒兰听了这不冷不热的一贯语调,却已经开始给这次行程做出评价——无聊。任天的兄弟怎么会是这么无聊的人?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没风度没内涵,成天板着张勉强英俊的脸。任天虽然毛病多,可人家活生生的,会气你,同样也会哄你高兴。不像存道君,跟他说话都特没劲,谁要是跟他过日子,还不憋疯了?讨厌,讨厌的男人!舒兰最讨厌一本正经毫无人情味的男人,比禽兽男、猥琐男、劈腿男以及一切令人恶心的男人更恶心。 肋生双翅就好了,最好一闭眼,“砰”地一声,烟雾环绕,然后一看,到地方啦! 舒兰停止幻想,因为现实是残酷的,想得越多伤得越深,长长的叹息,为了这次可以想见的旅途,递出包袱,嘟囔一声:“可以走啦。” 周存道点头,迈开大步,开始二人行。 “哎哎!”舒兰以为他高度近视,对回头的他晃了晃手中的包袱:“你急什么,我都不急。” 周存道扭过来的头又扭回去,那只是一包衣服,小孩子都能拿得动,他才不想做这种多余的事:“你的包袱很轻。请快一点,争取天黑前下山,现在天黑得越来越早。” 应该没有比眼前还丢脸的时刻,舒兰的手继续伸着也不是,收回来也不是,倒没觉得伤自尊,因为迷惑更多。男人不都是任天那样的吗?男人怎么会让女人提着东西,自己空手?男人不会对女人这么冷淡,女人无理的小要求,他们不是一般都不会介意?任天就是这样的啊,她手上的东西,从来都是他提,她的种种要求,他总是教训一顿之后,总是让她满足。周存道不是男人?他为什么和任天不一样? 只是一只包袱,轻得很,可也让离家不久的舒兰觉出任天的无限的好。 “咱们歇一歇吧,我走不动了。”舒兰一瘸一拐地对付着坑坑洼洼的山路,这才走了一小半,精美的小绣鞋早已满是泥巴,头发散了,脸上也一层灰土:“脚快断了……我要死了。” 周存道被迫停下,他不能自己回娘家啊:“你已经说了一路,可据我所知你还好好地活着。” 舒兰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兀自找一块石头,上面有些浮土,不过顾不得了,一屁股坐了上去,并且发誓没一个时辰不起来:“我死了你也没法跟任天交代!” 狠话对周存道不起作用:“任天把你交给我,自然不会让你死,不过你确定自己会死?把你送回去还来得及。” 舒兰望天,心说我不是会死,是会疯。 “拖拖拉拉,耽误行程,只会给自己找麻烦。”周存道拿出干粮,捡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馒头扔给他。舒兰猝不及防,伸手去接,可惜没有经验,准头差了点,眼看着雪白的馒头掉进稀泥里,习惯性地撅嘴:“你不会过来给我呀?” 周存道真是懒得说,那你不会过来?凭啥什么事都是别人服务你?你以为鄙人是任天呐?他有被你折磨的义务,鄙人可没有。看她一眼,意思是要吃自己拿,饭来张口的好事想都不要想。 “不吃了!”舒兰恶声恶气:“饿死算了。” “那就走吧。”周存道起身,全方位的漠然。 不是谁都对你有责任,更别说义务,不是谁都对你好,费劲心思揣摩你的用意,也不是谁都对你的种种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人,就珍惜吧,相信世上绝无仅有,别人统统比不上。珍惜是相互的,虽然付出与收获有时不成正比,但是付出才有回报,是定律。 舒兰踏着泥,忍着饥,走在要命的山路上,一脚深一脚浅,随时提防摔个大跟头。到处是烂草和枯叶,有些地方,还残留薄薄的雪。鞋已半湿,脚面上凉凉的,别提多难受。这破山,连个马也不能骑,放眼望去全是树木和大石。回个家怎么这么难呢?舒兰体会着崩溃的感觉,郑重地决定,等回去了一定要对任天好,安心地对他好,再也不挪地方。 下山,上了大路,人烟稀少,早过了赶集的时候。夕阳展现美丽身姿,天边残阳如血,残忍而美丽。舒兰的小脸被映得通红,见了这片晚霞,一时忘了一路的艰辛,犹自惊叹不已:“蓝色,红色,金黄,紫色。”指着天幕,唇边荡漾的笑容堪比这些美丽的颜色:“真美,你看,真美啊。” 周存道淡淡地看了一眼,毫无悬念地道:“赶路吧。” 这个人除了赶路就不会干点别的?舒兰简直厌恶他。谁喜欢赶路?他真是喜欢赶路吗?还不是想尽快结束苦役,早早地回到黑龙山。他讨厌她,从来都讨厌,这一次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地护送她,对她的厌恶又加深一层,才会对她这么过分。哼!人和人就是没法比,此人酷爱一本正经,却半点也比不上任天,还好意思摆架子? 月儿弯弯,不一会儿就升上夜空,残阳的美丽被徐徐的晚风吹走了。舒兰还没在夜里赶过路呢,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沾着寒气的空气钻进鼻子,有股冰雪的味道,不免心生恐惧:“不会有狼吧?” “不经常有。”周存道不敢像白天那样一人当先,晚上终究不是安全的时段,与她并肩而行。 舒兰花容失色:“那就是有咯?” “那又怎样。” “会吃人啊……”舒兰睁大眼睛,眸子在夜色下依然发亮。 周存道不得不承认她有时还是挺可爱的,且不矫揉不做作,是真的白痴。难怪任天喜欢他,他根本就是个孩子。孩子,怎么会喜欢别人比自己强?故而金妍全无机会。男人不讨厌能力超群的女人,却只喜欢不如自己的女人。周存道笑了,突然觉得男人很幼稚,然后自己也幼稚了一下:“狼吃人,我吃狼。” 舒兰四处望望,明显不信:“你……你也会武功?” “比任天厉害。”周存道面色平静,眼中却闪着戏谑。 舒兰看着他,一个百个不信。他多瘦啊,又白又瘦,面条也似,虽然说长身玉立挺美观,可绝不会和厉害挂上钩吧。任天的肌肉多紧实?敲上去还有声儿呢,人又高,皮子又黑,又有力气……一想起他,如此寒冷的夜晚,身上却滚过阵阵暖意。 第19章 她才不在乎任天厉不厉害,只要他永远属于自己,自己永远属于他:“你们比试过吗?” “他腿上有道疤。” “老长的一道。”舒兰记得她问过,他说狗咬的:“怎么啦?” “不想跟他比试,非要;让着他,发火;只有跟他一较高低,然后他就那样啦。”周存道抱着胳膊,笑嘻嘻地。 舒兰头一次看见周存道这副样子,与平日大相径庭,这样的笑容与人情味,倒减去她不少厌恶感,又想起任天曾经和官兵对抗,随便一挥刀就是一条人命,难道周存道比他还厉害?或许两个都在吹牛:“他说是狗咬的,哈哈,你们俩到底谁说谎?” “他真这么说?!”周存道又发现了同类的一个缺点,就是在异性面前,永远充好汉:“回去找他当面对质,居然损人利己?太不像话了。” 舒兰经过严密观察,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得出结论,摇头叹曰:“男人的话都不能信。” 第19章 去舒兰家,步行还要一天时间,天亮了骑马,要半天,最近的是渡过一条河,拢共只要一个时辰。因为下山太耽搁,只能捱过这黑夜,停停走走,东发隐隐发白时,眼便出现了这条河。舒兰家,只有她最了解,周存道于是征求她的意见。 舒兰没渡过这河,出嫁之前,她连门都没怎么出过呢,望着远处泛着银光的河水,犯了难:“这倒是近,可天还黑着,哪有船呢?即使有船,我……我也不敢坐呀。” 被凌厉的北风吹得麻木的周存道讶然:“你以前没坐过船?” 舒兰摇头:“听说过。” 周存道告诉自己,不能晕,他还得圆满完成任务呢,一言不发,示意她跟上。 船家的一叶扁舟停泊在河岸,天际刚有一丝鱼肚白,河水滔滔,船身被单调地拍打着,依然隐没在黎明的黑暗中。周存道跳上了船,叫了声船家,许久,里头出来一个干瘦老头,揉着眼睛,嘴里只管说:“太早了,不渡,不渡……”眼前突然出现个银块子,定睛一看,原来是元宝,于是不渡改成了:“官人请站稳,小姐这边坐。” 有钱能使鬼推磨,舒兰自从被任天收作压寨夫人,见识了不少从前见所未见的东西,上了船,小心翼翼地坐下,感受着船身的摇晃,又算见识了一样:“它晃得也太厉害啦。” “别站起来。”周存道立于船头,寒风吹着他的头发,卷起他的衣襟,猎猎作响。 舒兰看看自己,畏缩地蹲着,再看看人家,潇洒地站着,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啊,档次不是一般的高低之分啊。好像船也不是晃得太厉害,爱美是不分场合的,舒兰鼓起勇气,他行,我也行! “再过几天,河水就要结冰了。”周存道自言自语。 “啊啊啊——”舒兰的腿刚伸直,船身一个摇晃,十分悲哀地没有经受住考验。不知道河水凉不凉?似乎还有一样东西叫游泳?全身倾斜的舒兰看见波纹荡荡的水面的一瞬间,心头滚过无数疑问。 “蹲好。”没有河水,只有周存道,这家伙抓着她的腕子,转过头,淡淡地吩咐。 舒兰还留有一丝魂魄,用来执行命令,两脚发软地蹲下,脸上发烧。虽然丢脸已成习惯,其本身仍然不是好事嘛。抬眼看周存道,始终稳稳当当负手而立,像与船长在一起,又像水面上的飞鸟,贴着水纹而过,依然滴水不沾。这家伙也许真是个高手? 万籁俱静,橹声、水声、风声,单调而和谐地响着——天际已经透出一抹红晕。 “就是那座!”靠岸,下船,舒兰一眼就认出远处的府邸,像久已迷路的孩子,对熟悉的事物雀跃不已。 周存道看了看那座不失富丽的房子,几进几出的大宅院,门上悬着红灯笼,清冷的早晨,让人一看就心声暖意,这应该是个热火朝天发展壮大的家庭。与比肩而行时,忍不住问道:“你父母对你好吗?” “自己亲生的孩子,怎会不好。”舒兰轻叹,良久道:“可也不算太好,你明白吗?” 周存道点头:“水还没泼出去,就已经认为不是自己的了,感情上总是不一样。” “有时候真羡慕大哥和小弟。”舒兰微微苦笑:“他们不撒娇,不任性,依然把爹娘心中的位置全占满了,我,再怎么折腾,他们再怎么娇惯,都是浮在水面上的,浮萍,那是浮萍。” 周存道沉默一会儿,道出心中疑惑:“那也不能把你随随便便给了吴德,他是什么货色?连你一根小手指头都配不上。” “谢谢。”舒兰还是第一次被他赞扬,干笑几声:“我倒没发现自己如此贵重。” “你有你的好处,别妄自菲薄。”周存道看她一眼:“那天,即使任天不掳你上山,我也会,可一想,始终都是要把你送回去的,再次落入吴德之手,到时你的日子,一定不比当时好过,所以也没管。没想到任天比我想得开,直接把你变成任夫人,委实免去了不少麻烦。” 舒兰哭笑不得:“他敢想敢做得过头啦。” “没什么不好,我一直希望我也能,可是做不到,有时一个‘做不到’,误了多少事,甚至一生。”周存道凝视温暖的朝阳,缓缓道。 舒兰脱口而出:“你是想起你的心上人?” “思念是最没用的东西。”周存道一点也不奇怪她怎么知道。怎么知道?当然是任天告诉她的:“快到了,待会,你希望我陪你进去,还是你一个人?” 何必多出一事,本就是极不光彩的人,哪还能再多出一个绯闻对象,舒兰第一次想到独立:“还是我一个人吧,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有事喊我。”周存道见离舒府还有几丈远,已在寻觅小憩之处。 “怎么喊?你又不同我进去。” “用嗓子。”周存道像在说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问题:“你喊,我就到。” 一眨眼工夫,他就走远了,舒兰着急,冲着他的背影嚷道:“喂喂,我叫你也听不到啊,喂喂!”存道君不理,径自消失在清晨的薄雾中。 朱红的大门前,有人在扫地,有人钩下大红灯笼,吹灭里头的蜡烛,有人纯粹是睡醒了,出来打打呵欠,呼吸新鲜空气。这就是家,离家一年多,连下人的习惯都没变。舒兰原地站了一会儿,才缓缓上前,轻声:“招财。”打哈欠的人四处望了望,只见不远处有个女人,披着一件脏兮兮的狐裘,头发完全披散下来,提着个和衣服一样脏兮兮的包袱。招财一愣,心说都大白天怎么还有鬼啊:“你……你认识我?”舒兰眼泪迸溅:“我是舒兰啊,我回来了啊!” 干活的人全愣住,被施了定魂术般,直勾勾地瞧着这个自称小姐的女人,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终于,有人发出一声暴响:“妈呀,小姐还魂啦!老爷夫人快来看呀!!!” 一阵大乱,扫帚簸箕丢在原地,滴溜溜打转。 “兰兰,兰兰——”不一会儿,舒夫人颤巍巍出来,跨门槛时,险些栽个大跟头,四处搜寻一下,只见一个乞丐一样的女人站在那里,哪有她的宝贝女儿? 舒兰一看母亲,泪腺就崩溃了,扑了上去:“母亲!” 是女儿的声音,难道这就是女儿?舒夫人再不能接受,现实依旧是现实,只得仔细端详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儿啊,你还活着?这一年来,我们到处找你也找不到,都以为你不在人世了啊!” 舒家大小姐被掳去黑龙山,街头卖烧饼的都知道,舒兰心头一酸,真想问母亲为何不说:我们不敢上黑龙山找你,都以为你早就死了啊!可是家人终究是家人,她来,也不是为了质问:“你们都好吗?” “你爹病了一场,还不都是被流言蜚语给气的!”舒夫人提醒了自己,忙道:“进去说,进去说,别在外边,人家看着。” 舒兰跨进了久违的家门,眼睛不够用,她需要把一切印在脑海中,以供今后回忆:“大哥好吗,小弟好吗?” “你大哥这作死的,为了外边的野女人,把你嫂子休了,两口子现在闹的不可开交,我着条老命迟早被他们吵死。小弟还是不爱读书,成天淘气。”到了房里,舒夫人顾不得旁的,迅速吩咐准备吃食澡水房间,顺便警告下人不许把小姐回来的消息走漏出去,终于左右无人,在女儿身边坐下,先抱头痛哭了一场,最后压低了声儿问:“你是不是跟了那匪首?” “不跟,还有其他路可走么。”舒兰的眼泡红了又肿,肿了又红,泪水消耗量是平时的几倍,轻叹:“谁让我运气不好,嫁了吴德,偏偏又遇上任天……都是注定的。” “……他对你好吗?”舒夫人虽然为此丢了一生中最大的脸,到底是关心女儿的幸福。 房里有火盆,舒兰身上暖了,便脱下狐裘,露出内里穿戴。不用细看,就知道不比家中时差,接过母亲拧来的热手巾,擦去脸上灰土,白皙的肌肤与从前并无二致,小脸反倒圆了些,身子也比从前丰满。看她神色,疲惫中透着淡淡的喜悦,并不像活不下去的残花败柳,果然舒兰说:“他对我很好,我决定跟他了。” “吴家怎么办?你还是他们家过门的媳妇啊!”舒夫人估摸着女儿早就是姓任的了,可也没想到她那么干脆。 “别提他们!”舒兰恨得都不想去恨了:“吴家要是还打听我的下落,就说我死了!” 舒夫人抹眼泪,她又何尝没有风闻接亲那天的前因后果:“女儿,是爹娘对不起你啊……”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第20章 舒兰发现和任天混久了,自己也沾上了他的火暴脾气,啰嗦两句就烦了:“爹什么时候回来?” “你爹去太州了,怎么着也得一年。”舒夫人抽噎着道:“忘了跟你说,你爹升了正四品,上个月就去太州赴任了。” 舒兰咬唇,半晌,哑着嗓子:“吴德给的?” “他……他来过,说对不起咱们家,对不起你……”舒夫人沉默一会:“他说他在庙里给你立了长生牌,每月都去拜祭。我看他确实真心诚意,家里的底子又硬,斗也是斗不过的,还能说什么?就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也憾不动人家分毫啊。” “我还没死,立什么牌位!”舒兰的头“嗡”地一声,一股怒火窜进脑髓,咬牙切齿:“无耻不能到这个地步!他,他还有脸说对不起我?那次任天送我下山看病,他——”说这些,又比母亲的那些废话有用到哪去?舒兰的心境突然豁然开朗。我气个什么?为这样的人?老娘有丈夫有孩子,活得好好的,别提多滋润,我恨他?闲得慌啊?有这时间不如和老公调调情呢。 舒夫人见他出神,以为她受了委屈,要不怎么不顾人言可畏地跑回来:“这次回来,打算住多久?” “几天吧。”舒兰犹豫了一下,本想隐瞒,想了想,还是克服了报喜不报忧的本能。原先怕他们担心,不过现在看来,他们坚强着呢:“我有孩子了,是个小子。” 舒夫人看着她,眼中有一种东西叫绝望。良久,方听她开口:“孩子……好么?” “长得好极了,虎头虎脑的,像我当家的。”也不知怎的,舒兰有意刺激母亲:“您有外孙了呢。” 舒夫人扶着头,“哎呦”了几声,状似头痛病又犯了,舒兰叹了口气,知道她在想什么,起身:“不想通知大哥小弟就算了,免得越多人知道,越丢人。我回来,本就是看看你们好不好,你们无恙,我也就能安心地和我男人过日子了。” 舒夫人闻言,头更痛了。这回女儿真是成了别人家的人啦,辛辛苦苦养大,又有什么用?果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对她再好,又有什么用?这个大便宜还不是让男人占了,不管他是姓吴,还是姓任。 第20章 又哭着说了会儿话,母亲走了,舒兰简单吃了点东西,洗了个澡,回到从前的闺房去补眠。一夜没睡了呢,原以为倒床就能睡熟,没想到睁着眼睛就是闭不上,来来去去地就是任天和宝宝的画面。任天好吗,宝宝乖吗,他们有没有想她?才一天而已,为何像分别了一辈子? 女人,有了丈夫孩子,心思真是再没放到自己身上,尽数奉献给他们了。舒兰不记得她有多久没吟诗写字,弹琴下棋。初去黑龙山,她也借景抒情,吟过几首哀诗,写过几篇小词,记得有一次小莫下山采买,任天还问她要不要古琴。他总是声称自己最喜欢风雅的玩意儿,虽然不知道她写的什么东东,弹的什么调调。那时舒兰已经怀孕,心情正焦虑,没心情摆弄这些东西,也就没买,任天于是夸奖她节俭——他要是想让你高兴,总能轻而易举地做到。 真有些不习惯啊,身边空荡荡,没有那个呼噜制造者,也没了动物气味的来源。他的体味类似野兽,又那么大个儿,所以她叫他“大宠物”。对了,现在他们有了小宠物,想到这儿舒兰笑了,小宠物啊,快快长大,像爸爸那样强壮,像妈妈那样聪明。文武双全,前途无量。 想着想着睡意渐渐袭来,眼皮发重,不由自主地合上了。朦胧中仿佛又回到了出嫁的那天,什么都是大红的,鞭炮声总是不歇,鼓乐总是俗气地响着,吴德坐在大黑马上,胸前那朵大红花是那么恶心!舒兰大叫,停下,停下,把那个斯文败类揪下来!无人响应,他们都不听她说话,兀自往吴家走。任天啊,任天你什么时候出现?舒兰下意识地期盼着,眼看到了黑龙山,杂乱的马蹄声,卷起的尘沙,四处响起的呼哨,是他们,是任天,任天来救我了!舒兰心满意足地迎接任天的到来……咦,怎么都是女人的话说声? 舒兰醒了,被外边的动静吵醒,坐起来:“谁在外边,吵死了,不知道我在睡觉?” “小姐,是二姑奶奶,四姑奶奶,舅爷舅奶奶……他们都要进来看望你。”小丫头挣扎进来,脸都挤得变形。 舒兰张大嘴,无法闭上。天哪,他们都是怎么知道的?知道了还能这么快赶来,真是神速啊,几十里路呢!我军若是有这等冲劲,早就打败匈奴了吧?他们……他们以为看大熊猫啊?我是大熊猫啊? “我娘怎么不拦着!” “拦不住啊,人一拨一拨地来。”小丫头带着哭腔,显然很无力。 舒兰由哭笑不得变成怒不可遏:“我没什么好看的,没缺胳膊没少腿,也没多长出一条腿!叫他们滚!我失踪他们也没像这样找过我,我回来倒是争先恐后看热闹,滚,都给老娘滚!” 小丫头被这等声势吓得一哆嗦,跑了。 太过分了,这些人,这世界,这一切的一切。回个娘家也搞成这样,重温亲情,亲情就给我这样的回复?!母亲的懦弱自私,亲戚的争相看热闹,大哥头痛自己的家事,自顾不暇,小弟屁事不懂,情感淡漠……爹连面都没见着。好了,该结束了,探亲表演宣告落幕,从今以后,再不会做这等傻事。 只是人对亲情的渴望,永远和爱情等同的吧? “周存道!!”舒兰扯开嗓子,叫了几声。 不是说一叫就到?怎么没反应?舒兰撅嘴,骗人,都是骗人的,除了任天,其他人都骗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努力:“周存道……周存道!”连喊四声。 “我知道你的嗓门大。”墙角一个不冷不热的声音:“可也不用这么叫吧,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很难听。” 舒兰回头,差点没吓个大跟头:“哇,你什么时候来的?你,你怎么不吱声!” “吱了,被你埋没了啊。”周存道掏耳朵:“任夫人,有何指示?” “我要回家……”舒兰的声音温柔下来。 “这不已经在家?” 舒兰看着他,老大,说你笨平时比谁都精,说你聪明又笨得让人想踹一脚:“回我老公的家!” “你不是要叙旧?一天就够了?考虑清楚,这种机会不容易有,这一回去,有可能几年都来不了一次。”周存道深刻理解女人想一出是一出的独特思维。 舒兰揪着头发,低下头:“待够了,这鬼地方,我可不想成为稀罕物儿,成天被人参观。” “那些人,何必理会。”周存道淡淡地:“一个人应付那么多人,不嫌累得慌?放出一句:本人依然完整,多谢关心。保管拨人一个个臊得跑回去。” 舒兰强笑,心情到底是被弄得坏透了:“总是要走的,他们很好,我很放心,几年不回来也没什么问题。走吧,人需要不时告别过去,总是沉浸在回忆里算怎么回事呢?” 于是离开,离开这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去将要生活二十年甚至更久的黑龙山。 “从来没觉得这山这么可爱。”傍晚十分,舒兰又站在了山脚下,呼吸着只属于黑龙山的空气,空前充实。周存道建议:“山下过一夜吧,晚上可能有雨。”舒兰归家心切:“淋点儿雨没什么。”周存道坚守答应过任天好好照顾她的承诺:“山路滑。”舒兰坚持:“我不怕!”周存道苦笑:“我怕。”舒兰郁闷了:“你不是功夫很好,怎么还怕滑?”周存道彻底拜服:“我是怕您出什么闪失,任夫人!” 真讨厌,总是被人瞧不起,也怪自己,平日太无用,只知道指望别人。舒兰倔强心起,下定决心,小拳头紧握:“放心吧,我不会再一无是处啦!” 周存道哭笑不得,痛苦不已,被抽了气的皮球般,瘪下身子,弱弱地道:“我宁愿您一无是处。” 讨论的结果显而易见,雨夜上山。周存道最近在舒兰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就在刚才,又增加了一项,还热乎着呢:男人与女人讨论,结果永远属于女人。 夜色浓重,山雨欲来,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味,提醒人们这是场倾盆大雨。任天抱着小天走出气闷的屋子,站在泛着诡异红光的天幕下,喃喃自语:“要下雨了啊,娃儿,这可是你出生以后看见的第一场大雨哩。”小天在父亲温暖而坚实的怀中早已睡熟,显见是没心情和父亲一同体会冬雨的严酷。任天凝视无忧无虑的孩子,叹了口气:“我怎么倒比你还想你妈妈呢?” 自从舒兰走后,任天对空出的床产生了极不适应的反应,昨晚竟失眠。反正睡下了也是辗转反则的事儿,导致今晚也拖拖拉拉,捱啊捱,子时才做睡前运动,到屋外瞭望一番,以问小天为掩饰,其实是自问自答:“你妈妈什么时候回来?”答曰:“总要十天半月吧?日子咋过得这么慢呢?”问过,想过,煎熬过,然后被自己折腾出的疲惫中睡熟,混过一天。 雨点落下,豆大的一颗,然后是两颗三颗……任天站在屋檐下,待雨下得大了,才转身进屋,刚带上门,突然觉得心里忽悠一下,打秋千也似,心说莫不是舒兰回来了?欲转首,可一想,怎么可能,她能这么早回来,老子天天给她打洗脚水——这样的顶级老婆,岂不天天伺候也不厌倦? “天哥……夫君……” 靠,都产生来自心灵的呼唤了?任天纳闷,幻听?老子没那么没出息吧?天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万劫不复? 第21章 “夫君,我回来啦,夫君……”舒兰的声音由飘忽转为清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连人都出现在模糊的雨幕中,浑身湿透,像只落水狗,正冲着发愣的任天挥手呢。 “老子一定想她想出病了……”任天迅速把小天放回屋里,又跑出来,擦了擦眼睛,确定真实性。经过测试,远处有一身影酷似舒兰,自己果然病入膏肓。病就病吧,任天毫不犹豫向雨中奔去,把“幻影”拖到屋檐下,仔细端详,不顾身上的雨水,也不顾自己在发抖,喃喃自语:“手感还真不错啊。” “天哥,我提前回来啦。”舒兰眨着眼睛,被雨淋湿的睫毛小刷子一样扑闪着,不住打冷战:“天哥,我冷……” “你是真的?”任天怔怔地问。 舒兰汗颜,想象中的激情重逢不是这样的啊,就这样被这不解风情的家伙搞砸了?冻都冻死了,哪还回答这白痴问题。耐心尽失,温柔尽丧,一把将他推开,进屋脱下湿的外衣,蹬掉湿鞋,换上任天的大棉鞋,先抱起小天,笑道:“重多了。”见任天进来,吩咐:“愣着干嘛,烧热水啊!”任天答应了又出来,给老婆大人准备热水去,途中遇到周存道,这家伙正苦着脸回去呢,看见任天,话也不说,招了招手,不知道在哭还是在笑,又像在幸灾乐祸。 “老婆,热水来啦!”片刻,任天去了又回,身不由主地端着她的洗脚水,满脸笑意:“请老婆享用。” 舒兰放下儿子:“天哥,你今天神色不对呀。” “这不你回来,我高兴的么。”任天傻乎乎的,全无以往蛮横。她回来,提前回来,出去一天就回来,分离一天就回来,冒雨回来…… 舒兰摸他额头。 “还管我?快泡脚,小心寒气入体。”任天催促。 舒兰见他身上湿透了,显然是刚才淋的,心疼起来,弯腰替他脱鞋,先将他的大脚放进冒着热气的水里,再把自己的小脚放在他的两边,嫣然一笑:“这不就行了?” 第21章 “你不是一直嫌弃我脚臭?”任天早就晕了,开心得眩晕,提出这个问题不过是垂死挣扎。 舒兰抿嘴而笑,小脚轻轻去踩大脚,嫩滑的脚底触着他的脚背,自己的脚背弓起,月牙儿一样皎洁的弧度,水光透亮,为她的脚镀上一层水晶一样的莹光。只听水声,和嘻嘻的笑声:“你不是一直自诩臭男人?臭男人的女人,自然是臭女人啦。” 任天伸手,大手摸着她的小脸,没几下就摸了个遍,嗓子里像梗了个核,心里像灌满了热水,导致良久才能发声:“好,好女人。” “天哥……”舒兰身子一软,倒在他胸前,任天一把将她揽住,只听她道:“我性子不好,总爱发脾气,任性起来谁也不顾,又什么都不会做,只知道用现成的,我不贤惠,也不勤俭,这我都知道……我如今是跟了你,又有了小天,试想,你若不喜欢我,也不会同我有孩子了,是不是?” 任天微笑,这娘们又要唱戏了,姑且让她唱,老子也听个热闹:“是啊。” “都说男人朝三暮四,喜新厌旧,女人永远不嫌多,可同你相处这一路下来,发现你并不是这样的人,就连和弟兄们胡吹,也没听你提过半句,这一点,着实令我欢喜。” “过奖。” “你同那些男人不一样。”舒兰看着他,眼波盈盈:“我是多么希望你永远这样,不要变心啊……可世上这么多女人,这么多变数,也许突然有一天,你发现我不是那么好了,或者简直不知道当初怎么会喜欢我,会不会把我踢得远远的,从此不再看一眼?” 任天微微拧眉,沉吟了一会,笑了,把她软软的身子竖直,与她对视:“你觉得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可我与众不同,比他们好多了,对吗?” “嗯。”舒兰点一下头。 “老婆,谢谢你爱我,只有完全迷失在爱情中的男女,才会觉得对方和所有都不一样。”任天缓缓道:“我要告诉你,我和他们一样,和那些无耻的男人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记住,男人,都一样。” 舒兰愣了,他在说什么?有人宁愿不要赞扬,却自己贬低自己? “你不在的时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周围很静,一点人声也没有。我开始想,首先是想你,自从你生孩子,我还没和你好好亲热过呢,这个瘾总是没机会过。然后我就想到女人,是你,也不是你,就只是女人。”任天拍了拍舒兰错愕的脸蛋:“一个男人,独自一人,妻子不在身边,想的永远不止是妻子。这样想的男人其实很正常,不这样想的那叫不正常,可以断定他很不正常。想和做,又是两码事,‘想’的人并没有错,人终究是人,不是神仙,付诸行动,才叫无耻。记下,永远别认为自己的男人和别人不一样,也永远别说永不变心的傻话,如果一个男人这样向你保证,什么都别做,快快远离,这个男人对你,绝不是真心。” 舒兰呆若木鸡,只管看着他,眼也忘了眨。 “我希望我不会变心,真诚希望。”任天摊手:“能做的,只有这些。” “可我对你是真的啊……我永远不会变心。”舒兰鼻头一酸,泪水涟涟,无助地注视他。 “傻孩子。”任天抱着她,哄儿子一样晃动着身体,拍她的后背:“说这些,就是怕你太傻,将来总要吃亏,哪怕吃我的亏……好了好了,是我的错,应该骗骗你的,怎么就实话实说了呢?” “不许骗我!”舒兰捶他的大腿。 任天苦笑:“好,都听老婆的。” “你……我怎么觉得你……”舒兰踌躇一会儿,还是说出自己的疑惑:“我怎么觉得你有时不像你?” “那我像谁?”任天骇笑。 “你多数时候像夏天,少数情况下像冬天,比如刚才。你好冷,挺吓人的。”舒兰哆嗦着伸出青葱玉指,触上他下巴的轮廓,上面的胡茬刺痒了她的手,强烈真实的感觉,松一口气:“呼,夏天又回来了。” 任天大笑数声,望天:“有吗?” “要是有个东西能把你刚才的表情画下来就好啦。”舒兰皱着鼻子,很傻很天真:“反正我不怕吃你的亏,因为你会让我吃亏啊。” 任天泄气:“老婆,你咋就聪明不到点子上呢……” “好累呀,困。”舒兰主动结束课程,回到平淡的生活中去,拉下被子,四仰八叉地躺下,望着帐顶:“不知道明天是不是晴天。” 任天认命,她天真,就让她天真吧,好好的,干嘛把人摔到现实的泥潭中去,沾上一身泥,没恶心到别人,先把自己熏死了。反正有他在,她就会幸福,就让她这样幸福下去吧。 安置好宝宝,吹灭了灯,任天在黑暗中感受一下平静的恬淡,终于发困,有了睡意。去床上躺下,摸了一下舒兰,听对方发出“嗷”的一声,不等她问,他就回答:“床,永远是为两个人准备的。”舒兰嘻嘻笑,过了一会儿,呼吸匀净,已然睡去。 就这样吧,日复一日,等待老死,不枉此生。 任天闭上眼睛,感受着心满意足的极限,空前的充实。从前竟然过了那么久四处漂泊的日子,真是不可想象,风霜把人的脑袋摧残坏了?还是马上生涯太过诱惑?如果知道有个家的感觉是这样,会不会早早地隐居山林,带着黄狗打野兔?不,当时太年轻,年轻,注定动荡,安定对那时的自己来说,是个可笑的词。真好,终于度过了那个时期,不再年轻,不再一无所有。 年轻时我们一无所有,除了青春,年长的我们拥有一切,除了青春。 好在,一切都还值得。 任天带着是点儿淡淡的惆怅睡去的,平时的他从不想这些,不知为何今晚很有些伤感,像小孩儿长大,站进大人群中的一刹那,身体与什么分离的微痛,不刺激,却麻木的钝。失去的不是好东西,却还是痛。再不睡就天亮了,任天觉得有些好笑,今晚是怎么了,一点不像自己。 一股焦糊味钻进鼻腔,刚要睡熟的任天猛然睁开眼睛,终于明白了胡思乱想的原因,难怪有些莫名的不安——走水了。任天下床,拿上墙角的刀,推门一看,弟兄们睡觉的屋子已经火光熊熊,几乎照亮了半边天,浓烟阵阵,阻挡了视线,黑色的浓烟中,喊叫和哀号此起彼伏。当然不会平白无故着火,任天握紧拳头,该来的,终究来了。 “起来!”任天一把提起仍在沉睡中的舒兰。 眼睛睁开一条缝,舒兰对扰人清梦者颇为怨恨:“干什么呀……讨厌。” “着火了。”任天咬牙:“八成是吴闻启那老匹夫。带着孩子,躲进密道,发生什么也别出来,如果我回不来,也会让周存道保护你们,记住,除了他,其他人的话都不能信。如果他也没来,你就自己跑,出口通向哪儿我跟你说过。” 舒兰一听着火,眉毛差点没掉下来,惊叫以后才能正常说话:“我就说这行当危险……你,你要去哪?” “脱险,我自然会去找你。”任天不忍看他,转过头去,他是男人,怎么可能做缩头乌龟,和女人一起躲在密道,一旦被人发现,不必别人动手,自己就可以抹脖子了。 舒兰终于能够活动僵直的四肢,挣扎着下床,用所能做到的最快速度收拾东西,衣服啦,鞋子啦,首饰啦…… “带银子,其他收拾个屁!”任天催促:“快,再拖拖拉拉,火要烧到屁股了!” 舒兰咬牙,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呢,只得披上一件厚实的披风,银票多多揣,抱起小天,眼泪已经噼里啪啦落下来,最怕这种事,还是发生了,从前任天要是听她的,该有多好。 第22章 就说土匪不能做嘛! 护送舒兰进了密道,眼看着他们在黑暗处蹲下,舒兰那双黑漆漆的眸子,没有一点光,暗黑把她吞噬了。不知为何,任天那只掀着盖板的手怎么也放不下去,那一团黑暗中的母子一定也在这样地看着他吧?只听舒兰幽幽地道:“天哥……我怕。”任天的心要忍出血:“火折子去密道那头才能用,记住了吗?”舒兰再次大哭:“你陪我,你陪我呀,我一个人怎么办呀!”任天听到了血滴在地上的声音:“老子做不做缩头乌龟,一样是个死,不如杀个痛快,只赚不赔!”舒兰惊叫:“不是说三两下就摆平?你骗我?!”任天闭眼,“啪”的一声,盖板落下,阻断了凄惨的哭声。 火势是最猛的时候,喊叫声已经弱了很多,估计活人不多了。没被烧死的人和官兵战在一处,官兵是他们的几倍,这阵势,是上次的数倍有余,朝廷真是下血本了。任天环顾,在不远处看见了周存道,正被十几个人围攻呢,长啸一声加入战团,上来就挑下一个兵勇的长枪,震飞一把大刀,银光一闪,一招毙两人,尸体上留下一模一样的致命伤。 “我死了,照顾我老婆孩子!”任天大吼。 周存道趁空擦去眼睛旁边溅上的血:“废话!” “你他妈有什么要交代的?”任天一脚踹在一人胸口,该人捂胸倒地,血像小喷泉一样从嘴里冒出来。 “我一个人,死了活了都一样。” 任天见到血就兴奋,听了他的话,当下哈哈大笑:“多赚几个,去阎王爷那儿也能威风点!” 敌众我寡,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获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至,全身而退的几率都很低。官兵不断地涌来,像海里的浪,层层叠叠,一波未平,一波又冲上来。任天的手已经失去知觉,只剩下机械进行使砍人的运动,突然,鼻端飘过一丝异香,极淡,像女人用的胭脂,又像西域特质的香料。任天当然知道是什么,秉住呼吸,到底是在剧烈运动,多多少少吸进去一点,这一点足以令人头晕眼花,四肢无力。老婆还在等我呢,身体不听话,头脑却清晰,撑着,不能倒……无法支撑,依然支撑,又死了两个,哈哈,又赚了…… 第22章 没有一丝光,舒兰卷缩在黑暗中,抱着小天,除了小天偶尔的“咿呀”声,完完全全的黑暗中,再无丝毫声响。任天怎么样了?这个骗子,舒兰咬牙,咬了一半,又哭了,这个骗子,老天保佑他平安无事。 与外界绝对地隔绝,一刻钟,半个时辰,一个时辰……时间长了,独自等待变成煎熬,舒兰觉得自己要疯了,小天醒了,又睡去,他可没那么多烦恼,可与黑暗交融的那份焦虑,直让舒兰想大叫又想大哭——两者都不行。 到底过了多久?又渴又饿又累的舒兰徒劳地抬起头,试图估算这段黑暗的时间,觉得已经至少三个时辰,现在应该是个明媚的清晨,也许更久。任天怎么还不来?他不是说小菜一碟,很快就能来接我?可他又说拼不拼都是个死……他不会死,他还没有败过呢,这一次也不会,以后都不会。 小天动了动,小脚踢上母亲的腰际,小手抓着母亲披散下来的长长的头发,哼唧几声。舒兰知道这是哭的前兆,估摸着是饿了,一边拍着,一边喂奶:“宝贝疙瘩,这时候可不能哭啊……”小天不听话,大人不让做的偏要做,不要生存不要吃饭,只要一次哭个够:“咿呀——呜哇——” 舒兰急得恨不能捂他嘴,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只得又摇又拍,低声唱着摇篮曲,试图将他唱困,无奈事与愿违,任小天同志是个小人来疯,越理他越兴奋,如此一来,哭唱的劲头更足了。 “小坏蛋,你要害死妈妈吗?”舒兰快急哭了,任天怎么还不来?周存道也不见踪影,会不会都……舒兰禁止自己想下去,孩子哭得越来越凶,得去地道那头,才不至被外面的人发现。 狭小的甬道,只能躬起身子,小步前进。没走几步,只听头上一阵脚步声,杂乱而急迫,足有一二十人,难道官兵找来了?舒兰倒吸一口冷气,手脚并用,快速前进,其状类似于一只土拨鼠。 “你,你,下去看看。” 谁要下来?舒兰的心跳到嗓子眼,完了,被他们发现了!那么任天…… “啊——”脚被什么东西抓住,动弹不得,舒兰拼命踢腾,只换来身体不住地往外拖行。宝宝啊,你真的害死妈妈了,妈妈被官兵逮着了。头顶突然出现光明,直刺得舒兰睁不开眼,紧接着身体想死老鼠一样掼在地上,痛得人眼冒金星,手肘膝踝剧痛,眼睁开一条缝,原来是擦伤,好在护住了小天,孩子安然无恙。 左右都是人,有人在笑,有人面目狰狞,有人冷冷地注视,最显眼的是中间的一人,又矮又胖,脸似烧饼,五官奇小,又全挤在了一起,带着些玩味,又带着些刻毒,从容地开口:“任夫人。” “吴德?”舒兰震惊,震惊在这里遇见他,然后愤怒得红了眼睛:“是你,是你攻打山寨?!” “我得让他知道,什么叫风水轮流转。”吴德冷笑:“别来无恙吧,任夫人,哦,差点忘了问候你的孩子。相夫教子,天上人间?” 什么乱七八糟的,舒兰急道:“任天呢?” “他很好,我会照顾他的。”吴德一笑,本来拥挤的五官更加紧凑。丑到一定程度,看他就变成一种残忍,当然自己是看不见的:“我很遗憾,不能让你陪他。”停下,挥手驱散众人,待二人相对,弯下腰,缓缓道:“因为你要陪我。” “混蛋!”舒兰通身颤抖,担心任天,却无能为力,一通火全发在了吴德身上:“下流!” 吴德仰天,无声地笑,看着她精致的小脸,只觉她越发漂亮,比从前更有韵味了,摇了摇头:“别忘了,你是我已过门的媳妇!” “你还有脸说?!”舒兰气炸:“当日若不是你贪生怕死,将我拱手送人,我能落到今日这般田地?这也算了,只当我有眼无珠,可那次下山,你竟让人杀我,简直是灭绝人性!” 吴德面部抽搐,狠狠盯着她,见她一脸无所畏惧,又转而盯着她的孩子,目光久久不移开。 “你……你要干什么。”舒兰抱紧孩子,心头滚过不祥的预感。 吴德淡淡地划过目光,杀幼婴名声太难听,这种只赔不赚的买卖,他不会做的:“不管怎样,我没休了你,你依旧是我媳妇,男人怎样对自己的老婆,那是他自己的事,外人管不着。” “畜生,你到底把任天怎么样了!”舒兰气得眩晕,厉声道。 “我没把他怎么样。”吴德微微一笑,说的反而很像是已经怎么样了。 舒兰痛哭,为了任天,为了孩子,也为自己今后茫然而沉痛的人生。转了个圈,以为得到幸福,已经死死抓住,还是失去。幸福是最靠不住的东西。自己会死吗?任天会死吗?这样的活着,是一件幸事吗?可是自己若是死了,孩子怎么办?舒兰回忆,当初把他生下来,不是为了今天离他而去。他那样小,离开父母,几乎不可能活下来。小天受了母亲的感染,也开始断断续续地哭泣,这回是真的饿了,不过悲痛之下的母亲再也没心情喂奶。小人来疯就这样哇哇大哭,提醒母亲他的存在。 未来是怎样,几乎不可想象,舒兰悲哀到极点的心反倒有种异常的释然。既然决定活下去,就要活得对的起自己。听说吴德虽无正房,却纳了好几房妾室,女人他是不缺的,那么他要她,一定不是出于爱慕与发情的需要,那不过是一种心理弥补,也是种另类的报复。一次,也就无味。毕竟他不爱自己,不然当初也不会轻易放弃。 舒兰冷笑,都是孩子他妈了,还怕什么凌辱?心里的翻江倒海的恶心,不过是对肮脏事物的本能抗拒,谁喜欢睡垃圾堆呢?吴德就是堆成小山的垃圾。至于其他,舒兰自认没什么愧疚,这个时候,也没觉得对不起任天,又不是她出墙!当初她劝他洗手不干,他一百个不愿意,今天发生这种事,他没有资格指责她的行为。 “说吧,让我怎么陪你?”舒兰目光灼灼,毫不示弱。 “有刚性。”吴德抱臂:“平时看着柔弱,不想还有如此刚火。” 舒兰冷哼:“对我,你怎么着都行,我的孩子,你若动他一根指头,我立马死给你看!” 她死了,擒获任天的壮举就少了一项增光添彩的活动,顿减兴味。吴德对那孩子恨得牙痒痒,野种,名以上的老婆和别的男人生的野种,这个男人还是他的对头!可他不想杀那孩子,因为没有用,他从不做无用之事,即使杀他,也是在全盘报复完毕,世人渐渐遗忘了这件事之后——当然他也不会以自己的名义。 “谁知道呢,这小东西这么吵,你又抱着不肯撒手,丑死了,谁知道哪天我受不了就捏死他。”吴德淡淡地。 如果舒兰是任天的七寸,孩子就是舒兰的七寸,七寸掌握在别人手里的舒兰相信世上有种东西叫讨价还价,也知道有种无耻叫说一套做一套,对付比自己更无耻的人,她决定双管齐下:“孩子哭闹是天性,你不准他哭,岂不是逼我死?你想我死,也可以,任天知道我的死讯,一定也活不长,我们约好同生共死,信不信由你。” “那我就得好好伺候你和你的崽儿?”吴德怪腔怪调地。 “我让你满意就是了……”舒兰咬着嘴唇,声音越来越低。先答应着,骗一会儿是一会儿,谁知道未来怎样呢,对自己认真,对别人马虎永远是生存王道。 第23章 这些都是任天教她的,他教她时,她觉得无聊,反感着呢,没想到今天居然用上了。多么希望永远用不上啊。 吴德俯视她,陷入沉思。 谈条件,一定要把自己设想成对方,想想所开的条件,如果你是他会不会被打动,倘若自己都没被诱惑,还能指望别人痛快拍板?舒兰想起任天语录,心里总是酸楚无限:“你下血本,总希望利滚利吧?” “聪明女人。”吴德笑了:“我喜欢聪明女人。” 他能留她一条命,就表示任天还活着,舒兰彻底松了口气,活着,就还有希望。突然想起:“周存道呢?” 吴德眼中掠过一丝愤恨,很快就消失了:“除了任天,其他人全部正法。” 舒兰发现她真的是有点儿聪明,吴德那丝带着恨意的目光,没有逃过她的眼睛。他肯定是吃了周存道的亏,却让对方跑了,如果周存道死翘翘,他会掩不住得色,大笑不止的。 活着,就有希望。 第23章 任天以为自己会像只粽子,没想到是条软了的扁鱼。 一醒,胸口剧痛,心说这还没下地狱呢,就万箭攒心?然后就看到了自己扁鱼造型,摊在墙根,不死不活。他们居然连绳子都省了,与毒未尽的任天觉得受了侮辱——他们也太放心他啦,这简直是蔑视,赤裸裸的蔑视! 最后才关心起身在何处的问题,任天捶脑袋,只敲出无休无止的马蹄声,应该是被放在马上运回来的,当时睡得香,也忘了看路,醒来时,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躺在这间空房子里。 空房子,什么也没有,倒是挺大,四面无声,阳光从门缝中透进来,里面的灰尘不懈地翻滚。干冷的空气中一丝浮动的燥热,夕阳已然斜射,任天闭眼,默念道,一天。 “咯吱——”门响了,一个矮胖的身影背光而来,很礼貌地关上门,像第一次来主人家做客的拘谨的客人。客人停了停,像是在寻找措辞,片刻,只听他彬彬有礼地道:“别来无恙。” “猜到是你。”任天懒懒斜视,对暗害者的出现没有多少惊诧。 “为什么?” “如果是我,受人之辱,也会时时不忘,以最快速度报复。”任天笑,牵动胸口,剧痛中这个笑容变得有些扭曲:“比娶媳妇还快。” 吴德凝视他,良久,微微一笑:“你在为舒兰鸣不平?” “她是我媳妇,老子为她做主是应该的。”提到舒兰,任天的全身都热乎起来,一想到她定已脱险,他就的心就更平静,以致于能够分出些精力来和死对头逗乐,虽然他尽量不去想她,生怕自己一想,就要落泪。 “没有你,她已是我妻子。”吴德咬牙,一字字地。 “你喜欢她?”任天想站起,努力一番,功败垂成,要靠墙,就要靠出潇洒来,索性四肢摊开,听了吴德的话,诧异不已。 吴德淡淡地:“谁不喜欢美人儿,不过我更恨你从我手中夺走她。我手中的东西,不太喜欢被人夺去。” “包括你不在乎的?” “分类权和处置权永远在我手中。”吴德像在说多谢关心,可你的关心明显多管闲事。 任天费解地眯起眼睛:“老兄,说说你到底在乎啥。” “权。”吴德毫不犹豫,当即坦言:“我爱权力。” 任天唏嘘,竟无语凝噎,这就是差距啊,同样是人,差距咋就这么大呢?老子咋就只喜欢女人和自由呢? “你不喜欢,所以你输。”吴德笑道:“出来混,不成仁却一定要成功,当婊子立牌坊的好事我没见过。不进则退,自古皆然,一将成名万骨枯,一生成就只沦为台阶,别做那些枯骨。” 任天翻白眼,咋跟我那死老爹说的一个调调呢?我不烦,耳朵兄弟也该烦了:“我说,你费那么大劲不是让老子改变人生观的吧?县衙离我那黑龙山也就百来里,我是不是更该待牢里?” “别急,做什么事,都急不得。”吴德负手,淡淡地:“抓你,是收回本金,利息,咱们也要算算。” 任天肚子里骂一声,日!不过他做人一向有个习惯,对方斯文,他得比对方还斯文,处处毫不示弱。回忆一下舒兰平日的措辞,那些咬文嚼字的强调,捏着嗓子道:“如此,在下委实想知道利息是什么。” “为了一方安宁,和因你蒙受损失的无辜百姓,本官与府台大人决定,匪首任天游街三日,以儆效尤。”吴德缓缓道:“还请你合作。” 任天一动气,两眼发花,上半身整个儿失去知觉,好半天才恢复。老子抢劫百姓啦?老子动过善良淳朴的劳动人民一根毫毛?老子自己就是无产者的典型代表嘛,老子的财神一向都是你们这些官府走狗嘛!任天也觉得自己可笑,这种时候,竟然想这些,怪眼一翻:“合作?” “铁链,重枷,囚笼……你不觉得很无聊吗?”吴德展望美好未来:“我要的,确切地说是府台大人要的,是真正的降伏,真心的认罪。匪首任天,临刑前的真诚忏悔。” 任天完全听不懂:“你在说鸟语?” “人语鸟语,重要吗?希望你合作,我想你听得懂。” 任天挠头,挖鼻子,抓后背,抠脚…… “事已至此,何必呢?”吴德确定他没有动手之力,于是凑进他,几乎是鼻子贴鼻子:“凌迟改成斩首,多好。人活着是为了享福,要死,也不能任由自己去受罪。人对自己不好,是要遭天谴的。” “你真够关心我。”任天只得谢他。 “谁让你害我出丑?从此以后,我们的生命的就连在了一起。”吴德的烧饼脸上忽然涌现出一种绝世的悲哀:“你知道娶亲那天我把舒兰送给你,回去以后别人怎么说?[奇qisuu.书]凡是对男人来说无法忍受的词,一个不少,统统属于我。那些人当面对我依然尊敬,背后却指穿我的脊梁骨。家里,外边,官场……一个男人被这样千夫所指,难道不该从一个十恶不赦的土匪手中讨回来点儿什么?” 任天越听越想吐,好在一直水米未进,幸免于难:“老兄,我怎么觉得你像弃妇?” “哪怕像母猪,你都还是我的手下败将,阶下之囚!”吴德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得到以后加以珍惜:“讽刺我?激怒我?杀你?换你是我,你觉得可能吗?” “做人不能这么没品。”任天不胜感慨:“换我是你,宁愿多花点时间陪老婆。” 吴德笑了,笑得胸有竹海,缓缓道:“我也料道了……” “不送。”任天面无表情。 吴德开门,外边已是暮色茫茫,深蓝色的天空像千年无澜的水面,风吹来,一湖如镜,波澜不兴。临走,他回头:“只是单纯的好奇——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任天翻眼,一直翻眼。老子告诉你,那明显是废话太多。 “父母兄弟,老婆,孩子。”吴德微笑着替他答了,并笑得保留,像个猜中先生问题的学生:“对么?” 大多数人都是吧?任天对这个问题毫无兴趣,不翻眼了,因为眼皮老跳:“别说老子跟你结过梁子,妈的,丢不起这个人!他妈的就像个女人,婆婆妈妈,没完没了。” “舒兰很美,我依然喜欢,真看不出是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吴德说完,掉头就走。 任天的心“嘭”地一声,掉了出来,落到地上弹了几下:“你说什么?!” 半晌,吴德折回来,慢条斯理地:“需要重新讨论游街的问题吗?” “舒兰……” “别急,干什么都别急,一急,什么都错了。”吴德与其说善意提点,不如说是天生爱炫耀人生经验:“别做那性情中人,当你藐视一切感情,就能得到除感情以外的一切。” 任天度其神色,一颗心“啪”地一声,落地粉碎:“你……她在你手里?!” “为什么不想想,我也许为达到目的,有意骗你。”吴德身后的天色已经完全黑暗,黑色的大口,跃跃欲试地吞噬一切。 相比吴德,任天更了解其父,那老东西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玩人玩到死却让你欲死不能的斯文败类,有其父必有其子,毫无疑问,吴德也是这种人。物以类聚,唯一的区别是,他更聪明外露,酷爱炫耀。舒兰在她手里,他一定忍不住不说。这事十有八九确切。任天面色渐渐恢复平静,肚子里却骂娘骂得抽筋:“没想到后崖那么隐秘的地方,你也找得到。” “别诈我,我最喜欢真实。”吴德做禁止手势:“密道,柴房里的密道。” 任天绝望了,绝望的任天眼前一片漆黑,几乎晕厥。天啊,舒兰和孩子,他比生命还珍贵,决定用一生维护的东西。他们受一点委屈,他就比他们还难过,他愿意用一生的不幸换他们的幸福。她真傻,为什么不好好待着?一声不响地待在里面,是不会被发现的,难道她出去找他了?笨啊,笨女人! 那一瞬间,天塌地陷。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吴德踱了几步,每一下都扬起地上日积月累的灰尘:“依我说,连衣服都不如。” 任天迷惑了,搞不懂他到底要干啥,劝他?站在他的立场上,巴不得对方爱老婆爱到死呢:“别激我,老子是情圣也与你无关。” “是啊,有人想当皇帝,就有人想做情圣,谁不是乐在其中?”吴德沉默,轻轻叹息:“对不起,我只是有点儿感慨。” 任天简直想活剐了他,牙关嘎嘎作响:“动他们一根毛,别想老子合作!” 第24章 真巧,舒兰也是这么说。吴德笑曰:“她后悔着呢,跟了你这么个土匪,到头来还是落到鄙人手里,她已经决定带着你的拖油瓶儿子痛改前非,好好做我的吴夫人。” 任天咬紧牙关,不语。 “不信?”吴德看着他,缓缓道:“我会让你信的。” 一想到舒兰委身于这败类,任天胸口就翻江倒海地痛,她愿意吗?当然不!至于会不会……答案是:会。她怎么忍心任由吴德伤害夫君?当然是人家说什么她做什么了。这个蠢女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徒劳的,也会去做。任天不怪她,也不觉得恶心,只是心疼。 早知道这样,从前就不放任她的天真,一锤一锤地,好好炼她。掰开她的眼睛,让她看看什么叫世道猛于虎,看看,那些豺狼鼠辈,撕去面具是怎样一副嘴脸。不给她温暖,只给她严寒,让她自己发现不冻死的方法,并永世牢记。这样她才能强大,才有资格混迹于世,才不会受到伤害。他宁愿自己先给她伤害。 “无论如何你都是男人,吴德,你我之间是男人的事,犯得着拉上一个娘们吗?” 吴德那个笑啊,像抓到了小偷的妙手,还是当场:“不是我让她参与,是她偏要凑上来。我有什么办法?送到面前的美味,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再咬,牙就要成粉末状,任天才不想失去这两排牙,他还得用它们咬死他呢。沉默,一直沉默。 “时间充裕,让我们好好休息,明天继续。”吴德转身,迈开步子。 任天突然道:“等等。” “我会好好照顾你老婆孩子的,放心。”吴德停步,笑容温暖。 任天低声:“那条密道,其实还有……”吴德侧耳,无奈不是学武之人,耳不聪目不明,脖子伸得老长也是光看任天嘴巴动,反正他的内息被药性压着,也不怕意外伤害,索性半蹲:“什么,你说什么?”话音刚落,只见任天诡秘地一笑,像刚掏过鸟窝的孩子王,然后就是自己冲口而出的惨叫,身体保持平行状飞到门口,脑门撞在门上,小鸟盘旋头顶,叽叽喳喳。 看你怎么在我老婆面前脱裤子!任天冷哼,最好你那狗屎屁股上一辈子都有老子的鞋印。雄伟地站起来的任天保持了这个威风凛凛的造型一会,支持不住,终于坐下,妈的……好痛啊,不动了,再不动了,踹他一脚自己也讨不到什么便宜,所以说力量是相互的,伤害别人也是伤害自己啊。 第24章 如果不是半路杀出个任天,舒兰一定会一直住在这里。 吴德的家,吴德的卧室,曾经的新房,区别仅仅在于一年以后才住进来。迟来的洞房,对吴德和她来说都是讽刺,可他依然不顾她的反对,把她弄回家,又放进了这间屋子。他到底在想什么,她猜不到也懒得猜,总之自己就是个小物件,谁拿在手里,放到哪儿,只是随手那么一下,没有半点自主。 已是晚间,他白天把她往这儿一扔,临走时,说晚上来。舒兰推开窗户,望着星河,结了冰的池塘,外边的守卫,心里竟然出奇平静。入夜了,快到受辱的时候了吧?是只要忍过一夜,还是夜夜如此?或许没有区别。 小天是刚喂过奶,就被老妈子带走了,算起来也有一个时辰没见,怀里空落落,被寒风一吹,那份冷意一直透到心里。他们会好好照顾小天吗?满月了,晚上还是动不动哭闹,半夜自是不能去喂奶,光喝米汤,能长得好吗?他们会不会嫌他烦,没耐心哄他,任他一个人在那儿哭,把嗓子哭哑了?他们会不会打他?一想到孩子受委屈,舒兰的心顿时收紧成一团,拧出苦汁,又松松垮垮地垂下来。任天是她的天,小天就是她的命啊,没有命,拥有什么都是枉然。 “咣”,门响得像要塌,被吴德关上,又是一声巨响,颇把愣神的舒兰震慑了一下。 我没得罪你,犯不着这么看我,舒兰暗自嘀咕,看他浑身灰尘神情狼狈,酸楚的内心得到一丝甘甜的平复,好容易把幸灾乐祸咽下去,站在原地,平静地等待他向自己伸出魔爪。突然,什么东西吸引了她:“咦?”不经意瞥见他屁股后头的脚印,那是脚印吧? “看什么看!”吴德暴躁地回应舒兰的单纯的好奇:“滚到一边去!” 舒兰气得一抖,再抖,三抖……为了小天,忍吧!乖乖地缩到墙角。总算吴德暂时对她不再感兴趣,狠狠瞪了她一眼,自顾坐下,又面露痛苦之色,瞬间站起。背着手,转一圈,转到舒兰跟前,定定地看着她:“别忘了你说过的话。” 舒兰莫名其妙:“我没忘啊。” 吴德不说话了,淡淡地扫视她全身。 原来是这个意思!舒兰脑中炸开一个焦雷,他竟不是强迫她,而是让她自愿。原来最悲惨的不是被人强暴,而是自己把自己强暴了!受辱,也是心甘情愿,这是怎样一种窒息? “小杂种现在还好好的活着。”吴德见她迟疑,轻声:“你个做母亲的,是不是该为他做点什么?” 舒兰通身一颤,眼一闭,手已搭上衣带,她受不了,对方还没威胁,她已经受不了话题触及他的宝贝疙瘩,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她都不会让宝贝受的:“别伤害我的孩子……” “那小东西的命就暂且留着。” “好。”目的达到,可以接受,剩下的就是付出代价。舒兰苦笑,扯下外衣,干净利落,雪白的胴体仿若无暇白壁,淡红的绫罗落在脚边,更添水一样的温婉,仿佛即将蜿蜒流去。 吴德深吸一口气,不可否认,她很迷人,已为人妇,青涩尽去,留下的全是荡人心魄的柔光。她羞极,低垂着头,头发掉下一缕,随着呼吸轻摇轻摆,颇为撩人。吴德忍不住伸手,抬起她的下巴,看她紧咬嘴唇,半闭双眼的窘态,不觉笑道:“羞什么,你是我娶来的老婆,本该有这一天。” 舒兰不语,半睁的秋水眼中滑下一颗泪珠,折射着琉璃灯的五彩华光,为娇颜之最好点缀。 “走两步。”不是命令口吻,却是命令。 舒兰一震,低下头,不动。 吴德淡淡地:“我不想老提起那小杂种。” “别……”舒兰急道,当算盘珠子怕是不行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畏缩不前又有什么用?咬了咬牙,转身,玉背风光全落在了吴德眼里,顾不得耻辱,只随便走出几步算完。 吴德皱眉:“这算什么?耍猴戏糊弄外行?你平时是这么走的吗?!” 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像平时,舒兰觉得他简直是刁难,可是她目前的职业就是忍受刁难。退回来,尽量保持正常,步子放缓,一步一记耻辱,个个烙在心头。走出十几步,舒兰回头,早已泪眼朦胧,闪着泪花,像在乞求停下。吴德不出声,两臂抱于胸前,目光闲闲地落在纤毫毕现的身体上,兴味正浓。 最后是舒兰几乎围着墙走了一圈。 “去。”吴德看完表演,指了指床,意思是你自己上去。 舒兰依言做到,含泪躺下,回忆往昔,任天哪次不是一个横抱,直接扔床上?有时洗完澡,连路都不用走,裹一件长衣,由他抱着,在他温暖的胸膛里美美地睡上一觉,醒来时就回到爱巢,甜蜜安心。不想了,再想这些,简直活不下去,舒兰咽下一口涂抹,连做了两个深呼吸,作为一个有性经验的女人,尽量放松身体,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我要的不是死人。”吴德狠狠掐一把她的蓓蕾。 舒兰吃痛,惨叫了一声,眼泪毫无防备地倾泻而下。她知道他的意思,他要她求他,以前和任天也玩过这样的游戏,当时相爱,只当是甜蜜,如今却是令人作呕的奇耻大辱。舒兰好一会儿,估摸着自己不说,吴德又要提起她的小天,万般无奈,只得颤声:“求你……” 吴德冷冷地:“求我什么。” “求你上我!”舒兰大哭,胸口快要炸开:“求你,求你了!我忍不住……等不及……”话未说完,上方已多了一物,吴德矮胖的身躯重重压在身上。舒兰张开嘴,过了片刻,才发出短暂的惊叫,一刹那,身心俱碎。嘴上一麻,铁锈之味,原来是被他咬破了唇,他贪婪地吸吮着温热的鲜血,丝毫不顾及她绝望的破碎的眼神。任何人看见她的眼睛,都会觉得这个世界随之破碎。 生活是一场或者无数场强奸,这没什么,最为郁闷的是,明明是强奸,竟然还会有高潮。 锦被被揪出两座小山,舒兰忍而又忍,自始至终,不发一声。吴德在上方说了什么,她没听见,突然,左脸颊剧痛,竟然被甩了个响亮的耳光,这下听见他说什么了:“要是喜欢装哑巴,我就真把你变成哑巴!”舒兰立即哼唧几声,那声音是硬的,不那么悦耳,甚至是一种神经性的抽泣。吴德对她一点也不满意,不止这个:“你身上什么味儿?熏得人要吐。”能有什么味儿,刚做妈妈,小毛头嗷嗷待哺,自然是奶味。舒兰的委屈无以复加,从前和任天亲热,他最喜欢她身上的味儿,赞赏有加,流连不已,怎么一到任天以外的人,就什么都不对的呢? “妈的,熏得人发晕。”吴德忍无可忍,进行了一半就忽地撤退。舒兰简直不是他的那块糕,比如他爱吃杏仁味的,她偏是豆沙馅,今晚的支离破碎和勉强调挑起兴趣后的彻底丧失兴趣,让人差点对女人都没胃口。他得找别人继续冲锋,挥手,驱散讨厌的气味,留下已哭成泪人儿的舒兰,看都懒得看一眼,穿上衣服走了。 第25章 最郁闷的不是有高潮,而是你都高潮了,居然不合生活的意。 舒兰已痛得麻木,下床披衣,不愿再想。难道还会有更糟的么?已经把人逼到绝境,再逼一步,又如何?不知道,全看命运的意思,它让你活,你就得活,不管活成什么样,你得听它的。让你死你就得死得老老实实,甭管世上多少眷恋不舍,牵牵挂挂,只添断肠。 “任天,我怕是活不下去了……”舒兰喃喃自语。骤然,一丝呼唤飘来,似乎喊着她的名字,无根无影,像蒸发入空气的一缕烟气。连幻觉也这么凑巧,舒兰苦笑,摸着被打的一边脸颊,这下吴德算是造福于她,一巴掌,打出了毛病,也打出了幻听,真好,听着天哥叫我的名字,真好。 只是你是否知道我的牵挂,是否如我一般,不舍于你,不肯轻言离世。一切挣扎,只为重见天日,于你共渡残生。 只羡鸳鸯不羡仙。 第25章 话说吴德找小老婆泻完火,美美地睡上一觉,已是天光大亮。美好的早晨,做点儿什么好呢?他决定去看看任天。 任天还是老样子,呈扁鱼状摊在墙边,吴德原以为他在熟睡,一靠近,对方眼睛骤然睁开:“早。” “你也不迟。”吴德差点被将了一军。 动了动身子,还是那样,力气被疼痛取代,任天苦笑,摸了摸被吴德摔伤的脑门,上面的血痂已是深褐色,这家伙,下手比自己还狠,真不愧是无德。任天已经在想但凡脱离牢笼,怎么处置这个斯文败类。 “舒兰很好,也很高兴,终于跟着我,比你强百倍。”吴德微笑:“我出来前,她还感激涕零呢。” 自己老婆被人强占,是个人都要愤怒,任天从昨晚开始就已出离愤怒,当下淡淡地:“从前我对官府走狗无恶不作,从不相信一报还一报,于是今天坐在这里。你也该相信,不是危言耸听,是对你真的有好处。” 吴德微微仰首,甚是惆怅:“当我还是个白痴少年的时候,我也很信这一套。” 讽刺不成,反而被讽,任天决定换个话题:“舒兰就在隔壁。” 吴德一惊,不想问你怎么知道,眼神却露了出来。他不该知道的啊,谁告诉他的?不会有人告诉他,也不会是他猜的,按照常理,应该做梦也想不到。 我听见她在叫我,任天证实了想法,心里笑啊,笑开了花。我听见她在叫我,一声声地,从昨晚开始,持续到方才,墙壁很厚,绝不是漏声,感觉上,却近在咫尺,活脱脱地在我面前,流着清泪,诉说着无依。 “那么,我们谈谈行刑当日的行程。”吴德趁热打铁,只要他答应,那么娶亲那天自己的出丑,那要了他一块头皮的一刀,所有的耻辱,都可以抹去。人就是这么奇怪,别人比自己倒霉,自己再不幸,也觉得是种安慰。 任天冷冷地:“看不出你这么心急。” “所以说不要得罪小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却最在乎时间,恨不能现炒现卖。”吴德施施然在他面前踱步,十足的胜利者姿态。 任天耸肩:“老子宁愿得罪小人,快有快的好处。有千年做贼没千年防贼。” “你真没读过书?”吴德纳闷,这斯真是土匪?怎么我一饱读诗书之士说不过他? “老子认字,字不认我。”任天哼哼,老子的土匪血统是很纯正的! 另一边,舒兰刚喂完小天,眼看着他被人抱走,呆坐在床上,空虚与哀伤的双重功效摧残着她的身心,让人不禁有:这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这样下去,我将如何自处?何去何从的想法。当然这是没必要的,是伤春悲秋的,是吃饱了撑的。多少人过的还不如自己,也没有轻言自尽,突然脆弱的舒兰又突然之间坚强了——我该相信天哥,他那么有本事,不会任由命运摆布,他会挂着那招牌式的大笑,击败一切阻挡他的蓬头小鬼,取得伟大的胜利! “喂喂,你们看,她就是舒兰!”窗外忽而飘进女人的说话声,率直中透着英气。 “哦哦,就是她?风云人物啦。”另一个声音,辛辣中带着野气。 “呼呼,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我还以为三头六臂呢。”平缓的语调,一听就知道,说话的人很随和。 舒兰吓坏了,从哪冒出三个陌生人?窗子半开,露出条缝,她们就从缝儿往里看,不时发出感叹。舒兰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更不知是敌是友,呃……这个地方,大概也不存在友了,严重缺乏安全感的舒兰放下帐子,缩进床里。 “几位夫人请速离开,大人吩咐任何人不得靠近此屋。”守卫熟悉的声音。 “咦?我们看一看怎么了?又不少了你的肉!”三个女人显然不太高兴,七嘴八舌,和守卫吵了起来。 她们是吴德的夫人?她们怎么知道我?舒兰想了想,除了吴德向她们炫耀战绩,也没第二种途径。黑龙山出事之前回的那趟家,就是因为被人参观,反感非常,才提前回去,这次又被人当熊猫,舒兰简直怒了。你们看我,不就不能看你们?评头论足也要相互的好不好?!不知哪儿来的一股邪火,一把掀开帘子,跳下床,鞋也没穿,推开窗子就冲外边辩论的几人吼道:“吵什么吵,有种进来,老娘让你们看个够!不敢进来就哪凉快哪待着,有多远滚多远!” 争执的三女一男愣住,齐刷刷望向这边,舒兰冷哼一声,挺了挺胸,冷冷打量三个女人。个子最小的一个站在最前,藕色衣裳,嗓门最大,英气逼人:“哈,这不是找乐么?我不敢进来?” “呦,还没老娘不敢进的地儿,你这话说出来也不怕闪了舌头。”这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甚是尖酸辛辣,白衣胜雪,抱臂而立。 这一位颇丰盈,一身红衣,光是神态就让人看着舒服,五官更是精致而大气,偏又句句温柔随和,一个劲冲着她笑:“小妹妹,看你小,我真不忍心说狠话。” 舒兰没有一下面对三个女人的经验,有点头大:“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三个女人一齐笑了,异口同声:“看你呀!” “我有什么好看的!”舒兰沉不住气,小脸气得通红。 正僵持,吴德从隔壁出来,见了这阵势,阴沉沉地道:“都在这里干什么?” “玩。”藕色衣裳的女人眼珠子一转,不待他反应,拉着那两个一溜烟地走了。 吴德也没追究,吩咐守卫把窗子封死,不准露一条缝,看都不看舒兰,进屋坐下,皱着眉沉思。舒兰自是恨他到骨髓里,耳边响起钉窗子的声音,肚里又把刚才那三个女人骂了一通,桌旁还有几个圆凳,可她不想和他共坐一个式样的凳子,于是气鼓鼓地去床边坐下。 “我们在与任天商讨的过程中,遇到一点麻烦。”许久,吴德慢条斯理地:“我想你可以解决这个麻烦。” 舒兰还没意识到这是个机会,事实上,自从没吴德擒获,她已经不相信自己有好运了,或者说自己在那一刹那,变成了运气绝缘体:“我最没用,谁的忙也帮不上。” 吴德索性直说,因为不相信她的智商,万一绕啊绕,连他自己也找不着路了那才可笑:“他死定了,最轻斩首,最重凌迟。” “……”舒兰骤然别过头,不让任何人看见突然绝提的泪水。没有悲伤,不是悲伤,绝不悲伤,他会逃出去的,他会没事,他不会死,他也会救她,他们一起逃出生天,过与世无争的日子……不是自欺欺人,绝不是! 吴德淡淡地:“怎么着不是死?你那奸夫脑子太轴。你去,好好劝劝他,别跟官府对着干,让他想想你,想想儿子。” “趁火打劫,你无耻!”舒兰最不能容忍别人随意评价儿子,其次是看扁她的老公,闻言直跳起来:“他永远都是打不败的,永远!你再怎么折腾都是小丑,在他马前体如筛糠,拼命讨好求饶的小丑!” 吴德想都不想就一拳挥出,正中舒兰下颌,女人轻盈的身子羽毛般飞出,斜落在地。该死的,居然敢提那件事,此生最引以为耻的事。这女人活腻了,很显然,她想和任天一起死。吴德冷笑,他偏不成全她。她已嫁给自己,生是吴家人,死是吴家鬼。他因娶她丑态百出,这笔账她不还完,休想解脱。 嘴里是腥味,鼻端也是,脸早木了,钝痛,一阵一阵,越来越热的痛,半边脸仿佛烧了起来。嘴不能动,一张就疼得钻心,活动一下舌头也是艰难无比。手摸上去,收回来时已变成红色。头里一群苍蝇,嗡嗡乱飞,给人强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已不存在于世间。 从小到大,没人这么打过她,暴力是个无比陌生的词。别说出阁前,就是跟了任天,他也没下过这么重的手,最多不过是当着众人“摸”了她一下,比蚊子还轻。别想以前了,想想现在吧,想想眼下,如何在吴德这人渣手下生存下去,保住大天和小天的命。确实不能再沉浸在往事中了,无论多么甜蜜美好。 道理往往都是简单的,所以有个词叫知易行难。一想到刚才那下重袭,舒兰的克制经不住悲伤的冲击,还是绝提了,一脆弱,便不争气地干起了老本行——哭。 吴德比任天能忍得多,他竟然无视哀伤欲绝的哭声,自顾自道:“说来可笑,他至今不信你在我手上。” “不去,劝他折腰,我宁愿不和他见面!”舒兰梨花带雨,咬碎银牙。 “不去也行,不过就是证明你们的处境。”吴德看着舒兰,笑道:“你孩子挺可爱的,如果没了一只手,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活泼可爱?” 第26章 舒兰的头炸开万点火光,当即软倒:“不!!!” “人总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吴德俯视着她的崩溃,摇首而叹:“我不喜欢讨价还价。” “你砍我的手吧,砍我的手!”舒兰的心虽然大乱,却一早明白这种人的初衷。他不是因为任天不信才下达如此灭绝人性的命令,而是他想,因为他想,所以他做。变态,永远无需理由。 吴德踢开她,厌恶之色溢于言表:“你的话还热乎着,现在反悔,太可笑了吧。” “你说你不杀孩子!”舒兰爬过去,歇斯底里,声声泣血。 “手不是脑袋,没了不会死。”吴德弯下腰,在她耳边轻声道。 舒兰哭破了嗓子,娇啼变成了粗哑,身子后倒,双手撑地,划出老长的血痕:“我去劝他,我去!求你别伤害孩子!” “我不喜欢你的态度。”听她喊啊叫啊,吴德的兴致还真的来了,用折扇挑起她的下巴,注视着她琉璃般破碎的眸子:“你是个惹人厌烦的女人。” “我再也不会顶撞你,我发誓!”相比发誓,舒兰还是更在乎她的手——毕竟是手啊,骨肉相连二十年。吴德这样的变态,什么做不出来,如果不做最后努力,他真的有可能剁了她的手! “有句话,叫花钱买教训。今天,你就用一只手买教训吧。”吴德说完,不理舒兰恐惧的尖叫,轻描淡写地吩咐外边:“来人,砍下她的右手。”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26章v 守卫一涌而入,尖叫中,舒兰被无情地拖了出去,哭喊与呼救没有持续多久,片刻,无比凄厉的痛叫像狂风大浪,响彻吴府,千叠万层,久荡不去。 被拖回来时,舒兰竟然还是清醒的。 吴德看一眼托盘上的尾指,依然白皙,断处仍然不断冒出鲜红的血,红与白的交融,残忍的美丽。他蹲下,握起她已被血染的右手,怜惜地看着只剩四根指头的柔荑:“女人的手那么美,我怎么忍心整个儿砍下?虽然你是个讨厌的女人。” 舒兰蜷缩于地,只剩不住地颤抖,眼前一片漆黑,耳畔轰鸣,没听见吴德在说什么,她以为整只手都失去了:“别伤害我的孩子……把我怎么样都行……” “伟大啊。”吴德起身,颇为感触,好整以暇地:“女人一有孩子,怎么都变成了牛马?” 要命的痛感一阵接一阵袭来,绵延不绝。舒兰闷哼一声,疼痛却不管什么极限,依然汹涌。披头散发,面色惨白,最爱美的舒兰却顾不得形象,开始打滚,哀嚎,不停地打滚与哀嚎。 一报还一报,当初自己就是这样在所有人面前出丑,如今还在这女人身上,也算以牙还牙。吴德看着女人凄惨的行状,心说怪谁呢?只能怪你跟了任天。绿帽子不是那么好戴的,让我戴,你们总要付出点代价,至于舒兰是不是他拱手送给任天的,他才不管。 “走吧,任夫人。”吴德索性把名义上的妻子清出脑海,这个女人他不爱,所以只要达到目的,他不会再管她的死活。 舒兰置若罔闻,仰头,一声惨叫,用身体里挤出的仅有的力气晕了过去。 “装死?”吴德踢她,像踢上一堆死肉,真的晕了?这么容易晕?不过也好,带上她,给任天一个现场版,感受一下真实度。 门一开任天就看见了舒兰,刚才的那声哀嚎,聋子也能听见。任天的心仿佛被人揪出来,揉碎了又扔到地上,狠狠地踩,又死命捻着,不成形状。舒兰哪儿得罪了吴德?他要那样对她?她是死了,还是伤了?没有受到她那样的痛苦,却比感同身受还要痛。剧痛之下,心早就没有了,胸口空荡荡,头脑轰鸣。我这算什么?一个男人,保护不了心爱的女人,倒让女人承受不该承受的痛苦,自己却软倒一旁,废人一般,无能为力。我这算什么男人?我不是男人! “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吴德笑着,把舒兰扔地上,再从手下手上接过舒兰的尾指,轻放于地:“你们聊。记住,不合作,你还会收到更多的零碎。” “我日你——”任天张嘴,咆哮到一半,吴德已经没影了。舒兰的手指还在地上,断口鲜血已然干涸,黑红黑红的。任天一生都在做这种行当,断手断脚见得多了,杀的人都数不清,哪有见了血肉模糊就晕眩的道理,可看着舒兰的断指,双眼金星乱冒,差点晕倒,勉强坐起,只觉胸口火热,一股东西窜出来,像喝多了,想吐,于是就呕,眼看着鲜红喷在地上,斑斑点点,触目惊心。 生平第一次,疼痛锥心,生平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吐血。 “那个什么兰。”任天没有力气坐起,更无法过去唤醒她,遥遥相望,五脏六腑像被人剜去:“那个什么兰……过来,到老子这儿来。” 舒兰一动不动,脸朝下,恍若已死。 “你个笨蛋,干嘛激怒无德?这下哭都来不急……妈的,手指能不能接上?”任天问自己一个白痴问题,然后自问自答:“妈的,你个笨蛋!” 舒兰抽搐了一下,昏迷中也感疼痛,双足弓起,许久才伸直。 “这下要哭死了。”任天叹息,他是多么了解她啊:“以后不能臭美了,看见自己的手都要心情败坏。这只手指我帮你记下,总有一天让吴德还你,毁一罚十,老子要让他变成人棍!没法让他还,老子就把自己的赔给你,当是这些天,你受苦这些天的赔罪。” “痛死了……痛哇。”舒兰仿佛听见了安慰,在地上蠕动起来,喉咙里发出破碎的呻吟:“别呀,别砍呀,呜呜,掉下来了,救命……” 任天别过头,她像条被人踩扁的臭虫,而他不忍目睹其惨状。 舒兰在疼痛的海洋中载沉载浮,晕眩不已,身体里除了痛,还是痛,好像从出生伊始,就没有摆脱,潜藏在身体里时机一到就爆发的痛感。绝望中,她想起任天,也许无须思考,就已出现在脑海中,只因那是本能:“你快来救我,我受不了了,我要疯了……” “小天怎样?”任天知道她会保护好儿子,用她柔弱的肩膀,去扛,去挡,不顾一切。 果然,舒兰迷迷糊糊地:“他很好,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咦?任天的声音?舒兰突然清醒了,身体不听话,头脑却无比清明,是他,他在跟前!女人的本能是一遇上委屈就要诉苦,舒兰也不例外,眼睛半睁着,嘴上就说开了:“天哥,吴德侮辱我,我不想活了,他恶心,他好恶心啊!可我不答应,他就要伤害小天!” “我知道,都知道。别说了。”任天轻声:“过来,让我看看你的手。” 舒兰的眼睛终于完全睁开,空洞的眸子,像被人抽去了魂魄,呆滞地盯着任天,半晌不动。任天的心早已成灰,被她这样一望,更是如同被风一吹,通通消散。她瘦得厉害,头发散乱,冷汗披面,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灰色,全无往日白皙粉嫩,右手尽被血染,袖子红了大片,黑红色的血痂,散发着血液独有的腥臭。 “天哥?”舒兰试探地问,她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了。 那个曾经意气风发,唯我独尊的土匪斜倒在墙角,威武的身形仿佛小了一号,泯然众人。忍泪,事到如今,还觉得男子汉不兴落泪,结果憋得肋条疼:“你怎么越活越笨,我掳你,你都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怎么换了吴德,就那么白痴,跑去激怒他,你居然激怒他!” 舒兰万万想不到一见面他就数落自己,惊喜脚架变成深刻怨恨:“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看看你的头,伤口都招苍蝇了!” “老子的事不要你管!管好你自己,越聪明越少吃亏,多学着点!”任天凶神恶煞地嘱咐完金玉良言,发现万难的见面居然变成了正宗的斗嘴,实在不划算,内心柔情起来,语气却还在缓存:“喂,你过来。” “你不会过来?”舒兰克制住屁颠屁颠爬过去的冲动,她太想念他坚实的肩膀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任天唯有坦白:“老子过不去,三天了,还是软得像泥鳅。” “早说嘛。”舒兰如释重负,终于如愿以偿爬过去,最快速度扑到任天怀里,半晌不愿支起身子说话。好啊,熟悉的气味,熟悉的温暖,好像又回到了黑龙山,一切不幸,不曾发生。 “为什么不照顾好自己?”任天托起她的手掌,恨不能断整只胳膊,换他一根手指。 “他说你会死,他要你临死之前受尽屈辱,他要你自愿!我恨他!他猪狗不如,凭什么耀武扬威,能活到现在还是牺牲我换来的,他有什么资格恨我?!”说到激动处,舒兰的嗓音都变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听说你任他摆布,我就比死了都难受。” 关心则乱,任天明白,她的一切苦难他都牢牢记下,千言万语,只有一句:“好好活着。” 舒兰无言,唯有重重点头。一切都以活着为前提,即使有朝一日,他们大仇得报,而她已经死了,又有什么意义?岂止报仇,富贵荣华,权钱名利,一个死字,统统一笔勾销。 任天抱着她,只觉得不够,倘若真的还能苟活于世,剩下的时光,他都要抱这个柔弱的躯体,直到永远:“我错了。” “什么错了?”舒兰手上的阵痛一波一波的,此时正微弱地哼唧。 “你劝我洗手不干,我却一意孤行,只管自己逍遥,不顾你提心吊胆,为这个家悬心。我混蛋!”经过这几天的总结与自责,任天产生了比海深的忏悔:“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 第27章 我死了,这就是墓志铭。” 舒兰悲痛中哭笑不得:“这个时候还贫嘴……” “他要你来做什么?”任天才不相信吴德会发善心。 舒兰无奈地:“劝你听他们的呀,无非是尽情折辱,颜面尽失,以报你当日辱他之仇。” 任天震惊,脱口而出:“我已经什么都答应他了!” 那是为什么?剁下她一根尾指,不就是为了威胁任天?可任天早就屈服,他为什么还要下这剂猛药?舒兰的脑子要报废了:“只是为了报复?只因为那天的丢脸,报复就多多益善?他……他是不是疯了,早就疯了?” 任天全方位赞成她的结论,心有余悸:“你们家怎么让你嫁这种人,你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不发生这么多事,谁知道他的真面目啊。我娘说他能干,以后肯定飞黄腾达。”舒兰也觉得后怕,纤弱的身子颤抖不已。 分开才半月,可任天已经尝尽生离死别,恨不能把她变小,别在裤腰带上随时携带随时拥有,摸弄着她憔悴的小脸,胸中柔情之汹涌,前所未有:“吃好喝好睡好,自己好才能保护好小天,你们好,我才能好。记住了吗?” “可是我一个人……” “没用的东西,没有我你就活不下去了吗?”任天疾言厉色:“我能任何时候都在你身边?我愿意老天也不愿意。在家被父母惯坏,出嫁被老子惯坏,你就不知道自己背负点什么?” 舒兰撅嘴,从前她只要一撅嘴,任天就不忍心对他发火了:“什么都是我一个人……我怕,我就不能怕么?” 任天确实不忍心,看着满面凄楚的她,掉转矛头:“你给老子好好保养身体,听见没有,老子最讨厌丑女人,见一个打一个!” “我丑?”舒兰瞪大眼睛,仿佛听了世上最荒诞的笑话。 “你成天忙什么,都不照镜子。”任天淡淡地。 确实很久没有收拾自己,舒兰没信心了,捂着脸,惊叫:“真的丑了么?” “放心,比买菜的大婶好多了。”任天大笑,牵动胸口就是一阵钝痛,可还是笑,好久没有这样开怀,与爱人亲密无间,不分彼此,为了开心,痛死也是值得的。(虽然如此,我还是不能理解小美人鱼,阿们。。。) 从前他觉得自己喜欢她,就是因为那张俏脸,一颦一笑,风情无限。花解语,玉生香,世界因此而明亮,女人的存在,就是为这世界注入柔情,美丽的事物,没有不占有的道理。可现在,他抱着她,觉得无所谓了,她长得什么样,跟他没有一点关系。真是卖菜的大婶又怎样呢?心比眼睛重要,眼睛最会骗人。越漂亮的东西,越是惑人。 “天哥……谁也不能拆散我们。”舒兰哽咽,眼泪吧嗒吧嗒地。 “谁敢,我看谁敢!”任天梗着脖子,豪气干云。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27章v 是美好,总有破碎的时候,是温情,总有冰冷的时候,是幸福,总有瓦解的时候,所以,只要眼前,不要未来,瞬间欢愉,也是欢愉。 吴德一进来,正好看见他们在欢愉。 舒兰酥肩半露,星眸半开,任天低吼阵阵,激情勃发。这是多么儿童不宜的画面啊,多么的罪恶多么的不可饶恕,最令人无语的是居然是在这种生死离别的情况下! “咳。”吴德怪腔怪调地:“我来的正是时候?” 舒兰一惊,她背对着闯入者,此时欲迅速弹开,被任天按住:“慌什么,咱们亲热,关他鸟事。” 我不慌,我怕丢脸啊,舒兰终究是没克服心理障碍,嗖嗖几下把衣裳穿好,对于这个温暖的怀抱,却是很没有心理障碍的,任何情况下都沉醉其中:“我听你的,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吴德郁闷,相当郁闷,主角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沦为局外人?只有天知道:“咳咳,来人,把她带走。” 守卫应声,只见舒兰依然一动不动,稳钻任天怀中,任天呢,大手勉强弯过去,把那小肩膀小后背楼得紧紧,两人眼中只有彼此,哪里是两个人啊,分明早已融为一体。永恒,不过如此。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那太俗气,透着假,我们只要实实在在的,相亲相爱相守。人生太多未知与无奈,只有现在,我们相望,烦恼尽消。太少,太短,太匆匆,可又有什么关系?这一刻,便是一生。 舒兰终究是被带走了,而思念,却是带不走的。 伤口愈合得很慢,十多天,还是不能沾水,不能活动,大冬天的,总是僵硬着手,很容易生冻疮。舒兰还没长过冻疮呢,天一冷,发疼,一热,发痒,一块块的红斑,由红变紫,最后变硬,皮极薄,稍微一碰就破皮,渗出淡黄的脓水。钻心的痒,又是临近伤口,不能挠,忍啊忍,有时嘴唇鲜红,生生咬出了血。 又疼又痒的时候,就通过想任天来缓解痛苦。回忆往昔,他们的小屋,他们的小鹿,他们的天然浴池,他们走过看过的每一寸土地和天空,白云苍狗,夕阳满天,伴随着他们欢愉的山风,春秋冬夏,无边无际。 美是美,可有时,也会潸然泪下。 也许是我过于脆弱,舒兰自责,只是很小的痛楚,放在谁身上,不过就是抱怨几声就过去的事儿,却能引发躯体里所有的伤感,把一切不幸都调动起来,为自己大恸,每当这个时候,觉得世界要完了,所有人都要完了,任它去吧,一起完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还好是间歇的,不然真得抑郁。若不是和任天温情一把,身心平衡,还真有可能改变人生观。舒兰不是不庆幸,还好有任天,还好遇着他,不早也不晚,就是那么个倒霉的时候,现在想想,全是能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怎么当时就全是怨恨呢?真是可惜了好场景,本该沉醉其中,好好享受的嘛! 绝望的舒兰又复乐观了,相信任天,相信生活,相信未来。 吴德目的达到,似乎也不怎么再为难舒兰,母子俩得以平静度日。小天长大了,也壮了,会伸手拿东西,不要,就往地上一扔,嘴里会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像在喊妈妈。孩子大了,渐渐断奶,舒兰也就不是天天能看见小天,吴德又吝啬得紧,好像多让这对可怜的母子相聚,就对不起江东父老,要多苛刻有多苛刻,有时喝多了,还跑来发一顿酒疯,或咒骂或殴打,舒兰没少受罪,为了那姓任的爷俩,没办法,忍吧。 “你男人不在你隔壁了……”某日,吴德又喝得醉醺醺,跑来折辱一番仇人家属,拳打脚踢一番,最后小人得志地道:“知道他去哪了吗?死牢,县衙的死囚牢。” 舒兰蹲在地上,护住头,无言。 “一打你就叫得跟杀猪一样,怎么着,这回倒是安静了?”吴德踢一下她的腰板,不轻不重,女人经不起大力,分寸得拿捏着点儿,这个他还是知道的,虽然如此,舒兰还是痛得闷哼一声,柳叶弯眉蹙在一起,诉说着所有的不幸。 任天不在隔壁,不与他朝夕相处,呼吸相闻,对舒兰来说,比杀了她还要痛苦——她终究是离不开他。坏事经得多了,也就不奇怪还有比这更坏的事,还能说什么?命运捉弄人,捉弄的还不够吗?所以沉默,唯有沉默。 “别恨我,这可不是我害的。”吴德俯下身子,轻声:“昨天,有人夜闯我的府邸,探听我的虚实,摸清所有的路径,被我……”故意停下,观察舒兰的表情,看着那双秀眉蹙得更紧了,鼻翼都在一下下地颤动,于是满意地接着道:“被我雇来的高手发现,恶斗一番,负伤,夹着尾巴逃了。”话音刚落,舒兰也随之松了口气,这个周存道,猫有九条命,果然不假。 看着舒兰如释重负的神情,吴德自顾笑了一会儿,寒声问:“你,知道是谁?” “不知道!”舒兰矢口否认:“不明白不清楚不晓得。” “是吗?”吴德还是踢刚才那部位,不重,却奇准:“不说实话可是要吃苦头的。” 舒兰整个人痛得往前一栽,脑门着地,咣当一声,配合惨叫:“啊……我又没亲眼看见,怎么会知道。” “手指头又不想要了,或者说,整只手都无所谓?”吴德眼都不眨,又踢向那一处伤患。 不要,不要砍手……舒兰有一刹那的软弱,伤处麻了,钝了,倒不显得那样难捱。不要砍手,那种滋味,不止是痛,随着那一下无情的手起刀落,整个人从此不复完整,仿佛随时漂浮于头顶的黑云,提醒你的阴雨绵绵。这一处伤口还没痊愈,怎堪再添一处?可一想到周存道,任天唯一的希望,舒兰的软弱统统去了爪哇国,仰起头,定定地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砍下我的头,一样是不知道!” “砍你的头做什么?”吴德不踢她,因为有一处要害,根本不用触碰,就能迅速达到目的:“你儿子我好久没见了,让人抱来看看?” 舒兰的表情瞬间凝固,渐渐变为灰败。胳膊拧得过大腿吗?轻则酸痛,重则骨折。有时想,出一口恶气也好,别管什么代价,可是……终究不是她一个人。 “你不说我也知道,周存道,任天的二把手,黑龙山的二当家。”吴德笑得肆意:“你最该恨的,其实是他,若不是他不自量力,企图救走任天,你们这对狗男女还不至于分开呢。” 你才是狗,舒兰腹诽个够,牙也咬得酸了,才算尽兴。压着大哭的冲动,面带调侃:“哦,这个啊,无所谓的啊,反正迟早乾坤会重新扭转回来,错了没关系,改嘛。” 第28章 这女人已站了起来,吊儿郎当,无拘无束的样子,而事实情况不是这样,她是最无助的肉,随时都有被切片的可能。吴德不明白她为何无惧,就像不明白任天为何突然态度大变,答应他的一切要求。在吴德看来,感情是最贱的东西,什么都换不了,可就是有人趋之若鹜,甘之如饴,这就是所谓的脑筋不通吧?这些人的筋真是要定时疏通,才能保证人类正常活动啊。 吴德微微一笑,一句话,就能将这个女人的坚强甩扁在地,稀巴烂外加四处飞溅:“二月初五,游街示众,午时开刀问斩!” 舒兰愣着,半晌,喉咙里发出一阵古怪的响声,像溺水者的最后呼救,这声呼救一直持续到她白眼一翻,身子后倒,昏死过去。 天人两隔,最苦莫过于此。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28章v “喂喂,你醒啦?” “哎哎,你没事吧?” “呼呼,你已经昏迷一整天啦。” 舒兰睁开眼睛,就看见上方三个女人的盘旋与轰炸,他们瞪着大眼睛凝视着她,带着充分的好奇与那么一点点关心。刚刚清醒的舒兰,一时不知身在何处,这几个女人倒是有点眼熟:“你们是什么人?” “噫,跟你差不多的人。”英气勃勃的小个子女人语气中掩不住的率直:“我叫丝吉。” 面庞白皙而秀气的女人笑了笑:“我姓胡,胡郁。” 珠圆玉润的女子总是弯着眼睛,缓缓道:“橙橙。” 这下轮到舒兰发问了,因为她已经想起这几位何许人也,那天非要进来捣乱的就是她们嘛,还跟门口的守卫吵了一架,不欢而去,怎么,今天又卷土重来?这也太奇怪,吴德的小老婆,那么关心自己干什么,不由得放冷了声音:“你们来,该不是看我笑话吧。” 丝吉抿嘴一笑:“妹妹,我们没那么坏,你别怕。” 胡郁撇了撇嘴:“闲得啊我们?你若是他夫人,请我们,我们还不来呢。” “别看了,那些讨厌的守卫,被我们大骂一顿,不敢拦我们了。”橙橙得意洋洋:“反正我们不怕吴德,他爱把我们怎么样,随他的便,好姐妹却是要结交的。放心,我们虽是他花钱买来的小老婆,却得宠得很,以后妹妹你有什么难处,言语一声,女人嘛,就是要互相照应,不然谁疼我们呢?” 舒兰被她说的一愣一愣地,至今搞不明白这几位大姐哪儿蹦出来的。 “哎,那天那个又高又壮的男人,是不是任天?”丝吉眼睛亮亮的问。 “你见过他?”沉默中的舒兰心塑料袋一样被拎起。 丝吉诡秘地一笑:“刺客一走,吴德就把他运去县衙了嘛,隔老远的,我看了一眼。哎呦呦,当时就觉得你好福气,如今纯爷们可不多了。” 舒兰对这几只虽有敌意,听到恭维,却没有不开心的:“嘻,他粗鲁着呢,说话最爱带脏字儿。” “吴德斯斯文文,可你也知道什么货色。”胡郁毫不掩饰对良人的厌恶之情:“高下立判。” 想到任天不日问斩,舒兰的心像被捻碎了,垂了头,低泣道:“高又怎样,还不是姓名难保。” “你家那位,依我看,命大着呢。”橙橙憨笑:“我懂些相面之术,那土匪是福相,你也是富人贵命,等着吧,好日子在后头呢。” 舒兰闻言,对她们的敌意立即蒸发无踪:“是吗?准吗?” “哎呀呀。”三个人忽而同时道:“要走了,吴德要回来啦!”说着,匆匆向门口走去,橙橙落在后头,临去,在舒兰耳边轻轻道:“有人来救你,好歹带我一起,这牢笼,我是宁愿一死也不想待了。” 也不知怎的,舒兰脱口而出:“放心。”放心?对方底细还没摸清,就许下承诺?舒兰觉得自己太鲁莽,任天是吉是凶,周存道是死是活,还不甚明了,居然当起救命菩萨。生活的本质果然是凌乱啊。 该喂小天了,他爹为咱们牺牲,咱们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才对的起人家。 一刻钟之后,舒兰从老妈子手里接过小天。那老妈子平日狗仗人势,没少给过舒兰白眼,这次居然有些不安:“这个……孩子不吃东西,也不知怎地。” 小天的脸微红,眼睛紧闭,周围有些干了的眼屎,呼吸不甚平稳。舒兰把手伸进襁褓,只觉得身上比平时热,应该是伤风,目前没有发烧:“看过大夫了么?” “我跟老爷说过,他说不用。” 这样耽误,到了晚间,弄不好就要烧起来,舒兰急道:“孩子不比大人,有病是耽误不得的,烦劳跟你们老爷再说说。”说着,取下颈间挂着的玉佩,交到她手里:“这是古玉,几百两银子还是值的,拜托拜托!” 老妈子一摊手,不是她想两袖清风,而是收十块这东西都没用,这份无奈因为那玉,倒是无比真诚:“老爷不见我,再说,他一早出门,我也找不着他呀。” 舒兰无助地看她一会儿,知道无望,只得解开衣襟给孩子喂奶,小天睡着,小嘴紧闭,对塞进口中的食物无动于衷,舒兰轻轻拍他,几次三番,那双曾经明亮的小眼睛还是紧紧闭着。已经昏迷了?舒兰心急如焚,当即下床,鞋没穿,衣裳也忘了掩,就要冲出去,被老妈子手疾眼快拦住了:“你这样也不顶事,没人理你,连这个门也出不去。” “放手!不是你孩子你当然这样说!让他们告诉吴德,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舒兰离水的鱼般挣动:“人渣败类!小天掉了一根毫毛,老娘跟你没完!” 老妈子的耳朵“嗡”的一声,持续耳鸣了,对这个疯女人无计可施之际,只想着尽快脱身:“你等等,我再去找找老爷。” 舒兰要的就是这句话,余怒未消地坐在床边,算是默许,看着老妈子走了,眼泪习惯性地落下,又是狂亲又是心疼,想起任天,又是一阵自怜,最后想到如果小天真有个什么……不能活了,舒兰想,没了孩子,我这么活着,即使今后逢凶化吉,又有什么意义?那是一定不能活了。 “老爷去醉红楼,明儿上午才回来。”老妈子一路奔波,气喘吁吁:“我也没那个权力请大夫呀……” 舒兰二话不说,轻柔地放下小天,拉过自己的被角,搭在小肚子上,这一系列动作都是极温和的,转过脸,母爱的柔光突然换成了极端的狰狞,同一时间,扑过去,揪住该老妈子的衣领,十头牛也拉不开的架势:“你说什么?我们家孩子要因为那人渣去嫖妓耽误病情?!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我孩子病了,你没看见我孩子病了吗?!你们这帮禽兽!请大夫,立马请大夫!!” “我一个乡下老婆子说话顶什么用?你找门外头的人,找管家啊。”老妈子几乎被她提了起来,徒劳地挥动双手:“放开我,你放开我,我替你去找管家行不行?” “快去!!”舒兰一用力,老妈子不是跑出去的,而像是被甩出去的。 母爱可以把百炼钢变成绕指柔,也可以将窈窕淑女变成大力神。 管家的闪亮登场让人觉得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与吴德一式的大饼脸,小眼睛小鼻子小嘴,矮胖如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果然是有道理的。该管家开门见山:“老爷临走时说不请,小人此时再请,实在是违令,能不能请任夫人耐心等待,大人回来再做定夺呢?” “滚!”舒兰跳起来,一脚踹过去:“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比一个黑心!我能等,我儿子等不得!他已经开始发热了……你们没有孩子?你们没做过父母?请个大夫能是多大的罪?!这是一条人命,我儿子的性命啊!” 管家被说得有些惭愧,语气终于不是那种不咸不淡的了,捱了一脚,倒也没怒:“这……老爷知道会叫我滚蛋,我一家老小还指着这份工呢。你……唉,你就别难为我了。” 舒兰咬着唇,泪如雨下:“他还这么小,一岁都没到呢……东西也喂不进去,过了今晚,怕就……你行行好吧!这只是个孩子啊,吴德说过不会为难孩子,他不高兴也只会对我发火……”管家表明立场,早走了,老妈子怕惹火烧身,也跟着开溜,屋内空荡荡的,一切只是舒兰的自言自语。 小天比下午更烫了,孩子随她,身体一直不那么结实,一路成长,总有些小岔子,不是伤风就是闹肚子,自从不是每顿喝母乳,身子越发瘦弱,这一病,势头又那么凶,显见的是极为棘手,大夫……怎样才能找到大夫呢? 病急乱投医,舒兰想到那三个女人。 她们还算热情,也够八婆,通常这样的人,比较喜欢多管闲事,嘴虽然欠,心肠却软,且视别人求助为一大乐事。走投无路,即使是绝路也得往前冲啊,舒兰想都不想就拉开门,手上是全部家当:“麻烦你们,请丝吉他们来一趟吧!” 守卫看了看满脸焦急的女人,又看向她手上的一只金丝镯,一块玉佩,一对银耳坠,不过就是带个话,只赚不赔的买卖,且那几个女人又无法无天惯了,即使追究起来也没他们的不是,于是收下贿赂,欣然应允。 丝吉来的时候,屋内的哭声一直传到外边,门紧闭,只得敲着窗子:“你怎么了?” “小天病了,病得很严重,求求你,帮他请个大夫吧!等吴德回来,我怕已经来不急了……”舒兰的哭声一抽一抽地,说话含糊不清。 一边是一条人命,一边是吴德责难,丝吉是正常人,有着正常的三观与认知,权衡一番,毅然选择前者:“放心,我这就去! 第29章 橙橙和胡郁马上就到,他们会陪你的。” 舒兰泣不成声,反反复复就是一句:“谢谢……谢谢……” 时间不长,也就是半个时辰,舒兰的感觉上却像千年万年,好容易大夫来了,总算有了希望,前脚进门,后脚就是吴德的声音:“橙橙,你们好大胆,我说请大夫?你们,干什么吃的?怎么敢让外人进去?都活腻歪了?” 这人渣这时候回来,显然是看好戏的,说不定还要亲身参与,舒兰想都不想就给他跪下:“是我不对,孩子喘不过气来,脸已经憋红了,求求你,让大夫想想办法吧!” 果不其然,吴德真是特意赶回来看好戏的,绕着跪地不起的舒兰走了一圈,啧啧而叹:“值得吗,为了那男人的孩子,为他你跪过一次,为这野种又跪,那男人却是什么都不做,值得吗?” 舒兰嘶声,字字泣血:“这也是我的孩子!” “对我吼没用,我说不杀他,可也没说救他,这病总不是我让他得的。”吴德笑了笑,对大夫挥手:“请回吧,诊费我会加倍给你。” 年迈的大夫不忍心,远远地看了看孩子,叹息一声:“老爷,老朽不要钱,请让我医那孩子,再拖恐怕回天乏术。” “多管闲事,哪儿这么多废话!”吴德本是有意刺激舒兰,并非当真见死不救,闻言立即不悦:“丝吉,把你找来的老东西弄走,连带你也滚蛋,还有你,你,养你们干嘛?专门气我的?滚回去,别让我看见你们!” 胡郁和橙橙对视一眼,纷纷忍不住求情:“官人,再怎么仇恨都是大人的事,与孩子无关,他还那么小,眼看就不行了,你行行好,就当是积德行善。” 最后一句倒是说倒吴德心坎上,想起被任天折磨得久病的父亲,积点儿德也好,息事宁人地一甩手:“算了,看吧。” 在场之人全部一喜,大夫连忙来到床前,搭上小天的脉。舒兰擦着眼泪从地上爬起来,扑到小天床前。丝吉等舒了一口气,欣慰地笑,正在此时,只听大夫急道:“没脉相了……晚了,晚了。” 最先尖叫的是舒兰,不可谓不撕心裂肺,抓着大夫的胳膊,拼命地摇,眼神涣散,口齿不清,反反复复都是:“求求你了……求你……再想想办法……不能让他死……” 大夫满口答应,临阵不乱地施针,小天被扎得像小刺猬,脸色依然慢慢变紫,嘴唇越来越白,别说脉相,呼吸也停止了,眼看着就要断气,大夫也没了办法,长叹一声:“迟了,迟了,早一刻都能捡回条小命!这病发作一天,你们怎么现在才请郎中?!” 舒兰呆呆地,一动不动,似乎什么也没听见。 三个女人愣住,看着小天,仿佛不相信这么小的孩子也会和大人一样死亡。 吴德正要走,刚到门前,闻言,怔了怔。呃……死了?这这,不是我的本意啊,原来真有这么严重?早知道不演这一出了,我真的只想在任天儿子身上出口气,谁想到他说死就死了啊。就晚了那么一会儿?老天,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早上还好好的,老妈子跟我说,我也看了,就是不吃东西嘛,有什么大不了?怎么从醉红楼回来就搞成这样? 完了,这下罪孽深重了。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29章v 大夫走了,吴德走了,三女走了,夜深,空房,只剩舒兰和怀中的小天。 舒兰的头自从大夫宣布孩子已亡,已经很久没有安静,全是“咣咣咣”和“叮叮叮”的声音,像有人钉棺材板,不得安宁。自此,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全不知道,所想所做,只是抱起小天,就这么抱着,谁也夺不走,谁也别想伤害。 小天,你冷了吗?怎么身上这么凉。你真乖,一直没哭,从前你最爱哭了,爸爸和妈妈都不喜欢你哭鼻子,现在好了,你开始懂事,安静地睡着,就这样,该有多好。你就这样快快长大,长成个大小伙,到时候,我们都老了,你就保护我们,不让别人欺负。妈妈一闭上眼睛,就是你长大的样子。你的个头一定很高,因为你父亲就是个大个子,像他,错不了。你的头发一定很黑,很长,油光光,像我。你的眼睛大而有神,黑白分明,会说话。你的涵养一流,学识卓然,女孩子都喜欢你…… 你怎么还是怎么冷?别怕,爸爸快回来了,他一定会和我们团聚,一家三口,共享天伦。你看到那一天了么?我已经看到了——真漂亮。我们会好起来的,虽然现在很糟糕,对了,苦尽甘来嘛,总是有苦才有甜,好东西,要放在最后,慢慢享受。等吧,耐心地等吧,陪着妈妈,一边长大,一边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两天,三天……舒兰反复地想着重逢的画面,毫不厌倦。 “把孩子放下吧,如土为安呐。”橙橙抹着泪,不忍看这一幕,别过头去。 舒兰披头散发,衣衫脏乱,神情呆滞,最可怕的是一双眼窝,竟然生生地凹了下去,整个人瘦得不成形状。三天水米未进,自欺欺人,痛苦煎熬,把美丽的女人变成了形销骨立的鬼怪。 “孩子已经死了!”胡郁忍不住大吼,也顾不得会打击她:“已经死了!” 舒兰恍若未闻,兀自抱着孩子,拍着哄着。 “好吧,哄孩子。”丝吉道:“那你也得吃点东西吧?没有奶水,怎么喂孩子呢?” 没有效果,舒兰的脑袋里雷声阵阵,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这样得持续多久?再过几天,孩子该臭了……”橙橙一筹莫展。又不能硬抢,这样的状态,抢了,就是逼她发疯。等吧,等她累了或者饿晕,再采取措施不急。 于是又过了一天,这个大雨磅礴的中午,舒兰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床上,不省人事。冰冷僵硬,缩成一团的孩子被抱走,从此,舒兰恢复一个人。 人生就是一个从一无所有到一切拥有再到一无所有的过程。只是这个结果,提前到来,那么前方的又会是什么? 昏迷中,有人喂水,神智渐渐恢复,完全清醒过来时,已经换了稀粥。令所有人想不到的是,醒过来的舒兰,神智竟然无比明清,张口第一句话便是:“小天埋在哪儿?” 喂饭的橙橙完全愣住,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后院的槐树下面。” “再喂我吃点儿,有力气站起来,好去看孩子。”舒兰侧首,眼角竟然无泪,可心里明明一丝空气也无,难道从此,就要欲哭无泪? 橙橙红着眼眶准备再喂,抬气头时,发现舒兰已再次晕迷过去。 大雨渐止,雨止,哀伤不止,原来先前的清醒只是回光返照,再度醒来的舒兰神智完全非正常了。她的时空感令人觉得失心疯真是可怕。比如刚醒时,她完全的迷茫:“我这是怎么了,娘呢?咦?这不是我家?你们是谁,快送我回家!” 过了一会儿,见别人没送她回家的意思,还说了好多听不懂的话,自我调整了一下时间,时针指向和任天自由自在过土匪生活的日子:“夫君呢?小鹿呢?这是哪儿?怎么不是我们的小屋……夫君,夫君!” 嗓子喊哑了,夫君也没影,反倒是总有三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跟她嚷着莫名其妙的话,舒兰郁闷急了,不得不又一次调整时针,这次的时空就没有那么美好了:“啊!不要!不要伤害任天,不要伤害我的儿子……小天,小天你不要死,妈妈没有你会活不下去的啊——” 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孩子的死,吴德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可孩子已经死了,那一份愧疚之心,只好用在他母亲身上。他为她请了大夫,专治她的失心疯。治疗伊始,还是有用的,例如喝完一副药,舒兰迷迷糊糊地问:“离任天斩首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吧?”继续治疗,疗效就不大了,舒兰仿佛在抗拒,也许,她暂时没有勇气面对一切,这样疯癫,这样忘记彻骨之痛,不失为一剂良方。 折腾一番之后,没有人再为她请郎中——也许这样,她真的比较快乐。 精神涣散的舒兰经常看见从前的美好画面。 看,看桌子上,空空的?不,有一只烤鸡,那是任天带回来的。她讨厌他,不愿意吃,他二话不说,撕下鸡腿就往嘴里塞,一点儿都不客气。她的心本来因这烤鸡温暖些许,没想到立马就被他不解风情的样子打回原形,每次都是这样,稍微对他有了一点儿好感,他就要亲手破坏掉。她的心总是忽上忽下,摇摆不定,跟他在一起,她总是忙碌,虽然是身懒而心忙。 还记得那个戴花的产婆吗?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要狂笑。小天就是在她狂笑时宣布降临人世的,那样痛,却全是喜悦。从此她不再形单影孤,有了牵挂有了希望,和你血脉相通,长在一起,你可为之奉献一切的,身体的一部分。他不是别人,他就是你自己,看见他,就想照顾的脆弱的自己。他是那么爱哭,多少个痛苦的晚上啊,她和任天推卸去抱他哄他的责任,她总是装身子弱,经不住半夜起床,任天无奈,只好自作自受,又当爹又当妈,日子在吵闹与混乱中翻过一页又一页。 想起做月子时,那可真难熬,身上脏,可不能洗,就这么捂着,捱着,任天看不过去,用温水为她擦身,一擦就是一个月,无一间断,头发也是用半干的布一点一点擦,通常忙活下来,一两个时辰就过去了,也没听他抱怨过一声。忙完她,接着忙小天,那段时间,他整整瘦了一圈。 那些过往,是最好的止痛剂,越好的效果,越像罂粟。 第30章 是沉醉其中,还是连根拔起,长痛不如短痛?一切选择,都握在舒兰的手里。 人可以痛到以为自己会死,绝望挣扎,可以窒息,像厉鬼掐着喉咙,可以自残自贱,用疼痛提醒自己依然存在。只是眼泪,从此干涸,不复存在。 转眼冬去春来,春风又绿江南岸,春江水暖鸭先知,小天已去了一个月了。 “你有什么要求,我尽量满足。”吴德比从前仁慈得多,也许害死一个婴儿,滋味并不如想象中好受,也许很多人都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 “任天就是这几天了吧?”混沌中的舒兰突然睁眼,眼神出奇得冷静。 吴德一愣:“你怎么知道?” “人一达到目的,心就会比较宽。”舒兰倚在床头,淡淡地。 “没人会救他了。”吴德看着舒兰:“他死了,那是活该。你,不可以走,却可以安心地住在这儿,没人再为难你。” 舒兰对吴德的“善良”无动于衷,事实上,她已经不关心自己的处境了:“你刚才说,我可以提要求?” “我能力范围之内的。” “小天穿过的衣服,还在吧?”良久,舒兰轻声。 吴德明白她的意思:“没问题。”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0章v 牢里的日子并不比吴府好过,但至少,比较清净。 任天已经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死牢,完全封闭,像个脏臭的箱子,无一丝缝隙。老鼠蟑螂各自忙碌,狱卒喝酒赌钱打盹,奇怪的生物奇怪地和谐着。任天那几乎凝固的脑子暗思,最不和谐的,只怕是自己的一颗心了吧。 还能记挂谁,自然是舒兰母子。他们好吗?自己去后,他们有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舒兰手上的断处愈合了么?她没再招惹吴德,丢了什么零件?走得太急,面都没见一次,这一别,可能就是一生……他一直都没照顾好她,虽然他一直自信。现在想来,她之前的话也有道理,连大人都无法周全,过着偷鸡摸狗胆战心惊的日子,又怎能再添个孩子?纯属害人害己。任天在受制于吴德之后,已然觉悟,原来先前,自己太鲁莽。他一直觉得生孩子嘛,只要能生,还怕不能养?即使现在境况不乐观,他还有一双手,他会去挣,哪能让他们一直做土匪呢?不用说,他自然知道,只是舒兰动辄提起,惹起他的反感,他才故意不说,气她。 倘若算得出如今这般结果,自己还会给她气受吗?任天侥幸地想,好在就快死了,再大的遗憾,手起刀落间,立即烟消云散。 “有人看你。”狱卒冲着里面闭目苦思的人道。 任天诧异,还有人来看我?这可是死牢,除了刑部的人,谁还能进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腰板,铁链发出一长串清脆的碰撞声,试探地:“吴德?” 阴影中走出一个陌生的影子,同他一式的高大,声音沉稳而沙哑:“任天。” 这谁啊?任天莫不找头脑:“我说,明儿就砍头啦,答应你们的我都会办到,让我清净一晚上行不行?” “为了个女人,卑躬屈膝,尊严尽丧,你还是当年那个冲我挥拳头的浑小子吗?”阴影里的人走出来,昏暗的火光浮在他皱纹遍布的脸上,他苍老,老得让人想象不出年轻时的样子。 任天面无表情,看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哦,你。” 老人的皱纹因这淡然的反应抽搐一下:“宁愿死都不愿与我沾上一点关系?” “想沾还沾不上啊。”任天做受宠若惊状:“狄大人,您是来为任某送行的?” “放肆!”老人疾言厉色。 任天不为所动,掏耳朵:“靠,还真把自己当家长了。” “有对父亲这么说话的吗?!”老人的风度一见任天就荡然无存,看他的样子,甚至想上去揍他:“早就说让你干点正经营生,不求出人头地,也要安稳一世,可惜你置若罔闻,才落到今天这番下场!” 任天果然就置若罔闻了,心说你说过这话?我不记得了,才见过几面啊,你又不是皇帝老子,说什么都是圣旨,老子都要恭听牢记,再说就算皇帝,老子还不想搭理呢:“如果你是来骂我,现在也累了,不送。如果你是来炫耀,坐下,喝杯水,慢慢玩。” 狄远真的就坐下,看他一会儿:“早些年,听说你得罪了吴闻启,损兵折将,双方倒也都没占倒便宜。这一次,你抢他儿媳,伤他儿子,颜面尽失,两笔账加在一起,你以为你还能大难不死必有有福?” “我没觉得自己能淌过去。”事实上任天早已认命:“可也不至于哭天喊地撒泼撞墙。” “所以等死?” 任天莫名其妙:“你也说都到了这步田地,难道我还能躲得过去——” 狄远厉声:“为什么不找我!” 找你有用么,任天撇嘴,老子是死囚啊,又是什么狗屁府台点名要整的人,你……是什么官来着?你好像提过,不过只见过两面,那两面我还顶不情愿的,忘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忘了,忘了还有个你:“三十年前您不顾我的死活,三十年后我也不敢麻烦您,狄大人,笑话也看完了,请回。” 狄远看着他,沉默。无疑,他戳到他的痛处,如果现在的他还有痛处的话。三十年前他是陈世美,为了权力与美色,丢弃了最初的那个女人,只是当时他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有了他们的孩子。若干年后,他再去找那孩子,他已经完全否认他的存在。他的心里从未有他,更别说眼中。他与他,甚至不能说是陌路。 “走吧。”多说无益,无数声对不起,尚且顶不了那个女人的一根白发。 任天抬头,瞪着眼睛:“去哪?” “回家。”狄远一本正经地。 顾不得笑,疑惑把任天塞满了:“狄大人你……说笑吧?” 狄远转身,只留下长长的影子:“你老爹这个刑部尚书做得再不济,自己的儿子还保得下来。” 天神啊,你是刑部尚书?上次还不是啊,只是个什么侍郎,这么快就青云直上了?人啊,飞黄腾达果然靠天赋。狄远已经出去了,步子很慢,像在等他。任天试着踏出一步,左右狱卒好像根本没看见,眼珠子都不往这边转,一步接一步,就这样,居然跟上了狄远,只听狄远道:“都是我心腹,明天自然有人替你受刑。” 任天喜悦的不是自己脱险,而是家眷,一开口,典型的好心当作驴肝肺:“有救我的时间为什么不救舒兰?!” “今后别跟我提这女人。”狄远缓缓道。 “凭什么。”任天不走了,靠这墙,拉开无赖架势:“老子今天啥也不干,就把这道理讲明白。你以为你谁?救我就了不起了?还不是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才被你救。她曾经名义上是吴德的媳妇不错,可早他妈给老子生了儿子,是我任天的女人!为了老子断了跟手指头,为了孩子被吴德那狗东西……我是你儿子,我承认,可我没你那么忘恩负义,更不会为了偷生不顾老婆孩子,做缩头乌龟!” “小时候,你是个无赖,第一次见你,竟敢打我,抓住你,竟然还向我吐口水。无赖,你赢了,我会把你老婆孩子完璧归赵。信不信由你,走不走也由你。”孩子已经死了,狄远追查到他们下落的时候,就确定孩子已经不在了。那是他的孙子,他做梦都想抱一抱的孙子,可是为了让任天听他的,这种悲恸,丝毫不能露出:“那女人我可以救,不过,在我面前自称老子,你就不觉得有点过分?” 任天翻眼,哪是过分啊,是根本没有真正发挥,真想过分,你未必好意思发作。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就是想我叫你声爹——做梦。对这种无情无义只知道时候厚着脸皮弥补的人,就是要一棒打死,不留余地。要不是为了舒兰和孩子,老子才不会屈尊被你拯救。想救我,掌控我,奴役我,下辈子吧! “周存道在你那儿?”任天终于拔步。 狄远沉声:“我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人力,依然不见他半点踪影。” 任天不担心他会出事,这位堂弟比他聪明比他武功高强比他人脉广,找不到,就说明还活着:“在吴府时,有人闯进去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他比你省心多了。”狄远感慨。 “我说尚书大人……”任天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今天的一切太突然太不靠谱:“你行么?我可是朝廷重犯,吴德抓我,在自己家里囚禁,而不送大牢,是不是有阴谋?我高攀成你儿子的事不止咱俩知道吧?” 狄远冷笑,摇头叹息:“阴谋,重要吗?也许。你是我儿子,却比阴谋重要。” “您一把年纪还是别惹祸上身血雨腥风吧,多累啊,好不容易爬上去,不耍权弄势揽点儿财,享受享受生活,为我阴沟里翻船多亏的慌。我这贱命一条,贱头一个,砍也就砍了,老婆孩子能过好日子就知足啦。您还是请回吧,六十的人了,拖家带口的,我都觉得作孽。”任天说着,就要转身。 狄远愣了愣,不相信这话出自他口。如果理解能力没有问题,这根本是变相的表达关心的方式,这野小子什么时候替别人着想过?以前可从未展现过这一优点啊。他对他一直憎恨,十年前,他找到他,他恨不能弑父,以报母亲多年受苦之仇。他要他跟着自己过好日子,他对此不屑一顾,仿佛听了世上最有趣的笑话。浑小子用各种方式反抗他——他姓狄,他就在母亲的姓后加个天,他是地,他就是天,总比狗屎父亲高过一头。 第31章 他让他老老实实做人,他就去当土匪,成为当地一霸。他幼时明明很有读书天赋,也读得颇好,在父亲提出让他走科举之路时,竟然对外宣称自己就是大老粗,且从此把学问忘得一干二净,成了个专业的草寇。 他的事业永远和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父亲的希望相违背。想到这儿,狄远恍然,这哪是陌路啊,陌路是这样?他根本已经把自己当作父亲,才会事事与他争锋相对。你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气得半死,当作人生的追求吗? “你执意不连累我,也不勉强。只是我早年德行有亏,年逾半百,只你一个子嗣……”狄远怅然:“如果你宁愿一死,以报复我无后,我亦无话可说。” 任天停住,回头,看着老头,心说老子就是吃软不吃硬,你瞪着个眼睛威胁我,我还真不吃你那套,可你一把年纪,扯什么绝后……老子也最怕绝后,才会迫不及待地让舒兰生孩子,这一点上,还真是遗传。换位思考令任天的戾气与野气缓和不少:“不是我想让你绝后……这么多年,各走各道,真的犯不着扯上什么关系嘛。”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不配做父亲。”老人望着前方,的神情伤感极了。 老婆和老爸都抓住了他的弱点,也搔到了他的痒处,虐施手段,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任天欲哭无泪,人啊,为什么会有弱点呢?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1章v 二月初五。 舒兰希望这天她犯病,疯病一犯,谁也不认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混混沌沌,多好。 这天,是任天斩首的日子。 可是依然清醒,脑袋像被水洗过,异常清明透亮。二十年种种,黑龙山种种,吴府种种,交替闪现,痛苦分外清晰,毫无保留。这就是最坏的处境吧?一切的一切,事与愿违,人若是没有糊涂的权力,大抵是世上最悲哀的生物。 天已大亮,转眼,就到午时。那个人,那个嚣张的土匪的头颅会飞离他的脖子,从此,离开人世,再过几年,便找不到一点关于他的痕迹。人与蝼蚁飞虫没有区别,死就死了,对这世间来说,小得不算件事儿。 一夕之间,失去儿子,又将失去丈夫,舒兰不知道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不,不是矫情的哀怨,当你失去所有生存的乐趣,生命变成一袭灰色的粗布,你还会将它视作华美的长袍,披它上身?没有理由的生存,没有理由继续。 没有希望,等了这么久,试图擦亮双眼,依然看不见一丝曙光,这漫长的夜,将会永不改变。 小天,妈妈来看你了,任天,等我。 丝吉他们怕她寻短见,收走了所有利器,包括樟脑丸,屋里已没有结束生命的工具。舒兰曾计划打碎瓷杯,用碎片割断咽喉,这需要敏捷的身手与精确的时间,因为胡郁送她的丫鬟就在门外,名为照顾,实为监视,他们都怕她想不开。也许,可以上吊,不,踢掉凳子,响动不小,那小丫头也一定听得见,且上吊总要挣扎一会儿才能死透,行不通,行不通……最后,舒兰选择触壁。 砰的一声,脑壳裂开,再行救治,回天乏术。 太阳爬行到天空正中,午时早过了,推开窗户,只听有人飞报吴德,那声音无比清晰:“刑场传来消息,人犯正法,人犯正法……”抬头,望着二月里难得的耀眼的阳光,舒兰深吸口气,久违了的轻松感觉,浑身竟也轻飘飘的,说不出的舒畅。原来,这一天终究到来,原来,活着是那么沉重。 突如其来的巨响,在多年之后,依然回荡在脑中,只是那时的她,浑身上下唯有解脱的快感。 死亡就是浑身软弱无力,胶着在一堆又重又粘的固体中,不得辗转。原来这就是死,难怪都说,只有真正到那一天才能体验个真切。神智还没有消失,周围的响动也还水纹般回荡脑海,是还没死透么? “你个傻子,真寻了短见。”橙橙叹息。 舒兰一惊,居然惊醒:“啊……” “呼,还好醒了。”丝吉擦汗:“就知道你要想不开,晚来一步,你就撞上了。” 为何还是这讨厌的人世?舒兰郁闷极了:“天哥……小天……” “人已走了,你这样,他们在天上看见,也不会开心。”胡郁一向泼辣的语调也温和起来:“人来世上一遭,虽然麻烦,总是件好事,何苦这么快了结,即便想他们,挣扎一番再到天上和他们团聚,也不迟啊。” 舒兰别过头,泪湿枕巾,伴随刻骨铭心的头痛,像活活被人拿锤头一下下敲击,痛到血液里,痛到骨髓里。禁不住伸手摸头,竟摸出老大一个包。怎么,没有头破血流?那样的力气,只是晕眩与疼痛,伤不到性命?到底要怎样的努力才可以彻底结束这人间苦役? “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丝吉见舒兰郁郁之态,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临走,在舒兰耳边道:“我若是你,就和吴德比谁活得长,这才是绝妙的复仇。” 身心皆苦的舒兰一怔,眼中绝望之色突然褪了不少。 周围再次恢复寂静,对于刚死过的人来说,这种寂静是可以忍受的。想起任天肆意的笑脸,心还是穿透一般,空荡荡地疼,哪更堪想起小天来?即使活着,亦从此不再完整,支离破碎的人,快乐也是支离破碎的。 “咯”,窗棂响了一下。 悲伤过度的人反应会比平日迟钝得多,舒兰好一会儿,才把头慢慢地转过去,头转,眼睛看,目光却依然空洞,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快!”来人身手敏捷,一照面就招呼她:“跟我走!” 舒兰无动于衷,木然看着亡夫昔日的铁哥们。 太匆忙,周存道要愣一愣,才能分清眼前的女人是舒兰。他没有见过这么瘦的人,也没有人有她这样呆滞的神情,这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尊没有生命的蜡像。这尊蜡像胸前紧紧攥着一件小孩儿的小兜兜,像守护今生最贵重的珍宝。 “舒兰。”周存道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元气不足:“你……不能下床?” 毫无征兆,舒兰忽而坐起来,上半身挺得笔直。 周存道没有跳进去,而是伸出手:“外面的人解决了,我们暂时安全。来,我先带你走。” 没有喜悦,也没有声音,舒兰微微低首,不复当年有神的目光更加黯然。 “孩子不在身边?”周存道终于意识到她的迟疑:“没事,先送你出去,我再回来。” “孩子……”舒兰终于开口,却是自己也意想不到的虚弱:“不必了……” 周存道以为她爱子心切:“好,我先去找孩子,你在这儿等我。” 舒兰苦笑,即使苦笑也是笑啊,可明明就像在哭:“小天去找他爹了,我也想去,可没去成。你们为什么都不让我去呢?” 受激过度的典型反应,周存道虽然不知她近日的遭遇,却也看得出来,没时间了,只能长话短说:“为了任天,好好活着。” “为了任天……”舒兰喃喃,猛然想起什么:“你为什么不去救任天?!有能力救我,为什么不救任天?!” 周存道的焦急一扫而空,冰冷,甚至是很铁不成钢:“他说,只能救一个,就先救你们,我如果先救他,他就在我面前自杀。” 触壁的巨响又一次回荡在脑中,舒兰在这样的重击下,完全不能动弹。 “我比你们都恨我。”周存道缓缓道。第一次来,被吴德发现,恶战一场,伤上加伤,差点丢了小命。今日卷土重来,拼着进得去出不来,也要进来。伤是好不了的,两次重创,能活着已经是奇迹。始终忘不了任天的嘱托,所以来了,来了又来。 “小天已经……”舒兰握紧手中的肚兜,抵死不愿说出那个字,干涸的眼中没有泪水,只有绝望的愤然。 周存道看她神色,已猜到八九分,像是自己的亲人,明明逝去,却想尽任何方法自欺欺人:“你……先跟我走,我再来找孩子……任天的孩子,他嘱托我养大成人的孩子……” 同病相怜让舒兰的心里觉得好受一点儿。怎么办?总是要有个新的开始,有结束,就有开始,反之亦然。离开,虽然离小天太远,留在这儿,却离悲伤最近。 瘦弱的小手终于搭上那双冰冷却同样有力的大手,离开的刹那,她仍不死心:“你真的没救任天?”真是个弱智的问题,不用想都知道,若是有一丝希望,凭他们的交情,岂止两肋插刀,插成刺猬也要奋不顾身,舍身取义。可是他真的死了吗?舒兰徒劳地咬着嘴唇,为何刚才,搭上周存道的手掌的瞬间,感受到一下剧烈的心跳?通常他们相拥,才有的互通的悸动。那颗心脏的主人,难道还活着? “你轻得像片纸。”周存道抱她出来,那样的重伤,丝毫不觉吃力。 舒兰轻声,轻不可闻:“若是能飘到天上去就好了……” “上来。”周存道蹲下,把自己的背给她。 “她们——”骤然想起那三个女人,没有他们,自己大概已死了多次。他们帮她,出于同情,可舒兰也知道,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所求,他们做梦都想离开这鬼地方,所以寄希望于她,直至今日,任天斩首,她们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对舒兰却依然如故。有所求,也是人之常情,始终如一,就是人品优良了。舒兰决定报答她们:“西苑的三个女人有恩于我,把他们一起救走吧。” “我不是万能的主。”周存道眼也不眨:“先活下来,今后有的是报答的机会。” 第32章 舒兰看看自己,又看看他,无言。帮人,自己总得有足够的本钱,泥菩萨一个,不,两个,还谈什么送佛送到西,全身而退就不错了。 “抓紧,发生什么事也别松开,一掉下来,就是跌去你自己的性命。”周存道拔出腰间长剑,缓缓道。 这就是要走了么?倘若得以脱离苦海,以后的生活,都会完全变样吧?可是生活的奴隶,却已不关心主人的意向了。趴在周存道后背上的舒兰点了点头,淡然。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2章v 城郊刚落成不久的宅子里搬来一对小夫妻,小相公二十七八岁,小娘子二十出头,长得如同模子里倒出的嫩豆腐,一个比一个水灵,看起来斯斯文文,又很有学问的样子。 没人知道小相公是做什么的,据说是做生意,不然年纪轻轻,哪来这么多钱买这宅子,小娘子倒很是贤妻良母,每天待在家里不出来,和周围邻居也很少说话,时间长了,有人发现她爱晚上在院子里转悠,手上总攥着从不离身的小孩子衣服,神神秘秘,嘴里喃喃自语,神情也像活在另一个世界,人们才知道她原来是有病的。这么年轻,又生得这样美,竟得了这种病,真是可惜了的,难得小相公对她不离不弃,形影不离,可见小相公是世上难寻的优质雄性,一时间大妈大婶都爱找他聊天。 “小伙子好福气,媳妇生得这样俊。” 周存道于是谦虚:“哪里哪里。” “这样俊的媳妇,有点毛病也没什么,你可别嫌弃她呀。” 周存道哭笑不得:“不会不会。” “可我听说啊,夜里老没动静,都不像夫妻啦。”大婶见周存道进门,在他背后和人嚼舌根:“夫妻哪有晚上不打架的,斯文人就是不一样。” 周存道岂有听不见的道理,闻言唯有报以苦笑。其实他还真不想和舒兰住在一起,传出去,对任天死后的声名也是种损害,对自己对舒兰都不好——怎么地,兄弟一死你就霸占他女人?可不住一起又怎么能放心,她再有个什么意外,任天真是死不瞑目,自己也要羞愧致死。 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同居”了。 他进门,看见她时,她正倚在窗边发呆。事实上每天除了发呆,她也不会干别的。周存道替她请了专治这种病的大夫,还好,舒兰并不排斥,她也知道自己有病,知道自己的一切行为属于非正常,却对治疗结果不抱希望。正不正常,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的她脑袋虽然时常沉昏,很多时候,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可至少偶尔快乐。在这种非正常的状态下,她能看见任天,他总是冲着她笑,笑容要多恶劣有多恶劣,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禽兽。也能看见小天,张着小嘴,嗷嗷待哺,挥舞着浑圆的小胳膊,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他们都在她身旁,如果可以一直疯傻,他们一直都在。 为什么要恢复呢,恢复,意味着面对世界那么大的悲哀,舒兰知道自己的肩膀太瘦弱,扛不起现实的包袱,与其累到吐血,不如逃避再逃避。 “春寒料峭,不要多吹风。”周存道为她披上一件厚衣。 舒兰抬头,感激地望着他。她知道,自己之所以可以逃避现实,是因为周存道替她把现实的单全买了,如果没有他的遮风挡雨,自己怕早就淹没在人世的洪流里了吧:“总要麻烦你。” “应该的。”周存道看见她,就想起任天,想起任天,就是刀割般的剧痛与遗憾。他就是为这女人不要自己的命,也为了孩子,可是孩子死了,世上只有这个女人,还与任天有着那么点关系,想到这里,周存道又不恨她了:“你也该好了。” 舒兰故作不解:“什么?” “你其实已经恢复,只是总在骗自己。我见过骗自己没病的,想尽办法骗自己有病,还是头一次遇到。” “不明白你的意思。”舒兰转过身:“如果你觉得我妨碍你的生活,我可以走。你本没有义务负担我,谁也没义务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 周存道哂笑:“你知道我没这个意思。” “别跟我说我的人生还很长,过去的就让它过去……过去了,可也是我生平最重要的,没法忘,哪怕直面它,接受它,当它做遗憾,也无法令自己快乐。”舒兰凝视窗外杨柳,已吐新芽,而自己的心,再也没了生机:“快乐与否,由不得人选择。” “只怕是你不想选。”周存道毫不含糊,当即直指其痛处。 舒兰蹙眉,收回目光:“周存道你永远不管自己的话别人爱不爱听,你就不能狡猾点么?” “子曰朋友相处须有度,过于亲近,就是疏远的开始。”周存道淡淡地:“从前我没度,后来发现还是得有,不仅如此,做什么事儿都要把握分寸,于是就成了任天口中的怪人。也许改得不彻底,偶尔还得发作一下旧疾。” 舒兰彻底无语:“要么不说,一说就呛死人。” 没有任天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没有小天的日子,将是永久。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却不能抹去痕迹,不过,可以冲淡已经是万幸,早春三月,舒兰的病不治而愈了。 看着她把攥了一个冬天的小衣服放进箱子,周存道也松一口气:“女人有了孩子,是不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 “孩子是一切,不可或缺,不可替代。比男人重要,比我自己重要。”舒兰闭上眼睛,关上箱子:“从无到有,从有到无,也能让人和以前不一样。” 周存道看着她越发消瘦的脸,沉默。的确,她和从前那个娇滴滴动辄大吵大闹的大小姐相比,简直像两个人。自从住进来,从未见她一哭,没发脾气没指夷使气没看什么都顺眼,天生的骄纵劲儿和黑龙山任天惯出来的毛病一样也没带到这儿来。她似乎在一夕之前长大了,成熟了,熟过了头……沉默寡言,温文随和,伤痛像把她的灵魂完全遮盖。依然美丽依然动人,只是,不再是舒兰。 “那块有棱有角,闪闪发亮的水晶……”周存道出神,不知不觉喃喃道。 “什么?” “没什么。”周存道已习惯掩饰任何情感,当下只问:“这里住着习惯么?若是不惯,天暖了去南边。” 舒兰对这安定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这只怕已成为孤单俗世的唯一安慰:“你早就买了这宅子?” “黑龙山,总不是长久之计。”他习惯提前安排生活。 不得不叹息,任天与其相比,太随性,也太任性,舒兰苦笑:“你是好男人,会找到好女人的。” 挥之不去的惆怅阴云一般在心的上空漂浮,周存道沉默一会儿,经过掩饰的声音仍然苦涩:“希望如此。” “该吃饭了。”舒兰伸个懒腰,活动筋骨:“说老实话,昨天的菜是不是比前些天的好一点儿?” “造诣又深了一层。”周存道违心地大点其头。 舒兰轻轻一笑,虽然知道他是在嘲笑自己,不过,谁管啊,能忘掉那些刻骨铭心的伤痛就行。多做一件事,就忘掉一记痛楚,事情多了,人忙得晕头转向最好不过,把时间填满,也就是把心填满。自从神智恢复正常,舒兰已经过了几乎一个月这样的生活,难以想象一年前自己什么都不伸手的样子,那时候,连睡觉都想让任天帮她翻身呢……如果从前的懒惰日子是上帝在打盹,那么现在的惩罚没什么不好,这样忘我,没什么不好。 只是苦了周存道的舌头和胃,总是在一些莫名其妙的食材和莫名其妙的味道下辗转求生,堪比哑巴吃黄连。谁让他说话那么不留余地?谁让他从前十个问题九个不回答一个闪烁其词?谁让他在黑龙山时总是对她阴着个脸子,不理不睬?这就是报应。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3章v 任天最不喜欢做的事的就是算来算去,可是现在,他不得不掰着手指头做加法。 “已经半个月了!”任天对这个结果一点也不吃惊,因为已经算过无数遍,如此大声断喝只是为了加重语气:“那死老头到底玩什么?!”同样,不是疑问,只是发泄不满奇-書∧網。最后,幽居半个月的任天决定去找老爹,戳穿他的虚伪面具。 人还没往外冲,狄大人已经主动上门,台词经典而永恒:“外面风声太紧,你最好老老实实待在这儿,否则再出什么事,我也保不了你。” 我宁愿出事,任天栅栏里的公牛似的鼻孔吐粗气,呼噜呼噜的。老子快憋疯了,应该说已经憋疯了,这鬼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成天捂在着莫名其妙的屋子里,啥也不能做。风声紧谁不知道,可只要一无所事事就惦记着老婆孩子,又见不着面,是个人都要急得乱蹦嘛。 自己被偷天换日的真相没人知道,舒兰也一定认为他死了,那真个要哭死,她那么爱哭,大事小事不哭不行,这次这么大的打击,眼睛还不哭瞎了?那无德会不会不依不饶,继续折磨于她?孩子怎么样了?健康成长吗?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着实白了任天不少头发。 “你到底什么时候去救他们!”任天被这个言而无信的老头抽走了最后一点耐心:“满口答应,就是不见行动!” 狄远云淡风清地看着他:“这两年,什么也别做。” “你一开始不是这么说的——”任天干瞪眼。 世上最愚蠢的话,恋人:为什么要分手,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夫妻:你为什么不爱我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第33章 警察抓小偷:站住,别跑!顾客问店主:你们家的蛋糕新鲜吗?任天质问官场老狐狸:你一开始不是这么说的…… “他们在吴府很安全,你死了,吴德没再为难他们。”狄远坐下,他决定跟儿子好好聊聊:“周存道虽然踪迹全无,我不信他会没有动静。我的人不方便,他却方便。” 方便的话,就不会半个月没有动静,不过托词而已。任天质地虽粗,脑子却不粗:“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孙子,你这么不上心,是不是……他们出了什么事?” 狄远千年修行,哪能这么容易露馅,当即面不改色:“吴闻启也算我的老对手,他的府邸,你以为就没有我的人么。” 理由正当,全无破绽,任天又一万个不希望他们有事,所以很乐于否定自己的猜测,对此一笑置之,好吧,相信你天良未泯,当初不要老婆孩子,现在改过自新,要了孙子:“既然有你的人,请他们带个话,我没死,让舒兰放心。” “愚蠢!”狄远拍桌子,也只有亲生儿子才能让他愤而拍桌:“一涉及那女人,你就愚蠢得不可救药!” 任天心底有无数的细小的声音,温柔得像软体动物的触角,只要能让她停止伤心,死也值了。只要能让她和孩子好好活下去,十八层地狱也下得毫无怨言。他们是他的一部分,不,他们就是他自己,却比对自己的爱还要多:“为什么要可以救药,像你一样吗?” 抛妻弃子的人愣住了,良久无言。 “说真的,你对我再好,我也不感激你。你对我的儿子好,不说二十四孝,侍奉你到老还是可以的。”任天观察狄大人掩饰不住欣喜的面色,趁机提出要求:“所以,带个话吧。你不是想我跟你聊天?聊破大天也义不容辞啊。” 人老了,心没那么野没那么坚硬,便想有个温情来源,子女就是最好的快乐源泉,这个条件不是不诱惑,可是,狄大人欲哭无泪啊,孩子已经死了,他上哪弄个一模一样的小天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告诉他实情,他肯定……狄大人想象不出那种暴怒,那种痛失爱子的人生之痛,脑中只有一个结论:让他知道,这个世界就不太平了。 都十多天了,再晚,任天真怕怕舒兰越想越伤心,越想越想不开,虽然她答应过他好好活着,可换位思考,任天觉得如果是他真得殉情,于是趁热打铁:“怎么样?我说到做到。”"奇+---書-----网-qisuu." “沉住气。”狄大人干咳一声,忍痛割爱:“年轻人,要学会等待。” “两年以后我头发都白了!”任天劳而无获,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你跟老子扯这些有什么用,如果我捡回条命不能跟老婆团聚,还不如去见阎王!” 狄大人不高兴了,愧疚感荡然无存:“你在冲我发火?自己惹下的乱子,弄得不人不鬼,若不是我,你真成了鬼!你就这样冲如临深渊的救命恩人发火?!” 提到深渊,任天又想起舒兰,这娘们儿习惯性跳崖的毛病改了没有?这此不会一个想不开,也去跳崖吧?这次等多久都没人去拉开她啦,任老大的心又瘫软了:“让我见她一面……” “那女人果然不是好东西。”狄远不跟他废话,直接下结论。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把好好的一个血气方刚的大丈夫变成了没骨气的鼻涕虫,说完令任天暴跳如雷的一句话,起身,甩袖走了。 任天为此恨透了狄远,认定他是赤裸裸的偏见,外加那么点儿酸葡萄心理,总之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四月,百花盛开,任天狂躁的心终于得到安慰——舒兰被周存道顺利地救走了。 这厮真讲义气,任天手舞足蹈之下直感慨自己交友成功,成功人士果然方方面面都无懈可击啊。周存道这样的精细人,一定也会不负重托,照顾好舒兰母子,自己这样度日如年,苦熬岁月,只为今后能与他们想见,再空虚再寂寞再纠结,也是值得的! 只是时日一长,思念也越发浓重,这千斤重的牵挂,把人的心吊得老高,又压得偏偏,难以透气,如何是好? 任天沉不住气了,一个月可以忍,一年呢,几年呢?心里有牵挂,时间就变成难熬的酷刑。难道偷偷出去见他们一面也不行么?所有人都认为他死了,闭门不出一个月,谁还能想到黑龙山的匪首还活着,哪怕是吴德,都做梦也想不到吧。退一万步想,即使他被发现,也不会被活捉,连累老头。大不了自尽嘛,只要确定舒兰母子平安,死了也值! 当天晚上,果断的任天就果断地溜出了这座僻静的宅院。 惨剧是在宅子的大门外发生的,那时的任天刚刚脱离牢笼,满心喜悦,俗话说得意忘形,乐极生悲,背后先是毫无预兆地中了一脚,没来得及反应,迎面又来一拳,任天也不是吃干饭的,凭着本能与敏捷的身法避开,不幸的是对手似乎比他厉害得多,几乎同时,一掌推出,任老大呈水平状做了次短暂滑行,撞到墙上,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还是那间屋子,浑身都疼的任天简直要崩溃了:“狄远你个老东西!” 狄大人背对着儿子,闻言转身,那抹阴险的笑纹也随之消失,老狐狸变成了孺子牛,含辛茹苦的那种:“哦,你醒了?” “别在这儿装好人,别当我不知道你琢磨什么。找人监视我,亏你好意思!”自从和舒兰过上小日子,久不练武,身手退步不止一点,时间啊,都用来和老婆缠绵了。挫折感油然而生的任天咬牙切齿,说出一句通常最使父母绝望的话来:“我不要老爹,我要老婆!你把老婆还我!还我!!” “别激动,多疼啊,前后都有伤吧?”狄远为掩饰滴血的心,递过一条拧干的手巾。 任天忍痛坐起来,将虚伪的东西一把打飞:“舒兰是我老婆,我找我老婆有什么不对,你再不喜欢她都没用,是我的老婆,不是你的,不需要你喜欢!” 诚然,狄远不喜欢舒兰,非常厌恶。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儿子才惹上吴家,吴家颜面尽失,才赶尽杀绝,如果没有这个女人,一切都不会发生。难道当真不能让他与舒兰团聚?狄大人有这个实力与能力,只是一个不喜欢,什么都白说:“女人多的是,儿子,何苦为那女人赔上性命。” “说的轻巧,你以为我不知道什么叫没出息,不知道什么叫白痴么。”任天躺下,嘀咕。 即使不是,离此亦不远也。狄远叹息:“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靠。”任天忍无可忍:“跟你几十年如一日养大我似的,我娘说这话,没说的,老子立马给她跪下,随便她教训,打左脸把右脸伸过去,手累了老子自个儿打自个儿。你说这话,没资格。” 最近总是不由自主地自取其辱,狄远也很郁闷,更郁闷的是但凡涉及到亡妻的话题,自己总是没了发言权,和任天的身份顿时逆转,谁是谁的儿子还不知道呢。为了维护尊严,闭嘴是唯一选择。 “不是我明天去见舒兰,就是三天后把舒兰弄来见我。”任天翘着腿,抖啊抖。 狄远沉默一会儿,缓缓道:“今天,吴府派人去乱葬岗,挖出了你的尸体。” “嗝——”任天吓一跳,诈尸一样坐起来:“什么意思?” “消息还是传出去了。”狄远沉声:“这也是我不让你露面的原因之一。” 任天不解:“你不是说万无一失,都是你的什么心腹,他妈的这墙要多厚实有多厚实,肯定不会透风?” “我也不知道哪出的问题。”狄远踱步:“不跟你说,是怕你多想,多想无益啊……到底是哪出的问题?” 管你是哪儿的问题,问题是老子短期内见不到舒兰了,这才是大问题,任天干瞪眼:“老头,你不是撒谎吧,撒谎可不是好老头。” 狄远汗颜:“我像吗?!” “像啊……”任天木然:“你不像谁像。” 原来我在儿子心目中的形象是这样的,狄远很是寒心,不过父母就是再寒心也无怨无悔罩着孩子的生物:“别出去,与舒兰无关,与我也无关,我老了,是死是活重要吗,你还年轻,你是我儿子。” 最后一句,分量莫名地重了许多,任天不是傻子,也不是冷血动物。一个人,他从前做错很多,你恨他,这很正常,现在他后悔了,痛改前非,修亡妻的墓,救快被砍头的儿子,用自己全部家当,去赌,却不要赢,只要儿子平安。你现在没有当初那么恨他了,这也很正常,任天接受了自己的心软,暗想你把我当儿子,我虽然还没法儿把你当爹,却还是尊重你的。说不出违心的漂亮话,只得沉默。 狄远见儿子口气松了,便知装可怜这招对付他是无敌的,当即连眉毛都耷拉了下来:“别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恳求,这是恳求。” “好吧……不见,就不见吧。”任天一闭眼,终于松口,导致狄远的心也跟这波浪起伏了一下,终于平静,而接下来的话,又让他从舒心的天堂跌入暴怒的地狱:“带个信就行——” “从今以后不要跟我提舒兰!”狄远急了,眉毛玩起了立正,且动作十分到位。 任天还就不吃这一套,连番咆哮,无非是她是我老婆是孩子他妈之类,震得狄远耳朵嗡嗡作响,濒临崩溃边缘。忍字头上一把刀,继续吧,可任天还在不知好歹地强调舒兰母子的重要性。那女人到底有什么好?狄远想起自己年轻时,根本就不把感情提到日程上来,甚至,人生中的一小部分也算不上,因此他抛妻弃子,因此他成功。 第34章 在狄远看来,男人要想有所作为,就根本不能有儿女私情的牵绊,一旦产生,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毫不留情,砍!所以无须再忍,违背初衷,脱口而出:“你儿子已经死了,别口口声声你儿子!”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4章v 如果舒兰从前最大的毛病是患得患失,斤斤计较,那么现在的她,脑中已无得失二字。不知道是不是不在意,反而会有意外收获,彻底的黑暗过后,竟然会有黎明的微光。这微光,便是平静生活给人带来的止痛,并不能彻底治愈疼痛,只是那样的缓解,已经让人提上一口气,活着的那一口气。 那么想死,终究还是混迹于世,且熬吧。 日复一日,这一天,周存道送了她一尾琴:“打发时间,比发呆好。” “九霄环佩。”舒兰轻声。周存道是行家,出手不俗,一送就是古琴,乌黑的琴身,黑得发亮。舒兰微微一笑,柔荑抚上琴弦,不觉久违,只觉陌生。待字闺中时,此乃最佳伙伴,自从嫁予人妇,为生活纠结,许久没有看见老朋友了。还能奏出行云流水?即使琴声依旧,心里的弦,已断,如破镜难圆,覆水难收。 舒兰坐下,指尖拨弄,流水宗宗倾斜而出,轻盈脱俗,从容跳跃于初夏阳光与植物的气息中,不绝于耳。 “高山流水。”周存道莞尔。 曲子是极熟的,不知不觉奏了下去。高山流水,知音难觅,这些和任天是绝无交流必要的,跟周存道,就可以说上好一阵子。谁不想有知音?舒兰当然喜欢闻弦歌而知雅意,一曲奏完,竟有些意犹未尽。 “商音有些不足。”周存道说着,重弹了一段。 同样的曲调,经他之手,去了脂粉气,只觉利落大气,舒兰惊艳之下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我身边一直有位高手,高手,您也太深藏不露了吧?” “雕虫小技耳。”周存道很是低调。 舒兰一向佩服真才实学,同样是学,同样是练,人家怎么就能完美无缺?时间精力放在哪儿,一眼便知:“嗨,真是,我老觉得我无懈可击。”惭愧啊,真惭愧。 周存道一笑,戏谑地竖大拇指:“这才是大师风范啊。” 说说笑笑,舒兰的心境明朗不少,人也显得有活气:“我的阳关三叠总是差点火候,你得教我。” 周存道巴不得她活泛点儿,欣然同意,教也是真教,认认真真,师徒俩一教一学,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为答谢周存道的不吝赐教,舒兰决定晚上烧点儿好菜,好好慰劳周老师。 对于舒兰恢复乐观,周存道是很开心的,可对于品尝她的佳肴,却是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借故不吃,舒兰会灰心,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在品尝了两道菜后,表示今晚自己有事出去,因为时间实在匆忙就此别过,你的菜很好吃,等等等等…… “你去了我怎么办?”舒兰不安地绞手帕。 “有事喊我。”周存道像那次陪她回娘家一样的语气:“我就在不远,你喊,我就到。” “我……”这么大个人了,舒兰真不好意思说我怕黑,我怕一个人待着,我怕独自面对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强忍着落寞:“今晚,怕是有雨耶。” 周存道连个磕巴都不打:“不要紧。” “我看了黄历,今天不宜出行,尤其是夜里。”舒兰不依不饶。 周存道纳闷:“你哪儿看的黄历,咱们家没黄历啊。” 一直以来,都是周存道陪伴她走过这段日子,舒兰又是个很容易对他人产生依赖感的人,娇小姐希望别人围着她转的本性是不会变的:“我有点儿不舒服。” 周存道忙拿起她的手,观察断指处:“又发炎了?身上怎样,觉得烫么?” “手倒是还好。”舒兰弱弱地:“就是胸口有点闷,透不过气。” “躺下,我给你把把脉。”周存道扶她到床边,待她躺倒,手指刚搭到她腕上,舒兰忽而叹了一声:“真无聊,我在做什么?”周存道以为她烧糊涂了,她要起身,他于是按住,只听她冷冷地:“骗你的,我根本没病。你要做什么就去做吧,别理我。” 女人忽冷忽热,想一出是一出是很正常的反应,早在一年前,刚到黑龙山的舒兰就给他上了一课。她又哭又闹,哄之,劝之,恐吓之,统统没用。这还不算厉害的,最强悍的她居然频繁跳崖!这……这还是人干出来的事吗?换成是他老婆,还不一次治到底,以绝后患。最最喷饭的是任天居然容忍她!她一跳,二跳,三跳,他没一次为这个教训她,反之,她有恃无恐,越发娇纵了,唯我独尊,目中无人,持宠成骄,无法无天! “本来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惹不起,躲得起,周存道小心翼翼地:“心情不好也是身子不舒服,身子不舒服最好什么也别做,好好睡上一觉。” 舒兰望着帐顶,怪脾气撒了也就好了,沉默一会儿,眼神柔弱而无依:“你一走,我就害怕。是不是很没用?我是个大包袱呢。” 周存道松了口气,妈妈呀,虚惊一场,还以为她要玩出比跳崖更有才的新花样:“你有你的好处,别妄自菲薄。” “什么好处?” “让别人觉得自己伟大啊。”周存道想也没想。 舒兰睁着大眼睛,扁了扁嘴,郁闷:“原来我是绿叶啊……” 跟这种柔弱而敏感的生物对话,周存道汗都要冒出来了。从前和她不熟,她又是别人的女人,所以说话行事一点也不顾及,该面无表情,就面无表情,可现在不同啦,她是亡友的遗孀,他得好好照顾她,加上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接触的机会多了,熟悉起来,发现她也不是那么讨厌,渐渐地就不愿对她过于冷淡,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嘛,再说她又这么可怜,是个人都不忍心对她不理不睬吧?周存道其实和他的亡友一样,面冷心热:“你给人无条件对你好的机会,奉献一些东西,对有些人来说,可获得不少轻松感。不是谁都有把另一个人宠坏的权力,而你恰恰给人这样的权力。” 舒兰不懂,她只注重自己的容貌,至于给人的感觉……漂亮就好了嘛,这是最大的虚荣:“你刚才出去,要做什么?” 存道君面色一僵,险些不能还原:“……给任天烧点儿纸钱。” “前天才烧过。”舒兰眉尖一蹙,狐疑:“嗯?” “把你卖了。”周存道难得开玩笑,又做了个难得的鬼脸。 皱一会儿眉,舒兰缓缓道:“是不是,吴德发现我们在这儿?” 周存道怕她紧张过度,又犯了病,连忙否认:“吴德最近毫无声息,似乎忙别的去了,再没见他没露过一次面。” “你的私事,我本不该问。”舒兰有她善解人意的一面,不过不是长期持有性优点,间歇展现,比如现在:“如果与我有关,你也不会瞒着我,对吧?” 周存道简直受宠若惊:“那是自然。” “我要睡啦。”舒兰浅浅一笑,拉过被头,遮住半张脸。 周存道说了声晚安,转身离去,刚要开门,修长的身影顿了顿,就这工夫,只听身后一个得意洋洋的声音:“说,还是不说?这是个问题。”犹豫中的周存道笑了,这里只有他们俩,一直以来,不是他陪她,而是互相陪伴,他的确需要倾诉。 舒兰坐起来,拿过一个抱枕,横在胸前以免受凉,调整靠姿,拢了拢头发,做好一切倾听的准备,就差没嗑瓜子了。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良久,周存道缓缓道。 舒兰想了想,突然明白了,轻声:“那个……她?” “的确不该去。”周存道苦笑,始终背对着舒兰,万一不小心流泪,好不被发现。 “那你刚才,为什么又要去?” 周存道沉默许久,叹了一声:“不想去,又想去。” 舒兰的脑子乱了,她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嘛,这故事听得费劲:“她为什么不跟你——” “我们年纪悬殊太大。”周存道淡淡地。 掐指一算,舒兰又迷惑了:“你二十八,她十三,不大啊,要是真觉得她年纪尚小,家里人也不会让她现在成亲。” 周存道发现跟女人倾诉是件很累的事,因为他们的问题比你的悲伤还要多:“当时,我二十五,她刚满十岁。” “真心相爱,等几年算什么。”舒兰激动地拍着抱枕。 半晌,周存道转身,神情已经接近一种无可逆转的绝望,看着舒兰,眼神却空洞得可怕:“因为,她不爱我。” 呵,最无回天之力的话,一句是我爱她,另一句就是,她不爱我。如果说两厢情愿的苦恋是致命的甜酒,那么单恋就是阴沟里的水,酸臭苦涩,唯独没有一丝甘甜。 “你有什么不好?”舒兰歪着头,满心不解:“她凭什么看不上你?” “新郎官是他父亲的学生,很优秀。为人孤傲,自信到自负。他对她一点儿也不好,不温柔不体贴,几乎没正眼瞧过她,她却甘愿为她献出所有。她父母很反对,可没用,她发了狠,这辈子非他不嫁,寻死觅活一阵,父母终于也就不再坚持。他一无所有,她求她的家人为他添置房产,带过去一大笔嫁妆,只为与他厮守终身。”周存道说到最后,声音已轻不可闻:“那个人不会对她好,她不会幸福。” 舒兰扔飞抱枕,急道:“那还嫁?有病啊?有钱难买爷愿意也不能这样啊,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把她抢走?!” 不想得到一个憎恨自己的妻子,却宁愿失去一个自己爱着的姑娘,周存道不否认自己的自私:“她会恨死我,我不想她恨我。” 第35章 “也是,说到底,都是她自己的事,外人再干涉,都不合适,也没什么用。”感情用事的舒兰冷静下来,对存道君寄予数以百倍的同情:“对不起,不该问你。” 周存道说完,心里宽敞多了,说到底,那份感情,早已成为自己多年的负担,既然无法改变,有个结果,也好,不管是不是颗坏果子:“你休息吧。” “喂喂,真的不去啦?”舒兰冲他的背影喊道,千万别因为自己耽误了他见至爱最后的机会啊。 周存道已经走远,只留下细微的余音:“你的菜真是能把人脑袋吃坏。” 舒兰一怔,暴怒了。暴怒而无处发泄,就要折磨自己的神经。厨艺遭受质疑,一向自信满满的美少妇舒兰遭到了巨大的打击,那一晚,独自生了很久的闷气才睡着。 要告她种族歧视啊啊啊……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5章v 繁春似锦,空气中好像有只手在勾人出去,品味她醉人的芳香。 周存道反正也没事,吴德那边毫无动静,出门不存在多少危险性,自己也需要四处走走,散散心,把舒兰留在家里,她肯定抱怨孤单,便邀她同往。舒兰久未出门,快要忘了外头什么味儿,欣然同意。 离家不远的小山谷,春深如海,百花争艳,人世之美尽现于此。周存道一个深呼吸,悠然道:“世间最美,莫过于花了吧。” 舒兰蹲下,触碰一只蝴蝶白色的翅膀,人家哪里肯让她摸啊,扑闪着翅膀飞走了。舒兰将花骨朵凑进鼻尖:“何必分出个高低,一个‘最’字,不知误了多少人。” 周存道微微一笑,看着她,又看向花:“春到兰芽分外长,不随红叶自低昂。” “梅花谢后知谁继,付与幽花接续香。”这诗极熟,舒兰本是随口一接,接完才有些不好意思,未等他笑,自己先笑了。人家吟咏兰花,自己名中有个兰字,这一接,岂不成了自夸。 周存道见她娇憨之态,也觉可爱:“还真是空谷幽兰,是花,也是人。” 这家伙真会说话,三言两语就解了她的尴尬。舒兰一时有些唏嘘,任天就没这么甜的嘴,这么体贴他人的性格,他只给人他以为重要的,至于别人的想法,从不琢磨。自然也是没这等闲情了,想玩也玩不转啊,他连字都识不全。 周存道见她沉默起来,便知又沉浸在回忆中,记得在黑龙山,起初她并不快乐,后来终于心满意足,又因为孩子的事和任天闹得不甚愉快,任天也没少跟自己抱怨过。那些回忆,不算十分美好,却是甜比苦多,何况任天已死,人不在了,爱他的人必会将他的缺点抹去,心中一味留下好的,只因他不复存在。 她该快乐些了,如果自己能给她快乐,无论多少,都会尽全力:“空山四无人,知有幽兰花。花开不可见,香气清且嘉。飞流下危磴,时有横风遮。香久亦不闻,山深愁路赊。众草何青青,吐艳明朝霞。如何咫尺间,渺若天一涯。援琴坐白石,日暮三叹嗟。” “索性把赞兰花的句子都用上罢,你是在教书么?”舒兰扑哧一声笑了,小脸多云转晴:“我不接,有本事你把天下吟兰的诗用尽了,才算高明。” 周存道果然连个磕巴不打,继续摇头晃脑:“亭亭复亭亭,孤芳空自馨。美人偶一顾……” “报应不爽,让你糟蹋好诗!”舒兰见他背不下去了,跳起来幸灾乐祸,只见他目光停留在一块大石上,忽而过去,弯下腰不知弄什么,走回来时手上已多了一把白兰。白中若有若无的紫,幽香萦绕鼻尖,老远就能闻见。这家伙太有意思,居然摘花,居然还送给女人,这在任天那儿,宁愿相信他会作诗,也不能期待他会送花——两者都是永无可能,所以不要抱有任何幻想。 “娇花送美人。”周存道走近了,凝视她,缓缓道。 舒兰的虚荣心又发作了:“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花耶,耶耶耶!”接过花,抱在怀里,又嗅又蹦又转圈,一跳一跳地跑远了。 看着花丛中欢欣雀跃的舒兰,周存道抱臂而笑。阳光从头上倾泻下来,巨大的触角抚摸着这片幽静的山谷,随风摇曳的花竟然没有喜悦中的人美,舒兰的笑容把阳光也比了下去,那笑容足够驱走一切阴霾。周存道看着看着,突然不笑了,一种奇异的感觉荡便全身,舒舒服服,暖洋洋,像阳光照进了心里,又像漂浮于温暖的湖面,这种舒服并没有让他享受,而是被一个骤然冒出的疑问击了一下:我在做什么?我疯了?苍天啊,我送了兄弟的女人一束花! “你又想起心上人了么?”舒兰不知何时已蹦回来了,注视着他,轻声道。 慌乱中只来得及转身:“没……没有。” 舒兰以为他流泪了,不让她看见,拍了拍他的肩:“你看,快乐真的不由人控制,悲伤也是。” “走吧。”周存道招呼一声,不等她,自己先迈开大步。 “原来真有男人比女人还痴情。”被晾在原地舒兰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感慨不已。 同一座城的另一头,一座不起眼的宅子里,一个年老的乡下妇人被人领着进了一间同样不起眼的屋子。妇人很害怕,也很紧张,腿肚子转筋,脑袋垂得极低,恨不能缩进肚子里,一进门,偷看一眼屋里的人,立即把头继续塞肚子。一个老头,胡子半白,一个年轻人,躺在床上,瘦得脱形,像灾年里的村民,只是眼睛通红,看人像要喷出火。只听那老头道:“孩子在吴府,一直由你照看?” 老妈子被人抓来就吓去了半条命,哆哆嗦嗦地:“是。” “孩子在哪儿?” “死……死了。”老妈子摸眼泪:“我没办法啊,我也要活命啊。” 老头目光如电:“你来时,没人告诉你要实话实说?” “真的啊,我亲眼看见他们把孩子埋了,就在后院。大老爷啊,我就是有天大的胆子,这会儿也不敢睁眼说瞎话。” 这时,躺在床上的人忽然开口:“孩子,怎么死的。” 老妈子抬头看他,只见他纹丝不动,双眼简直像是火场,熊熊烈火浓烟密布,明明一动不动,全身的筋骨却像在抽搐,当即浑身一抖:“发烧,耽误半天,就没治了。” “怎么耽误的。”一字一顿,一字一血。 “老爷不给请大夫……不关我事啊,我去求他了啊,最后老爷让请了,大夫也说救不回来了……” 老头发话:“带她走。” 老妈子被领出去,任天良久无声,仿佛已经不复存活。 “我说的,你不信,她说的,该信了罢。”狄远背过身:“孩子已经不在,那女人,今后也不要再见。你已经重获新生,过去种种,当断则断,未尝不是件好事。” 被点穴的任天闭上眼睛,孩子死了,那一丝倔强的火焰渐渐熄灭,只余灰烬。那一刹那,周身奇寒,如坠冰窖,最后,面如冰封。 仇恨入髓,永不磨灭。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6章v 自从那次外出回来,舒兰发现周存道对她越来越冷淡。起初只是不和她说话,这很正常,这家伙最常见的表现就是沉默,这个过程,有时短暂,有时漫长,只有时间长短之分,绝无正常与否的思考必要。渐渐的,他开始不看她,仿佛她迅速由美娇娘变成个夜叉,舒兰因此严重受惊,镜子不知照了多少次,才确定不是自身的容貌问题。最后,她看见他,竟然掉头就走,仿佛这个女人刚从阴沟里爬出来,自己是被熏走的!这算什么事儿呀,舒兰迷惑了,郁闷了。 非得好好问问他,怎么开口呢?呃……你为什么躲着我? 也许人家没想躲着她,一切只是她过于敏感,疑心太重,那正经八百地问出来,岂不成了笑话。 你最近心情不好? 废话,恋人和别人成婚,心情好的那是冷血动物,也不是一句话能把他的心情问好了。 到底怎样才能让他像个活人呢?被冷落的舒兰望着远处的存道君,这家伙正无比投入地仗剑起舞,那剑练得叫一个目不暇接,刷刷刷,光看见剑上下翻动,就是不知道怎么动的,时间长了,看的人眼睛都花,这厮依然不见疲累,长剑像条翻腾的银龙。 舒兰正欲转身回去,只听身后“哇”一声,周存道弯着腰,长剑杵地,支撑着身体,面色很是痛苦,再看地上,竟多了滩鲜红。 “你没事吧?”舒兰呆立一会儿才跑过去,掏出手帕替他擦嘴边的血,没擦几下,自己倒要晕了,她晕血啊。 周存道挡开她的手,直起身子:“没事。” “好好的,怎么会吐血?”不管什么原因,在舒兰看来,只要见血,就是特别大的事儿。 “老毛病了。”周存道面色苍白,淡淡地。 在黑龙山,并未听说他有这种老毛病,可见是离开时落下的,对了,他还去吴府救过自己,那一次失败,他伤上加伤,直到第二次冒险入府,身子是一直没有痊愈的。他是为了她才落下这毛病,舒兰内心恻然,难怪他最近都不理她了,原来是伤病折磨,身体不舒服,自然没有搭理人的心情,忙搀扶着他:“你先去房里躺着,我去找大夫。” 周存道哭笑不得:“没那么严重,你去躺着吧,我还能放心一点。” “别看不起人。”舒兰秀眉一蹙:“你是病人,病人就得听话,乖,好好躺着,等我回来。” 看样子,她准备来真的,周存道没吐血而亡,先要吓死了:“你别——”话音未落,只觉天旋地转,那一刹那,真有撞墙的冲动,奶奶的,居然是被一个女人吓晕的……倒在舒兰身上,只听她尖叫一声,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36章 醒来时在自己房里,模糊的视线中有舒兰,还有白胡子老头,估计是大夫。周存道一时有些哽咽,啊,她真的把大夫找来了,居然还能记得回来的路,居然还好好的没出事,真是……太太太难为她了。 “觉得怎样?”舒兰的小脸凑过来,因为一路奔波,鼻翼上有些汗珠。 周存道看起来毫不领请,用仅有的力气道:“请你……不要出这个门,哪怕我死了,不然你出什么事……我没法和死去的兄弟交代。” “他已经死啦,你还活着,当然是你重要!”舒兰不跟他计较,谁让他是病人呢,女人天生同情心过盛:“大夫已经给你开了方子,你好好待着,我去送送大夫,顺便给你抓药,一会儿就回来。” 周存道的血又要喷出来了,这娘们怎么说了不听啊,她以为她是谁啊?万能的主吗?刚才没出事已经是老天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就在这儿,别动!” “哎呀你的脸怎么憋红了?”舒兰对男人还是有一些些常识的,想了想,忙问:“要方便吗?我去拿——” “你别动,求你了,你别动!”周存道努力一把,没坐起来,认命地重新倒回床上。这次看来彻底发作了,一直压啊压,还是没压住,也好,总有这一天,等死的滋味总是比死亡还要难受:“凉亭里的石桌背面,有个圆形的机关,转两圈,打开,里面是五千两银票,足够你用了。” 舒兰一时没回过味来:“啊……” 周存道说完,已是大汗淋漓,兀自喃喃:“见了任天,我也有个交代。” “哎呀呀,你是说你要——”舒兰终于后知后觉,惊呼:“不会的,你不会有事,不就是吐血吗,休息几天就好啦,你不能有事……呜呜。” “我也希望能好。”周存道微微苦笑:“说这些,只是防个万一。” “都是因为救我,你才伤成这样。我真是个大包袱,谁背上谁倒霉。你一定要好起来,你一定能好起来。”舒兰伤心极了,握住他的手,你不能死啊,你死我还怎么活,一个人多可怕啊,不被羞愧杀死,也会因寂寞而亡。 周存道凝视着她,良久无言。 片刻,激动劲过去了,舒兰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抽回手,竟然抽不出,用了几下劲,纹丝不动,原来柔荑已被周存道的另一只手包裹住了。慌乱猝不及防地撞在心上,余震不止,未及说话,脸先通红:“你……放手。”周存道猛地回过神,慌忙松开,同一时间,舒兰迅速跑出去,只留下来回晃动的门,久久不歇。 “啪”,周存道抽了自己一嘴巴。 经过这件事,周存道以为舒兰再也不会踏进这房间一步,再也不见自己一面,本来嘛,被占了这么大便宜(至少舒兰认为巨大),打死也不会再对色狼假以辞色,甚至有可能把他从好友名单中删除,从此不承认自己认识他。可是第二天晚上,舒兰再次踏入这间令她不堪回首的房里,手中端着一碗鸡汤馄饨。 周存道一看见她,就别过头,假装睡熟。 “好了,你也不是那装相的人啊。”舒兰放下托盘,转身出去,须臾,端着铜盆进来,拧了块手巾,递给他,见他愣着,便扔在了被子上。 擦完脸,周存道哑着嗓子:“多谢。” 五月的天气,虽算不上炎热,捂在床上一整天,也够受的了。舒兰面无表情地摸了摸碗,确定不烫,才端给他:“我不会喂人吃东西,你废点儿劲,自己坐起来罢。” 周存道默默地坐起,经过一天,元气恢复些许,看起来很虚是因为一直饿着,如果没有舒兰管他,八成是要活活饿死了。 馄饨毫无悬念地难吃,却已经让人饥饿的人无比满足,没几下就被周存道扒拉得碗底朝天。舒兰依旧面无表情,看着他吃完,问:“还要吗?”周存道摇头:“谢谢。”说到底,周存道对她的恩惠都大于他不良行为造成的恶果,舒兰倒也不是觉得受辱,要说耻辱,吴德给她的跟存道君一比,简直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只是她无法为昨天的遭遇下定义,所以统统算到非礼上去。 “说对不起。”舒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周存道莫名其妙,不过还是言听计从:“对不起。” 舒兰展颜一笑,坐到床边:“好了,我原谅你了,乖,以后别那样了哈。” 并没有应有的如释重负,沉默一会儿,周存道忽而道:“你觉得这样逃避好么?” “逃避,什么逃避?发生了什么吗?”舒兰眨眼睛。 “这里只有我们两个,坦然相对才是该做的,我不想自欺欺人,昨天的事,我很抱歉。”周存道缓缓道:“我不是有意的。” 舒兰微微一笑:“你若是有意,还能这样跟我说话?早就被我踩扁了。” “那你把我踩扁吧。”周存道别过头,长长叹息。 舒兰的头又还是沉昏了,她一向拒绝思考这种高深问题,咳咳,据说这样容易长白头发,装傻,不断地装傻:“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只是不想骗自己,舒兰。”周存道正视她,用一种破釜沉舟的,低沉的语调:“我觉得你该幸福,我也是,我想照顾你,也算是,照顾我自己。我有这个想法,没什么可耻的,从前我觉得对不起任天,这一整天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发现没什么对不起他的,当然了,前提是你自愿。” 你以为舒兰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么?被握了那一下,还不什么都明白了,只是一直认为他们不可能,任天又尸骨未寒,小天尚且死不瞑目,大仇未报,无心顾及后半生。 最大的障碍,还是任天在自己心里,塞得太满,永远没有剩余空间。 “任天也希望你幸福。”周存道沉吟一下,苦笑:“也可算作借口。” 舒兰抬首看他一眼,默然。问自己,你爱他吗?答案是不。你需要他吗?答案:是。爱和需要是不同的,你可以不爱一个人,但是离开他,日子会过得没有原先好,习惯,也是依赖。窗户纸已经捅破,委实不该自欺欺人,可是没有爱,或者说,不是那样的爱,可以在一起吗?舒兰没试过,当初任天只知一味占有,生怕她跑了,却不知她对任天却也是难以割舍,尤其在后期,她根本已经离不开他,因为离开,必定意味着彻骨之痛;离开,会让人觉得以后不会再有幸福。这是爱,只是舒兰不知道对周存道,算不算爱的一种。爱?亦或高级友情? 她不讨厌他,可以接受他的缺点,并且忍受。他们爱好相同,两两相对,不觉枯燥。过日子,他是高手,因为能忍受平淡,甚至淡中求味,往往给人小小的惊喜。通常,她还没动,他就知道她想做什么,早早办好,妥帖周到。真是没什么可挑的,样样出色,唯一的缺憾,就是他对她也不是爱。 舒兰猜得出,他是想忘掉表妹,才移情自己。人之常情,自己何尝不是因为想过舒心日子,才依赖周存道。 “让我想想吧……”事到如今,的确应该坦然面对。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7章v 话说开了,犹如窗户纸捅破,不是说朦朦胧胧不好,而是有些事,彼此坦诚可以少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舒兰和周存道恢复了原先自然的相处。 舒兰说想一想,这一想,一恍半年。其实也不是拿不定主意,决定是早已做出的,只是单纯地喜欢这样舒心而平淡的日子,周存道的想法也许和她一样,因为,他没有催促,整整六个月,他甚至比她还要悠然。 也许他也觉得那天的表白太过着急,也许,被那样的念头撞一下,不吐不快。他一向不疾不徐,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且比任天成功,他的爱掺杂了其他成分,也没有任天纯粹,也许,他也没法把握自己的心。 秋去冬来,舒兰终于表明立场,毫无征兆,却不显突然:“就这样吧。” 周存道几乎一下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沉吟一番:“好。” “跟你在一起,可以想起任天,就像和任天在一起。因为你们是兄弟,最好的兄弟。”舒兰轻声:“再给我相同的时间。” “好。”周存道毫不犹豫,点头。 再给她半年,她就可以接受他。伤口不会永远存在,就像人不会永远不受伤。时间是万能伤药,循序渐进,不知不觉,无论多深的疮口,一律抚平。 时光如水流,住进这宅子的十四个月,舒兰接受了周存道。 “谢谢。”周存道轻轻揽过她的肩,吻了一下她脑后的乌发。山盟海誓大可不必,表明决心也透着矫情,就这样吧,顺其自然。 舒兰不反抗,也不顺从,一副听之任之之态。即使他今天晚上要她,她也不会拒绝,谁知周存道松开她,说了声晚安,转身要走。舒兰下意识叫住他,眼看着人站住,又发现无话可说,难道问:到嘴的肥肉你为什么不吃啊?几番欲言又止,皆是无声。 “等到你愿意的时候。”周存道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头也不回地。 人遇到过太多坏事,偶尔撞大运,连自己也将信将疑,舒兰苦笑:“你不必这么君子,我不是那种违背自己心意的人。” “我也不是那种想做不敢做,遮遮掩掩的人。”周存道依然背着身,一笑:“只是还有些事没有做完。” 第一句让舒兰放心,第二句又令她提心吊胆:“你要——” “吴德必死。”周存道淡淡地,终于转身,仿佛读出一篇毫无悬念的宣言。 第37章 一年了,只要听见吴德二字,舒兰又恨又怕又是悲哀。自己所有的不幸,皆由此人而来,怎样的恨之入骨,舒兰已经不去想了,只要他死,他必死:“你是说,手刃吴德,我们再……” “不给任天一个交代,我也实在无法越雷池一步。”周存道发现只要一碰舒兰,任天的影子就浮现在脑海,这恐怕也是舒兰这么久才接受自己的原因。 报仇,是必然的,任天父子的死,舒兰理所当然地全算在吴德头上,这笔账不算不行。她找他算,那是妻报夫仇,母报子仇,周存道算什么?弟报兄仇?他并没有直接损失:“你的伤还没好吧?” “好不了。”周存道轻描淡写地:“也死不了。” “报仇,是我的事,你不必为此送命。”舒兰抬头,看着他:“我不希望和任天有关的,统统不在这世上。” 周存道迷惑了,很迷惑:“你是说你一个人去找吴德报仇?” “是!”舒兰咬牙,郑重其事地点了下头。 周存道汗颜,如果他知道世上有个字叫囧,一定会觉得很符合现在的心情。心说大姐,我把你救出来不是让你养肥了再入虎穴啊,真要这么着,让你在那儿自生自灭得了,省的吴德再废那个劲,把您捏死。为什么您总有惊人的想象力和自信心呢?为什么您不知道有个词叫不自量力呢?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呢?? “呵,一看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舒兰抿嘴一笑,虽是笑容,却是深深的刻毒,缓缓道:“我说报仇,可我说现在就去?那不等于羊入虎口,自投罗网?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用不着吴德用行动来告诉我。” 胸中大石落地的感觉真好,周存道喜极而泣:“看不出你还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死了,就报不了仇,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舒兰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卧薪尝胆,暗度陈仓,时机一到,致命一击!” 周存道抹了把汗,只剩点头的份儿:“胸有万雷奔腾,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舒兰也不客气,得意地抬头挺胸,取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 “参见上将军。”管他呢,只要她短时间之内不去送死,周存道就足以感激上苍。抱拳:“上将军封印挂帅,出征吴府,大获全胜,指日可待。” “本帅将令何在——”舒兰还真入戏。 周存道一指桌上的米糕,双手托起,奉予舒兰,还没开腔,就被舒兰夺下,塞在他嘴里,只听她嗤笑:“你自己吃吧,啊哼!” 日子就这么过着,周存道不勉强舒兰,舒兰也乐的清净,两人相处,和谐社会。这期间,有一次周存道听说吴德奉朝廷之命查验堤坝,不由动了半路格杀之念。这东西缩在府里,因花重金请了高手,想在其老巢杀了他,并不容易,以前或许还有五成胜算,如今落下这毛病,怕是三成也没有了,此次他从乌龟壳里伸出头来,正好。舒兰却不认为这是机会,相反,她觉得这是吴德有意引蛇出洞,诱使黑龙山余寇自投罗网。两人意见不一,争论数次未果,最后舒兰以“女人的直觉”为由锁定胜局,周存道怕她抛出“你不要去,我去”的杀手锏,无奈落败。最令周存道郁闷的是,女人的直觉还真准——吴德果然拉了张网,只是网的不是黑龙山的人,而是长蛟山的金刀之妹。 金妍有意于任天,早不是一天两天了,爱之深之切,身为旁观者的周存道自然见之感之叹之。任天一死,金妍的伤痛只怕不小于舒兰。她为心上人报仇,本就无可厚非。好在很快又传来消息,金妍并未被吴德擒获,而是侥幸逃脱了。 “这么重义气的女人,真不亏是天哥的朋友。”舒兰对她的敌意烟消云散:“真希望她没事,以后找个好人家,一生平安。” 任天活着的时候,舒兰对金妍是提一次别扭一次,导致后来任天都不怎么敢跟她打交道,如今全方位大变脸,周存道深深惊恐的同时,唯有感慨女人乃千面娇娃。 第二次机会,是吴德父亲病了,他去京城探望。 周存道实在不想失去这难得的机遇,由南向北,这一路上,机会比野草还多,倘若当真失手,就是老天不长眼,命中注定。舒兰也看清了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空子,巨大而有形,仿佛已看见它在向自己招手。这一次,她沉不住气了:“让我和你一起去!”周存道第无数次地滴汗:“姑奶奶,到了那儿,你除了呐喊助威,还能帮我什么忙么?”舒兰眼也不眨:“那我就呐喊助威啊。”周存道无数次加一次的无语问苍天,老天啊,你是怎么把她造出来的? 老天无言,仿佛在忏悔自己的恶行,结果依旧是周存道收拾烂摊子:“你好好活着,任天在地下会快活,我也会快活。你就让我们在地下快活吧!” 舒兰吓得捂嘴,眼睛瞪得老大:“啊,你们是男人,不能在一起的!” “……”周存道和老天一样无言了。 “你们都走了,留我一个在世上,又有什么意思?”舒兰叹息:“好罢,我也知道我去了,枉送性命事小,添乱倒是事大。” 恶寒中的周存道顿时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等我的好消息。” 送周存道那天,舒兰许久没有说话,笑容也是极敷衍的,仿佛又失去一个亲人。反倒是周存道举重若轻:“壮士出行,不说点儿鼓舞士气的话?” 舒兰低下头,良久,终于抬起,轻声:“就算没有成功,你回来,我也会……你是个好男人,先前,我不该那样拖拖拉拉,对你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 “谁都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下去,本就该顺其自然。”周存道摸她的漂亮脑袋:“你也是好女人,好女人理应得到幸福。” 舒兰差点儿就要说你别去了,这仇咱们别报了,就这么着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没有说呢?舒兰望着周存道的背影,不无感触。爱这个东西啊,真是分轻重,厚此薄彼,对任天厚重,对周存道就漂浮。那么深的爱,是希望厚重的那个死后也能瞑目的。 真要是存道出什么事,就让他们在地下快活吧,舒兰默念,虽然我难免有些别扭有些介意有些吃醋,但是……呃!我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恶心的想法?!我真是太不良,太不知羞耻了。 最后,舒兰是红着脸抱着头跑回去的。 掰着手指算一算,周存道已经走了一天啦,同样的明晃晃的日头,却是第二天的中午。舒兰打个哈欠,正=准备把昨天的饭菜热一热,吃完睡个午觉,补充一下昨晚的失眠,突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 “来者何人。”舒兰尽量放粗声音,却是不敢回头,腿也有些软。莫不是家里进贼了吧?劫财还是劫色?还是双管齐下?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声音:“参见上将军。” “嗝。”舒兰还没吃饭就噎住了,回头,差点儿扭了脖子:“你你你?” “我我我。”周存道回应道。 舒兰不可置信地:“你,成功了?”时间不对啊,难道你是用飞的? “坐下,听我跟你说。”周存道将她按在椅子上,自己也坐,端起她的残茶喝了,才缓缓开口,却是抑制不住地兴奋:“吴德死了。” 舒兰的嘴呈一个标准的圆形。 “不知道谁下的手,走到半路,便听说这个天大的消息。” 同一时间,舒兰浑身像鼓足了气,两眼发光,狂喜直射出来,身子竟有些颤抖。 “出门,没走多远,就被人在密林中格杀。据说尸骨无存,先被人分成数段,接着一块块抛落山涧,渔民发现被鱼吃剩的残骨和撕碎的官服,才报了官。”周存道的兴奋劲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尽情地挥洒了,现在只剩疑惑,顿了顿道:“现场只留下十根手指头。” 舒兰光顾着高兴,半晌才留意到最后一句,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在脑中闪现,嘴唇哆哆嗦嗦地:“任天……只有任天会为我报这个仇,我的手指……吴德的手指……任天还活着?!他……怎么会还活着?”越说到后头,越是没有底气,任天明明死了,谁都知道他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是金刀。妹子在吴德手里吃了大亏,他出口恶气也是应该的。”周存道回忆:“任天和他切磋过刀法,金刀用自己的刀法换过任天一套天罡刀,刀口类似颇有根据,而且吴德死后,金刀失踪了。” 一切没有惊喜,一切都像是生活。任天人死不能复生,终究是去了。舒兰反复念叨着,吴德死了,吴德死了,脑中只剩这四个字。真的死了吗?舒兰问,一遍遍地问,周存道早已确认过了,极其耐心地,一遍遍地答。十遍,二十遍,舒兰终于信了。 大仇得报,虽死无憾啊! 大笑,狂笑,笑到胸口疼,笑到窒息,然后是哭,哭到不能发声,哭到哭不动。 这天晚上,舒兰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刻了任天的牌位,收拾一间屋子,作为灵堂,将亡夫供了起来。任天尸骨未寒时,舒兰曾下重誓,吴德不死,自己永远不立亡夫牌位,因为她不承认他已亡故!直到凶手杀人偿命,恶有恶报,自己才当天哥从此长眠,供奉祈福。 第二件,就是开了放置小天衣服的箱子,抚摸最后一遍孩子留在世上的痕迹,掘土,埋于地下,与任天相伴,父子团圆…… 这一天,数天阴雨绵绵之后难得的大而亮的圆月下,一个女人身穿丧服,弯下腰,清泪顺这俏丽的脸颊,不断地落入肮脏的泥土中。 第38章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8章v 看着头顶的太阳,任天不相信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一年多的囚禁生活,改变了他的情性改变了他的身形也改变了他的相貌。看着阳光下被鲜血浸透的手掌,细而长,骨节突兀地隆起,曾经厚厚的老茧不复存在,只留下虚弱的白,与血色的鲜艳交织成一片诡异。一年没晒太阳,周身奇白,与死人无异,任天觉得自己像腌菜缸里浮上来的萝卜,看似光滑圆润,一挤全是臭腌水。 吴德的惨叫还回荡在耳边,人却已经从世上彻底消失了,这就是他妈的生命?任天不无悲哀地想起夭折的幼子。 儿子,爹为了报了仇,那混蛋被老子切成一段一段,扔下山涧喂鱼。老婆,我也为你报了仇,那狗东西的手指,被我一根根斩下,砍的时候,他一直清醒,是我让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样他才能体会你当日眼看着美丽的手指分离身体的感受。 你们的苦,我都让他尝了,几倍,几十倍。 对了,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他尿裤子啦。见到我的一刹那,他全身动弹不得——他以为自己看见了鬼。挟他去了刚走出的那片树林,我亮了刀,他哆嗦几下,裤子就湿了一大片。你说人都是怕死的吗?当初那样张狂,我又是那样的惨败,他折磨你,害死小天,丧德之事做了一件又一件,连我都要觉得祸害遗千年了,可他居然这么怕死,当日怎么羞辱的我,今天自己如法炮制,连爷爷祖宗都叫了。真是窝囊,我竟然折在这种人手上?你居然被这种人玷污?小天居然被这种人推向阴曹地府? 算了,死了拉倒,从此以后,都别再提,好好享受我们的太平日子吧。 老婆,我来啦! 拗不过儿子强烈的寻妻愿望,狄远竟然提前放他出来,任天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管他呢,老头儿嘛,我总是对他爱搭不理,时而冷言冷语,时间长了他也受不了,虽然他不喜欢舒兰,老想把我们拆散,哼,老子的老婆,当初老子为了彻底弄到手,可费老了劲儿了,好不容易吃进嘴里,哪有为你吐出来的道理。老头昨天被自己一说,竟然笑了,说你想去找她,就去吧。老头终于想通了,这才对嘛,这才是有觉悟的好老头嘛。最后老头还主动提供了地址,任天发现自己简直已经不恨他了。 找了条小溪,洗了手,又搓了把脸,踏着夕阳的余晖下山,到了地方,已然是下午,赶了三天的路。一到才发现这一片怎么都是红漆柱子黑门框的宅子,一连五六座呢,一模一样。哪个愣头青盖的房子啊,还让不让人找老婆了啊! 无头苍蝇一样原地急得转圈的任天无计可施,总不能原地吼一嗓子吧,那就暴露啦,万一被人发现可就坏了事,没办法,问人吧。 “大婶,这里有没有住着一个水灵灵的小娘子?”任天拦住一个中年妇人。 “不知道。”该妇人被叫大婶,已经很不痛快,听了任天的形容,更是斜眼:“流氓!” 在任天的意识里,对舒兰就是这种评价,所以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还含蓄了呢,没说成娇滴滴软乎乎水灵灵白生生的玲珑剔透美少妇。难道不在这里?任天再接再厉。 “这位大嫂,请问——” “谁是你大嫂?!”胖女人瞪这铜铃般的眼睛:“一看就不像好人,哼!” 任天不气馁,拦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该名女子头发半白,一脸褶子,任天心说叫声大娘总没错吧,谁知话音刚落,对方眼一瞪嘴一撇,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他妈什么世道?任天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一年闷在屋子里,出来就已经换了番天地,世风更下,人心更不古?算了,求人不如求已,老子一家家试! 按顺序来吧,第一家。拍了门,出来一个梳着揪揪的小丫头,眨着天真的小眼睛看着任天,任天心说我就客气一点吧,故而咧嘴,冲小丫头一笑,谁知对方吓得尖叫一声,捂着嘴巴跑了回去,边跑还边嚷嚷:“大灰狼大灰狼。”任天承认一年不修边幅,自己的形象是差了点儿,可也不至于把人吓得直跑吧,难道我真长了副恶人像?舒兰以前还一个劲说他真男人真本色,形象那叫一个阳刚!这些人真没品味,任天恨恨地去敲第二家。 第二家没人,敲了半天手都酸了,半个带活气的都没出来。 老子干嘛不进去看看?老子啥时候变得这么斯文?轻功是干嘛用的啊,就是登堂入室飞檐走壁的嘛!任天活动着手臂,突然觉悟了,果然乏味的生活果然能把人磨钝,老子从前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怪鸟一样的任天连飞了三家,都没舒兰的影子,最后一家,若是不对,就是狄远那老头儿忽悠人,他什么要忽悠人?想必有什么阴谋……想着想着,任天落在了第六座宅子的房顶上。 刚落下,便听脚下一声轻笑。 快被思念折磨得疯癫的任天险些没掉下去,如果他掉下去,接下来的一幕就不会发生,更不会被他看见,他的人生也许就要改写,可是他稳住了,因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是因为那声笑?只有和舒兰亲热的时候,她才会发出这种若有若无,像从喉间飘出来的笑声,也只有在亲热时,平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女人才会变成一只乖顺的猫咪。她在下面,她就在下面,分离一年多,与自己同样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女人就在脚下这座屋子里,可是,任天一动不动。 那笑声之后,底下良久静默,又过了许久,任天俯身,轻轻揭开一片灰瓦。 午睡是舒兰一直以来的习惯,睡醒补妆也是打发时间的一项活动。坐在梳妆台畔,慵懒的倦意直从眼角眉梢透出来,散布全身。打开胭脂,挑了少许,红唇顿时鲜艳欲滴。肌肤向来白皙,毫无瑕疵,竟无须扑粉,反失了天然韵致。研了一枚画眉集香丸,顺手拿起眉笔,浅浅勾画一只秀眉,再换另一边,却怎么也画不成一般无二。 “再揉,眉毛就要掉下来了。”周存道掀开床帐,边走过去边拿过她手中的眉笔,也不用端详,随手一勾,两弯柳眉立时像是活起来,双宿双飞了一般。 舒兰撅嘴:“就要自己画,我就不信画不好……”对镜一看,人家已经帮她完成了,手艺倒也不错,不禁嗤笑:“替多少闺秀描眉画目?练得这样精熟。” “看得多了,熟练于心。”周存道起身,系上睡袍的腰带,淡淡道。 舒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就在刚才,他们第一次肌肤相亲,他吻着她的额头,轻喟道:“为什么不是我……一开始,为什么不是我?”初次见面,她从花轿中出来的刹那,他也惊艳于她的美,和任天的区别仅仅在于,任天立刻想到了抢夺和占有,而他,只是纯粹的欣赏与赞叹。热烈而直接的感情总是更易开花结果。“那时候,你那么讨厌我……”舒兰在说周存道,可脑中浮现的却是和任天斗嘴,周存道总是充当冷淡的和事老的情景。为什么总是任天出现的更多?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啊,舒兰对此无计可施。周存道却道:“也许……因为喜欢,所以讨厌吧?”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成了别人的女人,周存道不可能对她有更多的想法。有时,只是一瞬,有时,看不见她,也就不去想。如果生命中没有那么多意外,是不是从此没有说这番话的机会?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他总是嫌我麻烦,说我无聊。”舒兰回过神来,对眼前的男人微微苦笑,该满足了,两次都遇上不错的男人,这种运气,不是每个漂亮女人都有的。 “任天有豪气,有闯荡的雄心,我没有。作为男人,很多地方我不如他。”周存道叹息:“我只会做缩头乌龟,什么事儿都躲着不决断,混过一生。”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想起曾经痛恨的任天的野气,舒兰如今只剩遗憾:“还怨什么,人都不在了,小天死了,仇人也死了……剩下的,就是混过一生了吧?一起啊。”抬首,看着存道君。 纵使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周存道何尝不是满心伤痛,那些疤痕,凹凸不平,两人相对,可以抹平那些坑坑洼洼吗?揽过她的柔肩,靠在自己腰上,无言。 任天不知道自己怎么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站在大门外的任天张着嘴,愣了很久,直到火红的霞光有些刺眼,才颤抖着右手,拔刀。奸夫淫妇,奸夫淫妇……只会说这四个字的任天铁青着脸,明明步子都迈不出去,手刃绿帽子的始作俑者的决心却是无比坚定。奶奶的,老子让你照顾她,可也没说让你这样照顾啊!早知道这样,宁愿她死了老子都不会跟你提一个字。你这哪叫兄弟啊,这这这,比吴德还要无德!老子死了就搞老子的老婆,他娘的你死了我搞你老婆你愿意啊?咋就不将心比心呢?天下那么多女人,搞哪个不好啊,主意居然打到嫂子头上,把你碎尸万段都解不了我心头之恨! 舒兰也是,儿子死得那么惨,不晓得收心养性替老子守节,居然这么快就和小叔子勾搭成奸!你好歹也等个十年八年的吧!难道一没男人你就受不了?这不是贱货嘛!不守妇道,不守妇道……气死我了。 任天的感觉,不亚于最喜欢吃的东西刚到嘴没一会儿,掉了,真要掉地上砸个稀巴烂也就算了,偏偏直接落到别人嘴里,而且还是自己求人家接的。 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觉得这么窝囊,挫折感和自卑感不断地噬咬他的心,连吴德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 第39章 在吴德手中时,他只想活下去,只想东山再起,报仇雪恨。可现在,就在刚才,周存道从床里出来,替舒兰画眉的一刹那,郎情妾意,风气无限,随之是房上的任天恨入骨髓,心死如灰。 手还在发抖,嘴里还在喃喃奸夫淫妇,明明刚才就可以把他们斩于刀下,任天望天:“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 耳边回荡着她的埋怨。是这样的吗?任天怔怔回忆,记忆中,她好像是娇嗔着让自己为她描眉,当时他觉得自己手粗,画不好,只会出丑,且发自内心地觉得吃饱了撑的,娘们的玩意儿嘛,老爷们掺和什么,多丢份!她不高兴,扭着腰唧唧歪歪,他一个不耐烦,因为在床上,也摔不着,推了她一把,看她歪着身子伏在那儿,说了声:“无聊!” 她那时应该很生气吧?可她生气的时候实在太多了(多半是因为猪猪的粗鲁),哪有闲工夫一一赔笑化解?老子又不是她的丫鬟!任天觉得自己还是很占理的。原来她那时就记下了这一笔,恨上了。她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夫君死了,一点儿也不悲伤,反而活得越发滋润?这贱婊子!任天的刀尖直戳入地,发出尖利的一响,火星四溅。 “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又复望天,几乎是怨念了。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还是那个关于安定的问题。任天的火气突然消失,对着影子,竟然苦涩地笑了起来。那个什么兰,知道吗?老子这次来,就是接你去过安稳日子。不要那些自由,不要那些飞扬,不要血腥不要尘沙,只要与你厮守到老,寡淡索然亦无怨无悔。经过那么多,我已愿意弥补一切,你说,我就做。 可你不给我这样的机会了,你跟了别人,和别人如胶似漆,恩爱缠绵,没我什么事儿了。 自从舒兰落到吴德手中,任天一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对不起她的人。他无数次地默默发誓,只要留得一命,哪怕不复仇,也要和老婆厮守到老,平安是福。原来她那么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任天咬牙,她一定后悔嫁自己这么个丈夫,所以得知他死了,那么快就和周存道在一起,好像所有不幸都不曾发生。也是,谁愿意和朝不保夕的糊涂汉子过日子呢?周存道那样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自然是合娇小姐的胃口。怪谁?不怪舒兰,也不怪周存道,怪我自己! 终于知道逃避的原因了,原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任天擦去不小心滴落的泪水,当然了,他不承认这是眼泪:“他们更合适……” 命运真是奇妙,如果当初是周存道去而又返,捡起了地上的舒兰,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情景?得如此良婿,她会乐的合不拢嘴吧,她会感激上苍的安排,补偿了她所有的不幸,然后欢欢喜喜,甜甜蜜蜜地和周存道过日子。周存道也不会继续做土匪,他们会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安一个家,认认真真地过和世上任何夫妻都一样的小日子。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有孩子,再过十多年,他们老了,就能抱上孙子……她会很幸福,挑不出毛病的那种幸福,不像现在,虽是有了好归宿,先前却吃了那么多苦,受老公的气,为老公生孩子,好容易安稳了,吴德又来了,于是受辱,于是失去孩子,最后,失去丈夫。 她一个柔弱女子,还能怎样?还能要求她做得更好吗? 方才,她依偎在周存道怀里,似乎很是满足的样子。就让她这样幸福吧,何必再让她烦恼,让她痛苦,让她撕心裂肺?虽然任天一想起老婆的身子被最好的兄弟享用,还是恨得头盖骨都要爆炸。 任天发现他简直谁都不恨了,人人都有苦衷,人人都不容易,靠! “哎呀!”任天拍了下脑门,突然想起老头儿。这家伙之所以这么爽快放自己出来,还无事献殷勤地提供详细地址,原来早知道周舒二人不纯洁!我说呢,老头儿怎么与人为善起来,临走时还说:“祝愿贤伉俪双宿双栖,白头到老。”原来说的不是他任天,而是周存道! 一定要找老头儿算账!! 总算有了正当理由离开此地的任天,拖着明晃晃的大刀,揣着支离破碎的心去舔舐伤口。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39章v 雨中的任天像一头敏捷的豹子,射出的弹丸一般射进老爹的府邸。 伤口舔完了,不再滴血,只余钝痛,这笔账,却是不得不算的。如果不是老头有意耽搁,那么现在,抱着舒兰的就是自己! 可惜目标不在。 客厅没有,就去卧室,一脚踹开门,正在喂药的小丫鬟尖叫一声,手上的勺子吓飞,掉在地上砸个粉碎。阴雨天气,屋内昏暗,任天只看见床上的一角睡袍,拳头就紧握了起来:“你早就知道!” 来者不善,狄远向丫鬟示意,后者收拾东西跑了,只有杀气腾腾的任天咬牙追问:“为什么不说话,不敢说,还是没脸说?!” 良久,狄远一声轻叹:“天儿……” “少来这套!”任天再也不理老头的怀柔之术:“别装了,跟别人装,跟你儿子也装,躺到床上好玩啊?小心人没骗到,咒了自己。” 狄远伸着枯瘦的手,再次轻不可闻地:“天儿,过来……” “叫魂那?”任天皱眉,倒地是过去,他要看看老头玩什么花样,走进一看,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变戏法的吧?” 狄远的面色灰暗,才几天的工夫,人瘦了一圈,所有的活气好像被什么东西抽走的了,看着儿子,苦笑:“你回来,是找我算帐的吗?” 任天最大的弱点就是同情弱者,就算不伸出援手,也不会再行欺压:“老头,你怎么搞成这样?” 看他的样子,好像再说:谁欺负你了?我去扁他!狄远只好再次苦笑:“不是被你气的,放心。” “你不是一向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任天狐疑地搭上老头的脉,其微弱让人怀疑他居然活着。 眼前的儿子才是最好的药石,虽然他从未把自己当作父亲尊敬,半晌,狄远放弃了听他叫一声爹的念头,缓缓道:“官场如战场……” 我靠,任天垂下头,败给他了:“你唱戏啊?” “你对我能不能有点耐心,就当对一个长者!”狄远在虚弱中爆发了,眼睛骤然瞪大。 任天无奈点头,觉得挺憋屈的,是你对不起我啊老大,怎么到头来你成了最可怜的人,难道是传说中的人至贱则无敌? “吴闻启,参了我一本。”狄远沉声:“我要去潮州上任。”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被贬了。”狄远看了他一眼,像在说,笨小子,真没常识。 任天挠头,有些好笑:“然后你就成这样了?” “谁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这么多年,根深蒂固,我以为我不可动摇。圣旨来时,一口血没压住……”狄远长叹:“小子,今后,自求多福吧。” 任天笑了笑,没觉得多受损失:“彼此彼此。” 没有预料中的反应,狄远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像在看一只怪兽。 任天蹲下,与他对视,沉重而缓慢地:“让我丢了老婆,你不是我爹,明白吗?狄大人。” “你真记仇,像你母亲。”狄远重病之下,锥心刺骨的剧痛伴随着心灰意冷。原来做了那么多,儿子依然不是自己的。他到底要什么呢? 任天心有灵犀地回答了父亲的疑问:“没有儿子,我觉得活着失去意义,没有妻子,我已无所谓生死。” 狄大人郁闷,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和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小屁孩周旋,岂只掉价而已:“你还年轻,来日方长,别这么快盖棺定论。” 生平最讨厌别人对自己说“你还年轻”,任天拉下脸,年轻就无权发表对人生的看法啊?年轻咋了,年轻有罪啊?看你们嫉妒的。沉默片刻:“吴闻启那老东西向来毫不留情,一旦出手,不容翻身,恐怕不会轻易放过你。” “不把我整到死,他哪会甘心?”狄远说起老对手,竟有些活力四射起来:“二十年,我没压过他一头,他也给过我一记暗招,他没让我无地锥之地,我也没让他讨得便宜。就这么过了二十年,我们还是老对手,今天我走了,明天还会回来……咳咳。” 任天拍着他:“行了行了,你俩比谁先死,可别让他笑到最后。” 如果愿意,也可以当作关心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狄远做了这么多年无情老爸,听到这些变相关切,还是忍不住盈泪于眶:“孩子,你不怪我了?” “怪,怎么不怪!”任天不但怪他,还怪叫。 狄远闭目,睁开时,无限感慨,声音也变了调:“若是向你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不能!”任天毫不犹豫,原谅你,那我岂不是连个恨的人都没有? 暮年的老父终于无言。 “我走了,让人知道我是你儿子,首先把你往死里整的就是吴闻启,我杀了他儿子,他还不杀你全家啊?”任天顿了顿,起身,说走又没急着走,挠挠头,掏掏耳朵,嗯哼几声,最后,还是低低地:“再见……爹。” 狄远没听见,或者说听见了也没时间反应,任天已经大步流星走出去了。 按理说,应该把周存道找出来揍一顿,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宽宏大量,他得到舒兰,并不是因为兄弟死了,而是兄弟大方。 第40章 任天还真想这么做,他不是小李飞刀,不会暗地里咽苦水,把自己折磨得不人不鬼,他的牺牲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免得今后相见,还怨恨上了,里外不是人。 只是别让舒兰知道,这个女人,要是知道她的天哥还活着,一看,自己又跟周存道成了实质性的夫妻,还不哭死啊?那可有的纠结了,说不定又得去跳崖——跳一百次也不管用了,生米煮成八宝饭,还是豆沙夹心的。 大雨过后,天空放晴,脚下青砖清亮如镜,天边一道彩虹,炫目多姿。 任天停下脚步,却并非欣赏彩虹,一手按刀,因为背后有人跟踪,轻功不赖。 已经易容,又换了身装扮,不可能被人认出,满心疑惑的任天很快就松了口气。那些人与他擦肩而过,奔向一条小巷。 任天发现地上有血,细长,一路蜿蜒,抬起头,刚好看见巷口一抹黄色身影。经过那么多痛苦创伤的任天反应比平时慢很多,觉得熟悉,半天也想不起来是谁,直到鸳鸯刀折射出的光亮一闪而没。 金妍蝙蝠一样挂在小巷深处的墙上,腹部的伤处还在流血,一点儿也不影响她听见极轻的脚步声正在逼近,屏息,重复过无数次的招数,对自己身体一样的熟悉,鸳鸯刀划一个弧线,刀身顿时沾血,又一个偷袭者毙命,这已经是第三个了。 还有两个,金妍一边默念,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顺着围墙流进土里。 天边的彩虹依然美丽,只怕永远也看不见这样的彩虹了吧?几近虚脱,甚至产生幻觉,毫无征兆地,金妍听到两声惨叫,这样的情形下,是很令人振奋的。 又有人逼近,是敌是友?这样想着的时候,身体却不再听话,凌空掉落。 腰上是一只有力的手臂,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那只手,那个人,那熟悉的,浓重的男子气息,金妍满足地微笑:“天哥哥,我死了吗?我见到你了。” 任天心疼地看着她流血不止的伤处,像个没保护好小妹的大哥:“我来晚了……你怎么在这儿?” “天哥哥,不要放手。”金妍的肃杀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小鸟依人的无限柔情,钻进任天怀里,昏了过去。 找了间客栈,安顿好金妍,任天便为她疗伤。伤口不深,只是流血过多,故而体力不支,以任天丰富的受伤经验,没两下就搞定了,金妍仍然昏睡,看来是累了,任天于是坐在床边看着她的脸边想舒兰。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不是吗?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漂亮女人,还真没什么区别,只有丑人会丑得千奇百怪。都是女人,眼前这个,却是倾心于他很多年,任天不是傻子,女人喜欢他他会不知道?自满自负自恋都是可想而知的。舒兰有什么好?她有什么不好?真是他娘的古怪,有了前者,就看不见后者了,哪怕现在前者已不是他的女人,后者依然进不了他的心。 人心怎会如此古怪呢? 昏迷中的金妍动了动,牵动伤口,眉间一蹙,竟痛醒了,睁眼一看,还是人间,还是这俗世,眼前的人还是救了自己的那个人? “醒了?”任天一笑:“喝水么?” “你……你是真的吗?”下意识地坐起,腹部的伤钻心的疼,却顾不得了。 任天做鬼脸,张牙舞爪:“我是厉鬼!!” 眼前的人,一如既往的透着蛮不讲理与孩子气的跋扈,金妍几乎是震惊了,原来他还活着!可是,他明明死了,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傻瓜,我都死了,你还去替我报仇,多不值。”任天摸着她的刘海儿:“今天多险啊,他们是吴家的人?” 金妍震惊之下只有点头的份。 看着她憨憨的样子,任天也觉好笑,平时多精明的女子啊,不禁道:“只有你对我好……” “天哥哥,你没死,我真高兴,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金妍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头扎进任天怀里:“你没死,你没死……” 如果不是因为一年才重见天日,现在在他怀里,就是舒兰了吧?任天只觉一阵强烈的空虚,身体像凭空多了一个洞,砸出这个洞的就是一个叫遗憾的东西,这东西巨大,沉重,面目可憎,避之不及,却偏偏落到了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人要有遗憾?完美无缺不好吗? 金妍没有离开他的怀抱,因为舍不得,即使她问的是:“舒兰姐姐呢?” “……走了。”任天闷闷地。 再次震惊,这些变数超乎她的想象。他们那么恩爱,他对她那样珍惜,珍惜得让人妒忌。任天悲哀就是她的悲哀,虽然情敌的离开,对她来说是一个大大的机会。不高兴,因为任天难受,脱口而出:“她不要你了吗?” “是我不要她了。”任天咬牙:“那个烂女人,不值得我付出。” “是因为小天?”金妍早已听闻孩子惨死,哽咽:“他真可怜,那么小……” 不提孩子还好,一提任天就忍不住恸哭,这么多天,他多么想和舒兰抱头痛哭一次,为孩子,也为如此之多的苦难,可终于团圆,却是永不得团圆。反正和金妍也是好哥们,任天放任悲伤,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哭得投入,她也就不怕自己的话被他听见,拍着他的宽厚的肩,得以一诉衷肠:“我多么希望永远照顾你呀,你需要我在你身边吗?天哥哥,我可以对你好,很好很好,比我自己还要好。” 夜深了,默默地伸展凄凉,又是那么长,永无止尽。 悲伤也是吧? 任天哭累了,去桌边喝水,自己也觉好笑。老子竟然哭了,上天啊,一个男人越来越脆弱是不是很恶心? “你听见了吧?”金妍也为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轻声:“当我什么也没说罢……你心里,没有我。” 任天心头一热,突然转身,紧紧盯着她,一个劲问自己,她有什么不好?她有什么不好?她比舒兰好十倍,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她哪点差了? 金妍静静地坐在床上,面容精致而大气,无懈可击,身段干净利落,毫无瑕疵。见他眼神不对,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仿佛这一对视,便能看出今后的命运。 我喜欢她啊!任天内心狂吼,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 “这么多年,委屈你了。”任天上前,一把抱住她,搂得紧紧的,破釜沉舟一般:“你还肯和我在一起吗?” 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40章v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第41章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 流浪绝不是浪漫的,也不是文人笔下那抹离愁那抹诗意,如果一个人没有梦中的橄榄树,那么他的流浪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穿过热闹的街市,任天又有了长尾巴的感觉。好在人只有一个,轻功和自己差不多,似乎,还有些熟悉。任天苦笑了。 闹市的茶肆,金妍不经意地坐下,像个歇脚的客人,刚落坐,眼前黑影一晃,任天挂着恶劣到极致的笑容看着她:“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给大爷笑一个。” 那一丝慌乱被她掩饰得很好,她淡淡地转过头,不理他。 “小姑娘还不好意思,别怕,陪大爷玩玩,大爷不会亏待你哦。”任天开始拉她的肩膀上的披风。 不能再不理不睬了,周围的茶客还以为是恶霸调戏良家少女,纷纷投来正义的目光,金妍一把打掉他的毛爪子:“无聊!” 这大概就是男人的悲哀,有时明明是受害者,却总被女人倒打一耙,衬托女人的无助以及无辜,任天心说是你跟踪我耶,不要那么大气凛然好不好:“敢问美女,您在烈女转排名第几?” “你不是赶我走吗,不要理我!”金妍没好气的。 凭金妍的名头,绝不会无处可去,任天却仍是关切地:“去找你哥哥吧,他对你才是真好,再找个好人家,我知道想娶你的人排长队呢。” 金妍的眼泪突然滚了出来,毫无征兆地,名扬江湖的女寨主竟然当街痛哭。 任天吓得不轻,环顾四周,群众纷纷鄙夷地看着自己这个“恶霸”,只是见他虎背熊腰,块头太大,一时没人敢上前。这下真成恶人了,任天龇牙咧嘴,对群众做了个我们认识的口形,转而问金妍:“怎么了?”如果是舒兰,哭再正常不过了,唤作金妍,绝对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我找不到哥哥了。”金妍呆呆地:“朝廷也在张榜悬赏,要捉拿我。” 任天皱眉:“你怎么不早说?”随即醒悟,自己一直沉浸在失去爱妻的凄苦中,见面这么久,都没有问过金妍的处境。这个朋友,当的不称职:“长蛟山被朝廷监视了?” 金妍点头:“我一回去,就是自投罗网,我的朋友,差不多都已落网,现在变成朝廷的眼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亦是曾相识,任天感慨:“怎么认识我的人都要倒霉呢?” “你以为你是谁?苦情楠竹吗?”金妍起身,这就要走:“茶钱你付。” 身为大丈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子浪迹漂泊,无依无靠,何况对方的漂泊还是因为自己,任天想都没想,拍胸脯道:“兄弟,以后跟着我,有我的,就有你的。” 金妍脸色白了白,兄弟二字像最尖利的钉子,那样竖着,钻心的疼,可是能和任天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高兴的:“我们去哪儿呢?” 任天迷茫了一会儿,摇头:“不知道。”这倒是真话。 金妍笑:“去哪都行。”这也是真话。 “在此之前老子要去干一件事儿。”半晌,任天淡淡地,就像在说吃饭练功睡觉。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41章v 次日,一样的大晴天,阳光像是亘古以来都如此和煦,风轻柔,草尖动,任天就站在草地上等周存道。 昨晚造访周宅,留下暗号:别声张,一个人出来。 也只有任天和他看得懂这种暗号,因为,这本是他们少年时期闯荡江湖时共同发明的。没有人比他们亲密,当然了,那是曾经。 没有等多久,周存道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任天的视线中,远远见到任天,停了停,像在确认一件事而不是吃惊,因为昨晚已经吃得饱饱的。他看任天,任天也看他,然后周存道缓缓上前,用了比刚才几倍的时间。 “你父亲救了你?”都是这种时候了,周存道仍然一贯的面无表情。 “我想你也能猜到。”任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良久:“谢谢你去救我。” 周存道转过头,不看他:“你变了很多。” “老了。”任天苦笑:“被老头关了一年,大概被他关傻了。” 事到如今,一切不可逆转,发生过的事,除了正视没有别的办法,周存道迎上他的目光,虽然看见一种疯狂的东西正在渐渐滋长,这种东西令人有些毛骨悚然,却还是无波无澜地道:“你都知道了。” 任天没说话,翻眼,瞧了瞧天上漂移的云彩:“你是我兄弟。” 兄弟还活着,周存道很高兴,只怕比他本人还要高兴,可他活着,注定有些事是要改变的,这种改变像命运之神翻过一页纸,所有的东西整个儿倒转过来,掉落,跌碎,烟消云散。如果世界颠倒,人会怎样?想哭想笑又什么都不想做,只等灭亡:“吴德是你杀的?” 任天点头。 “拔刀吧,我欠你,可也不会任你宰割。”周存道抽剑,缓慢而坚定。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他,也会这样做。亏欠就是亏欠,总要有个解决方式。 冷笑一声,任天挥手:“你他娘的没听见啊,我说谢谢你救我,好吧,也算上那女人。我们两清了。” “不必。”周存道下意识道,愣了愣,随即自嘲:“他娘的,我争这个干什么。” “她……早就对你有意思了吧。”任天说一个字,心头就滴一滴血,却忍不住要往下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也回想了在寨子的事,那时候她就对你挺好奇,也许她根本不爱我,我抢她,她要活下去,只有顺从。” 这么说对舒兰是不公平的,首先她并没有一开始就移情别恋,其次她是真的爱他,这点周存道看的出来,难道任天看不出? 第42章 他不是一向对自己很自信的吗?沉思一番,周存道无声地笑了,他终于明白了:“如果不是我主动,舒兰根本不知道我的想法,她会一直我好朋友下去。至于寨子里,舒兰说那时她最烦的就是我,恨不能把我踹下山崖。” 我什么要问这些无聊的问题呢?任天恨不能大骂自己一顿,从此忘了前程旧事,清清爽爽重新做人。为什么要问这些?像个幼稚的孩子,可是听了周存道的回答,为什么心头一喜,轻松许多?她反正已不属于他,怎样不属于他,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 “她爱你,爱孩子,和我在一起,并不代表她不爱你们。”周存道看着他:“你觉得两者矛盾?她是明知你活着却和我在一起?她在你死后主动勾引我,向我投怀送抱?你觉得她做的不对,什么是对,十年,五十年,一生,用这么长的时间祭奠你的亡灵,她有这个义务吗?她是你的妻子,在此之前,她是个人,人有善待自己的义务。也许你并不想她这样做,你只是觉得时间太短,既然承认她有权获得幸福,何必在乎时间。我不觉得一年和十年有什么区别,因为前提都是,你‘死’了。” 和周存道辩论,你永远别想赢他,好在任天自始至终都没想和他辩:“靠,叽歪半天,老子来不是听你废话的,你睡老子老婆还他娘的有理——”挥拳,直击周存道面门,关节与皮肉的撞击声,周存道毫无悬念地倒在草地上,草尖像开了朵朵小红花,那是他的血。 打吧,打一拳,少一分内疚,周存道决定当沙袋。 手酸了,改脚踹,直到脚也踢麻,任天终于解恨,叉着腰,喘着气:“好好对她。” “不用你说。”周存道许久才能站起来,腿是站直了,腰还是弯的,脸色青灰。 任天突然想起什么:“你有内伤?” “死不了。”周存道痛得咬牙:“任天,其实我也想把她还给你,毕竟你还没死,她也仍然爱你,可她不是东西,是人,不是我俩之间可以交换,送来送去的物件。你可以去找她,你有这个立场,可我想……她会很痛苦,比你的死更痛苦。我希望我们都把她当人,尽量让她快乐,毕竟由始至终,她都是无辜的。你和吴德之间的恩怨,她和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你们已经把她推向绝境,就别再推她一把,粉身碎骨了。” 怎么说都在理的恐怕就是这种人,任天唯有哑巴吃黄连:“什么好话都让你说了,好人也让你做了,好事也让你占全了。老子要是想要回她早不会去要啊,还有你今天跑这儿跟我说话的份?那娘们当初就是我抢回去的,你以为我今天不敢再抢回来?” 周存道无言,知道自己小人之心了。 “滚吧,我们还是兄弟。”任天背过身,望着金灿灿的日头,不知是眼睛刺得酸胀,还是所谓的悲伤,终究是男儿有泪轻弹。 周存道张口,百感交集之下,觉得自己还是默然的好,怔了半晌,一瘸一拐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金色的阳光里。 凉爽的周宅内。 “回来了?”周存道推开门,舒兰背向他坐着,专心临着帖:“买到了么?” “什么?”周存道正温习一路上编织的美丽谎言,闻言一愣。 舒兰放下笔,像是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轻笑:“不是出去买麝香了吗?” “呃。”周存道还真忘了,原来出门时用的是这个借口啊,连细节都想得天衣无缝,偏是把这茬忘得一干二净:“没买到。” “不会啊,前几天那家铺子的老板娘还说进了批新货……哦??!!”舒兰回头,骤然目睹周存道的惨状,险些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好容易才站住了。天那,太可怕了,这是人脸啊? 对自身相貌一向满意的周存道逼迫自己接受成为猪头的现实:“遇到抢劫的,官差偏在不远,还手肯定要惹大麻烦,不如硬吃几记了事。很恐怖么?伤药还没用完罢,给我敷点儿。” “怎么不护住头脸啊?眼角都破了,伤到眼睛怎么办。”舒兰元气给吓飞了,走路说话都软软的,拿来伤药,想给他上,看着红肿青紫的颜料铺,手那个抖啊,愣是不敢碰,最后还是周存道对着镜子自己解决的。 舒兰很没有用地站在一旁,只等他忙完了收拾东西:“轻点,轻点啊,这可是你自己的皮肉。本地治安真差劲……”看这都要呲牙咧嘴,这家伙对自己可真下得去手啊。 周存道一笑,颇有深意地:“命中注定。” “以后还是别出门了,好好在大街上走,都能被西瓜皮砸中脑袋呢。” “你还在生气啊?别跟疯子计较,不值当。”周存道想起前一阵子她逛街,被个疯子用瓜皮袭击,又是恼恨又是跳脚的样子,不禁失笑。 “让你别提了还提,我一丢脸你笑得比谁都开心!”舒兰扁嘴。 周存道完成了脸上的工程,诧异地:“呃,好像是你先提的吧……” 好像是啊,舒兰汗颜,笨人和聪明人就是不能交流,不然肯定是习惯性丢脸,收拾好东西,坐得远远的惹不起躲得起。 和任天见面,耗光了周存道所有的体力和脑力,关键是还得隐瞒,隐瞒多累啊:“你不午睡?” 舒兰趴在桌上研磨,百无聊赖地:“你睡吧,睡醒陪我去另一家看看。” 周存道本已躺下,耳边回荡着这句话,不知为何却怎么也睡不着,边想睡不着,还真的就无法入睡,过一会儿,睁开眼睛,觉得什么东西不对,又像是抓不住线索,到底是什么呢? “……一定要用那东西吗?”像在自言自语,说完了才醒悟。 舒兰嗤笑:“废话。” 仿佛想掩饰什么,周存道淡淡地:“那东西伤身,长期用只怕不妥。” “没事的呀。”舒兰的语气很是轻松:“怕这怕那的,日子还不要过了呢。” 话题既然挑起来,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周存道起身,默默走到她身后,两手握住她的肩,缓缓道:“舒兰,我们要个孩子吧。” “呵,好啊。” 太容易沟通,也不对劲,周存道愕然:“那你为何——” “过几年再说。”舒兰微微一笑,扭头,蹭着他的手背,语气柔软甚至是哀求:“总不能让你绝后啊。” 几年二字引起了周存道的沉思,一时无言。 “别说这个了,你去睡吧。”舒兰下了逐客令,用簪子盘起头发,看来要坐在这里一下午。 周存道转身,顿了顿又转回来,他怎么觉得有什么东西和舒兰的意愿呈反方向呢:“是因为小天吗?” 没头没脑的话,但舒兰偏偏听懂了,毫不犹豫地:“是。”小天的死,让她未来很多年都不想要第二个孩子,如果可以,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也行,[奇qisuu.书]只是周存道不可能无后,所以这件事,还要从长计议。 “别用麝香了,用脐贴吧,这个对身子损害小些。”周存道知道短时间内让她再次生育也是不可能:“对不起,又让你想起小天。” 舒兰奇道:“脐贴是什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宫里的妃嫔用麝香,皇后就用脐贴,这东西精贵着呢。”周存道戏谑地眨了眨眼:“你和皇后一个档次啦。” “真的吗,那你怎么会有?”舒兰还真被他忽悠了。 周存道拍打她的脑袋:“说什么你都信,笨成这样,真是没办法。” 舒兰捂着头,又恼又是郁闷:“那你到底有没有啊?” “找飞天去弄吧。”周存道开始盘算。 舒兰问飞天又是什么东西,周存道说是人,是天下第一飞贼,舒兰的嘴于是又张成个圆形,实在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是真是假了。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42章v 过了十天半月,脐贴还真弄来了,虽然舒兰不知道是怎么弄来的,反正周存道给她,她就用,效果貌似不错,不比麝香寒凉,只要饮食杜绝辛辣就好了。 周存道见她全无心机的样子,不禁叹道:“你也不怕我糊弄你,挂羊头卖狗肉,故意使你怀孕。” “你会吗?”娇憨地。 “难道不该怀疑一下么?” 舒兰侧头想了一会儿,又笑了:“好像是啊,可是什么都想,那得多累,而且怀疑也没用,我这么没用的人,改变不了什么,不聪明所以就不要庸人自扰啦。” 周存道实在不知道这是聪明还是愚蠢,索性感慨自己运气不错,遇到个虽然烦人却不令人反感的女人。 “为了感谢你的温柔体贴,我决定——”舒兰有意停了一下,以欣赏周存道痛苦的表情,缓缓道:“做我的拿手好菜给慰劳你!” 已预料到是这个结果了,周存道垂头丧气,她的菜……她的菜……其难吃程度足可令人欲仙欲死,终身铭记,及时轮回难以忘怀。这短短的一年半,他已品尝过她烹调的鸡鸭鱼肉,生猛海鲜,以及他打下的野兔獐子若干,除了直接放火上烤的,其余都是惨不忍睹,人神共愤。每一次,她总是很矜持地品一小口,然后皱眉,轻声细语地说一声真难吃,就很不负责地碰都不碰了。其实这没什么,不就是浪费嘛,男人的钱除了理所当然地给女人花,就是给她们浪费的,可你不能不推己及人啊,你自己一吃就要吐好不好,怎么能威逼利诱让可怜的男人全吃光呢?做人要厚道知道不? 绞尽脑汁,周存道终于找到了一个拒绝的理由:“最近都是阴雨天,旧伤有些隐隐作痛,就不吃大鱼大肉了。” 第43章 “没关系,我的素菜也做得很好,大不了陪你一起吃素!”舒兰跃跃欲试,她还没折磨过青菜豆腐呢,正好有机会好好蹂躏一下。 周存道用一颗受伤的心感激她的善解人意:“真的……不用。” “又不是第一次吃,客气啥啊。”舒兰忽地灵机一动:“对啊,反正是吃素,不如包素菜饺子,我最喜欢吃饺子了!” 虽然没吃过,但是味道可想而知,可怜的男人万分之一的好奇心都没有,又见她兴奋的两眼发光,知道已无挽回的余地,悲哀地默认自己也喜欢吃饺子。 说干就干,舒兰还真忙上了,又是和面又是择菜又是剁陷,不亦乐乎。周存道怕她忙不过来,把厨房烧了,隔一会就要前去慰问一下。 “哎呀你不要看,一看我就不知道怎么做了。”舒兰手持菜刀,对着门边的存道君跺着小脚。 周存道频繁挑动双眉:“祝你平安无事。” “居然挖苦我……”舒兰汗颜一下,平静地放下菜刀,突然张牙舞爪地向他扑去。 历经艰险的饺子终于出锅了,周存道在老老实实坐在桌旁,等得“望眼欲穿”,只见舒兰得意地端上她的大作,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然后眼睁睁看着存道君率先品尝。 “我放了很多东西呢。”看他夹起一只,舒兰眯着眼睛道。 味道……有点怪,不是有点,是很怪,周存道不堪咀嚼,含泪咽下:“很好……你放了什么?” “很多好东西啊,鸡蛋、木耳、香菇、素鸡、香菜……反正好吃的东西里面都有。”舒兰拍手:“美味不?这么多东西,一下子吃全了!” 我宁愿片面,发誓以后支持残缺论,周存道也做了邀请的手势,意思你自食其果吧。 “啊,技术还是有所欠缺。”舒兰坐下,抿了一小口,展颜一笑,十指交叉叠于胸前:“那么,就请存道君吃完所有的吧。” 周存道倒塌。 吃自己做的东西是鲸吞,吃舒兰的就是蚕食,食得好不艰辛,好容易去了半碗,忽听舒兰叫了声:“肚子疼。”捂着肚子苦着脸,哼哼唧唧。周存道不敢吃了:“不是没熟吧?”舒兰也拿不准:“好像熟了啊……也许没熟吧。”周存道也觉得肚子疼了,皱眉道:“下次不许进厨房,害人害已!”舒兰扶着桌子,站起来,头也有点晕,走几步,险些跌倒:“哎呦,怎么这饺子还能把人吃晕啊。” 熟悉的感觉遍布全身,虽然久违了,周存道一动不动,以证实是否真的中毒,片刻,他已确定:“你做东西时,离开过厨房?” “就是和你打架的时候啊。”舒兰额头见汗:“哎呦呦,好难受……要死了。” 下毒之人是针对谁?如果是吴德,早就下手了吧,何必等上一年,况且舒兰被救,他也没怎么追查,一直相安无事。那么是谁?舒兰与世无争,肯定是自己的仇家,周存道提一口气,勉强掏出随身携带的丹药。百花解毒丸,可解百毒,世上难寻之灵药,当年任天得了两颗,分给自己一颗,保存至今。放进嘴里,自可解毒,本是极其简单的事,一只手却停在半途中。 救舒兰,还是救自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旧伤已复发过三次,一次比一次厉害,难以控制,如今伤上加毒,更是雪上加霜,痊愈的希望也很渺茫了罢,即使服了解药,几年之后,照样难以活命。舒兰却是可以活很久的,一直活着,好好的活着。 “咽下去。”掰开舒兰的嘴,解药塞进去。 难以言喻的眩晕与疼痛中,舒兰下意识咽下异物,眼见周存道要走:“你……去哪?” 周存道抠住门框的手,关节已然发白:“药不够了,我去买。”不能死在这里,不想死在这里,也必须把下毒的人引开。"奇+---書-----网-qisuu." 似乎觉得不对劲,舒兰还想说话,一阵眩晕袭来,势头强大,本就弱不经风的她软软倒下,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中,只回荡着周存道一句模糊的话:“去开石桌,发信号筒……任天还活着。” 任天怎么可能还活着?舒兰直到醒来,胸中仍然荡着这个疑问。 头不晕了,肚子也不疼了,衣服粘粘的,紧贴肌肤,出了一身汗。从冰凉的地上爬起,四肢酸软,还好勉强能站住。舒兰因这一系列的不适茫然了一会儿,期间呼唤了无数声周存道,空荡荡的屋子,依旧无人回应,这才确信刚才发生的一切系属真实。 周存道去买药怎么还不回来…… 石桌,信号筒,任天还活着。脑海中仍然存留这些只言片语,尤其是最后一句,令她产生强烈的不安,周存道不会平白无故说这种话,他们都知道他已经死了,死了一年多,他更不会在刚才那种情形下开玩笑。石桌,他说过那是藏银票的地方,也告诉她开启的方法,这个地方,和任天有什么关系?信号筒……在黑龙山,土匪们用这个互通消息,撤退增援。去凉亭,去了就什么就清楚了。 石桌背面果然有圆形机关,转两圈,里面是五千两银票,和他从前说的不一样的是,银票的上面,有个圆柱形的信号筒。真的和神志不清时听到的一模一样,舒兰不敢碰,良久,还是颤抖着手拿起来,只见下面还压着张纸条:任天活着。我死了,就找他。 手一松,信号筒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落地的刹那,触发机关,一道白炽的光骤然冲向天际,高高的弧线,良久不灭。 任天还活着?周存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巨大的疑惑,几乎动摇了这一年的度过的时光。他明知任天还活着,却故意隐瞒真相,用这样的手段得到我?舒兰抑制不住这个不断冒出头来的推测,几次按住,几次重新抬头,顽强不已。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这个面冷心热的人,如此卑鄙如此无耻? 纸条随着信号筒一起落地,随风轻动,摆于脚边,上面的字不大,却清晰无比。我死了,就找他。 刚才,他让她找任天,是不是意味着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舒兰心跳立即加快,关上石桌,奔向大门——去找他,他有危险! 至于疑惑,至于欺骗,至于任天是死是活的真相,则放在一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吃花禽兽》卫何早v第43章v 刚奔到门外,舒兰突然止步,心道我是不是又冲动了?我出去,这么大的地方,能找到他吗?就算找到了,遇到危险,我能救得了他吗?添乱是肯定的。这番情形,一定是中毒,闹肚子不会这么严重,好歹做过土匪婆,在任天那里耳濡目染过一点江湖常识。舒兰决定按兵不动,如果周存道回来找不着她,关键时刻岂不又是个大麻烦。 何况信号筒已经发了,任天……如果真的是任天,如果他没有离开这座城,他会来。 这时,马蹄声近。 舒兰退后一步,眯起眼睛望着前方,旁晚余晖中,二马并骑而至。那马上的一男一女,男的,分明就是任天的身形,再熟悉不过,朝夕相伴,耳鬓厮磨,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味。无论现实还是梦中,清醒亦或糊涂,那个高大英挺,孔武有力的男人出现过无数次,此时一见,脑中竟白茫茫,空荡荡。 他真的没死。 “周存道呢?”任天翻身下马,见到舒兰,一点儿也不吃惊,像是天天见面或者多年不见关系一般的朋友:“谁找你们麻烦?” 舒兰直勾勾地看着他,忘了眼泪是什么时候流下的,只觉脸上冰凉一片,脑袋轰鸣,喉咙发肿,无法出声。 任天回避她的目光,不知道要看什么就看了一眼金妍,回过头,又问了声:“周存道人呢?” “你……”舒兰颤抖着嘴唇,伸手,摸他的脸颊,以确定此乃真身,而任天也没躲,就那样让她摸,良久,舒兰垂下手臂,失魂落魄地:“小天死了……” “我知道。”任天冷冷地:“吴德是我杀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们都知道,只是自己蒙在鼓里,自始至终,自己都是最末节,最不重要的。任天为什么没死?舒兰已经失去问他的兴趣,眼前的任天对她冷淡异常,却是极其明显的。他不要我了,所以才会这样,舒兰首先想到的是这些,至于是不是周存道使了手段,让任天误以为她移情别恋,则不是重点。 爱的不够,终究是爱的不够。 这一年多,任天明明活着,五百个昼夜啊,为什么不见自己一面?不管是嫌弃她脏了身子,还是怨恨她丢了孩子,即使是抛弃,也要一对一说个清楚吧。舒兰想,再说我又有什么错?哪件事我没有尽全力?在吴府见的唯一一面,你也说你只恨没保护好我,怎么会怪我,我做的一切你都理解,你很内疚你很惭愧你很该死,可是为什么现在却如同完全变了个人?! “到底发生什么事。”任天一见舒兰只知道呆呆的流泪表情,就预料到出了大事,握住她的肩晃了两晃:“说话!” “我们……吃了东西,然后就很难受,周存道把药给我吃,自己没有了,他说出去买,临走时让我发信号筒找你,说你还活着……他到现在也没回来,我不敢去找他,不敢去帮倒忙。”舒兰越说越伤心,最后泣不成声:“你快去找他,我们好像中毒了,你以前也跟我说过中毒的样子,和你说的很像……” 任天发觉到了蹊跷:“什么药不够?” “不知道,他给我吃的,味道很香,像是花,又像是好多种好闻的气味在一起。” 第44章 任天突然一把抓过她,在她身上闻了闻,目光骤然凶狠:“百花解毒丸!他妈的这小子给你百花解毒丸?!”说着,甩开舒兰,一跃上马,对金妍道:“看着这娘们,我去找周存道!”话音刚落,尘沙扬起,人已经远远的几乎看不见了。 好痛,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冒金星,胳膊肘一定碎了,不然不会像被一锤捶砸扁一样的痛,舒兰废了好大劲才从地上坐起来,却没力气继续站起,看向肘部,果然肿得老高,皮也蹭掉老大一快,不碰都是阵阵难以忍受的剧痛。巨大的变数和骤然而至的灾难使舒兰的泪腺再次发达,周存道的生死不明,任天的无情和金妍的凭空出现,其中一个就能把舒兰的神经压垮,三座大山,没当场疯掉简直是奇迹了。 金妍,这个金妍,她又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偏偏在这个时候,偏偏在自己最糗的时刻,那么优势,那么理所当然,出现在她最爱的人身边。事已至此,舒兰知道她已经没有资格嫉妒了,无论当初如何,事情为什么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都已经无力回天——现状是,自己是周存道的妻子,任天恢复单身。 曾经嫉妒过仇视过自以为战胜过,谁想风水轮流转,转回来的时候,自己比当初的她惨多了。要站起来,一定要站起来,不能让这个女人俯视我,女人天生的同性相斥发挥到极致,就算没有立场嫉妒,也要自强不息! “别动,你刚解毒,用力过猛对身体不好。”金妍见她咬牙切齿地非要站起来,一脑门子汗,忍不住提醒。 谁要你假好心,胜利者的姿态?这下你扳回一局了吧,再也没人跟你争,你自去洋洋得意,少在我这儿装好人。任天不在,不用白做戏。舒兰不理,执意站起,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向金妍看去,准备了一个“我坚持,故我在”的眼神,可惜浪费掉了,金妍根本没朝这儿看,人家凝望着任天来时的方向,静静沉思。 暮色四合,马蹄声终于远远传来,一人一马不一会儿就现出清楚的轮廓,任天汗流浃背,神色担忧:“找不到,娘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好不容易站稳,舒兰又要跌倒了。 “你还真是灾星,从前在黑龙山,周存道就说你是灾星,谁沾到你谁倒霉,果然——”任天跳下马,红着眼睛步步逼近,舒兰摇摇晃晃,不住后退,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发什么疯,任天把她逼到墙角,一字字地:“你中的是没治的剧毒,我兄弟为了救你,把唯一的解药喂了你!记住,他死在你手上!” “啊!!”舒兰抱着头,吓坏了,因为任天也说周存道死了,虽然找不到他,可是剧毒攻心,又没解药,又找不到尸体,肯定是遇上害他的人,不是被抛尸崖下,就是沉尸江底,最最悲惨的,就是被仇人带回去,或死或活,又有什么区别。都是她害他,没有她,那颗解药肯定能救他一命,站在这里的一定是他。周存道,就这样失踪了,舒兰自欺欺人,咬定他是失踪:“他没死,你凭什么说他死了……大不了我把命赔给他……你不就是这个意思么。他没死他没死!” 怒火中天的任天愣了愣,他还真没这个意思,这娘们纯属歪解嘛:“老子只是提醒你,你的命是周存道拿自己的命换的!” “现在争这个有什么用,找到他才是真!”舒兰跳起来。 一语点醒梦中人,光顾着追究责任,任天也不知怎的,一遇着她脑筋就一团乱麻,这女人祸害了他的前半生,现在又祸害到他最好的兄弟头上,想想就觉得红颜祸水真是经典:“先离开,这里不能呆了,随时有人追杀过来。” 舒兰退后一步:“我不走,我要等周存道。” 也是,他们是夫妻,他不等老公,等谁呢?可是舒兰,这一年,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我?哪怕几天,这一切不该发生的就不会发生,咱们重逢,还是恩爱夫妻,失了孩子,咱们一起承担痛苦,让你受委屈,我用后半生补偿你,只要咱们在一起,什么都会好起来。是命运等不及了吗?这东西一直看我不爽:“他让你找我,就是让我带你离开这儿。” 看任天,又看金妍,他俩并肩而立,好不和谐,自己像个外人。跟他们走,算什么?自取其辱?物是人非,时间无情,都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只有周存道对自己好:“哪怕有万分之一希望,我也要守在这里!” 任天忍无可忍,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这娘们还是没长进!你哪怕脑子多转两圈呢:“让你跟我走,自然能找到我们!他身上一定也有信号筒!” “这样么……”舒兰怔怔地,他肯定不会害自己兄弟的,这么说,估计就是了:“可是,可是我的家在这里。” 任天是那么地了解她啊:“先去我那儿,东西等风平浪静了回来收拾不迟。” 又要离开家了么?舒兰不无惆怅地回身看一眼,每次幸福姗姗来迟,却走得那么匆匆,每一次触手可及,却只来得及感受伸手的渴望,然后一声巨响,灰飞烟灭。幸福过后,果然就是灾难,这个幸福,有人长,有人短,仅此而已。越渴望安定,就越容易颠沛流离,越如履薄冰越容易“扑通”一声掉下去,沉底不见。 这是第二个家,即将像第一个一样,还没捂热,就要离开自己。舒兰收回视线,已经提前感受到了寄人篱下的苦楚,何况是寄前夫的篱,在曾经的情敌之下。再想生存,也是有尊严的,舒兰忽然生出一股倔强:“我会出去避一避的,谢谢你们的好意。” 看着她,任天的脸抽搐一下,瞪着眼睛,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曾经?曾经的别扭老婆?认定和她白头到老,走完全程的女人,如今他们面前,却是十座城墙的厚度,除非行动一致,一起伸着脑袋撞上去,不然谁先撞谁就遭遇反弹:“你就不能不任性么。” “你已经不在乎我是否任性了,不是吗?”舒兰痛苦的脸扭向一边。 任天简直想捏死她,这样想着,脑中想象那样一副画面,心里舒畅多了:“你以为你一个人跑出去,能活过一天?” “我有钱。”舒兰双臂环抱胸前,手心隔着衣服贴着周存道留下的银票:“我会活下去的,不劳你费心。” 任天被她的样子弄得哭笑不得:“我真不想嘲笑你,真的——”这样说着,身形一动,已点了舒兰几处大穴,示意金妍,放你马上去。金妍当然不情愿,眼看着缠住任天,胜利在望,心头挚爱又卷土重来,其势凶凶,看来结果必然是难以预料,不过金妍自有聪明处,不与天哥哥的先入为主正面对峙,轻快地点头,轻快地笑道:“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v小周番外v 大家好,鄙人姓周名存道,鉴于作者喜欢叫我存道君,而读者朋友比较喜欢称呼我为小周,你们也可以合二为一,叫我小周君。 话说我小周君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翩翩佳公子一枚,加上我不俗的见识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很受业内人士好评,我亦借此登上了本市“最具风度男艺人”的宝座,也由此,我得以见到令我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表妹。 很多人也许认为我不苟言笑,比较面瘫,但是,我要说,其实很多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是多么具有光荣与梦想,偶像加实力的完美结合啊。不信你可以问我兄弟。 “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同胞自愧不如,哪凉快哪呆着,除了比较婆妈,唠叨起来像我娘,做起事情像我姐,其他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任天你算什么兄弟,夸人不是这样夸的!”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个谁,把后面几句掐掉,不要播!” 好了,我们继续,不要被不相干人事打扰。 想当初,我的势利的姨妈,就是因为我在业界做出点儿成绩,才对我刮目相看,前后态度截然不同,俗话说人一发达就会突然多出许多亲戚朋友,是非常有事实依据的。起先,我对她的热情邀请不以为然,本人如今也抖起来了,谁理你们这些鸡零狗碎啊,可是架不住她的热诚与唾沫飞溅你越不理她就越缠着你唾沫就越飞溅最后都能让你无须洗脸,我最终还是没有维持原则,答应去她家做客。 我是个好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好人,真金不换,可是第一次见表妹,我突然产生了做坏人的冲动。 你知道她在干嘛吗,她她她,在吃松子糖! “表哥哥。”亲爱的小表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鹰一样贪婪凶狠的目光,瓷娃娃一样蹦到我的跟前,伸出她那白嫩的手,我的鼻端立即闯入一股松子特有的清香:“你也要吃一颗吗?” 旺仔qq糖,哦!我的宝贝!我挥去脑中的杂念,十分正派地道:“哥哥是大人,不吃小孩子的东西。” 亲爱的小表妹显然有些失望,长长的睫毛垂下:“表哥哥,你真的不吃吗?” 虽然我不讨厌松子糖,但是我也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糖,就心软,就松动,就有失风范,就心动……嗯?心动? “表哥哥,你就吃一颗,好不好,一小颗……”十岁的表妹,小手指像一排五根玉棒,拨弄着手里棕黄的硬块。 我是个好人,虽然刚才我眼见她瓷娃娃以及吃东西的样子无比可爱,产生了罪恶的冲动,但是我的本质十分优良,最为一个好人,怎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为难呢:“好吧……就一小颗。”我的表妹是多么希望我分享她的乐趣啊,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她立即展颜一笑:“哥哥你张嘴。” 45 早春三月,本是欣欣向荣的时节,却不得不体会国破家亡的万念俱灰。 皇后坐在寝宫看文慧的信,泪水滴下,沾湿了信纸。 皇帝进来时,正见她涕泪横流的侧脸。 “什么东西,看成这样?” 皇后抬起头:“文慧有孕了。” “什么?”皇帝惊喜:“真的?” “新的生命。”皇后微笑:“一代接一代,生命真奇妙。” 皇帝喜不自胜:“这孩子,总算让我们等到了这一天。” “盼到了,也就无憾。”皇后叹息一声,面对现实:“韩广还没动静?” “半壁江山落入囊中,却原地不动,睡着了般。”皇帝皱眉,脸上皱纹多且深,看上去老了十年。 “按兵不动,没有理由,这个时候,是吃掉全部的最好时机,他应该明白一鼓作气的道理。” “放着时机不抓紧,还有什么比坐拥江山更重要?” 皇后按了按太阳穴:“我快死了,就算这次不死,以后也会精力衰竭而亡,有千年做贼,无千年防贼啊。” 皇帝拥抱她:“老婆,静心,静心。” “不该向你抱怨,你比我更忧心。”皇后若有所思:“原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不久,韩广退兵。 消息震动整个京城,皇宫也被震得颠了几颠,那些料定必死的人,像疯子一样满皇宫乱跑,嘴里发出类似野狼庆贺胜利的嚎叫,皇帝登基都没这热闹。 皇后匆匆去找皇帝,进门第一句话就是:“退了?真的退了?” 皇帝正和杜安商议,见了皇后,一样的喜形于色:“千真万确,退了,居然退了?!” 杜安一笑,这时才从袖中取出个细小的卷轴,呈于圣上,皇帝接过,看后抽了口冷气,纳罕地看着杜安:“不可能,韩广遇刺身亡,为何叛军一点迹象也无?” “原先只有三个人知道,刺客一成功,就被灭口,于是变成两个人,怎会有迹象?”杜安笑起来十足外憨内奸。 “除了韩阔,另一个人是谁?” “这个人,皇上知道了,恐怕不大高兴。” “此人有功于社稷,又是朕的救命恩人,朕再不喜欢,也会万分感激。”皇帝迷惑地:“可是,到底是谁?” “周文释。”杜安微微一笑。 皇后脸上笑容骤然消失,怔怔地看一眼杜安,又看向皇帝,只见皇帝一副吃了臭肉的表情,外加脸色铁青。 “多年前,我看他才华横溢,颇不得志,便收了他做门客,后来,韩王去世,北方动荡,便派他去做了内应,心知总有一天用得上,果然,他看准时机,离间韩广兄弟,韩阔杀了哥哥,退兵回北方自立为王,朝廷迫在眉睫的危难,总算解除。” “韩阔暗杀韩广?”皇后道:“他们是同胞兄弟!” “亲生父子都有自相残杀的,何况手足。” “韩阔杀了兄弟,不是正好一人为王,直逼京师?” “这是他的聪明处。”杜安叹道:“说周文释离间,倘若韩阔没这种想法,怎会成功?韩阔一人为王,可他年幼,又无韬略,军队素来由韩广支配,韩广一死,军心大挫,并无十足把握直取京城,加上伍平觊觎王位,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与其拼死一搏,不如稳坐北国,牢牢握住那小半边江山,安心逍遥。” 皇后不解:“这个人,难道没有野心?” “我也奇怪。”杜安摇头:“见好就收,隐其锋芒,又不像是初生牛犊所为,要么极胆怯,要么,深不可测。” “知道自己要什么,适合要什么,要的起什么。”皇后深吸一口气,她有点儿冷:“未来的心腹大患,一想到他,我就心底生寒,这种人,最可怕。” “无论如何,危机暂除。”皇帝舒心地笑了笑:“未来,人生中太多未来,都想一次解决,还有什么乐趣?” 杜安道:“过些时日,北国使臣便来与圣上议和。” “议吧,议吧。”皇帝挥挥手,像要挥走这些日子的烦恼。 杜安退下。 皇后半晌,道:“哎,我们算不算丧权辱国?” “那地,割不割,与从前有区别吗,不上贡不听宣,一直以来,和已经割了有什么不同?” “话是这么说。”皇后叹息:“还是偷生了,偷生的感觉真好,我从未如此轻松。” 皇帝也笑,笑了一会儿,却突然想起什么,板下了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皇后看着他。 “为什么是他?”皇帝愤然:“他帮了朕,朕倒受了他的恩典似的。” “恶心,是吗?” 皇帝欲言又止:“算了,朕什么也没说,也不认识这个人,说好不再提起,朕遵守诺言。” 皇后苦笑,对自己的影子说,周文释这个人,真的可以从生命中抹去了,他欠的,已还,我欠的,早已补偿,从此两清。 初夏,蓝妃回京。 皇帝亲自出宫相迎,皇后孤零零坐在中宫,于是,碧海青天夜夜心。 从前郁闷,还有皎月嬉笑怒骂,排遣忧郁,如今独自枯坐,只有愁到浓时愁更愁。 原来从前看得开,是不曾孤单伶仃,放宽心,是没有全部付出,现在,付出生命,却得不到完整回报,只觉受辱。 太子依然是太子,皇后依然是皇后。 可是,体会不到快乐。 原来我没有那么豁达,皇后自嘲,没有死掉,继续活着,对生活的要求反而提高,啧啧,女人,再经历过什么,依然是小心眼的女人。 原来并没有悟道,以前,也没有悟道,不过是俗人罢了。 蓝妃中毒,是在回京的第五天。 毫无先兆,突然吐血,血呈黑色,太医到时,回天乏术。 皇后急急赶去飞霞宫,蓝妃在塌上奄奄一息,正看着一岁大的孩子流泪。 “通知皇上了吗?” “回皇后娘娘,皇上正在回宫途中。”宫女道。 “有无查出是谁加害?” “我们都不知情啊——”宫女伏地,泣不成声。 “坚持一下,皇上快回来了。”皇后上前,握住蓝妃的手,立刻传来彻骨的冰冷。 蓝妃连喘息都显得艰难,美丽的眼睛里充满惊恐与不甘,美人也无法与死亡相抗,唯有泪流满面。 皇后看着她,很想说,不是我害你,可说也无用,这个时候,不如惜字如金。 “我知道……你恨我。”蓝妃轻轻吐出这几个字,皇后要贴上耳朵才能听见。 “想些快乐的事吧,在这个时候。”皇后看向她的孩子,那孩子正冲母亲微笑,仿佛不知道母亲即将离开人世。 “不是我。” “什么?” “他们都说,是我告的密,你也一直认为当年……是我害你……不是我。” 皇后一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话,我总想对你说……可没有机会……你也不会相信。”蓝妃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手在空中挥动了两下,死死抓住皇后的胳膊:“求你,放我的孩子一条生路!” 皇后的身子猛然一斜,蓝妃倒在塌上,气绝身亡。 “太医,快想办法!”皇后急切地。 太医上前,摸了摸脉,摇头。 皇后半张着嘴,全身颤抖,瞪大双眼,她还有一个问题,还有最重要的疑问,没有答案,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我没有害你——她最想跟蓝妃说的话,却被蓝妃说了,原来,谁都没有害谁。 那么,谁错了? 皇帝错了?爱有错?身为皇帝,三宫六院错了?还是皇帝这个身份的错? 皇后回宫,倒在床上,除了想吐,只想长眠。 皇帝快马加鞭赶回京城,却没见到爱妃最后一面。 “想问就问吧。”皇后卧床,平静地对冲进来的皇帝道。 皇帝看她片刻,叹息一声,疲惫异常:“朕知道不是你。” “谢谢。”皇后苦笑,转身向里,清泪缓缓落下。 贵妃的丧礼几尽隆重,堪比国母。 皇帝的悲痛一直没有缓解,日子却仍是一天天滚动着。 杜安护国有功,加封忠永侯。 皇后叹道:“你知道是他。” “是。”皇帝冷笑:“除了他,谁还视蓝妃为眼中刺?” “他的立场,不容他不下狠手。” 皇帝怆然:“朕的立场,也不容朕不继续倚仗他。” “什么东西一有比较,就显得悲哀。”皇后道:“女人与江山,简直没有比较的资格吧?” 皇帝注视她:“你又伤感了?” “不是。”皇后沉默,然后微笑:“我只是在想,死亡一万个好,也不及活着半分,人对自己好,也是最正确的事,千万不要怀疑。”